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1-02-18 20:58:42 我要投稿

【热门】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热门】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看到王老师发的主题之后,我便想起了《狼国女王》这本书,因为它有趣而惊险的故事。

  之所以我喜欢这一段是因为这里面的紫葡萄很勇敢,更是因为他很坚强,他为自己的族群增添了一份光彩,接下来就让我为大家介绍一下里面的故事情节吧,还要讲一下我为何喜欢这一本书的内容。

  狼王盔盔为了救自己的女儿葬身虎口,许多公狼都想获得狼王这个位置,而年龄最大的老母狼,为了不让自己的族群继续争吵,便让紫葡萄继任了狼王,因为他在紫葡萄的身上看到了狼王的气势,紫葡萄最初并不想当狼王,但是都不想让自己的狼群发生争吵,就只好做了狼王。

  紫葡萄当上狼王之后,酸甜苦辣都尝过,进管早就不想当狼王了,可是他却不想让自己的外祖母伤心。最后紫葡萄带领的狼族就只剩下四五条母狼、六条幼狼和一只公狼了,想知道他们是怎样生活的吗?后面的故事可是更加精彩!

  只剩下这十几条狼之后他们又遇见了另一个狼群,紫葡萄记得这一只狼群是他救过的,在冰天雪地他们打败了咬死狼王盔盔的那一只老虎,两只狼群并合为一体,紫葡萄又继续当上了狼国的女王,接下来遭遇到故事我可就不知道了,真的要给你讲一讲这一说我喜欢的地方。

  《狼国女王》这一本书是由沈石溪写的,他写的书籍我都特别喜欢大多数都是关于动物类的,可是我却偏偏喜欢这一本书,其中他讲了紫葡萄的传奇故事还讲了母爱的力量,里面不仅讲了紫葡萄带领的狼群的惊险故事,还有紫葡萄对自己五个孩子的关爱和宠爱,虽然自己的宝贝都一个一个的走过他的身边,可是他还是要让自己的狼族生活得更美好,最好不要让自己光想起他们的事情,否则就会对不起自己的一生,紫葡萄就是用这样的事情把自己的狼族壮大的更好。

  大家听了我对这一本书的简介,希望大家都可以拥有它或爱护每一本书,因为每一本书都是有他自己最珍贵的地方。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是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系列中的《保姆狗的阴谋》。

  这本书讲的是“笑猫”和她的三个小狗朋友:“地包天”、“保姆狗老头”、“牧羊犬帅仔”之间发生的故事。

  “保姆狗老头”是“牧羊犬帅仔”的保姆狗,是他把“牧羊犬帅仔”带大的,所以“牧羊犬帅仔”一直对他有深深的依恋和信任。可是当“帅仔”长大之后,“帅仔”变得越来越美丽,主人渐渐地不喜欢“保姆狗”了,“保姆狗”就嫉妒“帅仔”,想方设法地除掉“帅仔”。保姆狗的阴谋被“笑猫”和“地包天”发现了,于是他们之间发生了一件件离奇的事情。最后“保姆狗”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在一次陷害“帅仔”的车祸中,他自己被车撞后死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非常吸引人,语言生动、幽默,是一本很好的书,我很喜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在生活中,有很多书让我们喜爱。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下面就由我来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格列佛游记》。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是江奈生?斯威夫特。江奈生?斯威夫特是英国十八世纪前最优秀的讽刺作家和政论家。他出生在都柏林,父亲是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

  《格列佛游记》讲的是格列佛一生的航海旅行,屡遇艰险。小人国里,先被小人们俘虏,后来又差点刺瞎双眼;大人国中被巨人威胁卖命地演出,几乎命丧黄泉……格列佛遇到危险,总是从容镇定,而且在每次开始新的航海时他都非常开心。

  我喜欢这本书,有时一看就是几个小时,常常忘了时间,常常忘了吃饭。它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大胆的去做,要勇敢地做每一件事。他还告诉我在生活中如果遇到困难,不要做缩头乌龟,要勇敢地面对困难。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因为书给了我快乐。我喜欢的有许多:《小公主》、《成语接龙》、《爱的教育》等。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在这里,并不是指物质上的粮食,而是指精神上的慰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这本书的作者是丹麦的安徒生,从这部书里让我收获了很多知识:《皇帝的新装》让我懂得了做事要站到客观的角度上,全面看待事物,要实事求是,才不至于落下太多笑柄;《海的女儿》让我懂得了一个有追求的人要勇往直前;《卖火柴的小女孩》让我懂得了贫穷的小女孩在大雪纷纷的街上卖火柴的凄惨滋味;《丑小鸭》让我懂得了不要仅以外表去评判一个人,也许你认为一个从小就很丑的孩子长大未必一定没出息,不过我们都一样,光外表美没有用,要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

  《安徒生童话》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幸福的滋味、快乐的滋味、凄惨的滋味等等,更让我记忆深刻的是这些故事中所蕴含的道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遇到一好的书就像是遇到一位好的老师,虽然没有老师的悉心教导,但是自己也一样可以去领悟中精髓。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性格。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理想。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一生。

  高一的时候,有一段时间我喜欢故事会。《故事会》是一种课外读物,其中的内容也是丰富多彩的,刚开始是写十多则笑话,常常让人开怀大笑。如果心情低落的时候正适合调整一下心情。之所以称之为《故事会》,是因为它里面的内容都是以生活中的一些小故事来说明一些道理。我喜欢它是因为它是写生活中的小事,同样也就像在我们身边发生的一样。我喜欢它的内容通俗易懂;我喜欢它是因为它的内容也具有教育意义。

  我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警察由于年纪大了就要退休了,但他有一条警犬陪着他,因此并不孤独,这条狗曾经也立下功劳,一直都与老人在一起,彼此都有一些感情。

  那狗长得黝黑黝黑的,毛发都长得非常滑,两只眼睛也是炯炯有神的,让人看了就想到不是一条普通的狗,老人也喜欢得不得了。

  世事难料,一次,警局领导说要用毛发长得漂亮的狗来做标本,外表看起来也要威武的,于是他们想到了退休老人家里的那条警犬,那犬符合每一个条件,领导决定就用那条警犬,于是来到老人家里向老人说明了来意。老人听了后当场就傻了,用他的狗做标本;这怎么可能?但是作为一名警察,面对命令,就只能服从,老人一直望着家里的狗,那狗好像知道要发生什么事一样,也一直盯着那老人。一人一狗就那么僵着,到最后,那狗还是被送走了,由老人亲自送去的。

  没过多久,那狗就被做成标本放在了警察局里,老人失去唯一的陪伴后变得愈加的忧郁起来,不说话也不怎么吃饭,天天就往警察局跑,为的就是能看到陪伴了自己多年的那条狗,不久后,老人便死在了标本前面。

  从这个故事中体现出来太多太多的道理,更教会了我们更多更多的东西,老人把感情寄托在了狗身上,体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那种密切的联系。孤独的老人需要更多的关爱与呵护。这些真理都是我在读了这个小故事中体会出来的。

  所以,我认为能教育人的书就是一本好书,就是一本值得让人喜欢的书。丰富多彩的内容和育人的真理让我喜欢看《故事会》。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书籍是通过心灵观察世界的窗口,住宅里没有书,犹如房间没有窗户。”这句话说得真好。的确,一本好书,是值得我们用一生的时间去精读的;一本好书,也像一碗心灵鸡汤,灌溉我们的灵魂,使我们茁壮成长;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业余生活,让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

  我最喜欢读杨红樱阿姨的作品了,她著名的书有《笑猫日记》、《淘气包马小跳》、《非常老师》等一系列丛书。最近一段时间我又有幸品味了杨红樱阿姨的校园小说《女生日记》。

  这本书用日记的形式,以诙谐幽默的笔调展示了丰富多彩的学校生活和家庭生活。杨红樱阿姨的笔下有各种各样的人物:帅气、不同凡响的舒老师,聪明的莫欣儿,漂亮的沙丽,温柔的冉冬阳,假小子南柯梦,喜欢装酷的小魔女,没有缺点的赫佳,艰难生活的梅小雅和在美国生活的林淑媛……把女孩们渴望长大又害怕长大的矛盾心理刻画的入木三分,真实而生动的展示了当代少年儿童的快乐和烦恼。

  主人公冉冬阳在好友梅小雅的身上懂得了坚强和勇敢,当梅小雅没有钱开小店时,她和吴缅一起攒钱帮助梅小雅;在莫欣儿的身上体会到别人体会不到的无。冉冬阳在快乐幸福中逐渐成长,从一个小女孩成长为一个少女,虽然她不聪明,也不漂亮,可她却是一个自信、快乐、人见人爱的女孩儿。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一个玩具,两个故事》。那是冉冬阳和莫欣儿第一次一起回家,来到礼品店钱,莫欣儿一眼就看中了那套“松鼠之家”毛绒玩具,对它爱不释手,于是她俩以“松鼠之家”为题,各编了一个意味深长的故事。在莫欣儿的故事中,我能看出冉冬阳和她们班别的同学觉得她和幸福,但只有她自己明白,其实她并不幸福,反倒是很孤独寂寞。她很向往像松鼠之家一样的幸福的家庭。作者通过“一个玩具,两个故事”,清晰地为我们展示了冉冬阳和莫欣儿的内心世界。

  《女生日记》这本书让我读过了一个快乐的寒假。每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看到书中冉冬阳和她的同学们都那么宽容、有爱,我就会快乐起来,对生活充满了希望。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我是谭思睿,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书,名字叫《昆虫世界历险记》。

  书里面讲的是两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被不明光束照射、身体变小后在草丛里面的昆虫世界里冒险的故事,他们碰到了很多种昆虫:有螳螂、龙虱、蚂蚁、蝌蚪、飞蛾、荧光虫,也经历了很多危险,最后两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的身体变回正常大小。这本书是以漫画的方式来学习科学,看了这本书使我们学到了很多有关昆虫方面的知识。

  比如:萤火虫为什么会发光呢,因为萤火虫腹部有一个发光器,会制造出荧光素和荧光酵素,还有就是蝴蝶和飞蛾的区别等等。它使我们学到了很多知识,我很喜欢这本书!谢谢大家!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我读过许多书,每本书都给了我启示和快乐,但最令我感动的一本书,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这本书讲了俄国从十月革命到社会主义建设的总历程,其中,保尔。柯察金就是在这一历史过程中的一位不怕牺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热血青年。

  书中描写的保尔与德军斗争的'机智勇敢、在寒冬中修路的艰苦奋斗以及他与病魔作斗争的自强不息,都使我深深感动和难以忘怀。保尔的事迹深深地激励了我,我真佩服他在如此艰难的处境下,信念是那么坚定,意志是那么顽强,不管在任何困境中,仍为信念奋斗着。

  保尔就是我的榜样。我们今天的环境比他的好过千百倍,但是,我们还经常懈怠,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不去努力解决和战胜困难,与保尔相比,我们很惭愧。

  我要向保尔学习,让保尔精神在我的学习和成长中,成为激励我勇往直前的力量,让这种精神沉淀为奋斗的沃土,开出绚丽的花朵。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我最喜欢《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它的作者是乔治﹒赛尔登。这本书获得了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叫塔克的老鼠、一只叫亨利的猫、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和马利奥一家。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他们之间的友谊让我感动了。柴斯特偶然来到了纽约,和塔克、亨利、马利奥成为了朋友。柴斯特不小心闯了祸,妈妈很生气,要求马利奥把柴斯特扔掉。亨利和塔克给柴斯特出了个主意,柴斯特在时代广场开音乐会,帮助马利奥一家卖报挣钱。虽然柴斯特很想家,但是它还是全心全意的为马利奥服务,马利奥也很喜欢柴斯特,不管家人怎样让马利奥带走柴斯特,他都不会把柴斯特带走。最后塔克和亨利帮助柴斯特回到了它的家乡。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房间的书橱里,摆列的众多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牧羊神豹》。它是由著名作家沈石溪爷爷写的长篇小说。

  一本好的课外书籍既可以引发人们的深思,又可以让我们明白一个个深刻的道理。当我全心于书中的世界时,就好比淌游在知识的海洋中,尽情得欣赏书中的每一个精彩的故事。《牧羊神豹》这本书它主要介绍了沈石溪爷爷在赶集时,用一双鞋换了一只无价之宝的黑豹,在沈石溪爷爷和老母狗梵娌的细心照顾下,小黑豹长成了一个茁壮的成年黑豹,沈石溪爷爷并给他起了个名字叫三点金。但是天有不测风云,老母狗梵娌去世了,没有牧羊犬看羊,沈石溪爷爷便想找一条好的牧羊犬,终于找到了一只上好的牧羊犬,但三点金也想像老母狗梵娌一样看羊,便和那只牧羊犬打了起来,沈石溪爷爷看出了三点金想当牧羊犬的心理,变试用三点金,让它当上了牧羊豹,试用了一星期,沈石溪就让三点金当上了牧羊豹。三点金战功累累,把羊群养的膘肥肥体壮,才过了半年的时间,羊群从一百九十多只养到了二百零三只,曾多次救了沈石溪爷爷的生命。但豹子总改不了吃羊的天性,没过多久,羊群变丢失了羊,起初沈石溪爷爷没对三点金起疑心,可到后来不到五天丢一只,到了最后沈石溪才知道了原因。因为豹子的发情期到了,三点金喜欢上了一只母豹,每过五天给那只母豹送一只羊,沈石溪爷爷知道了,就放走了三点金,买了一条新的牧羊犬。一年的某一天,牧羊犬发现了一只赤斑羊,每一天都有只赤斑羊,虽然小赤斑羊们喉咙被咬裂了但都没有生命危险;沈石溪爷爷在第五天发现了三点金的身影,这时才知道:三点金是用五只赤斑羊来弥补一年前吃掉的羊。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三点金为了报答一年前吃掉的羊,还给了沈石溪爷爷五只珍贵的赤斑羊,知恩图报,在临走前也舍不得沈石溪爷爷。

  读完后我想:三点金那样守信用,知恩图报,拿了主人五只羊,又要还给了主人五只珍贵的赤斑羊,我们应学习三点金知恩图报的精神。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暑假里我读了黄蓓佳阿姨写的《我要做好孩子》。文中讲的是六年级学生金铃。她是一个善良、正直、积极要求进步的好孩子。当老师生病时,她主动给老师献花;当小鸟被顽皮的孩子们打伤时,她伤心极了,写下了《我真想为你造一片森林》;当妈妈把蚕宝宝扔掉的时候,她伤心的流下了眼泪……

  金铃的成绩并不好,父母为她操了不少心。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孙奶奶,并有了一个约定。每天晚上孙奶奶辅导她学习不收钱,桑叶随便摘,不过不能说给任何人听,为了让蚕宝宝吃饱,她同意了。在孙奶奶的辅导下,她的学习有了很大的进步。可是,金铃的妈妈不放心,用跟踪的方法知道了这个秘密。孙奶奶知道后就不让金铃去那里学习了。金铃的妈妈懊悔极了。金铃虽然很生气,不过还是原谅了妈妈。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场。

  我要向金铃学习,做一个有爱心,讲诚信,积极向上的好孩子。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书,人类智慧的源泉。我有一本好书:曹文轩的《山羊不吃天堂草》。

  这是一本易读不易懂的、耐人寻味的小说。故事主要讲了明子、黑罐和三和尚受外界压力和生活所迫千里迢迢来到19世纪末的上海打工谋生。三和尚曾为一个假发 抢过商店,明子为了吃饱一顿饭在饭店打工,吃别人吃剩的菜。黑罐为了自己不为他人耻笑,出手将别人打残。他们仅仅想让他人明白,人人都有不同,都有自尊, 同样是人,不应以贫富分贵贱。

  书中最精彩,最令人回味无穷的情节要属三和尚抢地摊一事。那是一个烈日当头的正午,三和尚在繁华的大街上寻找着他梦寐以求的假发。正巧,他发现地摊上有一 个尺寸、大小和颜色正和他心意的假发,可价格却让他大吃一惊——三百,太贵了。“宝贝,瞧,那儿有个傻和尚。”一个中年妇女对他的女儿说。听到这话的三和 尚心中“偷”这个念头油然而生,他不希望所有人嘲笑他、讽刺他。只见他将手放在假发上,轻轻一抽,还好店主没发现……。

  是啊,当今社会中有些人总是认为只有穷人才做出违法之事,可谁来想想穷人的心情呢?人们的嘲笑,也许才是真正的原因。

  书中最有魅力、最有影响力的要属明子这个小不点儿了。他孤僻——从小由奶奶抚养,常受到他人的冷漠;他内疚——不论春夏秋冬总尿床,他认为是小时候喝粥造 成的;他开朗——自从认识了黑罐和三和尚,他得到了一份特殊的关爱,有着一份说不出的快乐;他执著——努力反驳三和尚否定它的技术;他机敏——为了得到食 物在餐厅打工(曾经有人点的菜一口没动,让明子吃了,可惜拉了几天肚子);他善良——曾劝说朋友鸭子把一只喜鹊放生。作品通过对明子性格的刻画,赞美了人 类内心的真善美。

  小说文笔酣畅,描写细腻,人物形象生动,尤其将人生、命运、生命,以及高雅的审美情趣巧妙地糅合为一体。使作品既深重,又富有迷人的艺术魅力。

  书中透过生活的艰辛,事态的炎凉,刻画了主人公心路的坎坷以及他们优劣并存的所作所为。然而,整部作品回荡的却是歌颂道德和正义的昂扬旋律,高奏的是人格力量最终胜利的铿锵乐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认为,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而读书也像开矿一样----沙里淘金。

  我曾在万卷书城淘到了一些好书,其中我最喜欢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乡村男孩青铜和城市女孩葵花的感人故事。

  一次命运的安排,一次特别的机缘,城市女孩葵花来到了不会说话的乡下男孩青铜身边,并且成为以兄妹相称的好朋友。他们在大麦地里一起生活,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不管是遭遇洪水还是蝗虫来袭,他们在苦难中彼此鼓励支持、乐观、坚强地成长着。然而,12岁那年,命运将葵花召回到她原来所在的城市,青铜和葵花不得不分开。那一次,不会说话的青铜竟然开口高喊一声“葵花”,这一声呼叫震撼了所有的人,葵花还是走了。从此以后,男孩青铜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着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期盼着她能够归来……

  读完这本书,我早已潸然下。我们每天都呼唤着要世界充满爱,这不就是爱最好的表达吗?青铜因为爱葵花才呼唤她的名字,要知道一个哑巴说出话是多么困难啊!爱的力量是无穷的,但只有我们心里有了爱,世界才会就成美好的人间。在这个人情趋于冷淡的社会中,困难是不可避免的,其中总会有一些困难和挫折造成的痛苦。而我们在遇到痛苦的时候,一定要坚持,甚至感谢这些挫折和困难,尊重痛苦,正视痛苦。因为只有历经风雨才能见彩虹,只有少年时的波折,长大时才会成功。忘记从前经历的种种磨难吧,痛苦绝对不是只在我们身上发生的,每个人都经历过痛苦。珍惜痛苦,就让他使我们的人生更加灿烂!

  雄鹰明白自己是蓝天的征服者,所以,它坚强地选择深渊,用纵身一跃实现展翅的梦想;小溪明白自己是大海的波浪,所以它坚强地选择坎坷的道路,克服一切困难,流向大海;蝴蝶明白自己是大地的色彩,所以,它坚强地破茧而出,成为了大地的一员。

  正是因为读了《青铜葵花》我明白了人要坚强面对一切困难,战胜困难,所以,“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我有一本书叫——《窗外的小豆豆》,虽然名字有点幼稚,但是故事情节非常吸引人。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上一年级的小豆豆,她在原来的学校里非常的调皮。可是,妈妈让她转到巴学园这个学校,她却成了一名好学生,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她从第一步走进巴学园的时候,就深深喜欢上了巴学园。巴学园的教师是电车,一个班级只有几个学生,还有一个图书馆和一个食堂。

  他们的校长非常温柔,每天上课学生想学哪一课就可以先学哪一课,如果上午把所有的科目都学完了,那么下午就可以出去散步,学生们都非常开心,而且还可以学到课本上没有的知识。

  此外,书中还说小豆豆的家庭非常和睦、美好,有健壮的爸爸,温柔的妈妈,还有会做饭的奶奶和懂人话的洛基。

  啊,小豆豆的生活真令人羡慕呀!有我向往的好学校,有一个美满的家庭。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窗外的小豆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在暑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莫过于《中华上下五千年》了。它以讲故事的方式把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一一道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在这本书里,我很喜欢三国时期的故事,尤其是火烧赤壁。据说,曹操自以为兵强马壮,在刘表死后率军南下,打算一举平定南方。曹操号称有八十万人,但人马疲惫、水土不服、不习水战。一到船上就呕吐不止。于是,有人向曹操提建议:把所有的船都用铁索连在一起。曹操欣然接受。在一个刮着东南风的日子,黄盖驾着几条装有蒿草的小船飞快地向江北驶去,曹军一看带有标记的小船,以为黄盖来投降,毫无防备。当小船离曹营还有二里的地方,黄盖一声令下,将小船点燃向曹营进发。曹军顿时大乱,可是曹军的船都用铁索相连,一条船着火,其他船也跑不了。曹军被烧死的人不计其数。就这样,赤壁之战最终以少胜多。孙刘联军获胜,曹军大败。古人的智慧真是超乎我的想象呀!

  在科技方面,我印象深刻的是南北朝时期的祖冲之推算圆周率。早在魏晋的时候,有一位叫刘徽的数学家用一种“割圆术”的方法计算过圆周率,可是祖冲之经过验证,发现刘徽的计算结果不够准确,所以他重新进行了计算,得出了更准确的数值,把圆周率推算到了小数点后七位。后来,人们为了纪念祖冲之,就把月球上的一座环形山以他的名字命名,“祖冲之环形山”。我觉得祖冲之在数学方面的贡献真是了不起。

  在文化方面,我最喜欢的是唐代的颜真卿。他写过得碑体都很有名,有《勤礼碑》、《多宝塔碑》……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多宝塔碑》。而且,它还是我曾经学习过得碑体。通过读这本书,我还了解到他不仅是个大书法家,还是一位大英雄。不由地,我对颜真卿肃然起敬。

  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曾经创造了灿烂无比的文化。这些古代文化使我们赞叹不已。其实我认为还有更多、更好的古代物品、遗迹等着我们去发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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