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随笔

时间:2021-08-03 16:35:22 高一作文 我要投稿

高一随笔600字五篇

高一随笔600字五篇1

  七月天我呱呱坠地了妈妈的是香甜的乳汁,是那听到我呜呜的哭啼声就温暖的怀抱,和日日夜夜把我抱在怀里轻轻拍我的双手,我能幻想出她边拍边期望我长大的愿望,她一定是在想象我长大后的样子,然后嘴角露出了甜甜的微笑。

高一随笔600字五篇

  我牙牙学语,开始摇摇晃晃的走路了,妈妈像一只老鹰一样张开双臂,对着我说“过来过来”为了找妈妈,我只能大胆的迈开脚步勇敢的往前走了,或许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她是在利用我对妈妈的爱来引导我走路吧!在我的意识里找妈妈才是唯一的目的。

  后来我上小学了,妈妈对我的爱便转成了大手握小手的的教育,和照顾我的起居,我是妈妈的跟屁虫,除了上学时间她走哪我跟哪,我依然可以想起我早晨的两个小辫只梳了一个,就说什么都不允许妈妈帮我梳第二个小辫她的那种着急和无奈。后来我的长发及腰变成了短发。

  现在我长大了,妈妈常对我说“父母的心在儿女身上,儿女的心在石头上”我当然不懂,因为我还没为人母,我把她的话当作是唠叨,听着心烦了还会像报复仇人一样狠狠的回击几句,偶尔她也会因为我的话沉默好久。她总是想把我的生活打理的很好,甚至是我应该穿什么衣服,我应该找什么样的工作,应该交什么样的男朋友,叛逆的心理在我的心中自然而然的爆发了,妈妈变得就像我的那棵“眼中钉”。

  经历过的事多了,经历过的人多了,见过人也多了,我终于明白,除了妈妈是没有人会把心思全部都花在你身上的,现在离开家的时间已经刚好一年了,每当想起和妈妈之间的点点滴滴,包括一切冲突和矛盾我都觉得是美的,我不会在因为某种事情对妈妈大发脾气惹她生气,我也不会说些让她不开心的话,即使她说的某个问题的观点我是不认同的,我也学会了管住自己的嘴巴,我还给自己找了另外的一分职业,那就是让妈妈开心,因为我明白了她对我的爱。

高一随笔600字五篇2

  已经是第三节课,白天课时马上就会结束。今天是圣诞节,在夕阳落山后就会改为平安夜,而平安夜是热闹,至少在我心那些变成回忆平安夜里是热闹。

  已经是第四节课,下午5:40,校园里到处都是散落阴影与交织在一起光线,开始有拖着行李走过过道,满脸幸福。而在更远篮球场上除飘浮着尘埃,也依旧有那残留在每一个人身上季节味道,而南方季节是最沉寂,满眼绿色像是框架好一样,任时间在一年又一年轮回里流逝,始终不会改变。

  下午6:30,已经看不见西方苍山中夕阳,天际被染红一片。学校冗长走廊壁上开始有静止空白,那些岁月遗留下来或许说遗忘斑驳痕迹也开始变得黯淡——仿佛尘世间所有一切在这个仍未变冷冬季里进入虚妄与苍白,而我记忆亦开始慢条斯理地进入循环倒带。

  往年平安夜沐浴着黑色到现在业已经变淡,而那些欢声笑语在经过无数个瞬间接成永恒日子后也化作屋檐下吹过一阵凉风,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于是大家曾经清晰脸也变得模糊。而在那些热闹平安夜里,给我留下很深印象便有何金美,当时大家在教室里是看电影吧,尽管心思都不会在上面,但是在平安夜一起看电影,这种不会被淡忘掉光景,在后来岁月里出现在每一个人记忆深处时候都会变得温馨。而在一个小时之内,有人给她送礼物,那些画面便在平凡中被我不平凡地记住。

高一随笔600字五篇3

  推开那尘封已久的大门,灰尘听见了风之精灵的号召飞舞了起来。“咳咳,这里还真是没有什么人来了呢。”我看着这空荡荡的房间一个人喃喃道。四周的墙上除了一些早已泛黄的贴纸以外没有多余的东西了,窗户上一些动物的足迹告诉我这里已不再是人类的地区了,桌面上有着一台老旧的收音机,全是铁锈。

  “打扫起来好像不那么简单啊。”我苦恼地揉了揉脑袋,“算了,动手吧。”

  拿出名为“开朗”的抹布,沾了沾“自信”的水开始打扫了起来。“把每一个角落都打扫的干干净净吧!”我对自己鼓气道。我擦拭的很仔细,那抹布如同阳光驱散阴暗一样的,就那么缓缓地擦着,不知时间过了多久。被厚厚灰尘包裹着的书桌,发了一点霉的墙角,满是红铁屑的收音机,在那抹布下回到年轻的时候。

  我轻敲着书桌,心想:这收音机不是最新款了,扔了吧。伸出手拿起那收音机,往门外轻轻一丢。抛出的那一刻我便后悔了,返身扑向那收音机,祈求自己可以在它落地前接住。还好,我成功了。眼角的泪水不争气地留下,我怎么可以忘了,那里面可是满满的回忆啊。

  我承认我是个恋旧的人,可是我觉得如果人生没有什么可以值得纪念的,那匆匆逝去的几年不就太可悲了么,没有留下些什么回忆,那几年不就跟没有过一样么?把收音机放回原位,看了看四周,还是太空旷了。

  我用书籍让房间充满美感,我用诗画洗去房间中那一股腐木味,我铲除了屋后的杂草,种上了榆树、柳树,我把门前的乱石丢开,铺上平坦的石砖,又在门的两边种下桃树、李树,我把天上的太阳拉了下来,让阳光每时每刻都能照到这小木屋。走远了再看看这破败的小木屋,不,不可以再说破败了。它已经被我打扫的焕然一新,四周不再是以前的死气沉沉,而是散发着一股生的气息。

  我叉着腰,仰着头,大力地吸了一口气:“啊,这样的话就应该会有人来了吧。”

高一随笔600字五篇4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18世纪的小说家笛福的代表作,这部文学作品一出版就受到人们热烈欢迎。到19世纪末,各种不同版本,译本甚至仿作已经不下700种

  由于船只失事,鲁滨逊漂到了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在那里生活了28年。

  到荒岛以后,为了生存,鲁滨逊从沉船上取工具和食物,用帆布在小山上搭起帐篷,帐篷后面有一个山洞,他用几个月的'功夫,把山洞建成了住所,并且用简单的工具制造桌椅,书架等家具,还猎取野禽的其他小动物作为食物。

  当他在荒岛上度过了23个年头的时候,岛上来了一群食人的生番,他勇敢地开枪打死了几个野人,救了一个俘虏,给他起名:星期五,还叫会俘虏说他本国的语言,使“星期五”变成了他忠实的仆人和朋友,后来,他又救出了一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他满意地说:“我这岛上现在已经有了居民。我的百姓都会完全服从我,我是他们的全权统治者和立法者。”他不但有了船只,面包,陶器,种植园,牧场的住所,而且战胜了偶尔来岛里的土人的帮助被劫持的英国船主了水手的叛乱,最后,以商人冒险家的身份克服了人为和自然的障碍,游历各国,重新回到了离别25年的英国。

  鲁滨逊是笛福心目中的理想人物,他是资产心目中的新人和英雄,同时也是殖民者。作者以引人入胜的故事说明了只要拼搏的奋斗,就可以创造奇迹。这种坚韧不拔的创造精神使鲁滨逊得形象具有巨大的艺术魅力。

高一随笔600字五篇5

  初中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虽然不愿承认它已成为过去,克总归得面对现实。曾经的朋友,老师虽然大多离我而去,但其中的友谊,情怀已是永恒。

  高中生活随之而来,理想高中也为我敞开了大门,这是一个新的起点,新的生活。这三年的生活也许会决定我的未来,虽然不想去面对,但是不得不去为未来拼搏。

  第一次迈进这个陌生的地方,一个要生活三年的地方,心中既有抵触又有些许憧憬。我该如何融入新环境?该如何与新同学相处?该怎样安排未来的三年生活呢?

  第一天,跟陌生的同学坐在同一个教室,我有点不知所措,不知道怎样跟新同学搭话,这也是大多数同学的相同之处。坐在这个尖子班的教室里,心中难免某些紧张,不安,怕自己会是倒数。而这种感觉是以前未曾有过的。过去,因为成绩优异,自己在班里家里都是“天之骄子”,无论走到哪里,或多或少都会有许些优越感。而如今,在这人才济济的班里,我不得不放下头上的光环,承认自己的平凡。想要再度变得耀眼,就必须依靠自己的奋斗,拼搏,也唯有这样,才能使未来的三年生活充满激情,为自己的辉煌未来创造条件。

  师兄师姐们说,初中学习生活的艰苦,在跟高中的对比下,简直可以说是享受了。别人也都说,初中是一年备考,而高中则是三年备考,而且高中的每一年都会比初中的备考年苦十倍,百倍。也许,高中生活的艰苦真的会远超我的想象。想到这,心中难免有些退缩感。在初中,三年的时间几乎是玩着玩着就过去了,我不知道我能否承受得住未来三年的艰苦,压力。但我明白,我必须承受,我必须学会坚韧,这将是我命运的转折点。

  高一,新的起点,我将在这里扬帆起航。也许前进的道路会布满荆棘,但我相信,只要我坚定地走下去,就会铸就辉煌的未来,就算没有成功,我也无悔这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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