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秋随笔美文

时间:2022-10-09 15:36:42 随笔 我要投稿

拾秋随笔美文(精选7篇)

  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大家一定没少看到别人写的随笔吧?随笔,顾名思义就是随笔一记,篇幅一般比较短小。那么,怎样才能写好随笔?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拾秋随笔美文(精选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拾秋随笔美文(精选7篇)

  拾秋随笔美文 篇1

  山里是最能感受四季变化的,若要知道季节,只消看一眼山便明了了。春季的山黑中泛青,夏季是郁郁葱葱的绿,秋季色彩斑斓,缤纷多样,冬季则茫茫一片耀眼的白。分明的颜色分明的季节,一目了然。秋季带给人的欣喜,更多的是收获性的。

  成熟的季节里到处飘荡着丰收的香气,除了广袤的田地,农家菜园更多收获则藏在山野林间。这其中最大众化的便是蘑菇,男女老幼均可,不需远途跋涉,不需技术工具,一人背着袋子或挎着拎筐,足够了。我虽在山里长大但采蘑菇的次数却不多,循规蹈矩的生活占满了全部的时间,总是错过蘑菇丰收的季节。难得的今年的雨水足,又常是夜下昼晴,采蘑菇的人总会收获满满地归来。窄窄的巷路旁,常摆满了邻居们晾晒的蘑菇,黄灿灿的,煞是好看。看得我心里痒痒的,非得亲自亲自去一趟才算过瘾。

  吃过早饭父亲启动了电三轮,我把自己从里到外捂得严严实实然后就跟随父亲出发了。三轮车驶过宽阔的省道,再转入一条颠簸的小路。瞬间就有了从城市入乡村的感觉。刚下过雨的小路更加难行,三轮车在小路上醉汉般摇摇晃晃。我紧紧抓着车档方才坐稳。小路的两旁先是两排住家,然后是一片杂草丛。一只黄白色的猫咪探头探脑地侦查了一番,然后跃入草丛,倏忽不见。草丛过后便是农田和松林交替出现。

  彼时虽是夏末秋初,但农田里不论是黄豆还是稻子,都已散发出成熟的香气。半小时之后三轮车终于停了下来,四下一望,右侧是一片松林,左边一片齐整的白桦,白桦身后是几垄玉米,玉米地后隐藏着又一片松林。那便是我们采蘑菇的地点。我下了车,走到白桦树前看一下地形,竟然惊动了一个墨黑的小东西,闪电般蹿下树,奔到对面,一个闪身就进了丛林。我猜应该是只松鼠。去石林游玩时,见过被关在笼子里的纯黑的松鼠,尾巴粗黑,耳朵尖处一丛突出的绒毛。那时才知道它叫魔王松鼠,标价800元出售。相比之下这只被我惊动的松鼠要幸运得多。

  这片被松林遮挡的玉米因为缺少风吹长得细瘦不堪,又经一夜雨淋,倒伏不少。我和父亲穿过玉米地又经过一片杂草地,然后到了松林。远远一望,一垄垄悉意种植的松树高大挺拔,密密的连成一片,松林下的小蘑菇都顶着伞状的脑袋在张望,一片一片的,像长在地里的金子。

  我问父亲松林怎么长的这么齐,父亲说这是退耕还林的人工林,当初三十出头的姨夫还种过呢。这么算来,这片松林已经三十多年了。难怪十年树木,这密密匝匝的一片林子若是被当年的种植者看见也会颇有成就感吧。这一片的蘑菇显然已被采过,蘑菇不似最初密实。但也够采。松林里蘑菇有两种,一种是灰色的,一种是金黄的。因为生长的时间有先后,并不冲突。现在正是黄蘑菇独占鳌头的时候,整个松林里到处是它们的身影,或一个,或一对,或一丛,傍着松树生长,像是精心种植的。父亲说昨天他和母亲来采是在更远的松林里,由于远到的人少,所以更厚实,坐在地上就可以采,一片就可以采上几十分钟,那叫一个过瘾。由于难行,父亲没带我去那里,我们决定将眼前的一片作为目标。这种黄蘑菇我不知道它的学名,却很爱吃。色泽金黄,口味浓郁,又好采。冷冬时节,炖上一锅小鸡炖蘑菇,农家绿色鸡肉配上蘑菇山野的香气,当真是人间美味。我和父亲开始在林间穿梭,松树枝杈交错,像是拿着长枪守卫宫门的武士。

  我弯着腰,小心避开那些枝杈,一垄一垄地采。小黄蘑菇长得也不尽相同,有的根茎短粗,伞状的头小小的,应该是蘑菇中的小胖子;有的根茎细长,伞状的头撑的很开,该是蘑菇中的大个子;有的细细瘦瘦,像个大头钉,是个婴儿;有的大大撑开了蘑菇头,很粗壮,煞有威风地站在那,该是个英俊潇洒的汉子。松林中的蘑菇少有泥土,它们都藏在厚厚的松针里,掐着它们的腰把它们连根拔起的时候轻轻捋捋,松针就全都掉了。我和父亲循着各自的路线慢慢前行,再回头时已不见对方的踪迹。四下一望,视力的极限尽是密林。于是扯开嗓子喊着:“爸……”。四野寂静无声,这声音如同被放置在巨大的湖面上,随着水波飘荡而去。紧接着四周就被这声音填满了。随后,父亲的应答声又穿过密林悠悠地传回来“哎……”。声音过来,心也就安定了,继续低头采这遍地的金黄。

  等再遇到一片草丛时,才发觉这片已经到了松林的边缘,再往前是又一片更大的松林。父亲说那里就是他和妈妈昨天采蘑菇的地方。我们简单商议一下,决定从松林的边缘再往回走,走到头就回家。便又一路采回去,虽说已采过一遍,但还是发现了很多“漏网之鱼”。昔年,这里林地尽毁,垦荒为田。然后又退耕还林,恢复生态。一毁一还之间,便跨越三十载的光阴。如今这里树高林密,蘑菇一年一年地生长,一年一年的被采,到底还是自然最为慷慨。

  原路返回,穿过白桦到达小路上时,日已偏西。明亮的日光穿透松林,越过白桦的枝杈照射到小路上。父亲带着深蓝色的鸭舌帽,坐在前头开车。我背对着父亲坐在车斗里,身旁放着两个装满蘑菇的编筐。三轮车又开始颠簸,耳边是呼呼的秋风,视所能及是一片温暖的阳光和阳光下的田野……

  拾秋随笔美文 篇2

  七十年代,实现计划经济,农村以生产队为单位进行核算,所有的农产品都由集体收,集体付。除外,农民可以有一点自留地,可以养一头猪,养几只鸡。自留地可以解决吃菜的问题,养猪要搭配一些细粮,养鸡要喂一些粗粮,生产队分得粮食本来就不够人吃,怎么办?生产队决定:秋收后的田里,地里没有收干净的东西,大家都可以拾,于是大家叫拾秋。

  每天天不亮,大人就把我们小孩子叫起来,偷偷地告诉我们拾秋的秘诀,于是大家各守秘密到各自的田地里认真地工作,在生产队没有出工之前回到各人的家,汇报自己的成绩,如果任务完成出色的,奖励最好的莫过于有吃的东西。

  我堂姐的本事最大,我每天跟在她屁股后边,着实得到一些实惠,她告诉我:田里拾东西要找沟,地里找东西要找坡,先我不明白这个道理,后来通过实践,确实如此,因为大人在收稻谷的时候,把谷蕙故意漏几支在沟里,这样大家都心照不宣,也可以逃避上面的检查。大家在收地里的庄家的时候,坡地上故意挖的浅,尤其是红薯之类,哎!那个特别的年代,人们用一种特别的方式来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

  关于拾秋,有一些小故事,我的记忆很深刻:

  有一次我和堂姐在田里的一个草丛中发现了十把谷蕙,足有二十斤,我心喜若狂,立即便把谷蕙装到蓝里,上面盖上猪草。堂姐立刻制止了我,告诉我只拿两把,我当时不明白她的用意。后来,我明白了,那时候在拾秋界也有一个规矩:

  别人藏的东西,谁发现,只取十分之二。目的是体现公平。不要剽窃别人的劳动成果。

  记得有一次下雨,我在枣树下躲雨,当时枣已经熟了,我忍不住伸手摘了半蓝,有五、六斤,回来,我把枣给堂姐拿了一斤多,堂姐立刻批评了我,第二次

  拾秋回来,我偷偷地把两把谷蕙放到枣树主人家的门口,用红绳系上,做上记号。

  主人就知道了,你诚实的态度。

  那时,生产队种西瓜,地里一茬瓜收完,再结的西瓜,也叫秋瓜,那时可以随便摘的,奇怪的是:大家好像约定了一样,等地里的瓜熟好,一家三个,谁也不多拿。

  许多年后,我才搞明白:这种原始的、平等的民风是多么重要,它维护着一个地方的和平与稳定。

  拾秋随笔美文 篇3

  采一片银杏叶,纳入日记本,在静寂的夜,缅怀秋的离去。

  走在落叶的小径上,发出哗哗的响声,诉说着它们的不舍。周围的景物变得萧索,人们身上裹了厚厚的外衣,连湖里的.黑天鹅也要冬眠了。

  我很喜欢秋天,只是因为它的凄美,觉得很有意境。郑州城里的大学路,只看了一眼,就爱上了那条拥有梧桐树的路。脚下的落叶,萧条的枝干,都那么美。觉得用美来形容它很俗气,但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它。

  起初,喜欢秋天是因为它是个收获的季节,祈盼着它的到来。而现今却是用另一种眼光来审视它,忽略了它的作用。朋友总说你怎么那么忧伤,赏什么落叶,哪有冬雪纯洁、春花灿烂。的确,它没有冬雪春花那般,但我就是喜欢这凄美,喜欢它是这一切的结束,虽然有时候很伤感,但都无法停止我的脚步。

  哐当哐当……火车开动了,我离你又近了,我选择这个季节与你相聚,因为我知道会有分离,短暂的相聚,片刻的欢愉,足矣。无法忘记五个人在操场一角的扑克牌游戏,两个人挤一张床,还有分离前的静默。用拥抱结束这场相聚,踏上我的归途。

  相聚总是那么匆匆,总要分离,就像树叶总要飘落,回到它原本的归宿。一次一次生命的轮回,也能收获不同的人生。

  拾秋随笔美文 篇4

  开学了,虽然回到熟悉生活中,但也有一些新的认识和变化。

  最明显一点,就是比以往任何时段更用心地关注同龄的女性,较为频繁和她们接触和交流,观察她们的生活,了解她们处事待人的方式方法,对事情的思考角度。

  虽然一直以来,自己都和同龄女性群体关系相处很融洽,但都没有用心去了解,多数是泛泛之交。我习惯生活在自己世界里,与别人交流总是占据主动地位,是自己表达而不是倾听,没有太多男女之别的意识,我总认为我们能做到她们也可以做到,我们知道的她们应该知道,男女之间的思考角度,处事待人的态度差别不会很大。所以,我一直用男性的视角想女性的问题,女性的内敛、含蓄、矜持、敏感,以及对细节的在乎都是我以前忽视的。

  女性是生活另一半,如果我不了解一点就失去一半的生活。一直没有思考过倘若有异性进入自己生活的场景,也没有规划过和有心理准备过让特定异性融入自己的生活。以前总觉得让异性走进自己的世界,是害怕和不可思议,所以选择回避。我不知道一个具体的、理性的、有自己思想意识、生活态度和工作方式的人每天要和一个异性一起生活,每天要面对她需要多大勇气和忍耐心,我偶尔思考男女组合在一起才算完整生活的合理性,觉得最神奇就是原本两个毫无不瓜葛,没有半点血缘关系的男女竟然成为最亲人,成为彼此另一半,我觉得自己不会那么乐意几年、几十年和一个原本的陌生人生活在一起,还要接受她的一切,包括她的生活习惯、性格喜好,她的家庭,她一切的交际圈子。太多疑惑的影响导致我对恋爱,对婚姻的胆怯心理。

  通过较长时间,较为频繁和异性接触、交流,发现一切都不想自己想的那么糟糕,也不至于会因为接触过于频繁而抵触、厌倦,而是互补和乐意接受,完整的生活并不是那样可怕,只要具有责任心,宽容心、平常心,真诚地、善良地、用心地了解别人,也让别人了解自己,通过双方珍惜和不断磨合,一切都是自然而愉快的事情。

  拾秋随笔美文 篇5

  昨天晚上同事请客,我们聊了很多,其实我们也不是特别熟悉,认识的时间并不长,可能是年龄相近,又都比较外向,所以能说的有很多。他和相恋十年的女友分手了,虽说中间也是分分合合,不过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大家都会现实一点。工作也不是太顺利,要离开北京了。前天,在听到他要离开北京的一瞬间,我其实特别难过。办公室本来有个同事要离职,他也要走了,虽说都不是特别亲近的朋友,但我还是深刻体会到自己的孤单。在阴霾的情绪下,还有一些祝福,这是对办公室那个同事讲的,虽然我从未开口告诉她。“真的很开心,甚至说是羡慕她能找到自己人生的方向并为之努力。对于北漂的人来说,在北京有一立足之地真的很重要。我想她都有了,所以她的人生开始真正地起航了。衷心祝福她能一帆风顺!”。

  不过,我很开心自己真的长大了。三年后,再次提起家里的事,我不会再哭了。工作以后,重来不曾和同事谈起家里的事,一直以来,自己都觉得只有自己就可以。昨天和他简单地说了一些,突然发现我不再会哽咽,不会再像以前一样,提起爸爸就是满腹的委屈,提起妈妈也觉得自己很不幸。无论怎样的人生都是一种经历,经历可能很坎坷,但却是另一种财富。没有谁需要为谁的人生负责,该负责且能负责的只有自己。好好努力,无论是工作还是学习新的东西,这是人生要走的路。

  最近一直有个问题困扰着我,我到底要找一个什么样的男生去谈恋爱、去结婚。我一直说如果在北京就一定要找一个北京人,不为别的,也得为自己小孩以后上学着想。可是现实很残酷的,北京人很挑剔,挑的不只是个人能力,还有家庭条件。我除了我自己,一无所有,想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似乎很难;还是将就一下,差不多就算了。想来想去,自己真的做不到,差不多就算了。人都有惰性,自己的惰性也很严重,也想找个依靠,可是比起自己一辈子将就在物质身边,还是自己努力吧。一个也没什么不好,自己奋斗让自己过得更好,只有自己有了价值,才能找到有价值的人。可能会很辛苦,会很累,但只有扛过去了,才会有灿烂的人生。不想要输给自己。

  拾秋随笔美文 篇6

  匆忙回家路上,熟悉的小径,一阵幽香扑面袭来。抬头一望,河边公园已是满树金黄。啊,秋天在不经意中来啦!

  是节奏飞快的生活使我忽略了秋的到来,还是她轻盈的脚步让我难以察觉?细细想来,已有数周未好好赏景,若不是这桂香,也许就与今秋擦身而过了,赶快赏秋吧。

  抬头远望日落一方,夕阳似乎更留恋夏的烈焰,云蒸霞蔚映红了半边天空,火热而张扬。一阵凉风吹来,飘落三两朵桂花在脸庞,这小精灵有四片精致的花瓣呢!仰头望去,稀疏之间,月亮已上树梢,如蓝天碧海中启航的帆,含蓄而宁静。一会儿,排山倒海的晚霞西沉了,宝蓝色的天空月光皎洁,婆娑迷离的公园内灯火阑珊。透过花影,似乎看到嫦娥仙女在广寒宫里翩翩起舞,可爱的玉兔也在桂花树旁漫步。

  蟋蟀们的歌声此起彼伏,仿佛天上人间最美妙的旋律。河中轻舟荡漾,激起我心中的涟漪。有道是花开花落,月圆月缺,周而复始。大自然的秋色令我分外流连,忙忙碌碌中几乎错失。也许,美景还能再赏,但生活中的某一瞬如果错过了,就永远不会再有了。

  我不由想到了即将到来的中秋节,古人云“月到中秋分外明”,这是举家团圆的时刻。而我最想念的爷爷奶奶,自开学以来就再也没有去看望过他们。想到这,我忽然急躁起来,再也顾不得欣赏秋夜美景,再也不愿流连于那沁人心脾的桂花香中,一路小跑回家。

  我想到,桂花花期甚短,不久后将落英缤纷,化作春泥更护花;我想到,梧桐树虽然毛毛虫很多,但冬阳夏凉;我想到,月亮虽有阴晴圆缺,但能千里共婵娟;我想到,蟋蟀的生命只有数月,但它们却甘心一刻不停地唱歌;我想到,晚霞西沉并不惋惜,那是地球另一端朝霞的升起;我想到,生命只有一次,我们本应快乐而悠闲,但现代社会快速发展的脚步使我们繁忙而操劳,忽略了身边的自然之美,忽略了身边的亲情之爱。秋天虽然短暂,却很精彩。我们还来得及拾起一片心灵的秋,满载自然美景,放下急躁的心,追随心灵之秋,在一望无际的人生苍穹里,有自己一个快乐而自然的天空。

  拾秋随笔美文 篇7

  六月,一个伤感的季节。细细微风中夹塞着一丝留恋,一丝分离。

  学校的桂花和往常一样再次散发出淡淡的清香,可是,这清香好像和往常的味道大有不同。轻轻一闻,里面包含了毕业的不舍之情。

  六年级,毕业班。我们在这共同学习,共同分享在蓝天下的乐趣的校园挥手,上课铃打响,还是和以前那样清脆。原本应该是吵吵闹闹,沸沸腾腾的教室里充满了宁静与伤感。班主任在讲台上龙飞凤舞地讲到:“同学们,这是我们在这个陪伴了六五班这个大家庭六年的学校的最后一天了,我知道你们心中有不舍,也有满腔的心里话要和对方说。现在,我给你们时间,尽情地说吧!”说完,班主任也呜咽了,她摘下眼镜,抹抹眼睛。我知道,其实她也很舍不得我们。

  老班(在班里我们经常这样背地里称呼她)的话一说完,扬言毕业后绝不哭的王诗婷第一个哭了,她眼泪哔哩哗啦地落了下来,嘴里大声叫着:“我不要毕业,我不要和你们分开!”她这一哭,惹得大家眼眶都红了,鼻子酸酸的。我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最终再也忍不了了,趴在桌上哭了起来,和我玩的好的付琴一边安抚着我(她就坐我前面),一边自己声音也哑哑的,眼睛也红了。她强颜欢笑着说:“没事的,人生我们都要经历这一段,总会过去的。”我趴在她肩上,鼻子一抽一抽的,眼泪也止住了,但是心里总是放不下这小学青春中的点滴。杨佳乐(我同桌)用手打了我一下,虽然不重,但是我很疑惑,刚想反击,只听他说:“呵呵,这可能是最后一次打你了,以后就打不到了,这一拳当个留念吧!”这话使我心里一震,可我还是下手了,我故意生气,压扁声音说:“哼哼,我这也是给你的留念!”杨佳乐只是笑笑,然后转过头去,我知道,他也哭了。我们班很少落泪的“二皮脸”张淇军站起来,大声说:“你们别哭了,小心我们教室都要成海洋了!”他这一话出来,我们全班都笑了,连老班都笑的死去活来。我也“噗呲”一声笑开了,这“开心果”!这时候李杰又站了出来,对张淇军说:“那我们是不是要现在回家拿泳衣啊!”这两对活宝,我们班的笑声让隔壁班老师都来投诉了:“你们这毕业班,毕业了都这么开心,不想我班,哭的那是…… ”毕业班,每个人都要经过的。

  在学校转角的那一刻,我们说好都不哭,一定要笑着面对毕业,可,为什么,眼角还是湿湿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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