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马的作文

时间:2023-04-25 12:25:13 我要投稿

精选写马的作文集锦9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写马的作文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写马的作文集锦9篇

写马的作文 篇1

  生存竞争的规律使一切生物把生存下去作为第一意识,而人却有时候会忘记,造成许多误会。

  唉,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在巩乃斯草原度过的那些日子里,我与世界隔绝,生活单调;人与人互相警惕,唯恐失一言而遭来来顶之祸,心灵寂寞。只有一个乐趣,看马。好在巩乃斯草原马多,不像书可以被焚,画可以被禁,知识可以被践踏,马总不至于被驱逐出境吧?这样,我就从马的世界里找到了奔的诗韵。油画般的辽阔草原、夕阳落照中兀立于荒原的群雕、大规模转场时铺散在山坡上的好文章、熊熊篝火边的通宵马经、毡房里悠长喑哑的长歌在烈马苍凉的嘶鸣中展开、醉酒的青年哈萨克在群犬的追逐中纵马狂奔,东倒西歪的俯身鞭打猛犬,这一切,使我蓦然感受到生活不朽的壮美和那时潜藏在我们心里的共同忧郁……

  哦,巩乃斯的马,给了我一个多么完整的世界!凡是那时被取消的,你都重新又给予了我!弄得我直到今天听到马蹄踏过大地的有力声响时,还会在屋子里坐卧不宁,总想出去看看,是一匹什么样儿的马走过去了。而且我还听不得马嘶,一听到那铜号般高亢、鹰啼般苍凉的声音,我就热血陡涌、热泪盈眶,大有战士出征走上古战场,“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之慨。

  有一次我碰上巩乃斯草原夏日迅疾猛烈的暴雨,那雨来势之快,可以使悠然在晴空盘旋的孤鹰来不及躲避而被击落,雨脚之猛,竟能把牧草覆盖的原野瞬间打得烟尘滚滚。就在那场暴雨的豪打下,我见到了最壮阔的马群奔跑的场面。仿佛分散在所有山谷里的马都被赶到这儿来了,好家伙,被暴雨的长鞭抽打着,被低沉的怒雷恐吓着,被刺进大地倏忽消逝的闪电激奋着,马,这不肯安分的牲灵从无数谷口、山坡涌出来,山洪奔泻似地在这原野上汇集了,小群汇成大群,大群在运动中扩展,成为一片喧叫、纷乱、快速移动的集团冲锋!争先恐后,前呼后应,披头散发,淋漓尽致!有的疯狂地向前奔驰,像一队尖兵,要去踏住那闪电;有的'来回奔跑,俨然像临危不惧、收拾残局的大将;小马跟着母马认真而紧张地跑,不再顽皮、撒欢,一下子变得老练了许多;牧人在不可收拾的潮水中被携裹,大喊大叫,却毫无声响,喊声像一块小石片跌进奔腾喧嚣的大河。

  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鼓点,悲怆苍劲的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间碰撞、飞溅,划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注缠住漫天雨网,和雪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而这一切,得在飞速移动中展现,几分钟后,马群消失,暴雨停歇,你再看不见了。

  我久久地站在那里,发愣、发痴、发呆。我见到了,见过了,这世间罕见的奇景,这无可替代的伟大的马群,这古战场的再现,这交响乐伴奏下的复活的雕塑群和油画长卷!我把这几分钟间见到的记在脑子里,相信,它所给予我的将使我终身受用不经…

  马就是这样,它奔放有力却不让人畏惧,毫无凶暴之相;它优美柔顺却不任人随意欺凌,并不懦弱,我说它是进取精神的象征,是崇高感情的化身,是力与美的巧妙结合恐怕也并不过分。屠格涅夫有一次在他的庄园里说托尔斯泰“大概您在什么时候当过马”,因为托尔斯泰不仅爱马、写马、并且坚信“这匹马能思考并且是有感情的”。它们常和历史上的那些伟大的人物、民族的英雄一起被铸成铜像屹立在最醒目的地方。

  过去我认为,只有《静静的顿河》才是马的史诗;离开巩乃斯之后,我不这么看了。巩乃斯的马,这些古人称之为骐骥、称之为汗血马的英气勃勃的后裔们,日出而撒欢,日入而哀鸣,它们好像永远是这样散漫而又有所期待,这样原始而又有感知,这样不假雕饰而又优美,这样我行我素而又不会被世界所淘汰。成吉思汗的铁骑作为一个兵种已经消失,六根棍马车作为一种代步工具已被淘汰,但是马却不会被什么新玩艺儿取代,它有它的价值。

  牛从鞔车变为食用,仍然是实用物;毛驴和骆驼将会成为动物园里的展览品,因为它们只会越来越稀少;而马,当车辆只是在实用意义上取代了它,解放了它们时,它从实用物进化为一种艺术品的时候恰恰开始了。

  值得自豪的是我们中国有好马。从秦始皇的兵马俑、铜车马到唐太宗的六骏,从马踏飞燕的奇妙构想到大宛汗血马的美妙传说,从关云长的赤兔马到朱德总司令的长征坐骑……纵览马的历史,还会发现它和我们民族的历史紧密相联着。这也难怪,骏马与武士与英雄本有着难以割舍的亲缘关系呢,彼此作用的相互发挥、彼此气质的相互补益,曾创造出多少叱咤风云的壮美形象?纵使有一天马终于脱离了征战这一辉煌事业,人们也随时会从军人的身上发现马的神韵和遗风。我们有多少关于马的故事呵,我们是十分爱马的民族呢。至今,如同我们的一切美好的传统都像黄河之水似地遗传下来那样,我们的历代名马的筋骨、血脉、气韵、精神也都遗传下来了。那种“龙马精神”,就在巩乃斯的马身上——

  此马非凡马, 房星是本星;

  向前敲瘦骨,犹自带铜声。

  我想,即便我一直固执地对不爱马的人怀一点偏见,恐怕也是可以得到谅解的吧。

写马的作文 篇2

  挣脱僵绳,甩掉鞍鞯,扯下锨铁和蹄铁,这一切都是渴望而不可及的。它渴望解除羁绊,它渴望在无垠的原野上奔走,它渴望大自然给予的原始美。它提起双踢,长嘶一声,它喊出对自由的深切渴望。

  它懊恼;它悲愤;它无奈;为何它的祖先站在重自由与驯养之间选择了后者?为何它的祖先要放弃那原野上还缀着珠儿的青草,而选择了那牧场里干燥无味的杂草?为什么它的祖先要放弃那永远看不到边际的塞外草原,而要选择那似乎永远看不见天日的马棚?为什么它的祖先要放弃自由奔跑,而选择了带着鞍鞯为人类服务?为何……太多的为何,太多的无奈,太多的.没有答案,太多……大多的太多,也改变不了它的命运,命该如此,只有认命!

  人性的残忍呀!它亲眼目睹它的长辈为人类辛苦劳累一生后,被人扒了皮,放了血,宰了肉……它用嘶叫来表示它的愤怒,它希望人类停止那双沾满血腥的手,可它换来了一顿鞭抽。它火了,高高抬起它的前蹄,想踏死人类,想冲出马棚,想回归自由。可是,它挣脱不了那牢牢栓住他的僵绳,它撕扯不了那封住它嘴的锨铁,它更越不过那高高的栅栏。它的着一举动换来了更痛的抽打,皮开肉绽,鲜血长流,并用那烧红了的铁烙它。它又嘶叫,它又抬起前蹄,它用力的甩它那美丽的尾巴,可这样的动作并没有持续几秒。是的,它屈服了,它被人类的残忍彻底征服了!

写马的作文 篇3

  凉凉爽爽,迎着海风,潇潇洒洒,骑着骏马,在山丘边奔驰。

  这匹马一身帅气的黑色,跑起来健步如飞,淡棕色的鬃毛摸起来有些粗糙,但却不扎手,十分舒服。不大的眼睛里充满灵气,好像能看懂我心里所想。马,的确是不安分的生灵,脚下黑墨色的马蹄时不时乱动,有时还长嘶长丝一阵。

  骑上它,慢慢散步,望着远处的湖景,我渐渐闭上眼睛,周围的一切都是那样的安静,只有脚下的马蹄声,轻轻踏着软沙,发出哒―哒―的声音。风呼呼的'刮着,越来越大马也逐渐加快了脚步。一阵阵风在马蹄下飞舞,尘土飞扬……

  我紧紧闭着眼睛,又紧张又享受这种四蹄生风自由奔放的感觉。

  马总是带给我自由而又努力、不安分却又坚定的感觉。我希望自己像一匹马,热烈又踏实地追逐自己的梦想。

写马的作文 篇4

  妈妈到外地游玩,给我带回一个小布马。我高兴极了,我非常喜欢这个小玩具——小布马。

  小布马有一对亮晶晶的小眼睛,一双圆圆的耳朵,一个正在微笑的小嘴,看起来十分可爱。小布马有四条粗壮的腿,非常神气,它有一条细细长长的尾巴,在那左右摇摆。小布马全身穿着蓝色的.花衣,好像说:“我是独一无二的小布马。”

  小布马是我的学习小帮手。有一次,我有一道难题不会做,急得我直挠头,当我看见小布马的时候,它好像是一位老师,对我说:婷婷,不要慌张,慢慢思考,我相信你一定能做出来的,”我看着小木马,心里慢慢平静下来,回忆老师讲的方法和技巧,结合课堂所学的知识,我豁然开朗,把这道题做了出来,我兴奋地看着小布马,小布马好像说“你真棒。”你说,小布马是不是我学习的好帮手呢?

  小布马不仅是我学习中的伙伴,而且还是我生活中的好朋友。有一次,妈妈带我去逛街,我想把小布马带去,可妈妈不允许,可我很想和小布马在一起,悄悄把它放在口袋里,在路上,小布马好像从我口袋里探出了头,看着这精彩美丽的世界。

  有时,我会和小布马一起睡觉;有时,我会和小布马一起玩耍;

  有时,我会和小布马一起做作业;它给我的童年生活带来了不可缺少的乐趣,我爱我的小布马。

写马的作文 篇5

  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大的改善。就连交通工具也焕然一新,马儿更是随处可见。为什么放着豪华的大汽车不开,而去骑什么破马呢?细一打听才知道这是一位叫王睿的'大科学家制造的,这马儿不但方便、实用,而且特别环保。

  原来马生上装有功能按钮,当人们外出旅游时想要什么一按功能按钮全都解决。它可以变为房子、汽车等等一些外出必备品。

  那让我们好好学习,携手共创一个比这还要辉煌的新世纪!

写马的作文 篇6

  说到马,人们必先想到它的自强不息、奋斗不止。而我却要讲些与众不同的。

  影片《白马飞飞》是少有能感动我的一部经典巨著。 《白马飞飞》,顾名思义,是一匹叫飞飞的白马与八路军某戚连团长的故事。飞飞是一匹轻盈矫健的白马,它体型匀称,四肢健壮,肌肉紧实,鬃毛飘逸,全身雪白,跑起来健步如飞,嘶吼时声音洪亮,而且还颇通灵性,是一匹不可多得的好马。日本军官黑森想捉住飞飞,想靠飞飞获取情报。但飞飞似乎明白了黑森的意图,绝食15天,它不想让日本人以它做把柄要挟它的主人。突兀的骨架在飞飞身上显得格外渗人。它表现的忠诚远超过一些贪生怕死的人。与日本的抗战结束了,逃回日本的黑森不禁赞叹马的忠贞,何况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呢!

  连一匹普普通通的马,都有如此高尚的品德,中国若不是强国,都无言面对那些战死沙场的列祖列宗。我多想成为一匹身披战甲,威风凛凛的战马啊!在沙场上,我又仿佛是一只穿洋过海的信鸽,一只勃然奋起的海燕,一只自由翱翔的老鹰。脚踏沙场,伴着战鼓,报效祖国,是一件多么快哉的事情啊。女生为何不能有雄图壮志?应当“巾帼不让须眉”!人们深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但人们却在死亡与敌人的`胁迫下低下了骄傲的头颅。身体中的满腔热血,应当挥洒战场,脑海中的雄图壮志,应当在战场实现。俗话说得好“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哪怕战死沙场,也将永远忠于祖国!

  忠贞不渝的马,它是炎黄子孙的代表,也是炎黄子孙的骄傲!我们要铭记林则徐的话,“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永远的忠于国家。

写马的作文 篇7

  据说,历史上有个叫伯乐的家伙,善相马,经他相中的马都成了千里良驹。先不去探讨这个伯乐是个什么身份,然而思来想去,世界,其实就是马场。我们都是哭着来到这个世界,大概从开始,我们就知道这个世界是不好混的。从开始,我们就认定自己是天才,可人山人海中,最终被认为是天才的往往是凤毛鳞角,贵乎稀有。然而为什么呢?只因为真正的天赋一直隐藏着,很深。而世界终究是没送给我们一个伯乐。韩愈先生几百年前就说过: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可是,韩先生的话真的对吗?非也。起码,是先有千里马,然后有伯乐。他们的逻辑关系是:伯乐发现千里马,而非千里马发现伯乐。所以,就如同法拉第发现电磁感应却不能说先有法拉第然后有电磁感应,而是先有电磁感应然后有法拉第一样,必须是先有千里马。

  伯乐小子其实未毕真的会相马,而可能是寄于他不知丛从前交的哪门子好运产生的威望。于是,主人听他说“此马乃千里之良驹也”后,便也日食之哦尽黍一石。我们相信,任何一匹马在这样的待遇下,都是可日骋千里的。前提是,它是一匹马。

  当今社会正是缺少了伯乐这样说“专业”话有些威望的人。毕竟,拌演“主人”一类的执行者还是富富有余的。于是,马场里便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很多马都被命运捂着眼睛拉磨子,或是被迫去报晓,甚至栓着学犬吠。而真正剩下的马就很少了。没有上帝告诉我们一声:喂,本神造你们不是让你们干这的。自然,没有得到告诫,没有得到赏识,我们无知地干着本来不属于我们的行当,夜以继日地学习诸如拉磨,报晓批,犬吠般脱离了跑道很远的东西。可当我们都学得很累时,也仍旧不知道,其实自己原本只是一匹马。

  我们都应是千里马,可没谁把我们放到草原上,然后说:跑吧,你的天堂在这里。所以,我们就跟着其它物种瞎忙哄。最终迷失了自我,迷失了一切。 世上其实本没有垃圾的,赏识的`人少了,也便有了垃圾。 等到人们终于将大部分资源都挥霍殆尽时,不知是哪个道上的伯乐突然大呼: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于是便有很多人跟着喊:对,没有垃圾。 今天,垃圾终于摇身一变成为理所当然的资源,应为已有很多业内的伯乐开始行动。可是,朋友,我们是马,千万被忘记。那么,我们的伯乐在哪呢? 这个不太公正的世界决定了:在马的伯乐降生前,马一律不是马。

写马的作文 篇8

  我是一匹马,那么我就要接受一匹马的命运。而我却不想这样,我——自由。

  夕阳吻着青山,随着一阵开门声,我的主人来了,她是一位善良的姑娘。长长的头发遮住了她半边脸颊。她搬来了一堆草,我俯下身子慢慢的嚼,舔着甘甜的水。这一切看上去似乎很平静与安宁,可快乐的时间总是短暂。第二天,当我睁开眼时,看到的却不是我那舒适的`草棚,而是一间漆黑的房间。

  门,突然开了,这里不是我想要的高山,不是我想要的草原,而是训马场,我知道我的主人一定不会把我抛弃,但我错了。我已是训马场的马。我被拿着马鞭的屠夫赶进了笼子。我看着一匹又一匹的马失去自由,成为赛马比赛的马。不!它们要的是自由。

  三天后,我被送上了火车,我不知我的去向,但我的预感告诉我,我即将失去自由,夜晚,我看着窗外的草原,眼中流出眷恋的泪。我慢慢失望起来。渐渐的,我睡着了。不知什么时候,我被惊醒,我梦到自己被送到屠宰场。不,我要自由!为我的自由,为我的同伴,为我的草原!

  我用尽全身力气冲破了火车的门,奔向了草原。那匹在月色下奔跑的马就是我,我一直跑着跑着……

写马的作文 篇9

  马是一种勤劳,可爱又善良的动物,马的颜色有很多种,棕色,枣红色,白色,黑色…… 马,一双铜铃般的大眼睛,总是出神地望着某个地方。 马,睡觉的姿态与人不同,人是躺在床上,而马呢?与其说它是在睡觉,还不如说它是在“站觉。”因为马睡觉的时候也是站着睡的。家马的祖宗——也就是野马,以前生活在森林或者草原时,随时会遭到猛兽的袭击,所以它们就站着睡觉,以便听到动静十能够快速地逃跑,虽然现在家养的马没有猛兽来袭击,但是站着睡觉的习惯却保留了下来,因此马总是站着睡觉。 马,是古代十分重要的交通工具。以前人们总是骑马上街的,因为那时候还没有发明汽车呢。在那个时候,人们上街要骑马;搬家时,要靠马来驮运东西;上战场时,也要骑马作战。古代的人离不开马,现在的蒙古人也离不开马。瞧,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到处都是马的足迹。蒙古人喝马奶,赛马。他们还特地定了赛马日,把大家的好马都牵出来,一决胜负。从马身上,我们更能感受到蒙古人的豪迈气概。 马,对食物的要求并不高。它不象猫和狗,娇生惯养,它只要有一片青草地,就能解决食物问题了。 马,它的勤恳是出了名的。想必大家都听过这样一首歌吧:“白龙马,脖铃儿急,驮着唐三藏小跑仨徒弟,西天取经上大路,一走就是几万里……”这首歌一开头就歌颂了默默无闻的马,可见马在人心中的地位高着呢! 马,还有许多好的精神鼓励着人们,现代成语中,有许多是关于马的:龙马精神,马到成功,快马加鞭……这难道还不足以说明马的重要性吗? 马,一种勤勤恳恳的动物,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需要像马这样的人,我们也要做像马一样的默默无闻,忠厚善良的人。那样,祖国的明天会变得更美好!

  每次看到徐悲鸿先生画的奔马,心就会沸腾起来。马,从田野走来,从神话里走来,从竞技中走来。当它矫健的身姿风尘仆仆地跨越千年,奔向我们的时候,我知道,马,是人类无言的朋友。

  我喜欢我家乡田间小路上拉着车飞奔的马,它们的身型十分匀称,肌肉结实,步态优美,鬃毛还透着油油的亮光。它们很是驯良,主人往往只用几个简单的口令,就让明白自己该干什么。它们几乎不会把主人的命令执行错。它们熟练地前进、停止、倒退、转弯、爬坡,像机器一样的精准。它们脾气很好,我想一定对善待它的主人怀有深深地感激,于是拼尽气力为主人干活,而且总是保质保量。它们很少伤人,很少耍犟脾气,总是默默地、勤恳地劳动着,不管年富力强的还是老掉了牙的`,他们总以自己的勇敢为主人担起风雨,驮起责任。他们像脚下的黄土地一样朴实,拉车、拉磨、拉犁,它们已经是主人家的一分子。他们总是默默无语,只听到那奋力蹬踢的蹄声,只听得那清脆的脖铃声,只听得那吃饱时或卖力时那欢快而高亢的嘶鸣声。

  我喜欢《西游记》里忠心耿耿的白龙马。喜欢那一袭一尘不染潇洒的素装,喜欢小白龙传奇的身世。对善良俊美的小白龙总有一些婉惜:唉,可惜了,从龙王之子变成他人的坐骑;有时又会为他而庆幸:幸亏观音菩萨网开一面,没有置他死地,而是将他变成马,赋予他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使命,总算让小白龙这颗忠心没有泯灭。可爱的白龙马,与师徒四人共同面对艰难,任劳任怨。它不是那个冲在最前面的英雄,却总是驮得最重的走得最累的无名奉献者。他总是默默地,不张扬不争功也不抱怨。当困难难以逾越时,它却能挺身而出。孙悟空赌气离开时、他善意地劝说八戒找回师兄,唐僧身陷囹圄时,他化作舞剑的女子大显身手,勇敢机智地与敌人周旋、较量。无言的白龙马,你是唐僧师徒的好助手,你是西行途中的善良使者。忠诚在你身上尽展无余。

  我喜欢“盛装舞步”中典雅高贵的马。“盛装舞步”已经被列为了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可见,人类在最隆重最神圣的奥运会上也需要一种最可爱的动物朋友与我们共同分享。于是,选中了马。骑着马表演的是绅士,高贵的气质与高贵的衣着高贵的动作造就了极至的风度。那同台演出的马呢,也盛装登场,显得光鲜亮丽、华贵无比。高难的动作、曼妙的舞步、无言的默契,让人心中生出无数的赞叹:这两位选手可真是一对“黄金搭档”啊!在那一刻,我们得到的不仅是感官的享受,而是心灵的震撼, 源于人与动物的和谐之极。

  如今,我们的生活中已经不再可以随处见到马了,但是,新世纪的我们,是不是应该携龙马精神,成为奔跑在阳光下的千里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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