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的作文

时间:2026-02-26 16:02:26 偶像

偶像的作文经典(8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偶像的作文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偶像的作文经典(8篇)

偶像的作文 篇1

  李宇春的名字早已传遍了全国的每一个角落,因为她是“绝版”的—帅,叫人怎么不痴迷。

  今年的夏天,宇宙里的春天—李宇春,因在舞台无论是动感十足的舞蹈,还是独具特色的嗓音都受到了全国的关注。因此她毫无争定地取得了“20xx年蒙牛酸酸乳超级女声”的冠军,以3528308的票数超过亚军周笔肠3270840的票数。所以我就狂热地喜欢上她,她太帅了。

  “绝版”的李宇春,她有着凌乱而狂野的时尚短发,细细的剑眉,小而迷人的眼睛特有神,再加上她1。74米的身高,90斤的体重,能不帅吗?

  “绝版”的李宇春在舞台上特别有舞台把握的能力,在她唱《Zombie》的时候,边唱边跳,把全场都惊呆了。她还玩着麦克风,真怕她把麦克风弄坏了,结果有惊无险。全场欢呼!全场尖叫!

  还有“绝版”的她唱的《女人心》也征服了许多的观众,她黄色的外衣,黑裤子,配起来可酷了。演唱时她犹然而然带着许多小动作,完全在舞台上是最完美的。

  “绝版”的.李宇春随时随地都保持着酷酷的表情。就连5进3的时候,春春的同门师妹—何洁被淘汰了,她稳不住,哭了“一个世纪之久”,其他时候都是钢筋水泥人一个,正在何洁上PK台的时候,她跑上舞台,抱住何洁2分钟不放,但是她始终还是保持着酷酷的表情,坚持着,不让她的观众失望。

  李宇春的“绝版”让无数的小女孩看到了未来,让无数女人想到了她们的过去。或许正是李宇春的“绝版”让那些小女孩看到了勇气,让那些熟女们回想起当年不妥的自己。

  宇春宇春爱你最真!超女时代,宇春最帅!“玉米”不怕累,小宇最珍贵!春春,独一无二的春春,绝版的春春,站在舞台上能主宰一切的春春,我会永远的记住你的“绝版”帅,我是你坚强的后盾,我永远支持你!

偶像的作文 篇2

  少年的肩能担起草长莺飞和清风明月,我愿花掉一整幅青春去寻他,那个耳机里的男孩。

  题记

  少年就是少年,他沐春风不喜,听夏蝉不烦,看秋风不悲,睹冬雪不叹,看满身富贵懒察觉,看不公不允敢面对,一心追梦,不惧伤痛。只因为,他是少年。

  我喜欢他,始于颜值,他眼中闪烁的璀璨星辰照亮我心灵的角落。他瘦得像竹竿,温和的眉下嵌着一双星星眼,眉眼间都是少年专属的干净利落,有着快要溺出来的温柔。花瓣般的嘴唇落在鼻下,精致的五官彰显着他的意气风发。那天,他在台上唱歌,清澈的薄荷音一字一句歌唱曲中事,眼中仿佛有着能够看穿一切的坚定的光。他走进我心房,红了我眼眶,我遇见了一个清风明月般的男孩,我什么都顾不上,只想喜欢他。

  我喜欢他,陷于才华,他词曲中创作出的美好憧憬,一字一句,缝绣在我心灵的创口。他是《环球人物》的专栏作家,他文中的那一句“待凛冬逝去,雪融草青,定会有新的相逢,将温暖延续”写进了我的心坎儿。他写作时眉目舒展开,白皙修长的手指轻握着笔,在纸上留下利落的字迹。后来,他将陶渊明的诗唱成歌,他创作的每一句词都令我意难平。他作为零零后艺人,连续三年登上联合国,代表中国青年演讲,又是儿童基金会大使,救助了很多小孩子。这样的他,更给了我努力的动力。

  我喜欢他,忠于人品,他对所有人温柔的关心悄悄拨动我的心弦。记者问他的`偶像是谁,他抿了抿嘴,眉毛轻皱,略微思考后又笑起来,眉眼弯弯,“林俊杰!”“为什么不是邓紫棋呢?”他敛起笑意,眼底泛着认真的光,“因为她是女生,应该尊称。”他会在节目中把背女生换成背导演,会扶摔倒的粉丝,会给老奶奶指路他永远用最绅士温柔的方式化解尴尬。

  一颗心,只能被一个名字入侵。他惊鸿一瞥,乱我心曲,从此,被我放在心上,干干净净,没有淤泥。他是我堕落时的唯一一束光,我也因他在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

  我喜欢他,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他浅笑,双眸眯成缝,眼中的万千星辰温柔谨慎地点亮我心中的灯。人间骄阳正好,风过林梢,彼时他正年少。他一举一动鼓励着我,同时,也让我成就了更好的自己。

偶像的作文 篇3

  我的偶像,不是很时尚的歌星,也不是很深奥的学者,而是挂在床头的那张照片上的100天的——————我!

  偶像,就是崇拜、向往的人。不是我自恋,真的,我挺向往那时候的:梳个秃头,没人笑话;只是翻个身,就会引来家人的'大呼小叫;嘿嘿,即使在新床单上“画地图”,大人也不会说什么。

  那是我的待遇很特殊的!每天都有倍儿香的衣服穿。记得那次姥姥给我做了一身可爱的兔兔装,一对白里透红的“兔耳朵”被固定在我灯泡似的头上。因为我太小,姥姥只用一只手就能拖住我的小P股,一边拉我的裤腿,一边哼着曲儿。“扑哧”,我突然没有预兆的拉了一滩……而且,而且在我姥姥的……掌心!性急的妈妈立刻按下快门,把兴高采烈的我和哭笑不得的姥姥装进了相机。“噢,好臭!”姥姥终于反应过来了!她手里还托着我的“光荣事迹”呢!于是,大家开始手忙脚乱起来。我呢?则在床上乱蹬起来。唉,大人们怎么忘了最重要的一件事——————还没有给我擦PP呢!

  看看以前,再看看现在,唉,我还没做梦呢,就该起床了!快过来洗脸、刷牙。不管外面是不是太阳升起,不管外面是不是刮风下雨,都得朝气蓬勃的背着书包去上学,即使心情不好,也得开开心心,要不妈妈又该说了:一天之计在于晨,这个时候不开心,会影响一天的心情的。唉,郁闷。

  不过,说实话,经历了这十几年的风风雨雨中,我现在也可以和大人一样坐在一起发表我自己的演说了。所以,1比1平了。

  你看,儿时的我,不是歌星,不是学者,可我是家人的骄傲,最最重要的是,她是我永远的偶像,因为我们每个人都要有那么一段经历,一段要你永远无法忘怀的记忆!

偶像的作文 篇4

  TFBOYS,三个男孩,用出道一年的时间打造了国内最年轻偶像组合团体,在国产偶像中,以最年轻最可爱最帅气最萌霸占了屏幕荧屏,一开始,他们翻唱一些经典歌曲,这群00后用自己出色的演出诠释他们正确的明星道路,后来三小只一夜爆红。

  王俊凯,王源,易烊千玺。用青春唱响中国,其实了解他们的人知道他们不是一夜爆红,而是努力了很长时间。

  他们用自己的汗水成就梦想的舞台,许多人会说他们不务正业,但是他们是用别人玩的时间努力训练,他们中易烊千玺是年级第一,王俊凯也参加完中考,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王源也不错。他们都是学霸,就像他们代言的步步高家教机中所说的.一样,他们的人气节节高升,粉丝达到了数百万,而且,他们从不骄傲,特别谦虚,每次被采访完或有粉丝来访,都会深深鞠几次弓。

  这些男孩是让70后黑线,80后惊呆,90后痴迷的00后萌正太组合,顶的过凤凰传奇,扛得了SJM,拼得过EXO。

  有些人说这只是一些孩子在闹腾,他们的确在闹腾,只不过是为自己的梦想而闹腾。他们主持的TF少年GO每天忙着拍摄到晚上一两点钟。

  他们在演艺圈中忙着唱歌,忙着拍电影,忙着演戏。在小凯中考中甚至有监考老师问他要签名。他们身上有闪闪发光的地方,王源有气管炎,王俊凯有低血糖,易烊千玺有以前跳舞时留下的疤,但他们坚持梦想,相信梦想。

  我爱的少年叫TFBOYS﹗我爱的少年让我心醉!

  tfboys行吗?

偶像的作文 篇5

  在我的记忆里有这样一个少年,他笑起来有着可爱的虎牙,有着迷人的桃花眼。他有低血糖,却从来不放弃努力。有时练舞练到很晚,他从来不会喊累,粉丝说他头发油,他跑到卫生间里冲冷水,粉丝说他虎牙不好看,他不再笑了。候场时,他会帮认识不久的千玺整理领带,看到源源的鞋带散了,弯腰帮他系好。他是在舞台上最帅的王俊凯,他是私底下会和队员玩闹的王俊凯。(肖像式+娓娓道来式开头,文笔生动,引出下文。)

  我还记得有这样一个少年,他皮肤很白,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口才很好,很喜欢卖萌。他是王源,他很暖,在机场看到有粉丝摔倒了,他会伸手去扶,看到有粉丝哭了,会安慰他别哭了,感冒了还是会把口罩拿下来让大家拍照。录节目的时候小伙伴不小心把醋洒到了你的眼睛里,你哭了,眼角还有泪,但还是擦干眼泪坚持录完了节目。粉丝去学校堵他看他的时候,他的生活明明就已经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但是在节目里,你还是笑着和大家说,这样你们会很辛苦的。像天使般暖心的你总是让我们感动。(文脉阻断,再有写文章不能只是一味地平铺直叙,还要加强描写技巧的训练才行!望你今后作文,加强描写技巧的训练,多看老师空间里的优秀范文,你会有所借鉴和思悟的!)

  还有一个努力的少年总是让我记忆犹新,他的'名字叫易烊千玺,笑起来有浅浅的梨涡,额前的刘海总是中分,很内向不喜欢说话。你年纪很小,却多才多艺,你舞蹈很棒,成绩是全年级第一,总是很谦虚。千玺真的很努力,非常努力。有一次,很晚了,小凯和源源都睡着了,你打开一盏小灯,看着粉丝的评论,有好的当然也有不好的,看着看着,你哭了,他们让你退出这个组合,哭声吵醒了小凯和源源,他们看了你的手机,对你说不要在意,你说自己真的很努力很努力了,为什么他们还是不喜欢我,难道我真的没有资格站在你们身边吗,你错了,在我们心中,你永远是那个最棒的易烊千玺。(本文选材一般,望你参考空间里纪昕禹同名文章,你会有所借鉴的!)

偶像的作文 篇6

  我们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个偶像,或是当红明星,或是古代名人。而我的偶像呢,是王国维笔下的“北宋以来一人而已”的大才子,;是被当时无数人羡慕的,玉堂金马,轩车广厦,翩翩相府佳公子,也是被古今文坛无限惋惜的飘飘然若不食人间烟火的一位大男子。

  他就是——纳兰容若。也许更多人喜欢称呼他的名字,纳兰性德。但是,我觉得容若更符合他细腻、多感、阴柔、善良的性格。

  纳兰容若虽是贵府公子,可他偏偏喜欢结识贫寒至交。比如说,顾贞观。他是纳兰容若第一知己,也只有这样的人才配得上纳兰的友谊,大多数富贵的人多少都有点志得意满的做派,但有一类天性温良的人,如果他们生于贫贱,也许会沾染上一些世俗的东西,但如果他们生于富贵,却能保持住一份天真的赤子之心,纳兰容若就实属可贵了。

  1685年,纳兰容若就在那一年去世了,顾贞观带着他的小像回到故乡隐居,这一隐居就是30多年。此后朋友们也会有聚会,每到聚会上提到他,甚至有些人还会失声痛哭,这哭声是比文字更加有力的佐证,从这可以看出纳兰容若在朋友心目中是一个怎样的人。

  “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究竟是谁值得纳兰容若这么悼念呢?

  纳兰容若20岁的'时候娶了卢氏,卢氏是两广总督的女儿,文化修养很不错,和纳兰容若感情非常好。但是三年后卢氏难产,母子俱亡,这一打击对纳兰容若造成了很大的创伤。他忽忽如狂,将妻子的灵柩停放在双林禅院中,不时过去守着棺材陪临,直到一年多之后才在父亲的坚持下给妻子下了葬,他反复回忆反复咀嚼,写下了一首又一首回忆妻子的诗。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这里有丧妻之痛,但又不仅仅是这样,纳兰容若更多的悲伤是无名的,是没有具体原有的,忧伤背后是对整个世界的厌倦。

  “家家争唱《饮水词》,纳兰心事几人知?”也许只有他的好友顾贞观更懂得他那颗善感的晶莹碧透的琉璃心吧!

偶像的作文 篇7

  我的偶像离我很远,他总是在成功的道路上行走,总是站在高高的顶峰,留下一个坚毅的背影;我的偶像离我很近,他在我生活中那样平凡,因为,他是我的爸爸。

  爸爸是从不认输的。几年前,他与一群人结伴到西藏去爬雪山。刚到那里,高原反应便向每个人袭来,顿时,队中一半成员都放弃登山了。然而剧烈的高原反应仅仅是个开始,他们要登的启孜峰,海拔6200多米,山势陡峭,路途艰险。雪峰上是一眼望不到边的白,空气稀薄,他们的步调沉重缓慢。一条安全绳拴着所有人的生命,他们在这浩渺雪域中,宛如缓缓爬行的蝼蚁,举步艰难。爸爸的肠胃不能受冷,浑身肌肉都酸痛无比,再继续登山对他的身体才是真正的考验。要知道,登雪山是对生命的挑战,是否坚持,不是咬咬牙就能决定的!但是,爸爸不会放弃,他曾对我说:“人活一辈子,不挑战一下极限,不可惜吗?”

  “接下来,我们队伍中只有我和几个人了”,他说:“那时登峰,我只有盲目地走着,脚已经失去了感觉,机械地运动着……”四周是冰天雪地,但他热汗淋漓。爸爸已经累的不行,有时刚停下脚步,就只想一觉睡去,迷糊之中又被教练喊醒,反反复复,甚至连肌肉的酸痛都被疲惫所蒙蔽,而唯一支持着他的,只有坚定的毅力,和永不认输的精神。一步又一步,他不断前行,就这样,这种信念带着他登上了峰顶。同时登顶的只有三个人,而开始时队伍中有几十人之多!回来后,他瘦了一圈,原来紧绷的'裤腰竟变得松弛,脚指甲也翘了起来,腿上是又青又紫的乌青……登上雪山,这是何等的精神力!

  我不认为他可怜,我想他的坚毅只能致以敬意。他成为我的偶像,他给我带来的力量,让我在无数黑夜中找到挑战下去的勇气。戒烟,跑马拉松,创业……或大或小的事,他都将其坚持,而这一切,将铭刻在我的脑海里。我想,这一生,他都将是我引以为傲的偶像,指引着我,不断挑战,不断前行,不言放弃……

偶像的作文 篇8

  几乎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偶像。对于零零后的年轻人,舞台上那耀眼的霓虹下,或帅气或靓丽的脸庞是一些人的偶像,或因前卫的装束成为一些人的偶像,或因叛逆的行为成为一些人的偶像。偶像是那样的有号召力,让身边的这些人义无反顾地追随和崇拜。

  而我的偶像,是我的父亲。

  记得从很小的时候开始,父亲便不在我的身边,但我的记忆中,从来没有消失过他的影子。父亲在外打工,支撑着我们这一个大家庭,我知道他很苦很累,但却从来没有听到他的任何怨言。每次见到父亲,总会感觉他比上一次见面时又老了几岁,头上又添了一些和他年龄不相称的白发。这是我见过的最“老气”的父亲,四十岁的年龄,五十岁的面容。一想到他的样子,都让我忍不住想落泪。

  印象中最深刻的就是上初中时送父亲去车站。车站离家很远,大约有十几里路,每次离家之前,父亲都是拒绝让我送的,因为父亲都是步行前往,不想让我跟着受累。他总是说,你要是去了,还得自己打车回来,还不如省下那钱买支钢笔……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觉得,在那段去车站的路上,需要我陪父亲走一程。

  父亲终究拗不过我的软磨硬泡,勉强答应了我一次。

  凌晨四点钟,天还是黑的,为了赶车,必须要起床走了。我迷迷糊糊地跟在父亲的后面,看着父亲背着大包小包吃力地走着,想去帮他扛一个,却被他坚决地拒绝了,他故作轻松地说:“我不累。”父亲的话刚说完,我的泪水已经开始在眼眶里打转,是委屈?是内疚?是难过?连自己都说不清楚。

  就这样一前一后悄悄地赶路,大约走出五六里,我渐渐跟不上父亲的脚步了。父亲停下来,转过身,问我要不要休息,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摇了摇头。终于到了一家早餐店,父亲为我买了肉饼和鸡蛋,自己却啃一块从家里带来的干饼。我终于没有忍住,不争气的眼泪落到了手里的肉饼上。

  偶像车站上,父亲和我挥手告别,望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我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把父亲给我打车回家的10元钱揣进了兜里。我要沿着原路步行走回去,我不会迷路的,那条回家的路上,有父亲清晰的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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