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2-06-09 14:31:47 [第七单元]写一篇读后感 我要投稿

【精品】读后感的作文汇编9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作文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品】读后感的作文汇编9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读了《佐贺的超级阿嬷》这本书我感受颇深!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年迈的阿嬤带着孙子昭广过着贫苦的生活,阿嬷却感觉这样的生活十分快乐。因为阿嬷对生活有乐观向上的态度,就是这样的心态,让阿嬷和昭广的生活丰富多彩。

  阿嬷在河边挡了一根木棒,作为他们家的“超级市场”:因为河的上游是菜市场,所以每天都会有破损的水果蔬菜从上游漂下来。

  阿嬷很会节省,八十多岁的老人四点多就起床工作。而昭广也学会了阿嬷的省劲。同学们嫌腥不喝的牛奶,他能喝上十几杯。同学们嫌硬不吃的面包,他宁可不装教科书也要把面包装回家。

  阿嬷有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那就是穷有两种:一种是穷的消沉,一种是穷的快乐。不开心的过一天,开心的过一天,全由你自己决定。你乐观的面对生活,生活也会对你露笑脸。阿嬷在当我们还在熟睡的时候就起床工作,这是多么令人敬佩的精神!

  这真是一个对待贫苦生活乐观向上的阿嬷,人人都要向她一样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每个人身上都有一种独特的气味,日子久了,那种气味就代表着他。《爸爸的味道》中,就介绍了一位有着海鲜腥味的爸爸,他在一家海鲜酒家做厨师。当他回到家时,他的儿子总能嗅到他身上的一股浓烈的腥味。他们住在一个狭小的房间里,爸爸身上的腥味令他十分难受。而且他和他的爸爸关系很差,考上大学后,他就立刻搬了出去,和他的朋友一起住。父子俩只是偶尔见面。

  在爸爸临终前的那一刻,他才知倒爸爸身上的那股腥味,是为了养活一家人而换来的腥味。他把爸爸的手指放在自己的鼻前,可是,那记忆里的腥味已经永远的消失了。那一刻,他才知道,那股让的曾经十分讨厌的腥味原来是那么的芳香。爸爸走了,他身上的腥味却永远存在自己的脑海里,渐渐地,渐渐地,这股腥味变成悔恨,变成了内疚,他不能原谅自己。是呀,爸爸的味道,总是离不开他的谋生伎俩。可是爸爸老了,那种味道就会随风逝去。

  我想到了一首诗﹕世上有一种情最厚重,那就是亲情﹔世上有一种爱最深沉,那就是父爱。父亲,是用我们难以察觉的情怀无声的传递着不尽的爱……父亲的眼神,父亲的笑容,父亲的抚摸,父亲的叮咛,会告诉我一切﹕那就是一份无言但厚重的爱呀!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大部分童话的结局 王子和公主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所以,安徒生对小人鱼无疑是残忍的。。

  她的王子没有为她披荆斩棘 打败恶龙 就得到了她最完整的爱情 而最后的最后 甚至夺去了她维系生命的最后的那一点希望 有多痛呢? 一定比踩在刀尖上更痛

  恨么?还是仍然爱着?。值得么。。想问,却看着海面上那在阳光中闪耀着七彩光芒的最终一点点消失在视野里的泡沫 迟疑了。。。

  残缺美么?我不爱呢。我甚至希望 那把刀就这样刺进王子的心脏 小人鱼最终回归她的自由。。为什么到了那个时候 仍然舍不得呢,那一滴眼泪 很苦很苦 却没有人看得到

  王子爱她么? 多年以后 是否记得那个温柔善良 不会说话的'女子 是否记得初见她时 她的眼神和满心的欢喜,。

  看很美好的故事 我总是不爱和社会背景联系起来 尤其是童话 这些文字是很美好的东西 当时的作者也不会为了抱负而去逐字推销 毕竟那样的话 还有什么吸引人的呢?~~~

  我的第一本童话书 我的第一篇能背诵得很熟练的英文故事 我的小人鱼~~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儿童作家张天翼。

  书中的主人公是王葆,他最喜欢听奶奶讲宝葫芦的故事,不知不觉迷上了宝葫芦,总是幻想能拥有一个宝葫芦。一天,他和同学闹了矛盾,生气的回到家中,但却睡着了。梦中,他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宝葫芦。他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可是也闹出了不少笑话。在象棋比赛中,王葆想“吃马”,宝葫芦就真的让王葆把“马”吃了但是宝葫芦也会给王葆带来许多麻烦。有一次,王葆数学考试,因为宝葫芦不会数学,所以宝葫芦就把苏鸣凤的卷子拿给了王葆,因为卷子上的是苏鸣凤的字型,结果被老师识破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不能不劳而获,想拥有就要付出,只有付出才会有收获一定要用自己的努力来得到劳动的结果。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亵渎”从词意来讲是冒犯,不恭敬,对比较受尊重或庄重的人或事的侵犯。

  母亲原比儿女大,儿女的身份顺服之母亲,在世界上儿女比母亲是小的;但是,母亲儿女在永恒中是同等的地位,“亵渎”母亲可以原谅,而“亵渎”灵魂不可原谅。

  母亲是神圣的,是值得尊重的。

  母亲是有很多种类型的,而且有她的生活方式。她给了儿女生命,或多或少用不同的方法没有去关心家庭,关爱儿女,使得儿女或很多人不得理解,甚至形成怨恨。

  儿女是骄傲的,是儿女是有很多不同性格的,不管儿女是什么样的性格,也要学会接受,因为儿女是母亲所生,儿女的生日就是母亲的痛苦之日。

  每一个人都有不同解决问题的方式和方法,因为人的心态问题,所以决定每一个人也可以“亵渎”自己所看不惯的所有的人和事,而且这种行为可以原谅;但是,从我们中华民族“以孝为天”的文明历史,成就的是“孝子”。

  生活当中有很多的不如意,喜怒哀乐,这就是人生;当儿女从娘胎呱呱落地时不是笑着来到这个世界的,大千世界也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儿女们用我们的智慧和理智“亵渎”那些不值得尊重的人和事,学会“亵渎”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因为我太喜欢看伍美珍写的书,我一天花了好长的时间,就把这一本名叫《巧克力味的暑假》!

  这本书的主人公名字叫做项心仪,她刚刚毕业,小学的时候她和她的三个同学很好:蔡一心(班长)、陶非然、胡晶晶,组织代号名叫“人人逃女生四人组”,在学校里可是出了名的!可是她毕业了,不能这三个朋友一起读书、一起玩了,只能在QQ上聊天!特别是蔡一心,她读书很好,都去上海读书了!

  她们都很伤心,我现在知道了,毕业后,读中学不能跟小学的老同学一起读书了,是很伤心的事情。我要是毕业了,就会跟不认识的新同学在一起读书,真烦人啊!我要是永远都长不大该多好啊!

  她们的老大蔡一心马上要去上海了,于是她妈妈举行了一个“活体告别仪式”,蔡一心邀请了项心仪和陶非然、胡晶晶!她们都很开心,因为她们终于团聚在了一起。就连有事情的胡晶晶都来了,因为胡晶晶为了再见大家一次,就豁出去了,不学东西了,急着赶来这里!她们的友情真深啊,也不怪,都当了六年的好朋友嘛!她们聚在了一起,蔡一心个头变高了,一下子就1米73了,她的变化真大啊!

  她们还一起逛街、买东西,我从来没有看到这么要好的朋友啊!她们又回到了自己的学校和自己的班级,都很思念这个班级!

  《巧克力味的暑假》真好看啊!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读《成长的翅膀》这本书中就讲到了我们小学生的文明礼仪,共有二十四讲,它们分别是自觉守交通规则、文明行人、尊重同学、宽容待事、换位思考等。在这些当中,感觉我有很多没有做到,尤其在尊重同学我更没有做好。

  有一次,我的同学借我的剪刀,她用完后就把剪刀放在我桌边,别一同学向我借时,我随手就把剪刀给别外一个同学,后来我发现剪刀不在,我就向我第一个借剪刀的同学要,

  我那同学说:“我还给你了”,

  我气呼呼的说:“我没有看到你还”,

  那位同学含着眼泪的说:“可我真的还给你了”。

  我说:“反正我不管,你赔我钱或赔我剪刀”。

  后来我就告状到老师那儿,老师批评了她,现在想起来,读《成长的翅膀》后,我真是有些对不起那位同学。

  我觉得同学交往要宽容与尊重,特别注意是,同学所说的话,不能冒冒失失下结论或斤斤计较,这样不对,应把自己的心放宽广些,无论同学做错了一件事,我们都应宽容对待,这样我们就少放错误,也不会使我那位同学受委屈。

  我国礼仪文化源远流长,素有“礼仪之邦”的美称,古人云:“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定。”我们是“礼仪之邦”接班人。

  本书中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也曾说过:“礼仪是儿童与青年所应该特别小心地养成习惯的第一件大事。”所以礼仪和文明必须从小养起,不然长大后,一出口就是脏话,不去宽容看待生活每件事,不去尊重每个人,那就不像一个中国的人民,我们应养成好习惯。

  愿礼仪伴我们这一生,走向未来,走向成功,拥有美好的人生。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今天,我看完了《爱的教育》中的每月故事——《爸爸的守护者》,这个故事强烈表现出了人与人最珍贵的情感。

  故事中的小主人西西洛的精神真是好伟大,他本是因爸爸病了,受母亲的嘱托到医院照顾父亲的,谁知由于父亲离家时间已经太久,再加上医院看护者弄错了,他精心照顾了一个生重病的老人5天,才知道原来这人不是自己的父亲,当自己的父亲病愈出院时,他还舍不得离开重病的那个自己已经照顾了5天的重病人“爸爸”,爸爸要拉他走,西西洛不觉从心坎里流出这样的话来:“不是,爸爸!请等我一等!我不能回去!那个爸爸啊!我在这里住了5天了,将他当做爸爸了。我可怜他,你看他在那样地看着我啊!什么都是我喂他吃的,他没有我是不成的。他病的很危险,……”他父亲也让孩子的真情感动了,自己先回家好让家人放心,西西洛一直守护这个病人。

  这个自己还只是个孩子就这样懂事,可现在我们看到的种种社会现象,对此的态度行为可大不相同,它让我感动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于爱的一些思索,一切一切的爱的教育,必须要从小教育。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今天,我看完了一本感人的故事,叫《青铜葵花》。

  葵花是个小姑娘,家里很宽裕,住在大城市里。但没有妈妈,爸爸也不幸去世。她就随着爷爷来到农村。孤独的她在无意之中就走近了青铜一家的生活。

  青铜是个男孩,是个哑巴,他家里很穷,住在农村。家里加起来有五口人。

  葵花很快融入到了里面,青铜还做了葵花的哥哥。

  青铜非常想上学但是却把上学的机会让给了葵花。葵花也不让哥哥失望,每次放学的时候,她都要给青铜教每天所学的功课。

  到了冬天,为了让葵花继续学下去,青铜不惜把自己脚上的鞋卖掉。

  当葵花想看歌剧的时候,青铜就让葵花站在自己的肩膀上,整整站了一个晚上。青铜不亏待葵花,每次都给她买新衣裳、新鞋子等。

  但在葵花十二岁的时候,命运又让葵花回到了以前的大城市。青铜很伤心,很舍不得葵花,当葵花走的时候,青铜坐在牛背上,用他嘶哑的嗓子喊出了“葵花”。当路过的人听见时十分惊讶。

  我觉得这篇文章写的可真感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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