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的作文

时间:2024-04-27 15:33:59 我要投稿

书的作文实用[6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书的作文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书的作文实用[6篇]

书的作文 篇1

  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金灿灿的阳光照耀着大地,我们坐在宽敞的教室里,王老师郑重地走进来说:“学校让我们捐书给贵州贫困山区黄平县野洞河乡中心小学,希望你们下一大周多带几本书。”我们异口同声地说:“愿意,愿意!”

  时间在流逝,像是在奔跑,一转眼就到了下一大周。王老师说:“你们都带了书吗?”我们说:“带了。”王老师说:“那就请把你们带的书交上来吧。”大家都把书一本一本地交上来,那时的动作是那么协调有序!尽管现在书的数目已经远远超过指定的数目。

  虽然书的数目已经远远超过了指定的数目,但是书的数目还是在连绵不断的'增加,像一座高楼模型。这时,乐怡吟同学手里抱着五六本书,大家顿时目瞪口呆,都没想到她一个人能捐这么多的书,等她刚把书交上去时,大家都在兴冲冲地鼓掌。有的人说:“你真棒!”还有的人说:“你真厉害!一下子竟然能捐这么多的书,真是好样的!”乐怡吟同学的脸顿时羞得像个红彤彤的大苹果,大家看着她,也笑了,笑得是那样的甜!

  顿时,整个教室里全是愉快的笑声!就所谓:给予是快乐的!

  这些书籍将被带到。踏上了前往贵州送温暖的道路,这些书籍将被带到贵州黄平县野洞河乡中心小学。

书的作文 篇2

  《芥子》,这本书的名字便是出自“须弥藏芥子,芥子纳须弥”这句话中。

  须弥在佛家里的说法是大山,大到无法想象,如同几千年的历史长河;芥子指的是极小的颗粒,小到无法辨识,如同历史里被忽略的小人物。

  历史,总是分为已知和未知两类。已知,是通过记载流传下来的,未知是留给人们津津乐道的。《芥子》就是一个个关于未知的.故事。

  每当提起南宋名将第一个被想起的必然是岳飞,他的《满江红》更是为人所熟知,但是在他的故事中有个小人物叫程学,他在岳飞冤死后,大年初一便跪在大理寺替岳飞伸冤被打断腿,险些丧命,但他依然不死心,只求为岳将军收尸。他返回大理寺,散尽钱财只为让兄弟入土为安,他曾说,若他死去,他的妻子便为岳飞伸冤,他的世代子孙也将替岳飞伸冤,只愿青天昭雪,愿与昭昭天理同生共死。

  在明朝的历史长河中,大多数人会记得明孝宗,因为他力挽危局,清宁朝序,恭俭有制,勤政爱民,为中兴明主其功德不亚于太祖、成祖。

  但很多人忘记,在他幼年险些受万贵妃迫害时有一个人救了他,那个人的名字叫张敏,张太监和宫中其他有良心的人挤出微薄的俸薪,一点点地喂养着孩子。在宫中的险恶的局势与威胁下,这个未来的太子就这样被这群善良的人慢慢养大。

  当他告诉了皇帝真相,将孩子正式推上前台,成为太子,他心知逃不过一死,毅然吞金自杀,只求万贵妃不迁怒于其他人,在故事中他只是一个小人物却也是他成就明孝宗的一生。

  春秋笔法,微言大义,寥寥数语,写尽了朝代更替历史兴衰。在记载中小人物不会有名字,他们会用另一种方式,活在历史里。

  在这些大的历史波澜里,这些小人物的故事总是显得很平淡,但却独特。因为在普通的命运背后,总会有一些人性的光辉在闪耀。

  而这些闪耀着的东西便是我想从《芥子》之中晒出来的。

书的作文 篇3

  有时,书是一个好朋友,它给我带来欢乐和喜悦;有时,书是一盏明灯,它为我点亮前进的道路;有时,书是一个指路牌,它叫我少走了多少弯路;有时,书是一颗小小的薄荷糖,含在嘴里,甜甜的叫醒还没睡醒的你,告诉你“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哦,让我想想,我是如何与这位良师结下不解之缘的?想着想着,脑海里回想起了三岁那年。

  “嘟嘟嘟,是谁在赛跑?是小汽车!”嘿,是谁在讲故事?当然是我的妈妈啦。从小,我和别的小朋友一样,在睡觉前总爱听妈妈讲些睡前小故事,可是,别的小朋友是听着听着就睡着了,而我,是越听越激动,听着听着就变精神了,别想睡觉了。妈妈怕我睡不了,总是讲了几个故事就连哄带骗的叫我睡觉了,我也假装睡着,等妈妈走了,就呼哧一下跳起来,又夸张的赶紧捂住小嘴,对自己嘘了一声,蹑手蹑脚的盘腿坐下,嘿,妈妈不讲,我自己编!我开始自导自演:把被子披在身上,“啊!我是森林之王老虎!”“喵,我是小喵猫猫。”每天夜里都是演着演着就睡着了。每夜妈妈来看我,见我乱七八糟的床单和跑步姿态的“倒栽葱”睡姿,总是哭笑不得的说:“你呀,以为我不知道,自己在房间玩的惊天动地的,哎,这孩子。”又整理了被单,帮我盖好被子,把我放好,才睡去。在白天得时候我也不安分,在公共汽车上,在散步时,在吃饭时,都是我讲故事的时候。大家都喜欢叫我“故事大王”,我为此沾沾自喜了许久。

  再大一点儿,我自己会读书了,总是抱着那种拼音书看的津津有味。有时无聊的翻翻表姐三年级的课本,问姐姐:“姐姐,什么是土兵?”总让姐姐哭笑不得。类似这些的笑话多的无法用两只手来表示。

  在笑话中不断长大的我,已是可以无障碍阅读许多书了。只要书一到手,就可以静静的`看上几个小时。有一次,我帮表姐收拾杂书柜,一本书的封页吸引住了我。我拿起书,翻了一页,又一页,就是移不开眼睛,终于,半个小时过去了,表姐对我吼道;“你在做什么?!”我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哈,老姐你的书真是太有吸引力了,我看的都有些入迷啦。”表姐笑骂我说:“你呀,就知道说甜言蜜语,快点收拾。”说完,就背着拿着书的手走出了房间,我笑了笑,心想:嘿,正好,再看一会儿。可我看看四周,书呢?姐姐是故意的!我赶紧跑过出门,嘴里说着:“姐,书呢?”

  虽然书给了我许多欢乐,但在连续的看书中,我的眼睛近视了。不过,我只是不在连看几个小时,而是只看了半个小时就休息一下眼睛,并没有改变我对书的喜爱。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书,如一枚小小的贝壳,深深的镶在我心灵的沙滩里。

书的作文 篇4

  书,何人不知何人不晓?书,何人未阅何人未读?书,何人不思何人未品?我也不例外。

  从儿时起,书已不知不觉地融入我了的生活。刚开始,因为年小不识字,是听书—父母声情并茂地读书将书带入了我的世界。当时,这不过是我进入书海之门前的那一片小小的丛林罢了。其实,我还仅仅是局限于听故事而已,记得那时听的是《七个小小矮人和白雪公主》的故事。因为年龄小,接触的只是“书”的表皮而已。随着年龄由小变大―蹦一跳地进入了小小学,认识了“AOE”于是,注音版的童话书成成了我的朋友,当然,一年级的我在书的海洋里不可能“逛”得太远,最大的进步也不过是学会了看书。

  真正爱上看书是在高年级。明了作者的思当时基本的字已经认得认得,书中的内容也能大致野想也能用心去体会。此时时看书,让我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譬如看《神秘岛》(作者凡尔纳书)时,我就发现了几个疑点边看边针对这些疑点作出自己的猜测,这样看书,其乐无穷!由此可见,在书的花园中,我已不再是一个摸不着方向,而一味乱窜的“小把戏”了,在花园深处,我观虫飞,闻鸟啼.追春风潇雨.好不自在。

  不过我知道现在所谓的花园深处也只是下一片丛林入口的前檐罢了。将书比作海,用苦来横渡;将书比成山,用勤来攀登;将书比阶梯努力让我们通向成功。我知道了,书是我们心灵的花园:只要努力向前,只要仔细留意,没有神秘,剩下的只是无尽的欢书是人们最真诚的朋友是人们最知心的.朋友。在悲伤时,书会帮我们排忧解难;在失落时.书中的真理会帮我们赶走阴影。如果有:天万物消逝,陪伴你的只有书中所学到的知识。

  所以我说,书是神圣的!我将在我的“花园”门前题上一行字:“书香文地鸟啼声”意不再提感谢祖国赐与我们安定的生活,祥和的世界,使我得以快乐地读书!花香飘飘满书园子规恰恰意如画。走笔千秋诗如路领吾走人真仙境。

书的作文 篇5

  书,是我小时的伙伴,也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在我看过的故事书中,我为《皇帝的新装》中的皇帝捧腹大笑,同时我也为美人鱼的悲惨结局而落泪。

  我常常因看书而顾不上吃饭。每次妈妈来叫我吃饭时,我总是嘴上说:“来啦!”可每当看到精彩片段时,刚才说的话早已抛到了九霄云外。不管什么时候,不管我到哪里,我都背着一只大书包。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我读三年级时,我和妈妈到庙里去拜佛。当妈妈在走进庙里时,我便在外面的草地上拿起书读了起来,因为太过入迷,身边的事浑然不知。当我把头转向庙里时,发现妈妈不见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突然,一个身影出现在了我面前,我抬头一看是妈妈,我就一把抱住了她。原来妈妈给我买水去了,见我看得津津有味就没打扰我。

  随着时间的流逝,以前的书早已找不到了,但我对书的喜爱丝毫没变。孤独的时候,书是陪我聊天的朋友;郁闷的时候,书是我心头的.灿烂阳光;失意的时候,书是点燃我自信的熊熊火焰。在我的生活中,真是不能少了书这个朋友呀!

书的作文 篇6

  昨天晚上,有个好久好久都没有联系的同学突然说想找我聊聊。

  一开始我还挺惊讶的。毕竟我们快七年没联系过了,这些年对他的的了解,仅限于前几天几个同学闲聊是隐隐约约,断断续续的提起过。

  不可否认,他是我这么多年认识的男生中,长的比较好看的那种,特别是那嵌在脸上的那两个酒窝,一笑起来就给人一种阳光普照的感觉。那会儿,他就是用那张人畜无害的脸和球场上华而不实的动作,征服了隔壁几个班不少无知少女的芳心。

  我们是初中同学,那个时候都还太小,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更不知道未来想干什么,和别的同学一样,每天都是三点一线,上课吃饭和睡觉。当然了,也没怎么把学习这件事放在心上。男生每天必聊的是隔壁班哪个女生长得好看,女生每天必聊的是飞轮海出的新歌比以前的还好听。

  那么多年了,我都不确定我们之间当年的关系是朋友还是仅仅只是同学。毕竟,准确的来讲,我们的相识,也就那短短的两年。只是隐约记得,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们无话不谈,甚至那些交换过的小秘密,讲过的冷笑话,我都记不起来了。

  或许,每个人懵懵懂懂的时候都有一两个这样的朋友吧。你们顺其自然的走到一起,然后朝夕相处,相看两不厌。有好吃的东西想分他一半,有好笑的笑话要讲过他听,有好看的小说要和他一起看。

  最后,你们还是分开了。甚至连声再见都来不及说,甚至连最后一次相见都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就这样分道扬镳,天各一方。

  后来,你甚至慢慢忘了他长什么模样。时间慢慢把你们之间的回忆一点一点的全部侵蚀,吃干抹尽,尸骨无存。可是,即使如此,你的日子还是那样,不紧不慢的继续着。

  那个年代,手机还不像在这这么普及,我拿着号称可以砸核桃的诺基亚,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收到了他发来的消息。他说,我这个周可能不来学校了,不要太想我。

  我白了一眼,嫌弃的回了一句:“你还要不要脸”。

  从此之后,音讯全无。

  他没来上课,我转到了另一个班,离那些我们曾经共同的朋友也越来越远。

  直到几天前,几个同学聚一起时,他们云淡风轻的说,要不是为了不牵连他们,他也不会自己退学,现在也不用一个人在外面辛辛苦苦的打拼。

  听说,退学后他找了一家技术学校,读了两年又一个人去了东部一个沿海城市。没有学历,没有背景,又没有工作经验,他只能从最底层做起。那个时候,工资从来都不会按时发,最落魄的时候,连续三四天没饭吃。后来情况慢慢好一点,他就开始自学一些经济类的知识,规划着未来要做什么。

  从小到大除了读书什么都不会的我,想象不到他一个人在外面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遭了多少白眼。

  他说,听他们说你学的是经济管理,毕业后来帮帮我呗?

  我说,别闹了,我可不想坑你,况且,两年的时间对你来说可以做很多事了。

  他发了个调皮的表情,说,两年不长不短,到时候我应该刚刚起步。

  我打趣到,你就这么有把握。

  “我要是用了那么多年都不知道我想做什么,岂不是辜负了那些我一个人没日没夜摸爬滚打的.日子”。

  我竟无言以对。因为,读了那么多书的我,用了那么多年时间,还是不知道我自己要干什么。

  是啊,读了这么多年书,我到底学会了什么呢?

  这些年,我把自己关在学校的象牙塔里,明明知道这个社会不会因为你多读了几年书,多上了几堂课就对你慈爱有加,却依旧掩耳盗铃用“我还是个学生,一切都还来得及”做借口。一边担心着未来,一边还是死性不改,不思进取,还老是莫名其妙不要脸的觉得自己以后会过得很好,真不知道自己是哪来的自信。

  都说你的野心要配得上你的梦想,可是安逸的生活早已磨光我了的野心,又何谈梦想?

  我想,我不能辜负了我读的那些书,不能辜负了我那么多年的青春,更不能辜负了曾经苦苦坚持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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