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2-12-19 09:13:49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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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情况报告(通用5篇)

  我们眼下的社会,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情况报告(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情况报告(通用5篇)

  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情况报告1

  一、主要目标

  从20xx年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到20xx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到20xx年底,全面形成“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

  将绩效管理实施对象从项目预算为主向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政府收支预算及政策拓展,逐步提高绩效管理层级。

  1.实施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到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各类政策和项目。对新增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对即将到期或者执行完毕的政策和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及时完善、调整、清退执行到期且绩效不高的政策和项目。政策类、项目类的预算绩效管理,分别由新增政策和项目的乡镇、部门负责实施。

  2.实施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管理。将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增强其预算统筹能力。围绕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年度重点任务,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3.稳步推进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将县级和乡镇财政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预算收入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讲求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宏观经济政策相衔接。预算支出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坚持有保有压,着力支持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改革推进;坚持量力而行、逐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不得设定过高民生标准和擅自扩大保障范围。

  (二)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

  将预算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各个环节,着力打造事前、事中、事后有机衔接的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实现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管理与乡镇、部门和单位预算编制同步,目标运行监控的事中跟踪与乡镇、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同步,事后绩效评价结果与乡镇、部门和单位履职问责和行政效能考核同步的绩效管理闭合、循环链条。

  1.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建立新增政策和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新增政策和项目的乡镇、部门要重点围绕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方案完整性、计划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方面形成绩效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县、乡镇财政部门要加强其他重大项目绩效评估,大力推进关口前移,加快实现预算立项评价前置化、制度化、机制化,并将评价、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重点单位、重大项目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估。

  2.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未按规定设定绩效目标或目标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得安排预算。各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要将绩效目标设置范围从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扩大到乡镇、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应依据法律法规、单位职能、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标准等从数量、质量、时效和效果四个维度设定,做到导向清晰、具体量化、合理可行。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

  3.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对绩效目标运行偏离、未达预期进度或目标的,各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要分析原因并及时纠正;对确因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需调整预算和绩效目标的,应按规定程序调整。对实施中与绩效目标有较大偏差或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要暂缓执行或停止预算执行;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予以调减或收回预算资金,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同时向县政府报告。

  4.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建立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自评、乡镇和部门重点评价、财政重点再评价相结合的多维度绩效评价体系。各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要逐步加大绩效自评力度,加快实现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的自评全覆盖;要选择部分资金规模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和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将评价报告报送县政府,并向县级财政部门和相应主管部门备案;县级财政部门要探索建立对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自评结果的财政重点再评价机制,重点审核评价结果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建立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目录管理机制,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选择部分乡镇、部门和单位、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单项或整体绩效评价。

  5.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健全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问题整改责任制,加快形成结果反馈、问题整改、绩效提升的良性循环,将评价结果用于制定政策、完善制度和编制规划,用于改进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用于调整预算安排方式、增减预算规模和优化支出结构,并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让资金使用单位从“要我有绩效”向“我要有绩效”转变。

  6.强化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各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要将年度预算绩效目标随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向社会主动公开;将绩效自评报告、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在报告形成20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县级监督机构和审计部门应将绩效问题整改情况、整改效果以及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信息公开作为监督和审计的重要内容。县级财政部门要将绩效目标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考核等绩效信息及时反馈各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各有关责任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整改和完善预算管理。

  (三)建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加快构建覆盖“四本预算”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着力增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整体性和协调性。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关注财政收入质量、预算支出效益特别是重大政策和项目的实施效果,同时,积极开展基建投资项目、政府投资基金、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PPP项目的绩效管理;政府性基金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关注征收标准、使用效果和对专项债务的支撑能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关注落实国家政策、收益上缴、支出结构、使用效果等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关注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政策效果、基金管理、预算平衡、运行风险、可持续性等情况。加强“四本预算”的统筹联动,整合使用方向相同或类似的预算资金,提升财政资金配置绩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坚持党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增强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党委、党组领导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本乡镇、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力量。

  1.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协调机制,提出本乡镇、本部门贯彻落实方案,明确本乡镇、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

  2.县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健全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组织架构,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力量。要加快推进预算绩效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牵头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家库,对专业性强的工作应当引入专家参与和评估,提升工作质量;要牵头制定涵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绩效结果应用等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相关制度办法。

  3.新增政策和项目的乡镇、县级部门分别负责政策、项目的绩效管理。要牵头健全和完善涵盖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评价结果应用等各关键环节的管理流程,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

  4.国资管理部门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负责社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6.各乡镇、县级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负责本乡镇、本部门整体、政策和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探索建立乡镇和部门预算整体绩效报告制度,组织实施本乡镇、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并对本乡镇、本部门绩效结果的真实性负责,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延伸至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

  (二)完善标准体系,强化考核激励

  1.县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普遍适用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框架。各部门要负责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并报县级财政部门备案。

  2.各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将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和部门给予表彰,对推进不力的乡镇和部门提请县政府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

  3.财政部门会同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建立“挂钩”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政策调整挂钩。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

  (三)压实责任,健全问责机制

  各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总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承担具体责任,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

  各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要自觉接受本级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严肃查处财政资金低效无效使用、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行为。县级财政部门要开展全过程财政重点政策和项目以及乡镇、部门、单位整体的绩效监督工作。县级审计部门要依法对各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审计监督并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财政、审计部门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各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因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自评结果不实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依纪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情况报告2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根据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发《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资财【20xx】22号)。我单位于20xx年11月,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遵循了“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方法,对本单位2020度预算绩效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资阳区新桥河镇人民政府系科级行政机关,办公地址坐落于资阳区新桥河镇虎形山社区。截至2020年底,新桥河镇人民政府在职实有人数91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事业编制48人。自2020年6月机构改革调整之后,新桥河镇人民政府机关共设19个站所及办公室,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纪委、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武部、妇联、团委、工会。

  镇财政所负责全镇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镇的预算编制管理工作,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全镇年度财政预算、总预算,负责监督全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总决算等;负责管理和发放各类政策性补贴资金,进一步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特别是对扶贫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负责我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报表及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新桥河镇2020年安排部门预算共计2068.97万元,总支出2068.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5.07万、科学技术支出5万、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78万、卫生健康支出126.62万、城乡社区支出2万、农林水支出1121.31万、住房保障支出49.69万。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1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

  三、2020年,根据年初计划的重点工作,本单位通过对财政资金的.使用,取得了如下绩效:

  一是全面做好城镇建设规划,充分运用财政调剂作用,积极争取各项优惠政策,并积极带动社会资金的投入,引导和支持企业进行产业转型提升、科技创新、开拓市场和发展生产,以培养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二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促进经济全面发展,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政策,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和细化部门预算编制。三是进一步完善各种经费使用办法,压缩行政管理开支和各种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控制部分增支因素,“三公”经费明显下降。四是合理利用财力,保障重点项目及重点费用和社会公益事业的正常开支。五是落实好中央各项惠农政策,促进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认真落实好中央各项惠农政策,进一步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和各项涉农补贴资金,不断稳定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六是继续推行城乡居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新农保制度,切实解决了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热点问题。七是继续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资金支出范围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使财政总预算真实反映了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进一步加强了对财政资金来源和去向的管理。八是切实抓好债务管理工作,锁定债务基数,严格控制新增债务。九是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完善“村账镇代管”制度,全力推进“互联网+监督”制度,推动了资金使用的公开度、透明度。十是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完善财政管理机制,推进财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四、绩效自评具体如下:

  2020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总预算数为13.5万元,实际支出数为12.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4万元),支出小于预算,因此,2020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度年初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目标管理符合区委、区政府总体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职责,体现当年重点工作,资金投入相匹配,财政资金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100%。建立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但也存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厉行节约制度不健全的情况。支出大部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支出一定程度上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根据区政府绩效考核文件精神,绩效目标在本年基本完成,2020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一类单位。

  2020年,我镇努力做好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各项目的管理工作,将预算及时公开到相关的信息网络平台,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是我国财政部门的重点关注部分,一个完整有效的绩效管理方案,需要以预算为导向,结合我镇实际过程中支出进行合理化分配,以达到合理高效地运用资金、提升资金的产出结果、节约成本与资源、提高部门的办事效率的目的。

  与此同时,通过这次自评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财政管理还不够规范,财经纪律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加强理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五、自评结论

  根据以上预算绩效情况,我单位2020年预算绩效自评为优秀。

  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情况报告3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我厅在20xx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绩效目标指向明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特别在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等方面进行了具体量化。

  我厅现由专人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并在《四川省司法厅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中提出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同步印发了《四川省司法厅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制度建设。

  二、自评得分情况及说明

  本次考核得分:扣除不涉及项后的实际自查分95/扣除不涉及项后的总分98x100=96.94分,具体情况如下:

  (一)组织保障体系——机构队伍建设

  分值3分,计分标准:部门内部明确预算绩效管理职能到处室并有专人负责的,得3分。

  我厅预算绩效管理职能处室为装备财务保障处,装财处易江玲具体负责预算绩效管理。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二)过程管控体系——事前绩效评估

  分值6分,计分标准:部门自行组织开展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的(包括新增和延续性的政策或项目),得6分。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开展项目事情绩效评估,将绩效评估达标的项目纳入部门项目库,最后根据项目库进行部门预算编制。本项指标自评得6分。

  (三)过程管控体系——事中绩效监控

  1、分值6分,计分标准:监控自评报告质量。

  1.报送时效。按时报送的得2分,迟报一天扣0.2分,直至此项为0。

  2.报告规范。自评报告符合自评提纲要求的得2分;不符要求的,每处扣0.2分,直至此项为0。

  3.报告完整。报告内容覆盖所有批复绩效目标项目的得2分,覆盖不完全的按实际比例×2分计算得分。

  已按时报送监控自评报告,本项指标自评得6分。

  2、分值12分,计分标准:绩效运行重点监控质量。

  1.执行进度得分=部门1-8月实际执行进度%/(0.667×0.9)×3分。

  2.预算调剂得分=(1-(10×部门1-11月预算调剂金额/年初部门预算数))×4分。其中:若部门1-11月预算调剂金额/年初部门预算数>0.1,此项得0分。(因考核需要,预算调剂指标考核时间在重点监控时间(1-8月)的基础上适当延长)

  3.完成指标实现得分=项目绩效目标中完成指标1-8月按期完成个数/完成指标总个数×5分。(对20xx年度的考核根据重点监控和监控自评换算得分)

  执行进度得分2分,预算调剂得分4,完成指标实现得分5。本项指标自评得11分。

  (四)过程管控体系——事后绩效评价

  1.分值5分,计分标准:部门按规定如期完成部门整体支出、政策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并向财政厅提交自评报告的,得5分;开展了自评但报送报告逾期的,每逾期1天扣0.5分;未开展或未提交报告的不得分。

  本部门如期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向财政厅提交自评报告,本项指标自评得5分。

  2.分值4分,计分标准:部门整体支出、政策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基本格式规范的,得2分,一处不规范扣0.2分,直至此项为0;内容完整、分析全面、观点客观、建议举措操作可行的得2分,发现一处错误扣0.2分,直至此项为0。

  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基本格式规范,本项指标自评得4分。

  3.分值4分,计分标准:有专项预算的部门,每年选取至少1个专项开展自评的,得4分。无专项预算的部门,每年选取至少1个部门预算项目开展自评的,得4分。

  已对部门预算项目开展自评,本项指标自评得4分。

  4.分值3分,计分标准:对财政组织的重点政策、项目绩效评价如期完成自评并向财政厅提交自评报告的,得3分;开展了自评但提交自评报告逾期的,每逾期1天扣0.5分,直至此项为0。未开展或未提交报告的此项不得分。

  对财政组织的重点政策、项目绩效评价如期完成自评并向财政厅提交自评报告,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五)过程管控体系——绩效目标管理

  1.分值9分,计分标准:部门绩效目标质量9分。绩效目标内容完整、细化量化、标准合理、预算匹配等,根据财政厅对部门年度绩效目标重点审核复审得分换算。

  部门绩效目标内容完整、细化量化、标准合理、预算匹配。本项指标自评得9分。

  2.分值3分,计分标准:在财政厅、省人大审核当年度绩效目标时一次通过的,得3分;被退回或要求修改完善的,每个项目或每反馈一个问题扣0.5分,直至此项为0。

  在财政厅、省人大审核当年度绩效目标时一次通过。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3.分值3分,计分标准:按规定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的,得3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已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4.分值6分,计分标准:绩效目标自评准确率6分。根据财政厅组织开展的绩效目标自评核查结果得分换算。未开展目标自评的,此项不得分。

  绩效目标自评准确。本项指标自评得6分。

  (六)过程管控体系——绩效结果应用

  1.分值3分,计分标准:部门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用于调整预算项目、资金规模、支出方向等,根据应用情况和佐证材料适当得分,最高3分;未应用不得分。

  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用于调整预算项目、资金规模、支出方向。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2.分值3分,计分标准:部门根据绩效目标审核结果,对绩效目标、项目内容等进行整改、优化、调整的,得3分。重点审核及复审提出修改建议,部门未整改的,每一项扣0.5分,直至此项为0。

  绩效目标审核中,重点审核及复审未对本部门绩效目标提出修改建议。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3.分值3分,计分标准:通过绩效监控而进行政策优化、改进管理、预算调整、结余处理、项目调整等,根据应用情况和佐证材料适当得分,最高3分;未应用不得分。

  通过绩效监控而进行政策优化、改进管理、预算调整、结余处理、项目调整。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4.分值3分,计分标准:将评价结果作为次年政策优化、改进管理、预算调整、项目调整等的重要依据并组织实施的,根据应用情况和佐证材料适当得分,最高3分;未应用不得分。

  将评价结果作为次年政策优化、改进管理、预算调整、项目调整等的重要依据并组织实施。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5.分值3分,计分标准:对中央和省级重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及时全面整改的,得3分;有未整改的,每一项扣0.5分,直至此项为0。

  无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6.分值4分,计分标准:按要求将绩效目标随同部门年初预算同步公开的,得2分。按要求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绩效信息随同部门年终决算公开的,得2分。

  将绩效目标随同部门年初预算同步公开;按要求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绩效信息随同部门年终决算公开。本项指标自评得4分。

  (七)基础支撑体系——制度建设

  分值3分,计分标准:截至考核年度,本部门出台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业务技术层面的制度办法、方案细则、操作规程等,每制定一个得1分,最高3分。

  出台经费管理办法、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八)基础支撑体系——培训宣传。

  1.0分值3分,计分标准:考核年度举办本部门、本系统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的,得3分。

  已举办本部门、本系统预算绩效相关业务培训。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2.分值2分,计分标准:将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在本部门门户网站、省级党政网以及其他相关媒体登载宣传的,每次得0.5分;在中央级别媒体、网站上登载宣传的,每次得1分。最高得2分。相同信息被其他媒体转载的,不重复计算得分。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在本部门门户网站登载。本项指标自评得2分。

  (九)考核监督体系——考核机制

  分值3分,计分标准:部门将相关处室、所属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得3分;未纳入的,不得分。

  已纳入对处室年度工作考核内容。《项目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二条规定: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对部门安排项目经费的重要依据。本项指标自评得3分。

  (十)考核监督体系——监督机制

  分值3分,计分标准:将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关情况正式向人大或人大常委会、部门上级领导、上级部门等汇报报送的,得2分。

  未将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关情况正式向人大或人大常委会、部门上级领导、上级部门汇报报送。本项指标不得分。

  (十一)其他考评事项——协同配合

  分值3分,计分标准:支持配合评价组等开展绩效评价等绩效管理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得2分;反之,经核实的,不得分。

  我厅不涉及此项考核指标。本项指标自评不计分。

  (十二)其他考评事项——工作实效

  分值2分,计分标准:按时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的,得2分;逾期报送的,不得分;逾期7天的',取消考核评比资格。

  按时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本项指标自评得2分。

  (十三)加分项——推进预算改革

  分值5分,计分标准:部门推进绩效与预算深度融合,在预算编制、资金分配、统筹平衡等方面有创新举措,取得明显成效的,经复评认定后予以加分,最高加5分。

  无推进改革预算项目。本项指标不加分。

  (十四)减分项——发现反映问题

  分值5分,计分标准:被审计部门或财政部驻川监管局发现反映有关预算绩效管理方面问题的,每一项扣0.5分,最高扣5分。

  20xx年的审计检查事项中,未反映的有关预算绩效方面的问题。本项指标不减分。

  三、主要经验和存在不足

  我厅现由专人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并在《四川省司法厅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中提出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同步印发了《四川省司法厅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制度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改进举措

  (一)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体制机制。

  要坚持制度先行,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制度建设,使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检查、考核,使评价工作从现在的被动评价转到自我评价与财政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格局上来。建立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的“三位一体”机制,将绩效预期目标申报、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应用这三方面内容贯穿于每个项目。

  (二)切实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要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对各业务处室下年度安排预算和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对绩效低下的专项资金,取消或调整支持方式,调整支出结构,使财政资金的安排使用更趋合理、有效。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公示制度,绩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以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约束力,发挥绩效评价对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用和决策信息反馈作用,努力使评价结果更具公正性和权威性。

  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情况报告4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20xx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单位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有效推进了我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做法是:一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二是做好事前目标绩效编制并及时报送。三是加强事中绩效跟踪监控,深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对项目资金实施自评和核查。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

  二、自评得分情况及说明

  通过自查自评,20xx年度我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评得分97.35分,具体为:组织保障体系4分,过程管控体系81.85分,基础支撑体系4.5分,考评监督体系2分,其他考评事项5分。具体分值及得分依据如下:

  (一)组织保障体系(4分)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职责及分工,我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由办公室副主任王兴全分管,行政科具体办理。四级调研员王平负责日常业务管理,邱强、黄智慧负责日常业务办理。

  (二)过程管控体系(81.85分)

  一是年初预算申报各类项目时,提前做好调研,精准测算,科学合理进行绩效评估,据实申报。二是项目实施时,逐项落实到各办公室及具体经办人,强调时间节点,强化项目管理,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促,确保按进度完成。三是实时进行绩效监控管理,以设定的绩效目标为核心,认真收集数据、分析数据,把数据信息背后所反映出来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全面、真实、准确地梳理,对项目运行进行全面监控。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从而提高了预算绩效评价的准确性和有效。四是科学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根据评价结果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基础支撑体系(4.5分)

  我办一直高度重视制度建设,相继修订完善了《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部目标绩效考核办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巴中市人民政府资产管理制度》《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汽车使用与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为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考评监督体系(2分)

  我办坚持以《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部目标绩效考核办法》以及相关财务制度来考核监督内部科室,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

  (五)其他考评事项(5分)

  我办一直积极支持并配合绩效评价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并做好相关保障工作,按规定时间报送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

  三、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工作流程和操作细节需进一步规范。二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不够到位。三是有效进行项目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工作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改进举措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现预算绩效目标全覆盖。二是积极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及时纠偏,确保绩效目标实现。三是积极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积极运用评价结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推进制度落实。五是积极同财政部门沟通,寻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

  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情况报告5

  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评价方案>的通知》(闽财绩〔20xx〕2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积极推进“事后算账”向“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控制,事后有总结分析和考核”转变,部门预算管理更加规范、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现将20xx年部门 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评价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安排情况

  我局部门预算单位包括:局本级、省粮油质量监测所、福建工贸学校、福建经贸学校、省粮油科学技术研究所(只拨离退休人员经费)等5个单位。20xx年本部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项目19个,金额33636.05万元,其中: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365.05万元;财政代管资金拨款87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275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2126万元。其中省级部门二次分配资金项目3个16600万元,部门建设(含业务费)专项项目13个10661.05万元,其他专项资金项目1个1800万元。具体项目区分如下:

  1.省委省政府已确定的专项资金项目5个27900万元,具体区分如下:

  (1)引粮入闽奖励专项资金项目2000万元为省级部门二次分配资金项目;

  (2)市县粮库建设补助项目12600万元为省级部门二次分配资金项目;

  (3)省级粮库建设补助项目6500万元;

  (4)粮食加工能力应急保障资金项目2000万元为省级部门二次分配资金项目;

  (5)省级储备订单直接补贴项目4800万元。

  2.其他专项资金项目1个:军粮供应差价补贴1800万元(为涉密项目)。

  3.本级专项业务费项目8个642.25万元,具体区分如下:

  (1)粮食财务会计报表经费9.5万元;

  (2)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经费28.5万元;

  (3)粮食库存监督检查经费28.5万元;

  (4)粮食专项业务经费230万元;

  (5)粮食应急指挥部经费14.25万元;

  (6)省内外产销协作经费161.5万元;

  (7)局属关停企业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津补贴及管理经费75万元;

  (8)政策性用粮质量及原粮卫生抽查监测经费95万元。

  4.福建省粮油质量监测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项目22.8万元。

  5.福建工贸学校“教育经费收入安排相关办学支出”项目401万元。

  6.福建经贸学校“教育经费收入安排相关办学支出”项目2870万元。

  (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20xx年我局积极探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事后算账”向“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控制,事后有总结分析和考核”转变,规范和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

  1.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学习。为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我局第一时间组织绩效评价小组及局属单位有关人员学习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评价相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财政资金的使用要有效率及效益的理念。

  2.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局属各预算单位加强业务内部控制建设,不断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高标准做好本单位年度支出预算资金安排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基本支出和专项经费的使用。

  3.加快下达部门二次分配预算指标进度。会同省财政厅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粮食局关于下达20xx年度市县粮库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xx〕23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粮食局关于下达20xx年市县企业引粮入闽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xx〕82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粮食局关于下达20xx年粮食产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xx〕200号)要求及时分配项目资金,下达进度100%。

  4.充分发挥绩效管理专家指导作用。我局有4位同志为部门绩效管理专家库成员,通过专家库平台可学习借鉴省直兄弟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指导我局扎实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为我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我局部门的绩效评价涵盖全过程,包括事前(预算申报阶段)、事中(预算执行阶段)和事后(预算完成阶段)。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直预算单位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闽财绩〔20xx〕1号)要求,我局确定对20xx年度省级粮库建设项目、市县粮库建设补助项目、引粮入闽奖励等3个项目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所选3个项目专项资金合计预算金额16610.90万元,占我局20xx年度部门决算专项资金26635万元的62.36%。同时,我局在全面扎实开展绩效自评的基础上,撰写绩效评价自评汇总报告,绩效自评工作经省财政厅评审为“良好”等次。

  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福建省粮食局20xx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闽财指〔20xx〕66号),我局部门预算中将“市县粮库建设补助”项目预算资金12600万元、“省级粮库建设补助”项目预算资金6500万元和“引粮入闽奖励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资金2000万元、省级订单直接补贴项目资金4800万元等5个项目作为事前绩效目标申报。

  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闽财绩〔20xx〕4号)要求,我局属自行监控部门。20xx年财政安排我局部门项目预算资金为33636.05万元,剔除涉密项目“军粮供应差价补贴”1800万元,实际纳入监控项目资金为31836.05万元。确定对引粮入闽奖励专项资金2000万元、市县粮库建设补助项目12600万元、省级粮库建设补助项目6500万元、粮食加工能力应急保障资金2000万元、省级储备订单直接补贴4800万元等5个项目开展自行监控,资金量达到专项支出的87.63%,已按要求实施事中绩效监控评价。

  4.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报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通知》(闽财绩〔20xx〕2号)要求,我局编报了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经省财政厅审核确认。

  二、自评情况

  (一)绩效目标管理

  1.项目覆盖情况。我局20xx年在绩效目标编报范围内确定申报5个项目:粮食加工能力应急保障资金2000万元,引粮入闽奖励专项资金2000万元,市县粮库建设补助项目12600万元,省级粮库建设补助项目6500万元和省级订单直接补贴项目4800万元作为20xx年绩效目标对象。其他专项资金“军粮供应差价补贴”1800万元为涉密项目,不申报绩效目标,达到项目覆盖要求,自评得8分。

  2.资金覆盖率。20xx年我局编报绩效目标项目金额27900万元,占年初批复预算项目资金总额31836.05万元(剔除涉密项目1800万元)的87.63%,达到省财政厅要求的“编报绩效目标的专项资金占本部门20xx年度专项资金总量的比例不得低于60%”标准,自评得8分。

  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我局20xx年严格按照《福建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开展绩效目标的申报、监控、评价工作,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自评得4分。

  (二)绩效监控管理

  项目运行期间,我局坚持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确保项目按照既定目标执行。

  1.项目覆盖情况。20xx年确定局本级的“省级粮库建设补助资金”、“引粮入闽奖励专项资金”、“粮食加工能力应急保障资金”、“市县粮库建设补助资金”、“省级订单直接补贴资金”作为我局部门开展自行监控项目,实施绩效监控的项目数达到省财政厅工作要求的'标准,自评得6分。

  2.资金覆盖率。20xx年确定局本级的“省级粮库建设补助”预算资金6500万元和“引粮入闽奖励专项资金”预算资金2000万元作为我局部门开展自行监控项目。20xx年财政安排我局部门项目预算资金为33636.05万元,剔除涉密项目“军粮供应差价补贴”1800万元,实际纳入监控项目资金为31836.05万元。绩效监控管理的资金覆盖率为87.63%,已达到绩效资金要求比例标准,自评得6分。

  3.监控质量。精心组织对项目实施自行监控,指定局本级的粮食加工能力应急保障资金项目2000万元,引粮入闽奖励专项资金项目2000万元,市县粮库建设补助项目12600万元,省级粮库建设补助项目6500万元和省级订单直接补贴项目4800万元作为20xx年我局部门开展自行监控项目,局本级对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进行跟踪,按季度在福建省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上填报监控表,对项目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阶段性产出成果、累计项目阶段性产出成果、当期阶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改进的意见都有完整详实的监控报告,高标准完成了项目监控工作,自评得8分。

  (三)绩效评价管理

  1.资金覆盖率。20xx年我局把省级粮库建设项目10000万元(含宁德国家粮食储备库项目、福安扩建项目、建阳扩建项目、沙县扩建项目、周宁扩建项目等5个子项目),引粮入闽奖励项目2000万元,市县粮库建设12600万元,占20xx年度我局部门决算专项资金28921.96万元的85%,已经达到年度预算布置要求,自评得6分。

  2.自评质量。上述3个项目自评结果上报省财政厅后,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预算单位20xx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专项工作情况的通报》(闽财绩〔20xx〕28号),我局被评定为“良好”等次,本项指标自评得27分。

  3.整体支出绩效评价。20xx年我局严格按照绩效项目清单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要求,参照《福建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标准,认真组织对省级粮库建设项目10000万元(含宁德国家粮食储备库项目、福安扩建项目、建阳扩建项目、沙县扩建项目、周宁扩建项目等5个子项目),引粮入闽奖励项目,市县粮库建设项目,及时进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并撰写高质量评价报告,自评得4分。

  (四)结果反馈与应用

  1.绩效目标公开。我局确定“省级粮库建设补助”、“引粮入闽奖励专项资金”、“粮食加工能力应急保障资金”、“市县粮库建设补助”、“省级订单直接补贴”等5个项目为20xx年编报的预算绩效目标,并按要求在我局部门网站(外网)进行了公开,自评得3分。

  2.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情况。我局项目自评结果以《福建省粮食局关于报送20xx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的函》(闽粮〔20xx〕函215号)向省财政厅报告的同时,还在局部门外网进行了公开,并在决算公开中将重点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一并公布,自评得5分。

  3.向上级报告。根据绩效工作计划,我局第一时间以《福建省粮食局关于报送20xx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目标的函》(闽粮〔20xx〕函52号)、《福建省粮食局关于报送20xx年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的函》(闽粮〔20xx〕函75号)、《福建省粮食局关于报送20xx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的函》(闽粮〔20xx〕函215号)文件上报省财政厅,并结合省领导检查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绩效工作情况,自评得3分。

  3.绩效管理信息应用于预算管理。根据绩效管理目标清单,我局按照月、季、半年、全年节点,对照目标标准对所有项目的进展情况、经费拨付情况进行绩效监控,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督促相关处室及时整改,对各季度绩效目标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指导下一季度绩效目标的开展。通过绩效管理信息督导预算管理,全面提升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自评得8分。

  (五)绩效管理创新

  1.目标管理创新。20xx年我局编报绩效目标项目金额27900万元,占年初批复预算项目资金总额31836.05万元(剔除涉密项目1800万元)的87.63%,依据计分标准自评得1分;绩效目标5个,依据计分标准自评得1分,共计得2分。

  2.监控管理创新。我局将“省级粮库建设补助”预算资金6500万元和“引粮入闽奖励专项资金”预算资金2000万元、作为我局部门开展自行监控项目,自评得2分。

  3.评价管理创新。20xx年我局把省级粮库建设项目10000万元(含宁德国家粮食储备库项目、福安扩建项目、建阳扩建项目、沙县扩建项目、周宁扩建项目等5个子项目),引粮入闽奖励项目2000万元,市县粮库建设12600万元,占20xx年度我局部门决算专项资金28921.96万元的85%,超过资金覆盖率标准要求,自评得2分。

  4.其他事项创新。委托第三方对“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光泽直属库(拆旧建新)建设项目”项目进行结算评审;同时结合省长责任制考核对全省粮库建设目标进行检查,得到省领导高度肯定。自评得1分。

  (六)监管存在问题

  20xx年我局在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中未发现财政资金违法违规使用现象,未发现骗取、冒领、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其他违反财经制度的情形,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已按要求从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抽取参与一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综合评价自评材料,自评为不扣分。

  三、综合评价

  根据以上评价情况,我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评价自评103分,为优秀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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