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3-04-24 10:25:15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文集锦9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租赁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文集锦9篇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房屋租赁合同(Housing leasing contracts)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

  双方权利义务

  承租人的权利在承租期内占有、使用房屋。租期届满后,原承租人优先续租。承租人的义务按合同要求正当使用承租的房屋,按合同规定交付租金,在租期届满时将原房完好返还出租人。

  出租人的权利是监督合理使用房屋,按合同收取租金,在租期届满后收回出租的房屋。其义务是将出租的房屋按合同规定交付承租人使用,并定期对房屋及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障承租人正常使用。

  承租人和出租人还应当考虑在合同中设置在租赁期届满时,对承租人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等添附物的`处置安排。即约定此类添附物承租人自行拆除,恢复原貌;或是由出租人折价购买。

  另外在合同中还要规定双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处理方法及争议的解决办法。

  法律效力审查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 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 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 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充分

  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西安市新城区陕机司社区二区7号楼6单元7楼110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

  二、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大写 元/月),先付后用,本次收

  取,下次收款日为。甲方另收取乙方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租赁期满,乙方无违约、欠费,则甲方应全额无息返还该保证金。

  三、该房屋租赁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租赁期满若甲方继续出租,

  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如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则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并如期将房屋归还并付清相关费用。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对室内设施进行清点,如有短缺,则可据实自行向乙方索赔。四、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仅作居住使用。乙方在租赁使用期内发生的水、电、气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

  时交纳至相关收费部门。合同签订时:水表,气,电表。并转交乙方钥匙 把、电卡壹张、气卡壹张,合同结束时交回。

  五、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损坏内部设施

  或从事违法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租赁期内如乙方使用不当而损坏房屋及其设施的,则乙方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由此发生人身伤亡,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号:

  甲方:______________(出租人)

  乙方:______________(租客)

  根据《合同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房屋租赁的相关规定,双方就房屋租赁达成了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住房概况

  第一条甲方保证租赁给乙方的房屋系统(所有者,共有)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如果房屋是共享的,则应加上:共同所有人的同意,并附有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则业主与受托人之间应有委托协议)

  第二条住房法概述

  1.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所有者: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2.房屋所有权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建筑物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的使用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房屋附属建筑物和房屋所有者使用的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条出租房屋概况(包括地址,名称,用途,房间数量,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4条租赁期限和使用

  这个房子的租期总共是一个月。从一年的一天到一年的一天。

  乙方向甲方承诺,房屋租赁仅供使用。

  3.租约到期时,甲方有权收回租用的房屋,乙方应如期退回。

  如果乙方要求续租,乙方必须在租赁期届满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5条租金和付款方式

  这套房子的月租金是人民币(资金是1万元人民币)。

  总租金是人民币(资金是几万元)。

  2.房屋租金的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到付款后,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收据凭证。

  第六条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和税项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在租赁期内,房屋和土地的财产税由甲方依法支付。如果相关政府部门收取本合同未列明但与房屋有关的物品,甲方应承担费用。

  (2)

  2.乙方支付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支付自己承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随意增加乙方未在本合同中支付的费用。

  第7条房屋修缮和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使用。除本合同当事人和补充条款(乙方不当使用除外)外,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责任由甲方负责。

  甲方应在提议的维修之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合作。

  乙方向甲方提交维修申请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甲方没有义务修复乙方的装修。

  2,乙方合理使用乙方出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果房屋或设施因使用不当而损坏,乙方应立即负责维修或经济补偿。

  如果乙方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安装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流程,材料和其他计划必须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批准。由于乙方的责任,租约到期或租约终止后,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之一,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1)房屋附属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从乙方收回恢复项目所发生的实际费用。

  第8条转让和转租房屋

  1.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按照合法程序转让租赁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将继续适用于新所有人和乙方。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或出租出租房屋。

  甲方必须在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出售房屋。在相同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9条合同的变更,取消和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更改或终止本合同。

  2.如果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1)未提供所提供的房屋或房屋不符合约定的条件,严重影响住所。

  (2)甲方未履行修缮房屋的义务,严重影响住宅。

  3.在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租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或出借租赁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迁房屋结构。

  (3)租赁房屋的损坏未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修复。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更改本合同约定的租赁财产使用情况。

  (5)使用租来的房屋存放危险品或进行非法活动。

  (6)未按规定支付乙方应付的费用,对甲方造成严重损害。

  (7)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

  4.在租约到期前,如果乙方想继续租赁,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甲方在租赁期届满后仍然出租,乙方有权在相同条件下租赁租赁。

  合同到期,合同自然终止。

  6.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合同即告终止。

  第10条接受住房交付和恢复

  1.甲方应确保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正常使用。

  2.双方均参与验收过程。如果对装修和器具等硬件设施和设备有任何异议,应予以提出。如果当场难以察觉和判断,应当在当天向对方索赔。

  3.乙方应在房屋租赁期满后将租赁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和设备退还给甲方。

  4.乙方应归还甲方的房屋,以维持房屋,设施和设备的完整状态,不得保留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甲方有权处置未经同意未经保留的物品。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因合同无法提供合同而终止合同,乙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的总租金。 违约赔偿金百分比。除按约定支付违约赔偿金外,甲方还应赔偿违约赔偿金以外的损失。

  2.如果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每天的每日租金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迟交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正在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且乙方组织维修,甲方应支付乙方的费用或减少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证件。

  4.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并提前收回房屋,乙方应按合同租金总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房屋所有权是非法或非法出租,甲方应赔偿乙方因乙方的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应遵守合同总租金。 %向甲方支付罚款。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也应承担赔偿责任,直至达到全部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或出租给他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迁房屋结构或房屋损坏;

  (三)变更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或者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的租金超过一个月。

  2.在租赁期内,如果乙方未能支付乙方承担的本合同规定的费用,每当逾期一天,甲方应按照上述总额向甲方支付延迟支付费用 - 提到的费用。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在中间任意提取租金,乙方按合同租金总额计算。 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的百分比。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乙方迟交房租,每次逾期,乙方应在每日租金时支付滞纳金。

  当租约到期时,乙方应按计划归还房屋。如果乙方退回逾期,甲方应向甲方支付每个逾期日的原始日租金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逾期返还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13条豁免条件

  1.甲方和乙方对因本合同造成的不可抗力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责任。

  2.由于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翻新租赁房屋,并给甲乙双方造成损失,彼此不承担责任。

  3,如果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则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金,计算方法以不足全月的天数为准。

  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涉及的事项,可以由甲方与乙方协议补充。补充条款和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15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如果协商或调解失败,则应解决以下方法(以下两种方法只能选择一种方法):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人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6条其他商定的事项

  1,

  2,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其附件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年,月和日签署日期:年,月和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施,设备清单

  这个《设施列表》是(甲方)和(乙方)的附件,该数字是房屋租赁合同的租约。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设施和设备:

  1.燃气管道[]燃气罐[]

  二,加热管[]

  三,热水管道[]

  四,燃气热水器[]型号:

  电热水器[]型号:

  V.空调[]型号和数量:

  六,家具[]型号和数量:

  七,电器[]型号及数量:

  八,水的性能:电气性能:气体性能:

  九,装修状况:

  十,其他设施和设备: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天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xxxxxxx号,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千 百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七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第八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第九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住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租赁房屋概括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于_______市(县、区)_______街(路)_______(巷/小区)_______栋_______单元_______楼_______(号/套/室)。该房屋设计户型为: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使用用途为:_______(住宅/商用/办公)。

  2、该房屋现有附属设施、设备详见合同附件“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计_______个月。

  2、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由乙方进行验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100元违约金。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在上述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月租金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租金总额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

  2、甲、乙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

  3、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①乙方按每_______(年/月)结算一次的方式,支付甲方租金合计_______元:第一次付款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每期租金先付后用;

  ②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并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应金额的房屋租赁有效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_______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2、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但还未交纳的费用外,剩余款项应在房屋返还时一次性返还乙方。

  3、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通信、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费用由乙方承担。

  除上述费用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如房产税等)

  第五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甲方应确保该房屋交付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居住条件,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完好,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存在上述基础设施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甲方逾期不维修、也不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对该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

  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至可使用状态,如不能修复的,可折价补偿或购置同类产品进行互换。

  3、租赁期间,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让给乙方员工外的第三人承租。

  第六条 房屋返还

  1、除甲、乙双方同意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3日内返还该房屋。

  2、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返还该房屋时,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经甲、乙双方书面验收认可后,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4)拖欠房租累计3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1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同时又无续租情形,该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该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_______第四条_______租金及押金

  (一)每月租金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每月(________________元/月),支付方式:按囗半年/囗年支付。付款方式:(囗现金/囗银行汇款),押______付______;签约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约定的房租和押金。乙方需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支付下次房租。_______(二)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押金不能充抵房租,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后,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外,剩余部分甲方应如数返还给乙方:_______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停车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_______第六条_______房屋维护及维修

  ㈠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贵阳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的小区物业管理规定。

  ㈡租赁期间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⒈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老化和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⒉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乙方不得转租房屋给他人,如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八条 合同解除

  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⒈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日的;⒉交付该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⒊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_______㈢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并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⒈不接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日的.;⒉擅自拆改变或损坏该房屋主体结构的;⒊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⒋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⒌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_______第九条_______违约责任

  ⒈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剩余的租期内的租金和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对方不予退还。_______第十条_______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页,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彩取书面形式,作为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乙方(出租方):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1、及附属设施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乙方经现场看房并对房屋、设施完好进行确认。

  2、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第二条租金、押金及其他费用

  1、该房屋租金为:元整,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甲方定价必须以当时周边行情为准。

  2、租金支付方式为:租赁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年的租金。

  3、在租赁期内,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话、宽带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预支付给甲方电费押金贰佰元。

  第三条特别约定

  1、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装潢、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租赁期满后,不得恶意将租赁房内的'装潢及不动产拆除或损坏。

  2、乙方不得在租赁期间进行抵押、担保等,不得在租赁房内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转让、转租或承包他人。

  第四条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房屋。

  第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遵守相应条款,以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或仲裁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7

  1、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因此,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在半年(6个月)以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

  【提示】

  ①口头房屋租赁合同风险较大。

  当事人房屋租赁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发生争议时要有其他证据证明。

  ②法律对长期房屋租赁合同(6个月以上)要求采取书面形式。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口头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2、什么是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

  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

  (1)口头约定或者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不满6个月的;

  (2)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

  3、什么是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租赁期限不明确的房屋租赁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

  (1)非书面形式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提示】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是否有证据证明,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2)约定不明确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并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提示】当事人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3)事实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提示】事实租赁合同推定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①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

  ②出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

  4、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提示】

  ①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②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③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5、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受益。

  (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3)出租房屋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b、出租人未履行出租房屋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c、因维修出租房屋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提示】

  房屋出租人承担维修出租房屋义务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①以租赁期间承租人履行了通知义务为前提条件;

  ②以出租房屋有维修必要、维修可能为基本条件;

  ③租赁房屋毁损必须是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造成的;

  ④当事人没有约定出租人不承担出租房屋维修义务。

  (4)、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出租房屋存在权利瑕疵的,出租人应当保证出租房屋交付后不因第三人主张对出租房屋享有权利而导致承租人不能对出租房屋使用、收益的义务。

  ①因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出租房屋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提示】

  ①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的范围为出租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瑕疵,且为承租人不知情的权利瑕疵。

  ②出租房屋交付后才存在的权利瑕疵,以及出租房屋交付前即存在且承租人知情的权利瑕疵,则不构成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提示】

  出租方违反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承租人可采取以下补救办法:

  根据合同法,出租人违反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的,承租人享有减付、不付租金的权利;根据《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①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②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③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4)、出租方对出租房屋的安全担保义务;

  (5)、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出租房屋安全担保义务是指出租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出租房屋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提示】

  违反出租房屋安全担保义务产生承租人绝对解除权,该解除权不因任何事由受到影响。

  6、承租人对出租房屋的使用有哪些义务?

  承租人有正当使用出租房屋的义务,即应当按照约定方法或者出租房屋性质使用出租房屋。

  (1)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出租房屋;

  (2)对出租房屋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

  【提示1】

  承租人使用出租房屋租的方法标准有两个:

  ①约定使用方法(首要标准):

  a、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方法;

  b、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使用方法;

  c、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使用方法。

  ②出租房屋性质确定使用方法(次要标准):只有没有约定出租房屋使用方法的,才能按照出租房屋的性质确定使用方法。

  【提示2】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出租房屋,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219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因此,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出租房屋,致使出租房屋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解释》第7条规定,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219条的规定处理。

  【提示3】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出租房屋,致使出租房屋受到损耗的,承租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承租人对出租房屋承担保管义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出租房屋,因保管不善造成出租房屋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提示】

  承租人已尽妥善保管义务,承租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承租人能否对出租房屋进行转租应当经出租人同意。

  《合同法》第224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解释》第15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提示】

  房屋转租存在两个房屋租赁合同:

  a、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b、次房屋租赁合同:原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需要对次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行为负责。

  【提示】

  《合同法》第224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解释》第16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提示】

  出租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后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6)、房屋承租人有何支付租金的义务。

  ①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②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补充协议;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

  ③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按照法定期限支付:

  a、租赁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b、租赁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提示1】

  承租人延付租金,出租人有以下补救办法:

  (1)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限为1年。

  ①出租人以延付租金为由解除租赁,必须给出租人合理期限。也就是说,出租人不得因承租人延付租金而直接解除租赁合同。

  ②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为1年而非2年。

  【提示2】

  因拖延支付租金导致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次承租人有以下救济权利: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因此,出租人因承租人延付租金合理期限解除权受到次承租人代付租金抗辩权的限制。

  7、承租人、次承租人返还房屋租赁物的义务各有哪些?

  (1)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2)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

  a、出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人腾房;

  b、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逾期腾房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

  8、未经整体验收合格的城镇房屋,当事人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无效?

  《建筑法》第61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消防法》第10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消防法》第11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出租未经整体验收合格的城镇房屋,违反《建筑法》第61条、《消防法》第10条的强制性规定,但是不论是合同法还是《解释》均未将此种情形规定为合同无效情形。因此,不应当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提示】

  ①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②未经整体验收合格的城镇房屋,当事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因此无效。

  但是,《解释》第2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城镇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提示】

  违反建设工程规划的城镇房屋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辩论终结前取得审批的依法有效。

  9、违反建设工程规划的农村房屋,当事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因此无效。

  农村房屋是指乡、村规划区内的房屋。《解释》第1条第二款规定,“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法律、法规对农村居民住宅设计、建设、验收方面的规定,至今适用的仍然是1993年6月29日国务院第116号令发布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农村居民房屋的设计、施工、验收均缺少具体和严格的标准。

  因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农村房屋租赁合同,不因此无效。

  10、临时建筑物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解释》第3条规定,“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提示】

  非法的临时建筑物房屋租赁合同除了在一审辩论终结前取得批准有效以外,均为无效房屋租赁合同。

  11、房屋租赁合同未经备案是否有效?

  《房地产管理法》第54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解释》第4条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提示】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不是法定有效要件,而是约定生效要件。

  12、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不得请求支付租金;但是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提示】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13、“一房数租”情况下,如何确定承租人?

  《解释》第六条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提示】

  “一房数租”占有人优先→登记备案人优先→先成立合同优先。

  14、因房屋租赁而发生的装饰装修处理办法:

  (1)租赁合同无效时,装饰装修如何处理?

  ①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

  a、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

  b、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

  a、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

  b、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2)租赁期间届满时,装饰装修如何处理?

  ①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不得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

  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综上述,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除另有约定或者可以拆除以外,承租人不得要求赔偿装饰装修费用。

  (3)、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如何处理?

  ①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a、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b、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不得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c、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d、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③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15、什么是共同租赁权?

  (1)共同居住户的共同租赁权(共同居住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19条第一款规定,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死亡,该户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准许。

  (2)共同经营人的共同租赁权。

  《解释》第19条规定,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有权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提示】

  共同租赁权限于共同居住户、个体工商户共同经营人或者个人合伙其他合伙人。

  16、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解释》第20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根据上述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承租人有权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但是,“买卖不破租赁”受到约定限制和法定限制:

  ①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买卖不破租赁”受当事人另有约定限制;

  ②事先抵押权限制:受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买卖不破租赁”受限制;

  ③事前查封限制: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买卖不破租赁”受限制。

  【提示】

  “买卖不破租赁”受到事先抵押权、事前查封和当事人约定的限制。

  17、什么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解释》第22条规定,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或者协议折价、变卖抵押的租赁房屋偿还债务时,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

  【提示】

  ①在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时,出租人负有在合理期限通知承租人的义务。

  ②“合理期限”没有明确规定。目前只有《解释》第23条“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规定;《民通意见》第118条规定的“前3个月通知”已作废。

  18、哪些情形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解释》第23条规定,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解释》第24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在以下情形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1)承租人怠于行使优先购买权,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a、出租人在拍卖5日前已经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

  b、出租人已经履行通知义务,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2)房屋共有人、近亲属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购买权:

  a、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b、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

  (3)善意但三人已经取得租赁房屋物权的:即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提示】

  承租人怠于行使优先购买权、更高优先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以及善意第三人确定物权的,承租人均不得请求优先购买权。

  19、出租人侵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能否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8条规定已经作废,“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解释》第21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上述规定,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

  (1)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因此无效;

  (2)承租人只能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提示】

  随着《民通意见》第118条规定的废止,承租人无权请求法院确认违反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0、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1986年1月7日)规定,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上述规定仍是确定房屋租赁纠纷的管辖权的有效意见。

  (1)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2)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房屋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身份证号码:代理人:电 话:地址: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电 话:地址:居间方(以下称丙方):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电话:---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10007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 / □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 / □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该房屋租金▁▁▁▁(□年 / □月)不变,自第▁▁▁▁(□年 / □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 ▁▁▁▁▁▁▁▁▁▁▁▁▁▁▁▁▁▁▁▁▁▁▁▁。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银行。)

  甲方签字: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时间:

  乙方签字:(承租人)

  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房屋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租赁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租赁房产

  1.1 甲方同意将位于都江郾市______的房产(以下简称“房产”)及院坝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1.2 甲方同意乙方将承租房产用于自行居住、休闲、娱乐以及法律允许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乙方在使用期内居住、经营不受甲方干预。

  第二章 改扩建及租金支付

  2.1 为改善甲乙双方共同的居住环境,甲方拟对本房产进行改扩建。但由于甲方资金短缺,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总计______年的房产租金,用于对本房产的改扩建。

  2.2 第2.1条约定的______年的租金总额为改扩建房屋实际发生金额。为确保本租金确实用于改扩建房产事项上,该租金应由乙方监管。改扩建房产的过程中,每实际发生一笔费用由甲方从租金总额中支付。待房屋改扩建及装修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汇报实际发生总金额,该总金额即为______年的房屋租金。

  2.3 改扩建房产所需各项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垫付办理改扩建手续的各项费用。改扩建手续办妥后,甲方可凭政府有关部门收费凭证要求乙方在所监管的租金总额中予以支付。

  2.4改扩建后的房屋建筑面积不得低于____________平方米,改扩建后的全部房产以及院坝______平方米,在改扩建完成后______年内全部归乙方使用。

  第三章 租赁期限

  3.1除非甲乙双方按第六章提前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为______年,自本房产改扩建完成之日起计算。

  3.2 本合同3.1条约定的______年租赁期满后,甲方应无条件与乙方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租赁期仍为______年,该______年房屋租金已包含于第2.2条所约定的房屋租金总额内,乙方无需再向甲方支付租金。

  3.3乙方连续租赁满______年后,本合同房产全部归属于甲方。

  3.4 续签的合同租赁期满后,除非甲方收回房屋自用,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章 税收及费用

  4.1 乙方实际发生的水、电、电话、气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水、电表度数和政府规定标准计算,由乙方自行支付。

  4.2 乙方只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明文约定属于乙方应当承担的租金、费用。

  第五章 甲乙双方保证及责任

  5.1 甲方保证确实拥有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甲方保证房产在本合同签订前不附有任何其他担保物权和债权,房产现状不属违章建筑,符合政府规定的规划、环保、卫生、消防、建筑要求和或标准,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已合格通过相关验收;也未被法院或者其他政府机构采取查封,扣押等强措施。

  5.2 甲方保证办妥房屋改扩建批准手续,若改扩建手续不能办妥,而因办理改扩建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3 甲方保证拥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将房产按本合同的约定租赁给乙方,并在签订合同前符合当地政府部门要求的租赁资格。

  5.4 甲乙双方须确保对方根据其居住、经营活动的需要,自行确定生活、经营事项,并确保乙方在其生活、经营期间内可根据需要正常使用各项公共设施。双方尤其应当避免在正常休息时间内经常性发出狗叫、鸡叫、娱乐等噪音。

  5.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再次对出租房屋所在区域进行改建或扩建的,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不影响乙方正常生活、经营为前提。

  5.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欲将房产所有权转让或抵押给第三方,甲方应提前三(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放弃优购买权,则甲方保证使受让方或抵押权人充分了解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下权利和义务,同时以受让方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承担在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一切义务为转让或抵押生效的`前提。

  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经通知甲方后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权益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前提是该受让方应继承和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8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产,防止不正常损坏(正常磨损除外)

  5.9 乙方可对房产外型、内部布局进行设计和装修。该设计和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10 乙方除居住、经营所需外,不得在承租房产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有毒或爆炸物品带入房产。

  第六章 合同提前终止

  6.1在40年的租赁期限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通过书面协议,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6.2若发生地震、水灾、台风、或甲乙双方不可预见亦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房产毁损不能正常使用,则乙方可对房屋进行修复或重建,在房产修复期间不计算在房屋租期内,合同有效期相应向后顺延。

  6.3在本合同期内,除发生市政统一规划、土地批租外、甲方不可以任何其它理由,要求解除乙方对上述房产的使用权,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一切实际发生的和可预估的因此而遭受的损失。若40年内本合同约定的房产被国家征收、征用的,征收、征用的各项补偿归甲方,但甲方应将剩余期限所对应的房屋租金退还乙方,并支付剩余租金总额的20%做为乙方搬迁以及寻找新的居住、经营房产的费用。

  第七章 违约责任

  7.1若甲方根据第5.6条将合同约定房产抵押或转卖第三方的,(1)如果受让方或抵押权人不出具书面同意承担在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一切义务的,乙方有权单方面决定提前终止本合同,且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及40年租金总额的30%的违约金;(2)如果受让人未按原租赁合同履行义务从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所有损失及40年租金总额的30%的违约金。

  7.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都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并承担损失金额30%的违约金。

  7.3 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终止条款外,任何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本合同提前终止而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可预期利益,并承担直接损失及可预期利益的30%的违约金。

  第八章 争议解决方式

  8.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仍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以解决争议。

  第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9.2 本合同附件均匀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9.4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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