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作文

时间:2023-03-15 09:30:47 我要投稿

【精品】读书的作文汇编8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书的作文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品】读书的作文汇编8篇

读书的作文 篇1

  我喜欢读书,是因为书里有很多知识,我喜欢读书,是因为它有一种独特的魅力,那种魅力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更加喜欢读书。

  时光过得飞快,转眼间,我从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长成了大姑娘,我喜欢画画和阅读,闲暇的时候,我不是画画就是看书,嘿嘿,告诉你,其实我也很喜欢看动漫哦!

  小时候,我一点都不喜欢看书,因为不识字嘛!有时我都气得哭了,眼泪鼻涕的。姥姥就给我讲故事,晚上的.时候,我听着听着,就睡着了。现在呢,我很喜欢读书,早上的时候,打开窗户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太阳光射进来,屋子里特别明亮。坐在书桌前,旁边还有一小盆绿萝,再放个轻音乐,一边听着音乐,一边看书,那可真是一种享受呢!书的味道是那样好闻,似乎有一种魔力,把我吸进了书的世界。不知不觉,就看的入迷了,妈妈叫我吃饭我都没听见。我可不光只看书,有时候也自己创作几篇小说,每写完一章,就高兴地不得了,一直笑,像个傻子一样,有时候我自己都觉得很傻。去年的时候,妈妈给我办了一张借书证,当时,我高兴坏了一下子抱住妈妈说:“妈妈最好了,爱你呦!”妈妈就说:“嗯,平时不好吗?”“好,好,好,当然好妈妈什么时候都好!”说完,我就一溜烟儿,跑进屋里了,留下妈妈在那儿偷乐。周末做完作业,我就立马去图书馆,图书馆离我家不远,步行五分钟左右就到了,我经常自己去。这不去不要紧,一去就呆上几个小时,妈妈叫我都不走。

  我喜欢阅读,阅读给了我极大的快乐,阅读给了我许多的知识,阅读给了我自由翱翔的羽翼。我爱阅读,希望大家都喜欢读书,书中有很多秘密哦!快来探索知识的海洋吧!

读书的作文 篇2

  这朝气蓬勃的青春舞曲怎能少诗书作伴奏?

  翻开书,美妙的文字蹦出后便编织成了跌宕起伏的雅曲。屏气凝神,好似听到李清照“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的相思情愁;看到李商隐眼中“无意怜幽草,人间晚重晴”日暮黄昏…书的旋律回荡在耳畔。

  早在我们牙牙学语之时,诗书就走进了我们的小小世界。我们曾随李白感受“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好壮山河;初悟李清照“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的落魄;敬佩岳飞的“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豪情壮志,一品诗书的浓郁芳香!

  我们的青春,浸在了浓厚诗韵中。

  当年的我们有多少次弃枯燥乏味的课本于不顾,拿本跑遍所有的书店才买到的书,藏在桌子下偷偷摸摸的看。如不幸被逮捕,便振振有词的扯到:“想当年,叶圣陶老人家,六岁便开始读《三字经》、《百家姓》,作为祖国栋梁的我们,怎能懈怠?读书可是件争分夺秒的事情,高适曾吟‘常日好读书,晚年学垂纶。

  我们的青春,醉在了油墨书香中。

  找一个悠闲的下午,慵懒的靠在摇椅上,抿口清茶,微醺的阳光折射在书角上,陶陶然、悠悠然,乐在其中!手指轻触书页,万千感慨凝聚于指尖,眉宇间写着说不清的愁丝万缕。在上世纪的风云年代中,有一位正处花季的贫穷女子:她,为了家族的荣誉而痛失贞洁;为了家族的存亡而卑躬屈膝…她,便是苔丝!小小的`年纪,却深陷资本主义社会的沼泽,她苦命挣扎,无奈越陷越深……“咚、咚、咚”当钟声响起时,我知道,苦命的苔丝已经惨死在了标志着死刑的黑旗下了……苔丝就如同断臂的维纳斯,美好却有残缺。

  落花成殇!手中书卷沉沉,为着苔丝,掩不上!

  书作为我们青春的见证者,它带我们游遍中国的大江南北、看遍中国的大好河山!

  书似茶,淡雅却不乏清香;书似咖啡,微苦却不乏底蕴。

  书如缤纷生活的万花筒,让我们品味生活;书如大千世界的缩影,让我们看透世界。

  我们的青春轰轰烈烈,一路有书相伴,足矣!

读书的作文 篇3

  人活在世界上,必须要读书的,它就跟人们的吃饭穿衣一样,不可缺少。如果不读书,你就会跟不上时代;如果不读书,你就会在困境中不可自拔;如果不读书,你就不能拥有敏锐的思维,所以说人生一定要读书。

  记得小时候我并不爱读书,但到我第一次接触到<爱的教育;后,我才爱上读书。读书,尤其是读一本好书,的确能让人生变得更加灿烂。读书的快乐,不仅仅是体会它里面所蕴含着的大道理,还是一个成长的过程。

  读书使我获益匪浅。读好书,好读书,书读好。的确,正因为读书,我的人生才会更加灿烂。它使我看到了未来的路,充满阳光。我会认真读好每一本书,让我的'人生更加绚丽,更加有意义。

  书是人类的朋友,它会告诉你真理,它会带你走向光明,所以说我们一定要读书,在我们有限的生命里,多读一些好书,那么你就会获得不一样的收获,人生因读书而精彩。

读书的作文 篇4

  读书是快乐的,读书中发生的小故事更令人怀念。

  三年级时,我不知怎么了,象走火入魔了似的,喜欢上看《三国演义》,那也是从暑假开始,我从早到晚爱不释手,与它好似是一对甜蜜的伴侣,形影不离。

  为了更好的看书,有一天早上,我特意叫爸爸去给我买了一本字典,以便看到不理解的'字从字典中查找答案。

  我从“话说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开始冒险,知道了故事发生的背景和基本剧情。我非常高兴认识了刘备、关羽和张飞他们三兄弟,我把自己融入了故事的精彩剧情中,为他们三兄弟的相遇相知而兴奋不已。

  当我看到他们首次立功,斩了黄巾,我都高兴得一蹦三尺高。后来又立下许多战功的刘备三兄弟,只被选做一个小小的官,我为他们感到不值,当时只能用义愤填膺来形容。

  我盯着书上的一个个小黑点仔细地看着,比考试前复习还要认真上好多,这也是我第一次看那么认真。以至于都快要到十二点的时候,我还沉浸在故事中,不能自已,直到爸爸大声叫我,我才感到饥肠辘辘。吃饭时我满脑子都在想象当时威风凛凛的赵云、关羽、张飞、马超和黄忠这五虎将,竟把骨头往嘴里送。

  经过了漫长的吃饭时间,终于我又可以开始看书了,我刚坐下,我的魂魄便立即飞入了精彩的故事中。看着五虎将们奋勇杀敌,为民除害,解救主人,我真想进入到故事中和他们在一起,与他们并肩作战,打倒曹操那个大坏蛋和孙权这个恩将仇报的伪君子。让三国分久必合,早日让一位明君一统三国,统一天下,让百姓过上安居乐业的好日子。

  一转眼便到了傍晚,可对我来说,感觉过了几年了,我已经与书中人物同呼吸,共命运了。看着夕阳的归去,三国之称也没有了……

  不过,只有这一次,是我读书以来,我读书时间最长的一次,这次经历令我难忘。

读书的作文 篇5

  有一位名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们只有读书,才能使自己懂得更多,才能使自己获得更大的成就。

  小时候,我特别愿意看一些童话和故事,家人见我对书籍感兴趣,就买来很多书,堆得像一座“小山”。就这样,我在书海里畅游,每一天都会有所收获,使我在童年,与同龄孩子相比,懂了许多道理,在人生的起跑线上,也领先了一步。

  时光飞逝,升到小学三年级,老师为了增长我们的知识,就“强迫”我们读一些我们认为很乏味的书。那时,我自认为是一个“机灵鬼”,总能想出各种各样的理由,躲避这种乏味的阅读。到了五年级,家长和老师发现我不爱读书,又开始给我施加压力。刚开始时,我一点儿兴趣也提不起来,可过了一段时间,在他们无孔不入的“攻击”下,我不知不觉地开始爱读书了。如果说,我童年时的“优势”在三年级时被追平,那么到了五六年级时,我又依靠读书,追上了那些超过我的同学们。

  后来,在学习和生活上遇到的困难,都被我所读的书“打败”了。记得一次考试,我的分数很不理想,接下来的几个星期,一直无精打采,无法静心学习。那段日子,是我长这么大后,所经历的最昏暗的.一段时间,我感觉自己被世界抛弃了,一颗心失去了方向……

  然而就在这时,我发现了一本书,一本不起眼、却特别重要的书——大自然。在一天放学的路上,我看到树下很多蚂蚁在搬家,就下意识地踩了一脚,自以为踩“死”了很多蚂蚁。可是过了一会儿,那些“死掉”的蚂蚁又活了!这怎么可能呢?

  在疑惑中,我恍然想起在书中看到的那些关于蚂蚁的故事。就是在那一刻,我忽然觉得,面对自然,我是如此的渺小,面对蚂蚁,我是如此的脆弱,面对自我,仅仅一次小小的考试失利就沮丧不前,难道还不如一只小小的蚂蚁吗?挺起弯下的腰身,凝目远方,攥紧拳头,一股“犟劲儿”在胸中涌起,暗想:我要做一个像蚂蚁一样顽强的人!

  阅读大自然这本书,它给我了学习的方向,给了我勇气,给了我奋发向上的动力,我的学习成绩也不断的进步,我的世界也变得丰富多彩。

  时间老人从未停止脚步,眨眼间,我已经长大了,成为一名中学生。随着阅读量的增多,我的知识面变宽了,视野变开阔了,明白的道理也更多了。后来读到《昆虫记》这本书,作者描述了小小的昆虫恪守自然规则,为了生存和繁衍进行着不懈的努力。作者用人性去看待昆虫,将昆虫的多彩生活与自己的人生感悟融为一体,字里行间,都透露出对生命的热爱与尊敬。于是,我想起了小时候对蚂蚁的无端伤害,这是多么的不应该啊!每个生命都有存在的意义,比如小小的蚂蚁,教会了我顽强不屈的“犟劲儿”,这就是它的可贵之处;同时又教会我尊重生命,这便是它的伟大之处!

  在慢慢的人生路上,书已经成为我的好朋友,它帮助我战胜困难;书已经成为我的老师,它传授我各种各样的知识。我想,还是多读一些书吧,让书香伴我们一起成长吧!

读书的作文 篇6

  书山似海,淡若烟箩的薄雾似有若无地游离在这蔚蓝之上,谁的歌喉惊得浪起云涌,蓦然降临。

  听!是孔子:“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可见读书的分量。亚圣说:“学不可以已。”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读书,正是我们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咀嚼思想的精华,获得教养的途径,读书人多如牛毛,为何真正伟大的读书人却少之又少?我们读书又为了什么?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人自诩为最聪明的物种,做凡事都有一定的道理,从古至今,数以亿计的学子在读书这条路上刻苦地行走着。他们的'目的何在?古语有云:“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但仿佛只是为了眼前的物质利益和享受才读书吃苦似的。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从古至今,许多名人圣人也读书,是不是对读书所追求的理解不同?圣人之所以为圣,愚人之所以为愚,其皆出于此乎。

  牧豸听经而丢了猪的承官和因读书而忘记麦子被水冲走的高凤,那是痴;

  吹火照书的苏廷和燃荻读书的刘绮,那是迷;

  带经耕锄的常林得牛角挂书的李密,那是恋;

  囊萤的车诳和映雪的孙康,那是挚;

  悬梁的苏秦和刺股的孙敬,那是激;

  三年不窥园的董仲舒和割席分生的管宁,那是专;

  韦编三绝的孔子,那是勤;

  升屋读书的江沁,那是勇。

  种种极端的背后,都是拼搏读书铺就了他们圣人的大道,书中的什么可以让他们到了废寝忘食,亦疯亦癫的地步?读书,纵然在追寻你本质的路上,有凤凰浴火重生的痛苦,也不改我对你如痴如醉的信仰。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孟德斯鸠说:“读书是在别人的思想的帮助下,建立起自己的思想。从来没有人读书,只有人在读书中读自己,发现自己或检查自己。”是的,圣人为圣,因为他们读书,是为了自己更高的精神追求,故而给我一个生命的支点,我将撬起整个生命的蓝天!而这个支点就是书的灵魂。它赋予你思想,给你支柱,让你成为一个真正有血有肉的人。而这力量足以挣脱一切无知,愚昧的束缚!

  我们读书不仅仅略懂表面之意,而应深入下去,把握书的精魂之所在。圣人读书,在于领悟书中的精魂,进而不断探索下去,悉心体会,融入自己思想和体会,阐发形成属于自己的道。

读书的作文 篇7

  预初时,语文老师给了每个人一张推荐表。我妈看了以后,把所有书都买了回来。令我感动不已,竟口出狂言,要把四大名著全看完。然而,因为人物众多,内容又深刻,始终没有读下去。我感叹,这些书太好了,我读不懂。这是当时对好书的概念,没有喜欢读书的念头。初一时,受众多的电视剧和杂志的影响,开始看自己从未涉及的爱情故事。郁雨君,把爱情写的美丽伤感,让神往无比。写的故事更是曲折动人,扑朔迷离。这种风格多多少少,带进了作文里头。常常迎花弄月的写了一大串风情,还不只所云。后来,我才知道这种风格,叫做“小女人”。它的出现,却是使我对读书的兴趣大增。每当合上书,问自己看了什么?

  读懂了什么?却答不上来。它们只不过是故事,没有价值的故事。我告诉我自己。席慕容的出现,正和了我的口味,它没有我所未及的爱情。却和熟悉的大自然,生活细节,息息相关。用细腻的笔调,描绘出许多容易发现,却曾经忽视的东西。人成熟了很多,进图书馆,借阅张爱玲,三毛,王安忆。惊喜的发现,自己也能渐渐接受这些书了。其实,它们的一部分叫做小资。这种热爱,像肥皂泡一样,在绚丽,也会破灭,很快,被更聪明的东西取代了——《苏菲的世界》。我察觉到,她们的.故事,象是在写自己的人生。花开到花谢。虽然,比起初一时看的东西更有内涵。可是,要细细体会,人生的意义,却不那么容易。

  从开头到结尾,若隐若现,不知所云。乔斯坦·贾德,以爱丽丝梦游记的方式,让我慢慢了解这本书。简明扼要,不是淡的让人猜不透,而是坦白,直接的告诉你,这就是几千年来,人类对有意义的人生认识的进化过程!思索良知,思索思维与表达的关系,思考何谓价值轻重。让我从书中的世界走出来,是那么的充实,那么快乐。这本书感触最深的,是哲学家们讨论世界组成元素时,恩倍窦可里斯的理解“爱使事物聚合,恨使事物分散。”虽然,在这个讲究分子、原子的时代,这样的说法令人捧腹。可是,千千万万的爱情小说,包括后来看的那些,想表达的不正是这一点?如此让人费解的东西,被书中一句话道破。万花筒,对于生活的认识,酷似万花筒。年龄,则像一只无形的手,不断改变着花纹,这只手转的快了,想要保持以前的姿势是不可能的了。但,依然,喜欢读书,读好书。

读书的作文 篇8

  我无聊时最喜欢看闲书了,因为闲书不仅有趣,还能从中学到许多东西。可是我爸却不主张我看闲书,因此引发了一连串的趣事。

  有一次我正在看《红飘带狮王》,老爸突然冒出来,导致我没有防备,结果被老爸得了个正着。他顿时火冒三丈,脸拉得跟个苦瓜似的。那是我非常害怕,因为那是老爸第一次这么生气。他怒气匆匆地说:“我跟你讲过多少遍了,要做完作业才能看书,你怎么就听不进去呢?”一把抢走书气哄哄的走了。

  哎……窃读记划没成功,但是我并没有放弃。好不容易等到中午老爸在睡觉,我就探头探脑的走进老爸卧室,像小偷进窝一样没发出任何一点声音。就这样我静静的潜伏到了我老爸身边,接下来就是最重要的“偷东西”环节了。我左看右看看,四下无人,趁现在我眼疾手快的.把东西“偷”了出来。爸爸醒来之后没发现我便开始暗自窃喜,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冷不防,老爸突然蹦了出来,沉着脸对我说:“刚才有本书不见了,我想他是不是长了两条腿跑到你这里来了。”结果可想而知,我以惨败告终,我在心里悲哀到:果然姜还是老的辣。

  自打那次以后我变得更聪明了,老爸在家的时候我就看复习资料,不在家的事我就看闲书。这样既得到了老爸的奖励又可以看我喜欢的闲书,岂不是一石二鸟。而且隐藏的非常好,老爸到现在都没发现呢!于是,我又换了一句格言: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嘻嘻!

  即使我很弱小,我也有属于自己的一个海洋,那是书的海洋,无穷无尽的海洋,一个只属于我的海洋,我可以在里面尽情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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