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3-11-10 07:26:44 我要投稿

(合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如果有人问我:“你最喜欢哪一本书啊?”我会毫不疑问地回答他:“是吴承恩的《西游记》。”

  我九岁时,看到电视上正播出《西游记》的电视剧,因为别的台都在放新闻,所以我只能看西游记。看着看着我就觉得很有意思,就去书店买了一本少儿版的《西游记》。我在读《西游记》时会有很多不认识的字,我会把这些字写在一个本子上,等我读完了再在字典上找这些字。就这样我的汉语水平就逐渐提高了。说起来我还真要感谢《西游记》呢,因为它不仅让我度过了很多快乐的'时光,还能提高我的汉语水平,真是一举两得。

  在书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他虽然毛手毛脚,但他勇敢,嫉恶如仇。他的第一位师傅是菩提祖师,学会筋头云和七十二变的孙悟空大闹龙宫获得如意金箍棒,又大闹地府勾去生死簿。后被天庭招安,玉皇大帝封弼马温。因瞧不起这个职位就大闹天宫,打败十万天兵天将,但被如来打败被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后来拜唐僧为师,帮助他度过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后被封为斗战胜佛。

  希望你有时间也能读读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读书,启人心志,积淀学养;读书,扩充知识,学会思考;读书,身心愉悦,伴我一生。

  有一本书是我的最爱,我把它当作“宝贝”一样。这本书就是《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是我在四年级时遇到的,那天,妈妈带我去图书馆看书,就在文学书架上我找到了这本书。

  读书时,我有一个习惯,喜欢有作者的先序或者介绍,这样我就会充分地理解到作者是带着什么心情来写的文章。

  当时,我看完先序以后,立刻把这本书从书架上拿下来,席地而坐,开始专心地读起这本书。正在我读得津津有味时,妈妈却跟我说:“旭彤,咱们回家吧!我帮你买这本书回家读!”我似乎并没有听到妈妈的话,而是一直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与作者一起开心,伤心……直到读完这一章,才起身跟妈妈回家。

  回到家,我从柜子里拿出了便利条,贴在每个章节的'后面,并用荧光笔在上面画出了好词好段,在上面写下自己的感悟,以及对文章的一些评价和观点。

  一本好书,让我迷上了读书;一本好书,让我知道世界很大;一本好书,伴我不断长大的每一天!

  “腹有诗书气自华。”只有读书才会让我们更充实;只有读书才会体现出我们的人生价值;只有读书,才会让我们变得更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读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狂风暴雨中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疏忽冻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自从丈夫黑桑死后始终有一个希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残酷的事实让它大失所望,长子黑仔被金雕叼走吃掉;次紫蓝魂儿,勇猛无比,一次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求救未果把它咬死,三子双毛,从小懦弱,后经紫岚和紫岚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它,它狼的本性终于爆发,但在狼王争夺战中再次懦弱,被狼群咬死。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夺得王位,与原先吃掉黑仔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我最喜欢主人公紫岚,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它付出了很多,培养双毛时,一条腿被摔折,身上也伤痕累累,使它提前步入老年。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还和准备吃掉媚媚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蓝魂儿被捕兽夹住,紫岚把牙齿咬掉了几颗,都没有把蓝魂儿救出,最后为了不让猎人抓住,它狠心把蓝魂儿咬死,拖出来将他埋了。

  以后我要阅读更多的名著,让自己汲取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在我家的书柜中,有一套《约克先生》。这是哥哥上一年级时候的读物,现在都归我啦!

  《约克先生》系列讲的是一只肥肥的傻傻的猪约克先生的'故事。约克先生生活的这家农场里还有鹅夫妇,鸡夫妇,奶羊咩咩,老马皮尼和麻雀喳喳,他们每天都快快乐乐的生活着,可是快乐的生活中也会有问题和麻烦。比如,鹅夫妇因为嫉妒母鸡能每天都下蛋,就趁鸡夫妇吃食的时候,把鸡蛋偷到它们的鹅舍,这一切被约克先生发现了。母鸡因蛋被偷,主人误以为它不会下蛋了,要杀了它!就在这时,约克先生一头撞向了鹅舍,主人的儿子发现了藏在鹅舍里的20多个鸡蛋,他们放了母鸡,把鹅夫妇卖了!聪明,勇敢的约克先生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伸张正义!我要向你学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在所有的书籍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法国作家安东尼德圣埃克絮佩里写的《小王子》。这个故事通过一颗小星球上的一个小王子旅行中的经历,表达了人类对童年消失的感叹。

  我每次读《小王子》都会有被其中的童真所感动,即天真又纯洁。在现实的生活中我们忙忙碌碌不能感受到童年中的快乐。时光流逝的`飞快,童年中的我们也渐渐长大了,岁月带走了许许多多回忆,带走了幼稚的时光。原本的我们吵吵闹闹,现在却不能再毫无顾虑的潇潇洒洒。

  后来我才发现,同学中也有许多人把一本最喜欢的书选为童话故事。有爱徒生的,有格林的,有安东尼德圣埃克絮佩里......童话是虚幻的也是美丽的,时间带着童年一去不返,但是童话故事里依旧有着熟悉的童年遗忘的回忆。没人永远像一个7岁的小孩,我们都会长大,可我们能保留着一颗纯洁的心。没人永远幼稚,但我们对童年的渴望永远不变。因为童话带给我们的感动远比道理带给我们的感悟更深。

  每读一遍《小王子》,心里就犹如被清水洗过一样清澈透明。我爱《小王子》,永远的童话。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书是《昆虫记》,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

  《昆虫记》封面上不仅有蝴蝶、七星瓢虫,还有一些花草树木。

  通过这本书我还知道了,蛹化成蝴蝶需要两个多星期。从毛毛虫化成蝴蝶时,毛毛虫还要做一个小房子,名叫“茧”。

  《昆虫记》非常有意思。它讲了很多种动物的习性,外形。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七星瓢虫。它向我介绍了只有七星瓢虫没有毒性,一星瓢虫毒性最大。我第一次知道,竟然还有二十四星瓢虫呢!

  有一次,我跟邻居家的小朋友说世界上还有二十四星瓢虫呢,可他们都不信,说我吹牛。于是,我回家找出了《昆虫记》证明给他们看,他们还说我聪明呢。

  读书能让我的知识面变得更广,通过读其它的.书我还学会了很多名人名言,如:“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所以我要多读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书就像我的朋友,就像我的知己,就像我的老师。我十分喜欢看书。童话书、科普书、笑话书……数不胜数。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这是一本长篇浪漫神魔小说。主要讲了师徒四人和白龙马历经艰辛,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修得正果。一路上妖魔鬼怪甚多,还好唐僧唐三藏收了三位法力高强的徒弟。大师兄美猴王,法号悟空,别名行者;二师兄猪刚鬣,法号悟能,别名猪八戒;三师兄沙和尚,法号悟净,别名沙僧。虽其相貌丑,但是心地善良,为人老实。这本书中让我最入迷的环节还是大战红孩儿部分了!

  这红孩儿是大力神牛魔王和铁扇公主的儿子。红孩儿的大名叫圣婴大王。红孩儿为了吃唐僧肉,故意把自己绑起来引诱唐僧。把唐僧捉住了,孙悟空连忙去救唐僧,结果被气得七窍生烟昏了过去,最后观音菩萨收了红孩儿,才救出了唐僧。

  在一次考试中,我正好做的是一张关于《西游记》的试卷。因为之前当我看到那大红色的一百分时,我心里除了激动,更多的是对书的`喜爱之情。

  是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你看的书越多,你的视野就会越宽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365好故事》我觉得365好故事这本书很有趣,它讲了很多小动物,我知道了有一篇叫智惩丑丑怪,丑丑怪总是吓唬大家,老鹰和精灵兔在想办法管住它,让它不要再吓唬大家,它们想的'办法是让老鹰告诉精灵兔,老鹰说,精灵兔你去丑丑怪的山洞里跟丑丑怪说……后来,老鹰送精灵兔去丑丑怪的山洞里,精灵兔说:丑丑怪,老鹰告诉我,在天上飞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你想不想跟老鹰一起飞呢,丑丑怪听了,激动的说,当然了,精灵兔接着说,我们先准备一个箩筐,你坐在箩筐里,老鹰就能带你飞起来了,后来,箩筐编好了,丑丑怪坐进里面,老鹰就带它开始飞了,刚开始丑丑怪觉得很有趣,又过了一会,丑丑怪大哭,老鹰说,今天我要把你扔到河里去,说完老鹰松开了爪子,丑丑怪吓坏了,它又哭又说,救命啊,过了很久,丑丑怪听到一阵笑声,它睁开眼睛一看,是老鹰和精灵兔在河对岸,原来河面早就结冰了,丑丑怪吓了一大跳,说,我以后再也不欺负大家了。在这里,我知道了,不要总是去吓唬别人,这样是不好的行为,我们都不要向丑丑怪学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夏洛的网》,拿到这本书时,映入我眼帘的是哪四个大字夏洛的网,还有一个小女孩抱着一只小猪,身边还有一只羊和一只鹅,书中讲的是一只小猪和一个蜘蛛的故事。

  昨晚,一只小猪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可是不幸的.是,它是个落脚猪,主人要把它扔了,是弗恩救了它,之后有趣的事情就发生了。小猪来到了新家,还有了名字叫威尔伯,认识了许多朋友,和它最好的是那只蜘蛛夏洛,夏洛为了救威尔伯,想出在自己的网上织字,第一次织出的是王牌猪,主人看到了王牌猪这三个字,决定不杀威尔伯了,接下来夏洛又织出了不起和谦卑,威尔伯在夏洛和小老鼠的帮助下,不但得救了,还得了奖,夏洛产下自己的孩子后就死了,威尔伯非常伤心,在以后的日子里威尔伯非常细心的照顾夏洛的孩子。

  我读完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夏洛为朋友所做的一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培根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一个高尚的人在谈话。所以,只要有时间,我都会到书海里细心品味一番。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笛福。书里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热爱航海的航海家,在一次暴雨中翻船,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后来他被海水冲到了一个孤岛上,不过他靠着坚强的意志和超强的生存能力在这里很快生存下来,也渐渐适应了岛上的生活,从最初的身无分文到盖了一座城堡,而且他的羊圈里还有了不计其数的羊。

  星期五——是鲁滨逊在这里收的奴仆,有次鲁滨逊看见一群野人在欺负另一个野人,于是上去帮忙打跑那一群野人,结果他们两个变成了好朋友。

  鲁滨逊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星期五,还把他教化了成了一个正常人。有一次,他们两个在探查孤岛地形的时候,星期五看到了野人的船停在边上,他马上报告给了鲁滨逊,他们一起找到野人,成功打败了野人,解救了两个受伤的人,他们一个是星期五的`爸爸,一个是西班牙的大叔。

  后来,在他们一起努力下,鲁滨逊回到了英国,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鲁滨逊漂流记》就是这样一本情节跌宕起伏,充满神秘色彩的文学名著,你难道不想读一读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爸爸。可是没有一个人的爸爸是只有手指头那么大的。而《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中的爸爸就是只有手指头那么大。这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其实,杨歌的爸爸一开始并不是这样的。他原本也是一个身高一米八、高大威武的壮汉。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经常骂他。杨歌的妈妈每骂杨歌的爸爸一次,杨歌的爸爸就会缩小一厘米,骂了一百八十次后,杨歌的.爸爸就只有1.8厘米高了。变小后的爸爸什么也干不了,他只能整天呆在杨歌的口袋里。

  一天,杨歌捡到了一把金钥匙,就把它挂在了脖子上。因为这把金钥匙能使人永远正确,所以杨歌就成了无师自通的天才。后来,杨歌的金钥匙被他的死敌——猴子给偷走了。猴子利用金钥匙把上千枚核弹给盗走了。这些核弹足以将整个世界毁灭十几次。为了阻止猴子的阴谋,拯救世界,杨歌的爸爸又复制了一把金钥匙,调换了猴子手中的金钥匙,从而阻止了猴子称霸世界的阴谋。

  读了这本小说,让我明白了:不能贪图小利,不能相信天上会掉馅饼,只要自己努力去做,就会获得成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精神食粮。有了书籍人才会进步,才会发展。我看过许多好书,可我最喜欢的却是《巴黎圣母院》。

  这本书是法国作家雨果的著作,主要讲了圣母院的主人克洛德收养了一个弃婴,这个弃婴长的奇丑,但心地善良。克洛德给他取名卡西莫多,并将他抚养长大。某一天,克洛德对一个吉普赛少女一见钟情,但得不到她的心。克洛德便用教会的力量把少女送上了绞刑架,卡西莫多知道后,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少女,可克洛德依旧不死心,当他准备再次加害于少女埃斯梅拉达时,却被卡西莫多从钟楼上推下,当卡西莫多知道自己的救命恩人的心肠如此歹毒时,心里百感交集,但最终还是将克洛德推下钟楼,自己也以死谢罪。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真切地体会到了人性的`真善美。主人公一个相貌堂堂,却心肠恶毒,一个丑陋不堪却心地善良。他们的命运各不相同,有着不同的结局,这全在自己的所作所为当中呈现了出来。这位“法兰西的莎士比亚”让我钦佩,因为他将人性在书中表达的淋漓尽致,读者读完后荡气回肠,久久回味。

  “书犹药也,善读者可以医愚”。这句名言也是告诉我们多读书就一定会有收获,一定会成长,一定会更加聪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放寒假的时候,孙老师推荐我们读《草房子》这本书。当妈妈买回来的时候,我就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我立刻被那充满欢声笑语,感人肺腑的故事给吸引了。

  这本书讲述了桑桑,纸月,陆鹤,细马,杜小康在“油麻地”小学里发生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桑桑,虽然他调皮捣蛋,喜欢做一些夸张的事,但他聪明勇敢,充满爱心,是个有正义感的男孩。常常帮助文弱的纸月。

  当我看到桑桑生病的那一章时,我特别感动,他得了“鼠疮”,脖子上长了一个肿块,很痛,看到这里,我的心情也难过极了,我以为他会死去。桑桑的爸爸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在桑桑得病以后带着他四处求医,在看病的那段时间里,桑桑也变得更加懂事,更加坚强了。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绝望后,桑桑终于战胜了病魔,活了下来。我看到这里,终于松了口气,真为他感到高兴。

  读完这本书,我被他们之间成长的故事深深地感动了,《草房子》是值得我们认真去阅读的一本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我过8岁生日那天,妈妈知道我很爱看书,于是就给我买了一本名叫《让小学生热爱学习的100个故事》这本书。

  其中,有一篇叫《十年记载“No”的日记》。这篇文章讲述了著名的科学家法拉第发明电磁感应原理的故事。

  法拉第有一本写了10年的日记,除了第一页写着:“对,必须转磁为电。”其他他都写着“No”这个词,整整10年,都是这样写的,只有在这本日记的最后一页写着“Yes”。原来法拉第研究磁能否生电的课题。十年过去了,经过“实验——失败——再实验”法拉第终于成功了。

  这篇文章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什麽事情,只要坚持去做,就一定能成功。这方面我就不行,有时候我做奥数题,想一会儿我做不出来,就不想做了。可是看完这篇文章,以后我就开始想法拉第学习。

  我希望同学们也来看看这本书,会对你的'学习有帮助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我不想不想长大》,因为这本书改变了我对阅读的喜爱之情。让我爱上了阅读和写作。

  我刚刚入学时,觉得读书一点儿也不有趣,只是用嘴巴读一读,用笔写写字就好了。当我拿着一本语文书,坐在自家的课桌前,用嘴巴咿咿呀呀的读着。我的嘴巴读着课文,眼睛看着蓝天,心里想着天空中的风筝能飞多高;能飞多远;能飞多久......

  一转眼,我就升上了六年级,我们的'班主任应老师提议让我们写读书笔记。就是因为这个提议,我就多找课外书看,让我爱上了阅读和写作。我每天都会写一页读书笔记,一天写一页,一页里就有好词好句和好段,有时候我还会写读后感。看完一本书,接着看另外一本书。多摘抄读书笔记,让我明白了写作时需要用修辞手法,需要用什么样子的句型。

  记得有一次,我在和我的表妹刘惠锦一起看书,她有字不认识,便来问我。我先看了看,便回答说:“这个字读龚。”“哦,我知道了表姐。”

  通过这本《我不想不想长大》,我发现读书其实很有趣,只是我没发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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