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作文

时间:2023-10-11 13:13:51 偶像 我要投稿

我的偶像作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偶像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的偶像作文

我的偶像作文1

  一袭黑色长衣,胸前配戴着一条闪闪发光的十字架,修长的腿被黑色皮靴展露的恰到好处。健康的小麦色皮肤,干净利落的短发使人看起来精神十足。在一首无厘头但个性十足的《阿么》中李宇春闪亮登场。舞台上绚烂的灯光,快速变幻着的背景幻灯片,电吉它和架子鼓发出的尖锐响声,台下观众不停地欢呼和喝彩,动感十足的表演让这个夜晚变得魅力无穷。我坐在沙发上,看着李宇春的“whyme”演唱会。

  不知不觉已过去了近一个小时,我仍心潮澎湃地盯着电视屏幕。热歌劲舞《chrislee》让我大呼过瘾;充满异域风情的《我的王国》让我赞叹连连;风格奇幻、略带外太空灵异的《小宇宙》让我忍俊不禁;清新欢快的《下个,路口,见》让我不自觉地跟着节拍舞动;爆发力十足的说唱《籁赋》让我瞠目咋舌;谢霆锋的意外助阵更是让我惊喜万分。短短一个小时,我似首进行了一次漫长的音乐旅行,不同风格的歌曲被李宇春演绎得韵味十足,堪称完美。

  最令人难忘的是李宇春作为偶像介议环保,节约能源。在场歌迷每人举起一只太阳能灯罐,诺大的.广场顿时一片黑暗,随后一万只火红的灯罐同时开启,汇聚成一片红色的海洋。让人心中有一股暖流在缓缓涌动。作为明星,李宇春的社会责任感叫人敬佩。然而在演唱会的末尾,播放了一段催人泪下的VCR。那是一封署名为“棚子”的信。它其实是李宇春在以自己的心诉说娱乐圈生活的被备和不为人知的苦楚。太多的流言蜚语,太多的是是非非,让这个单纯的女孩的心不堪重负。她边流泪边低吟:“流言传来传去/说不停不知道何时能平息/流言飘来散去/请相信我的心纯真如往昔……/…”。一曲《流言》使得多少人泪流满面。的确,人生中有太多太多的坎坷和事与愿违,纵使是在追梦的旅途中。那些是是非非需要我们体谅,需要我们勇敢地去面对。

  学习李宇春敢于超越自我的精神,学习她懂得感恩的品质,也该学习她高度的社会责任感。“whyme”演唱会教会我太多太多,这种感动,我会一直保存在心底,当做今后学习生活中的加油剂。

我的偶像作文2

  “冲啊!杀啊!”罗马的旁边,出现了数以万计的军队,杀得罗马军队惊慌失措、节节败退,而带领这群军队的将军,是第一次让罗马感到害怕的大将军——“汉尼拔”。

  出生于迦太基的汉尼拔,爸爸是个大将军,因为输了一场重要的战役,让国家抬不起头来,人民都过着苦哈哈的生活;所以,汉尼拔从小就被爸爸教导成一位勇猛的`战士,也叫年幼的汉尼拔发誓,要将罗马视为永远的敌人。当他九岁时,就和爸爸一起去打天下了。随着年纪的增长,汉尼拔也学到了不少战术,在他二十六岁时,就开始准备大反攻,来个出奇不意,杀得罗马军片甲不留。

  当时,能进攻罗马的路线有三条。第一,是从海路进攻,但是罗马的海军个个是菁英,汉尼拔的爸爸就是吃了罗马海军的亏,所以这条路线是完全不可行的选项;第二,是从陆路进攻,但走路第一定会经过夺马的殖民地“马赛”,所以罗马就在马赛部署大量的军队,要给汉尼拔一个迎头痛击,但他却不走这条路线。在罗马军的眼里,他已经走投无路了,但他却选择了不可能的第三条路线,那就是攀越“阿尔卑斯山”。从来没有人成功攀越的“阿尔卑斯山”来进攻,罗马在意大利,四周被险峻的阿尔卑斯山群所包围,但他毫不畏惧,他知道,唯有勇敢冒险出奇兵,才能报仇成功。

  当时罗马的元老们,都不相信汉尼拔有那么大的本事,等着看笑话,但汉尼拔锲而不舍的精神,让他穿越了阿尔卑斯山,直攻罗马城;当时罗马人万万没有想到西边会杀出迦太基的军队,连防守都来不及,就吓得落荒而逃,虽然他终究没能攻下罗马,但他勇于挑战的精神,虽败犹荣,而名留青史。

  对攀越阿尔卑斯山对现代人来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汉尼拔,不只是一个人爬山,还带了一群人和战象、战马,就算现在科技再怎么进步,除非把座山炸掉,不然连现代人一看到阿尔卑斯山,也敬而远之的打退堂鼓,所以历史学家对他那么高的评价,绝非浪得虚名。

  现在的人,唯一缺少了汉尼拔的勇气和信心,有了勇气,世界没有所谓的到不了的地方;有了信心,世界没有所谓的不可能。所以,汉尼拔会远近驰名,享誉古今;所以,汉尼拔的挑战精神,是犹太人的骄傲,也是后人所要尊敬和学习的地方。

我的偶像作文3

  我心中有一个极重要的人,他像指针,引导我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

  又像太阳,照亮我心中的一方天地他是我想要成为的那个人,他就是我的偶像袁隆平爷爷。

  他是我国杂交水稻育种专家,勋章共和国获得者,被誉为世界杂交水稻之父。很多人只看到了他头上的光环,却不知他为此付出了汗水。他从30岁起专注于研究水稻杂交项目,始终脚踏实地,勤恳做事,甚至躬耕在三亚30℃高温下的稻田里。在过去的几十年中,袁隆平即使在最艰难的关头,他也没有放弃。无论面临权威的压力,还是文革的动荡,他都没有停止实践的脚步。正因他不吝汗水,心无旁骛,才在50年中攻克了一个又一个科技难关,创造出水稻研发的辉煌。 岁月在他脸上留下一道道皱纹,须发已被匆匆流去的时光染成花白,黝黑的皮肤闪烁着被太阳亲吻过的色彩。他在研究杂交水稻的道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他曾多次赴国际水稻研究所开展合作研究和技术交流。在一次实验中,他所研究的`杂交水稻稻谷减少了5%,而稻草却足足增加了60%,在这时有人就说:人要是能吃草的话,你这个水稻就大有发展了。面对无数的讥讽,袁隆平爷爷变压力为动力,一直坚持研究水稻,终于将杂交水稻研究成功,解决了中国14亿人口的温饱问题。

  他是位令世界瞩目的科学家,却有农民的质朴与勤俭,袁隆平被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因水稻研发获得一系列荣誉,其名字的品牌价值被评估出上千亿元的天价。可袁隆平仍穿着三四十元钱一件的衬衣,系着十来元一条的领带。当一席农民着装的袁隆平被派遣到国外传授技术时,多次被接待人员误当做随行人员。 他也是怀揣着一颗年轻的心的智者。一次记者采访他时,他像个小孩子乐呵呵的说过这样一句话:我80岁时是80后,我90岁时就是90后。正是他这种乐观积极的心态,感染了我,对待事情总以一种乐观的心态去看待,那么所有事情都会变得美好起来。 我喜欢他从不言败的精神、乐观积极的态度、纯朴而高尚的品德,他就是我的偶像,一个真正能让我们吃饱饭的偶像袁隆平。

我的偶像作文4

  周末书店。我穿梭于书架间,寻找《且介亭杂文集》。我的目光落在旁边的书架上,便走了过去。

  身后有人叫我的名字,回头一看,是同学,她手中正拿着一本郭敬明的小说,看见我手中捧《鲁迅文集》,很是惊讶,又略带不屑“你还看这种冷冰冰的书?”

  我楞住了。

  环顾四周,大多数的人都在梁实秋、刘墉等人的闲适小说前流连,根本不在意那偌大的一个书架上的鲁迅作品。

  难道先生的精神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就不需要在弘杨了?难道他的“民族魂”仅仅是文学意义上的,可以轻轻地一笔带过?

  不,不应该这样!他的作品也许不如梁实秋那样的闲适,周作人那般有趣,然而在六七十年前,假如人人都来闲适,都来寻找趣味——谁来斗争?难道就看者中国“国将不国”吗?

  鲁迅先生是喜欢刚猛式的,然而荸荠当年的众多人人,他是最敏感地捕捉到了刚猛中那猛如风暴的`力量。他从来不去“闲适”,比起那些“闲适”文人,他有着更大的真爱,只因天下人都在品味人生,而他却在洞察人生。

  曾经有位同学问我的偶像是谁,我知道,他期待着从我嘴里听到某个“星”的名字——而我,平静的告诉她,是鲁迅先生,当时她一脸惊诧,还有鄙夷之色:我愤怒了,先生空谷足音般的话语又在耳边回响“忘记我!”可是啊,先生,我们不能忘记!麻木的中国人被你用笔唤醒:今天生活安逸的人们,也改重读鲁迅!

  读先生的文章仿佛有一种刻刀划过石板,犀利迅疾,石粒四处飞扬,偶来的一阵大风,又把历史洗澡得彻底的感觉。先生笔锋如刀,直劈封建精神文化。先生之言:凡是愚味麻木的国民,病死多少并不必以为不幸的。此言何曾偏激,行尸走肉的生与死又有什么区别呢?

  其是先生的杂文,总觉得火气太盛,使人胸闷、心跳、激动。先生不能长寿可能也在于此。他是学医的,自然知道其中的厉害,却仍然废寝忘食地写,大约是抱着“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念头。想到此,我不禁惭愧,这是何等的崇高啊!

  真的希望,书店了鲁迅作品架前,人人如潮,先生不在寂寞。

我的偶像作文5

  其实在《极限挑战》孙红雷这个明星就被我们所熟知,而看了《极限挑战》以后,可能大家对他的印象更加深刻了。以前在我们看来,孙红雷就是一个比较高冷的人物。而在《极限挑战》以后,我们开始觉得他很搞笑,特别搞笑。可是他搞笑背后的另一面是我们小不出来的。

  或许在我们眼里,孙红雷现在拥有如此大的成就。他的家庭背景应该也是很好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他的家庭条件并没有那么好。这他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他的母亲下班后还要去捡破烂来补贴家用。他的母亲也曾让他放学后和他一起去捡,而作为小孩子的他肯定会拒绝的,这很正常。可是从那以后,孙红雷就开始变得孤僻,沉默。而终于有一天,在他放学的时候,看到母亲正在朝别家借钱的时候,那一家一听到这些就马上关门。他决定要和她的母亲一起去捡破烂。而捡破烂的,条件比较艰苦。对于现在很多人来说,都无法忍受那份脏的。看到这里,我无法想象我们面前的这个搞笑的"颜王"是如此的心酸。

  而还好,他的幸运也应该对得起他的努力,所以他考上了中央戏剧学院。他的母亲也是揣着自己比较不舍得用的钱来北京去看望儿子。当时孙红雷的同学都吵着要她的'母亲请客。而她高兴的答应了。因为那些学生的家境都比较好。也点了不少菜。可是他母亲毫无不舍之意。但是他请了他们吃饭之后自己回家买的票都是硬座。特别远的路,他为了自己的儿子愿意受这份苦,所以有这样好的母亲,才练就了这么好的孙红雷。

  慢慢的,孙红雷发展好了,变成了一线演员。当然他肯定也让他的母亲享福了,可是好景不长,还没过几年,他的母亲因为病重永远离开了他。失去了母亲的他当然是非常痛苦的。可是生活还是要继续。他知道对他母亲最好的报答就是让自己变得更好。所以,在他失去了母亲之后,他的演技变得更好。他开始突破自我,尝试不同的角色,也在角色里注入崭新的东西。他对于演戏变得更加执着,演技也成熟了不少。也获了不少奖。

  现在我们所看到的"颜王"孙红雷就有一种喜感,他也向我们传递了很多正能量。可是他背后艰辛我们所知道的只是一些,可能更多痛苦只有他自己知道吧。不管怎样,希望他一直开心。

我的偶像作文6

  勇敢、真诚、矢志不渝、百折不挠、不慕名利、不恋女色他是千百年来神话里执着坚定的苦行僧,他是书页里飘然远行的谦谦君子,他是将自己献上理想祭坛的牺牲者。

  乘着一片木板,晃晃悠悠的来到寺院,刚出生的玄奘就已被上天注定就是一名小和尚。不知父母,不知家乡的少年玄奘,没有因为寺院中食饱衣暖的生活而放弃寻找父母,寻找他的家。十几岁的他恳求方丈告诉他,他的经历。找到母亲后,他从江州一路向北。他仔细的侍奉生育他的母亲,他为父亲的悲惨遭遇充满愤怒,怕使母亲更加伤心难过,却从不在母亲面前表露。孝是源于内心的悲悯,他对这个世界一切受苦的人心中有着怜惜,他想要解救这个世界所有的苦楚,这是他成佛的根由。

  观世音菩萨上长安选取取经人,被他的.孝顺、悲悯、纯良感动,将他定为了取经的不二人选。在唐王面前,他轻声一诺,便西去一路十万八千里。一介布衣和尚,身无凌云之功,体无力拔山兮之能。一路山长水远,豺狼虎豹,他全力以赴,再不回头!在作者的笔下,他心慈面善、吃斋念佛;他没有本领,却胸怀天下,弘扬佛法,惠及百姓。一路西行,几多磨难,求得真经。与其说他是金禅子转世,有佛祖如来和观世音菩萨的庇佑;不如说是他的真诚与执著打动了作者,作者让一个凡夫俗子因为理想,成了一名圣僧。

  他还是一名真真正正的君子!路过西牛贺州,四位菩萨齐下凡,变做妙龄女子,欲考验唐僧师徒的决心与定力。唐僧无论母女四人如何炫富,如何勾引都不上当,闭眼念佛。如果说这还不算什么,女儿国里美丽智慧的国王,对他一往情深,也没有让他放下对佛的向往。取经路上师徒四人路经各国,他不仅不应各国招亲,还拒收各国的一切财物、礼品,无偿的帮助各个国家。取经结束后,通天河的陈家庄一庄老小日日请客,月月敬香,欲请他们四人在庄中养老,唐僧带领徒弟们拒绝这无偿的享受,整装毅然回朝。历经数十年的辛苦,十万八千里遥遥路,终成正果。

  哪怕他曾经遇到妖怪就喊悟空救我!;哪怕他曾经因为悲悯,愚昧地赶走大徒弟;哪怕他耳根子软,有时忠奸不分。但他仍是我的偶像---坚毅、顽强、勇往直前,能吃苦,不怕难的唐三藏。人生几何,去日苦多,不忧过去,不畏将来,这便是他由凡入圣的旅程。

我的偶像作文7

  说到“偶像”,相信大家都不会感到陌生吧。这年头,谁要是连个喜欢的明星都没有,那他的生活一定会乏味的。我也有自己的“偶像”,他就是我的爷爷。

  听奶奶说,爷爷是上个世纪读过中专的高材生,他选择了自己喜爱的农学专业,工作认真,又肯钻研,干得很出色。现在虽然退休了,但他在生活中依然保持着工作时的劲头,对什么事都充满热情。

  爷爷对书法有研究。我一开始并不知道,后来,五年级时,老师要求我们练习写毛笔字,才听爸爸说,爷爷的毛笔字写得很不错。那天写“美”字,我怎么也写不好,一回家,我就向爷爷请教毛笔字的写法,让他告诉我写。爷爷很高兴,搬来椅子端端正正地坐在我的书桌边,拿起毛笔熟练地写了个“美”,给我做示范。然后他把笔递给我,让我仿照着写。可我写了好几个,爷爷看了都直摇头。

  “你写得太急啦!你是个初学者,写字要沉住气,一笔一划去写。要做到心里有了字的'形象再下笔,意在笔先嘛。一个懂书法的人,甚至能从你的字上看出你的情感变化来呢。……”爷爷在那滔滔不绝地讲着,我听着都入了迷,心想,原来爷爷对书法了解这么深呢。转念又一想,爷爷都能练好书法,我为啥不好好练呢?就这样,在爷爷的帮助下,我的字也有进步了。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爷爷又开始琢磨画画了。一天,我忽然发现爷爷在客厅里的桌子前坐了老半天了,背对着我,连姿势都没怎么变过。我凑上去一看,原来爷爷在画画呢。他找来我不用了的铅笔,还有图画本,认真地观察着正墙上的那幅“云松”图,细心地临摹着。仔细看他的画,可以说是惟妙惟肖,虽然没有颜色,但是细节还是很生动的。我忍不住赞叹:“爷爷,您也画得太好了吧。”可爷爷端详着自己的画作,突然皱起眉来,在那松树的“树梢”上又添上几笔,才露出了一丝微笑对我说:“爷爷小时候就想学画画,可惜没有条件哪,现在有条件了,年纪又大了。所以你们要惜取少年时啊,现在不努力,以后想学就迟了呀。”

  这些话在学校老师好像也给我们说过很多,可我一直都没怎么听进去,现在看到眼前的情景,听到爷爷这样说,我真是受到了深深的触动。是啊,一个人只有珍惜时间,勤奋努力,才有可能把心中美丽的理想变为现实。我牢牢记住爷爷说过的话,每当遇到困难,我就回想起跟爷爷在一起的情景来。

  爷爷是个平凡的人,也没有一张“明星脸”,但是他所具有的精神,和他所能给予我的力量,不是哪一个真正的“明星”所能有的。我觉得,爷爷才是我心中永远的偶像。

我的偶像作文8

  翻开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一则则精彩的故事扣人心弦,一个个狡猾勇敢的人物跃然纸上,名留垂千史的海瑞,遗臭万年的魏中贤,骄横的蓝玉,沮丧的胡惟庸……在这些人物中令我崇拜的只有您——阳明先生王守仁,我惊叹于您的学识渊博、机智勇敢、功勋卓著。

  您年仅27岁就考上了进士,并任刑部主事。您创造了心学,与孔子、孟子、朱熹并称“孔孟朱王”。您的心学名扬万里,弟子极众,并且还影响了日本和朝鲜半岛。在1516年,您44岁被兵部尚书王琼重用,被皇帝封为巡抚,治理范围包括南(安)、赣(州)、汀(州)、漳(州)等地。

  在您44岁时,南中地区像伊拉克一样战乱不断,以致人民流离失所,民不聊生,您奉命前去平叛,精准发现了官府中有很多盗贼设下的耳目。您很明白硬干是不可取的,只能智取。您责问了年老的仆役,让其交待自己的罪行,并让其归顺于您,在他们的.协助下料敌先机。您用兵“诡异”、“独断”,仅仅两年就平定反贼。我真为您的勇敢才智而佩服。

  在您47岁时,刚刚平定了贼乱,宁王朱宸濠又发动了叛乱。朝中大臣震惊不已,但王琼却信心满满——因为王守仁在南昌,您接到命令后立马前往吉安,集义兵,发檄文,出兵征讨,第一仗就采用了“疑兵之计”。他探知宁王如果顺长江攻下,南京定然保不住。您手上只有2万多兵士,难以与敌军抗衡。各地官吏奋力调兵遣将,好不容易凑足了四万,可是宁王有六万精兵啊!您在各地发布檄文,使宁王迷乱了方向,不知如何是好。您号称十六万,宁王最后醒悟,直攻南京。幸好您反应敏捷,直接冲向宁王老巢——南昌,宁王见势不妙,立即收兵守城。直到各路精兵集齐后,您与宁王在鄱阳湖决一死战,宁王战败被俘,35天的叛乱结束了。您虽然已到天命之年,但仍然为国效力,兢兢业业。我被您至死不懈的忠君爱国思想而钦服。

  您一生有许多功劳,被后人尊称为“王文成公”。您是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和军事家;您还精通儒、道、佛三家。我被您的才识和能力所惊讶,所叹服。 守仁,您成为我心中的偶像,让我学会了坚强和和容忍,您一直引领着我前行。您虽只活到知命之年,但您的影响却名扬万年。

我的偶像作文9

  生活中有许多值得我们敬佩的人,无私奉献的妈妈、坚守岗位的警察叔叔、任劳任怨的清洁工阿姨,都让人钦佩不已,但给我触动最深、发自肺腑敬佩的却是吕锟老师。

  吕老师是我们的语文老师和班主任,他高高的个子、微胖的身材、白皙的脸庞,总是笑眯眯的样子;他有一双漂亮的双手,但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吕老师的食指和中指的关节处已经磨出厚厚的老茧,和修长的手指相比显得十分突兀。茧子不仅影响美观,吕老师说要是哪天字写多了,晚上还会酸疼呢。

  吕老师最初征服我们的是一手漂亮的粉笔字,望着老师工整、漂亮的板书,我羡慕极了,多想自己也能写出这么好看的字。每天早上晨读时间就是吕老师的练字时间,给我们布置好晨读任务后,吕老师就开始了专心致志的练习。

  只见他左脚在前,右脚在后,稳稳地站在黑板前,右手紧握粉笔,手腕随着笔画的变化而左右转动;粉笔与黑板摩擦发出“沙沙”的声响,像极了蚕宝宝吃桑叶的声音。吕老师写得很快,边默默背诵边把古诗文书写在黑板上,这时他用的不是上课时一笔一划的楷体,而是如行云流水般的'行书,随着不停挥舞的右手,一行行龙飞凤舞的字迹出现在黑板上,像是一个个鲜活的小生命,下一刻就能从黑板中破板而出。这时的吕老师就像一个音乐家正在指挥乐队演奏气势恢宏的乐曲,更像是毛主席诗句中的“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

  而本应认真晨读的我们,仿佛忘了自己的本职工作,有的在唧唧喳喳闲聊,有的在嬉戏打斗,有时声音太大了,害的吕老师不得不停下来维持纪律。

  我敬佩的不仅仅是吕老师字写得好看,更是他数年如一日坚持练字的毅力。记得有一天早上,吕老师告诉我们他家里有急事,语文课换到第一节,上完他就要去处理事情了。我们都认为老师今天不会练字了,可万万没想到,他和往常一样,拿起粉笔走到黑板前,开始了雷打不动的练习。

  一天、一周、一个月的练字,也许咬咬牙都能坚持下来,但难能可贵的是数年不间断的练习;反思自己,无论是练字临帖、数学计算,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没能很好坚持,所以字不成、算不就。

  我不能把对吕老师敬佩仅仅停留在思想上,更要学习他持之以恒的毅力和决心,并把这份坚持用到自己的学习中,相信“有志者事竟成,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三千越甲可吞吴”,加油,小颜!

我的偶像作文10

  从开学到现在我心中一直都有一个偶像。我的这个偶像他不像生活中的歌星,影星,球星一样有名他也不像司马迁一样有自己的创作,但是他特别有个性。那个成为我的偶像的人就是我的班主任王老师。

  同学们,我是你们这三年的班主任,在这三年中你们有什么事都可以找我……班主任的自我介绍说完了,我们的掌声也随之响了起来。这个学期也过去了,我对班主任也有了特别的看法。他为人正直规范,几乎每天都能听见他喊上课。刚开学那会儿,他对我们说他收交作业与其他老师不一样,我们大家都很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收作业方式呢?班主任用严厉的眼神扫描过每一个同学,确定每个同学的大眼睛都看着他的时候才开始说,同学们,你们都应该看到了我们班门口放着两张桌子,我们每天的数学作业都摊开放在上面,七点三十之前课代表给我抱到办公室。

  记得刚开学的那会儿,班里来了个插班生,他坐在最后一排,这个插班生比较活跃,尤其是上课。周四那天的下午,最后一节是数学课,因为插班生上课捣乱,班主任就忍不住了一边吼着一边走向插班生的位置。因此那是开学以来班主任第一次发火,当着全班人的面去批评一个插班生,班主任用一些时间把该说的都说了,该吵的都吵了,最后他唱了一首他那个年代的歌,歌声很嘹亮并随着我们的掌声停止了。本来一个很严肃的事情,被班主任搞得那么轻松、自然。放学回家的路上,我还在想,这个班主任真有意思。

  每天中午都会有一段自习的时间,别的老师都在办公室里睡觉,看电视剧,听歌……而王老师却每天来我们班里,看着我们写作业。然而同学们并不知道,他一直在默默的付出。

  为了让现在的小组更加团结友爱,他带着我们全班去操场上运气球。为了让我们的大课间跑操更有劲他总是陪着我们一起跑,为了让七三班更好他总是在一旁默默的付出……

  为了让我们知道为什么学习和怎样学习,他特别的`开了一次班会。他总是在班会上讲一些人生大道理,以免我们将来不适应这个社会。当我们松懈的时候,他总是会想各种各样的方法激励我们前进。

  这就是我心目的偶像,为了不辜负偶像对我的期望,我会好好学习的,将来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的偶像作文11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偶像,或是养育自己的父母;或是教育自己的老师;或是在地里辛勤劳作的农民伯伯。而我的偶像是那在舞台上散发万丈光芒的.他——易烊千玺。

  这个白衣少年多才多艺,书法,架子鼓,街舞……在别人玩的时候,他在舞蹈室内一遍又一遍的练舞;在别人睡觉的时候,他还在音乐室里练习着自己的solo;别人在家吹空调看电视的时候,他在舞台上挥洒汗水,放飞梦想。

  这个梨涡少年善良诚实。康子写错了会抄写一百遍放在微博上;机场粉丝摔倒会扶起并耐心询问;在机场遇到前辈会微笑问好;弟弟被欺负时会挺身而出;签售会遇到粉丝挽留会和粉丝拥抱。

  易烊千玺三次上《快乐大本营》,一次上《加油向未来》,两次《科学向未来》一次上《夏日甜心》两次上《偶像万万碎》一次《偶像来了》,加冕央视春晚,央视中秋,湖南春晚,湖南中秋,湖南双十一晚会,并且有自己的网剧《超少年密码》,《我是你的tfphone》,参演《诛仙青云志》,《思美人》,《小别离》。为电影《小王子》配音。我们千玺不愧是全能综艺王!

  其他前辈们对千玺也是赞不绝口。贾乃亮说:“易烊千玺品德高尚,是我人生的导师!”大张伟说:“开始见到易烊千玺时,我就觉得,他是值得我尊敬的人。”张馨予说:“易烊千玺是个守信用的孩子,他说了会复活我就真的把我复活了。”

  大家看到的都是烊烊成功的一面,可谁知道他为此付出了多少。他没有一个美好的童年,每一天晚上都要去学习舞蹈,周末还有架子鼓,萨克斯,钢琴,书法等课程。他的时间就好比干海绵里的“水”,怎么挤也挤不出来。偶尔有空闲还要去参加各种比赛。一开始刚做为组合成员再次出道的他,被凯源粉辱骂、演出时被轰下台……他的成名路布满荆棘。他是一个很没有安全感的孩子,把千纸鹤画得很胖,就是怕肥鹤们离开。

  我们小王子也是个实打实的学霸,从小到大,得过的奖杯奖状可以摆满一个房间。考试年级第一,在学校因为成绩出色把手印放在校园花园里供大家膜拜。

  易烊千玺,休息吧!别太累,肥鹤永远与你同在!

我的偶像作文12

  一头飘逸卷曲的长发,一张白皙俊朗的脸。高耸的鼻梁,薄而性感的嘴唇,穿透力极强的歌喉,鬼魅般的舞姿,色彩单纯而有艳丽的服饰。男女不分,人鬼莫变,犹如一个精灵在舞台上飞舞。有人说,他是一个世纪的奇迹,一个令全世界无数歌迷难以理解的永恒主题。有人对他狂热地崇拜,将他视为王子,奉为神灵,赞誉他为舞台之魂;有人极端地厌恶他,将他贬为一个音乐垃圾,贬为不男不女的妖怪,嘲笑他是舞台上的小丑。但无论怎么,他在舞台上的举手投足都让人为之疯狂,都让许多人无法模仿。——这就是迈克儿·杰克逊。

  前两天偶尔在图书馆看到一本专门介绍迈克儿·杰克逊的书,以上也是书序上的一段话。赶着看完了全书,我觉得迈克儿·杰克逊真的.有令人疯狂的魅力。虽然我不是疯狂的追星一族,更不是杰克逊的忠实fans,但是他给我前所未有的感动,对音乐的执着,对舞蹈的感悟……也许只有他能跳出那独特的“太空舞步”,是努力造就他成为一个天王巨星。

  迈克儿·杰克逊——这个从美国黑人贫民区里成长起来的超级巨星最好地释全了全世界黑人心中的一个“美国梦”,他奇迹般的演艺生涯更是创造了20世纪世界流行文化的神话。由黑到白,两个世界;天才鬼魅,一种化身。他奇异着装,女性化的浓妆艳抹,多次进行整容手术的传闻,皮肤由黑边白的神奇现象,使他的周身笼罩了一层神秘的色彩。有人说迈克儿。杰克逊是做了全身整容手术,使自己变成了白色,但是他自己并不承认,说是因为一种皮肤病。因为这样有很多人都骂他说他背叛自己的种族,其实黑或白,只是两种不同的颜色而已,他也从说过自己的根在非洲,自己是黑人。全世界有很多人做各种各样的美容手术,为什么名人不能做呢?!我觉得真得没有必要拿这个说事儿。迈克儿。杰克逊爱美,决不允许自己身上有瑕疵,他为了美,鼻子,脸,下巴都做了美容手术,在报纸媒体上报道的有6次之多,具体内情也只有杰克逊自己知道。但是我觉得不论怎样,那都是他自己的选择,与别人无关,不应该有那么多人去指责他。在网上下了一些他的演唱会资料,虽然不是很懂歌曲的内涵,但是他在台上的激情足以感染每一个人,时儿奔放,时儿抒情,伴着沙哑却极具穿透力的嗓音,以及全世界歌迷为之疯狂的舞蹈,“歌王”称号当之无愧。

我的偶像作文13

  想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吧!有的人的偶像是明星,有的人的偶像是歌星,而我的偶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偶像天团-消防员。

  在那一个凄凉的夜晚,一道闪电击中了四川凉山上的枯木,一瞬间浓烟滚滚,火焰顿时席卷了整片山林,火势迅速蔓延,生机勃勃的森林,一瞬间成了人间地狱。

  他们奔赴火海,义无反顾地向这场火灾宣战,消防车是他们的战车,水是他们的武器,明知道这是一场希望渺茫的战斗,但为了守护美丽家园,他们依然选择了生命中的最美逆行-冲向火场,永不回头。面对大火,他们举起手中的"武器"奋力向火魔射去,他们带着救援装备,冒着生命的危险在火场中寻找幸存者,带回来的是希望,也是噩耗。

  都说水火无情,突如其来的风向改变,引发了一场大面积的爆燃,夺走了30人的年轻生命,当他们被烈火淹没时,依然无悔。

  在危险中是什么让消防员们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是金钱吗?不,金钱永远没有生命重要。

  是荣誉吗?不,身为消防员这点功劳不算什么。

  是责任,是身上的责任让他们不怕困难,勇往直前,这是身为消防员的责任,也是人民英雄的责任!

  回溯历史,在火灾中搬运燃烧的煤气罐的是消防员们;在洪水中奋勇救人的是消防员们;在危难之中解救被困者的依然还是消防员们。消防员们冲入险境,从死神的刀下挽救了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而他们却常常没有逃脱死神的扼杀,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怎么不值赞叹!

  在我们之中大部分人将来可能不会成为消防员,其中又有大部分的'人,一辈子也不会遇到像森林大火这种生死攸关的情景。所以有些人就会错误的认为,既然自己绝对不可能面对火场,那么学习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就毫无用处,这种想法是多么自私,多么狭然啊!但我认为我们必须要学习这种危难之时挺身而出临危不乱的精神。

  因为你会发现在学习中遇到"危险"时,你的不怕困难迎难而上的精神,瞬间会让自己成为"扑火者""消防员"……

  在生活中,不少人都盛赞消防员的英勇无畏,别人夸他们"帅",但不仅仅是面貌"帅",更多的是夸他们的心灵"帅"。

  消防员是我的偶像,也是我前行的动力。

我的偶像作文14

  也许是因为懒,比起迷你小说,我更喜欢短词。除此之外,还有重要的第二点:——意外结局。

  闭上眼睛,想象一个宁静的冬夜。在一个温暖的小屋里,两个老人正在谈论将要考大学的孩子。突然,一个强盗把他们绑起来,上楼寻找财物,却摔倒了。老人高兴地说:“是我们的孩子!他打倒了强盗!”到达的警察抓住了他,强盗发誓说有人没有开灯。然而,一个电话揭露了真相:他们的孩子早就死了,强盗们因为楼梯年久失修而倒下了。

  看到这个你可能会很惊讶,但是仔细想一想,你发现文字里处处都是伏笔:一个老人怎么会有这么小的孩子?既然要复习,为什么这么黑?这个结局是合理的,但真的是天意。

  写这部小说的作者是我的偶像星一。他以写微型小说著称,作品有“新版本一千零一夜”的美称。但我欣赏的不仅仅是文章构思的巧妙,还有他作品中所揭示的.社会现象。看完之后,不仅是一笑,更是发人深省。下面我将简要讲述另一个故事:

  一对年轻男女相撞导致失忆,恢复记忆的药生效时,他们互相爱慕。但是当他们恢复记忆的时候,却发现对方是他们疲惫的伙伴!他们又开始争吵追逐,在拐角处又相撞,失去记忆。

  你觉得是时候让他们重新记住了吗?与之前的故事相比,这个故事更像童话,但也揭示了一个事实,你最喜欢的往往也是你最讨厌的。这是上一篇文章所没有的。

  刚开始你只会看到事物的优点,但是熟悉之后你才会发现它们有那么多缺点!如果不能理性看待这些,就会导致不好的后果。

  我爱hoshishinichi的作品,但更爱的是他的精神:小说不是“天书”,不如让它通俗易懂,生动有趣,送给读者品味。

  的确,好酒是为了喝,不是为了看,写作不是为了炫耀学术而是为了自己的内心!无论你做什么,出发点都不应该是炫耀自己,而是向所有人展示自己。没有这种精神,可能不会有很多令人钦佩的科学家和艺术家.

  当然,我的偶像远不止这个。无论是写温暖的童话汤;画纯故事的宫崎骏其人,或者是幻想与现实相结合的直子安芳,都是我的偶像。其实,能用眼睛发现,用手创造的人,才是我应该崇拜的偶像。

我的偶像作文15

  她是我的偶像,她,就是海伦·凯勒,一个既盲又聋又哑的少女。

  然而,正是这么一位幽闭在盲聋世界里,几乎与世隔绝的女孩,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学院!

  这是最让我意想不到的!

  然而,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有决心,有勇气,有毅力,无论什么事情都难不倒你!

  她——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伟大女性,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了87年无光、无语、无声的孤绝岁月的弱女子,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光明的一面,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别人用爱去帮助她,引导她走向光明,走向成功;而她却不忘用自己生命的全部力量为残疾人造福,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来报答人们对她的关心,呵护,给自己的同类人带来温暖。

  海伦的成功离不开她的朋友,可以说,几乎每人都是她的朋友,她们之间永远留传着人间最珍贵的友情!在她的一生中,不知有多少人向她伸出援助之手。没有他们,海伦永远都不会有如此伟大的成就!这使我从中得了一个道理:一个人的成功,永远离不开他的每一个朋友。因为朋友往往会在你认为最重要的时候给你提供帮助。

  这一切的一切,永远只有一个字——爱。

  除了海伦,我还敬佩一个人,那就是她的老师——莎莉文老师。是她教海伦知识,是她教海伦学会认字,是她让海伦的人生又重新有了希望。为了海伦,她失去了宝贵的双眼,她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海伦,无时不为了海伦。她把海伦当成了自己的女儿,一点一点引导她走向光明,走向世界。但我相信不止莎莉文老师,每个老师都会这样做的!

  海伦·凯勒——人类永存的象征,虽然盲、聋哑,但是她惟一没有失去的就是“心” ——颗不屈不挠的心!

  海伦·凯勒——人类永远的骄傲,在她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真正的人的灵魂,因为她拥有决心、毅力和恒心,因为她有一个乐观开朗的性格,一个可爱、甜美的笑容!

  海伦·凯勒——个世界上从来未有过的`奇人,创下了一个几乎不可能完面的奇迹,那就是在看不见东西、听不见声音、说不出话来的情况下,竟然出色地完成了所有的学业,并毕业于哈佛大学!而且,成为了一名家喻户晓的作家!这些连常人都不容易做到的事情,却让海伦这样的残疾女子做到了,简直是难以想象!

  海伦·凯勒,我的偶像!我敬佩她阳光般的心灵,敬佩她勤奋好学,积极向上的优良品质,更敬佩她的决心和那颗不怕输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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