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2-05-18 08:37:24 安全协议书 我要投稿

安全协议书锦集九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协议书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协议书锦集九篇

安全协议书 篇1

  下达责任方: (以下简称甲方)

  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先生

  承担责任方: (以下简称乙方)

  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 先生

  安全管理是在生产经营,行政事业管理活动以及公共场所中涉及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管理。安全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广东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特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的权利

  (一),依照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条例以及甲方有关规定,对乙方的安全管理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的安全工作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并视情况做出处理;

  (二),指导乙方做好安全工作,协助乙方解决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困难和问题。

  二,乙方的责任

  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条例以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承担直接管理:

  (一),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环境卫生安全负责;

  (二),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小组和指定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管理;

  (三),依照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有关法律规定:安全用电,安全防火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气设备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切实抓好本部门的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落实新员工上岗前的安全培训;

  (五),积极组织本部门参与酒店的消防演习和各项安全教育活动;

  (六),管好本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设施(器材),并保持其清洁和使用性能完好有效;安全出口标志明显,消防通道畅通;

  (七),结合本部门的安全特点,制定重点部位和建立巡查制度,经常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把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八),本部门管理区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

  (九),按规定要求本部门员工配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预防各类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

  (十),本部门一旦发现伤亡,火灾,爆炸,机械及用电设备等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按规定及时报告酒店第一责任人和安全职能管理部门,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事故调查;

  (十一),接受酒店领导和安全职能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对本部门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十二), 除上述条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直接管理责任的事项外,还包括根据《广东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的事项。

  三,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指标

  (一),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为零;

  (二),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三),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零;

  (四),职业中毒事故为零。

  四,奖励和处罚

  (一),乙方每年完成安全责任指标,甲方将视情况给乙方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进行表扬奖励;

  (二),乙方完成安全责任指标与否,作为乙方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和晋升依据之一;

  (三),乙方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上级或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处罚外,甲方对乙方安全管理直接责任提出警告和通报批评,并视事故情节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四),如果乙方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任期内发生重大,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撤消其行政职务,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

  (一),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二),责任人因任何情况发生变更,都应与新责任人重新签订责任书。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2

  甲方:郑州豫商宏升建设劳务有限公司第 项目部 工地

  乙方: 班组(个人)建筑施工系体力消耗大,高空危险作业行业,“安全第一、质量至上”宗旨,必须放在首位,时刻不能放松,人道是:隐患等于明火,防范就是救灾。在公开合理,公正严明,实事求是的原则下,本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拟定,在施工中加强自身防护,夯实安全意识,划清安全界限,明确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商榷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责任:

  1、管理不善,强行安排,步骤紊乱,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的。

  2、所提供的机械设备陈旧,运作失常,造成安全事故的。

  3、未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4、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违章指挥。

  二、乙方责任: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造成安全事故后果的。

  2、严禁高空落物,坠落一件物品,没有造成后果,每次罚款伍佰元,若因此落物伤及他人生命安全,造成的后果将由乙方班组(或个人)承担。

  3、严禁在外架上堆放材料,若如发现堆放一处,没有造成后果,每次罚款贰佰元,若因堆材料伤及他人生命安全,造成后果的由乙方班组(或个人)全部承担。

  4、砼工在浇筑砼时,严禁电线乱拉乱挂,拖在砼内,电机下方应铺设木板,如发现违章作业,每次罚款叁佰元,造成事故后果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5、外架料台,每次只堆放一吊材料,如有不听指挥、乱堆、多堆材料,因料台堆放材料超载,造成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班组(或个人)承担。

  6、酒后上岗,每次罚款叁佰元,造成事故后果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7、攀爬脚手架、翻越防护栏杆,私自拆除防护栏杆,安全网等每处每次罚款叁佰元,造成事故后果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8、打架斗殴者,每次每方先罚款20xx.00元,然后根据所调查原因,对责任方进行重罚。

  9、生活区及施工现场发现偷盗者,不管偷盗多少每次罚款500.00元,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10、工作时间以外外出,所引起的纠纷由乙方全部承担。

  11、生活区及施工现场不得乱接乱拉电线,否则每次罚款100.00元,造成事故后果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12、在施工范围内进行高空、外围作业时,施工班组没有按要求进行防护或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或个人负全部责任;在施工中由于自身原因(操作失误、不听劝告等)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事故责任人承担一切费用;(其中:班组之间打群架、电炉取暖、电热快烧水、煤炉取暖、液化气做饭、施工外发生的事故一切由乙方自已负责)。

  1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1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附加条款:

  甲方:郑州豫商宏升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

  班组第

  项目部

  工地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用车安全管理,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我校学生人身安全、特制安全乘车协议书。

  甲 方:三河市段甲岭小学

  乙 方: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要依据《三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生乘车安全教育的通知》(三教字【20xx】77号文件),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活动方案。

  2、甲方要建立健全接送学生用车管理机构和工作制度,校长必须亲自安排部署,选定责任心强,有一定应急能力的校级领导主管,明确责任分工,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3、甲方要全面了解掌握本校接送学生用车的安全状况,建立档案,掌握准确详实的第一手资料,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4、甲方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聘请当地交管部门来校进行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生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和图片展。

  5、甲方不得向乙方推荐或强制使用任何车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与甲方配合,经常对自己孩子进行乘车安全教育。

  2、乙方经常对接送学生的车辆的车况、运营手续、乘车人数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向三河市交管部门举报。

  3、乙方自行租用的车辆应不是无手续的“拼装车”、“报废车”等违法车辆,切实保障自己孩子的乘车安全。

  4、乙方应该告知车主按指定时间、地点接送学生,家中至接送停车地点、到校的沿途交通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延误接送时间或特殊情况(学生被冒领)应及时通知车主与学校。

  5、乙方与甲方签订《安全乘车协议书》的同时,还应与车主签订《安全行车协议书》,进一步划清责任主体,提高驾驶员的责任意识。

  6、乙方如经济条件许可,应为子女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7、乙方租用车辆接送子女上下学,属自主行为,与甲方无任何经济、法律责任,以后发生任何经济纠纷,均有乙方和车主自行解决。

  三、双方签字

  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学校、学生家长各一份,若没有任何疑义,签字生效。

  学校盖章 学生家长签字:

  年月 日 年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4

  一、工程名称:

  二、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施工安全协议。

  三、协议内容

  (一)、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甲方应该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现有技术资料。

  3、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要求。

  4、甲方应当将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安全体系内统一管理,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必须有乙方施工安全的内容。

  5、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6、甲方应当为乙方工伤人员提供救护、医疗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乙方应当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施工现场作业标准化。

  2、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负责矿山工程项目的生产安全,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使用。

  3、乙方要指定现场施工安全负责人,安全监督员数量满足生产要求,对现场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监督。

  4、工程开工前,坚持“一工程一措施、先报措施后施工”的原则,经乙方主管部门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报甲方审批后实行。

  5、乙方应当落实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保证从业人员熟悉和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项目部要建立职工培训档案,报众和煤业公司、监理公司备案。

  6、乙方根据自身需要组织其从业人员参与建设单位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训等活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7、乙方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其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8、施工人员进场必须佩戴证件,统一穿戴工作服,按规定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工具,防止发生物体打击,高空坠落事故。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不得开工作业;施工单位必须将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复本按照甲方要求报安全监察部备案。

  9、乙方应认真执行甲方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安全管理。如乙方有违章行为或违反甲方的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工作,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付全部责任。

  10、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对甲方查出的安全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给甲方。

  11、乙方应与同一作业区或同一生产系统作业的第三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若发生安全事故,其后果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时,以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12、发生灾害事故时,乙方人员、材料、设备等均应无条件服从调度,所发生费用,事故处理完毕后另行商定。

  13、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严格按照事故报告程序和要求,除向本单位上级部门报告外,还必须及时向众和煤业公司报告。

  14、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罚则

  1、乙方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和安全协议时须缴纳20~XX0万元作为安全质量保证金,把安全效果、工程质量作为工程验收的重要依据,因外委单位管理责任造成事故、质量不合格或违反本协议有关约定的,按规定给予罚款,罚款从其安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2、乙方将所承包的合同转包、分包或者以任何变相的形式转包、分包给第三方,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伍万元罚款。

  3、乙方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贯彻、考核、签字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XX00元的罚款。

  4、甲方检查出乙方安排未经过培训的员工下井作业,将给予5000元/人次的罚款。

  5、乙方要按照《特别规定》要求,每班必须有一名管技人员到施工现场带班,严禁空班。发现空班一人次罚款500元。

  6、因为乙方管理不到位或因违章作业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发生轻伤事故,罚乙方贰万元;

  发生重伤事故及二级以上非人身伤亡事故,乙方给予项目部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人免职和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同时给予乙方罚款拾万元/人次;

  对1次死亡1人责任事故,乙方给予项目经理、分管负责人免职和降职处分;同时给予乙方罚款壹佰万元/人次。

  对1次死亡2人或累计死亡2人的责任事故,甲方给予乙方终止施工合同;

  6、乙方对进入其作业区内的其他人员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对造成其他人员的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处罚同第5条。

  7、因甲方管理不到位或因违章作业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按众煤安【20xx】1号文件执行。

  8、乙方管理人员和甲方管理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共同执行众煤安【20xx】1号文中规定的各种奖罚办法。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5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原签订的企业入驻协议(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安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作为原入驻协议的补充协议。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有关安全规定。

  2. 企业入驻前向乙方说明工作环境要害部位安全注意事项。

  3. 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4. 甲方应定期对乙方承租的场所进行隐患排查、消防设施设备维护,如需整改,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

  5. 甲方应不定期对园区入驻企安全负责人及园区内安全管理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培训包括消防器材使用培训、消防知识培训、消防逃生演练、消防应急演练、安全知识培训讲座等)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有关安全规定。在生产过程中,定期组织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切实遵守安全作业规程,注意用电安全,确保防火防盗措施到位。

  2. 乙方入驻前要对工作环境及相关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确定,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

  3. 乙方如需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则乙方应将装修方案报消防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向甲方报备,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装修期间,须严格按安全施工管理规范执行,并自行承担施工安全责任。

  4. 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5. 乙方人员不准私自动用、拆卸甲方租赁场地原有的设施设备,由于未执行此项规定,造成人员伤害(包括甲乙双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6. 乙方应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依法进行管理和定期检查。

  7.乙方应认真落实本协议第七条所列相关注意事项,租赁期内,乙方对承租场地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三、租赁期内,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场地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如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甲方可按性质对乙方进行罚款,直至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

  四、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协议书》约定内容,造成对方单位或第三方人员伤亡事故,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划分责任,依法协商处理。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生效)。

  七、附:用电注意事项、仓储注意事项、消防注意事项

  (一) 用电注意事项

  1、电器方面(1)不违反“停电检修安全工作制度”,进而误合闸造成维修人员触电。

  不违反“带电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使操作人员触电。(3)不带电移动设备。(4)不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器设备。(5)不违章救护他人触电,造成救护者一起触电。(6)在对有高压电容的线路检修时要进行放电处理。

  (7)不得使用超过规定负荷的大功率或超大功率电器产品。

  2、施工方面

  (1)严禁误将电源保护接地与零线相接,且插座火线、零线位置接反使机壳带电。(2)严禁插头接线不合理,造成电源线外露,导致触电。(3)严禁供电线路架设不规范造成搭接物带电。(4)严禁随意更换与原规格不符合的空气开关,失去短路保护作用,导致电器损坏。(5)严禁施工中未对电器设备进行接地保护处理。

  (6)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园区相关电器设备。3、电器产品、工具质量方面(1)严禁电器设备缺少保护设施,造成电器在正常情况下损坏和触电。(2)严禁带电作业时,使用不合格或不合理的工具或绝缘设施造成维修人员触电。(3)严禁使用劣质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材料做出的绝缘等级、抗老化能力低、容易触电的产品。

  4、其他方面(1)降低电器设备的对地绝缘水平。

  (2)保持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正常工作状态,防止异常高温和电火花、电弧的产生;(3)对正常操作可产生电火花或电弧的场合,注意远离易燃物并对电火花的飞溅做必要的防护;

  (二) 仓储注意事项

  1、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仓库必须确定一名安全防火责任人,并建立健全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4、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5、仓库物品应当分类,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 不得混存。

  6、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7、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电器设备的周围和主线槽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8、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9、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不准住人。

  10、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随时好用,确保安全。

  11、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12、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13、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14、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15、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16、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17、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18、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19、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20、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21、库房外一律不得采用明火作业。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三)消防注意事项

  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和维护甲方在乙方租赁场地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搬动或损毁,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3、乙方不得占用或遮挡消火栓、灭火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等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范围等,乙方必须保证消防通道具有回路并畅通。

  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同意。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6

  20××年暑期已至,为了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提高学生假期生活质量,更为了避免学生因假期过长而荒废了学业,如何加强假期里对学生的管理,成了家长面临的一个难题,部分家长强烈要求学生补课,为了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完全自愿参加暑期补习,现就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补课说明:

  1、本次暑期集中学习纯属学生及家长自愿,尊重学生及家长的自主选择。

  2、学习时间:7月2日至7月11日进行,8月20至8月29日(合计30天)

  3、补课期间,学生上午8:10到校上课,下午14:55放学。不能按时到家的,家长应及时电话询问情况,并及时寻找学生,查明情况,对不遵守时间者进行严厉的教育。

  4、学生有病或者有特殊事情不能上课的,家长必须亲自来或打电话为学生请假,所耽误的课时任务将不再单独补习。

  5、教师有权对不遵守纪律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不守纪律者,教师有权取消其补课资格。对不能按时完成作业三次者,教师应及时通知家长,家长应配合教师对其进行教育。

  二、安全要求

  1、本次补课,教师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补课期间,教师应对学生进行管理,但若因学生不听从管理,人为造成安全事故的.,概不负责任。

  2、家长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责任与义务。家长必须加强对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管理,随时加强对孩子交通安全教育和防溺水事故教育,严格监控学生的时间。对上学和放学路上的安全不承担任何责任。

  3、对无故迟到、缺席的学生教师应及时通知家长,家长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出门寻找学生,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若教师未能及进通知家长,出现安全事故教师应承担部分责任。学生因无故迟到、缺席但教师已尽到自己责任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4、放学家长对回家较晚或离家较早的学生要注意动向,及时打电话与教师联系,若因晚归或早到造成的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5、学生在校期间,有事请假,必须具备请假条,经老师签字、学校同意后方可准假,凡伪造签字外出、不假外出或以撒谎的方式外出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和家长负责。

  6、家长与学校共同教育学生在上(放)学时不乘坐“五小”车辆(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摩托车、农用机械车)和“三无”车辆(无牌、无证、报废车);不在途中逗留,更不能到经营性的娱乐场所和网吧;遵守交通规则及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在此期间不听劝告,不服从教育而发生安全事故,应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责任。

  7、家长与学校共同加强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来历不明的食品,不吃过期、变质、霉烂、有毒的食品。

  8、家长和学校共同教育学生防雷击、防震等知识。

  9、家长和学校共同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严禁私自下河、湖、塘、堰等地游泳。

  10、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本次学生暑假补课时间。

  以上条款需学生、家长认可后签字生效。

  学 生(签名): 家 长(签名):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7

  为保证高处作业吊篮的正常使用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定一下安全措施:

  一、乙方负责吊篮操作人员的操作培训,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负责吊篮施工方案的编制,并确保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二、乙方负责进场设备的安全性和完好性,若因乙方设备质量问题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指派专人接受乙方技工知道及吊篮的技术培训,要认真学习安装技术要领,在以后的安装拆卸过程中,应按照第一次安装的规范进行,不得任意更改随意安装,移位改动吊篮必须经乙方技工验收后方能使用。

  四 、承租方人员不得自行随意拆除改换吊篮部件。不得限制安全锁摆臂行程或改装安全装置。吊篮在使用过程中,提升机出现异常现象,电器元件烧坏等情况时,用户必须停止使用,如若继续使用,出现任何问题,责任自负。

  五、使用吊篮人员应持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上岗证,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有碍高空作业的病症,使用吊篮人员不得饮酒、必须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佩戴安全带,并将安全带与独立的吊篮安全绳上的安全扣连接牢固,否则责任自负。

  六、吊篮上装有易燃品时,使用人员不得吸烟,并远离电焊等火源,否则责任自负。

  七、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员应对吊篮配种、悬挂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并在距地面1米左右将吊篮上下升降数次,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严格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执行。

  八、严禁超载运行,吊篮限乘2人,严禁超员,严禁垂直运输使用,违者责任自负。

  九、收工时盖好提升机与电控箱,开工前要严格检查,防止异物卷进电机,吊篮10米范围内不得有高压电线设施。严禁大风、大雨、大雪天气操作使用吊篮,严禁夜间操作使用吊篮!违者责任自负。

  十、如涉及电焊作业不得使用吊篮接零,禁止将电焊机放在吊篮上,电焊手把及夹持的电焊条不得触及吊篮的任何部位,如使用电焊时,提升机上下两段2米钢丝绳应用防火材料遮盖。违者责任自负。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安全协议书 篇8

  为贯彻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条例》,将消防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火灾责任事故, **经理部特与**单位焊工**签订本防火安全协议书。

  1、电气焊工操作必须执行消防部门下发的有关通告中的规定,落实文件精神。

  2、电气焊工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焊前开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及防火器材,作业结束交回用火证,严禁非电气焊工操作。

  3、作业时要按规定时间、地点作业,必须对周围易燃、可燃物进行清理,垂直作业要进行隔挡和用石棉布封严孔洞。高层外檐作业下面要增设人员看火,做到万无一失。

  4、焊割作业与油漆、喷漆、木工、防水施工的等易燃易爆作业,严禁同部位、同时上下交叉作业。

  5、遇有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高空、露天焊割作业立即停止。

  6、作业完毕,必须切断电源、气源、检查现场,确无火险后方可离去。

  7、对违反防火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有权建议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项目经理部 焊工单位

  签字: 焊工签字:

安全协议书 篇9

  甲方(设备管理单位或行车组织单位):

  乙方(施 工 单 位):

  根据乙方 年 月 日与南宁铁路局 签订的施工合同(合同号: ),乙方承建工程施工,依据铁道部、铁路局有关规定,为确保施工期间营业线的行车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

  2.作业内容:

  3.施工地段(标段):

  4.计划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5.影响范围或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问题:

  二、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

  三、安全监控措施

  1.乙方要严格按审定的施工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时间、慢行计划组织施工;施工前必须制订确保行车安全的措施和应急预案,施工中应认真组织实施。

  2.需要配合、监督的作业计划,乙方须在开工前72小时以书面(或电报、传真)通知甲方,需停电时须在开工前24小时以书面(或电报、传真)通知甲方,通知应明确配合内容及影响范围;并填写“施

  工准入申请表”(一式两份),经甲方签认后方可进入施工。

  3.乙方应指派经培训考试合格的安全员、驻站联络员和防护员负责施工安全、联络及防护工作,上岗时须持有上岗证和佩戴附有照片的上岗标志(上岗证应填有安全员、监护员的姓名、职务及培训情况);上述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4.甲方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根据工程实际指派 名技术业务熟练、责任心强并经培训合格的路工担任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5.甲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发现乙方有违章作业、施工质量不合格、危及行车安全等隐患时,应立即通知乙方整改或停止施工,并发出《施工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或《停止施工通知书》。

  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九不准”制度;接到甲方发出的《施工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或《停止施工通知书》后,应立即对指出问题进行整改或整顿。

  7.甲方应加强对乙方施工的点前准备、点中控制、点后开通及逐步提速等情况的监督,实行开通、提速检查签认制度。

  8.甲乙双方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加强检查、互控,并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记录。

  四、结合部安全管理

  1.在防护区段内,营业线铁路技术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由甲方负责,因施工影响铁路技术设备正常使用时由乙方负责。

  2.架空线路、拨接线路、铺设道岔、设备大中修等施工地段及前后50米范围内的行车安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如乙方不具备技术力量确保线路设备正常使用时,可委托甲方承担任务,甲方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3.如施工影响范围内出现因质量安全造成营业线发生险情时,乙方必须立即组织抢修;如甲方配合抢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系自然灾害则另行处理,但双方必须积极抢修。

  4.发现施工危及行车安全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采取措施恢复行车条件或停止施工,紧急情况可采取慢行或封锁等措施,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向封锁区间开行路用列车的措施、办法(由乙方制定):

  五、安全及违约责任

  ㈠ 乙方应负责任

  1.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

  2.乙方因不履行协议约定而影响工期,或因施工责任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3.在防范区段内,因施工责任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由乙方按规定赔偿。

  ㈡ 甲方应负责任

  甲方对乙方施工行车安全负全面监督责任。甲方因未履行安全协议而影响工期时,应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因安全监督失职,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影响行车安全或构成行车事故时,甲方亦负重要或同等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六、安全监督检查、配合费

  费用计算和支付按本细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宜

  1.乙方应按与甲方商定的位置埋设电缆;损坏原有线路、排水、防护、加固设备等设施的,应及时按原貌恢复;恢复不了的应给予甲方或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经济赔偿。

  2.乙方在电缆径路上施工时,严禁机械作业;人工开挖至20厘米及以下深度时,禁止使用尖锐、锋利工具,应沿电缆走向的垂直方向轻刨、轻挖探找电缆;填土不能填埋电缆径路;需电缆外露时,应用钢管防护,并派人昼夜守护。

  3.乙方进行开挖施工的弃土,须按甲方指定的位置堆放;暂时堆放时,应采取措施以防止弃土污染道床。

  4.乙方因施工需要临时移动甲方或其他设备管理单位的相关设施时,应先取得甲方或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的同意;产生移动费用时,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或相关设备管理单位。

  5.乙方在甲方既有的车辆红外线检测设备或信号、通信设备电缆区段施工时,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防范措施;在线路上安装临时加固设备时,应有良好的绝缘设施以确保轨道电路安全。

  6.乙方在车站施工时,施工机具、路料、弃土等应按设计或甲方指定的位置存放;在旅客站台施工时,应按规定采取安全措施(设置隔离栅栏等),确保旅客和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7.甲方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5日向乙方提供地下管、线、电缆等隐蔽设施的准确位置,无法提供准确位置时,应与乙方共同划定安全防护范围,施工时派人到现场监控、指导。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九、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施工完成之日止。

  十、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铁路局设备管理单位主管业务处、安监室和项目管理单位各留存一份;施工队和施工所在车间应存其副本(复印件)。

  甲方: 乙方:

  委托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主管业务处(盖章) 乙方主管业务处(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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