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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0-21 17:59:26 叙事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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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大家在学习、工作中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特别是作为主要学习作文类别之一的记叙文,记叙文是以记人、叙事、写景、状物为主,以写人物的经历和事物发展变化为主要内容的一种文体形式。那么你有了解过记叙文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喜欢记叙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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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没有作业的生活,我喜欢无忧无虑的生活,我喜欢没有规矩的生活,我喜欢疯疯癫癫的生活。

  我是一个疯疯癫癫的小女孩,我的生活也将变得疯疯癫癫。我想把世界分成八层,每一层都有每一层的作用。

  第一层全是小吃店,对于吃货们,可以大饱口福了!这层有铁板鱿鱼,有红烧排骨,有可乐鸡翅,有火锅,有各个地方的名吃和特产还有……,由于这一层人很多,所以呢任何人都不许开车(市长也不可以),只能步行。

  第二层是超市,也是步行街。这层有服装城,有零食城,有电影城,有家电城,有家具城,有化妆城……对于美女们,可以大开眼界,好好地来一次美容觉吧,在逛完这一层后人们都大包小包的往家提,很累的,但是,在垃圾箱旁边有一个漩涡只要你准确无误的说出你的家庭地址,那他准能带你安全到家。

  第三层是乐园城,有大人专属乐园,有儿童专属乐园,有老年公寓,有青少年专属乐园,有少年宫,有美术馆,有舞蹈馆,有乐器馆等等。

  第四层是住宅区,一共有三个小区,每个小区占地100万平方千米,分别是花园小区、奇葩小区、秘密小区。每一家都住着六层小别墅,并且别墅里有保镖,医生,保姆,教练等等,每家主人三天只上1小时。

  第五层是学校,幼儿园、中学、小学、高中、大学在同一所学校里,大约占地100万平方千米。每个班只有20名同学,早晨10点钟上课,下午2点放学,放学后没有作业,学校里没有考试,每星期有4节阅读课,2节音乐,2节美术,3节体育。老师全是和蔼。仁慈的老师。

  第六层是工作室,有老师办公室,还有大公司,如:黎江集团、莫炜集团等等,3天只要上够1小时,每个月就会有5000元的工资。

  第七层是汽车曾,有交通汽车、私家车、跑车等等,每辆车都有最新的发动机,并且没有汽车尾气。

  第八层是风景区,在工作后,可以来到这里,远眺几分钟,得到休息。

  我喜欢这样的生活,你喜欢吗?

喜欢记叙文2

  今天是大年初二 ,天空万里无云,我与爸爸、妈妈一起高高兴兴的回家乡—武鸣。

  我们乘坐的汽车行驶在宽阔的高速公路上,窗外有高高的大山,绿绿的小树,还有许多的竹子,真是美极了!经过几个小时,我们回到乡下外婆的家。进了门口,我看见大舅、小舅、舅妈、姨妈、外公、外婆,他们个个给了我大大小小的红包,我对她们说:“春节快乐,恭喜发财”。

  大人们在聊天时,我与表妹一起去放鞭炮,晚饭时外公,舅舅做了一大桌菜,大人们喝酒聊天,我与表妹吃完饭后上楼顶点烟花、放火柴炮。初三 早上,我和爸爸妈妈表妹一起去表哥家拜年,他家里有糖果、有鸡鸭鱼肉,还有非常多年货。我与表妹、表哥玩得非常开心。

  今年的春节我们过得非常开心,希望明年的春节快点到来。

  

喜欢记叙文3

  姥姥家在兴和县的一个村庄里,只有寒暑假才能跟姥姥一家团聚,尽管相聚的时间不是很多,但这丝毫不能减少姥姥对我的爱。当我伤心时,我会在电话中跟姥姥倾诉,姥姥总是温柔地安慰我;姥姥还会时不时惦记着给我发一两个红包,让我做零花钱;姥姥能记住我小时候好多好多趣事,我说姥姥的记性真好,她听了总是笑眯眯地看着我,眼里满满的都是爱。我喜欢和她在一起。

  在姥姥家虽然吃的不比城里精细,但是农家饭味道很独特。比如:土豆泥、玻璃饺子、莜面炖炖……这些都是城里人无法吃到的农家饭,也是我的最爱。姥姥家的蔬菜都是自己种的,这才是名副其实的绿色蔬菜。每次去姥姥家住些日子,我的体重就会增加,小脸蛋白里透红显得更健康。

  有一次姥姥家的牛回来了,我用树枝轻轻抽打着牛的身体逗它玩,牛大概是被我激怒了,扭过头来就要撞我,吓得我拔腿就向屋的方向跑,牛竟然追了过来,姥姥迅速将我抱进屋里,才虚惊了一场。妈妈正要教训我,姥姥一把将我揽在怀里说:“你快别训娃了,看她吓坏了。”然后又低头对我说:“以后可不能淘气了,看看刚才多危险。姥姥晚上给你做好吃的压压惊。”姥姥这样包容我,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淘气了。

  幸福相聚的日子是短暂的,到了回家的日子,我和姥爷、姥姥依依不舍地告别了。车走出很远了我还看到他们相送的身影不肯离去,泪便在我的眼眶中打转。姥姥的爱像春天的甘露滋润着我的心,我喜欢和你在一起,我亲爱的姥姥。

喜欢记叙文4

  有一句名言是“没有诚实,哪来尊严”西塞罗的这句名言一直是我学习上和生活上的座右铭。这句话一直激励着我要做一个诚实的人。每当我看到这就话,二年前的一件往事便浮现在我的眼前。

  暑假的一天,妈妈安排了我做三道奥数题后,便匆匆买菜去了,并答应只要我都能做出,就奖励我一个冰淇淋。我在房间里思考了半天,结果一题都没有解出。然后我便借助《奥数大全》,希望能找到解题思路,可是我越看越糊涂。一看时间,妈妈快回来了,怎么办呢。

  这时,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小人,龇牙咧嘴地笑着对我说;“小朋友,你真傻,快翻翻答案吧!又没人看到,等你妈妈回来了又可以得到一个大大的冰淇淋,多好啊!要不然,哼哼,又该挨骂了……

  突然,又一个小人出现在我的眼前,它平静地说:”小朋友,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如果你这样做,不仅欺骗了你的妈妈,更是欺骗了你自己……

  “快抄答案!”

  “要做个诚实的孩子,学知识来不得半点虚假!”

  两个小孩在我脑海里轮番轰炸。可是,我没有抵制住冰淇淋的诱惑,迅速将答案抄好了。

  不一会,妈妈回来了。我得意地将做好的题目给妈妈看。

  妈妈看了夸了我一番,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突然妈妈的脸沉了下来,一下子沉重起来,她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你看过书后的答案了吧!”我疑惑地看着妈妈,心里嘀咕:妈妈怎么会知道?

  此刻,妈妈仿佛看穿我的心思,对我说:“我在答案处夹了一根头发,我自然知道你是否看过答案。”我想:这下完了。可妈妈耐心到对我说:“不会做没关系,如果都会做就不用学了,但是一个人不诚实,那他就失去了做人最基本的尊严……”

  从那以后,我下决心要做一个诚实的人,并一直将这句话作为我的座右铭,它不断地激励着我,伴随着我不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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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它叫小黑,它长长的鼻子、全身长着黑白相间的毛,毛茸茸的,明亮的眼睛,又大又长的耳朵,四肢敏捷,还有那又长又大的尾巴。

  它吃饭的时候常常让我们发笑,我们的狗是吃冷饭的,一日三餐,他需要三样东西来下饭,一样是骨头,一样是水,一样是米。它先吃一口骨头,再喝一口水,再吃一口米,最后再喝一口水,它吃饭的速度飞快,狼吞虎咽,大口大口的往嘴里送,好像怕别的动物偷吃似得。

  小狗的爪子很锋利,不用多长时间就可以挖一个大圆坑。

  小狗刚生下来的时候,毛是棕色的,可是它长大以后就不再是棕色的了,而变成了深黄色。

  狗的嗅觉非常灵敏,有什么气味它都可以在远处闻到。它还可以闻出你是生人还是熟人。

  夏天,天气热的时候,它喜欢用舌头舔地给自己凉快凉快,给自己解解闷,有时还一直伸舌头喘气,好像在说:“好热好热,希望夏天快快过去,凉凉快快的。”它喝了一大桶水,也感到还热乎乎的,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躲过太阳的阳光。

  我很喜欢我家的小狗。

喜欢记叙文6

  微风轻轻敲开了窗户,温柔的拂着阳光。我揉了揉惺忪的眼睛,起身步到书桌旁。一张白色的纸稳稳的贴平在书桌右侧,上头苍劲有力的娟秀字迹写着“尽”──我可以终身奉行的一个字。

  从小,父亲便教导我做事要“尽其所能,尽其在我”,成果不是全部,过程也很重要。我一直牢记着这句话,将“尽”这个字当作座右铭,提醒自己宁可有光明的失败,也不要有不荣誉的成功,做任何事能坚持到底,忍人所不能忍,在人生道路上“尽其所能,尽其在我”。当时,我还没有将“尽”字放在书桌旁,直到一次放弃了一个重大的考试,我才真正认真的奉行这个字。那是在初秋的季节,应考英语考试的我因前几个月贪玩而没有准备考试,最后只能央求爸爸下次再考,爸爸听了没有责备,只是严肃的和我说:“你有尽到该尽的责任吗?”我顿时惭愧的红了眼眶,低声说了抱歉,爸爸叹了口气,又说:“不是我,你应该要和自己道歉。”话落,爸爸便走上楼,留我一个人在原地。当时我脑中乱轰轰的,不断重复“你有尽责吗”的问句一声声扎进心坎里,将我剜得面目全非,只能紧握着拳头抑制快溃堤的泪水。就在此时、此刻,我忽然想通了:还有下一次的考试,我一定要尽自己的力量去夺得胜利!我无法克制的咧开笑容,跑向房间,俐落的抽出毛笔与纸,将我此刻的情绪与对未来的期望化作锋利有力的笔,挥洒在纸上,完成座右铭,一个字──尽。

  直到现在,我仍规矩的奉行着这个字,一次的失败让我了解许多事,我也以此告诫自己“尽其所能,尽其在我”,仰不愧天俯不愧地,更坚信“尽”这个字能引领我走向光明绚烂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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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养了一只小狗,它全身除了胸前有一点白毛外,其它部分全是黑色的,远看,就像一只黑乎乎的东西戴着白色领带,非常可爱。老黑那黑黝黝的眼睛圆圆的、大大的,总是透着一丝喜悦。它那可爱的脸猛一看,像是一只猫。身上乌黑的茸毛,光滑得好像搽过油,令我看了又看,摸了又摸。一条短短的小尾巴总是摇了又摇,晃了又晃。别看他的腿短还有点粗,但跑起来的速度可不一般。

  老黑真有趣。它吃东西时总是非常小心,先用毛茸茸的的爪子碰一下食物,然后迅速后退,接着用小鼻子嗅一嗅,再后退,直到认为安全了,才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吃完还用那双明亮的眼睛看着我。好像在说:“主人,在给点吃的吧,我的小肚子还没圆呢!”

  老黑睡觉时会自己回窝,全身缩在一起,像一个巨大的蜗牛,一会就睡着了,根本不用逼它。过一会我再喊它时,它根本不理我,仿佛早已进入了梦乡。

  这就是我家的小狗--老黑,你喜欢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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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天来了,我喜欢的植物也迎来了新生,我瞧着植株枝干上冒出的不少芽包,心里期待着它长出新叶,开出灿烂的花。

  我喜欢的一种植物很普通,虽然在我们的生活中太过常见了,但是这一点不妨碍我对它的喜欢。不管在我的眼里心里,这种植物都是最美丽的。而且我也相信生活中很多人都会喜欢这种植物,它就是春来一束粉红的桃树。

  光秃秃的枝干在经过一个寒冬的严酷考验下,总算在春天里获得了重生。几场春雨,几阵春风,还有几缕春阳,桃树可不贪心,只要它感受到了春的召唤,那么沉睡中的枯枝秃杆就展现出了生机来。芽儿苞在枝头上一天天变大,我眼瞧着这些苞渐渐地变幻颜色,一点一点的变成了粉红。当我在苞尖看到这些粉颜色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一直期待中的桃花终于要绽放了,要知道,我早就迫不及待的想看到桃花开了。

  我之所以会喜欢桃树,一方面是被这满树的花所吸引,紧接着就是满树的果实。挑花很美丽,这没有人会否认,桃子很可口,我同样相信会有很多人都喜欢吃。

  当满树的桃花落尽,一地残红上是一颗颗小青果。桃子也就在芳菲落尽后出现在了枝头上,之后在雨水的滋润下,在阳光的照耀下,这些树间的桃子长大了。等到阳光越来越灼热,季节转换,在那一树绿叶下,青中透着粉的桃子慢慢散发出了诱人的香。就像是在告诉着站在树下的我,它熟了,经过一番成长,它在这个炎热的夏季里熟了。

  这个时候,满树的桃子成了夏季里诱人的水果。它给这个夏季带来了不同的味蕾体验,最受益的当然是我们这些天天守在桃树下的人儿了。

  我喜欢桃树,喜欢桃树满树的花,也喜欢桃树满树的果。

喜欢记叙文9

  我喜欢的电视节目是《少儿频道》中的“异想天开”。

  因为“异想天开”里面可以看一些中学生设计一些机器人来表演,虽然有时候会失败,但是他们不泄气继续修改他们的机器人。

  机器人有的像大象,有的像狮子,有的像小白兔。它们各有各的功能,有的能搬东西,有的能探测地形,还有的能帮人扫地或拾垃圾。

  异想天开里面还有很多中学生利用物理和化学知识制造了很多有趣的发明,我真佩服他们。

  异想天开这个节目太好看了,以后我也要上这个节目,争取发明更多的东西来挑战自我。

喜欢记叙文10

  每个人都有爱好,有人喜欢优雅的舞蹈,有人喜欢美妙的琴声,可我就喜欢——流行音乐。

  音乐的'种类有很多:有疯狂的摇滚、有刺激的嘻哈、还有一首首浪漫的情歌。

  我喜欢“凤凰传奇”的歌曲,他们的歌曲旋律欢快,既好听又好学,只要我听过,我就会在手机上,在电脑上反复地听,最终将那首歌学会,这样我的心情也会跟随着欢快的旋律变得特别得好。

  我会唱“凤凰传奇”的“我从草原来”、“最炫民族风”和“荷塘月色”。

  除了“凤凰传奇”,我还喜欢刘德华的“忘情水”等。

  音乐是一种优美的艺术,当遇到挫折的时候,我想起了水手中的一句歌词: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怕,至少我们还有梦!正是这首歌的鼓励,让我勇敢面对所有困难!

  音乐,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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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妈喜欢的电视节目是《非诚勿扰》,爸爸喜欢的电视节目是《新闻联播》,而我喜欢的电视节目是《喜洋洋和灰太狼》。

  在周末,我把作业写完了,总是打开电视看《喜洋洋和灰太狼》。电视中的喜羊羊可厉害了,不管灰太狼想出什么坏主意,他都能想出好办法打败灰太狼。

  有一天,喜羊羊他们要到黄牛国去,因为有士兵看门,进不去。于是,喜羊羊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发明一种飞机,带他们飞过去了。

  喜羊羊真是太厉害了,以后,我要向他学习,保卫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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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爱黎明,那是东方破晓迎接新生活的开始;我喜爱黎明,那是祖国人民企盼台湾早日回归,华夏儿女大团圆的愿望;我喜爱黎明,那是利比亚、伊拉克人民渴望世界和平,百姓安居乐业的希翼。

  我懂得,黎明使大地从梦中苏醒,给万物带来勃勃生机,我懂得,黎明催人们早起,去迎一天的学习与工作。中国有一句古话:“一天之计在于晨。”我热爱黎明,不仅因为它是光明的先驱,而且它更是力量的希望的象征。

  童年的我,天天盼着自己能成为最早迎接黎明的人,然而每当我一觉醒来,街上、公园里早已闹腾开了,有在刀光剑影中扑闪的哥哥,有在公园一隅破嗓练声的姐姐,更有许多伸胳膊踹腿的爷爷奶奶们,还有绕着公园小径左一圈右一圈散步的叔叔阿姨们。偶尔我起个大早信步走在大街,途径广场的时候,我见到的是那些精神矍铄的老人,我不由心想:啊,谁说老人智慧叹息将终的晚年,他们不是更爱黎明,喜爱那给人力量的黎明吗?

  我的爸妈是勤劳、乐观向上的人,他们为了店里的生意,经常通宵达旦。天亮了,爸爸就把店门打开,迎接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清晨的第一个客人。天亮了,妈妈就要坐上南下的火车去进货,去谈生意。我经常看到他们兴奋地说:“知道吗,我们的工作大有希望!”

  希望,这不正是黎明馈赠给勤劳者得一份厚礼吗?

  希望,家乡的新生,给人们带来了崭新的希望!

  当家乡的楼房拔地而起,一条条宽阔平坦的柏油路通向远方,当家乡纳入哈尔滨市阿城区,当家乡的农副产品(大蒜、笤帚,粘豆包等)走出龙江,走向全国各地的时候,当古都“金上京”已列入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时候,你是否领悟到家乡人们已用自己的双手迎接黎明的曙光?

  希望,祖国的新生,给了13亿中国人全新的希望!

  当刘翔登上冠军的宝座,当杨利伟、翟志刚登上载人飞船遨游太空,当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已壮国威,震惊世界之时,你是否感叹!我们祖国已迎来黎明,走在春风里。

  如果说太阳是唤醒生灵的主宰,那么黎明便是先驱,它把光明带给了勤奋的人们,黎明前是黑暗的,也是最有希望的时刻,正是对黎明的渴望,才激起人们对生活的热爱。

  啊!天下的朋友,一个13岁的少年这样称呼您。你可曾去过南疆,可曾来过北国?我多么希望你来我的家乡——古都阿城,看一看这里的黎明,你会发现,到处都充满生机,你会发现,不再是黎明唤醒熟睡的人们,而是人们用自己的力量去创造一个又有一个灿烂的黎明!

  我热爱黎明!我更爱那些为黎明增添光彩的家乡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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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到了,一大早,我就被一阵阵震耳欲聋的鞭炮声惊醒。原来是爸爸起床放鞭庆祝新年的到来。我一骨碌地爬起,穿上早已准备好的新衣。不一会儿,奶奶便端上了几碗又香又甜的汤圆。(新年的第一天吃汤圆是我们这儿的传统,预示着新的一年,全家人的生活甜甜蜜蜜、团团圆圆。)

  吃完早饭,爸爸妈妈就带着我去外婆家拜年。

  推开门,阵阵寒意卷夹着雪花扑面而来。漫天的雪花,晶晶莹莹,无拘无束地飞舞着。“这是冬爷爷送给我们新年的礼物!”我高兴地喊起来。

  街面上所有商铺门前都挂上了红灯笼,贴上了红对联。路上走着许多穿着新衣去走亲访友的行人。到处都张灯结彩,充满了浓浓的年味。

  到了外婆家,我们先给外公外婆、舅舅舅妈拜年。然后我就与表弟玩了起来。正玩闹着,二姨娘一家也来了。外婆家变得热闹起来。外婆见全家都到齐了,就说:“来,发红包了!谁先磕头,谁就先拿红包!”我们三小孩兴高采烈地跑过去,磕头拿红包。二姨娘家的九九刚四岁,不知什么是磕头、红包,就学着我们的样子。他那歪歪扭扭的样子逗得全家哈哈大笑。

  该吃午饭了,只见桌上摆满了了色香味俱全的菜。饭菜非常丰盛,除了有传统的肉圆与鱼之外,还有北京烤鸭、五香牛肉、香辣羊肉等。全家人欢聚一堂,一边吃菜喝饮料,一边谈家常。情真意切,笑语甜蜜。团圆饭吃得我们眉开眼笑,满面春光,心里暖洋洋的。个个都陶醉在浓浓的亲情之中,感到十分温馨。

  吃完午饭,大人们聚在一起娱乐,我们三个小朋友在痛快地打电脑游戏、下棋、拍卡,玩得不亦乐乎。

  不知不觉天色渐渐晚了,我们准备回家了。外公外婆又拿了些大糕与鱼给我们带回去。寓意是“糕”与“高”,“鱼”与“余”谐音,把“天天高升”与“年年有余”带回家去。

  春节,合家团聚,其乐融融;辞旧迎新,激情种种,我喜爱我们的民族风俗,更爱我们这传统的节日——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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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代著名医药学家李时珍,从小立志学医。他翻山越岭,走边了大半个中国,访名医,尝药草,经过二十多年的不懈努力终于写成了药学巨著《本草纲目》。美国发明家爱迪生,没有受过正规教育,幼年就自谋生计,当小贩,报务员等。但他迷恋电学研究,毕生孜孜不倦,竟拥有白炽灯、留声机、碳粒电话筒、电影放映机的一千项发明专利权!现代著名画家齐白石。在数十年的艺术生涯中,始终没有停止过挥毫做画。他的画室里挂着他用以自勉的条幅:“不教一日闲过。”就是到了晚年,也仍然坚持每天作画三幅。正是因为齐白石老人坚持不懈地创作,他的技术才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你看古今中外所有成就事业的人,在前进的道路上,不都是靠着这种“滴水穿石”的精神,才“滴穿”一块块“顽石”。最后取得成功的吗?

  我们要铭记“滴水穿石”给予我们的启示: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就一定能实现我们美好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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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听过许许多多的故事当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圣母玛利亚的孩子》。

  故事是这样讲的:在一片大森林里,住着一个穷苦的樵夫和他的妻子,他们有一个刚满三岁的女儿,但是他们实在太穷苦了,连每天必有的面包也不再有了。一天早上,樵夫忧心忡忡地去森林里干活儿。忽然,一位高大、美丽的女子出现在他面前说:“我是圣母玛利亚,把孩子给我吧!我会照顾好她的。”说完领着小姑娘走了。在那里,小姑娘过得很好,吃的是蛋糕,喝的是牛奶。一天,圣母玛利亚要出门,临走前,给了小姑娘一串钥匙,说:“这是天国的十三道门的钥匙,前十二道门你可以开,第十三道门别去开它。”说完,就走了。很快十二道门就开完了,小姑娘盯着第十三道门,急于想知道里面有什么,于是,开了一条缝,只见里面冒出一些火光,她急忙把门关上了,可她的手指变成了金色的。

  不久,圣母玛利亚回来了。把小姑娘叫到了跟前,问她有没有开过第十三道门,小姑娘说没有,但圣母玛利亚看见了她那根金手指。于是,她被圣母玛利亚带到了人世。就这样,她在森林里生活了三年。一天,国王到森林里打猎,看到了这位美丽非凡的姑娘,国王对她说:“愿意跟我回宫吗?”姑娘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国王就把她抱上马,回宫了。第一年,王后生了一个小男孩,当天晚上圣母玛利亚来到了王后的房间,对她说:“你还不承认你开过那道门?”王后说:“不,我没有。”说完,圣母玛利亚把第一个孩子带走了。第二天,国王没有见到他的孩子,大臣们就说王后是一个吃妖婆,但国王不相信。第二年,王后又生了一个小男孩,晚上,圣母玛利亚又出现了,可她还是不承认,于是,圣母玛利亚又把第二个孩子带走了。第二天,又见不到孩子了,大臣们又说王后是吃妖婆,可国王还是不信。第三年,王后生了一个小女孩,当天晚上,圣母玛利亚又来到她房间对她说:“跟我走吧!”圣母玛利亚带着她来到了天国,在那里,她看见她的两个儿子在一旁嬉戏。“你还不承认你开过那道门吗?”“不,我没有开过。”于是,圣母玛利亚把她带回了她的房间,并且把第三个孩子也带走了。第二天,大家又没有看见孩子,这次国王也信了,判了她死刑。她想:如果我在死前承认我开过那道门就行了。于是,她对着天说:“圣母玛利亚,我开过那道门。”顿时,天上下起了瓢泼大雨,把火扑灭了,圣母玛利亚出现了,她的两边站着王后的儿子,怀里抱着刚出生的女儿向她走来。把孩子们给了她,让她幸福地生活了一生。

  这就是《圣母玛利亚的孩子》的故事。小朋友们,你们喜欢这个故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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