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技能考试工作方案》 计划(高三)

发布时间:2016-11-1 编辑:互联网 手机版

 为促进我校学生专业技能学有所得,特别是保证全体学生能掌握基本技能,学校确定,一方面继续落实双证书制,继续加强校外技能鉴定,一方面要全面落实校内技能考核。要求学生必须同时通过学校的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才能获取毕业证书,没有通过将认真落实补考程序,做到人人通过。

所有专业科长、科任教师、班主任要充分认识它的重要性和意义。具体管理要求如下:

1.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各项目必须通过,才能获取毕业证书。

2.专业技能考核项目纳入学科的每学期期末考试。

3.每生人手一本技能考核手册,包含校内外专业技能考核项目,项目考核要求和评分标准等,手册平时存放培训处,每通过一项目,由培训处盖章“合格”。学期初分发给学生明确上学期考核通过情况及本学期的考核内容。

4.考核特点:

(1)采用考教分离方式。各项目设2名以上考评员教师,负责组织考试和评卷。项目考评员要熟悉本项目的考试要求和评分标准。考试题目由培训处负责抽题。考前考评员和科任教师要做好协调。

(2)每个项目考试设有题库5~10套题,题目明确清楚,方便任教教师组织教学和复习,每一项目有评分标准,方便考评员评卷。标准题和评分标准由教研组报送给培训处。平时题库可公开让学生练习,加强辅导,做到学有所得。

5.技能考核将认真落实重考制度。为落实重考复习,第一次考核时间至少比学校期末考要提前两周。如果一次重考不合格,二次重考将设在三年级上学期初。毕业前如有不合格项目将延迟半年至一年发放毕业证书。

6.每学期初培训处将各专业各年级考核项目通知教务处,教务处确定考核日期、时间、地点、考评员并报送培训处。临近考核,由考评员到培训处抽题,打印试卷并监考、评卷,考试完后成绩以电子文档送培训处。

所有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加强宣传专业考核,要让所有学生明确考核的意义和制度要求。

 

王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