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征文

时间:2023-03-24 09:24:32 文婷 阅读 我要投稿

读书征文(通用22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征文吧,通过征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一般征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征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书征文(通用22篇)

  读书征文 篇1

  我从小时候在农村,是个农村孩子。对于我们农村孩子来说,家庭也并不是十分富裕,父母大多是工人或农民。正如我爸爸是一位农民。他常对我说:“好好读书是你梦想唯一的一条捷径。

  “读书”并不仅仅只字面的意思读一本书,而是指学习。学习本是我们中学生应履行的义务,但对于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的孩子来说更是来之不易的。因为我们读书的钱,都是父母辛辛苦苦赚来,每一张钱都沾了他们的汗水。

  每个人的心中都装着一个梦想的种子。这颗种子要有雨水的滋润才会慢慢发芽长大。而这些雨水指的就是好好读书,只有努力读书才能实现梦想,报答父母,报效祖国。

  小时候的我,因为生在农村,很少接触书籍,所以对书籍的`概念很模糊,自然也不大喜欢读书。知道上了小学才慢慢接触书籍。

  记得一次二年级时,我数学考了99分,语文考了100分本以为老师会给一张奖状,自然心里美滋滋的。可是到了拿成绩单的时候,我蹦蹦跳跳的跟爸爸一起去,本想让爸爸看见我的奖状夸奖我几句,可是等到爸爸从老师那里回来时,手上却是空空如也。当时我就急了,问爸爸:“爸爸爸爸,我的奖状呢?”爸爸说“老师说你的字写得太丑,所以没法给你。”我当时就愣了,就因为我的字写得不好看就判我死刑。这摆明是老师不喜欢我嘛!这件事对我影响很大,自此以后我便更加努力读书,让老师对我刮目相看。

  现在西部有许多孩子家庭困难读不起书或读书环境很差。所以比起她们,我们的环境好的多。因此,我们更要应该珍惜读书的机会。好好读书来实现梦想。

  读书可以改变命运,实现梦想,成就未来。

  读书征文 篇2

  读书是塑造人的基础,不但能使人的心灵变得美好,而且能使人健康成长。古今中外,因苦读而功成名就的人,对书籍都有特殊的感情:我国西汉的学者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英国伟大的剧作家、诗人莎士比亚说:“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结,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俄国著名作家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因此,我觉得书是瞭望世界的窗口,改造灵魂的工具,打开知识宝库的钥匙。

  阿里巴巴的ceo马云,两次高考落榜,白天骑车运货,晚上上夜大。终于第三次高考成功,进入杭州师范学院英语系。得到一次出国机会,去了美国,依靠他良好的英语口语能力,获得互联网将改变世界的重要信息,93年回国创办中国黄页,阿里巴巴集团逐渐扩大。他说:“要不是最后的努力拼搏,凭借我的长相,我只能做一名杭州的`板车夫!”

  古人云:“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味,愈久愈深。”在这个新的时代,身为小学生的我们就应该认真读书,努力学习来开阔我的视野,丰富我们的阅历,陶冶我们的情操来报效祖国,来成就自己的小梦想与中国的大梦想。读书学习,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自强不息、开拓未来的重要手段之一,读书决定一个人的修养和境界,关系一个民族的素质和力量,影响一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要实现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让我们的国家成为世界上有影响力的国家,必须进行更高水平的学习。读书是人类传承文明、走向未来的重要途径。我将永远铭记周恩来总理铿锵誓言:“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发奋读书,学好本领,准备着为祖国的繁荣昌盛,贡献出我们的身,我们的心,我们的一切。

  梦在前方,路在脚下。为了实现伟大的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就让我们努力读书,努力学习开始吧!

  读书征文 篇3

  我和书故事,从我三岁那年就开始了。上幼儿园时,我已经可以背几十首古诗、讲好多故事了。等上了小学,我对读书的兴趣越来越浓,家里书柜上面的书已经不能满足我的阅读欲望了,书店便成了我阅读的常驻地。妈妈每天都送我到书店里看书。

  我只要捧着一本书,便会爱不释手地读起来,一看就两三个小时。读书时,我会忘了时间,忘了周围的人,所有的烦恼通通抛在了脑后。

  暑假里一天,我正在书店里看一本冒险小说,不知不觉就入了迷,大概看了1个多小时,才发觉自己的腰都酸了。伸了伸腰,正准备继续看时,却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爸爸!“咦?爸爸,您是什么时候来的?我怎么不知道?”我满脸疑问,因为爸爸出差好多天了,我一直很想他。爸爸笑了笑说:“我早就来了!今天回到家,我发现你不在,就猜出你会在这里,本想喊你回家看我给你带的礼物,你看读得那么认真,才没舍得打扰你。”就这样,不管是什么天气,我都会到书店看书,暑假的`两个月里,我在书店里呆的时间,每天都超过5个小时。在书的王国里遨游,真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

  我爱看书,各类小说、古今诗歌、科普故事、中外童话我都看。现在,我的作文水平也提高不少,真应了:“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呢!我崇拜杨红樱阿姨和冰心奶奶,她们能写出大家喜爱的书。

  书,是挚友,也是良师,它会无声地为你传授知识,使你成长。让自己多读书,你也会和我一样——爱上书。

  读书征文 篇4

  今天,叶葳然的妈妈带我们参观了图书馆。

  我们一进门就看见了蚌埠市图书馆欢迎您!九个字。看着看着,不知不觉,阿姨已经开始介绍了。她说:图书馆有阅览部和借阅部。阿姨首先带我们参观盲人部。盲人书籍凸凹不平、坑坑洼洼。后来,阿姨又带我们去了儿童阅览区。里面有许许多多的书,比如乌龙院呀、会飞的教室呀,等等。好看的儿童书籍都在那几个书柜上,整整齐齐的`。我随手拿了本《乌龙院》。刚刚看了一面,老师就催我们把书放好,要走了。我极不情愿地把书放回原处。

  跟着人群,一窝蜂似地走了出来。然后阿姨把我们领到一间小屋里。房间有一个大铁柜,铁柜上面有很多小抽屉,里面有很多卡片。由于人太多,我又被安排在第三组,所以没有听清楚那个东西是干什么用的。紧接着,阿姨又把我们带到了另外一个地方。这里是书的海洋,同学们对它爱不释手!据说这里有二十三万多册藏书呢!之后,阿姨在另外一间房门口向我们介绍到:这里面全是资料索引书目。其实,资料索引书目就是查找资料的书。据说里面的资料索引书目有一万多本哩!因为门是关着的,所以没有办法进去参观。

  最后,阿姨领着我们参观了电子阅览室。里面到处是电脑。阿姨告诉我们,人们也可以通过这些电脑来阅读书籍。

  虽然参观结束了,但我还是想把那本《乌龙院》读完。在回校的路上,我心里默默想着:星期六或星期天有空的话,我一定让妈妈再带我来这里看书!

  读书征文 篇5

  我非常爱读书,婆婆经常叫我“小书虫。”

  有一次,我在教室后面的书架上找到一本新书《世界第一侦探团――地狱深处的回声》。这本书真是太精彩了,有搞笑的猩猩,勤劳的安妮,聪明的蒂米,还有顽皮的.猴子……这些人物不仅十分勇敢,而且很有智慧,战胜了狡猾的坏小丑。

  回到家,我快速做完作业,一心想着要把这本书看完。睡觉了,我还悄悄拿着书上楼,躲在床上继续看……

  “踢嗒—踢嗒”,传来了婆婆的脚步声。“不好,快关灯,让婆婆看到我躺在床上看书,一定会把书收掉的。”我连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关了灯,把书塞在枕头底下假装睡着了。

  婆婆开门进来,开了床头灯,帮我盖好被子,轻轻摸了我一下。我担心婆婆发现我装睡,盼着婆婆快点走。可婆婆还在不紧不慢地把我脱下的衣裤一件件叠好放在枕边。唉,婆婆怎么还不走啊?我暗暗叫苦。“书中最后的结果怎样?他们是怎么走出密室的?”我急着想知道结果。

  终于,婆婆关灯下楼了,我长长地舒了口气。立刻把书拿出来,打开台灯继续看。“滴答滴答”时针已指向十点多,我越看越入迷。当我看到乔治和伙伴被困在密道时,我和他们一样着急。当我看到子弹从蒂米的头上飞过,但蒂米没受伤时,我和他们一起松了口气。我仿佛身临其境,那些人物似乎就在我身边,一起解谜,一起玩耍,成了好朋友。

  我津津有味地把书看完,才很满足地睡觉。可第二天的黑眼圈还是暴露了我的“秘密”……

  这就是我的读书故事,你有吗?

  读书征文 篇6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这是文人古人对于读书的意义。其实,书中却是有许多许多的乐趣,我就很喜欢读书,无论是什么历史研究的、文学经典、、还有就是一些奇怪的书籍,像《山海经》等这些上古书籍,我也是时常读一读的。

  我喜欢读书是因为读书能带给我很多的乐趣,书里的资料能够让我深入其中,让我感受到当时人物的感受,也能让我感受到当时环境是是那么样貌的,读书能让我置身于书中的`世界,摒弃现实世界,书中的世界是完美的,因为写书的人毕竟是对于完美生活的向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讲述陶渊明的自传,书中讲述了陶渊明的一生,他做过官,也以往人前显贵,可是之后他与当时的官场格格不入,“不为五斗米折腰”所以离开官场,自我过起了田园生活,也正是陶渊明这样的人生经历,才有了之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自得,我很欣赏他,我也期望能像他一样,过上那样的日子,以及他对于生活的态度。可是当今社会不允许。

  《山海经》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好多人都读不懂它,因为书里边记载了许多的上古年间的事情,在当今看来,里边的东西不复存在,其实这是一部讲述历史的书籍,当然里边也有编造的成分,可是还有许多的信息是值得我们采用的,包括里边的一些地理位置,在目前看来是十分准确的,能够看得出古人的智慧。

  读书不仅仅能够增长我们的知识量,还能够丰富我们的生活,陶冶我们的情操,简直是一举两得的事情,何乐而不为呢?

  读书征文 篇7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真善美的集中体现,是文化交流与友善往来的桥梁。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在不识字的时候,我就喜欢抓着一本五颜六色的绘本图书,翻来覆去地看个不停;等到上学读书识字开始,我对书的热爱,更是一发不可收拾,房间的书柜里堆满了古今中外的各类名著。《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了解了中华民族数千年的灿烂历史;《十万个为什么》向我展示了一个色彩斑斓的知识世界;《老人与海》教会了我用勇敢打开生活的大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懂得了怎样实现人生的价值。

  正像高尔基说的那样,书籍使我成了一个幸福的人。我一捧起书,心潮就随着书页一起波澜起伏,有时,我不禁为书中的妙语佳句拍案叫绝。书中主人公的不幸,令我为之流泪;书中的.善良者,我悉心效仿;对书中的坏人,我引以为戒。

  读书充实了我的人生,陶冶了我的情操,在不断读书的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以下三点:一、勤读书!每天抽出一点时间,用书本充实头脑,以书籍洗涤灵魂,让书香溢满生活;二、善读书!我们要有选择地读书,与好书为友,与知识同行;三、读好书!在我们都读好书的时候,大家便如沐春风,如观沧海,如饮醇酒。

  我们应当享受阅读,与阅读终身为伴。在读书中弘扬优秀的精神文化;在读书中实践与创新;在浓浓的书香中丰富知识,为开拓与拼搏注入活力。

  书香润泽生活,阅读丰富人生,让我们携手阅读,与书为伴,用书籍点亮人生!

  读书征文 篇8

  莎士比亚以往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喜欢读书,因为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完美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光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

  小的时候,我喜欢看一些童书在里面找点乐子。可是,很快我发现:家里的那些图画书已经满足不了我的求知欲。于是,我便搭公交车去书店看书,虽然路途很遥远,但我还是乐此不疲,因为书对我的吸引力实在是太大了,它就像一块磁铁,不停的将我往它的方向去吸。我爱读书,每本书都具有自我独特的优点。例如:从《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我体会到做人要有坚强的毅力,要有充足的信心,你能够依靠别人的帮忙,但不能永远地依靠别人。从《骆驼祥子》中我体会到了旧社会的.黑暗,此刻的社会是多么的完美幸福。从《八十天环游地球》中体会到做事要有计划做到“今日事,今日毕”不拖拉,学会克服困难。这些都是我在书中学会的。

  我觉得书是阳光,温暖我受伤的心灵;我觉得书是小船,让我在漫漫书海中玩耍;我觉得书是翅膀,让我在蔚蓝的天空中自由的翱翔;我觉得书是一盏明灯,让我在黑暗中能够看到光明。我觉得书就好像是给如饥似渴的人一杯甘甜清爽的泉水,给垂头丧气的人一句鼓励的安慰,给悲痛流泪的人一个温暖的拥抱。真是照应了“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一句话。

  读书能够让我穿越时空走进书的世界。走进《红楼梦》我看到了林黛玉和贾宝玉那悲惨的感情,走进《西游记》我看到了唐僧四人西天取经的种种遭遇,走进《草房子》我看到了油麻地孩子所发生的各种事情。看书不仅仅提高了我的文化修养和思想,美化了我的心灵,还让我的大脑丰富了起来,真所谓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读书使我成长,也使我提高,“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所以我以后必须要多读书,正如古人所说:“好读书,读好书。”以读书为荣,以读书为乐。

  读书征文 篇9

  “读书使人提高,读书使人欢乐”。大家不能只拘束于课本里,也要经常读一读对自我有益的课外书。我最近就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木偶奇遇记》主人公的名字叫匹诺曹。是个木偶。

  匹诺曹是一个老人做出来的木偶。在匹诺曹身上发生了许多趣味的事情。他很爱玩,经常逃学。他也很调皮,为了看戏,用他爸爸的外套换来的书本卖掉去看戏。当时,他只为了玩,却忘了没有外套的.父亲……他经历了十分多的困难,曾被戏剧厂老板捉过、变成过驴子、被鲨鱼吞过……可是从鲨鱼嘴里出来以后,他开始用功学习。最终,他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活泼天真的匹诺曹爱撒谎,可是每次撒谎过后,鼻子就不由自主地伸长。有一次,他一连撒了几个慌后,鼻子长的让他动弹不得。由此,我陷入了深思。“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都难免会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不光我们会犯错,哪怕是名人也会犯错。

  当匹诺曹有了5个金币的时候,他想起了自我的父亲。想给父亲买个外套,可之后他听信了狐狸和猫的话,以为种金币能够收获一个金币树。而被骗走了金币。

  等我读完这本书时,我觉得匹诺曹其实是一个心地善良、富有同情心的孩子。看到自我的父亲掉下海立即跳了下去救他。为了能让爸爸每一天喝上一杯热牛奶,甘愿每一天提两百桶水去换取一杯热牛奶;为了给青发仙女治病,他放弃了买新衣服,用买衣服的钱去买药。他学会了编筐织席。是的,他变好了,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我读完这本书时,明白了:成长过程中犯错能够算是正常的,只要敢于去改正错误,就是一个好孩子。如果为犯错而不敢承认蒙混过去,虽然在家长心中是个好孩子,其实你是呆了一个叫“虚伪面具”的“好”孩子。正真的好孩子不会撒谎,只会对自我所犯的错误进行分析,为自我所犯的错而悔恨。

  读书征文 篇10

  深秋的早晨带着些许凉意,阳光穿过薄薄的一层雾环绕在树梢上,还是站在那个角落里倔强的抬着头,那片天空总是那般宽广寂寥,很多很多日子了。两年内记不清有多少个日夜就那么蜷缩在那个“黑暗”的角落里,迷茫的望着外面的广阔的世界,不知道未来是什么,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放弃了自己的初衷,放弃了自己的喜爱的文字,任由岁月的轨迹从手指尖穿过,像流水般哗哗啦啦的穿过,没有留下任何甜蜜的回忆,连忧伤也带着一成不变的空白。

  成为准大三学生后的我,开始面对着形形色色的问题,面对着从来没有听说过的种种,我再一次陷入深深的迷茫中不可自拔。我找到了一处避风港(图书馆)来冷藏自己悲观,真的失却了面对生活的心,我的心装满了失望与阴暗,连一处光亮的地方也没有,连一点点再去面对未来的勇气也没有。

  重拾曾经不离手的书本,本就带着一份逃避的感情色彩在里面,以为我可以把自己封闭在自己铸造的世界里暂时不用去想专业不用去想就业不用去想未来,却殊不知在这一个月的书海里,我渐渐找回了我的活泼我的希望我的勇气,好像我所有的畏惧和疑问都解决了,我的天空出现了两年来久违的阳光。

  曾经一度以天生的记忆力不好来给自己施加压力,现在我懂得了记忆的规律,掌握了记忆力的法则。记忆力不是天生的,而是人通过努力所获得一种能力,这便是人们常说的“记忆术”。文德森在表演记忆方面的魔术所体现出来的超强记忆力,他也只是解释因为记忆方法好所以记忆好,并不是天生一副好脑袋瓜。我也曾试着用新学的东西去替代自己原来的记忆方法,效果很好,现在我深刻的知道自己的心理认定给自己带来的误区,因为我相信了:记忆力没有天才与天生之说。

  铭记在心的一句话是“抢打出头鸟”,看惯了这个社会的世态炎凉,听惯了人们的流言蜚语,我已经习惯了安静,不争不抢不去做第一个人,尽管内心很压抑也就这样数着日子过来了,我害怕舆论害怕嫉妒害怕因为优秀而被隔离害怕去表现却失败了,不是没有听过“要想别人尊重你就得自己变得很强大”“只有自己变得强大了这个社会才有公平可言”,我一直觉得这些话很偏激,可如今我找到另一句能赢得我心的话,“当你比别人强一点时别人会嫉妒你,当你比别人强一截时别人会羡慕你。”我要做的就是达到那个适中的水平,不至于放弃自己也不至于觉得接受不了。

  自己一直是个感性的人,也是个温和的不会去惹怒众人的人,我一直觉得我这样不得罪人的性格应该会拉拢很多人,实际上在旁人眼里我也有着不同寻常的人缘,可是我心里很知道事实并不是如此,很多时候我就孤单的只剩下自己一个人。这是困扰我很久的问题更让害怕再去结交更多的人,因为害怕接受那种从熟悉到陌生的.那种落差,所以干脆一直是陌生人吧。然而这一个月的学习,我大概知道自己的病因在哪里了,书中说,“不会树敌的人也不会拥有朋友”。仔细想想,全然如此。著名的“慕尼黑阴谋”就是因为英法的不敢得罪希特勒,一再忍让终于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落得个玩火自焚的可耻下场。抱着所谓人人皆足为友的亲善主义,往往会因为其无原则性而遭受别人的厌弃,无须刻意去树敌,但当面对某些无法妥协的人也不要畏惧制造敌人。人要择良友以处之。

  失去什么都不可怕,最可怕的是失去你自己。很明显在过去的两年里,我就这样“循规蹈矩”的把自己丢失了,来来往往于教室,食堂,寝室之间,按时上课,按时吃饭,按时睡觉,然后就几乎没有其他了。记得高中的我是多么的上进,抱着“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想法一路横冲直撞,也曾在学校留下一些名气。而现如今我好像习惯了这样迷茫着的安定没有起伏的日子,是被人影响了还是被自己给封锁了,是被自卑控制了还是被懒惰蒙蔽了,我也不得而知。亦或许是看不到太多的竞争,亦或许是觉得强者太多自己太渺小。而今天在那些书中小小的人儿里我看到了“如果你没有去试过那么你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多么的强大。”

  从《倍速记忆法》至《人气》到《身边的心理学》又《朱元璋》再《美国总统演说》然后《青春文学》最后到《简爱》,我任意挑选我所中意的部分细细品味,无论领域,无论时代,无论地域,无论性质,我发现我已经爱上那些文字,爱上了那些平淡叙述背后埋藏着的深处的东西。在这书海中我找回了自己记忆里的不足,找回了面对人群的勇气,去除了自己内心的黑暗,弥补了自己心灵的缺陷,懂得了就算普通也不要平庸,更深刻了解到青春要张扬,要勇敢地积极地去面对所有的难题。

  此刻的自己听着书页翻动的沙沙声,心里停留的是进入大学后从未有过的晴天。“读书之乐,得于目而富于心,愈久愈深。”我开始懂得这份意蕴了。一年的时间不算太短还可以干很多事情,我相信在书中我会找到我所有要的东西,我会带着找回的自己重整风帆扬帆起航去找寻我遗失的美好。

  读书征文 篇11

  墨黑的苍穹,一叶金色的孤舟在云朵里穿行,融融的月光静静地躺着,洒落了一地的温柔。这个夜晚,我伫立着,一遍一遍地数着遥远的记忆。一路上,我们与书相伴,行走在消逝中。那些流失的美丽,在这个初夏的夜里,悄悄地被捡起……

  书香似海,淡若烟罗的墨香似有若无地游离在这一片蔚蓝之上,谁的声音,惊得起浪起云劲,蓦然降临?

  曾几何时,我爱上了李清照的词,明白了她的“多少事、欲说还休”,开始同情她“才上眉头,却上心头”的两处闲愁。看她在一个个梧桐夜雨之时望着吹萧人已去,玉楼已成空,只索得一片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在书中,我读懂了李清照的愁。

  划着竹筏,迂回与“山如碧玉簪,水作青罗带”的绮丽风光,穿梭于陶翁的菊圃中,东风渐起,吹醒一园芍药,在酒香的浸淫里轻吟浅唱。陶翁情不自禁高吟:“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他怡然自得,眉宇间升起了无限喜悦!浔阳江中,溅起满天彩霞。在书中,我读懂了陶渊明的乐。

  窗外春雨潇潇,一片盎然,她却皱着两道弯眉,纤纤玉手无力的摆弄着手中的锄头,将落花深埋土中。林黛玉,一个传奇女子,寄人篱下的凄苦,幸福的可望而不可及,只催得她两行清泪落,在镜前顾影自怜!留下一句“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这曲葬花吟,镌刻后人心底。在书中,我读懂了林妹妹的哀。

  走到孤寂的敬亭山旁,一位放荡的诗人在饮酒。他厌弃官场的腐朽,“举世混浊我独醒”的'他写下了“安能催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诗行。李白——可亲可敬的诗仙,在“众鸟高飞尽”的敬亭山旁“举杯邀明月”。他边饮酒边催头晃脑起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在书中,我读懂了李白的狂。

  听苏轼乐观相对仕途失意,“谁怕?一蓑烟雨任早生。”听李后主爱国破打击发出“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的感慨;看屈原放逐而赋《离骚》“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夜已老去,当我——一个后来者溯流而上,追寻那些远去的文笔,就在它的彼岸,满城尽带笔墨香。这缕缕清香,时刻残留在我们记忆里,反复吟唱。

  读书征文 篇12

  孔老夫子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曾有人望文生义地解释为“古代学者读书是为了自己,现今的学者读书是为了别人。”后来经过他人指点才知道这样的理解全跑偏了,本意为:古代学者读书的目的在于修身养性,而现今的学者读书目的却在于装饰自己。

  这件事告诉我们读书不是死读书,翻译不是硬翻译。读书不要望文生义,要脚踏实地;要端正学习态度,努力学习古人的读书境界,不要学习“今之学者”的陋习……但我想的最多的还是关于学习的目的,下面我就谈谈“自以为是”的读书三境界。

  何为“读书的三境界”?曰:为知,为己,为人。

  为知,就是为了积累知识,增长才干。在一定情况下,“书呆子”“书痴”等称号,仅仅是一个读书过程,是一种精神状态,而不应当被受到嘲笑。另外,对于书的选择,也不能过于单一。看书就跟吃饭一样,什么菜都要尝一遍,什么书都要看一遍,只要是有利于知识积累,有利于开发头脑的书。我们也不妨翻翻与自己观点不同的书,以便从正反两面获得知识或教训。总而言之,读书得博览群书,这是“为知”的基本要求。

  为己,就是之前说到的如“古之学者”般修身养性。这是读书的第二境界。中国人向来把读书作为人格自然升华的保证,“腹有诗书气自华”也得到了很好的解释。所谓是“真名士自风流”,其实就是指书的灵秀,书的.雅致,书的睿智,穿过岁月的烟尘,浸润到读书人的心里,然后由内及外,附着于举手投足做人处世之中,从而形成一种翩然的风度,一种迷人的气质,超凡脱俗,卓然于众人之上。读书是智慧的行为,而这种行为本身则可以引领一个人走向新的境界。愚昧的人,一辈子像行进在黑暗之中,只能随波逐流,浑浑噩噩地活着;智慧的人,书是心中永远的明灯,让自己时时清醒,步步睿智,最终走出完美人生。事实证明,读书与不读书,读书多与读书少的人,所表现出来的气质和素质是截然不同的。

  “为己”相较“为知”而言,是大大提高了一个层次和境界,这是非常宝贵的。然而这还不够,从更高的层次来说,还应“为人”读书。

  此“为人”不是“今之学者”中“装饰自己给别人看”的“为人”,而是为了天下的黎民百姓的“为人”读书。为整治国家,安顿百姓的“为人”读书。就像周恩来的“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相比较而言,“为己”是读书人能做到的,“为人”是读书人应该做到的。

  读书有三境界,每一境界都是作为我们人生中一个新的逻辑起点,都应受到我们每一个读书人的重视,都应成为读书人追求一生的终极目标。

  读书征文 篇13

  我最喜欢的作家要算是张爱玲了。对她,我有莫名的感情。我应当离她很远,可她却很是真实地经常站在我的面前。那种表情冷漠。

  认识她的开始并不是因为她的作品,而是那张充满异艳的照片,那时的她青春焕发,头发微卷,身穿一套华丽的衣裳,头轻轻向上昂,那么骄傲不羁,在那种年代这样的表情应有不一样的故事。我欣赏一个女子拥有这样的表情。这张照片告诉我,这不是个普通的女子,她应当有她所值得傲慢,有她放任不羁的权力,有她独特的个性。在那个时代,这样的女子值得了解。于是我便明白了她——张爱玲。

  一向以来我并不明白她的显赫家族,也不清楚她的感情纠葛。对我而言,张爱铃只是一个拥有独特性格离我不远的女子。她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地方,她只是一个女子,偶尔写写文章,从她的眼睛看来的世界,有她独特的味道。我喜欢从她的眼睛去观视那个世界。那个我无法亲身经历过的世界。

  最喜欢她的散文,那种独有女人的眼光去审视的大千世界,那种冷漠的表情,似乎就出此刻我的面前,然后轻轻一笑。不知她到底是轻视还是骄傲。有时候我会想,她凭什么那么冷漠,她凭什么那么超然,她凭什么站在那个彼岸看着那里的.喧闹繁杂。她到底凭些什么?

  只是,虽然那么喜爱她,但真正读过她的作品却是少之又少。那个被黎明,张曼玉演绎的《半生缘》我却全然不知其资料,还有那些很负盛名的作品。听说,台湾把许多张爱玲的作品都搬上了银幕,我不明白是否买座,是否叫好。只是,那是她的故事,她对世界的看法,那些人的喧闹、娇情都是毫无关系。懂她的人,会默默看着她的任意,她的纵情。

  也许我不应当说张爱玲是我最喜爱的作家。我对她的作品并不熟悉,也并不是为她的灵气所吸引。我只是欣赏她的个性,想去了解她,想明白她的世界为何那么荒凉,她的表情那么冷漠。我只是想经过她的文字了解她,她想象中的世界总是折射出她的世界。我只是因为欣赏她转入而欣赏她的文字。那可谓爱屋及乌了。

  我心里的张爱玲张扬而不露声色,灵气而充满荒凉。我想看清她的一切,却仅有一片落叶。

  读书征文 篇14

  华灯初上,城市的霓虹在茫茫的夜色中显得那么独单,却又那么闪耀。夜色于许多人而言都有不同的意义,也许是劳累后澡堂里的那一席小榻,也许是忙碌后饭桌上的那一杯老酒,也许是辛劳后电影院里的那一场视觉盛宴。但于我,夜色是营营逐逐后枕边的那一本书。

  每一个爱读书的人都有喜欢的读书时间和读书场合,我喜欢在深夜读书,等这个城市的喧嚣淡去,埋下所有的亮灯,唯有床头那一盏小书灯发着微弱的光芒,此时捧一卷书,似乎将夜色翻开,走进了另一个别样的世界。

  挣扎在红尘之中,许多生活的无奈充斥每一分秒,奔走于每一缕光阴让灵魂变得麻木,被红尘中的.喧嚣浸染,再也没有一丝的安宁与澄净。如何于世间求一份宁静,寻一片净土,忙忙碌碌的芸芸众生都在寻找答案,殊不知非非想想皆空幻,卷卷书香是良药。无数学者都曾经谈到读书的重要性,但是在我看来读书其实并不重要,只是不可缺少,因为读书是麻木灵魂的救赎。网络上很流行这么一句话:“要么读书,要么旅行,身体和灵魂必须有一个在路上。”让“灵魂上路”是一个人精神家园没有荒芜的表现,换言之只有读书才能让精神家园永远苍翠美丽。

  那么,如何读书呢?首先,读书需要心境。只有在内心的烦躁过后,在外面的诱惑远离后,才适宜读书。这是我为什么选择夜里读书,因为茫茫夜色是世间最好听的安宁曲,无论多么悲伤,无论多么兴奋,无论多么苦痛,无论多么快乐,在夜色中一切都会平静下来。心田似乎回到刚刚降临世间的那一刻,无波无折。此时读书也是最容易进入书中的世界,于夜色中给自己插上翅膀,脱离尘世的因因果果去寻觅另一番别样的风景。心境到了,书味亦有了。

  其次,读书需要挑一个好的时间。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生物钟,挑一个最适合自己作息规律的时间去读书无疑是一种莫大的享受。在工作一天之后,我的身躯虽早已疲惫,但是精神到了晚上却高度亢奋,无需咖啡提神,大脑也能快速运转,此时读书无疑就如干燥的海绵沐浴甘霖的洗礼,文字似乎就像跳跃着的音符在脑海里奏响属于自己的绝唱。挑一个好的时间,读书会变成世上最美的享受。

  最后,读书需要伴侣。古人读书都有伴侣,一杯香茶,一琴妙音,一杯老酒,这些受无数文人墨客青睐变成读书之伴。我最钟爱的读书伴侣是一杯凉白开,读书入了神,时间往往在不知不觉中流逝,并不是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是好学的孩童,他们有的比较顽皮,一会就倦了让眼皮打架,喉头也略有干涩,此时喝一口凉白开,似乎整个身心都舒展开了,小小的疲劳、微微的干涩早就消失在氤氲的空气里,一切又都归于宁静,全身心地投入到书中去了。

  读书,心境到了,时间恰好,伴侣钟爱,那么一切就美了。

  读书,是世间最简单的事,也是时间最难的事。因为世上的书千千万,如何找准自己的口味如捞针于大海。其实选择书,就像选择饭菜,无论口味多么刁钻,总会有你的菜。爱读书,更要爱挑书。我特别喜欢徘徊于书架之间的感觉,那感觉无比惬意。挑适合自己读的书,读自己需要的书。在互联网时代,许多低俗文学也开始“登堂入室”,不会挑书的人往往将这些视若珍宝,殊不知这些并不是救赎灵魂的灵药而是麻木精神的鸦片。挑书,就是要挑经典,挑那些经受住时光洗礼、世人审阅的经典读。只有这些书里的世界才有多姿多彩的人生画卷,才有新奇美妙的风景。

  又是夜幕降临,每一个夜色都是上天对我的恩赐,我依旧如往常般,亮起床头的小书灯,喝一口床边的凉白开,捧一卷书,似乎翻开了茫茫夜色,走进另一个世界去救赎自己的灵魂,让灵魂上路。

  读书征文 篇15

  书,一个多么神圣的字眼,它无时无刻不在充斥着我的生活、丰富着我的精神世界。从小到大,我的生活都离不开书,从小学教科书、辅导书、《格林童话》、《葫芦娃》到《读者》、《青年文摘》、《最小说》、《三国演义》、《红楼梦》......在书的世界里,我总是感觉时间过得那么快,在书的海洋里,我总是自由自在的翱翔。那种感觉,像风掠过手指尖......无法用言语来表达。

  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人生离不开书,人们在读书中成长,在读书中成熟,生命因享受读书而精彩。这正如高尔基所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一位睿智长者,它引领人们在读书中品位人生,享受人生;它指导人们在阅读中感悟人生,挑战人生。古人云:书中日月长。书中有秦汉的冷月,唐宋的乐舞,明清的悲歌,将世事沧桑人生百态尽展眼底。在有月或没月的夜晚,去会见曹雪芹,去拜访罗贯中,去聆听鲁迅大师的教诲,瞬间完全进入了心灵被净化的状态。

  重拾《再别康桥》,进入那充满诗意和旋律的世界: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轻轻地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徐志摩说他的“一生的周折,大都寻得出感情的线索”。他说,一个人在康桥整整有一年,也许由于孤独,他慢慢发现了康桥,发现了诗,甚至发现了自己。那星月的光明,草的青,花的香,流水的殷勤,那回环不已的旋津,尽管轻柔而飘逸,但也隐隐地流溢出一些凄苦、悲凉。

  回忆鲁迅,回忆《朝花夕拾》,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那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读优秀书,做高尚人”,走进名著,从名著中汲取丰富的精神养料,有助于我们素养的提高。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一场无声的较量。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质本洁的追求始终不弃。“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样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无视世俗的传统规律,反其道而行之。在经受了无数摧残之后,生命尽头到来之际,封建社会的狰狞面目加速了她的香消玉陨。不禁让人感叹:“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多么凄惨啊!

  “如果生命是一朵云,它的绚丽,它的光灿,它的变幻和飘流,都是很自然的,只因为它是一朵云”,读完三毛的《撒哈拉沙漠的故事》,又给我另一种独特的感受。三毛就是这样,用她云一般的生命,舒展成随心所欲的形象,无论生命的感受,是甜蜜或是悲凄,她都无意装饰,行间字里,处处是无声的歌吟,我们用心灵可以听见那种歌声,美如天籁。读三毛的作品,发现一个由生命所创造的世界,像开在荒漠里的繁花,她把生命高高举在尘俗之上,这是需要灵明的智慧和极大的勇气的。我喜欢这本书,因为真实,扣人心弦;因为真实,令人坦然;因为真实,所以难能可贵。我们一辈子也许没有勇气像三毛一样,选择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也许没有毅力像三毛一样,坚持走完自己选择的道路;所以我们更加应该懂得珍惜身边的一切。以前我认为没有什么比生命重要,因为拥有生命,什么都可以从头来过;生命的消逝,意味着所有的陨落。可是对于一对经历过生活最恶劣环境的伴侣来说,生命已经并非原来的意义了,它升华到了另外一个高度。三毛与荷西在沙漠的考验下,已经融为一个整体,谁也离不开谁,对方如似自己的生命一样,或者说对方就是自己的氧气一样。三毛最终回归到了荷西的世界里,这也许是三毛选择离去的一个美好的愿望。

  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可以让我忘记时间的存在,当我痛苦时,书给我抚慰;当我困惑时,书给我解疑;当我迷茫时,书给我指路;当我消沉时,书给我振作。读书让我少了一分浮躁,多了一分清纯,它让我感到心灵的充实丰盈,让心绪得到安详和宁静,思想豁然开朗,透彻人生的真谛。其实,人生本身就是一部无字之书,我们无时无刻不在脚踏实地的撰写人生之书的每一章节。没有阅读的人生是残缺的人生,学会了读书,就学会了阅读人生。让我们一起加入读书的行列之中吧,为我们未来的人生之路,谱写华丽的一章!

  读书征文 篇16

  晚风丝丝吹过,带着凉凉地安祥,舒适而寂雅。喝上一口浓浓的茶,驱走了一天的疲惫,再托起一本书,领略高明厨师所调的佳品,更要在百味过后,留一清甜的香味,回味……

  少年时代,我对书的挑剔出乎意料,除了金庸、梁羽生、古龙的武侠小说外,基本不沾。躲在被子里,照着手电筒,熬一夜那就是享受,那时看书是什么味道,回答是肯定的:甜;大学时,除了机械般的专业书外,渴求书的欲望正象高尔基说的:我扑在书上就象饥饿的扑在面包上。书的苦涩厚味,也只有苦读方能体会得到。《三国演议》《红楼梦》《刘邦传》《林彪》……,书里的历史变迁、社会变革、国家兴亡、千年历史、百年兴衰,都沉淀在书中;毕业了,为生计而忙于找工作时,一次次的奔波,一次次的.碰壁,孒然一人浪荡在街上,再去读路遥的《人生》,我便是书里的主人公,满怀着豪情希望,壮志凌云,但命运总是捉弄人,当一次次的机会翩然而去时,我的鼻端充满了久违的酸涩;工作多年了,早已学会了阿谀周旋、明哲保身,偶然翻看鲁迅的《阿Q正传》,一下楞住了,我是阿Q么?国人砍头,踮着脚看,拍手叫好。一股怒气悠然而生,一个巴掌过来,“啪的一声”,让自己脸上感觉得到火辣辣的疼痛。

  读书的表现是隐性的,书对人的改变提升也是缓慢的。人的生活经验越丰富,对书的欣赏和理解力就越深广,越能品尝到书的真味。

  有一个人叹道:“味若,书里悲衰、寥落和苦闷”。又有人说:“味甜,书里有快乐、美妙和故事”。若把人生化作一本厚书,又怎能用苦和甜道得尽,说得完呢?书有五味,酸甜苦辣咸,一味地哀伤便落入俗,只顾辛减显得过分偏激,若你能品出百味变幻、层出不穷,如雨后彩虹,七彩纷呈,让淡淡的余香留在唇齿间,那就是品书。

  我对书的真正理解是去广州闯荡时,白天工作,晚上挤缩在三平方米的房门里,陪伴我的只有书。靠着书我走出了苦涩的孤独,难耐的寂寞;听到思想的呼唤,灵魂的呐喊,感受智慧不灭的光芒。于是那曾经发生或根本没有发生,模糊的压抑或全新的令人难以忘怀的人生体验,象咖啡一般的浓郁,象清茶一样的悠长,弥漫在我的心头。从此我知道书将伴我走过人生的风风雨雨,直至生命的终点。我可以一无所有,但却不能没有书,还如三毛所说:“我喜欢将读书当作永远的追求,甘心情愿将余生岁月交给书本”。

  其实,每一本好书都是一道菜,看书似乎就是用舌蕾去品,咸淡香甜,自己最能分辩。读朱自清的散文,质朴中有一种隽永,那没有污染的月色和天空的句子,是草原上捧出的泛着草尖的乳汁。读鲁迅的作品,犹如大热天围着火锅,那种与生未有的麻辣,使人酣畅淋漓。读两言、三拍,就象药,虽然苦,但利胆明目,浑身通泰。书有味,却要细细地感觉,一本书让一个人读百遍,和一本书让一百个人读一遍,其味肯定不一样。书犹香茗,须慢慢去品,如果灌肠似的“牛饮”一番,是感受不到那份浓浓的芳香。郑板桥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读书以过目成诵为能,最是不济事。眼中了了,心下匆匆。方寸不多,往来应接不睱,如看场中美色,一眼即过,与我何焉也”。一卷在手,犹把酒风,浅斟慢酌,其乐无穷也。

  读书征文 篇17

  夏日的午后,坐在书房内,一杯清茶,等待一束阳光从窗外射进,照在书本上,暖暖的惬意的书香。

  ——题记

  古人曰:“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从那里能够看出,古代的人们已经很重视读书了。在我眼里,书是最宝贵的东西,它就像我童年,总是让我怀念。我喜欢看书,书能陶冶我的情操,我爱科幻,科幻能带给我无限的遐想。

  此刻,书籍伴我走过了十二个春秋,读书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让我受益无穷。幼儿时代,总爱看一些幼稚的童话,在睡觉之前都要缠着妈妈给我讲一些童话故事,比如:《龟兔赛跑》,《白雪公主》,《老巫婆》等一些启蒙故事。

  上小学时,教师开始教我们识字,我便开始读注音版的故事书,能够自我大致了解故事的资料了,《阿凡提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阿凡提的机智、勇敢、幽默,使我十分敬佩,也给我的生活带来了许多的欢声笑语。

  不久,我迷恋上了探险小说,《查理九世》是我最喜欢的一个系列,书中一波三折、曲折的故事情节,引起了我浓厚的`兴趣,带着我进入了一个冒险的世界,幻想自我也像查理一样勇敢、聪明、去解开一个个未知之谜。

  随着年龄与知识的增长,我开始阅读小说——首先是我们中国的瑰宝四大名著中的《红楼梦》,看它曲折动人的情节;然后是米切尔的《飘》,看它感悟人生的真谛。然后看高尔基的《童年》,还有罗贯中的《三国演义》,这些都使我着迷。于是我了解了,虽然作家们用不一样的方式表达真我本色,但我都能够感受到他们内心所要传达的东西。“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不要等到你老了,满头白发了,才后悔莫及想去读书。俗话说:三更灯火五更时,正是男儿读书时。大家必须要珍惜读书的好时光,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

  读书征文 篇18

  “书籍是在时代波涛中航行的思想之船,它留意翼翼地把珍贵的货物运送给一代又一代”、“优秀的书籍是不可战胜的,无论是邪恶还是愚蠢,都无法毁灭它”、“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一句句名言警句都说明了书在我们心中的重要性,此刻很多人读书就是为了完成任务,消磨时间,有谁真正把读书看作一件很快乐的事情呢

  我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听爸爸妈妈讲童话故事,那时侯只是觉得童话里的资料很搞笑,很好笑,觉得童话里的王子过的无忧无虑,觉得童话里的王子很快乐,很羡慕童话里一位位王子。从那时起,我就喜欢上了书,因为书带给我许多知识。上了小学,就开始学着自己读书,一、二年级时,有许多字还不认识,便标着拼音一个个地看,只是粗略地看一遍,完全没有注意那动人的情节、特殊的环境;更没有发现主人公与众不同的个性、坚毅的品质;没有理解书里的喜怒哀乐。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发现读书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我不再粗略的看一遍,而是一个个字细心的品味,理解更深层的含义。

  由于我喜欢上了读书,因此我的书已经超过上百本了,里面既有名著,也有故事小说,还有报刊杂志,这些都能帮忙着我,丰富着我的知识,告诉了我一些做人的道理,让我如何应对生活、学习、挫折,鼓励我坚强的应对困难、战胜困难。书不仅仅能够从中学到新的'知识,还能从中学到新的常识,学会生存。

  读书最大的乐趣就是从中找到自己不明白的事情。里面有现象的美丽风景的描述,鲜为人知的秘密与故事,风土人情的讲述,对奥秘的探索。像《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了小豆豆在巴学园里的快乐生活,《窗边的小豆豆》让我看到了与众不同的校园生活,《窗边的小豆豆》让我听到了一个个心声。读《三国演义》让人为那一个个英雄的行侠仗义的气魄,顿时豪情万丈;读《西游记》让人感到孙悟空的神通广大,让人感到孙悟空的潜力,让人敬佩孙悟空。

  冰心说过:“要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读书是好的,要自己好读书,而且要读好书。

  读书是快乐的,我们必须要把“我读书,我快乐”这个理念进行到底,如果读得不快乐干脆不要读了,读书是为了让自己快乐,在快乐的同时学习知识,要自愿读书,这样才会在读书的过程中寻找到快乐。

  读书征文 篇19

  书,是我们一位不说话的老师;书,是我们人生中相依相伴的好朋友。如果没有书,就像天空没有太阳,小鸟没有翅膀。

  高尔基曾说过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给了我一个新的启发,从这时起,我便时常在书的海洋中徜徉。

  走进书的“城市”,你会发现,这座城市里有许许多多的“居民”,如果你初来乍到,你可以向你的“邻居”寻求帮助,他们一定会不厌其烦地帮助你,为你排忧解难,你会在这些“居民”的帮助和督促下越来越聪明。《宇宙之谜》这座城堡充满了神秘感,让我迫不及待地走进去看看,瞧瞧里面到底有哪些奥秘?哇,这座城堡里面的“房间”可多了,走进第一间房——探索宇宙,令我意想不到的是,里面还有好多个“小房间”,我看了看标题——“四臂”的.银河系、银河系的秘密。让我眼花缭乱,我轻轻走进了“四臂”的银河系,里面可神秘了,还有两扇“门”,一个是图书馆,一个是银河系的现场。我选择了银河系的现场,知道了太阳是银河系之中最大的一颗星球,它到现在已经有五十亿岁了;彗星还会从我们地球的轨道经过,每当地球转到太阳的南面,我们就会看到它的身影,而且彗星有一条长长的“尾巴”。我还从《神话故事》里知道了精卫填海、嫦娥奔月、女娲补天;从《成语故事》中学习了郑人买履、表水涉澭??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也激起了我强烈的求知欲。

  读书让我获得了许多知识,让我成就了一个全新的自己,我爱读书。

  读书征文 篇20

  “光阴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奥斯特洛夫斯基这么说。是啊!既然读书给我们知识,那么我们一定要多读书!

  说到书,我记得我第一次读的是《唐诗三百首》!孙洙说过“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我的读书史也由此正式开始了。

  我读的第一首诗是秦观写的一首回环诗。它是菱形的,我刚看到时觉得十分有趣!因为这首诗,我数了一下,只有14个字,这让我有些惊讶,开始兴味盎然的破译这首奇特的诗。可是我的那一点点皮毛发挥不了一点作用,奈何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却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这让我这个“炮筒子”恼怒了,只好灰溜溜地跑去向老爸求助了。老爸看到我对古诗的热爱,耐心地说:“这首诗的内容是‘赏花归去马如飞,马如飞酒力微。酒力微醒时以暮,醒时以暮赏花归。”我不禁和苏轼一样,被这首诗的玄妙之处震惊了!短短14个字却描述了自己在外的生活和情趣,这不禁给我那平淡无奇的“a、o、e”添上了奇异色彩——原来,这平常的拼音还可以组成这么有趣的文章,于是,我开始背诵古诗了!

  后来,慢慢我不再屑于只专注与古诗了,我再一次把知识的长矛指向了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我在《三国演义》中沉迷了,不论何时何地何处,一本《三国演义》永不离手。我不断在阴险的董卓、贤德的刘备、智慧的孔明之间回旋。当关老爷赴会——单刀直入时,我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当我看到他逃出“虎穴”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当我看到孔明挥泪斩马谡——执法如山时,我对孔明的敬意又多了几分,同时也为马谡的大意失荆州感到惋惜;但我看到曹操败走华容道——不出所料时,我对孔明神机妙算佩服得五体投地,也对曹操的逃去感到惋惜,更对宽裕的重情重义感到敬佩……我不断地读,不断地感慨,每当将领阵亡时,我也会潸然泪下,就这样读完了《三国演义》,真是看三国掉泪——为古人担忧!

  渐渐的,我又不再着眼于中国文学,又一次的偶然,我被带到了莎士比亚,泰戈尔的世界中。

  记得我第一次看的外国名著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是我软磨硬泡,好不容易从我老爸口中套出的他最爱的书中人物,于是我也迷上了福尔摩斯。不过,这一次却并不再主角的性格中徘徊了,而是随着一个个接踵而至的故事中探出福尔摩斯的思维!在于莫里亚蒂教授争斗得过程中,我不断地感受到了刺激、惊险!在一个个匪夷所思的`案件中,亚瑟·柯南·道尔一点一点地揭开了幕布,一个唯一看清真相的人从所有案件那一丝一缕的联系中找到了那幕后的黑手——莫里亚蒂教授。随着案件的开始,我和福尔摩斯的争斗也随之开始了,每次,我都会一点一点的推演案件的过程,不断向受者绞尽脑汁后又一次得到答案的快感和不断挑战失败的挫败感。就在我不断游走于案件与案件之间时,我也不断地收集到了知识,不断武装自己的大脑,使自己的思维反应能力不断地受到挑战!也就是这样,我的书堆里又多了一类书——侦探类小说!

  随着接触的书越来越多,我与故事中人物的争斗也渐渐出现在生活中。在潜移默化中,我不断在改变我自己的性格。渐渐的,那曾经种下的的读书的种子已经发芽,不断生长,改变我的言行,影响着我的言行,影响着我的思维,让我与那小树苗一起不断地成长。

  读书征文 篇21

  每当看到别人描写自己的读书环境时,我不禁莞尔一笑:那慵懒的午后阳光,热气袅袅的咖啡,洒满金色阳光的书台,那让人惬意的小资的读书环境,那无数的令人欢喜的读物,是多么的美妙,多么令人心驰神往。但是这些,似乎都与我青年时的读书时光与读书环境相去甚远!

  我真正意义上的阅读应该始于八十年代,始于那些章回体小说,甚至可以说始于那许多有皮没毛有头没尾的故事书。那个物质匮乏的时代,能阅读的书实在太少了。我能读到书,得益于当民办教师的舅舅,他也酷爱读书。我从他那里读到了《薛丁山征西》《呼家将》《玉娇龙》《春雪瓶》还读到了《包公案》《彭公案》……虽然那时家里很忙,小小年纪的我要做很多的家务,但是那些也无法影响我读书的爱好。烟雾缭绕的.灶间、高低不齐的院墙、绿草齐腰的田埂,甚至是小树林、麦垛边,都是看书的的地儿,有时还会淘气的躲在树丫杈里,为的就是不被家里人找到。那时候,那些少而无法选择的阅读,在我的身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记,那就是到现在都怎么也无法抹去的、浑身散发的隐隐约约的男子汉豪气。

  后来读了高中,学业非常繁忙,常常有学生熬夜到凌晨一两点,但我却很少熬夜,偶尔为之,那也是因为课外书情节还没有看完。在那个压力山大的岁月里,常常是汪国真、席慕蓉的诗歌和《辽宁青年》《读者文摘》的文章为自己抹去心中的忧伤,给了自己含着眼泪奔跑的勇气。如今觉得自己遇到事情比别人平静,也比别人更能承受生活中的一切,想来应该是高中时代所读的书给予我最深厚的馈赠。

  大学时代,没有像别人一样自由的疯玩,图书馆是最常去的地方,相比小时候的田埂上、麦垛边、高中时候的槐树下、还有那无数个遮遮掩掩怕班主任发现的自习课,大学阅览室里那明净的窗户、整齐的书桌、一溜儿的书架,简直是阅读的天堂,美死我了。晚自习、周末,我都想法儿的赖在阅览室里,有时陷入专著晦涩难懂的“泥潭”,有时卷进琼瑶的缠绵的爱情漩涡,有时踏进金庸的武侠世界,有时流连在古龙的刀光剑影之中……而那美好时光总是那么不禁用,三年的大学时光,在读书中一晃而过,而自己也从那个任性顽劣的小丫头,变得感性与理性并存,柔情与刚性同在,变得成熟稳重,对生活有了更丰富的感知。

  如今,已步入不惑之年的我,闲暇时间更多,条件也比以前更优越。忙碌之余,还是喜欢读书,有时就会坐在地板上,躺在床上或是沙发上,那黄灿灿的灯光,清幽幽的思绪,伴着书香,徜徉书海,让我宁静而又惬意!现在我已经不再读那些励志成功或是商业性的书籍,也不再读那些文艺类刺激人神经的书籍,单就喜欢沈从文、钱钟书、季羡林等大家的散文,喜欢他们那对生活平静而踏实的感悟。

  一直独自默默地行走在书的世界里的我,虽没有太多的温文尔雅,但是也能善解人意;虽未达到“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境界,但也染了淡淡的书卷气。闲暇时,拿起书,沉浸在文字堆成的故事里,没时间唠叨饶舌,也没时间斤斤计较,更没心思搬是弄非,游弋在书的世界里,洗涤着自己,忧伤着自己,也快乐着自己!是读书,给了我至真至纯的情感。坚持读书,才能使自己的内心丰富,灵魂里才会有香气,人也才会有无穷的魅力!

  读书已经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要素,流年易逝,珍爱读书,做一个有书香味的女子,行走在自己的世界里!

  读书征文 篇22

  平平仄仄,咿呀读诗是学习的游戏;字字句句,翻阅书页是心灵的旅行;芸芸众生,读人观己是成功的阶梯!

  书籍会让你体验情感的一切滋味:生、死、爱、恨、欢乐和痛苦,进取和消沉……心情会时喜时忧,时怒时哀,在书籍的情感河流中浮沉。

  是书籍这个情感五味瓶让我从幼稚的孩童成长为懂事的少女。

  读了俄国著名作家屠格涅夫写的《麻雀》后,我对母爱又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

  舍己救儿,老麻雀哪来的勇气呢?它的勇气来自母爱,博大而深沉的母爱!我由麻雀联想到了人类,从咿呀学语、蹒跚迈步到走进校门,从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到生活自理……孩子的'哪一点进步不是母亲抚养的结果呢?

  我的妈妈很爱我,我在母爱的沐浴下茁壮成长,妈妈也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我身上,我一定不会辜负妈妈的殷切期望,努力学习。

  “事情往往就是这样,一件东西一旦失去,才会留恋它。”以前我看过美国著名盲女作家海伦·凯勒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对海伦的悲惨命运感到同情,但又对海伦不向命运屈服,与病魔作斗争的勇敢无畏感到佩服,也对她想要三天光明的渴望感到激动不已。

  时间是宝贵的,生命是可贵的。既然我们都是正常人,为什么不好好利用时间,不断充实自己的大脑呢?

  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美与丑,什么是善与恶,书像一扇知识宝库的门,正在向展示着另一个美好的全新世界。

  蜜蜂是辛勤的劳动者,是生活的酿造者,也是心灵美的奉献者。《蚂蚁和蜜蜂》这篇文章让我感受颇深。

  就像杨朔所说:“蜜蜂在酿蜜,又在酿造生活,为人类酿造最甜的生活。”蜜蜂一年四季都不闲着,整日整月地飞到花丛中采蜜,为的是给人甜蜜滋味的享受,从不向主人索要什么;而蚂蚁却只是为自己劳动,从来都不想着别人,还不从自身吸取教训,反而埋怨诗人、歌唱家、作家只会歌颂蜜蜂,而遗忘了蚂蚁,我可不能像蚂蚁一样自私自利,我应该向小蜜蜂学习,做一个勤劳的“耕耘者。”

  数不清有多少岁月,书让我感动;算不尽有多少书本让我受益匪浅。总之,读书是一种快乐的体验,让我们在书的海洋中遨游,获取生命的能源,迸溅创造的火花。每一部优秀的书,都是一颗高尚心灵的流露,又是人类智慧的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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