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时间:2021-02-20 12:51:00 我要投稿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1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苏轼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我最喜爱的旧书,它就是曹文轩先生纯美小说系列的《青铜葵花》。

  这是一个城市女孩和一个乡村男孩的故事。女孩叫葵花,七岁时失去了双亲,成了孤儿;男孩叫青铜,五岁时在一场大火中丧失了语言能力,成了哑巴。也许定该如此,命运的机缘让他们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她的城市,在思念中青铜终于喊出了他心中一直想喊却又喊不出来的两个字葵花。

  这本书写尽了真。兄妹的真情,嘎鱼父子送给青铜家鸭时的真心诚意,葵花和爸爸两人之间相依相靠的一种父女真爱

  这本书写尽了善。这书中的人物哪一个不是善良的人?我们看书中的苦难时,可能庆幸的是今日的美好生活,但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些苦难,他们才更加团结,个个充满了大善。

  这本书写尽了美。其中最深刻的就是人性之美,书中的人性之美无时无刻湿润和纯净着我们的眼睛和心灵。这种美,是极致的美。

  这本书中的真善美,牵引着人们完成对生命中真、善、美的永恒追寻,所以,这是一本值得我们用一生去读透的书。这本书也让我体会到了真情与善良,让我更深一层地解读了美这个字,也立志以后要做一个以真心替人着想,以美好和善良待人的好少年。

  《青铜葵花》,诉说着生命的坚强和美好,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否也想来读一读这本书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2

  科洛廖夫说:“人离开了书,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

  而我则是一个有着黑洞般胃口的小书虫,不仅爱看书,还爱读好书。倘若你要找我,可一定要避开我的看书时间,因为那时,我正处于“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课外书”的状态呢!

  就是这样的一个我,如果要让我评世界上哪本书最好看?在我心中,《调皮的日子》可是遥遥领先的。究竟是为什么呢?请听下文分解——当我翻开这本书时,眼睛就深深陷入了一个个小情节中:《调皮的日子》一书内容紧紧扣住“幽默”两字,讲述了一位整天调皮捣蛋的“智多星”给小沙剃头,和林第一去沙坑当一回淘金者的故事……

  看这本书时,我的嘴巴却闲不住,时而哈哈大笑,时而咯咯傻笑。读完书时,我的肚子已经蜷成一团,浑身上下抖个不停,眼角都是笑出的泪水。《调皮的日子》充满诙趣,看完后,小沙和“智多星”的形象栩栩如生,跃然纸上——他们都是爱调皮捣蛋的惹事包,但却又纯真善良,有趣极了。姑妈则希望小沙和“我”长得像一头牛,姑父心地也不坏,唯一的缺点就是不懂小孩的心思。另外,“智多星”还有一个总考倒数第一、电视方面的权威的同学,他叫林第一,倒是与“总靠倒数第一”不谋而合。

  总而言之,这是一段著名的“调皮的日子”,若你能拿起这本书,我相信你也会和我一样爱上这《调皮的日子》。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3

  《草房子》是著名作家曹文轩的作品,我非常喜欢,书中的那些草房子,总时不时地映现在我的脑海里……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男孩桑桑小学六年的生活。六年中,他经历了许多看似寻常却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事情。桑桑在这六年里感悟到友谊、亲情和触摸死亡的体验,这一切,都将成为他生命中难以抹掉的回忆。

  桑桑很是顽皮,经常给人制造“风景”,如在大热天里穿棉衣棉裤;将秃鹤的帽子挂在旗杆上;用蚊帐打鱼……但,就是这个调皮的孩子,对待困难却是无比的坚强和勇敢。

  当发现有人欺负纸月时,桑桑立即站出来替她抱打不平;帮蒋一轮老师送信,虽然早就想放弃;陪秦大奶奶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刻……而最让我佩服的是桑桑面对死亡的那种平静及对生活充满希望和信心的精神。

  桑桑在六年级上学期时生了重病,父亲带着他到处看病,几天就踏破一双鞋底,大家都对桑桑表示关心,但那掩饰不住同情与悲悯。桑桑拒绝了再次看病,那么多天苦药快让桑桑失去信心,不过温幼菊的“别怕”和那首无词的歌却给了桑桑力量……经过几番周折,桑桑的病终于好了,他对死亡有了自己的认识……

  桑桑一家要搬走了,离开油麻地,离开草房子。

  再见了,再见……

  合上书本,我闭目沉思,一幢幢草房子里面学生的欢声笑语,为平凡的油麻地增添了色彩。纯洁的友谊,生活的变故,大人们之间的情感纠葛,这些既感动着我,又使我感到迷茫。是的,人与人之间的事情太多,有些孩子们能懂,有些则不懂……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4

  我有一本最喜爱的书,它的名字叫《格林童话》,它是爸爸从图书馆买来的。

  这本书里有一篇叫“星星银元”的故事,我非常喜欢。故事说的是一个美女善良的小姑娘,她是一个孤儿。一天一位好心的老奶奶看见她的衣服太破了,就送给了她一条长裙子。还有一为老爷爷送给她一个面包。她虽然有了长裙和面包,但还是没有家,所以她只能继续在外面流浪。她来到了野外,第一次遇到了一个穷人。那个穷人看见小姑娘手里的面包,就对她说:“好心人给我点吃的吧,我快饿死了。”小姑娘自己也很饿,但她还是非常慷慨的把面包送给了那个穷人。第二次,又碰见了一个小男孩。小男孩对她说:“我好冷呀,你能把帽子送给我吗?”小姑娘就摘下帽子给了他。第三次她又看见一个小女孩正在风中瑟瑟发抖,她立刻脱下裙子送给了那个小女孩。天黑的时候,第四次她看见了一个孩子,那个孩子恳求她把汗衫送给自己,她想:“反正天已经黑了,别人也看不见自己没有穿汗衫,就送给那个孩子了。”于是她就把汗衫脱了下来送给了那个孩子。小姑娘什么也没有了,她就这么在森林里走着。突然奇迹出现了,天上的星星划破夜空,不断地掉下来,落在地上就变成了银元,而小姑娘的身上不知道到什么时候已经穿上了一件崭新的裙子。她将这些银元装在衣服的口袋里,送给了贫穷的人们。从此她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个故事使我很感动,也让我受到了很多的启发。这个小姑娘很善良,也很爱帮助别人,宁可自己受冷挨饿,也要把自己的东西送给别人。我也想象这个小姑娘一样,多多帮助别人。如果学校组织给贫困或受灾地区的孩子捐钱,捐物,我要把我的零花钱,书和玩具多捐一些给他们。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5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觉得这句话说得一点都没错。书海是无边的,从小到大,我接触过不少我喜爱的书,但我最喜爱的,记忆最深刻的一本书,却是一本漫画书——《老夫子》。

  《老夫子》是王泽编写的一本漫画书,当我第一次看见这本书的时候,就情不自禁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聚集了人间的悲欢离合,虽然只是卡通人物,只是虚拟的,但也阻挡不了我对它的热爱。

  当我不开心的时候,拿出《老夫子》来看,它里面风趣的卡通人物让我止不住开怀大笑;它里面幽默的对话让我觉得自己好像成了《老夫子》中的一员;它里面优美的风景,让我沉浸在这美丽的景色中。

  当我伤心的时候,拿出《老夫子》来看,虽然主角老夫子在每件事上都是体现出了他的傻,但他这种傻会让我把不开心的事情抛到九霄云外,把整个人都投身到《老夫子》当中,享受老夫子的快乐。

  当我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很无聊,拿出《老夫子》来看,它能丰富我的课余时间,同时也能让我感受到老夫子他无比的快乐。

  《老夫子》中的主角——老夫子,他是一个无论事业、交友等生活方面的问题都失败的人,但在他的伤心之余,也不忘快乐,他愿意用自己去给别人快乐,愿意用自己去换得别人无言以对的微笑。我觉得老夫子这种行为是无私的,我觉得我们都应该微笑地去对待每一天,无私地去对待每一个人,让自己的'生活充满快乐。

  这就是我喜欢《老夫子》的原因。它能给我带来快乐,也能教给我一些做人的道理,我喜爱《老夫子》。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6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爱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昆虫记》。这本书出自被诺贝文学奖提名的“昆虫荷马”……让……亨利……法布尔。

  《昆虫记》文章中的许多昆虫真是样子奇特、形态各异。这篇文章非常使我着迷的是有一种叫做狼蛛的昆虫,狼蛛有着蜘蛛的外表,腹部长着黑色的绒毛和褐色的条纹,腿部有着灰色和白色的斑纹。而且它还是一个十分勤劳的劳动者,还是一个天才的纺织家。大家有的还不知道吧?它很有毒,这个毒有多厉害呢?法布尔曾经做了个实验,让一只狼蛛咬了一只小麻雀的腿,不一会小麻雀的腿有红圈圈,一会儿又变成了紫色,而且这条腿已废了,两天后小麻雀死了。可以看出狼蛛的毒素的威力。虽然我同情这只小麻雀,但是一想,这就是大自然生长的规律,“适者生存,不适者被淘汰,”指的就是这个道理。

  《昆虫记》中有的昆虫令我憎恨,有的昆虫而使我感到怜悯。这真是一本读着让你的心七上八下,惊心动魄的书。书中还使我知道了一些我从来都没有听说过的昆虫,使我大开眼界。它是一本很有趣的书,让我走进昆虫的世界,看看这些小虫子各式各样的生活,我感觉自己好像一只小虫子, 在芬芳的泥土中爬行,开始我独一无二的生活!

  这本书不但内容丰富、生动,而且作者的精神把我也打动了,法布尔是一名小学教师,他只在工作之余观察昆虫、写《昆虫记》,这种坚持不懈,对昆虫的喜爱与执着的追求是我们永远学习榜样。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7

  一本本书,古今中外,源远流长。文学类书籍优美流畅,理科类书籍严谨准确,工具类书籍方便快捷……其中,如果我是读者,我肯定会选文学类书籍的《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是现代女作家萧红的作品,茅盾对它评价说:“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的确,它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一个故事,以当时的社会为背景,以萧红的童年记忆为主线展开的。

  我最喜欢的第三章写的是祖父和园子,还有一些亲人,书中的把狗尾草当成骨髓、把花带到祖父帽上、和祖父学诗、同祖父烧鸭子吃等。

  一想起这些事儿,我也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一些傻事儿了:

  一次,我把鞋子放在水里,竟然沉到水底去了,幸好水不太深,爷爷用手捞了好一阵子才捞到……

  帮爷爷拔草,把杂草全留下,刚长出来小菜苗反倒被我拔个精光……

  种菜时把一手菜籽全种到一个坑里,以为可以长出一棵参天大树来呢……

  还喜欢结尾的第七章,在一个承受着苦难命运、无声的抵抗着恶俗世风,同时又满怀希望地生活着的穷苦人民——冯歪嘴子的身上,能够体会到他对当时迷信说法了不服和厌恶之情,一个着实平生为了好日子的男子汉,只成全了两个孩子,而乐观地生活着的人。

  想来,爱因斯坦的童年很平庸,甚至于很落后,中学亦是如此,可他后来成了大科学家之时,正像与冯歪嘴子一样,有着着实的毅力去改变人生的智者。

  《呼兰河传》,用诗一般的意境,含泪的微笑,守护着心灵的家园。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8

  在我那小小的书架里,有各种各样的书,但我最喜欢的只有它——《第六双足迹》。不过我告诉你这本书在书店里是买不到的。

  记得有一次,我看到人民日报上连载小说,解放军叔叔那英勇、刚强不屈的精神把我深深地打动了,我就迫不及待地让爸爸给我买,可爸爸对我说:“这本书还没出版呢!”

  我只得看报纸,可每当读到关键时刻就没有了,我于是绞尽脑汁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何不把所有故事收集在一起订成一本书呢?

  于是,每当邮递员给我家送报时,我总是一口气读完,然后让大伙读,最后把故事裁剪下来,日积月累,我已经积攒了厚厚地一叠了。

  有一天,我睡在床上,忽然想起今天的报纸没裁剪,便一咕噜从床上爬起,把故事从报纸上裁剪下来,又在后面用纸裱好。

  经过一段时间,我终于自己装订了一本书,我把美术书皮订成封面,又在上面写了五个精美大字——《《第六双足迹》。看着自己装订成的书,我心里有说不出的喜悦,象吃了蜜似的。

  有一次,一位同学和我借这本书,因为我对这本书十分珍爱,所以嘟嚷着不愿意借给他。回家后,我对妈妈说了这件事。妈妈说:“你虽然爱这本书,但应该让它发挥更大的作用。”我听了这话,感觉自己脸上火辣辣的。第二天一早,我就把书借给了那位同学。

  现在,我更爱这本书了。因为它不仅给了知识,而且还让我感到了人与人之间的真诚。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9

  茫茫大世界中,米饭是我的物质食粮,《鲁滨逊漂流记》则是我的精神食粮。

  《鲁滨逊漂流记》以伴随我度过了许多个春夏秋冬,在夏天,它就像隐形的风扇为我消除炎热,而在冬天它又好比是一轮太阳,给我带来温暖,或许它的衣服脏了,但它永远都是我的朋友。

  《鲁滨逊漂流记》我以看过很多遍,每一遍都会给新的感受,我羡慕鲁滨逊的机智,勇敢,敢于探索,同时又为他的悲惨经历而感到伤心,鲁滨逊在孤岛上曾呆过27年,道尽了人间的复杂多变,此书曾多次提出鲁滨逊离开家乡,想于家人团聚,我不由得想起自己的童年,我从小有个无话不说的朋友,他因为转学离开了我,很长时间,我都沉浸在伤心中,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明白了鲁滨逊在孤岛,到处是一片荒凉,他利用自己的智慧开荒垦地,但他面对逆境,不气馁,不放弃,与其沉浸在伤心中,不如学会好好的生存,于是,从那时起,我不再伤心,每天仍开开心心,这一切的一切,都要归功于笛福那真实直白的字眼。

  其实,要感谢它的地方还有很多,是它,让我学会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人要学会接受现实,慢慢体验人生的酸甜苦辣,是它,让我学会了凡是要硬着头皮去做,就没有办不成的事,以前我很胆小,当我领悟到这句话并照着做时,我发现所有的事也没有原先想象的那么难,只不过是自己给他带上了一个放大镜而已,是它,让我学会了很多很多……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10

  我特别喜欢读书,因为书能给我无穷的知识与快乐,但要说最喜爱的一本书,就只有这一本了。

  看了这本书后,我感觉到自己变得更勇敢、更坚强了。书主要讲述的是:在一个寒风彻骨的冬天,动物冬眠,鱼儿也被冻结在寒冰下,北方人在原始森林的冬天寻求生存的故事。小主人公布莱恩仅仅13岁,一个人生活了三个月,这是多么不可思议呀!其他季节还好对付,可是到了冬天,布莱恩再也不能像夏天那样捕鱼、打猎,没有防寒的衣服,没有温暖的房屋,他的生存陷入了绝境。然而,他却对自已说:“积极应对,做自已能做的一些事。”正是靠这句话,布莱恩才搭起了一座漂亮的房子,才躲过狼群,黑熊突袭,布莱恩在艰苦环境中慢慢地成长。回味故事,真是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但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布莱恩与驼鹿的殊死过博斗。

  那是一个月光皎洁的夜晚。天空,时有几颗星星不停得闪烁着。突然,一个巨大的声响惊醒了沉睡的布莱恩,他立即左手抓石头箭矢,右手拿着小刀,他走了出去,有一只公驼鹿正向他飞奔过来。布莱恩脑袋一片空白,他想到了石头箭矢,猛得向驼鹿扔去,没想到,驼鹿竟然一躲,躲了过去,它仿佛跑得更快了!布莱克不管三七二十一,拿起小刀向驼鹿刺去,接着就被驼鹿踩在脚下,昏倒在地上!……他醒来时,驼鹿死了!是他的勇敢救了自己!我们在成长中也会遇到许多风风雨雨,不能总是依赖大人的力量,我们也要培养自己独立的生存能力。

  这本书的名字就是《一个人的冬天》,它教会我许多的知识,给我无限的启发。如果你感兴趣的话,就请你看看吧!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11

  我有一本《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它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封面很漂亮,天蓝色的塑皮面上画着九个打着“?”号的盒子,盒子上有动物、植物、昆虫、机器人、机械、星体等九种物体;反面,画有一只装着鲸的盒子和一只小老鼠。

  这本书的内容分为日常生活科学、动物科学、植物科学。昆虫科学、地球科学、人体科学等,内容涉及到天文、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等各个领域。 这本书具有儿童情趣,每一个问题答完后就有一幅漫画,叫人想看,爱看。在看书的同时,读者不知不觉就能把知识记住了。 这本书的形式有点像一台“联欢会”。在每幅漫画上都有一只小老鼠、一只小猪和一个小男孩,他们就像是“联欢会”的“主持人”;解答的问题,就像是“台词”;每幅漫画就像是一个小“节目”;读书时,就仿佛在看一台“联欢会”。 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雌蚊只有在产卵之前才吸人的血。”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是“吹牛大王”。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终于在《少年百科知识问答》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蚊子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还有一回,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地光”这个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打开《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寻找答案,在第26页找到了这个答案。

  原来,地光是地震的前兆,有时如带状,有时如条状,还有柱状、片状、球状、火状等形状。红色的地光较多。 《少年百科知识问答》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助我更好地学习和生活,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12

  最近,我怀着期待的心情,认真的阅读了《绿野仙踪》,目光深深地被吸引:小女孩多萝茜和小狗托托因一场龙卷风来到了奥兹国。她们为了回家,于是去翡翠城找奥兹帮忙。一路上,多萝茜遇见了三位与自己同行的伙伴:渴望得到聪明脑子的稻草人,盼望得到温暧之心的铁皮人和希望变得勇敢威猛的胆小狮,就这样一场不可思议的神奇之旅开始了……

  当我读到第一节的时候,觉得多萝茜从小就失去父母,是多么的不幸呀!那时,我在想:“如果我是一个神医,我要向哆啦A梦借:“进入故事里的鞋子”把死而复生的药给她的父母,这样她们一家人就可以继续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这本书中有很多角色,其中我最喜欢多萝茜,因为她坚持不懈,一次次陷入险境,但她仍然不放弃,和伙伴们勇往直前;因为她勇敢,为了救托托,奋不顾身地朝狮子的鼻子上狠狠地打一拳;相比之下,欺负弱小的两个恶女巫就差得远了。

  《绿野仙踪》这本书中讲述了一个如梦如幻,惊险曲折的故事。我喜欢这本书,不仅因为它情节精彩,同时因为它包含了许多的道理,如:做任何事情都要一心一意,坚持不懈,不可以虎头蛇尾;友谊很珍贵,和时间一样,是金钱买不到的。它赞扬了善良和真诚,指责了虚假和丑恶。在鲍姆写的这本书中,好词好语有很多,把人物动物都写得栩栩如生,把一次次冒险写得离奇刺激,让我受益菲浅。给我的暑假生活平添了一番乐趣!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13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阳光姐姐伍美珍的短篇小说——《老天会爱笨小孩》,里面描写的故事很温馨。

  老天会爱笨小孩之中的主人公黄金鑫就是个笨小孩。来到一个到处都是聪明孩子的班。刚转学过来的笨小孩黄金鑫一开始还真有一点不习惯呢。他行动缓慢,反应也有些迟钝。在所有的功课中只有“死记硬背”的英语还算过得去,所以同桌华汪德和自己的爸爸,都说他是一个“笨小孩”,可是他的班主任胡老师却鼓励他,默默为这个“笨小孩”加油,并告诉他“世上根本没有天才,只要勤奋努力笨小孩依然可以成为智多星”。我刚读完这本书,就想起一句话天才是靠百分之一的天赋和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获得成功的。

  在上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因为字体写的不工整,卷面整日脏乎乎的,因此,我受过老师的不少批评。爸爸知道后,不仅没有批评我,后来还在我的本子上写了这样的一句说:“宝剑锋从磨砺鋓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爸爸对我说:“只要有付出就一定会有收获,即使你是一个笨小孩,也许你会比起别人慢半拍,但只要你肯努力,就一定会让你有意想不到的收获。”爸爸的话让我受益匪浅,以后我在阅读课外书时都处处留心积累名词名句,使我贫瘠的大脑日益丰富多彩起来,作文也有圈套的提高!

  笨小孩只要努力,也会成为天才!而秘密就在书里!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14

  我有很多书,每每打开他们仔细研读时,都能从中汲取到丰富的营养,正所谓“开卷有益”吧。然而在这众多书籍中,我情有独钟的就是那《三国演义》,一部塑造中国历史的伟大著作。“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这气势,这豪迈,使我每每读起这本小说时感慨万千,思绪激荡。

  通读《三国演义》,书中人物有英雄万丈,有雄才伟略,有平庸无能,有运筹帷幄,众多人物被作者刻画得栩栩如生。跃然纸上。然而在这众多英雄豪杰当中,我最敬佩的就是那卧龙先生——-诸葛孔明。草船借箭、火烧赤壁,七擒孟获等一个个生动的战例充分显示了他的雄才大略,神机妙算,精忠耿直,谦虚谨慎。特别是他在逆境中能从不放弃理想,一步一个脚印,凭借一颗矢志不移的心,历经风雨,不忘初心,最终促成三国鼎立的政治格局,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实现了人生的理想。

  读史可以明志,正是通过研读了《三国演义》,研读诸葛孔明,让我明白了成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成功总是和失败等诸多因素维系在一起的,只有我们不忘初心,砥励前行,用多一份的自信、勇敢,乐观坦然地面对人生当中的风风雨雨,像孔明先生一样,坚定信念,跨越坎坷,超越失败,最终会走向胜利的彼岸,正如一首歌中唱道“风雨过后总是阳光”。

  灯光下,我静静地翻开《三国演义》,穿越历史,品味诸葛孔明,品味人生风雨……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15

  《昆虫记》,它是我最喜爱的书,每次看起这本书,我都十分认真,开心。它,就是我的朋友。今天,我把它看完了 ,我有许多感触。

  昆虫记属于科普类的书,他是由法国作家法布尔用尽一生观察写下的作品,它是一部永远解读不完的书籍。每一章节都有许多特别的知识和道理,书中细细地描绘了每一种昆虫的样子和生活习性,为我们创造了一个美丽的昆虫世界。

  以前,我十分讨厌蚂蚁这种昆虫,因为我觉得他们有六只脚,我觉得十分可怕,可自从我看了昆虫记第十章《红蚂蚁》后,让我不再害怕蚂蚁了,我也试着开始观察这种昆虫,发现了许多有趣的地方,比如蚂蚁用触角交流,还有在蚂蚁搬家时在蚂蚁群体的前面用手在地上蹭一下,他们就会不知道往哪走,急的团团转。

  当我念起昆虫记时,我都会想起法布尔说的一句话“在对某个事物说“是”以前,我要观察、触摸,而且不是一次,是两三次,甚至没完没了,直到没有任何怀疑为止”没错,就像法布尔说的一样,观察一件事物,要重复去观察,直到没有怀疑为止,对一件事物一定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去追究,这样才能把一件事做好。昆虫记中我最喜欢的章节就是第六章节《唱歌的蝉》,这里说了蝉幸幸苦苦工作四年,就是为了在阳光下唱一个月的歌,我们都应该向蝉学习,学习它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

  昆虫记教会了我许多事,让我有许多感触,这是一本值得看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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