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马的作文

时间:2022-06-12 09:55:55 我要投稿

【必备】写马的作文四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写马的作文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必备】写马的作文四篇

写马的作文 篇1

  大家好!我的名字叫马,我可以自豪地说,在古代,我就是人类最好的伙伴,没有我就等于没有了生活。我们家族有许多名马,如汉血宝马,赤兔马等等,都是一些已经在中国绝迹的上等好马。

  我四肢细长,利于长跑。眼部长在头的两侧,视野宽阔。我高约200厘米,体重4000多千克。我在睡眠时躺着、卧倒、站立都可以哦!我嗅觉、听觉都很好。我爱吃的东西有燕麦、干草等。

  我跑得很快,每小时可达70多千米,用迅雷不及掩耳这个词来形容,真是再好不过了!当我以风驰电掣的速度从你身边跑过时,保证当你还没有看清我,我就早已足够得无影无踪了!

  哦!光跟你说话,我都忘记了时间,主人已经帮我套好挽具准备出发了!拜拜!

写马的作文 篇2

  一说到马,大家一定会想的到“一马当先”、“千军万马”等一些关于马的成语。我喜欢马的原因在于,在所有的动物里,马是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位又都配合得最匀称、最优美的动物。更重要的是,马是最容易被驯服的动物之一。

  我最喜欢的马叫五八。它的头面平直偏长,耳朵短。四肢非常的长,骨骼坚实,肌腱和韧带发达。它的毛是棕色的,很光滑,在阳光下会闪闪发光。它还长着一双冬枣大小的研究,炯炯有神。

  马的嗅觉很发达,是感应能力特别强的器官,这样使它能在听觉或其他感知器官没有察觉的容易接收外来的各种信息,并可以迅速地作出反应。

  五八最喜欢在土地里滚来滚去,也很喜欢吃萝卜,所以每次我穿着橘黄色的衣服去的时候,它就会高兴得手舞足蹈,好像把我当成萝卜了。

  每次去骑马,随着马的奔驰、起伏、跳跃和喘息,我的心情就会变得开朗和舒展!

写马的作文 篇3

  一天,我穿越时空了,我看到了未来的马。

  这未来的马有一个冒火的身体,只要你是来伤害马或是主人的就会被它识破它就会对你大喊大叫。这些都是马自己变异的。

  这未来的马还有一还被人们注射了人的基因,它会和人类对话,只要主人有烦心事,它就会来帮你分担,只要主人有什事不知道怎么做时,它就会帮你做出正确的选则。

  这未来的马还被人类注射了鸟的基因,它的背上长了一对大大的翅膀,飞行急速,可以帮人们做各种各样的事情。

  这未来的马还被人们注射了钻地鼠的基因,它的头上长了一个棱角,长了它就可以帮人们挖地道了,人们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把一条地道给建好。

  这未来的马还被人们注射了奶牛的基因,只要给它吃一点点草,它就会挤出10杯天然的,美味的,牛奶。

  这未来的马还被人们注射了猫的基因,可以代替猫在夜里抓老鼠哦!

  这未来的马还被人们注射了狗的基因,可以替狗看家。

  希望我看到的是真的,希望未来真的有这样的马!

写马的作文 篇4

  生存竞争的规律使一切生物把生存下去作为第一意识,而人却有时候会忘记,造成许多误会。

  唉,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在巩乃斯草原度过的那些日子里,我与世界隔绝,生活单调;人与人互相警惕,唯恐失一言而遭来来顶之祸,心灵寂寞。只有一个乐趣,看马。好在巩乃斯草原马多,不像书可以被焚,画可以被禁,知识可以被践踏,马总不至于被驱逐出境吧?这样,我就从马的世界里找到了奔的诗韵。油画般的.辽阔草原、夕阳落照中兀立于荒原的群雕、大规模转场时铺散在山坡上的好文章、熊熊篝火边的通宵马经、毡房里悠长喑哑的长歌在烈马苍凉的嘶鸣中展开、醉酒的青年哈萨克在群犬的追逐中纵马狂奔,东倒西歪的俯身鞭打猛犬,这一切,使我蓦然感受到生活不朽的壮美和那时潜藏在我们心里的共同忧郁……

  哦,巩乃斯的马,给了我一个多么完整的世界!凡是那时被取消的,你都重新又给予了我!弄得我直到今天听到马蹄踏过大地的有力声响时,还会在屋子里坐卧不宁,总想出去看看,是一匹什么样儿的马走过去了。而且我还听不得马嘶,一听到那铜号般高亢、鹰啼般苍凉的声音,我就热血陡涌、热泪盈眶,大有战士出征走上古战场,“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之慨。

  有一次我碰上巩乃斯草原夏日迅疾猛烈的暴雨,那雨来势之快,可以使悠然在晴空盘旋的孤鹰来不及躲避而被击落,雨脚之猛,竟能把牧草覆盖的原野瞬间打得烟尘滚滚。就在那场暴雨的豪打下,我见到了最壮阔的马群奔跑的场面。仿佛分散在所有山谷里的马都被赶到这儿来了,好家伙,被暴雨的长鞭抽打着,被低沉的怒雷恐吓着,被刺进大地倏忽消逝的闪电激奋着,马,这不肯安分的牲灵从无数谷口、山坡涌出来,山洪奔泻似地在这原野上汇集了,小群汇成大群,大群在运动中扩展,成为一片喧叫、纷乱、快速移动的集团冲锋!争先恐后,前呼后应,披头散发,淋漓尽致!有的疯狂地向前奔驰,像一队尖兵,要去踏住那闪电;有的来回奔跑,俨然像临危不惧、收拾残局的大将;小马跟着母马认真而紧张地跑,不再顽皮、撒欢,一下子变得老练了许多;牧人在不可收拾的潮水中被携裹,大喊大叫,却毫无声响,喊声像一块小石片跌进奔腾喧嚣的大河。

  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鼓点,悲怆苍劲的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间碰撞、飞溅,划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注缠住漫天雨网,和雪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而这一切,得在飞速移动中展现,几分钟后,马群消失,暴雨停歇,你再看不见了。

  我久久地站在那里,发愣、发痴、发呆。我见到了,见过了,这世间罕见的奇景,这无可替代的伟大的马群,这古战场的再现,这交响乐伴奏下的复活的雕塑群和油画长卷!我把这几分钟间见到的记在脑子里,相信,它所给予我的将使我终身受用不经…

  马就是这样,它奔放有力却不让人畏惧,毫无凶暴之相;它优美柔顺却不任人随意欺凌,并不懦弱,我说它是进取精神的象征,是崇高感情的化身,是力与美的巧妙结合恐怕也并不过分。屠格涅夫有一次在他的庄园里说托尔斯泰“大概您在什么时候当过马”,因为托尔斯泰不仅爱马、写马、并且坚信“这匹马能思考并且是有感情的”。它们常和历史上的那些伟大的人物、民族的英雄一起被铸成铜像屹立在最醒目的地方。

  过去我认为,只有《静静的顿河》才是马的史诗;离开巩乃斯之后,我不这么看了。巩乃斯的马,这些古人称之为骐骥、称之为汗血马的英气勃勃的后裔们,日出而撒欢,日入而哀鸣,它们好像永远是这样散漫而又有所期待,这样原始而又有感知,这样不假雕饰而又优美,这样我行我素而又不会被世界所淘汰。成吉思汗的铁骑作为一个兵种已经消失,六根棍马车作为一种代步工具已被淘汰,但是马却不会被什么新玩艺儿取代,它有它的价值。

  牛从鞔车变为食用,仍然是实用物;毛驴和骆驼将会成为动物园里的展览品,因为它们只会越来越稀少;而马,当车辆只是在实用意义上取代了它,解放了它们时,它从实用物进化为一种艺术品的时候恰恰开始了。

  值得自豪的是我们中国有好马。从秦始皇的兵马俑、铜车马到唐太宗的六骏,从马踏飞燕的奇妙构想到大宛汗血马的美妙传说,从关云长的赤兔马到朱德总司令的长征坐骑……纵览马的历史,还会发现它和我们民族的历史紧密相联着。这也难怪,骏马与武士与英雄本有着难以割舍的亲缘关系呢,彼此作用的相互发挥、彼此气质的相互补益,曾创造出多少叱咤风云的壮美形象?纵使有一天马终于脱离了征战这一辉煌事业,人们也随时会从军人的身上发现马的神韵和遗风。我们有多少关于马的故事呵,我们是十分爱马的民族呢。至今,如同我们的一切美好的传统都像黄河之水似地遗传下来那样,我们的历代名马的筋骨、血脉、气韵、精神也都遗传下来了。那种“龙马精神”,就在巩乃斯的马身上——

  此马非凡马, 房星是本星;

  向前敲瘦骨,犹自带铜声。

  我想,即便我一直固执地对不爱马的人怀一点偏见,恐怕也是可以得到谅解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