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自评报告

时间:2022-12-15 09:22:58 报告 我要投稿

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自评报告(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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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自评报告(精选5篇)

  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自评报告1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钦办发〔2020〕6号)、《浦北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浦财绩〔2022〕2号)有关要求,我县扎实推进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现将我县2021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及抽查复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情况。我县各部门根据《浦北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浦财绩〔2022〕2号)要求开展2021年度绩效自评工作,自评范围覆盖所有一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及所有200万元及以上的县本级项目支出,一级预算单位无20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至少选择1个以上本单位重点或重大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结束后,县财政局共收到来自84个部门(单位)的197份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84份,项目支出绩效自评113份。

  (二)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情况。县财政局对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发现部分部门逾期报送绩效自评,某些部门未按财政部门的指导建议进行修改、细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总体质量不够理想,评分表指标细化不够具体;项目支出自评报告的总体质量相对较好,评分表指标细化比较具体,但也有少数项目未进行细化。总体来说,绩效自评报告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改进。

  二、存在问题

  (一)部门绩效管理理念意识不强。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部分部门绩效理念和意识较为淡薄,存在重支出轻绩效的意识,出现项目实施与绩效管理相脱节的现象。

  (二)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部分单位编制绩效目标较为简单、笼统,绩效目标存在填报内容不规范、不完整,个性指标设置不准确,不够细化。在指导项目实施方面的可操作性不强,导致事后绩效评价缺少科学合理的衡量标准。

  (三)绩效自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部门只是将绩效自评当成工作的一个流程,缺乏对绩效评价的重视和深入了解利用。一是部分单位未按时报送绩效自评材料;二是部分单位工作不够认真,绩效指标没有细化,只是笼统的打分,存在打分不合理、随意的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

  为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增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下一步应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意识。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此次绩效评价结果反映出部分部门单位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认识不到位、准备不充分。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各部门,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刻领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的精神,不断增强绩效意识,主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机制,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是项目设立和实施的前提,是做好绩效评价等各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基础。各部门编制预算时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设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和相关指标,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三)强化绩效评价工作,提高绩效自评水平。各部门要明确绩效评价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根据年初设置的绩效目标科学设置评价指标,严格评价打分,如实撰写自评报告,同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绩效自评的复评工作,对绩效报告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确保评价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根据自评结果改进工作方法,提升管理效益。

  (四)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升财政资金绩效。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部门(单位)内部预算绩效管理,针对绩效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查找和分析原因,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县财政局将对本次自评复核结果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将2021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结果、报送情况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

  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自评报告2

  为进一步加强县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参照《南阳市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宛财办[2020]35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度县级部门绩效自评质量抽查复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财政系统成立绩效自评复核小组,对社旗县民政局和社旗县教育局、社旗县粮食局等8个部门的8个项目进行复核,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现将抽查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复核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绩效自评复核:范围为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级部门绩效自评质量抽查复核工作的通知中8个部门8个项目支出资金。内容为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复核。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范围为2020年度使用的全部财政性资金。内容为整体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预算执行、资源配置、资产管理水平、运行成本控制情况、履职效能、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满意度情况等方面。

  二、基本情况

  2021年共抽查复核7个县直部门8个项目,自评复核金额万元。抽评分别从上报资料和实地核查以及查看账簿来进行综合评价,经评价,8个项目按照优良中差评价等级,其中评价等级为优的项目4个,占全部自评项目的50%;评价等级为良的项目3个,占全部自评项目的37.5%;评价等级为中的项目1个,占全部自评项目的12.5%。总体来说,绩效自评报告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改进。

  三、存在问题

  从抽查分析可以看出,抽查复核的部门和单位已按照要求对本部门和项目基本上做到了应评尽评,8个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通过抽查复核调整为3个项目为良,1个项目为中,自评报告反映成绩较多,很少报告问题,且自评得分比较高。

  (一)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

  通过抽查复核可以看出,项目绩效目标存在填报内容不规范、不完整,指标值设置过低,个性指标设置不准确,不够细化。

  (二)绩效效果不明显,未能发挥出真正的作用,应用不够充分

  通过抽查复核可以看出,部分项目单位自评结论不准确,存在一拨了之,对项目的实施效果不了解、不掌握,项目实施效果不明显,但自评结论大多为“优”。如:满义蔬菜种植有限公司基地建设项目,经询问,部门人员不清楚项目具体情况,未看到实施效果。综上,这也充分说明单位只是将绩效自评当成工作的一个流程,缺乏对绩效评价的重视和深入了解利用。

  (三)项目资金未能做到专款专用

  通过抽查复核可以看出,部分项目资金用于与项目无关事项,资金互用,改变资金用途未经财政部门批复,专款专用意识淡薄,预算法执行不到位。

  四、建议

  (一)明确责任主体

  要明确绩效评价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按照“谁支出、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资金使用单位是本单位绩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主管部门负责加强本部门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结果的审核,确保绩效自评的质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多措并举,主动提升绩效理念和意识

  一是采取集中培训、媒体宣传、知识竞赛等方式,强化财政部门、各职能部门、单位人员预算绩效管理知识的学习,提升绩效管理知识水平。二是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力度,通过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自评等实际操作来提升绩效管理工作技能,达到“以评促管,以管促学”的目的,全面增强绩效理念和责任意识。促使各部门、单位从“要我有绩效”向“我要有绩效”转变,逐步形成全社会“讲绩效、用绩效、比绩效”的良好氛围。三是按照新《预算法》要求,逐步加大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向社会公开的力度,借助社会公众监督,倒逼工作的开展。

  (三)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提升财政资金绩效

  一是要加大对绩效自评质量抽查复核工作的力度,采取资料审核的形式,主要复核各部门(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完成率及自评工作质量,通过发问题来促进项目单位进行整改,达到各部门(单位)提高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意识,强化对预算项目的管理;二是强化结果应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制度,将2021年各部门绩效自评抽评结果作为2022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三是进一步加强评价信息披露,建立健全评价结果报告制度以及公开制度。

  针对自评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加大监控力度,使项目实现预期要达到的效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自评报告3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绩效评价股于20XX年7月3日至8月10日,对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个部门110个项目2020年度绩效自评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并将抽查复核范围延伸至绩效目标编制环节。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查复核工作按照《中共邹平市委、邹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邹发〔2019〕10号)《邹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级部门整体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邹财绩〔2021〕2号)等文件要求进行,一是检查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总目标及三级指标设置是否完整合理,二是对照部门单位绩效自评表,从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产出指标,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影响等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进行核实。

  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按照“检查与辅导相结合”的原则,先后召开5个专题辅导会或座谈会,将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意义、绩效指标设置、信息填报工作要求等面对面传递给项目参与人员,进一步提升了他们的绩效意识和业务能力,真正做到“一项工作、多重效果”。

  二、主要问题

  我们通过进场座谈、查阅支出明细账、调档复核等方式,逐个项目进行复核,发现了绩效理念不强、目标质量不高、绩效自评信息不实等诸多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绩效理念不深。多数单位通过建立制度、加强管理、层层落实,绩效管理理念初步建立,但是也存在部分单位绩效意识淡薄、甚至工作疲于应付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工作积极性欠缺、工作质量不高。

  1.工作积极性欠缺。2019年8月部门预算工作布置会上,我们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和上级考核工作要求,预算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将纳入预算的全部资金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申报目标;谁审核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进行绩效目标设置并提交各自归口业务科室进行审核,计划于2月14日前向人大预工委进行汇报。但在实际编报过程中,各预算部门由于绩效概念不清,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反复修改绩效目标,一时间出现绩效目标编报混乱的情况,甚至产生倦怠反感情绪,致使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延期。同样,绩效自评过程中各预算单位也存在类似问题,导致填报时间严重滞后,甚至影响了信息公开。

  2.信息填报质量不高。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信息存在流于形式的风险,由于预算部门(单位)对绩效不理解或理解有偏差,导致了部分单位认为编制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工作无实际意义,不仅浪费时间还给自身工作带来麻烦。例如,在绩效目标编制过程中,有的单位将正向指标定的过低、反向指标定的过高,致使其绩效目标编报质量低,使项目执行效率效果大打折扣,甚至有违政策期望。长此以往,如果不采取实际有效的措施,绩效目标将存在流于形式的风险。

  (二)目标编制不合理,基础信息不完善。绩效目标管理作为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其意义和作用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不仅是开展事中监控、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还是制定绩效考核标准的主要参考依据。绩效目标管理虽然开展若干年,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1.总体目标不能反映项目。总体目标的设置与项目实施相关,应该能够反映项目资金的使用所要达到的目的和任务,但有的项目年初预期目标设置与该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阶段相关性较差,有的用国家教育层面的宏观目标代替。例如某改造项目,预算100万元实际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债务,年初预期目标为“合理规划布局中小学幼儿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的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填报简单,未详细说明项目完成后实际达成的产出及效益,用一句“项目已完成”简单概括。部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仅填写“已完成”,未进行量化描述。

  2.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从年度绩效指标的总体设置情况看,有些指标不够细化量化,比如,某局41个项目中有26个项目产出指标没有设置“成本指标”;有的指标设置与项目实施内容、实施阶段不一致,例如,某建设项目预算200万元,实际用于偿还工程款,数量指标的三级指标却设置为“建筑面积”,指标值设置为“建筑面积2.57万平方米”,与项目实施内容、阶段不符;有的项目绩效指标对应的三级指标未做细化量化,例如某项目预算执行120万元,主要考核四所高中高考成绩与教师奖励挂钩兑现,其数量指标的三级指标设置为“清、北本科录取”,年度指标值为“名列前茅”,实际完成指标值为“清北未完成”。经复核,年初“各学校任务目标及完成情况”中任务目标分为“特殊类型”和“一段线”,都有“基础目标值”和“争取目标值”,自评指标设置时却未做细化量化,实际完成指标的填报也未按实际情况完整填列。

  3.项目预算、项目绩效指标变更时未及时申报调整。有的项目已进行职责整合,应调整预算却未及时调整。比如,某项目预算58万元,实际用于支付2019年度的协办员经费,协办员职责2020年度已整合至兼职网格员,以后年度不需安排此项目预算却未及时申报调整;有的项目预算内容发生变化,未及时调整预算。比如,某项目年初预算按1000万填写,鉴于本市政策调整,故项目预算应较年初编制时减少,但未申请预算调整。

  (三)绩效自评不规范,不能反映项目实际。绩效自评是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有利于项目实施单位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及时发现项目管理中的问题,实现业务与财务、部门与财政责任的连接,但目前的绩效自评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1.预算执行信息填报不准确。部分项目自评表中对部分预算执行情况未按照实际到位资金进行填报,存在全年预算执行数、执行率计算不准确的情况。有的年度预算存在追加但自评没有表现出来,有的使用了上级资金、其他债券资金,自评也未包含。例如,某项目自评预算执行100万元,经复核实际支付160.12万元,年内追加预算60.12万元;某改造项目,自评预算执行为0,经审核该项目市级财政虽未拨款,但实际使用上级资金217.8万元、专项债220万元,共计支付437.8万元;从资金支付方向来看,个别项目支付内容存在不合规现象。例如,某饮用奶项目,经查阅资料用于支付租赁费。

  2.绩效自评不能反映绩效目标和项目实际。项目负责人未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理解,或理解的较为片面,认为“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的编制较为抽象,指标设置未能按照项目实施所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任务进行细化和量化。有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可以细化为两个或以上的三级指标来反映使用资金所达到的目标数量和质量标准及水平,在填报自评表时却只使用一个指标,难以了解项目资金使用达到的标准和水平,未能达到绩效自评的目的。比如,某设备配备项目数量指标三级设置为“设备数量341442台件套册平方立方”,质量指标三级设置为“合格率95%”;有的绩效指标设置相关性较差,不能反映绩效目标和项目实际。比如,某项目生态效益指标“维护森林资源安全,改善生态环境”与项目实际产生效益的关联程度较低,质量指标“森林资源执法监督检查”、“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建议放在效益指标更准确。

  三、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的出现,除了绩效管理理念淡薄、绩效信息编报能力不足的原因之外,还有以下原因:一是“心理契约”与“正式契约”的背离,心理契约是对相关信息进行解读后形成的自身的心理期望,绩效管理工作作为一种正式契约被一部分资金使用单位认为是对自身的约束,从而在编制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时出现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甚至应付的现象;二是资金使用与绩效管理责任分工的背离,单位内部分工不明晰、职责划分不明确,一些单位习惯性地将财政部门布置的工作交由单位财务人员办理,并未考虑到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与业务部门的直接关联性,财务人员难以全面了解业务工作的特点和项目所要达到的绩效,仅掌握项目预算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那么绩效目标设置、绩效自评等就难以反应项目本身。

  四、工作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实践探索,建议分别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提高参与人员的绩效意识。观念的提升能够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而且能保证工作质量,使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实施并持续向好。一是要优化培训形式、加强培训力度,深入单位、以干带训代替原有的培训模式,在“面对面”的互动中将绩效理念和业务知识传递给每个参与人员;二是加强考核,细化考核细则,保证考核的客观公正,倒逼项目实施单位和参与人员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监控、自评管理全覆盖和质的提升。

  (二)保证绩效目标质量。一是要“去标准化”科学编制绩效目标。一方面在编制绩效目标时要真正从项目本身出发,拟对绩效目标申报材料进行了修正,细化资金测算和项目明细,使绩效与项目结合起来,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使绩效目标编制更客观、科学;二是要加强审核,将财政部门单一主体或者主导,逐渐过渡到预算单位或者项目主管部门作为绩效管理的主体、财政部门复核的绩效目标管理模式,充分调动预算单位或者项目主管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真正落实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主体地位。

  (三)做好自评基础工作。一是建立绩效自评和绩效目标信息的关联,从年度预算开始就要重视项目绩效目标的申报工作,重视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的密切关联性,因此需要各预算单位科学安排、统一要求、统筹管理;二是严格实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应重视档案的整理、汇总和保管工作,重视项目实施完成后的数据汇总、统计、存档工作,便于相关检查、评价、抽查等工作的使用。

  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自评报告4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公司受莒南县财政局委托,对《省级慢病示范县建设》等20个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复核。

  一、绩效自评抽查实施情况

  2021年5月10日启动对《省级慢病示范县建设》等20个项目的抽查复核,项目组共收到自评报告20份,经过对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分别给出了部门绩效自评抽查分析报告。

  二、抽查依据

  (一)国家、省市县相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包括《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共莒南县委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莒南发〔2019〕12号),以及《关于开展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莒南财绩〔2021〕1号)《莒南县县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和《莒南县县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的通知(莒南财预〔2020〕20号)等。

  (二)国家、省和县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三)国家、省和县区制定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四)县级预算部门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六)县级预算部门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绩效标准;

  (七)县级预算部门预算申报的相关材料、依法批复的部门预算,转移支付资金的相关资料;

  (八)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报告;

  (九)其他相关材料。

  三、抽查方法

  1.审阅资料

  收集与项目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查阅项目申报和批复文件、财务核算数据、档案管理资料、资金管理资料,与自评报告进行比对核实。具体为:①对实施单位上报的自评报告进行认真审阅,核实项目单位自评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评价完成的效果和质量;②对项目实施单位填报的项目预算及批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表进行审阅,对资金使用通过实地调查、原始凭证查阅等进行核实;③收集与项目绩效的相关资料并结合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结果对项目绩效进行核实。

  2.现场调研

  按照自评报告的内容,通过现场调研核实该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及绩效目标申报和实现情况。

  3.数据分析

  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核实项目预期效果和效益实现程度。

  四、抽查内容

  (一)绩效自评是否采取量化评分的形式,每个预算项目是否评出绩效分值,得分以百分制计算。

  (二)项目绩效自评得分是否由各项指标得分加权汇总形成。

  (三)二、三级指标所占权重是否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准确反映预算项目的产出和效果。

  (四)同类评价对象的指标权重设置是否基本一致,便于评价结果相互比较。

  (五)绩效指标得分是否按规定方法评定:属于定量指标的,完成指标值,是否计算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指标值,是否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是否分析原因,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属于定性指标的,是否根据指标实现程度对应优、良、中、差四个等级,相应赋予分值。

  (六)年度预算执行完成后,是否及时组织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全面收集、系统整理预算项目绩效完成信息,确认各项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值或实现程度。

  (七)绩效自评打分是否将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值(实现程度)与年初设定的预期值相比较,逐项评定每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

  (八)绩效自评表填写是否按照绩效自评表的格式和要求,逐项填写每项绩效指标得分、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并简要分析绩效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九)绩效自评工作完成后,是否及时进行总结,形成专题报告。报告内容是否包括部门绩效自评组织开展情况,专项资金和具体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分析及评价结论,年初绩效目标设定质量对比倒查情况和下一步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等。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的是否单独列明,并分析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十)对预算执行率偏低、绩效自评结果较差的,是否单独说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属于延续性项目的,在预算编制时是否从严从紧安排,是否调整资金投向和分配方法,是否持续优化部门支出结构。

  (十一)自评结果是否与绩效目标偏离度较大,目标指标设定是否不科学、不合理。

  (十二)其他需要抽查的指标和资料。

  五、抽查情况分析

  (一)项目累计资金安排与使用情况

  项目组共收到自评报告20份,经过审核,20个自评资金数据填报准确,数据来源客观可靠。

  (二)项目立项依据

  审核的20个项目中有2个项目未提供项目立项材料,经现场和电话核实,项目立项依据充分。

  (三)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情况

  1.项目立项时,绩效目标设定是否具体明确、科学合理

  16个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具体明确、科学合理,2个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够具体明确,2个项目绩效目标不明确,不能反映项目的内容。

  2.项目立项时,绩效指标设定是否细化、量化、可衡量、可评价

  11个项目的绩效指标设定不够细化量化,尤其是项目的效益指标,有2个项目未设置效益指标;有7个项目的绩效指标设定细化、量化、可评价。

  3.项目评价时,评价指标设定是否规范、全面,政策评价是否按照“3E”体系

  项目组审核发现,评价指标设定时,普遍存在欠规范的问题,不能兼顾投入的经济性、产出的效率性和影响的有效性。

  4.项目评价时,评价指标及标准设定是否细化、量化、可衡量、可评价

  12个项目设置了细化、量化的评价指标,评价指标能够科学衡量和评价项目的产出和效益;8个项目的评价指标设置不够量化细化,或不能全面衡量项目的产出和效果。

  (四)项目执行效率

  1.预期产出实现程度

  13个项目预期产出全部实现,2个项目实现了85%以上,3个项目实现60-85%,2个项目实现60%以下。

  2.项目执行产出情况是否真实、准确,评价数据来源是否客观、可靠

  经多种途径的调研和走访,项目执行产出情况较为真实、准确。

  (五)项目实施效果情况

  1.预期效果实现程度

  13个项目预期产出全部实现,3个项目实现了85%以上,2个项目实现60-85%,2个项目实现60%以下。

  2..项目实施效果的佐证依据是否真实、准确,来源是否客观、可靠

  经多种途径的调研,项目实施效果较为真实、准确。

  六、自评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财政支出评价对象涉及行业多,项目之间差异性大,目前虽然中央及省市已经发布共性指标,但真正能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由于设置难度较大,还不能满足目前工作开展需要。多数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不够清晰、没有细化、不便于衡量,不能完全反映考核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导致项目自评指标体系不够全面,导致评价内容不够全面,不具有针对性,实际操作能力低,难以满足不同层面和不同性质的绩效评价需求。

  (二)预算部门重支出轻效益的情况普遍存在

  部门重产出轻效益,事前和事后对项目效益性调研和分析较少。绩效目标中效益指标过于粗糙,量化指标少,评价指标体系中效益指标设置不合理,自评时普遍为定性的效益指标赋满分。

  (三)项目管理欠规范

  在自评审核中发现,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是很多材料部门无法提供,深入了解发现,很多部门没有档案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档案管理知识缺乏或责任心不强,造成档案管理混乱,很多材料未规范入档;很多项目没有建立科学合理可行的项目管理制度。

  七、对自评工作的建议

  (一)完善项目评价指标体系

  汇总梳理以前年度制定的指标,将符合当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行业管理特点的个性指标汇编成库;二是搜集整理先进省市制定出台的指标,进一步充实完善个性指标;三是建立指标更新机制,将新制定的指标及时纳入指标库,做到随时更新、完善。

  有必要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落实,避免绩效评价搞形式走过场。项目在立项申报、审批时就应明确项目的预期绩效目标以及能体现绩效目标的具体绩效指标,且绩效指标尽量细化和量化。财政部门也应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连同拨款一起下达,使绩效评价结果更加贴近项目,真正评价出项目的绩效。将预算绩效目标填报与预算安排下达挂钩,从深层次地解决绩效目标填报不认真、流于形式的问题,全面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在规范绩效目标的基础上,加强调研、分析,结合各预算单位的职能职责和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在准确定位该单位工作目标的基础上,除对各项考评项目的绩效目标、资金分配、财务管理、使用绩效、社会效益等涉及的指标体系进行逐项完善外,还增加部分个性化的考评指标,建立更加符合实际的指标评价体系。

  (二)加强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

  对预算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管理,应由过去关注项目资金使用向关注项目可行性和项目效益性转变。加强调研、分析,结合各预算单位的职能职责和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工作任务,对效益指标进行完善。

  (三)规范项目管理过程

  部门的`绩效管理人员,应加强责任心,做到提供数据准确、精确,能真实完整的反应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整改工作方案,并积极落实各项整改工作。针对档案混乱的问题,项目组应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并加强档案管理技能,装订档案资料,填写正确的档案盒目录。

  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自评报告5

  根据武财绩(2019)3号《武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项目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及单位绩效目标

  1、单位机构及人员构成

  威溪水库管理所为全民正科级事业单位,是我市唯一的以灌溉为主,兼防洪、发电、供水及旅游开发为一体的省属重点中型水库。根据武编办[2008]11号文件精神,我所机关内设人秘股、水电管理股、计财股、多种经营股、综治保卫股、干渠管理站及大坝管理站,下属四个水利管理站(邓元泰、城西、辕门口、法相岩水利管理站)及市二自来水厂、威溪水电站、安乐水电站、水利水电工程公司、安乐预制品厂、安乐水泥厂六个企业。我所机关本级纳入了财政预算,2018年现有编制人员126人,年初预算在职人数129人,其中公益性人员62人,准公益性人员(差额)67人,离退休人员53人,遗属人员32人,合计人数214人。2018年末全所实有公益性人员62人,退休人员58人。

  2、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防汛抗旱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水库防汛抗旱日常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有关工作的联络和协调。

  (2)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库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编制并执行水库调度方案;熟练掌握水库管理工作的各项操作规程,做好汛前、汛中、汛后大检查和日常各项检查工作;负责威溪灌区的水利工程管理和农田灌溉管理。

  (3)负责水库大坝安全巡视及稳定观测工作,确保水库安全支行。

  (4)定期对灌区的启闭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做好机电设备的维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严格执行防汛调度指令,并做好记录复核工作,执行完毕后立即报告执行情况。

  (6)汛期确保24小时值班制度和通汛畅通,加强观测;协助做好洪水调度预报和调度方案,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和汇报。

  (7)汛期紧急时,协调做好威溪灌区人员的转移、疏散和安置工作;并组织水库枢纽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工作。

  (8)协助做好水力发电和城市供水管理及所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负责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绩效目标

  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约束机制,依法依规、合理地使用公共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部门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4、部门内部控制及厉行节约制度建设

  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成立了以夏云发所长为组长,其他所领导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和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能股室的评价责任,进一步强化各股室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意识。

  加强对上级财政预算资金方面制度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各职能股室的业务能力。

  建立了机关整体支出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进行完善。如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及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务招待费、公务用车等“三公”经费支出进行有效地控制。

  严格制度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预算控制。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公务接待费用的审核审批程序,“三公”经费控制在财政预算范围内。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及内容

  1、预算平衡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239457元(不含退休人员),其中:财政拨款7239457元。抵减其他收入后,全年预算总支出7239457元,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分析: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支出7239457元,系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工程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其他日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0957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5960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93918元,因2018年退休人员经费由人社局统一核算发放,单位不再另行预算。

  3、“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593918元,“三公”经费预算64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00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9000元。

  三、单位资产负债、整体收支管理情况及“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末资产合计8711.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8228.15万元,流动资产合计483.47万元,2018年财政预算收入723.9457万元,当年100%到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性支出723.9457万元。2018年实际收入总计1719.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3.73万元(含退休人员经费236.68万元),事业收入247.5万元,其他收入478.08万元。全年实际总支出合计1567.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性支出993.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6.4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15.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2.04万元,其他事业支出80.00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三公”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24697元,公务接待费24303元,2018年我所“三公”经费预算全额为64000元,没有超过预算,“三公”经费总体控制比较好。与上年相比节约1.92万元。

  四、部门整体财政性支出绩效评价

  市威溪水库管理所2018年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政府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职能,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成效明显。根据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经济效益评价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纯公益性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为49.21%,小于100%。“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严格控制在预算指标内,与上年相比节约1.92万元。

  2、预算执行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性支出总额控制基本在预算总额内,本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未进行相关事项调整。“三公”经费财政策性支出总体控制较好,公务接待费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减少53.9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度增加59.5%,“三公”经费决算变动率为-28.19%,小于零。

  3、预算管理方面,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需进一步强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4、固有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资产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并对单位所

  有资产按要求粘贴了条形码。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所2018年度绩效评价得分为91分。

  (二)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我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基本保障了我所正常的工作运转,体现了市财政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关心和重视。财政性预算安排是非常必要的,我所在预算执行上严格遵守各项财政性法规,严守财政纪律,在资金使用和管理上,严守法律、纪律和道德三条底线。

  一是狠抓资金使用效益。表现在:一是保障了职工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用及生活费等现象;二是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各项工作开展顺利,灌区各项指标得到了增长;三是财政供养人员控制较好;四是资金管理使用较规范,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二是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力度。2018年我所共完成水利维修养护经费63.17万元,完成土方3650立方米,浆块1150立方米,砼370立方米,干块150立方米。其中左干渠修复垮方11处,长85米,完成工程维护经费36.75万元,右干渠修复垮方10处,长55米,完成工程养护经费26.42万元。

  三是企业改制工作稳步推进。威溪管理所所属威溪水电站、安乐水电站、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公司三家国有企业,三家国有企业改制2018年均已完成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和清户核资程序,已拟订单位安置方案报市改制办安置组审核。市水利水电工程公司、安乐水电站及威溪水电站资产已报市国资办进行资产评估并进行资产交接,改制的主要工作基本完成。

  四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管和控制制度过程中,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内部稽核制度》、《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在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财务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

  依据《会计法》规定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内部牵制制度和《湖南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做到核算会计、支付会计分设,帐、款分管,预留银行印鉴和有关票证分别保管,并按时与银行、国库进行核对,杜绝每笔业务由会计或支付会计一人经办,最大限度地保证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五是资金效率性较高。用有限的资金全力保障了威溪灌区社会灌溉效益得到正常发挥。绩效考核指标基本完成。

  六是加强国有资产动态管理.根据市国资委安排对固定资产进行动态管理,并对资产进行清理和盘查,实现资产管理常态化和正规化,使资产帐、卡、实、物相符,有效地提高了固定资产利用率,发挥固定资产最大效率。

  七是完成政府性重点工作。2018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成了市第三自来水厂的工程项目续建配套,建设扫尾,完成投资额300万元。完成了威溪灌溉节水改造奖补项目建设,投资额450万元。实现趸水主管道对接,正式向城区供水。

  八是争取威溪大坝除险加固项目工作。2018年度对威溪大坝进行鉴定,经专家委员会评审鉴定为三类坝,同时完成了威溪大坝除险加固项目的初步设计工作。

  (三)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

  2018年我所干部职工在所总支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十九大精神,勤奋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办事程序公开,预算信息公开,办事时间缩短,社会和谐稳定,灌区人民安居乐业,群众满意度达到9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水利体制改革后,准公益性人员每年财政仅解决64人每人400元生活费,标准仍然过低,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2.灌区工程维修艰难。因威溪左右干渠渠系较长,年久失修运行日益老化,水利维修财政投入较小,导致渠系水利用系数不到45%,灌溉水量流失较大,灌溉面积日益缩小。

  3.超预算支出。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93.73万元,其中退休费236.68万元。因单位退休人员较多,准公益性人员67人属差额人员,遗属人员生活费及一次性抚恤金均由单位负担,实际支出为1567.81万元,同时因威溪灌区节水改造奖补项目发生资本性支出376.37万元,超出了预算安排。

  4.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中,未按功能科目一一对应,部分开支应由其他资金列支的费用,从财政性预算内资金列支,从而导致公共财政支出预决算存在偏差。

  六、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我所整体支出管理的需要,拟实施以下改进措施。

  1、财政部门应提高单位准公益性人员的生活费标准,并将准公益性人员的“五险“同步纳入年初财政预算,解决其后顾之忧。

  2、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市威溪管理所应根据人员分类情况、业务开展需要,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优先保证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及功能性科目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4、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5、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确保一般公共财政性绩效目标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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