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活动总结

时间:2023-03-13 15:59:51 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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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活动总结

  总结是在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发扬成绩,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你所见过的总结应该是什么样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活动总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活动总结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活动总结1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而今年的315同时也是《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纪念日。近期,我行根据人民银行的相关工作要求与部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此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在营业厅受理市民咨询,派发征信宣传单张

  安排网点大堂经理在各个网点摆放和主动派发《征信业管理条例》知识宣传单和信用报告网上查询宣传单张,主动向客户介绍个人信用报告的用途、查询方式等信息。对市民的问题热情解答,做好征信业相关知识的普及。

  二、运用led显示滚动屏宣传

  我行全部网点全部采用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显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宣传标语,让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民心,普及宣传。

  三、设摊宣传

  我行在3月15日当天在鹤山大润发广场开展主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现场宣传活动。现场宣传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我行宣传人员向现场市民派发了大量的征信业务宣传单张,不少市民主动向我行咨询征信业务的相关内容,在场群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

  四、深入居民社区和小微企业,开展广泛宣传

  征信宣传人员到江门象山社区、新会城西社区、台山平湖社区、恩平金润华庭小区、台城商业城中心、恩平恩新批发街、潮连工业区等,通过逐户拜访、派发宣传单、问卷调查等方式积极开展对居民群众和小微企业主的征信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本年3.15征信维权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邮储银行江门分行让市民大众、小微企业主等更深入了解《征信业管理条例》及征信相关知识,提高了全民信用和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活动总结2

  为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纪念活动,宣传“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进一步提升全系统消费维权工作水平。2月28日,省工商局组织召开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保条例》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会上,为北大荒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大农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农垦快易安食品电子商贸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北极鄂伦春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四个省内电商第三方交易平台颁发了12315网络消费维权服务站牌匾,交流了消费维权工作经验,总结了20xx年消费维权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对开展全省放心消费创建试点工作以及20xx年消费维权重点任务目标考核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20xx年全系统大力宣传贯彻新《消保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流通领域商品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加强12315体系建设,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机制,消费维权执法环境得到改善,消费市场秩序得到规范,解决消费纠纷能力和工作水平得到提升。

  会议要求,20xx年消费维权工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要求,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全面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和国家工商总局《“十三五”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规划》精神,做好“3·15”系列纪念宣传活动,加大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力度。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消费市场秩序。加大12315体系建设力度,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完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全省各市(地),省垦区,绥芬河、抚远市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亚布滑雪旅游度假区工商分局分管消保工作领导、消保部门负责人、12315中心主任以及省内部分电商第三方交易平台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活动总结3

  3月1日,四平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在市工商局召开。会议总结了20xx年全市执法维权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主要工作。

  会议指出,20xx年,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消费维权作为重要使命,围绕“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为主线,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配套法规,强化流通领域商品监管,加快推进12315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消费权益社会共治等,种种举措使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得到了极大的遏制。全市共受理消费者各类信息3334件,其中咨询2696件,投诉476件,举报162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6.53万元。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活动总结4

  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社会化平台优势,适应经济新常态和维权新特点,凝聚社会各界力量,联合开展有影响、有声势、正能量的维权行动,促进消协维权资源与社会维权资源的有效整合,积极构建企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格局,使消协组织真正成为消费者利益的忠实代表者、消费潮流的科学倡导者、消费者权益的坚定维护者。这是今天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召开的.“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座谈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马正其讲到的。

  会上,中国消费者协会常宇秘书长通报了新《消法》实施一周年以来,全国消协组织依法维权,全面履行八项职责所开展的工作。从去年3月15日起截止到今年3月1日,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80,214件,解决497,638件,投诉解决率85.7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1,891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7,628件,加倍赔偿金额1,582万元。在处理投诉工作中,各地消协组织加强投诉效能提升,着重解决广大消费者关注的投诉焦点问题,办理了一批重大、典型案件。一年内,各级消协组织支持消费者起诉1,412件,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72万人次。

  此外,中消协会发布了《20xx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汽车产品投诉统计分析》和《20xx年旅游消费维权报告》。据介绍,20xx年度,全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共受理汽车相关(含零部件)投诉14,379件,达成调解协议12,164件,投诉解决率88.14%,消费者撤回投诉578件,未达成调解协议1,54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017万元,发布了各大车企的被投诉量。20xx年全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旅游服务直接投诉量为1,701件。在会上,中消协还公布了消协系统适用新修改的《消法》办理的《购买1元商品被欺诈消费者按新获赔501元》等10起典型案例。

  马正其说,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必须不断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立法保护、司法保护、行政保护、行业自律、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监督,需要全社会和广大消费者的共同努力,只有社会共治才能更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张沁荣,国家旅游局副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吴文学等领导到会并讲话。人民法院、教育部、国家民航总局等单位的代表及携程网、一汽丰田、途家网等70多家企业的代表参会。中国旅游协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中国消费者报作为协办单位支持了本次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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