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承诺书

时间:2022-06-05 17:45:10 安全承诺书 我要投稿

实用的食品安全承诺书集合9篇

  在当下社会,承诺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使用正确的写作思路书写承诺书会更加事半功倍。来参考自己需要的承诺书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安全承诺书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食品安全承诺书集合9篇

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1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健康,关系民族未来。为捍卫食品安全,我——______(经营单位名称)_____(职务)______(经营者、从业者),与_______(经营单位名称)一起郑重承诺:

  (1)决不地沟油(决不向顾客提供使用地沟油的食品)!

  (2)决不转基因(决不向顾客提供转基因油料、转基因蔬菜和转基因主粮)!

  (3)决不非法添加(决不向顾客提供使用非法添加剂的食品)!

  (4)决不假冒伪劣(决不向顾客提供假冒伪劣的食品)!

  (5)决不有毒有害(决不向顾客提供有毒有害的食品)!

  (6)决不昧良心(决不向顾客提供昧良心的食品)!

  我们自愿接受同事、供应商、客户等相关利益者的监督,我们自愿接受决不食品安全运动组委会(简称决不组织)、政府和公众的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我们甘愿接受决不食品安全运动官方组织根据《_____如果违反<食品安全承诺书>将自愿接受处罚的保证书》中规定的处罚。

  签章、签名及日期:

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2

  为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营造餐饮业良好的用餐环境,构建诚信和谐社会,本单位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观念。

  二: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二:保证餐饮店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三: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 。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确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四: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和进货验收关。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不采购FU败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

  五: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供顾客使用。

  六: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业主(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餐饮服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提供的食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承诺单位负责人:

XXXX年XX月XX日

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3

  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积极履行餐饮企业的责任,营造餐饮业良好的用餐环境,构建诚信和谐社会,让广大百姓安全就餐、放心消费,本单位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高度重视,强化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

  二、认真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尤其加强食用油和肉制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不采购“地沟油”和不合格的食用油及肉制品,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未经检疫等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采购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

  三、加强废弃油脂管理,做到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日产日清,并建立台账,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不乱堆乱倒。

  四、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健康证明管理。定期组织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监督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外露,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带饰物,操作前将手洗净,操作时保持手部清洁,入厕前换掉工作服,出厕后必须洗手等。

  五、保证餐饮店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措施完善防蝇、防鼠、防尘设备;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严格遵守食品生产加工操作规程,食品烧熟煮透,严防食物中毒;制作冷荤凉菜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

  冷藏。

  六、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郑重承诺不非法使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

  七、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保证达到光、洁、涩、干的消毒效果,绝不给顾客提供未经消毒的餐饮用具。坚决杜绝使用“一盆水”和“一块抹布”洗菜和擦洗茶杯、酒杯等餐饮具。

  八、加强业主(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餐饮服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提供的食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承诺单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对所经营的食品质量安全承担第一职责人的职责,确保食品流通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取得经营资质许可、营业执照,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严格把好商品进货关,认真查验相关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产品包装标识等,确保商品和标识真实一致,并对销售的商品质量安全负责。

  三、销售活动中不掺杂掺假,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不销售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商品。

  四、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定期检查待销售商品、库存商品的质量状况,及时清理过期、变质商品。

  五、建立执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主动向供货商索取其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商品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并妥善保管。

  六、建立商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光等资料。从事商品批发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商品销售台账。从事商品批发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商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资料。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七、认真落实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对生产企业通知停止销售、主动召回的商品,自查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商品,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用心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及商品质量检测工作。

  九、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5

  衢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食品流通行政许可事项告知如下:

  一、法律、法规依据与部门规章、行业规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四)《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五)《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六)《浙江省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

  二、申请人应达到的条件、标准与要求

  1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商场、超市、副食品店等。

  2人员管理

  2.1配备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与申请材料一致。

  2.2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要求。

  3场地要求

  3.1经营场所周围无有毒、有害场所、污染源,或与有毒、有害场所和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3.2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应当分开。

  3.3 经营场所内部环境整洁。

  4制度建立

  已建立制度,并形成书面材料。规章制度应明示。

  4.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2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5设施要求

  5.1具有与食品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5.2设备空间布局和操作工艺流程合理。

  5.3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能够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5.4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5.5食品用工具和容器必须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6食品准入

  6.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通过多种方式,记载查验情况。销售进口食品的,还应当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6.2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鼓励其他食品经营者参照前款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经营者可以将供货者提供的销售票据或清单作为进货查验记录,票据或清单应当装订或者粘贴成册。

  6.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应当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6.4从事批发业务的食品经营者销售食品,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销售票据。

  从事批发业务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向购货者开具载有前款规定信息的销售票据或清单,同时加盖印章或签字。

  6.5食品经营企业的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食品经营者应当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对进销货记录或者票据进行管理。

  6.6以电视购物、邮购、电子商务、直销等方式销售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查验食品及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保存相关交易凭证和交易记录。

  6.7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对食品流通安全,应当履行下列管理义务:

  (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与入场食品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三)建立食品经营者档案,记载市场内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主要进货渠道、经营品种、品牌和供货商状况等信息;

  (四)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

  (五)建立和完善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培训;

  (六)设置食品信息公示媒介,及时公开市场内或行政机关公布的相关食品信息;

  (七)加强市场卫生环境管理,保障场内卫生环境良好;

  (八)其他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管理义务。

  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经营资格、应当禁止其入场销售;食品经营者不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可以暂停或者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7食品销售

  7.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贮存、保管、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对贮存、保管、运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食品,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备相应的设施,并按照有关要求贮存、保管、运输。

  食品经营者委托他人提供食品贮存、保管、运输等物流服务的,应当对被委托人是否具备相应的食品贮存、保管、运输条件进行审查,确保食品贮存、保管、运输的安全。

  7.2食品经营者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7.3食品经营者贮存、销售散装食品的容器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食品经营者贮存、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销售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7.4食品经营者禁止经营下列食品:

  (一)《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

  (三)食品包装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四)未在显著位置上清晰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

  (六)伪造或者变造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食品;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许可标志、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7.5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广告制作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核查广告主的经营资质和食品安全信息的真实性,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食品广告,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及食品的标签、包装、说明等,不得宣称或者标示食品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消费者组织推荐。

  7.6食品经营者应当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鼓励食品经营者在其销售的食品包装上附加特殊身份标记,将其销售的食品与其他食品经营者销售的食品相区分。

  7.7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患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食品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8食品退市

  8.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8.2食品经营者应当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措施,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食品经营者在履行查验和记录制度后,可以继续销售。

  8.3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三、办事程序

  1、申请:申请人到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或辖区工商所领取《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申报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和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齐全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和补正通知书,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方为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3、现场核查。辖区工商所指定2名以上执法人员对该企业(或个人)的人员管理、场地要求、制度建立、设施要求进行现场核查和指导,5日内进行反馈;需要整改的,经辖区工商所领导批准,现场核查可以展期5天。工商所对申请人进行现场核查时,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向业主告知经营该项目应当符合或达到的条件、标准、要求,发放《衢州市食品流通行政许可告知书》

  4、承诺:申请人认真领会告知承诺书内容,愿意按照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由全体申请人或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在承诺书上签字或盖章后附相关材料一并提交工商所核查人员。

  5、核准发证。对申请人提交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予以受理的,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许可决定的,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许可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许可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四、提交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已经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范围中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需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申请人;个人新设申请或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盖章。

  五、监督管理要求与法律责任

  1、申请人获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于许可证核发后二个月内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如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告知和承诺的许可条件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直至撤销许可。一切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对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五)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场所。

  六、其他

  申请人对告知事项不明确的,应当及时与市行政服务中心食品流通许可窗口和辖区工商所联系。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衢州市区荷花西路107号,联系电话:3890289,邮编:324002。

  告知人(盖章):衢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告知日期:x年x月x日

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6

  麻柳嘴镇中心小学校卫生专项整治活动之卫生习惯养成承诺书

  我们是麻柳小学x年级x班的学生,为了校园更美丽,大家更健康,我们郑重承诺:

  管住手,管住口,不乱扔,不乱吐,不在地上爬和坐,健健康康最快乐!

  20xx

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7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维护餐饮服务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我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餐饮服务提供者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对本单位提供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全责。

  二、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必须全部持有效从业人员健康证,定期组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发现患有妨碍食品安全疾病的,立即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

  三、严格落实餐饮服务原料索证索票规定,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和进货验收关,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台账记录齐全,严格遵守食品生产加工操作规程,食品烧熟煮透,严防食物中毒;对餐具进行严格消毒,绝不给顾客提供未经消毒的餐饮具。

  四、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保管和使用行为,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品种、适用范围、用量使用。

  五、不采购、不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用油、不得使用散装食用油。

  六、保持环境、操作间、餐厅卫生整洁,安装使用有效的防尘防蝇防鼠防虫设施,营造良好的餐饮卫生消费环境,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七、落实餐饮服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提供的食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是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接受监管部门处罚。

  八、为保证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监管部门对我单位多次技术指导服务,我们将加大内部管理力度,确保食品安全。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发生食物中毒,我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承诺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8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四、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加强对本单位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食品经营人员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保证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的主管人员五年内没有担任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五、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索要销货凭证,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如实记录进货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八、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对于自检发现或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报所在区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销售的进口预包装食品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销售散装食品,加盖销售并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符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三、保证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毒无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并符合保存食品所需的温度等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和装卸。

  十四、从事批发业务销售食品时,向购货者出具多联式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其中一联留存用于建立销售台帐,另一联交购货者作为进货凭证。

  十五、销售食品时,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六、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其正本悬挂或摆放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9

  员工在酒店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事关酒店和社会的安全与稳定,酒店、员工本人都应对此各负其责,员工本人更是责无旁贷。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在店供职期间,作为海天大酒店员工,我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在店供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守会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会馆和宿舍的管理,尊重公民的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

  二、严格遵守会馆和宿舍关于安全方面的规定,高度重视自身安全,坚决杜绝各种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若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及时向宿舍和酒店有关部门报告。任何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不在酒店内进行谣传滋事等活动。不组织和参与无安全保障的活动(如外出旅游、到湖泊水库游泳等)。否则,造成的后果全部由本人自己承担。

  四、员工一般由酒店安排住宿,如确需搬到酒店外住宿,员工本人需承诺并向酒店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我的姓名、所在部门和班组、申请到酒店宿舍外住宿的理由,书面声明“住宿酒店外是我本人的意愿,住宿酒店外期间不管发生什么安全责任事故,均与酒店无关,由我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提交员工在酒店外住宿的详细地址及房东和本人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

  五、在酒店外住宿期间,做到: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不法侵害;注意安全使用煤气、电器,不违规用电;注意交通安全;经常保持与会馆联系,如更改联系电话或住址,及时告知会馆和上级领导。

  六、为减少和杜绝员工宿舍火灾隐患,承诺不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生火做饭;不使用明火灯具(如蜡烛);不使用热得快、电热毯、电暖扇等大功率不安全用电器。不躺在床上抽烟、乱扔烟头;不在宿舍内焚烧杂物等。

  七、遵纪守法,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保证在每天23:30以前回到宿舍就寝;不留宿他人,不在外留宿;不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八、不参与赌博、酗酒,不滋事,不打架斗殴。

  九、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有关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故,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附则

  1、本承诺书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2、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由员工本人、海天大酒店各持一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承诺人:xxx

  签订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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