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的作文

时间:2022-07-24 09:25:50 偶像 我要投稿

精选偶像的作文锦集五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偶像的作文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偶像的作文锦集五篇

偶像的作文 篇1

  好样的李娜,你让我们体育人为之感到骄傲,更让中国人骄傲!

  28岁的中国“金花”李娜上星期六虽败犹荣,全世界媒体对她的议论充满了欣赏。这不紧因为她是第一位闯进大满贯决赛的亚洲人,也源自她幽默的谈吐,直爽的个性,坚强的毅力,良好的心态。女子网球协会主席阿拉斯特,称李娜“在全世界的舞台上展示了中国人的形象”。

  每一位成功运动员都会在一些场合成为国家的一个符号。中国运动员过去这方面的意识很强,因此言行拘谨,常有怯生生的表现。国际舆论有时说中国文化压制了个性,虽不太好听,但也不是全无道理。

  美国资深网球摄影记者辛西娅?兰姆曾有些夸张地说:“她们不疯狂,也不激动,她们的表情都是一模一样的。”李娜显然打破了这个结论。

  李娜在球场的表现既是她的个性使然,也是这一二十年里,人的个性在中国得以释放的结果。因此李娜首先是她自己,同时她代表了一个允许她“只做自己”的中国。

  李娜被外界称为网球的“反叛者”,这样说就说吧。她确实与众不同:胸口刺着玫瑰刺青,雇用丈夫当教练,赢球首先感谢赞助商,还跟裁判抱怨“你能不能让那些中国人不要教我怎么打球”。事实上,她的这种反叛很多中国人并不讨厌。因为我们听厌了动不动就“感谢领导”、“感谢同志们”的客套话,我们不喜欢在轻松看球时,还被提醒应当小心做人。

  中国社会需要放松,这个国家的严整、宏大已经表现得淋漓尽致,我们需要一点犯小错时的豁达和幽默,以及对不完美的认可。我们认真的时候很多,但过分正确会带来压力和不真实感,允许一些过失从容存在,我们的社会会更有弹性,丰富多彩。

  今天的中国社会已经远没有过去“正确”了,毛病挺多,每一条街道都能扫出不少牢骚,群发的短信十条有九条是怪话,明星仔细一查很多都成了“外国人”。但因为有了这么多“八卦”的人和事,中国是不是更丰富,也更有趣了呢?

  一个有很多“毛病”的女孩,能成为打进大满贯决赛的第一位亚洲女子,这个情节从完全另类的角度,补充了中国崛起的故事。中国不是要照亮世界的光滑镜子,中国喜欢自己凹凸不平的样子。

  李娜、章子怡等人毫无遮拦地走向世界,闯她们个人的命运,当她们没有义务代表这个国家时,她们恰恰展示了中国最自然、真实的一面。这样的展示每天都在世界各地发生,它们的总和构成了世界对中国印象的绝大部分。

  谁都代表中国,但谁也代表不了,除了出国访问的领导人。过分履行“为国争光”的责任,未必有益,我们只要做得自然就行。中国本来就没那么好,也不像西方说的那么坏,中国就是由13亿个追求组成的超级复杂物。我们都是这种复杂中的一个元素,这样一想我们就轻松了。

  李娜你是好样的,你是体育人的楷模,更是中国人的骄傲!

偶像的作文 篇2

  小时候,我从来不知偶像为何物,当然,我也从未崇拜过任何一个人。偶像在我眼中就是一个虚无的幻境,我看见好多人向它奔过去,而我是漠然的。

  直到有一天,我偶然看见他的一篇小文,似清凉的风吹醒了迷途的人,我立即被这篇文章所吸引。于是,忍不住地读下去,蓦地,思想似乎是与作者连在了一起,我在文字中和他一起深沉,一起感慨,仿佛整个世界都没有了。那真是一篇引人入胜的文章!

  我看清了作者的姓名,两个字,如同他特立独行的文风,那么深刻且沉稳,我的心不禁像大河湍急的水流一般开始翻涌澎湃,激动不已。

  从那时起,我收录了他所有的精美散文,杂文,小说,并且一而再,再而三地阅读,怎么读都不会生厌。我还了解到了他的身世,他的际遇,以及他最终的结局。而他写的书,我无论读到哪一处,总会感到无比的痛快和酣畅。我开始崇拜他起来。

  这个人是谁呢?是的,你猜出来了,他就是鲁迅。

  也许在我们这个时代崇拜鲁迅有那么一点不合时宜。因为现世好像更加欢迎随波逐流,习惯圆滑世故。而鲁迅他不仅是一位文人,更是一名坚强的勇士,即使身处危机四伏的旧社会,他也从不允许自己的棱角被世俗或者被别人的思想磨平磨圆。我佩服鲁迅的文笔,更佩服他的精神。关于鲁迅精神,他的儿子周海婴如是说:“鲁迅讲的个体尊严,代表着现代人的价值理念,这种观念表明每个个体都有充分发展自我、享受幸福的权力,同时,他也完全拥有个人独立思考的权力,这是每个人的天赋人权。人不应该为自己的独立思考遭受损害,这是一种普世价值理念。”

  自己崇拜鲁迅,其实就是在崇拜一种精神,一种骨气,一种大义。明白过来后,我的心中从此就有了鲁迅这个永不倒塌的偶像。

偶像的作文 篇3

  她的个子不高,有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圆圆的鼻子下一张红润润的樱桃小嘴。你猜猜她是谁?她就是我们班的陈可佳。

  陈可佳非常有礼貌。妈妈送我来上学时,她远远地就会大声地和我们打招呼。陈可佳也经常使用文明用语。别人帮她一个忙,她就连说好几个“谢谢”。当她帮助别人时,别人对她说谢谢,她就大方地说不用谢。来我们家玩的时候也非常有礼貌,不会乱翻我们家的东西,要拿我们家的东西也会经过我们的允许。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偶像,正国为她人见人爱、爱说爱笑、会安慰别人、助人为乐等等的优点,所以她才成为我最好的朋友,我心目中的偶像。

偶像的作文 篇4

  在我的一生中有很多偶像,我现在都还无法相信我曾经是那么的迷恋他们,模仿着他们的轨迹走在自己的人生小径里,我曾一度地认为那就是捷径,可是过了那么多年我才发现,那不是捷径,而是明亮的灯,指明了我前进的道路,节约了我摸索方向的时间,这比捷径更容易到达目的地。

  杨老师是我学习生涯中的第一个老师,也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偶像。她有着小小的标志鹅蛋脸,一头乌黑的长发,微风吹起动人得要命,温柔的性格,脸上似乎永远挂着微笑,总是能把其他的女老师衬托得灰头土脸,毫无光彩。没想到小小年纪的我还是个颜值控,她给我们上课时,我总是会拿出百分之两百的精力去听。那时的她在我眼里无所不能,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所以我总是会模仿他,夏天她喜欢穿淡紫色的连衣裙,我就嚷嚷着要妈妈给我买淡紫色的裙子,我并不觉得自己会认为那样的颜色很美,但是因为杨老师穿了,就觉得那才是最美的,她写得一手好的毛笔字,我也就拿着不熟悉的.毛笔用特别不标准的握法在本子上乱涂鸦,这难道就是一个小孩子沉迷与偶像的方式。虽然那时候没有意识到自己很痴迷杨老师,也并没有把她当作偶像来看,但心里还是想着我要成为她。记得还是放暑假的时候,我们做完了活动就下雨了,我家长因为有事情耽搁了,没有及时来接我,看着班上的人一个个都回家了,教室就剩我和杨老师了,我心里很慌,杨老师带着她甜甜的微笑过来问我:“小梅,爸爸妈妈还没来吗?”她问我的那一瞬间,我没抑制住我的眼泪,但没想到那时的我自尊心还蛮强的,不想让她看到,装过身去,对着强默默掉眼泪。她走了,我更慌,教室就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更加崩溃了,一会儿,她带着一把谈紫色的伞,把我送到了校门口自己淋雨回去了。她走了,第二学期被调到了很远的地方,那把淡紫色的伞还留在我的抽屉里。谢谢她让我学着优秀和善良。

  我的第二位偶像是一位歌手,也是很多人的偶像。他是“行走的CD”林俊杰,喜欢他还是因为哥哥喜欢他,小学的时候我过生日,哥哥送了我一个MP3,或许是他自己就喜欢的原因,买来他就跟我下了很多林俊杰的歌。晚上一个人兴奋地躲在被窝里打开慢慢听,这个很有磁性的声音走进了我的内心,我便也迷上了他的歌,但是那时总是会因为一首歌或者是一部电视剧而去关注一个明星。现在会老家都可以看到我的房间里贴满了林俊杰的海报,也算是个追星的小女孩吧,我也喜欢在买来的娱乐周报上圈上关于他的消息。我不再是因为他的歌而喜欢他,而是他的故事就是我想走的轨迹,我也喜欢上了音乐。“第几个一百天”这首歌其实是对他自己的真实写照,他嗓子出了问题,失声一百天,差点就不能唱歌了,还是他的不放弃才有了后来更多的脍炙人口的音乐。后来他也走了,他不再是我沉迷的明星,因为高中的我已不再追星,但他的歌依旧是我前进的动力,他依旧是我的偶像。谢谢他让我学着坚持和努力。

  第三位偶像是那个翩翩少年李逍遥的扮演者胡歌,喜欢李逍遥,当把他当作偶像还是高考结束的时候,那会儿刚考完,看到网上公布的答案,对比自己做的总感觉几乎没有一样的。挺失落的,那段时间成绩也还没有公布,心一直悬着,心情也都笼罩着一层乌云。想通过看电视来排解内心的雾霾,我把当年很火的《琅琊榜》看完了,而且是夜以继日地看,要知道我看电视基本都是看了一两集就放弃了,而看《琅琊榜》我居然一分钟也没有快进过,“废寝忘食”地看完了。也是看完这电视我感到释怀了,或许是因为梅长苏的涅槃重生,也或许是因为胡歌对自己的不幸倘若面对。我才看到了自己的渺小,成绩糟糕那或许是不幸的,但你永远无法预知那是人生的那一段,比这不幸的还有很多,我又何必为了已经注定的事情耿耿于怀,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我的成绩并没有自己想象得那么糟糕。他还是走了,我没有了偶像,我的偶像就是未来的自己。谢谢他让我学着释怀和坦然。

  我不知道你是否也和我一样有着这样的偶像,他们阶段性地成为那个时期你最想成为的人。他们毫无保留地把自己最美好的一面呈现在你面前,你学习着他们的种种优点,但毕竟人无完人,终究有一天他们或许消失在了你的世界,或许被他人超越。岁月淡化了他们的优点,但抹不去你追逐他们的足迹和给你带来这一路的成长。

偶像的作文 篇5

  提起,很多同学都会夸夸其谈。从前每当有人问起我的时,我都会故意地转移话题,因为是惟一会使我感到尴尬的人。是哑巴,而且不幸的是去年又折了腿。也许有的同学会不相信,一个学习成绩还不错的学生怎么会有这样不相匹配的呢?的确,我也曾为此而自卑过,埋怨老天爷为什么对我如此不公,但他现在已着实成为我学习的动力。

  从我记事时起,深受我的喜爱,虽然从没有给我讲过故事,为我数过星星,教我识过字,但在我的生活起居方面,他却一点也不马虎。炎热的夏季,当蚊子群集,在夜间“嗡嗡”忙碌寻找食物的时候,总是持着一把又旧又破的蒲扇,替我扇风驱蚊,直到我睡熟为止。到了第二天则会看到那黑瘦的脸上又多了几个鸡皮疙瘩。寒冬季节,总不会忘记在我上床前藏个热水袋在我被窝里,晚上,我躲进暖和和的被窝,睡得又香又甜。

  后来读书了,成了我上学、放学的“交通工具”。不管风吹日晒雨淋,每天都会看到一位两鬓苍苍的老人,在校门口用期待的目光,等着等着——那人便是。非常疼爱我,但他从不溺爱我。他是个非常严厉的人,尤其对于我的功课,总是先催我做完作业才让我出去玩。教导我当天的事当天就必须完成,不准拖到第二天。吃饭不允许掉米粒……否则就会扳起脸,瞪起那双可怕的眼睛,那便是我那时最害怕的“面具”了。总而言之,苦涩的事时而使我感到为难。

  上中学了,可能是书读多了的缘故罢,这时的我却变得有点莫名其妙起来,以为自己已经有了“举翅不回顾,随风回散飞”的能耐,于是我开始刻意地疏远,还带着那么点儿轻视。前些日子,我告诉我眼睛近视时,他的脸色顿时阴沉了下来,额角上的鱼尾纹皱得老高,无意间,我发现头发上不知什么时候又多了几根银丝,似乎孙女的这桩心事使他又老了几年,显得那样苍老脆弱。随后,便不假思索地翻出了他多年的积蓄,执意要陪同我去配眼镜,我心里又欣喜又不是滋味。因为他腿脚不灵便,说起话来又不方便,生怕他会失了我的面子。( )但好意难却,最后只得一道前往。路上,我提心吊胆,不时偷偷地用眼角的余光瞟向四面八方,生怕遇到熟人,并且远远地骑在他的前面,像一只怕见天日的小耗子。也许是良心发现,头总是情不自禁地扭转过去瞧瞧,只见他一只脚使劲地蹬着车子,驼下背脊,两手吃力地支撑着把柄。一种悲哀和歉意涌上心头:这一切是谁造成的呢?回想起和一起生活的点点滴滴,我的眼睛模糊了。

  思绪与车轮一起慢慢停了下来,我要等我亲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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