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时间:2020-10-13 18:24:29 工作汇报 我要投稿

关于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下面是CN人才网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汇报,供大家阅读参考。

关于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xx〕89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入、彻底地排查煤矿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根据省、市、区政府统一安排,我局利用半年的时间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在辖区三家煤矿共查处隐患107条,整改隐患107条,整改率为100%,确保了煤矿安全生产。

  一、通川区煤矿的基本情况

  通川区现有煤矿三家,生产能力39万吨(其中:生产矿井3家,分别是新兴煤矿生产能力15万吨、陈家沟煤矿生产能力15万吨,杨家沟煤矿生产能力9万吨)。20xx年底关闭煤矿两家(夹巷子煤矿生产能力6万吨,松树店煤矿生产能力6万吨),目前两家煤矿已全部关闭到位。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责任明确。

  为切实开展好我区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区委、政府高度重视,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能职责,落实了机构和人员,投入了专项整治经费,聘请了专业技术人员专门从事该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成立了全区煤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杰为组长,其它相关部门和产煤乡镇的主要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区政府制定了《达州市通川区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通区安办〔20xx〕59号),明确了目标、任务、实施步骤等工作要求。三是落实了工作机构经费和人员,排查组由管理部门人员(安监局、经信局各1人)、专家组3人、矿山救护队员3人(市矿山救护队)共同组成,组织对全区煤矿进行全面排查,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治理隐患,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四是召开全区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并对排查组的各位人员结合隐患排查的要求、标准进行了专门的培训。五是认真督促煤矿企业制定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和排查组,并要求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制订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二)全面开展煤矿隐患大排查,做到全覆盖,不留盲区,摸清底数。

  一是区政府隐患排查组根据省、市、区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要求,通过一周的时间对全区3家生产矿井和2家已关闭矿井进行了认真排查。重点对每一个矿井覆盖所有的巷道、硐室,矿井的采、掘、机、运、通、防排水等各大系统及工艺,矿井安全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通讯、供水施救、紧急避险等六大系统,以及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制度、培训、技术管理资料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做到了全覆盖,不留盲区。二是对煤矿企业排查出的隐患分别给企业下达了隐患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制定隐患治理整改方案并报我局备案审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三是要求政府隐患排查组的各位成员认真填写检查日志,对查出的隐患分类建档备案。四是根据上级要求报送我区煤矿隐患排查相关资料报表,及时解决隐患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这次检查共出动人员60人次,出动车辆15台次,共排查隐患53条,发出隐患整改指令3份,安全简报三期,企业自查隐患70条,已关闭矿井无死恢复燃迹象和非法生产行为。

  (三)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重要内容。

  根据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关于做好春节后停产及节后复产复工煤矿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xx〕15号)文件精神,对春节停产停工及节后复产复工的工作进行了安排,指导和督促煤矿企业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对排查组排查出的隐患未进行整改完毕的,一律不予复工复产。隐患整改完毕后,经区政府复工复产验收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

  (四)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回头查”活动。

  目前,我区三家煤矿企业排查出的隐患正在整治之中,根据省、市、区煤矿隐患排查整治要求,我们将对此项工作开展“回头查”“回头看”活动。一是隐患排查治理要做到“真查、真停、真改、真盯、真验”,对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处罚,二是对重大隐患全部登记造册,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到位。三是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产整改,对一般隐患要及时整改。做到边查边改,边整边销,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三、存在的问题

  (一)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个别煤矿自查、排查不全面,未实现煤矿巷道全覆盖,重井下轻地面。

  (二)排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煤矿在排查出的隐患未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进行隐患整改,部分隐患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销号。

  (三)排查的隐患台账管理不规范。个别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不规范,煤矿自查隐患已整改,但隐患台账中无验收销号记录。

  四、下步工作

  (一)继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回头查”活动。

  在隐患排查中做到边排查、边探索、边研究、边总结,理清工作思路,组织区安监、国土、公安和产煤乡镇政府对全区煤矿开展“四不两直”的方式,采取暗访暗查、突击夜查、回头复查等方式进行,对查出的一般隐患要求企业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查出重大隐患顶格处罚,绝不手软。

  (二)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对排查组查出的`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大督促和治理力度,尽快整改到位,对未整改完的隐患,要按“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未落实的并采取行政处罚、停产整顿等强制措施,促进隐患完成整改。

  (三)继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和危险源分级管理制度,督促煤矿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处理,对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得不到治理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台账。

  煤矿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安全隐患排查时间、隐患现状、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督办单位、复查情况、验收人签字等登记建档,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位。

  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xx〕89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入、彻底地排查煤矿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根据省、市、区政府统一安排,我局利用半年的时间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在辖区三家煤矿共查处隐患107条,整改隐患107条,整改率为100%,确保了煤矿安全生产。

  一、通川区煤矿的基本情况

  通川区现有煤矿三家,生产能力39万吨(其中:生产矿井3家,分别是新兴煤矿生产能力15万吨、陈家沟煤矿生产能力15万吨,杨家沟煤矿生产能力9万吨)。20xx年底关闭煤矿两家(夹巷子煤矿生产能力6万吨,松树店煤矿生产能力6万吨),目前两家煤矿已全部关闭到位。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责任明确。

  为切实开展好我区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区委、政府高度重视,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能职责,落实了机构和人员,投入了专项整治经费,聘请了专业技术人员专门从事该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成立了全区煤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杰为组长,其它相关部门和产煤乡镇的主要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区政府制定了《达州市通川区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通区安办〔20xx〕59号),明确了目标、任务、实施步骤等工作要求。三是落实了工作机构经费和人员,排查组由管理部门人员(安监局、经信局各1人)、专家组3人、矿山救护队员3人(市矿山救护队)共同组成,组织对全区煤矿进行全面排查,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治理隐患,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四是召开全区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并对排查组的各位人员结合隐患排查的要求、标准进行了专门的培训。五是认真督促煤矿企业制定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和排查组,并要求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制订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二)全面开展煤矿隐患大排查,做到全覆盖,不留盲区,摸清底数。

  一是区政府隐患排查组根据省、市、区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要求,通过一周的时间对全区3家生产矿井和2家已关闭矿井进行了认真排查。重点对每一个矿井覆盖所有的巷道、硐室,矿井的采、掘、机、运、通、防排水等各大系统及工艺,矿井安全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通讯、供水施救、紧急避险等六大系统,以及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制度、培训、技术管理资料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做到了全覆盖,不留盲区。二是对煤矿企业排查出的隐患分别给企业下达了隐患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制定隐患治理整改方案并报我局备案审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三是要求政府隐患排查组的各位成员认真填写检查日志,对查出的隐患分类建档备案。四是根据上级要求报送我区煤矿隐患排查相关资料报表,及时解决隐患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这次检查共出动人员60人次,出动车辆15台次,共排查隐患53条,发出隐患整改指令3份,安全简报三期,企业自查隐患70条,已关闭矿井无死恢复燃迹象和非法生产行为。

  (三)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重要内容。

  根据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关于做好春节后停产及节后复产复工煤矿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xx〕15号)文件精神,对春节停产停工及节后复产复工的工作进行了安排,指导和督促煤矿企业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对排查组排查出的隐患未进行整改完毕的,一律不予复工复产。隐患整改完毕后,经区政府复工复产验收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

  (四)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回头查”活动。

  目前,我区三家煤矿企业排查出的隐患正在整治之中,根据省、市、区煤矿隐患排查整治要求,我们将对此项工作开展“回头查”“回头看”活动。一是隐患排查治理要做到“真查、真停、真改、真盯、真验”,对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处罚,二是对重大隐患全部登记造册,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到位。三是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产整改,对一般隐患要及时整改。做到边查边改,边整边销,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三、存在的问题

  (一)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个别煤矿自查、排查不全面,未实现煤矿巷道全覆盖,重井下轻地面。

  (二)排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煤矿在排查出的隐患未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进行隐患整改,部分隐患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销号。

  (三)排查的隐患台账管理不规范。个别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不规范,煤矿自查隐患已整改,但隐患台账中无验收销号记录。

  四、下步工作

  (一)继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回头查”活动。

  在隐患排查中做到边排查、边探索、边研究、边总结,理清工作思路,组织区安监、国土、公安和产煤乡镇政府对全区煤矿开展“四不两直”的方式,采取暗访暗查、突击夜查、回头复查等方式进行,对查出的一般隐患要求企业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查出重大隐患顶格处罚,绝不手软。

  (二)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对排查组查出的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大督促和治理力度,尽快整改到位,对未整改完的隐患,要按“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未落实的并采取行政处罚、停产整顿等强制措施,促进隐患完成整改。

  (三)继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和危险源分级管理制度,督促煤矿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处理,对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得不到治理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台账。

  煤矿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安全隐患排查时间、隐患现状、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督办单位、复查情况、验收人签字等登记建档,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