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溥《五人墓碑记》原文及赏析

时间:2022-03-18 11:58:21 古籍 我要投稿

张溥《五人墓碑记》原文及赏析

  《五人墓碑记》描述了明朝末年的东林党人和苏州人民不畏强暴与魏忠贤之流英勇斗争的事迹,歌颂了其中五人“激昂大义,蹈死不顾”的英雄气概,揭示了“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的主题思想。

  【原文】

  五人墓碑记

  作者:张溥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2),激于义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3),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4);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5)。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6),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7),何也?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8)。吾社之行为士先者(9),为之声义(10),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缇骑按剑而前(11),问:“谁为哀者?”众不能堪(12),抶而仆之(13)。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14)毛一鹭,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15),则噪而相逐(16)。中丞匿于溷藩以免(17)。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18),曰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19)。

  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20),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脰而函之(21),卒与尸合。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

  嗟乎!大阉之乱(22),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23),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24),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25)?且矫诏纷出(26),钩党之捕遍于天下(27),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28);大阉亦逡巡畏义(29),非常之谋难于猝发(30),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31),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32),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而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33),其辱人贱行(34),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35),赠谥褒美(36),显荣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37),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不有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38)。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39),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40),安能屈豪杰之流(41),扼腕墓道(42),发其志士之悲哉?故余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43),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44)。

  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45),太史文起文公(46)、孟长姚公也(47)。

  【注释】

  (1)本文作于明崇祯元年(1628)。天启年间,宦官魏忠贤专权,网罗遍天下,以残暴手段镇压东林党人。天启七年(1627),派人到苏州逮捕曾任吏部主事、文选员外郎的周顺昌,激起苏州市民的义愤,爆发了反抗宦官统治的斗争。本文是为这次斗争中被阉党杀害的五位义士而写的碑文。文章议论随叙事而入,感慨淋漓,激昂尽致,题外有情,题外有旨,开人心胸。

  (2)蓼(liǎo了)洲周公:周顺昌,字景文,号蓼洲,吴县(今苏州)人。万历年间进士,曾官福州推官、吏部主事、文选员外郎等职,因不满朝政,辞职归家。东林党人魏大中被逮,途经吴县时,周顺昌不避株连,曾招待过他。后周顺昌被捕遇害。崇祯年间,谥忠介。

  (3)郡:指吴郡,即今苏州市。当道:执掌政权的人。

  (4)除魏阉废祠之址:谓清除魏忠贤生祠的旧址。除,修治,修整。魏阉,对魏忠贤的贬称。魏忠贤专权时,其党羽在各地为他建立生祠,事败后,这些祠堂均被废弃。

  (5)旌(jīng经):表扬。

  (6)去:距离。墓:用作动词,即修墓。

  (7)皦(jiǎo狡)皦:同“皎皎”,光洁,明亮。这里指显赫。

  (8)丁卯三月之望:天启七年(1627)农历三月十五日。

  (9)吾社:指应社。行为士先者:行为能够成为士人表率的人。

  (10)声义:伸张正义。

  (11)缇骑(tíjì提寄):穿桔红色衣服的朝廷护卫马队。明清逮治犯人也用缇骑,故后世用以称呼捕役。

  (12)堪:忍受。

  (13)抶(chì)而仆之:谓将其打倒在地。抶,击。仆,使仆倒。

  (14)“是时”句:这时做苏州巡抚的人是魏忠贤的党羽。按,即毛一鹭。大中丞,官职名。抚吴,做吴地的巡抚。魏之私人,魏忠贤的党徒。

  (15)其:指毛一鹭。呵:呵叱。

  (16)噪而相逐:大声吵嚷着追逐。

  (17)匿于溷(hùn混)藩:藏在厕所。溷,厕所。藩,篱、墙。

  (18)按诛:追究案情判定死罪。按,审查。

  (19)傫(lěi垒)然:聚集的样子。

  (20)詈(lì立):骂。

  (21)脰(dòu豆):颈项,头颅。函:匣子。意为把头颅装在木匣里。

  (22)大阉:指魏忠贤。

  (23)缙绅:古代称做官的人为缙绅。

  (24)编伍:民间。明代户口编制以五户为一“伍”。

  (25)曷:同“何”。

  (26)矫诏:伪托皇帝的命令。

  (27)钩党之捕:这里指搜捕东林党人。钩党,相互牵引钩连为同党。

  (28)株治:株连治罪。

  (29)逡(qūn群)巡:有所顾忌而徘徊。

  (30)“非常”二句:非常之谋,指篡夺帝位的阴谋。猝(cù促)发,突然发动。

  (31)圣人:指崇祯皇帝朱由检。投缳(huán环)道路:天启七年,崇祯即位,将魏忠贤放逐到凤阳去守陵,不久又派人去逮捕他。他得知消息后,畏罪吊死在路上。投缳,上吊。投,掷、扔。缳,布带或绳索结成的套子。

  (32)抵罪:犯罪应受惩治。

  (33)“而又有”二句:还有剃发为僧,闭门索居,假装疯颠而不知下落的。

  (34)辱人贱行:可耻的人格,卑贱的行为。

  (35)暴(pù铺):显露。

  (36)赠谥(shì视)美显:指崇祯追赠周顺昌“忠介”的谥号。美显,美好而光荣。

  (37)加其土封:修建一座大坟

  (38)百世之遇:百代的幸遇。

  (39)户牖(yǒu有):指家里。户,门。牖,窗子。

  (40)隶使之:当作仆隶一样差使他们。

  (41)屈:使之屈身。

  (42)扼腕墓道:在墓前表示非常愤慨。扼腕,感情激动时用力握持自己的手腕。

  (43)明死生之大:表明死生的重大意义。

  (44)匹夫:老百姓。社稷:国家。

  (45)冏(jǒng炯)卿:太仆卿,官职名。因之吴公:吴默,字因之。

  (46)太史:指翰林院修撰。文起文公:文震孟,字文起。

  (47)孟长姚公:姚希孟,字孟长。

  【译文】

  (墓中的)五个人,就是当周蓼洲先生被捕的时候,激于义愤而死于这件事的。到了现在,本郡有声望的士大夫们向有关当局请求,就清理已被废除的魏忠贤生祠旧址来安葬他们;并且在他们的墓门之前竖立碑石,来表彰他们的事迹。啊,也真是盛大隆重的事情呀!

  这五人的死,距离现在建墓安葬,时间不过十一个月罢了。在这十一个月当中,大凡富贵人家的子弟,意气豪放、志得意满的人,他们因患病而死,死后埋没不值得称道的人,也太多了;何况乡间没有声名的人呢?唯独这五个人声名光荣显耀。为什么呢?

  我还记得周公被捕,是在丁卯年三月十五日。我们社里那些道德品行可以作为读书人的表率的人,替他伸张正义,募集钱财送他起程,哭声震天动地。差役们按着剑柄上前,问:“在为谁悲痛?”大家不能再忍受了,把他们打倒在地。当时以大中丞职衔作应天府巡抚的是魏忠贤的党羽,周公被捕就是由他主使的;苏州的老百姓正在痛恨他,这时趁着他厉声呵骂的时候,就一齐喊叫着追赶他。这位大中丞藏在厕所里才得以逃脱。不久,他以苏州人民发动暴1乱的罪名向朝廷请示,追究这件事,杀了五个人,他们是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就是现在一起埋葬在墓中的这五个人。

  然而,当五个人临刑的时候,神情慷慨自若,呼喊着中丞的名字骂他,谈笑着死去了。砍下的头放在城头上,脸色一点也没改变。有位有名望的人拿出五十两银子,买下五个人的头并用木匣装起来,最终与尸体合到了一起。所以现在墓中是完完整整的五个人。

  唉!当魏忠贤作乱的时候,做官的人能够不改变自己志节的,中国之大,能有几个人呢?但这五个人生于民间,从来没受过诗书的教诲,却能被大义所激励,踏上死地也不回头,又是什么缘故呢?况且当时假托的皇帝的诏书纷纷传出,追捕同党的人遍于天下,终于因为我们苏州人民的发愤抗击,使我党不敢再株连治罪;魏忠贤也迟疑不决,畏惧正义,篡夺帝位的阴谋难于立刻发动,直到当今的皇上即位,(魏忠贤畏罪)吊死在路上,不能不说是这五个人的功劳呀。

  由此看来,那么如今这些高官显贵们,一旦犯罪受罚,有的`脱身逃走,不能被远近各地所容纳;也有的剪发毁容、闭门不出,或假装疯狂不知逃到何处的,他们那可耻的人格,卑贱的行为,比起这五个人的死来,轻重的差别到底怎么样呢?因此周蓼洲先生的忠义显露在朝廷,赠给他的谥号美好而光荣,在死后享受到荣耀;而这五个人也能够修建一座大坟墓,在大堤之上立碑刻名,所有四方的有志之士经过这里没有不跪拜流泪的,这实在是百代难得的际遇啊。不这样的话,假使让这五个人保全性命在家中一直生活到老,尽享天年,人人都能够像对待奴仆一样使唤他们,又怎么能让豪杰们屈身下拜,在墓道上扼腕惋惜。抒发他们有志之士的悲叹呢?所以我和我们同社的诸位先生,惋惜这墓前空有一块石碑,就为它作了这篇碑记,也用以说明死生意义的重大,(即使)一个普通老百姓对于国家也有重要的作用啊。

  几位有声望的士大夫是:太仆卿吴因之公,太史文起公,姚孟长公。

  【作者简介】

  张溥(1602年5月14日——1641年6月15日),字乾度,一字天如,号西铭,南直隶苏州府太仓州(今属江苏太仓)人,是明朝晚期文学家。

  崇祯四年进士,选庶吉士,自幼发奋读书,明史上记有他“七录七焚”的佳话,与同乡张采齐名,合称“娄东二张”。张溥曾与郡中名士结为复社,评议时政,是东林党与阉党斗争的继续。

  文学方面,推崇前后七子的理论,主张复古,又以“务为有用”相号召。一生著作宏丰,编述三千余卷,涉及文、史、经学各个学科,精通诗词,尤擅散文、时论。代表作有《七录斋集》《五人墓碑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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