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出我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3-11-14 12:06:09 俊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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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出我的一本书作文(通用24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晒出我的一本书作文(通用2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晒出我的一本书作文(通用24篇)

  晒出我的一本书作文 1

  暖暖的阳光,照在窗边的一本书上。淡绿的封面,古朴的气息,上面两个大字“目送”吸引着女孩去阅读。

  那个女孩,就是我。于是,与《目送》结下了不解之缘。

  这本书是很久以前看的,那时还不理解为什么父女母子之间的缘分就是目送彼此渐行渐远,就搁在窗边。那天午后的阳光照在书上特别显眼,似乎是阳光在指引着我去阅读。

  于是我坐在窗边,捧起书专心阅读。翻开书来,一股书本特有的墨香扑面而来,使人心旷神怡。读完后,书里的一句话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中: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着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我想到了我的母亲,她像书中所写,总是目送着我的背影。去上学的路上,走到离家不远的地方,有时转过身来,总能看见母亲站在门口望着我;和母亲吵架,我生气地冲进房间,她也是站在原地,呆呆地,就那样看着我……哦!我明白了,原来父母的爱就是这样。

  脑海中又浮现出一幅幅生活的画面:回到家里心情不好,把气发在父母身上;出去玩不懂事,很晚才回家,让父母担心……现在我懂了,我以后不会这样了。

  “同学们,班里要建一个图书角,你们可以把自己喜欢的书拿来这和大家分享。”于是,在图书角一排花花绿绿的书中,夹着一本淡绿色的书,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发着一阵又一阵淳朴的气息。

  晒出我的一本书作文 2

  书,是那寒冷冬日里的一缕阳光;书,是那炎热夏天里的一缕凉爽的清风;书,是那神圣的阶梯,引领人们攀登至高无上的宝座……

  我看过这样一则故事,《提灯笼的盲人》它是来自段老师给我们发的一套书——《知识背囊》。

  有一名商人在一团漆黑的路上小心翼翼地走着,心里懊悔自己出门时为什么不带上照明工具。忽然前面出现了一点灯光,并渐渐靠近。灯光照亮了附近的'路,商人走起路来也顺畅了许多。等到他走近灯光时,才发现那个提着灯笼走路的人竟是一位双目失明的盲人。商人十分奇怪地问那位盲人说:“你本人双目失明,灯笼对你来说一点用也没有,你为什么要打灯笼呢?不怕费灯油吗?“盲人听了他的话后,慢条斯理的回答道:“我打灯笼并不全是为了我自己,我提着灯笼走路,灯光虽然不能帮我看清前面的路,但是却可以照亮别人的路;而且我是盲人,避不开前面的人,而我打灯,别人就可以看到我,我也不容易被人撞倒。”

  这位盲人用灯光为他人照亮了本是漆黑的路,为他人带来了方便,同时也保护了自己。“善心”是从不损失的投资。爱默生曾提醒我们:“要做一个为后者开门的人,不要试图使世界成为死巷。”每一个人每一天都可以安抚一个朋友,一位同事,或一个孩子的伤痛,而自己的不悦和痛苦,也能随之减少。爱是一种慰藉,爱别人,能让我们觉得更有意义。

  今天,我们愿意为贫困潦倒的朋友伸出援手,这样做,也将为我们的人生注入新的生机。将来回顾你的人生,你会发现,那些值得怀念的时刻,都是你为他人付出的时刻。

  晒出我的一本书作文 3

  人世间有许很多多的感动。在危难时伸出的一双手;在困难时的一次关心。而这次,我要晒的是我对于父母之爱的一份感动。

  在一个适合于出游的日子里,我与父母和妹妹一同出门游玩。我们一路走一路笑,微风拂过,与我们的欢声笑语应和着。

  在我们将要到达的目的地的前面,有一条短短的斑马线。在斑马线红灯亮起时,父亲牵上了我的手,站在了我的右边。而母亲,则牵上了妹妹的手,站在了她的右边。

  要是在平常,我会觉得这是一件在平常不过的事情,甚至会觉得有一点小题大做。但是今日,我回头借着夕阳望了一眼。这一眼,让我明白了很多,也让我收到了爱的感动。

  在这条小小的斑马线上,迎面而来的车流,是从我们的'右手边开过来的,而且还有一道没有红绿灯的右拐车道。父母为什么站在我们的右边,一下就了然了。父母这是在用自己的生命来给自己的孩子当一道结实的爱护屏。这样就算出了什么意外,他们也可以第一时间去爱护孩子的平安。我被父母这小小的举动感动了,望着父母的背影,回想着父亲自上粗糙的老茧,母亲脸上一道道的皱纹。我开头深深的反省自己。自己那一次次的任性,一次次与父母的置气,一次次自认为有共性的做法,这些与父母一次次的忍让,一次次的包涵,一次次的叹息对比。自己是不是已经伤到了父母的心,已经使他们寒心。

  和着和煦的阳光,微微带有凉意的微风,父母这让我感动的一个小小举动,使我深肤浅思。在深思中,我明白了太多,于是,我做了一个打算——回报父母,不用做什么大事,就从每天的早晚问安开头吧,从一件件的小事来回报父母的爱。

  于是,我追上父母,伴着清风,和着夕阳,拉起他们的手,拍了一张照。这张照纪念了一份小举动,一份使我感动万分的举动。

  这就是我今日要晒的一件感动,虽然可能只是一件小小的事,一份小小的感动,但这件事让我永久也忘却不了。

  晒出我的一本书作文 4

  《芥子》,这本书的名字便是出自“须弥藏芥子,芥子纳须弥”这句话中。

  须弥在佛家里的说法是大山,大到无法想象,如同几千年的历史长河;芥子指的是极小的颗粒,小到无法辨识,如同历史里被忽略的小人物。

  历史,总是分为已知和未知两类。已知,是通过记载流传下来的,未知是留给人们津津乐道的。《芥子》就是一个个关于未知的故事。

  每当提起南宋名将第一个被想起的必然是岳飞,他的《满江红》更是为人所熟知,但是在他的故事中有个小人物叫程学,他在岳飞冤死后,大年初一便跪在大理寺替岳飞伸冤被打断腿,险些丧命,但他依然不死心,只求为岳将军收尸。他返回大理寺,散尽钱财只为让兄弟入土为安,他曾说,若他死去,他的妻子便为岳飞伸冤,他的世代子孙也将替岳飞伸冤,只愿青天昭雪,愿与昭昭天理同生共死。

  在明朝的历史长河中,大多数人会记得明孝宗,因为他力挽危局,清宁朝序,恭俭有制,勤政爱民,为中兴明主其功德不亚于太祖、成祖。

  但很多人忘记,在他幼年险些受万贵妃迫害时有一个人救了他,那个人的名字叫张敏,张太监和宫中其他有良心的人挤出微薄的俸薪,一点点地喂养着孩子。在宫中的险恶的局势与威胁下,这个未来的太子就这样被这群善良的.人慢慢养大。

  当他告诉了皇帝真相,将孩子正式推上前台,成为太子,他心知逃不过一死,毅然吞金自杀,只求万贵妃不迁怒于其他人,在故事中他只是一个小人物却也是他成就明孝宗的一生。

  春秋笔法,微言大义,寥寥数语,写尽了朝代更替历史兴衰。在记载中小人物不会有名字,他们会用另一种方式,活在历史里。

  在这些大的历史波澜里,这些小人物的故事总是显得很平淡,但却独特。因为在普通的命运背后,总会有一些人性的光辉在闪耀。

  而这些闪耀着的东西便是我想从《芥子》之中晒出来的。

  晒出我的一本书作文 5

  “晒”成了流行于网络上本着“共享一切,晒出一切你可以晒的东西”的指导思想,说得简洁一点,晒就是展现,就是一种共享资源。而这种指导在网上更加流行,人们的思想就更加泛滥,任何东西都可以成为晒的对象,简洁点来说,就是为了晒,已经没有隐私和尊严可言了。然而我认为,晒是一种生命,它有着隐私和尊严。

  晒的意思被美化为“共享”,然而“晒”在广东方言却是“炫耀”的意思,可想而知,晒的就是那些华而不实的东西。人们在网络上晒的东西形形色色,而其中让我感觉很可笑的,就是许多90后的人晒出了自己的“情感”,并且,他们为这些阅历之谈取了个名字叫做“爱情宝典”。宝典里共享的不仅仅是一份炫耀,炫耀自己是个爱情高手,还晒出了自己的心得,甚至晒出了自己那段曲折的情感中发生的一些令人感到惭愧或指责的事情,然后在网络上虚幻地自称是爱情专家。90后的人们晒的不是心路历程,而是一种没有了隐私的隐私。

  晒是公开的意思。“公开”是个很明朗的词眼,比如政府的“红头文件”成为“阳光工程”,这种公开的方式,晒的就是一种民主,一种公正。而随着人们的思想不断地变化,网络上共享的资源也越来越繁杂,繁杂得让有些人竟变得寡廉鲜耻,就似乎消遣圈为了捧红某个明星,不惜牺牲明星的名声,只为炒一番热潮,公开了自己那些不行告人的过去,然后美其名曰“是为了让更多的粉丝了解自己”,其实媒体的炒作晒的就是一种社会功德,“暴晒”过分炒作,只能说是为了出名不折手段。媒体的`炒作晒的不是一种消遣,而是一种没有了尊严的尊严。

  在我看来,不管是炫耀,公开,还是共享一切,都应当坚持网络上流行晒字的本意,依本而晒,要晒得有隐私,晒得有尊严。

  晒字从共享变成了炫耀,乃至到了如今却成了一种关于尊严和隐私的标志。从这点看来,我们是否该好好考虑,在往后的日子里,我们要晒什么,炫耀什么样的心得,公开什么样的情感,共享什么样的东西……与此同时,要从隐私开头,扞卫尊严,不要弄得网络共享资源泛滥,却由于“泛”而“滥”。要本着宁缺毋滥的态度去晒一切自己所能晒的东西,晒一些关于爱护隐私和扞卫尊严的资源,这才是晒的本意。

  依本而晒,晒出了隐私,晒出了尊严。

  晒出我的一本书作文 6

  我有一本书,它曾被我长久丢在窗台,此刻,我便要拿起它,拾起那久违的感觉。

  八下的期中考试过后,我并非像其他学生一样,焦虑的等待着考试成绩,天天不停歇的去老师办公室串门。众所周知,那地狱般的地方,平时老师请他们去“喝茶”都有八分畏惧,更何况自主?这一切都是表面现象。

  我却只是捧着一本书,背对灯光,虽说不如那贪婪似的眼光,也自然没有夸张到底的享受,这些都是虚的。真实的只有入迷的读者,和这读者对作者的敬佩。

  使我能不顾成绩的好坏;能抛弃期末的总结;能始终沉浸在历史的时光中的这本书,就是多次斩获卓越亚马逊畅销书大奖的《明朝那些事》。这是迄今为止唯一的一本全白话正说明朝历史的书,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畅销的史学读本。同时它也是一本我最最最爱不释手的书,它曾经使我茶不思饭不想。虽共有七本,但读起来丝毫不觉乏味,一点不感枯燥。要知道,其实我并不是一个爱看书到忘我境界的`人,可这书却确确实实的让我做到了。它彻底征服了我,征服的我五体投地。它告诉我,写作并不是只动动笔杆子来完成任务,而是真正的抒发自己最真实的情感。之前,总共只有两本书达到了这个效果。一本是《狼王梦》,另一本则是《曾国藩》。这两本是我读过的最有感而发的书,而这本《明朝那些事》在我看来更胜一筹。

  此书的作者是当年明月,这当然只是笔名,他原名叫石悦。虽然他并没有唐浩明的高学位,也没有沈石溪那么大知名度,但他的书却极其畅销并非常完美。

  此书主要讲了从1344到1644这三百年间关于明朝的一些重大事件:靖难之役、仁宣之治、土木堡之变、夺门之变……

  对许多人来说,历史都可能是比较无聊的,但当年明月却告诉我们,历史并不是那些残台断瓦、古庙荒冢,更不是那些发黄的书页。历史原来是可以很精彩的!这书始终用诙谐的笔调,告诉你历史的真相,掀开明朝的面纱,体验历史背后那汹涌澎湃的暗流,引人思索,更让你欲罢不能。

  就是这样一书,使我沉浸,但我却在不久前将它遗忘在窗台。在夕阳的照射下,它显得格外明亮,格外璀璨。此时此刻,我将再度捧起它,在日光的余晖下,重新品读。

  既要让日光照耀着它,也要让它照耀着我。

  晒出我的一本书作文 7

  书,是一叶小舟,载着我遨游在知识的海洋;书,是海中一座照明的灯塔,使我这个迷失在海洋中的孤独旅人有了坚实的依靠;书,是沙漠里的一片绿洲,引领着我找到人生的方向。——题记

  我有一本好书,是它带领着懵懂无知的我走进了知识的殿堂,让我知晓了李白的傲然不羁,让我领略了曹

  操的文韬武略,让我敬佩了文天祥高尚的民族气节。它,就是《诗词全书》。

  在我三岁那年,我拿起了我人生当中的第一本书;在我四岁那年,我第一次翻开了我人生中最重要的这本书。渐渐地,我看书的次数越来越多,认识的字也越来越多,各种各样的'问题也接踵而至——

  “爷爷,李白为什么不做太子伴读呢?有好吃的好喝的,还有大力士为他脱鞋,多幸福啊!”

  “爷爷,陶渊明为什么不为五斗米折腰呢?鞠个躬就有饭吃了,他为什么不那样做呢?”

  “爷爷,杜甫为什么会发愁呢?他愁的是什么呢?”

  随着我渐渐长大,我才慢慢明白:李白是因为厌恶朝廷中的勾心斗角才放弃“力士脱靴”这样的待遇;陶渊明不屑于对一个州官俯首低眉,宁肯辞官归隐,也不愿为了五斗大米而放下自己的尊严;杜甫是因国家灭亡,城池破败,人去城空,百姓民不聊生才会发出“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的感慨。我不禁感叹诗人们那种高尚的民族气节和忧国忧民的情怀。他们宁愿放弃高官厚禄,退居山林,也不愿在朝堂之上中看风起云涌,看尔虞我诈。

  可我们现在呢?多少政府高官因不满国家给予他们的酬劳,利欲熏心,贪污公款,到最后终究是落一个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下场。他们殊不知,这世上还有多少辛苦劳作却只有一点点微薄的薪水的人;他们殊不知,这世上还有多少为了讨生活而屡次事业碰壁的人;他们殊不知,这世上还有多少孩子因吃不饱、穿不暖而活活饿死、冻死。所以杜甫才会长叹“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啊!

  这本书,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是我终生难忘的一本经典巨著。它凝聚了中国文学诗词的精华诗篇,它将世代相传;这本书,它晒出了我明辨是非、道德标准新的感悟,晒出了我对当今社会不良现象的深刻认识,晒出了我对人生价值新的向往和心灵美的追求!

  晒出我的一本书作文 8

  在我的抽屉里放了许多奖状,最令我傲慢的不是那几张第一名的,而是这张唱歌竞赛的三等奖。

  当时五班级的我被老师塞了一张唱歌竞赛的报名单,这可令我犯了难——我并不擅长唱歌。为了避开低音下不去,高音上不来的尴尬,我选了一首朗朗上口的英文歌。经过几天的练习,我心虚地被推上了战场。

  竞赛虽然只是个小型赛事,可是排场一点都不小:装修华丽的室内场地和场下一排戴着黑框眼镜的资深评委,让我心里发毛,冒出了退缩之意。随着主持人的介绍,在台下观众热闹的掌声欢迎中,我上了台。我回头看向老师,只见老师狡黠地向我眨了刺眼。

  我接过主持人递过来的麦克风,坐在舞台中心。前奏响起时,台上伴奏的声音嘹亮得超乎想象,我心里暗自庆幸自己有舞台阅历,不然定要被这么大的`排场吓得脚软。我精确 接上前奏唱起来,为了掩饰紧急,身体也跟着节奏在轻轻摇摆着。仿佛一切都进展得很顺当,每个音符都有条不紊地从我嘴里蹦出来,丝毫不会让人感觉我是个不会唱歌的人。我心底不禁涌起一股骄傲。

  很快到了副歌部分的高音,我始终预备着,脑海中闪过老师说的“把气沉在丹田里”的话。我压着自己的气息,尽量沉到腹部,然后对着麦克风把声音释放出来,音调一点点的向上爬,又慢又困难,我的心都快跳出来了!正值高音快要爬到顶峰时,我喉咙一阵干涩,正想收住,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我破音了!微微呆了一会儿后,我闭上眼睛,不再看任何人,强迫自己放松下来,只是随着节奏将剩下的部分唱完。

  当我再睁开眼时,观众送上的鼓舞以及眼中的观赏突然令我倍感傲慢!虽然这次我并没有获得很高的名次,但每当观察这张奖状,我都由衷为那时的自己骄傲。我愿傲慢地将它共享给我熟悉的人,它令我回想起在舞台上那个处乱不惊、大气从容的自己!

  晒出我的一本书作文 9

  有一次,我在上语文课,老师讲完了课文《冬阳童年骆驼队》,之后,老师说要买《城南旧事》那本书。放学了,我回到家,对妈妈说老师在上课时说要买书,我妈妈同意了。妈妈连忙在网上帮我买书,妈妈要我自己选,我先了三本书:《城南旧事》、《(骆驼祥子》、《朝花夕拾》。妈妈说要等几天才会到。我耐心地等啊等啊,书终于到了。

  第一次拿到书,就像拿到宝贝似的,左看看,右瞧瞧,我发现《城南旧事》的作者是林海音,《骆驼祥子》的作者是老舍,《朝花夕拾》的作者是鲁迅。他们的书我都是第一次看,我拿起老舍写的.《骆驼祥子》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有一段是有一群士兵围在作者的四围,把他当成奴隶,我伤心的哭了,因为我感到作者很可怜。

  妈妈的爱我感受到了。

  晒出我的一本书作文 10

  我最喜欢看《小寓言大道理》,这本书是张琳宇编写。

  我认为这本书很有意思,我最喜欢看里面的《斑马换衣服》。

  小斑马和小白马是好朋友,常常一起玩耍。一天,他们互相讨论自己的衣服。小斑马非常羡慕小白马的衣服,觉得自己的衣服一点儿也不好看,全是斑纹。小白马见好朋友非常喜欢自己的衣服,就借了件雪白的衣服给小斑马穿。小斑马穿上雪白的衣服可神气了!它得意地在草地上四处溜达,好让大家都看到它的新衣服。一头饥饿的豹子发现了小斑马,豹子张牙舞爪的冲向小斑马,于是小斑马躲进树林里。平时,小斑马只要一躲进树林,豹子都找不到它。而这一次,怎么躲也躲不开豹子。小斑马妈妈看见了大喊:快把小白马的衣服脱掉。小斑马听了妈妈的话,立即把小白马的衣服脱掉藏到树丛里,豹子怎么找也找不到它了。

  看到这里,我有一个感想。《别人是别人而我是我》,我有我的优点,别人有别人的优点。在羡慕别人的同时,要学会发现自身的.优点。

  我认为这本书还可以让人变得很聪明,有个故事叫《乌龟拔河》。斑马、狮子和乌龟一起拔河。可是最后胜利的却是乌龟,因为乌龟趁它们不注意把绳子偷偷拴在一颗大树桩上,狮子和斑马怎么也拔不动。我的感想是《智慧产生的力量是无穷的》。

  这本书对我们很有用,希望很多人来阅读这本书。

  晒出我的一本书作文 11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爱的》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它的作者是通过日记的形势来写这本书的,在这本书里展现给我们的是两个世纪以前的生活,在这里有师生、邻里、家人,有人与人之间的亲情、,有对故土祖国深深的眷恋,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的是一个“爱”字,一个生生不息的神圣的.字眼。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爱的》内容丰富,具有真实的故事情节。它的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与心理活动描写都惟妙惟肖,仿佛我就置身于这个故事当中。每当我津津有味地读起这本书时,我的眼泪就不知不觉的从眼眶里流了出来,滴在书面上。这本书教育了我,一个人要拥有道德、亲情、,我们要珍惜之间的友谊,不要去破坏它,我们见了衰弱的老人、穷人、怀抱小孩的妇女、手拄拐仗的残疾人,都要尽力帮助他们,还要对人有礼貌。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爱的教育》是一本好书,她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晒出我的一本书作文 12

  音乐它进化人类的审美,舞蹈它是人类热情纷发,绘画它是人类进入幻想的世界,而我偏偏喜欢一本书《西游记》。

  《西游记》应该说得上是我最喜欢的书了,作者吴承恩笔下会写出的师徒五人去西天取得真经。其中令我由衷敬重的就是一直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毛猴,因为闯下滔天大祸,被如来压在五指山下五百,五百年后,又与和尚唐三藏结为师徒,接着又遇见了白龙马、沙和尚等人物,从此师徒五人走上西天取经之路,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有谁知道师徒五人途中经历多少个春夏秋冬,九九八十一难只为心中一尊金灿灿的仙佛。

  孙悟空可以为了他的师傅付出一切,正如书中孙悟空的一句话更是让我敬重:我若成佛世上再无魔。也许对孙悟空来说,他的责任就是保护好师傅,保住心中的'佛念。

  就是这样的一只小猴子,演绎出真实的神话,所以感谢作者,是他给了师徒五人完美的剧终。

  晒出我的一本书作文 13

  每当我看到书,就会想起以前妈妈给我买的《淘气包马小跳》的情景。

  那时候没有人和我玩,我就叫妈妈给我买一本书看,妈妈说:“你到对面书店去挑,挑到喜欢的'书,就回来把名字告诉我,我就从网上购买。”于是,我走进了那家书店,挑了很久才挑好,我回去把书名告诉了妈妈,妈妈一下子就买了四本。我高兴极了。

  书一到,我先看了看封面,书名是《淘气包马小跳》,作者是杨红樱,我又看了看底面,又看了看侧面。我第一次拿这本书,心里兴奋极了。我用剪刀轻轻的剪开包装皮,就像手上拿着宝贝似的慢慢地打开书,一页一页地看着,就像有磁铁吸引着我,我忘记了吃饭,甚至连作业都忘记做,不知不觉,我从第一页看到了最后一页,我最喜欢看里面关于“饭团”的故事,常常让我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看完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妈妈对我的爱。

  晒出我的一本书作文 14

  这里是马头学校的“德邻书屋”,这里的书数之不尽,我仔细挑选自己要借的书,里面每本书的内容都十分丰富,也很精彩,但是这些书我都不是特别有兴趣,最终,我在一本再普通不过的书前停了下来,它就是——《名家寓言》。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原因有两个,第一个就是:这本书能让我懂得很多给人道理的故事,我在现实生活中可能遇到骄傲自满的人,那时我就会告诉他“龟兔赛跑”的故事,让他从此做一个谦虚的人。可能一遇到困难就放弃的人,那时我就会告诉他“狮子向猫学捕食”的故事,让他从此做一个坚强、永不放弃的人。可能遇到恨父母的人,那时我就会告诉他“孝女省青”的故事,让他做一个大孝子。第二个就是:这本书的`内容写得十分有趣、充满了想象。我真要感谢这本书的作者,感谢他把这本书写出来。

  我刚借回来时,就迫不及待地用双手打开这本书,我一打开,第一篇就深深地吸引着我。这篇寓言讲述的是:一个孩子不孝敬父母,他的父母去找他的亲舅舅想个办法,因为他们的舅舅教育孩子很有一套。舅舅说:“妹妹,你先把孩子交给我,我自有办法!我一定给你教育好,你放心。”他的妹妹也只好答应了。最后他被舅舅给教好了,因为他的舅舅说:“你看哪,乌鸦正在给自己的妈妈送食物去呢。因为乌鸦小时候是它妈妈在精心照顾它。”那个孩子回心转意了,成了远近闻名的大孝子。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孝顺不仅是传统美德,还是做人的根本。我们要尊重、关心、照顾父母。要回报父母的生育之恩,养育之恩,栽培之功!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晒出我的一本书作文 15

  小时候我羡慕穿白大褂的医生,医治百病,我立场也要当一个好医生。可自从读了当代作家葛竟写的《图书馆里的无面人》,我又想当一名写侦探小说的作家。

  当你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时,那里有葛的.个人简介,从这里我知道了她得过“五个一工程奖、第六届全国优秀少儿图书奖、台湾杨唤儿童文学奖。”

  《图书馆里的无面人》中有很多大家十分熟悉的人物。如:包达达、鲁一丁、黄卷卷、大盗黑魔师等等。这书里好像有一股神奇的力量在吸引你,使你看完了一页就迫不及待想看下一页,始终舍不得放下,好像你的手和这本书粘在了一起。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杀人的金色闪电》里的故事,讲枕头叔叔在敲墙,被金色的闪电劈中扑到在地,包达达甩出“猫爪旋风钩”把金色闪电给钩住,一看是一条金色的眼镜蛇,就把眼镜蛇给杀死了。

  我觉得包达达非常勇敢,建议大家去看看。

  晒出我的一本书作文 16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在我的眼里,好书就像一杯香浓的美酒,它值得我们倾情深交、细细品尝。

  我家书架上的好书数不胜数,有充满智慧的《十万个为什么》、有中国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红楼梦》......其中,让我爱不释手的是《女孩的故事》,因为这本书是一本童话书,它会丰富我的想象力。

  《女孩的故事》里,金手指是我最喜欢看的一篇,故事内容为:从前,有一位仙女,她领着一位楚楚可怜的小女孩,小女孩当时还是一位小婴儿,后来女孩渐渐长大了。有一天,仙女要离开天城,她对小女孩说:“你可以随心所欲打开任何一扇门,但是,你一定不能打开第十三扇门,因为那儿有一位可怕的魔王。”说完以后,仙女嗖的一声飞走了。那时,女孩已经打开了所有的门,唯独十三号门没开,女孩想了想说:“反正我只看一眼,应该没什么事吧。”于是,她打开了十三号门,打开那瞬间,她看见了一位面目狰狞的恶魔,她大惊失色,快速关上门嚎啕大哭起来。她又发现自己的一只手指变成金色,便泪流不止。仙女回来后问她:“你有没有打开十三号门?”女孩吞吞吐吐地回答:“我......我没......没有打开那扇门.....”仙女见她支支吾吾,同时看到了她那金光闪闪的手指,仙女心想:“她肯定在撒谎。”最后,仙女将她打下人间。

  女孩坐在大树下哭泣,这时,在附近打猎的国王看见了她,便深深地爱上了她,并娶她为王后。

  过了一年,王后生下了一位很可爱的男孩,可是在一个夜晚,仙女抱走了她的儿子,还俯在王后耳旁说:“你有没有打开过十三号门?”王后摇了摇头,只见仙女一溜烟抱着孩子跑了出去。又过了一年,王后又生下了一位男婴,那一晚,仙女又跑过来俯在王后的耳边说:‘’你有没用打开那扇门?”王后还是摇了摇头,仙女又抱走了王后的第二个孩子,第二天,大臣们都因为孩子失踪的'事情纷纷议论着,有的说“王后是一个吃小孩的女人”。可是国王还是深深地爱着自己的王后。又过了两年,王后生下一个小女孩,到了晚上,仙女又从天城来到了人间,问王后;“你有没有打开过那扇门?”王后依然摇了摇头,仙女很生气,于是又抱走了她的女儿。到了第二天,国王得知自己的女儿不见了,于是非常生气,下令烧死王后。

  这时王后站在死棍上,喊道:“对不起,我曾打开过那扇门.。”这时大雨浇灭了大火,仙女带着三个孩子见王后了。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要做诚实守信的人。孔子在《论语》中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如果一个人不讲信用,这个人很难在社会上立身处事。“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有真诚待人,才能与人建立保持友好的关系。这本书便使我领悟到一些做人的道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晒出我的一本书作文 17

  我的家里有很多很多的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恐龙百科》。《恐龙百科》里面讲了恐龙的发现,恐龙的生存环境和生活习性,不同时期的恐龙,还有恐龙的身体,恐龙之最和恐龙的灭绝。

  当我看这本书时,仿佛回到了远古时代的恐龙世界。我和凶残的霸王龙相会。我又和温顺的'粱龙一起做游戏。她的身体特别高,它和我拉手时,我已经被它拽了起来,还有慈母龙,剑龙,三角龙等等,我们都成为了好朋友。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我学到了许多的恐龙知识。

  晒出我的一本书作文 18

  除了学习以外,我还喜欢用书籍来充实自己。从我识字以来,我就看过很多书,如《格林童话》、《西游记》、《三国演义》、《绝佳拍当》……但我喜欢的,还是《鲁宾逊漂流记》。

  这本书写了鲁宾逊在一次出海中不幸遇到了暴风雨,被抛到了一个奇怪的小岛上,这个小岛荒无人烟,一个人也没有。可是鲁宾逊却没有放弃,一次又一次地靠自己幸存了下来。他先是用一些碎木头制成了一个木筏,用它把船上一切有用的东西都运上岸去。然后在一个陡峭的小山旁边的一块空地上建了一间房子。还在周围建了一堵墙,种一些树和灌木来隐藏自己。鲁宾逊还做了一个大大的十字架,用来记日期。后来鲁宾逊还用了三个月的时间,把墙给加固了。可是鲁宾逊后来的日子不是一帆风顺的,他遇到了地震,把他的“豪华”住所瞬间化为乌有,他还病倒了,在床上躺了几天几夜。鲁宾逊还在一个漂亮的山谷里建了一所房子。但后来鲁宾逊意外地发现岛上有食人族,他还了其中的“星期五”,并教会了他一些生存的本领。他和“星期五”在孤岛上生活了几年后,在偶然的'一天,居然以现了一艘英国船,最后顺利了英国。

  28年!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数字啊!鲁宾逊竟然在极端的环境里不屈服,并改造环境努力生存,多么地了不起啊!现在的儿童大都是父母的独生子女,父母把他们视为自己的掌上明珠,别说让他们干什么大事,就是让他们干一些小小的家务活也主行,整天说:“我的小宝贝,你只要学习就好了,其它的,都让我们来做。”比如我,什么都不会,连洗衣服也笨手笨脚的。如果让我流浪在荒岛上,我能生存多少天呢?一天?两天?还是半天呢?可能连几个小时也就被吓坏了吧!从鲁宾逊的身上,我学会了很多的东西,懂得了许多生存的道理,其中一个就是:要学会独立生存的本领。

  读一本好书胜过一个好老师,《鲁宾逊漂流记》是一本好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有兴趣的你,也来读读吧!

  晒出我的一本书作文 19

  上个星期,妈妈给我买来了一本书,书名叫《夏洛的网》,我迫不及待地打开看了起来。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认真仔细地阅读了一遍,成了我看过最好看的一本书。它讲的是两只小动物之间的伟大友谊,经历了种种困难和挫折,牺牲了其中的一个好朋友,救了另一个好朋友,让人十分的感动。

  故事发生在朱克曼家的谷巷里,愉快的生活着一群动物们,作家用拟人的手法写了这群小动物们一天天的生活。一起窃窃私语、聊天,认识新伙伴;一起出去兜风;一起挑逗谷仓的管理员等等。其中的小猪威尔佰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最真挚的友谊,它们互相帮助,就像一对姐弟似的。然而,一个坏消息打破了整个谷仓的平静生活:威伯尔未来的命运竟然是人们盘子里的熏肉火腿。当然,作为一头年幼的.小猪,威尔伯悲痛万分,绝望的心态,似乎让它觉得自己只能接受任何人宰割的惨痛事实……

  但是,看似十分渺小微不足道的夏洛,却坚定的对他说:“我救你!”这句话才让威尔伯松了口气,却还是提心吊胆,因为它把自己的生命全部寄托给了一只小蜘蛛。夏洛她向来是说到做到,不出尔反尔,她决定用自己短暂的生命竭尽全力来挽救威尔伯。所以,她日以继夜的为威尔伯奋力织网,在大大的网上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等被人类误认为是奇观的文字,真以为威尔伯是“王牌猪”、“了不起”呢!

  所以,朱克曼让它参加了选拔冠军猪的大赛,在夏洛的帮助下,威尔伯夺得了冠军,这样的话,朱克曼家就把它当宝贝看待,一直养到老。就在威尔伯挂上金牌的那一刻,光彩照人的那一刻,幸福的那一刻,让奄奄一息的夏洛看见了,她满意、温柔,没有一丝悔意地闭上了眼睛。威尔伯无法面对现实,只能把夏洛唯一留下的一颗含有几千枚卵的卵袋带回了谷仓,看着夏洛的代代子孙,看着夏洛曾经织出来过的网,威尔伯也安祥地进入了晚年……

  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它不仅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了我心中无尽的爱与温情,让我明白了真正的友谊。

  晒出我的一本书作文 20

  我最喜欢的书是《丁丁历险记》。这本书里有精美的图画,线条优美柔和,颜色大胆豪放,语言幽默,想象奇特。

  书的主人公是一个智勇双全的少年,叫丁丁,丁丁周游了西藏、刚果、美洲、黑岛时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危险和困难。虽然丁丁很害怕,但是他把害怕放在心中,用他的智慧和行动征服了恐惧。这些困难和挫折对于勇敢的人来说都不是问题。我喜欢丁丁的'判断力和勇敢。

  书中最搞笑的人是阿道克船长,无论他高兴、生气,都会说:“天打雷劈!”例如,他在打开香槟酒时把塞子吞了下去,他马上说了一句“天打雷劈!”每当我看到这些场景时,我都会哈哈大笑。我从阿道克船长身上学了诙谐和幽默。

  我超级喜欢这本书,我既学会了丁丁的判断力和智慧,也学会了阿道克船长的幽默诙谐。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开心和欢乐!

  晒出我的一本书作文 21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也是王老师发下来的,名字叫《书本里的蚂蚁》,书里面的这只蚂蚁小小的,黑黑的,可爱又聪明,我非常喜欢。

  《书本里的蚂蚁》这一课主要讲的是:有一只黑黑的小蚂蚁,它顺着花枝往上爬,静静的趴在花蕊里睡觉。有一位小姑娘经过这里,随手采下这朵花,把它夹在了书本里,当成了书签。小蚂蚁也顺便进了小姑娘的书本,夹成了一只扁扁的蚂蚁。从那以后,小蚂蚁就和书本里的.字交上了好朋友,变成的一个会动的字,每天晚上都变换着书本里的故事。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觉得要多读课外书,乐于读课外书,乐于交朋友,善于发现我们身边的一些细小的事情。

  晒出我的一本书作文 22

  妈妈给我买过好多书,我都没有认真的读过,但是有一本书我很喜欢,是《三毛流浪记》。

  三毛是一个可怜的孤儿,他没有爸爸妈妈,没有哥哥姐姐,没有一个温暖的家,他见小鸡有母鸡的照顾,小狗有母狗喂养,他们都有父母爱,他也多想有一个家。他却孤身一人四处流浪,为了生活,他捡过垃圾,给人擦鞋,拉车……多么苦累的'活,他都干过,却还经常被别人打骂,在这样的环境下,三毛也没有变坏,她是一个善良的热情的孩子。他把他的烧饼分一半给一个老爷爷,老爷爷吃完了,他又把自己仅剩的一半也给了老人,自己却饿着肚子走开了,有人掉进河里,他也会毫不犹豫跳下水救人。

  和三毛相比,我们真的是太幸福了,我要像三毛一样做一个善良热情,乐于助人的人,也要好好学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晒出我的一本书作文 23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是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很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是一本非常励志的书,也非常感人。

  海伦凯勒是美国盲聋女作家和残障教育家。1880年出生于亚拉巴马州北部一个叫塔斯喀姆比亚的城镇。她在十九个月的时候因猩红热夺去了她的视力和听力,接着,她又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然而就在这黑暗又寂寞的世界里,她因为她的老师安妮莎莉文的努力,使她学会读书和说话,并开始和其他人沟通。而且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美国拉德克里夫学院,成为一个学识渊博,掌握英、法德、拉丁、希腊五种的文字的著名作家和教育家。她走遍美国和世界各地,为盲人学校募集资金,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盲人福利和教育事业,是影响世界的伟大女性之一。

  假如给她三天光明,第一天,她要看看人,她的生活之所以值得一过,是因为他们的善良、温厚和友谊使然;第二天,她将通过艺术来探索人类的灵魂;第三天,她想去看看那些为生活奔波的`人们经常去的地方。《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自传,通过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诫身体健全的人们应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的一切。

  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对生活多一点感恩,少一点抱怨,多一点开心,少一点烦恼!

  晒出我的一本书作文 24

  如果有人问我,你喜欢哪本书?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是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的作品《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我寒假里读的一本书,当时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觉得它一定是一部惊险刺激而有趣的书。果然,它深深地吸引了我,这本书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个航海爱好者,他从小就想出洋远游,长大后那蠢蠢欲动的心更是按捺不住了。于是他瞒着父母,到了海上去航游。他几乎每次航海都凶险万分,还当过两年的俘虏,在第六次航海中,他流落到了荒岛。在荒岛上,鲁滨逊通过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创造了美好的家园,还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之久。他发现岛上竟有食人族,并从食人族的手中救下了“星期五”。最后因为鲁滨逊救了好船长,并帮他夺回了船只,好船长也把鲁滨逊和“星期五”送回了故乡。

  我为什么会喜欢这本书呢?因为这本书有很多优点。

  这本书的情节跌宕起伏。遭遇海难、落入荒岛、建筑家园、发现野人、救下“星期五”、夺回船只、回到故乡,整本书情节紧接着一个高潮有一个高潮,就像是在坐过山车,曲折离奇。故事描写很详细,读着就像是身临其境一般,让我也想象着在荒岛如何自力更生。

  这本书中有许多我认为很有哲理的话,就比如这一条:“假如我们肯下功夫对一切事物进行推理分析,冥思苦想的结果就是人人皆能掌握所有技艺。”我想,鲁滨逊也是经过一步步的推理和思考,才能在荒岛上建筑起自己的家园吧,不管做什么事,多思考多分析就能找到做事的诀窍。

  我还很喜欢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他如同偶像一般占据了我的心,让我对这本书念念不忘。鲁滨逊在这本书中仿佛就是英雄一般的人物,他勇敢、智慧、开朗、坚忍不拔、善良、有正义感,他仿佛就是集人类美好品质于一身的.人,我相信这样的鲁滨逊大多数读者都会喜欢吧。我很敬佩他,他能在流落荒岛后乐观坦然的面对生活,去想各种办法克服困难,在荒岛上,他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或许他的乐观这点我可以做到,但亲手制作各种生活用品我就不敢尝试了,特别是为了吃到面包,他几乎用了一年多的时间,为了离开荒岛,自制独木舟,一次不成功再做一次,每次都要用上几个月时间,这份勇气和毅力,使我很敬佩。我喜欢鲁滨孙的挑战精神、乐观精神、自力更生的能力,他流落荒岛的经历简直是野外生活的宝典,所以,我特别喜欢读流落荒岛的那些章节。

  这本书就是一部惊险刺激的荒岛生存记,一曲歌颂勇气和智慧的生命赞歌,让我喜欢得爱不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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