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_

时间:2021-03-24 16:01:35 同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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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_700字

“宜宾”_700字1

  一个学期过去了,又一个学期又来了。回学校看到同桌,想转身离开。他只是无法忍受。

  记得是在数学课上,老师给我们出了题目。老师讲到某个问题的时候,突然我同桌好像疯了一样,合上铅笔盒,用手使劲拍脑袋,然后发出一种奇怪的声音,让教室里躁动不安。这个声音很快就传到了教室里每个人的耳朵里,班上的人立刻开始说话。不知道的人以为我欺负她了,让我很尴尬。老师走到他面前,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撅着嘴说:“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和你说的不一样。我不明白为什么是错的。”

  “不懂就问吧,下课来找我。”老师说。

  “嘿,这小东西一定是惊天动地的。我的天,那更大的事情就太可怕了。”我说。

  你觉得这是不能忍受的吗?接下来还有更精彩的。

  我同桌在学校吃午饭。

  这件事发生在我在学校午休的时候。那天,我们吃了一顿饱饭,去了午休室。我们都在睡觉的时候,同桌疯了,哭了,把整栋楼都吵醒了。中午

  休老师走过去问:“发生什么事,是不是有人欺负你。”

  他回答说:“我没有被子和枕头。”

  “枕头和被子就放在那边,没有就走过去弄咯,哭干嘛,哭了枕头和被子就会飞过来吗。”

  “这个同桌每天都不给我过安宁的日子。”

  让我记得最深刻的是,他把早餐剩下来的鸡蛋忘在书桌了。一个星期过去了,鸡蛋开始发臭。慢慢这臭味开始散发,弄得我上课都要捂住鼻子。又过了一天,书桌里开始爬出小虫子来,被人发现了。然后我们在从虫子爬出来的地方开始摸索,看是什么东西爬出来的小虫。

  结果,让我难以接受,这居然是我同桌书桌里爬出来的。

  等他人来了,我们就叫他赶紧把书桌清理一下。他把书桌的饭盒打开,我们还发现他的饭盒吃了油油的东西后没有洗干净。慢慢的那发臭的鸡蛋被发现了,鸡蛋居然腐烂了只剩下蛋壳。

  “哎,经过这件事后,我对他更加无语了。”

  我能跟他做同桌那肯定是我上辈子欠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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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学期、新学校、新课本,自然地,同桌也是新的。我们班的人员结构呈阳盛阴衰的局面,男生比女生多7人。所以我的同桌是位男生。他的名字是:张益铭。

  想必他的父母也不知道,他的名字和现在的当红艺人张益达撞衫了,以致他迅速在矿附“走红”。他有一张扁平的脸、浓密而很短的头发,高高的鼻梁上点缀着一个很大的粉刺,他的眼睛很小,但视力很好,坐在最后一排也能清晰地看到老师在黑板上写的每个字与标点。我的同桌很文静。上课时坐在倒数一二排的人认为老师看不到总说悄悄话,但是他毫不受影响专心听课,以至于周围的人都不好意思说话了。

  不过文静的他只属于上课时的他。矿附中学上、下午各有半小时大课间可以自由活动,每到这时他就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当下课铃声响起的时候,他便从座位上一跃而起把文具往书包里一塞,然后从书包里拽出一个乒乓球拍后便向门口冲去。砰的一下他撞向了教室向里开的门上,后退两步他一把拽开了门,然后一步三级的速度冲下楼去,到了一楼就轻车熟路的来到楼后乒乓球桌哪里。用球拍占了一个球桌后又一口气地冲上三楼教室,把我们连推带拽弄到了楼下,接着取出他早已准备好的乒乓球,开始打球,打球时他全神贯注目不斜视极为专注。在一边看球时不管哪一方打出好球他都会欢呼雀跃。他的球打得不错经常会成为擂主把那些挑战的人一遍遍的打败。直到上课铃响才恋恋不舍得离开。

  在班级里我和张益铭是很和谐的同桌。在班上有个纯爷们遇上“女汉子”同桌,有时他们会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得不可开交直至声震楼板。但是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在我们之间。第一,我们都是男生又都喜欢乒乓球。共同的爱好自然使我们很快成为了好朋友。第二、张益铭品质很好做事谦逊低调,自然不可能引发争吵。这就是张益铭,我的好同桌,文静的阳光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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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六年的小学生活过去了。

  迎接我的,将是崭新的中学时代。中学生活好吗?我的同桌又是怎样的呢?

  开学第一天,我坐在座位上,等待着我的新同桌。过了一会儿,我旁边的椅子被人推开了。那人高高的,中等身材,穿着粉红色的外套,一双大大的眼睛炯炯有神,高挺的鼻梁,小巧的嘴巴,最妙的是,她的脸圆圆的,下巴却很尖。过了几秒,我反应过来,咦,这不是我小学同学——王丹妮吗?“真巧呀,我们同一班级,而且是同桌。”我对她说道。接着,我们相视一笑。

  说起我这个新同桌,她的优点可多着呢。她善良、开朗、乐于助人......在我的印象中,她是一个十足的好女孩。

  记得在六年级的夏天,我的心情万分紧张,因为那是公布月考成绩的日子,我妈妈向我下了军令状:假如我考得好,暑假就带我去旅游;否则,只能乖乖待在家里。这时,我坐在位置上,心中七上八下,忐忑不安。突然,老师在讲台上叫了我的名字,我缓缓走上去,看到老师阴沉着脸,隐隐猜到了几分。果然,那鲜红的“75”分刺痛了我的眼,我再也忍不住了,眼泪像崩掉的珍珠手链,一滴一滴掉下来。就这样,三节课过去了,我还低垂着头,失落地坐在。忽然,耳边传来了一阵柔和的声音,接着,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微笑的脸。“你在为什么事而难过,为什么要哭?告诉我,好吗?”“我,我考不好。”我抽泣着。“这有什么,再努力就是了,胜败乃兵家常事。”“可是,可是......”“别可是了,下次再加油吧,整理一本错题集,吸取教训,一定能考好的!相信我。”看着她的笑脸,我心头的阴云一扫而空。是她,在我失落地时候鼓励了我啊,我的新同桌——王丹妮。

  那么,接下来,这三年也让我们手牵手一起度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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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我的同桌——王乐欣,虽然算不上是知心朋友,但也算得上是相交甚好,最令我感动的是这件事。

  话说又是那么一个周一,下午又是有那么两节美术课,一到校,就有人问我借这借那的:“老武,带剪刀没?”“老武,带胶没?”……“什么?”我叫了出来,“美术课不是要画画吗?”“嗬,您还不知道呢!从今天起,美术课要带手工用具,像什么剪刀呀,胶水呀……”没等他话音落下,我早已蹿出好远。

  这可怎么办?倒霉死了,打电话,身上没带钱,学校又不让出校……惨了,没带用具可是要抄课文的!为了我的手不被“虐待”,没办法,还得借!

  ……

  上课铃响了,可我依然两手空空。想起要抄课文,我禁不住打了一个激灵。这时,同桌一甩她飘逸的长发,坐了下来。我又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问她借用具:“你的用具能接我吗?”话一脱口,我简直就想扇自己一巴掌:这还用问吗?人家所有东西只带了一样!当我准备拿出东西抄课文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一张卡纸,一卷胶带,一个剪刀,在我的桌上被放到了一起。

  “你不用吗?”我轻声问道。

  她用手把头发向后撩了一下,回答道:“到时再说吧,要是不带用具要抄课文的话,咱俩一起用。”

  下课了,我惊奇的发现:彩纸、剪刀、胶带同桌都不怎么用,再一看,她竟然什么都没做!她还让我多用点……

  第二天,善于观察的我发现,她正拿着数学书,一动不动,愁眉苦脸,像是在思考什么问题。我一看,原来是书上的思考题,于是,我走上前去,细心地给她讲了讲这道对我来说并不难的思考题。

  苏联的奥斯特洛夫斯基说过:“人的生活离不开友谊,但要获得真正的友谊并不容易,它需要用忠诚去播种,用热情去浇灌,用原则去培养。”正是我用忠诚去播种,用热情去浇灌,用原则去培养。才有我们现在深厚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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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时期,我和很多同学坐过同桌,让我印象最深的同桌就是我的现任同桌,他是所有同桌中坐在一起最长的一位。

  他姓刘名小奕,要说他呀,那真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的。先从他的名字说起,“刘小奕”这个名字按现在来说未免有点土了,但心细的你一定会发现这个名字里的奥秘,我们现在上小学,可以叫“小”奕,那当我们都上初中呢?岂不叫刘中奕?上高中,必然叫刘高奕!后边我就不说了,不知道他以后要不要改名字呢?名字都好玩的不得了,更何况其他方面。

  他长的不算特别帅,但特别爱显摆,一天,他拿来一支法国巴黎埃菲尔铁塔的笔,在我眼前晃了晃,神气地说:“听好了!我其实并不是凡人,我是托塔李天王他爸,他托的什么塔,对我来说不重要,我托的可是巴黎埃菲尔铁塔。”说完,很得意地望着我。此时,我正在写作业,听他这么一说,心里暗笑,那既然你这样说,那我就来和你玩玩。我故作漫不经心地说:“我不信!”“只有你才不信,别人都信。”刘小奕气呼呼地说。“那塔那么重,你要是能托起来,外星就把你接走做实验去了。”我说道。他朝我做了一个鬼脸跑开了。

  我们之间总有一些规则,其中最坑人的一条就是之间不得超过“三八线”,否则会严重“惩罚”。当天,我听到这条消息时,微微皱了一下眉头,撇了撇嘴,眼珠子一转,笑了起来:“谁三,谁八呀?”我在讲台上拿了一只粉笔,在我俩的桌子上划了一道,我指着那边说:“那是你的地方。”我又指向这边说:“这是我的。”他差点没哭出来,不过他眼睛立马又眯了缝神秘地笑了。上课时,他故意超越了“”三八线”,我置之不理,其实我心里明白,这规则是吓唬他的。

  这就是我的同桌,我们就是一对欢喜冤家,时而欢笑,时而冲突,我们俩的同桌生涯就像一部连续剧,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不过,我挺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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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主任又开始调座位了,我收拾好书包,准备前往下一个冰冷的位置。一阵桌子搬动声和一片尘土飞扬后,位置坐定,招呼还没跟新同桌打一声,我就自顾自埋头笔耕。

  事后,有人和我说,这位新同桌不好处。因此,我就将心上的盔甲加厚一层,怀揣着些许不安坐在新座位上。新同桌果然不好对付,上课时“理所当然”地将肘部越过“三八线”,写作业时还不时地要我直尺、铅笔、橡皮侍候。早读课上偶尔交谈,他也只有短短的一两句话。望着倒计时牌,我突然很想逃跑,以逃避这种冰冷。

  和同桌坐得久了,便也熟悉了彼此的性情,话也就自然而然地多了起来。其实同桌是个喜欢说话的人,尽管我对他心存芥蒂,少不了提防,但他每天都会在我耳边播报“早间新闻”、“音画时尚”,有时还来点体育信息,简直是没完没了。一开始我还觉得烦,渐渐地也开始叹服这位快嘴的语言功底,我还从他那儿学会了笑。这发自内心的笑,是我从未有过的,它让我感觉好轻松、好快乐!

  原来生活可以这般滋润!我原本被冷冰冰的作业题塞满的心房,也渐渐开始装进了与他同行的快乐。我发誓要与同桌好好相处,好好走过我们的初中生活……

  冰雪消融,一股甘泉在心底汩汩流淌。

  我开始和同桌在早读课上比着背书;课间拿着昨晚遇到的难题共同切磋;讲义传下来,同桌正忙,我便帮他拿好讲义,折好,递给他;做作业时,我给他一个迷惑的眼神,他会意,递来一张写满讲解的纸条;无聊时,谈一谈人生理想,抑或是他开一场个人演唱会……原本枯燥的生活,被我们点点滴滴的欢笑浸润得充满诗意。

  虽然同桌仍然时不时地向我借文具,问我各种刁钻的问题,但我不再觉得烦,总是欣然回应。

  黑板上的倒计时牌时时提醒着我们,这样的时光已越来越少。于是我们更加珍惜,更加真诚,更加努力。

  感谢同桌,他让我体味到:我们的青春不能仅仅用分数来证明,更应该用一起走过的快乐来填充。

  未来的日子,我会用我们一起走过的种种快乐,去融化所有的不快,并让这份快乐永远植根在我的心里,发芽,开花,永远不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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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同桌:一头平头,一双小小的眼睛下面有一个扁扁的鼻子。要提到他,真是让我感到哭笑不得。这不,他背着书包来上学了。

  上课的时候,我突然闻到一股异味。正准备搜索“360°”,没想到只搜索了“90°”就发现了“军情”:“妈呀”,一条长长的鼻涕从同桌里流出来,还差那么一点点,就要流过嘴里了。我看着看着,差点呕吐了。我说:“上学的时候,你怎么不带纸呢?”他摸了上衣又摸裤子,两手一摊:“对不起,我忘了带了。”我小心地从口袋里拿出妈妈为我准备的餐巾纸放在他手里。说老实话,这纸很精致,我都舍不得用呢。过了几分钟,我转头看时,他的居然把我给他的纸折成了小飞机,鼻子上还是老样子,我生气了。由于是在上课,所以我把火埋在肚子里,不敢发泄。终于下课了,我正准备发火,同桌他说:“你有纸吗?”我的天哪!他到底在玩什么把戏呢?我回答说:“没有。”一句简单的话使他傻笑起来,我无可奈何地又一次“送”给他纸。

  又有一次,在画画课上,教师叫我们自己随便画。画着画着,他说他的橡皮没有带来,让我借给他用一用。我犹豫不决。想起有一回:我找他借橡皮,我把橡皮刚碰到纸上,他就说:“哎呀,用这么多,下次不借给你了。”这次,我到底借不借给他呢?看着他那可爱的脸蛋,心又软了,谁让我们是同桌呢?俗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等到下课我收拾东西让他还我橡皮,我呆住了:刚才还是火柴盒大小的橡皮经他一折腾,现在和一截小拇指相差无几了。顿时,我哭笑不得。

  就是他,每次考试在全年级都名列前矛。就是他,被全校通报“批评”,因为他把捡到的20xx元钱还给了失主。就是他,身上脏兮兮的,因为老爱去疏通臭水沟。就是他……

  瞧,这就是我的同桌。他妈妈望子成龙,取了个名字叫汪成龙。你们说,他能成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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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救命啊!”“哈哈!”教室里又传出了响亮的呼救声,我摇了摇头,叹了口气,心里默念:没救了,没救了,真是没救了!这是谁的叫声呢?她就是我的同桌糜天乐,人送外号——“傻大妞儿”,人如其表,胖胖的身躯,这可不!说错了话又招人“追杀”了!

  懒是她必不可少的本性,一次上体育课,她愣是双手插在口袋,“稳如泰山”地坐在座位上,我使出我的“洪荒之力”都没能让这尊佛又一丝动弹,我无奈,只能先走一步,过了10分钟。她一蹦一跳地走过来兴奋地跟我说:“现在都过去十分钟了!肯定不要跑步了!”可话音才刚落,体育老师就要我们跑三圈,我们女生哭爹喊娘的,累死累活地跟在男生后头跑,只见我家“傻大妞儿”一路小跑,我动了动眼珠子,一定是想去厕所逃过一劫,我跑去厕所定睛一看,果然不出所料,我指了指她,就走了。

  可是一到写作文她却开始认真了。她在班里还有一个外号叫——糜天才,有一次她在学校即兴创作,还没写几个字,她的嘴角就微微勾起,似乎非常满意,可才刚写完一会儿,她却开始抱怨了:“这怎么写哟!”可是刚说完,画风一转,带着她消失已久的自恋着说:“连本大神都写不出来的作文,你们这群凡人,怎么可能写得出来呢?”原本我还觉得她做事情还蛮认真的。就在我对她的好感度上升的时候,听到这句话,就像有一盆水把我心中的希望之火给浇灭了,我用一种嫌弃的'眼神看着她,身体后仰,看到我的神情,她立马坐下,继续写,她一会把脸凑近,一会儿身体往后靠,一会儿邹着眉头,一会儿用手捏着眉心……啊!她是多么的认真投入啊!

  这时,一束阳光透过窗户照在我的脸上,显得格外温暖,她的每一个动作都使我不得不敬佩她这个作文小天才,她是我学习时的偶像,身边的开心果,她使我开心快乐,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自恋,一个认真、勤奋、懒惰的同桌,这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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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说,友爱像冬天里的一杯热茶;有人说,友爱像黑暗中的一丝曙光;还有人说,友爱是一面防火网。而我觉得张昊轩对我的友爱是一场及时雨。

  新学期开始了,我换了一个同桌,他叫张昊轩,他以前可是班上的调皮鬼,但和他相处的日子里,我发现他变了许多。他主动把新发下来的杂志借给我看,他感冒了主动提醒我不要靠近他,有一天我忘带语文书他依然热情地借给我……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一次,“叮叮叮…”上课铃声响了,同学们个个像兔子一样快地冲进教室,端正地坐好,等待老师来上课。下节是美术课,我把手伸进书包一摸,不是吧,没带水彩笔,我明明记得昨天放在书包里的。我像中魔似的一遍又一遍在书包里翻找,心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可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最后我呆若木鸡,不知所措,唉,这节课注定无聊过去了。

  突然,一只手放到我的肩上,可把我吓了一大跳,谁呀,为什么拍我的肩呢?转过头来一看,原来是同桌张昊轩,张昊轩眼睛笑眯眯地看着我,手拿着水彩笔,轻轻地晃了晃说:“你忘带水彩笔了吗?没关系,我可以借给你,但下次千万不要忘记带了哦!“谢谢!”我总算松了口气。这节课终于有救了。

  就在刚开始画画的时候,我的手一不小心碰到了水彩笔袋,只听“啪”的一声,水彩笔撒落一地。我顿时面如土色,脸“刷”的一下红了,连忙对张昊轩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没关系,捡起来就行了。”话音刚落,他连忙跑过来,弯下腰,蹲着身子把水彩笔一根一根捡起来放好,然后笑着对我说:“我们可以画画!”我怀着感激的心情,画出了一幅美丽的图画。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张昊轩的次次行为让我感激不已,我也要向他一样,帮助更多的人,把助人为了的美好品德传递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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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五班,是实行单人单桌制的。可这种制度实行了一学年后,被半路杀出的陈老师——新班主任打破了,也就是说,从初中二年级开始,我有同桌啦!所谓同桌,其实是老师嫌教室小,让我们把桌子并起来好留条宽一点的过道。吵架不和时还可以吧桌子分开留一条缝,以示楚河汉界哦。

  我和她住在同一个小区,在同一个时间上学回家,共处同一个班级,如今还趴在同一张桌子上。世界那么大,我们却能相见、相识、情同手足,可见我们是多有缘呢。她的名字是李婉,人如其名。她和我性格截然相反,从她身上散发出一缕清香,还透露出一丝婉约、文静、甜美。最传神的是她那双大眼睛,眼睛虽大,可笑起来还是一条缝。或许是因为有我在身边,下课在笑、放学在笑、写作业也在笑(自恋一下别介意),她在与我坐了半学年同桌后,小鼻梁顶起了一副大黑框。可就算顶了大黑框,有时还是看不到黑板上的板书,下课后讨好献媚的哀求我把笔记借她瞻仰一下。

  对了对了,还有她那樱桃小嘴,一撅起来还真能挂一把小油壶。记得又一次,还没吃早饭就赶往学校,第二节课一下课就拿出上学路上买的干吃面狂啃。听(吧嗒吧嗒),什么声音?不好,有危险,护住干吃面!果然,一只正缓缓向干吃面进攻的魔爪停在了半空中,抬头一看,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哀怨的看着我,小嘴撅得老高老高。“喂,你看着我干嘛?”“我饿了!”(小眼神放电中)“别看,我是不会允许我的干吃面被你的肚子征用的!”“……”(继续放电)“唉!好吧我败给你。”被电到的我还是伟大的贡献出了我的干吃面。她手捧干吃面两眼泪汪汪,像极了可怜的乞讨者得到了十元钱,嘴里还不断的发出糖衣炮弹:“谢谢你谢谢你,你是好人,祝你越来越漂亮……美丽的好心人,请问你还有牛奶吗?光吃干吃面太干了!”呵呵,虽然她总是欺负我,但我还是老爱她老爱她的呢!俗话说,人只会欺负最爱自己的人,因为她知道无论怎么欺负她她怎么委屈都不舍得离开她。

  同桌万岁,祝我们在下一学年也就是初三的学习生活中共同进步,争取都考上自己理想的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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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肤略黑,个儿高,挺瘦,唱歌、跳舞、踢球样样拿手。每天在教室里活蹦乱跳、大喊大叫,被老师抓住也从不在乎,照样和猴子一样不安分;只有生了病才会无奈地趴在桌子上,写写作业看看书。

  我的同桌叫许梓轩,皮肤略黑,个儿高,挺瘦,唱歌、跳舞、踢球样样拿手。每天在教室里活蹦乱跳、大喊大叫,被老师抓住也从不在乎,照样和猴子一样不安分;只有生了病才会无奈地趴在桌子上,写写作业看看书。简直就是活宝一个。

  我有时会不小心落下一些文具在家里,而一到这种情况,当然就是借他的了。只是,每到这时他都要冲我翻个白眼,再用手抓住那个物品,生怕我要抢走,然后——

  “你怎么总借我的呀,借别人的就不行吗?不借!”

  可他终究还是有点怕我的,只要我一瞪眼,怒视着他,他就会再翻一次白眼,一边把文具递给我,一边吐着舌头,嘴里还念叨着什么,看口型像是“哼,烦死了”。

  他调皮起来,就一定能让所有人都觉得他像个小猴子:

  下课了,就在走廊上蹦蹦跳跳,跑到又这跑那,差不多了,就到某个同学那边玩点什么游戏;玩到兴奋处,叫起来,又准能让附近办公室里的老师们都知道他在玩什么了。现在,所有老师和家长都说他太调皮了。

  一次下课,他又开始搞起了恶作剧。他到一个个同学那儿去提了个要求,而且除了当事人,没有人知道他想做什么。知道我这儿,我才知道,那个恶作剧竟是把“巨无霸”这个词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出来。

  我很疑惑,不知道他的想法是什么,看着他眼里表现出来的狡猾和得意,就越发疑惑和警惕,可思来想去,还是不知道他又冒出了什么鬼主意,于是,就照做了。

  刚念完,他就哈哈大笑起来,说:“女儿啊,真乖呦!哈哈哈……”等他笑够了,就跑着去另一个同学那了。

  瞧!我的同桌就是十分的调皮又有点狡猾,但愿他的那些恶作剧不要再源源不断地涌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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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班级中,我十分希望能够拥有一个“十全十美”的同桌,可是老天爷却不这么想,四年级的上学期老师换了一个恶心的同桌到我的身旁。

  他有一双大大圆圆的眼睛,白白静静的脸,高高的鼻子下面却总挂着一大堆青色的鼻涕,每天桌子上都堆了一堆的擦过的纸巾,大家都叫他“鼻涕虫”。

  有一次早上第一节课是语文测验,试卷发了下来,我奋笔疾书,同桌也很卖力地做着。一阵春风悄悄地从玻璃窗的缝隙中挤了进来,经过我的头发,吹向同桌。记得在他坐到我旁边的第一天,他就跟我说过他鼻子过敏,一旦遇到冷空气就会打喷嚏。想到这我不禁打了一个冷颤,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妈呀!他不会要打喷嚏了吧?果不其然,还没过一会,就听到“阿嚏”一声,瞬间他桌上的卷子全湿了,青鼻涕如飞龙一样在他鼻孔前飞了一圈,我实在看不下去了,赶紧递给他一张餐巾纸,就在那一秒钟,在我的左手伸入他的领地的那一秒,时间凝固,整个世界仿佛停止,只见第二个喷嚏出来的“飞龙”如同飞箭一样稳稳地落在我白白嫩嫩的手背上,“啊呀!你怎么鼻涕喷到我手上啊?”我的大叫,打破了考试的寂静。

  全班同学都向我们这桌看过来,有的说:“鼻涕虫,你又乱喷鼻涕了!”,有的说:“哈哈哈,做鼻涕虫的同桌真是倒霉呀!,还有的说:“鼻涕虫赶紧带个口罩把鼻子藏起来”,大家七嘴八舌的炸开了锅。我赶紧地跟老师请了个假跑出教室,飞奔到洗手间门口打开水龙头顾不得冷冰冰的水流使劲的冲洗我的手背,直到我看不到一丝鼻涕的痕迹,我才用我的右手拿肥皂去擦洗被恶心了的可怜手背,一阵狂洗后回到教室,同桌已经用纸巾堵住了鼻孔,我正要拿起笔开始做试卷,“叮玲玲”下课铃响了,“停笔交卷”就这样在老师的指令下我还有半张没做的试卷被传了上去。

  哎,我怎么会跟一个鼻涕虫做同桌!从那一天起,我每天都会在我书包里备上两包纸巾,为了防止哪一天同桌的纸巾用光,我的备货能补给上,不再出现可怕状况。我也每天祈祷着,下学期一定能换个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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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斌!”我怒气冲冲地冲眼前的人吼着。

  “我听得见,不用这么叫我。”故作慵懒的他在我眼里又可笑又可气,尤其是那一副“死性不改”的脸,我真的好想把它当成一张纸撕碎,扔到火中,烧他个灰飞烟灭。

  眼前这位大神(霉神)就是我的同班同学兼同桌——张亦斌。先说说他的面相吧:“两颗溜圆溜圆的眼睛,称不上大但绝对不小,时刻放射出“算计”的光芒。而没什么特别的鼻子下却有一张“表里不一”的嘴,明明长得很小却是个大嘴巴,凡是有一点风吹草动,他必须至少让全班知道,广泛点的话再加上他坐的校车上的所有人,包括司机,反正迟早全校都要知道。而他最明显的特点就是肤色——黑!

  再说说他的名字吧!亦斌宜宾,跟斌就是城市宜宾的谐音。宜宾市“万里长江第一城”和“中国历史古城”,美名传遍大江南北。可他呢?单单在整个年级就臭名恶昭。天天去招惹别人,前一秒还算正经,这一秒不知道要“算计”谁,下一秒指不定谁倒霉,处处犯二,时时犯二。因此人送外号:张二黑。而最近,因为又招惹了一位不好惹的角色,又获得了一个称号:四眼田鸡。真的是自作孽不可活呀。

  而他就在我刚刚放好书夹时压过来,把我刚摆整齐的书本做了个“新造型”——美名其曰:我送你架飞机。如若是第一次也就算了,可这已经是n次了,破坏别人的劳动成果来获取自己的快乐是可耻的!

  吊儿郎当的样子让我怒火眼中烧,心中火花跳,手上已经在行动了——我立马拿起课桌上的书向他身上派去,他却轻易躲过了。

  我无可奈何,现实丢给他一个白眼,然后使出我的杀手锏。这招屡试不爽,次次中他要害。

  我淡定的弱弱地说了一句:“我告诉老师去。”说的语气很轻,没什么杀伤力。

  可是我还是听到一声求饶:“大姐!我错了!”

  哎,宜宾啊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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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在读书生涯中都有着不一样的同桌,而不同的同桌对自身的影响也不同,有学习好的,有淘气的,有守纪律的。而我也有一个不一样的同桌。

  我的同桌叫小黄,黝黑的皮肤,他鼻子小小的,个子不高看起来有些矮,有着一头秀发,面貌特别清秀,当你看到他的脸时总能想到古代那些弱不禁风的美男子。不过你只认为他真是弱不禁风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他的四肢很强壮,而且跑步速度很快,在一次跑步比赛中,裁判一说:“预备,跑”他就如脱离弦的箭一般,飞快地跑起来。身体很强壮,力气很大。

  他的学习成绩并不怎么样,属于偏科的,而偏科就像一条腿迈入的学霸的大门,另外一条腿却瘸在了门外边,这是一件很悲催的事情,虽然我也偏科,但是属于“文科生”他是“理科生”,我们两个坐在一块,更为是如虎添翼。我们俩个不断的互相交换知识,而且配合很默契,而他的兴趣爱好比我多许多。

  他的兴趣爱好分别为:打篮球,踢足球,打兵乓球,研究数学等兴趣爱好,而这些给他在体育方面与学习方面带来的巨大的帮助,使得脑力运动与体力运动统一,不会出现亚健康状态,而他最好的是打篮球,在打篮球比赛的时候,他被对方的人困起来的,就像一只小羊被一群狼盯上一样,但是在关键时刻他使出了“羚羊飞跃”把篮球灌进去了,这可是在人群万将中取首级呀!

  而在上数学课中,我仿佛就像是听天书一般,似懂非懂,而他面对那些数学题就像是关羽过五关斩六将一般,特别轻松,而那些数学题只能够饮恨而亡。

  而我面对他时,就总在想:“如果把他放到古代的话,会发生什么事情呢,要知道在古代可不注重自然科学学科”但是很快我有了别的想法,因为他非常多的兴趣爱好可以帮助他。而在询问他为什么数学怎么好的时候,他总是说:“理科最重要的是题型与基础知识,要知道那些大题无非就是换汤不换药,就给少你几个条件,需要浪费的时间多些推倒出来罢了,你只需要上课认真听讲,然后坐到笔记,了解多些题型,这自然没有什么能难到你的”

  我很荣幸有一位这样的同桌,正是有了这样的同桌我的数学才能进步,同时他的文科也变好了,是互相合作,而且能从他身上学到很多东西,这就是我的同桌——小黄

“宜宾”_700字15

  五年级伊始,我又有了一个新同桌。他个子不高,有一双乌黑的大眼睛,还非常爱笑。他课上却总是在做小动作,开小差。有一次竟然在课堂上玩起了铅笔大战橡皮的游戏。我对他的所作所为总有些不耐烦。但因为两件事,我对他彻底改变了看法。

  那一次课间休息时,我正在抓紧时间做作业。这时候,旁边几个同学正在聊天,哈哈大笑之声震颤我的耳膜。我立马被吸引了过去,随即加入了他们的队伍。正当我说得手舞足蹈时,我的手突然感觉到一阵剧痛。仔细一看,坏了,左手被铅笔划伤了,鲜血直往外冒,真是乐极生悲啊!我忍着疼痛慌慌张张地向医务室跑去。忽然听见背后有人在喊我。转身一看,原来是我的同桌呀!他飞快地向我跑来对我说:“给,先拿张纸按住,我陪你去医务室吧!”我一下子怔住了,心想:看来以前我对他的认识是错误的,他真是一位乐于助人的小暖男呀!瞬间,从前所有的讨厌在此刻温暖的一句话中都溶解成了感动。我感激地接过纸说:“不用了,谢谢,你快回去吧,马上就要上体育课了。”他边拉着我往医务室走边说:“没关系的,你的伤要紧,待会儿回去再跟老师请假。”听到这话我的心里涌起了一股暖流。

  还有一次在学校,中午,爸爸带我去医院看牙。刚好这一天老师要给我们讲新的内容。当我回到教室的时候老师已经讲完,让同学们开始自习了。我很担心新教的知识点难以理解,而且又没有笔记。正当我一筹莫展的时候,我却发现我的课本摊开在桌上。我心想:走的时候我明明把所有的书都收到书包里了呀!我好奇地往书里一看,哇!只见里面写着一排排工工整整的字。我还没反应过来,我的同桌就突然凑过来对我说:“这可是我帮你写的哦,你可得好好感谢我一下。”一时之间,我竟无语凝噎了。望着那整齐的字迹,心里涌出无数的感动。平时他上课从不记笔记,每次都问我借着抄,这一次他竟然还帮我抄了笔记。此情此景,暖意再次涌上心头。从那以后,我们便成了要好的朋友。

  这就是我的同桌,虽然他有时候有点儿不认真,但他乐于助人的精神值得我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