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时间:2023-11-06 09:17:46 我要投稿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精)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精)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学时读的一本书,名字叫做《阿大阿二穿错鞋》。

  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走到放童话类图书的书架时,我的目光立刻被这本书吸引了。它的封皮是两只大大的不同的鞋。我从书架上把书拿下来,翻到第一页,第一个故事就把我吸引住了,我目不转睛的读了起来。第一个故事讲的是一对夫妻有一块面,这块神奇的面可以无休止的发酵。把它放进房子里,你的房子就会膨胀变大,把它放进足球里,足球里的气会越来越多,直到皮球被撑破。这对夫妇要把这块神奇的面藏起来,不让别人知道。有一天,他们买了一注彩票,然后把面放在彩票上,彩票就多出了厚厚的一沓。他们拿着所有的彩票去兑奖,幸运的'是竟让中出了一等奖。这对夫妇高兴坏了,晚上喝完酒,跟邻居聊天时,他们不小心把这块面的秘密说了出来。邻居听了之后特别惊讶,又告诉了别人。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不久,大家都知道了这个秘密。有一天,警察来找这对夫妇,告诉他们用面发酵出彩票是违法的,所以这块神奇的面要被销毁。这对夫妇没有了办法,不得不把面块放在水里,面块越来越软,最后清水变成了浑浊的面水,那块神奇的面块也消失了。

  我沉浸在书中,感觉自己也到了故事里一样,随着作者去看了那块神奇的面块。妈妈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就毫不犹豫的把这本书为我买下了。回到家里,我饭都顾不上吃,一口气把书读了一半。《阿大阿二穿错鞋》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带着你在童话的世界里自由的遨游。正是因为这本书,我爱上了读书,爱上了写作。

  现在,这本书已经很难买到了,我会一直把它珍藏在我的书柜里。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2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所以我们要多读书,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最喜欢的书是明朝作者施耐庵的那本关于“官迫民反”的长篇小说——《水浒传》。

  《水浒传》讲述的是梁山108好汉从聚义到招安最后走向灭亡的故事,讲述了一个肮脏的金钱社会。其中有些人物让我印象深刻:腹有韬略、眼光深远的及时雨——宋江,有勇有谋的小李广花荣,英雄形象的花和尚鲁智深,还有武功高强的豹子头林冲……这些人都描写得栩栩如生,读完也使我更加敬佩梁山好汉。

  《水浒传》中多次提到官人用钱收买工人来陷害好汉们,更加体现当时“官迫民反”用金钱来买良心的肮脏社会。最后许多好汉不得不上梁山落脚,为了生存也“打家劫舍”,但与平常的土匪有很大差异,他们个个武艺超群,劫富济贫,让山寨名声大振。好汉们聚义之后“替天行道”,直到宋江主张招安之后,就走向了灭亡。

  我们今天的社会,没有人敢欺压百姓,人们安居乐业,但是在那时被官员们逼得无路才有了今天我们口中说的梁山好汉。就拿林冲来说吧,林冲原来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因被高俅欺骗误入白虎堂,被判死罪,在其它人帮助下减轻了罪,可是又差点被三个人陷害,林冲一口气杀了那三个人,因为杀了人,官府出三千贯钱捉拿林冲,因此林冲走投无路只好去梁山泊入伙。

  这本“官迫民反”的.长篇小说《水浒传》讲了在黑暗社会中,被逼无奈才沦为草寇的这么有气概的好汉们的故事,我很敬佩他们,因此《水浒传》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

  每个人都渴求知识,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我也拥有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

  我的书架上摆着许多有趣的书。有《西游记》、《岳飞传》,还有《水浒传》、《中华上下五千年》等内容精彩的书。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三国演义》。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是这本书的卷首语,也总领了全文。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在一个天下大乱的时代,涌现出了这样一批英雄人物:有阴险狡诈、善用用人的曹操;有武艺高强、人称“美髯公”的“义绝”关羽;还有足智多谋、九伐中原的“智绝”诸葛亮——不管是什么人,都深受我的尊敬。

  在这本书中,我觉的最值得一说的还是关羽了,他被后人称为“武圣”,是忠义的化身,他一生从未失败过,不过他有一些傲气,最后还是被吕蒙白衣渡江所俘虏了,为此我深深地对关羽感到惋惜。历史上有很多关于他的事迹,有千里走单骑、华容道义释曹操、过五关斩六将、水淹七军等千古佳话,他的这些事迹被我们时代相传。

  我认为最遗憾的就是张飞了,他英勇善战,一生杀敌无数、豪放不羁。但因为对将士们脾气不好,不是惩罚就是打骂,因而让这一代豪杰竞死在两个无名小卒的手中!

  “得民心者得天下”。曹操和孙权靠天时和地利成就霸业,只有刘备是靠民心雄霸一方的,但他由于一次错误的决定,让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失去了复兴汉室的`良机,让晋国成了笑到最后的胜利者。

  《三国演义》让我领略到了三国鼎立时期的豪情壮志和黯然离别,也让我明白了和平的必要性。

  三国啊,我为之赞叹的三国!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三国演义》。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

  我有许多书,比较多的一类就是漫画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父与子》,这本书是妈妈带我去图书馆买的。

  我原来很不爱看书,直到妈妈给我买了《父与子》。

  这本书里面讲的是父子之间的趣事,有一篇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主要讲述小明的妈妈做好了饭,把热腾腾的饭菜端上桌,准备开始,发现小明不在,就让爸爸去叫儿子吃饭,爸爸叫第一声时,儿子没有听见,爸爸便去了儿子的房间里去叫。打开房门,爸爸看见儿子在看书,就很疑惑他看什么书,看得这么入迷。儿子像接到圣旨一样,便去吃饭了,却发现爸爸不见了,便又回了房间发现爸爸在自己的房间里入迷地看着自己刚才看得那一本书。妈妈等不到父子俩,也过来看看怎么回事,后来自己也被迷住了......每当看到这段时,我都会咯咯地笑出声来。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父与子》?不光是因为这是妈妈给我买的第一本书,还因为它可以给我带了快乐。一次,我考试没考好,回家后特别伤心,我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随手拿出《父与子》,看着看着我便哈哈大笑起来,顿时将伤心抛之脑后。

  它带给我的收获也很多,因为我买的是只有图,没有字的,所以每看完一篇,我都会把我理解的内容写下来,直到把这本书看完,而我看图写话也在无形之中提高了很多。在生活中,它也给我很大的帮助,让我结交了好朋友。当有同学伤心难过的`时候,我给他讲几个书里的笑话,他们就会笑了起来,因此我还得到一个“开心果”的称号。

  书中的父与子,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没有一点烦恼。这一点,让我十分羡慕,我也希望自像《父与子》中的父亲和儿子一样每天开开心心,没有一点烦恼。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的第一本书《父与子》。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5

  我看的书并不多,但当有人强迫我去看一本书时,一开始我会心不甘情不愿的,不过等到我的思绪完全沉溺在书里时,我便开始期待下一页会是什么内容,把自己想象是书里的主角,感受他的快乐、悲伤,当看完这本书时,那种感觉进入另一个世界的滋味,真的是要亲身体会的。

  有一回家里多了一本书,书名是《为自己出征》,封面画了一个色彩单调的武士,我想那一定是枯燥乏味,于是就摆在书桌上,再也没有注意到它。直到最近,我无意间看到其中内容,想要多翻几页,便开始陶醉在这本书中。书中描述有一个武士,他屠龙、拯救遇难的公主,所以随时随地都穿着他的盔甲,他的妻子在也受不了他这冷冰冰的外表,不过他那一身盔甲已脱不下来了,慌张的他从宫廷小丑的话中得知要去找一位法师,法师要他走上真理之道,一路上的困难,就是这本书最精彩的地方。

  真理之道的第一座城堡——沉默之堡,我学到了每天我们过着匆忙紧张的生活,从没静下心来听听那大自然和自己心中的声音,于是你便会忘了自己是谁,而和他人之间都产生了一道墙,与世界隔离,活在自己的世界;第二座城堡——知识之堡,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面可以照出自己的镜子,当我们觉得自己丑陋时,就忘记那原先美丽的`自己了不是吗?意思是告诉我们,看看真正的自己吧!第三座城堡─志勇之堡,我们遇到障碍时,若不去面对,那永远走不过去,那面对了,即使遍体鳞伤,但你做到了;最后来到真理之巅,最重要的那段话“虽我拥有此宇宙,并无一物为我有,因我不可知未知,如我不愿弃己知。”放掉拥有的,拥抱未知,那宇宙就属于你了。

  不是只有这个武士穿上了盔甲,而是我们每个人都穿上了盔甲,等到你愿意脱掉那一天,你就能看清自己。一本书能使你意犹未尽,更能使你懂更多课本之外的道理,让我们一起到书中的世界走一回,你会了解的。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6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可以使一个平凡的人变成一位举世闻名的名人;可以使一个家境贫苦的人变成一位富豪;可以使一个字也不识的人变成一位文豪;可以使……从古至今大部分成功人世都读了成千上万本书,我从小到大也读了一些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我暑假读的《桃李春风一杯酒》。

  这本书主要讲述唐朝的一些著名诗人一生所经历的一些重大事情。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唐朝的科举考试,不仅需要自身才华横溢,还需要一些人向皇上推荐,所以唐朝一位诗人在科举考试落榜后总结出一句话:“想要科举考试成功,不仅你要行,向皇上推荐的人也要行。”我不禁想到我们今天的考试是多么公平、公正,让很多寒门子弟有成为名人的可能。

  我喜爱这本书最主要的原因是,它将古代的'事情用现代流行语淋漓尽致的展现了出来,再加上一些幽默的话语,使我每天都陶醉在了这本书中,就连吃饭时手里都捧着它,这比打游戏还要过瘾。当我怀着留恋的心情看完最后一个字时,觉得还不过瘾,又一次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每当我遇到难题做不出来准备放弃的时候,我就想到唐朝的诗人为了一件事而奋斗了一生,这时我又重新燃起了斗志,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战斗”;每当我遇到挫折,感觉自己仿佛是天下最倒霉的人时,我就想到唐朝某一位诗人悲惨的命运,瞬间觉得:和他相比,自己的挫折根本不值得一提。

  韩愈说过:“书犹药也,善读者可以医愚。”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在这本书里我不仅学到了很多知识还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我以后一定要多读书,为我的人生路多铺几块“垫脚石”。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7

  读到一本好书,就如交到一位良师益友。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总让我很感兴趣,其中我最喜欢《狼王梦》,这是沈石溪动物小说中的经典之作,由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

  《狼王梦》是一部很吸引人的动物小说,它除了述说故事,还我们了解到狼的本性、繁衍、习性。读过之后,我不仅增长了许多知识,还体会到了一些道理。

  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那跌宕起伏的情节。书中主要讲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为了让狼崽当上狼王付出许多努力的故事。虽然希望一次次破灭,公狼崽们一个个死去,它也不悔心,直到最后,当那只曾经夺取了儿子黑仔性命的金雕又一次盘旋于空中时,紫岚为了赶走威胁,保护要出世的小狼孙,也为了让狼王梦延续下去,它和金雕搏斗,最后同归于尽。故事的过程与结局都不顺利、圆满,却很精彩,也引人深思。

  沈石溪先生对动物有着浓厚的兴趣,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他的情感,同时也展现了许多狼独一无二的个性。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紫岚这只狼。紫岚很爱自己的孩子,但却表现得无奈又残忍,紫岚精心培育狼崽,却又因自己的一些疏忽导致公狼崽相继死去。一次,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母亲紫岚为了让儿子不再痛苦,一口咬死了蓝魂儿,这是多么无奈的母爱!紫岚令人喜爱,喜爱它那伟大的母爱和勇气,紫岚又令人讨厌,讨厌它固执的追求狼王梦而导致狼崽相继付出生命的代价。在这本书中,平时只代表着恶毒的`狼也有了鲜明的性格。难怪沈石溪先生被称为“动物小说大王”。

  《狼王梦》是一部不朽之作,它以狼的视角向我们讲述了狼的生存之道和感情。听了我的介绍,你是否也被激发起了阅读《狼王梦》的兴趣呢?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8

  自长大以来,我读过许多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还是当《红楼梦》莫属。它是由曹雪芹编写的四大名著之一。

  我认为,一本书,久传于世,盛而不衰,且在我国文学上占有一席之地,这无疑肯定了《红楼梦》这本书。这本书讲了一个大家族由盛到衰的演变历程,但最令我着迷的,却不是这点。而是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贾宝玉和林黛玉两人情投意合,最后却碍于种种原因没有在一起,以悲剧的方式收尾。

  当时的封建社会,有这样一句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家中的长辈并不支持贾宝玉娶体弱多病的林黛玉,而更倾向于条件更好的薛宝钗。贾母虽对贾宝玉的婚姻有绝对的'话语权,但她对林黛玉的喜爱只是对外孙女的喜爱,而不是对待孙媳妇的喜爱。于是他们的爱情就如埋在巨石下的嫩芽,见不得光。

  贾府是要靠男子维持富贵的,所以贾宝玉一定会进京赶考,入仕为官,而这都需要她的妻子来操劳大大小小的事务。而林黛玉在后面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更何谈去操劳整个贾府了。而薛宝钗却不一样,她非常健康,也有精力去打理。

  林黛玉是性情中人,直来直去,敢爱敢恨,敢作敢当,透着一股人人平等的信念。而薛宝钗就像那个时代的大家闺秀的典型,她为人圆滑,更懂人情世故,她似乎更适合当那个时代封建大家族的媳妇。

  种种原因,导致二人相爱不能相守。这边锣鼓喧天,热闹非凡,另一边却是肝肠寸断,苟延残喘。可怜的是,林黛玉到死也以为是贾宝玉负了她。贾宝玉在成亲的时候,一直以为将与他厮守一生的是他最爱的黛玉,不敢在拜堂的时候掀盖头,怕黛玉会生气,眼里满满的期待,却都在掀起盖头的一刹那支离破碎。如果他早些掀开盖头,结局会不会不一样?答案是,世上没有如果。

  林黛玉和贾宝玉是我最喜欢的书《红楼梦》的主线人物,亦是我心中的意难平。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9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但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我最喜欢的书却只有那一本,那就是《亲子晚安故事》。我为什么喜欢它呢?那是因为它里面的故事不仅有教育我们小孩子的,而且还有教导我们家长的。

  我把这本书中自认为最有教育意义的一个故事讲给大家听听吧:

  以前,有一对母子,这对母子有一个很大的缺点:看见什么偷什么。一天,儿子才学校回来,高兴地对妈妈说:“妈妈,你看,我今天又偷了一本书,还有一个漂亮的文具盒呢。”妈妈听了不仅 没有训斥儿子,反而还夸奖儿子:“以后再偷些更值钱的东西!你看,今天妈妈也给咱家“新买”了一件物品,嘘……是我趁别人不注意偷回来的。多么漂亮的包包啊!以后妈妈每天背着它去逛街。”

  后来儿子越偷越大,起初是偷铅笔盒,慢慢地,偷起了钱。在

  某商场偷钱时被商场的保安抓了个现行,被移送到当地的法庭。法庭上,儿子对母亲说:“妈妈,你过来,我有话想对你说。”妈妈心想:儿子肯定是想把他身上偷的值钱的.东西交给我。妈妈赶紧奔走到儿子身边,俯下身子,把耳朵紧贴到儿子嘴边,心里美滋滋的。

  令人惊叹的事情发生了。儿子一句话也没说,猛的上前狠狠的咬住了母亲的耳朵,顿时,妈妈的耳朵鲜血直流,如同流水从山上流下,血渐渐地染红了地板,所有在场的人呆住了,而儿子说的话更让所有人惊叹不已:“妈妈,小时候我偷东西时,你为什么不加以制止呢,如果你对我严加管教,我也不至于沦落到现在这地步啊!我恨你,妈妈!”

  我还记得那句谚语:从小偷针,长大偷金。这不正是上述故事的真实写照吗?故事教育我们“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

  读了这个故事,你是不是也被震惊了?《亲子晚安故事》这本书中还有许许多多这样的好故事,让我学习到学生课本上学不到的经验和教训,所有我特别喜欢这本书。

  怎么样,这本书是不是特好看,想看就赶紧来我这借读吧!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

  从幼儿园到现在,我已经看了许多各种各样的书了,有《木偶奇遇记》、《格列佛游记》、《三国演义》、《红楼梦》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相信大家都不陌生,这是海伦凯勒的自传,也是一本惊世之作,是她这么多年生活的真实写照。海伦凯勒是一个身残志坚的女子,也是一个十分伟大的人。这本书讲述了她那多灾多难的人生:海伦凯勒的一生只拥有过19个月的'光明和声音,她生下来不久后,就生了一场重病,虽然奇迹般的痊愈了,但她却被扔进了一个毫无知觉的世界,小海伦感到十分的恐惧、悲伤和绝望,直到沙莉文老师的到来。在沙莉文老师的精心教导下,海伦懂得了人生的道理,学会了知识,更是让海伦奇迹般的学会读书、识字和说话。在家人、朋友和老师的帮助下,海伦考上了哈佛大学,获的了不朽的成绩。

  海伦凯勒是一个十分传奇的人,学会说话,学会识字,听起来好像十分的容易,但对于一个盲聋人来说,却是十分的困难,而考上哈佛大学更是难上加难。所以,海伦在这荣耀的背后说付出的艰辛是谁都想象不到的。海伦凯勒是一个杰出的人,也是生活的勇者,在她的漫漫求学路上,海伦一次次挺过了困难,一步步走向了成功,海伦永不放弃,永不向困难低头,一次次的失败,并没有让他气馁,反而越挫越勇,最终取得了成功。海伦虽然再也看不见青翠的草地,蔚蓝的天空和争奇斗艳的花朵,再也听不见妈妈温柔的嗓音、爸爸亲切的呼唤、妹妹咿咿呀呀的童音和小鸟们婉转悦耳的歌声,再也看不见、听不见这个美丽的世界,但是她却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一个更美好的世界。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他让我明白了,人不能一遇到困难就要放弃,要勇往直前,也要有奋斗的精神。我们要以不屈不挠的精神来面对生活中的不幸,不经历风雨,哪能看见彩虹,让我们像海伦一样,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奋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1

  五年级的寒假,我从春秋书店买回了一本《重返狼群》,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人和一只狼的母子缘。

  去草原的作者就回了,面临死亡的小狼被小狼认做了妈妈,作者带小狼回到了城市,不过三个月,混凝土的森林已容不下这只来自荒野的狼,作者几经考虑,毅然带小狼去到草原,在朋友的狗场中,安了生,而当小狼逐渐长成大狼时,作者更是不顾一切,随着小狼走进荒野,过上了野人的生活,经历多次生命危险之后,狼找到了家人,作者却再也舍不得这相伴两年的狼子,但是作者依旧把小狼放了回去……

  这本书我早已读过许多遍,可当我再一次去细细品读,作者与小狼的感情,解放小狼天性,努力让小狼拥有和野狼一样能力的'时候,眼泪依然像第一次读一样,源源不断的滚落,作者不顾生命危险獒口救小狼,小狼在作者重病时,在那个粮食极度缺少的时间里,把自己唯一的野兔存粮给了作者,那时的小狼也有四五天没吃肉了,那感人的描述多次让我心中也泛出朵朵感动的浪花,这样难能可贵的感情,又有谁能不为所动?作者生病的时候,小狼再也不与别的同伴玩耍,整日趴在窗口,不论风吹雨打,就算有一次一天都是狂风暴雨也是依旧,像他这样做的原因,却只为每天可以在作者吃药时见她一面,狼一直是对敌人,对自己更狠,多少人说狼的无情,却不知他们把所有最真挚的感情,给予了爱自己的亲人。

  作者更是为了小狼在藏獒口中把小狼解救出来,藏獒那巨大的爪子,锋利的牙齿划破了作者的手臂,那可怕的浑身是武器的藏獒有多少人害怕着,作者也曾是其中一员,可为了狼,却什么也不顾了。这样深深的母子情,这样令人感动的人狼缘,这样饱含感情的书,有谁能不喜欢呢?

  我一向是粗心的人,但这本书,却是完好无损,如同刚买回来一样。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2

  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的到了一本书——《小王子》,这个简简单单的故事,让我思考了很久很久。

  一位生活在遥远星球的小王子,因为与他心爱的花儿闹别扭,同时也在好奇心和探索精神的驱使下,离开了他心爱的花儿,独自一人去其他星球冒险。在各个星球,小王子也见到了各种各样的人。高高在上的国王,爱慕虚荣的先生,嗜酒如命的醉汉,稀奇古怪的商人,忙碌的点灯人......他们都让小王子感到好奇怪。

  最后,他降落到地球,与一位失事飞行员成为了好朋友。孤独的旅行,让小王子对人生有了新的理解,年幼的他道出了许多人生秘密,让飞行员大吃一惊,这些秘密,即神奇,又有着深刻的.道理,就像译者在序言中所说的,《小王子》是一本适合孩子,又适合大人阅读的书。

  小王子的天真,与文中的大人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些大人们应该都忘了,自己也曾是个孩子。我想,这一点等我长大后,我肯定不会忘记。小王子最后选择了在毒蛇的帮助下,以灵魂的形式,离开了不属于他的地球,回到了花儿的身边,回到了属于他的B—612号小行星,过回了他以前的生活。在小王子临走前,他还劝飞行员不要来送他,因为他担心毒蛇会攻击飞行员。在地球上生活的最后一刻,他还在用自己稚嫩的心为别人着想。结局有点儿悲伤,但我认为小王子选择得对,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对于小王子来说,他需要B—612号小行星上的一切。

  “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本质——最重要的东西眼睛是无法看到的。”这个被大人忽略的真理,由老狐狸说出口,被小王子所发现。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就像黑暗中的指明灯,让你在迷茫中找到方向;书就像沙漠中一缕清凉的泉水,让你在干渴中获取营养。我喜欢看书,我看的书有很多,可是我最喜欢看的是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们可以在这本书里知道为人处世的方法,吸取更多优美的词句……

  《红楼梦》是清代曹雪芹的名著,此书又名《石头记》。里面的主人公有两位,以为是阆苑仙葩林黛玉,一位是宝玉无瑕贾宝玉,这本书说了林黛玉到了贾府后,因为无依无靠,孤身一人,所以非常的多愁善感,喜怒无常,她和其他的姐妹们还有贾宝玉天天在一起玩耍,赋词,她和贾宝玉本就是一对,可是世事难料,最后贾宝玉却娶了薛宝钗,林黛玉由于悲伤过度,临终前就说了一句:“宝玉,你好……”话未说完就悄悄地走了,她走时,居然贾府无一人知晓,大家都在普天同庆,因为贾宝玉和薛宝钗成亲了,热闹的场面更衬的林黛玉的无助与孤单。一段凄凉、悲惨的爱情故事就结束了,人们无不为贾宝玉和林黛玉遗憾和叹息。

  读完了整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林黛玉和刘姥姥了,我们先来说林黛玉吧。她留给后人的更多的是小家子气。大家却不知道她是为了贾宝玉,林黛玉的诗书情怀尤其令我敬佩,她作的.诗有时像牡丹一样雍容华贵,让人啧啧赞叹,有时又想茉莉一样清新淡雅,让人怜惜,她长长因为一件小事而哭泣,可是我们为何不为她想想呢?自己孤身一人在偌大的贾府里,自己是多么渺小,多么微不足道,再一想到自己的身世就更伤心了,就像茉莉能比得了牡丹吗?所以我想她爱哭、多愁善感、喜怒无常也是正常的。再来说刘姥姥,一个懂得讨好人的人,经常被贾府的人当做笑料,但她毫不在乎。但她却是一个懂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人,还记得贾府被抄家后,她将巧姐救了下来吗?正说明了她懂得报恩的特点。

  我才《红楼梦》中懂得了许多,所以它是我最喜欢的书,多读些好书吧,读书会使你明智。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4

  “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不知道你是否看到过这句话,或许也会有些眼熟吧?它就来自《老人与海》。

  我还是蛮喜欢《老人与海》这部书的。

  这部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最杰出的一部作品,也是一部荣获诺贝尔奖的优秀之作。乜向读者们讲述了一个在湾流中打渔的`老人,在八十四天出海未果后,又一次独自远航的惊险故事。老人以自身的经历,充分塑造了一个不向命运屈服,顽强战斗、永不言败的形象,歌颂了“硬汉精神”。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老人,是一位真正的硬汉,即使连续八十四天一无所获,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在他和大马林鱼和鲨鱼的较量中,可以看出他是那样的坚忍。即使最后他只得到了一具马林鱼的骨架,但他取得了精神上的胜利。

  与老人相依为命的那个小孩,他是老人生活中最好的帮手。即使老人一条鱼都没有捕到,但他仍是小孩心中最好的渔人。小孩细心照顾着老人,可以说小孩是老人另一种生存状态的象征。

  而马林鱼就象征着美好的理想和光荣。老人对于大马林鱼没有丝毫敌意,却时时表现出喜爱和崇尚,仿佛把马林鱼当成了朋友。所以在老人和马林鱼搏斗的过程中,老人始终心怀敬意。即使在他最终战胜大马林鱼时,也不禁为对手叹息。

  鲨鱼这个角色,可能读者都不喜欢的吧,包括我。在这部小说中,它们是各种邪恶势力的化身。它们一次又一次阻挠着老人和马林鱼,用各种方法阻挠着人们的理想。更深一层说,鲨鱼也是殖民主义者的化身。

  《老人与海》真的值得一读。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5

  有人说,读一本书,你玩那个如获良友,温故一本书,能如逢故知。是啊,人类离不开书。没有了书籍,就像植物没有了阳光;没有了书籍,就像鱼儿没有了水;没有了书籍,就像鸟儿没有了翅膀。可以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我也不例外,如果缺少了书这样的工具,那我会觉得,世界变得寂寞、无趣、枯燥无味,就像一望无际的大沙漠,什么也没有。

  读书的时候,我最喜欢挑选写事件的文章,因为这种文章能我的心情变得忽冷忽热的,读完后便会觉得读不都,舍不得一下子读完,就像反复多读几次,这样一来,这篇文章就能大略的背下来。有时候就会产生幻想!就拿一本童话书来说,去年暑假时曾买了一本深受小朋友欢迎的《淘气包马小跳》。第一时间就是冲出图书馆,赶紧回家阅读,到底哪有这么好玩。不知不觉,“就像吸毒一样,吸一口便迷上了”。其实,里面的确是有写事情精彩的内容。书中的主人公马小跳,天性活泼,善良、可爱,和父亲就像兄弟一样。暑假时,他的爸爸便把他送到了乡下的爷爷家去度过。有马小跳的地方总会有很多好玩的事情。在哪里,马小跳的爷爷奶奶养了一群动物,而且别的有趣。看门的不是大黄母狗,而是老鸭子。而大黄狗晚上去抓耗子。猫天天呆在了别人家的.树上,等待另一只白猫。鹩哥用来招待客人。外加一头黑猪,名叫黑旋风,因为他跑的跟风一样很快。每天早晨它就跑出家门,向山上跑去,在跑下山,傍晚才能到家。

  刚开始读起,觉得非常有意思。竟然还有这么好玩的新鲜动物。也不是没见过,我有个老师家住一楼,他家也养着小动物。猫狗大战是常有的事。可老师家的就非常和好,猫被野猫欺负,狗就冲上去帮忙!

  我不只读此书,书非常广,多,多得数不清。书,不仅仅是生活的快乐,它不只是僵硬的书,而是活跃的“小伙子”,更是对人类和社会的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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