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总结

时间:2022-12-15 12:35:45 总结 我要投稿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总结范文(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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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总结范文(通用18篇)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总结1

  为全面掌握全县城镇房屋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城镇房屋安全隐患,保障城镇房屋住用安全,按照《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城镇房屋安全检查的通知》精神,沧县房管局对辖区内的的房屋安全状况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汛期房屋安全检查中的问题及措施

  1、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局党组对汛期房屋安全检查工作高度重视,迅速将此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孙树旺同志为组长,高增如同志为副组长,各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房管局房屋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排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积极布置,认真落实。

  接到上级指令,我局即将此次房屋安全检查的范围、重点、办法及整改措施,以通知形式下发到各建制镇及县直相关部门,把上级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到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努力提高各级干部和群众的汛期安全意识,确保排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认真排查,消除隐患。

  我局分别对县直直管公房及乡镇各类房屋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大排查,此次检查采取自查自报和重点检查整改的方式进行,重点排查已鉴定为危房、年久失修的危旧房和中小学校舍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相关单位逐一进行整改,该维修的维修,该停用的停用,该拆除的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截至目前,我县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共翻建房屋面积6449平米,翻建围墙3544延米,楼顶重做防水面积12350平方米,加固维修房屋面积10258平方米。对于兴济镇民主街工人新村的县直直管公房,我局已责令该区域租房户立即搬出,另行租房居住,同时,拆除了部分严重危房,并在该区域设立安全警示牌,预防房屋倒塌伤人事故的发生。

  二、20xx年房屋安全工作打算

  1、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预案。针对我县的实际情况,定期对汛期内可能发生的险情和安全隐患进行预测,制定相关抢险配套措施,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的安排。

  2、健全机构,保障到位。建立县镇村三级防汛应急分队,力保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转移群众,排除险情。

  3、加大检查力度。在汛期内对所有重点区域、村落进行重点督查,对查出的隐患,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专门人员,制定相应的措施,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4、加强汛期内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保证汛情、险情信息渠道的畅通并提高信息传送时效,如遇到特大暴雨天气,要求县镇村三级应急分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总结2

  针对2月26日下午发生的萍乡市安源区八一街萍师附小旁1栋六层房屋坍塌,江西省住建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立即开展老旧居民楼安全排查整改工作,湘东区房产管理局于2月29日中午12:20分在局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老旧房屋整治专项会议,传达了省、市、区各级文件精神,立即成立了老旧居民楼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黎斌任组长,副局长李剑峰、王琴任副组长,成员为周胜福、李意德、林莉、刘禾发、彭雄飞、彭丽萍、李敏、严斌。领导小组下设在局行政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安全排查工作。

  湘东区房产管理局认真吸取萍乡此次居民楼坍塌的教训,举一反三,结合湘东区房产管理局的直管公房老旧居民楼、保障性住房、失修失养严重以及违法违章建筑等三大块实际情况,立即部署了安全大排查工作,确保覆盖了全部,不留死角。

  一、老楼危楼排查情况:

  此次对全区直管公房进行了安全排查,根据排查情况,我区老旧公房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主要有四个方面明显特征:一是有部分砖木或砖混结构;二是普遍建造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三是和现在相比,设计标准相对较低,采用工艺和材料也相对较低;四是普遍存在墙体老化、风化腐蚀、裂缝明显、屋面漏水、阳台脱落、山体滑坡等问题。

  针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我局已建立了排查档案,对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房屋,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告知居民房屋安全隐患情况,情况严重的,通知搬离,避免发生相关人身安全事故。

  二、存在问题

  1、危房整改处理难度大,特别是已出售的4:6产权房,缺乏改造和加固的资金来源。

  2、危险房屋整改没有强制手段,也缺乏优惠政策。

  三、建议

  1、对需要维修或加固的房屋,建议政府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2、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政府补贴部分房租要求居住人限期搬离。

  3、对时间较长,不能进行加固且危险较大的房屋,积极纳入改造范围。

  4、建议出台优惠政策,以鼓励、扶持4:6产权危旧房改造和加固工作。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总结3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管理,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司寨乡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多措确保农村建筑施工安全。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二是开展拉网式排查。针对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建房防坠落、防倒塌;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临边防护、物料提升、安全帽佩戴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三是实行农村自建房备案审批制。与建房户签订《建房申请书》、《建房承诺书》、《农村建房安全防范措施告知书》、《建筑材料质量保证书》。

  截止目前,共发放宣传页800余份;排查安全隐患10处,已当场责令其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总结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金刚台镇大力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一是全面摸底,明确病症。排查过程中按居住人数,设施结构等因素鉴定并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危房又区分用作经营和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一般户和贫困户等多种类型。坚持重点突出,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时间节点分类摸清房屋基本情况。现已排查应排查录入房屋6218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82户;其中用于生产经营房屋305座,经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1座;其中未用作经营自建房5817座,经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11座,已完成整治5座;其中非自建房96座,经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0座。

  二是齐抓共管,对症下药。一是开展警示教育,作预防药。通过镇、村干部在微信,抖音等媒体转发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案例和相关知识,提高群众农村房屋安全意识,深刻汲取教训,掌握农村房屋安全知识,使目前与以后的工作得到群众支持。二是开展危房拆除,作见效药。组织12个村的村干部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业务培训,坚持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的工作原则。开展危房拆除工作,确定是危房的能拆必拆,因实际情况无法拆除的则挂牌进行封存,现已拆除危房5户,挂牌封存7户。

  三是长效监查,治标治本。对12个村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对所有符合排查条件房屋全面进行排查和信息采集,并通过建立《金刚台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进行房屋信息记录,实现分类管理;同时针对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特别是经营性场所房屋隐患与疑难复杂性房屋隐患,及时上报并鉴定,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整治台账,确定整改方案,逐项进行销号清零。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总结5

  现将我区城乡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成果

  (一)排查录入情况

  xx区排查录入农村x个行政村xx栋建筑,包括自建房xx栋,城市xx万个居民自建房屋,按户排查预估完成率x%,信息完整度100.00%。

  (二)隐患整治情况

  1.xx区排查居民自建安全隐患xx栋,目前已整治xx栋,整治率x%,未整治x栋为农户自建房。

  2.城市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xx幢,整治xx幢,整治率x%。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统筹领导,全面发力强化保障。一是上下联合横向贯通,强化组织协调。区政府印发《xx区城乡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成立区城乡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抽调专人组建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办公室和六个镇(街)工作专班,与区直部门密切沟通,上下联动、条块融合,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是技术团队下沉,强化培训指导。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队,下沉到镇(街)、社区一线,采取“6+1”培训推进会,现场手把手培训,提升基层工作队伍系统操作和排查整治能力。

  三是社区物业引路,保障走访摸排零遗留。积极发挥社区和物业触角、“活地图”作用,广泛宣传引导,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带领区、镇(街)工作专班、技术团队等快速摸排引路推进。

  (二)健全运行机制,层层把关落实。

  一是建立责任体系。明确镇(街)履行实施责任,会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管理要求,全面开展城乡居民自建房屋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区直部门将城乡居民自建房屋安全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畴,强化监管和指导,建立“专家查隐患,部门促整改,镇(街)抓落实”排查整改机制。二是坚持“T+2”工作模式。即现场培训、指导、基础信息采集加2天电话指导、工作群指导,完成居民自建房屋信息填报工作。区、镇(街)工作专班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日碰头、周研判”,3日内拿出推进方案,保证了排查录入工作不断档。三是落实层层把关制度。按照“xx数字房产”系统项目要求,排查人员逐户排查,逐房采集信息,建立城乡居民自建房屋信息档案,录入系统。各镇(街)按照“两清单、一台账”,加强对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研判、鉴定、整治、验收工作,立查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区、镇(街)、村三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创新大数据运用,摸排录入精准高效。

  一是应用既有房地产大数据,快速覆盖。按照"xx数字房产”系统要求,信息录入技术团队将既有房地产大数据进行数据处理,通过技术手段直接融合入系统,实现第一批次的基础数据快速覆盖。二是现场办公查漏补缺,全面覆盖。区工作专班联合技术团队组织社区工作人员,排期、集中现场办公,一对一指导社区人员通过后台快速查看设区划下的项目、楼幢列表并查漏补缺,结合“T+2”督导工作模式准确录入居民自建房屋信息,实现了项目、楼幢和居民自建房屋信息全覆盖。三是用好部门居民自建房屋台账,精准摸排。积极与区直部门对接,用好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舍、工信和行政审批部门营业性机构等部门居民自建房屋台账,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集结部门力量,为精准摸排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四)实施分类整治,消除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

  一是隐患初判与鉴定。居民自建房屋结构评定技术团队查看项目后,对项目安全情况进行初步判断,同时,实施初判有隐患的居民自建房屋鉴定。其中,居民住房由区财政补贴鉴定经费;属于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屋与其他行业、部门主管的居民自建房屋,根据“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自付鉴定经费。

  二是分级整治。根据研判和鉴定结果,列出一般、严重、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建立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对照清单开展整治,对重点隐患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三是落实镇(街)、部门常态化危险住房监测和整改职责。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办公室汇总农村CD级隐患居民自建房屋x栋、城市D级隐患居民自建房屋x幢和14个棚户区台账,下发到各镇(街),由镇(街)负监督实施隐患整治,限期2022年12月全部完成居民自建房屋隐患安全整治,并在隐患完成整治前进行危险居民自建房屋常态化监测和网格化巡查,按照“一房一档一责任人”的基本要求,村委、社区和镇(街)建立健全巡查记录和台账。整治完成后,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办公室将组织相关技术专家、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对项目进行验收。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总结6

  为切实加强农村设施安全防控,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中、省、市、县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了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强化领导。乡政府专门召开了工作部署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小组,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包括乡、村、组干部等工作小组。

  (二)明确工作责任,健全管理机制。实行责任分包制度,各村所负责辖区内的职责范围,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同时建立摸排台账,根据安全系数高低,对农村房屋进行分类管理,明晰产权所有人、维护保养人、事故责任人。村“两委”班子要有专人负责并担任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隐患排查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和微信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浓厚氛围,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取得农民群众的支持配合。同时协调乡中小学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

  二、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一)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我乡共计排查经营性自建房18户,均为安全。截至目前所有经营性自建房屋已全部摸排完毕。

  (二)非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我乡共计排查非经营性自建房1640户,其中存在A级安全隐患的房屋44户;其中存在B级安全隐患的房屋34户;其中存在C级安全隐患的房屋1户;其中存在D级安全隐患的房屋1户;其余1560户房屋均为安全房屋。截至目前所有非经营性自建房屋均已摸排完毕。

  (三)非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我乡共计排查非自建房5户,均为安全。截至目前所有非自建房屋已全部摸排完毕。

  三、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整治情况

  (一)经营性自建房屋不存在安全隐患。

  (二)非经营性自建房屋均已整改完毕。其中存在A、B级房屋安全隐患的房屋,采取农户自行维修整改;存在C、D级安全隐患的房屋在乡、村指导下进行整改。

  (三)非自建房屋不存在安全隐患。

  (四)存在地灾点隐患的房屋,采取地灾员巡查观察,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发出预警,组织人员撤离。

  四、下步工作打算

  我乡将会继续按照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开展好此项工作,去确保我乡农房安全隐患排查到位、整治到位,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系统总结前阶段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措施,继续深入推进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巩固整治效果,全面提高房屋安全隐患防范的工作思路,力争做到不漏一户,确保安全的目标。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总结7

  为深刻汲取泉州“3·7”酒店坍塌事故教训,依据《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南委办电〔20xx〕19号)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至20xx年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集中资源、力量、时间,对各类房屋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本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在去年全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基础上,将重点排查整治以下10类房屋:

  1、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租住的房屋,以及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等)、定点医院以及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的房屋;

  2、无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3、擅自加层夹层、分隔房间、开挖地下空间、改扩建,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含群租房);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含厂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城乡结合部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化工企业、危化品企业等厂房;

  8、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屋;

  9、土坯房、土木结构房屋;

  10、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C、D级危房。

  同时,在排查中将特别关注以下4个领域:

  1、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定点医院,以及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房屋;

  2、城乡各类贫困户住房;

  3、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又擅自加层或改变承重结构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房屋;

  4、去年排查鉴定但尚未处置和采取“封房”临时措施未有效处置到位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

  三、各类房屋所有人、管理人或经营者应当确保经营使用房屋合法、安全与功能有效,不符合房屋结构安全或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或使用功能,以及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性场所等,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出租)、整改,并主动向所在地村(居)委会报告。

  四、全市各类房屋承建单位、施工队伍,自即日起不得承接无规划许可、无施工许可,或不按审批手续规范施工的各类建设工程;已经承接在建的此类工程,应暂停施工,并主动向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五、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法建设房屋和违规经营房屋、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改变使用功能的房屋违法行为。市本级设置举报电话,各县(市、区)和武夷新区管委会、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荣华山产业组团管委会也将开通线索举报渠道。经查实的举报线索,将对第一举报人予以奖励并严格保密。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总结8

  日前,湘潭市下发通知,采取“控、撤、停、缓、拆、销、调、补、究”九条措施,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精准控。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实行“一房一卡”制,由水、电、气、网等经营单位采取措施,实行严格管控;对存在安全隐患和使用功能缺陷的自建房,实行“一户一牌”警示制,安排专人管控等。

  二是坚决撤。对地基沉降不均、裂纹宽度过大、房屋倾斜明显等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用房,停止使用并迅速撤离;对消防器材不足、道路不通、疏散楼梯宽度不够等经营性用房,停止使用并迅速撤离。

  三是立即停。未经审批,擅自违规改扩建施工的,立即停止施工;擅自加层、增设夹层等经营性用房,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用于生产储存经营出租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轻质房屋和隔墙的经营场所,一律停产停业、停止使用。

  四是合理缓。对已鉴定为C级危房的城乡自建房,进行加固修缮,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已建成房屋施工、验收、经营手续不全、不规范的,暂停使用;未批先建房、隐患未消除、装修不达标的,暂缓使用。

  五是强力拆。鉴定为D级危房的,一律拆除;在自建房外窗、疏散走道等区域安装严重影响疏散逃生的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的,一律拆除。

  六是依法销。对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的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撤销相关机构资质和人员从业资格;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业主非法违规获得的证照,一律依法撤销;根据相关部门认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市场主体,限期办理住所变更或注销登记,逾期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七是规范调。对满足安全条件的自建房改作经营性用房的,先停止营业,经有关部门审核办理好相关手续,满足经营要求条件之后,可依法依规依程序调整为经营性用房。

  八是酌情补。经检测满足安全、消防等功能条件的违规建房,经业主申请、相关部门核实后,可依法依规依程序补办完善相关手续。

  九是严肃究。对存在重大房屋安全隐患拒不整改且抗拒执法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从重处罚;拒不配合排查整治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湘潭市要求属地党委、政府和园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整治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指导并协同实施相关整治措施。对因失管失责发生事故的,将依纪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总结9

  连日来,市住建局扎实开展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确保不漏一栋、不落一户,全面筑牢安全防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月30日以来,市住建局闻令而动,迅速成立既有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专班和技术小组,全体干部取消休假,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分成22个组奔赴全市各乡镇、街道,下沉一线提供技术支持,并督促排查整改。

  截至11日,全市共投入排查人员14459人次、技术人员650余人次,对22个乡镇(街道)335个村(社区)开展排查,共排查房屋120440处,发现隐患795处,已经整治297处。下一步,市住建局将重点聚焦人员集中的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镇区(集镇)、拆迁安置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用作生产经营的居民自建房,坚持边排查边鉴定、边排查边管控、边排查边整治,迅速优化整治方案,细化举措要求,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总结10

  为扎实做好辖区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刻吸取长沙市望城区“4.29”房屋倒塌事故教训,连日来,矿区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积极行动,着力解决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提高认识,夯实责任。及时召开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专题会,确保大家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意义。制定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方案,明确具体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等内容,并对排查要求进行解读,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部署。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层层负责、岗岗有责、人人担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迅速行动,全面摸排。坚持“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的原则,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社区“两委”干部和网格人员对辖区内自建房屋开展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大排查,逐一了解房屋情况和安全现状,建立“一户一档”台账清单,重点排查“四无”房屋,随意改变房屋结构、使用功能的建筑,年久失修或受自然灾害损坏的建筑,确保房屋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建立联防联控、群防群治长效机制。同时提高居民群众住房安全意识,引导居民群众理解和支持排查整治行动,营造专项行动浓厚氛围。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总结11

  为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和提升房屋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消除血站房屋(包括献血屋、献血车、送血车、配电房、仓库等)安全隐患,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上饶市中心血站结合实际,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开展排查摸底。对全站所有房屋进行排查摸底,重点排查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房屋,确保不留死角。依法依规实施排查,重点排查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使用形式等基本情况;目测房屋安全情况;查看相关手续和经营安全等情况,查看是否存在消防隐患。

  实施分类整治。办公室和质量管理科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对一般性隐患要求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较大的隐患,立即上报、及时跟进并追踪,直到整治到位。

  加强安全管理。各科室严控风险,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房屋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各级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按照各科室职能不同,落实房屋安全监管责任,科室负责人加强监管。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总结12

  11月9日,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要求贯彻国家统一部署,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副省长陈文浩出席会议。

  近年来,我省农村用作饭店、农家乐、乡村民宿等经营的自建房比例不断提升,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十分必要。

  会议要求,严格按时限统筹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重点排查,力争今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20xx年6月底基本完成隐患整治;对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排查,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以乡镇、街道为单元,以村庄、社区为网格,开展拉网式的全覆盖排查。整治工作要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项进行销号清零。

  会议指出,加快建章立制,构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已于今年1月施行,各市州要加快出台本地区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切实补齐制度短板。强化基层力量,确保农村房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有机构承担、有人员管理、有经费保障。完善经营性用房源头管控制度,加快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总结13

  一、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结合全乡实际,制定排查整治方案,成立文城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村镇中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推进会,认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村支书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严抓落实,各村房屋排查员根据排查工作方案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工作。

  二、细化任务,做好信息采集。

  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依托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系统对各类房屋进行信息录入,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人员密集场所要作为重点来抓。全面摸排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重点排查基础不稳,主体或承重结构无法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受力构件处于危险状态,墙体出现结构性裂缝,改扩建、加层等情况。细化排查内容、明确排查标准,科学组织排查,做到排查一处,登记一处,做实做细排查摸底工作。

  三、建立问题清单,立行整改。

  对于排查出来的房屋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台帐,根据安全隐患情况分类管控、整治。对住户立即下达停止使用通知,并立即疏散撤出房屋内人员,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第一时间开展整顿。对长期无人居住的危旧房屋进行标识封堵,切实做到“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维修加固要及时,拆除要彻底,问题隐患及时消灭。

  四、加强督导检查,严抓落实。

  为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度和质量,消除群众住房安全隐患。文城乡严格落实相关要求,明确责任目标,建立了分片负责、任务包干、责任到人的推进机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促抓落实,对组织不力、工作反应慢、进度滞后的村,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工作推进意识淡薄的责任人严肃追责;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目前,文城乡共排查农村房屋8450户,其中经营性用房210户,对发现安全隐患房屋,立即整改到位。下一步,文城乡将继续坚持安全至上的工作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精准排查,严防严控,加强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力度,切实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总结14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我镇迅速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对辖区内农村房屋迅速开展“地毯式”排查,进行全面“体检”,有力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确保组织到位。

  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排查整治方案,成立圣水镇农村(社区)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公用事业服务站。镇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推进会,传达上级工作会议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安排排查任务、范围和标准等。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层层压实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主体责任,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多方发动,确保引导到位。

  开展“走街、串巷、入户”式宣传提示和指导服务,通过党群连心云喇叭、走访入户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自建房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让群众自发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有效破解“群众不配合”问题。截至目前,全镇累计发放农村自建房安全宣传资料210余份,解答群众疑问36余次,推送微信3期。

  三、摸清底数,严格标准,确保排查到位。

  包村工作组和村两委干部迅速行动,对所辖范围内所有房屋全面摸底,全面掌握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用途、安全状况等,重点排查用于网吧、超市、宾馆、饭店、校外培训、民办幼儿园等生产经营的自建房,以及年代久远、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结构和加层改扩建的房屋。在此基础上,细化排查内容、明确排查标准、建立详细台账,做到排查一处,登记一处,做实做细排查摸底工作。目前,全镇已排查房屋共6781栋,其中:自建房6659栋(非经营性自建房6321栋,经营性自建房338栋),公建房122栋(经营性房屋81栋,非经营性房屋41栋)。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总结15

  根据20xx年2月13日下午我区在小常煤矿召开的全区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我局于14日召开了部署会议,制定了《关于立即开展全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郊建发〔20xx〕26号),成立了安全检查组,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开展为期一周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四月份,我区在建工程41家,建筑面积达103万平方米,其中续建项目32家,新建项目9家。为切实开展好此次大检查活动,我局成立了由李国善局长为组长的检查组,检查组按乡镇共分四个小组,于2月14日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检查。

  此次检查通过查资料、看现场、查证件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手续不完善的建设项目下达了《停工核查通知书》,并限期办理相关手续;对手续齐全、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下达了《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对于塔吊、龙门架未办理备案和使用登记的进行了封停。截止20日共排查建设项目41个,下达停工核查通知书23份,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41份,排查出一般隐患135条,排查登记塔吊24个,已办理备案登记的有15个,办理使用登记的有6个。

  二、检查内容

  此次大检查结合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主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和建筑安全监督备案手续的办理情况。

  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监理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

  4、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情况。

  5、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6、应急管理情况。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情况。

  7、项目监理部是否按照工程建设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监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认真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是否实施旁站监理,安全隐患是否监督施工项目部及时整改。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9、施工现场用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0、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情况。

  11、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资料是否齐全,安装、拆卸方案是否按规定审批,检测、验收手续是否完备,设备维修、保养及安全装置是否有效。

  三、存在问题

  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没有履行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大部分项目不能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就先行建设。

  2、部分工地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证书过期未复审或无证件。

  3、建筑起重机械不能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和使用登记。

  4、部分工地场地围挡、“五牌一图”、岗位职责牌、安全警示标志等方面欠缺较多,材料堆放凌乱、无安全通道、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

  5、“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及安全网搭设不到位,安全网破损较多。

  6、大部分工地临时用电未按照“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配置。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在这次专项检查完毕后要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施工单位对于工程中容易发生安全隐患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具体可行的安全措施,加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对于工程中已经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时间、明确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效果,达到消除隐患,治理隐患的`目的。

  (二)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年”活动。

  进一步深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深化安全生产年为着力点,以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为目标,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强机制体制建设,夯实监管基础,强化源头治理,同时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和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创新。

  (三)做好安全防护用品及临时用电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20xx年我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对施工现场防护用品及配电箱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对于没有经过行业协会确认而进入现场的“三宝”产品和没有达到统一标准的配电箱予以治理,达到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规范市场秩序,规范行业管理的目的。

  20xx年我区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形式比较严峻,工程项目多,结构类型复杂,面临的问题还很多,虽然在工作中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但我们会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和谐的关系,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提高技术水平,积极作为,狠抓落实,保持安全生产工作的平稳发展。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总结16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房屋建筑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迅速行动、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并消除房屋建筑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办事处主任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红山街道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各村由分包班子成员牵头负责,机关工作人员下沉一线,全面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二是组织召开街道、村两级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员会、推进会,邀请市住建局和工程质量监测站专家组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培训会。

  二、加强宣传发动,确保群众认识到位。

  充分发挥线上线下平台作用,通过微信群、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页、“大喇叭小喇叭”播放宣传音频等形式,广泛宣传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和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知晓率,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房屋建筑安全的重要性,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安全意识。累计发放宣传彩页2000余份,悬挂条幅20余条。

  三、加强问题整改,确保安全落实到位。

  突出重点,对照台账,及时消除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分类处置、动态销号,从严从实整治问题隐患。对鉴定为A、B级的房屋建筑建立台账,进行存档。对鉴定为C、D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撤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张贴封条,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对C级能够加固的房屋建筑进行加固,不能加固的C级房屋建筑和D级房屋建筑进行拆除,彻底消除隐患。对未鉴定安全性等级的房屋建筑,通过邀请专家进行进一步综合研判,确定安全性等级。截至目前累计下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告知书4个,组织人员撤离4户,拆除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建筑1处。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总结17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减少小火亡人事故的发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现就淮上区农村房屋消防安全隐患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情况

  淮上区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区委常委、副区长程旭亲自到会进行部署。

  二、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动员部署会上明确了各镇、社区主要领导为第一负责人,分别进行分片包干,细化责任,具体发现问题的单位均由属地政府按要求上报、责任单位、具办人及整改期限,报区消委办备案。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分级动员部署落实情况。各镇、社区均能按要求推动工作落实,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能自主发挥乡镇街道消委会要实体化运行,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

  (二)排查整治开展情况。各地能够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以及公安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单位、逐场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排查整治期间共排查场所118家,涉及经营种类(业态)12种,发现隐患118处,定制各种整改措施5种,淮上区政府共拨付专项资金近20万元购置独立式感烟报警器2800个,用于此类场所的安装,提升场所安全保障水平。

  (三)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各镇、社区通过集中约谈、传单入户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示。区淮上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消防监督人员和消防文员深入各地开展消防安全整治讲座,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总结18

  5月3日,安徽省住建厅召开全省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安排全省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

  目前,全省城乡房屋建筑量大面广,情况复杂。本次会议指出,一些建筑违规改扩建现象非常普遍,安全隐患问题突出;房屋建筑安全整治工作涉及部门众多,统筹协调难度较大。

  按照要求,安徽将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计划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对全省城乡自建房屋开展“大扫除”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12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治工作。

  “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开展自建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居住风险。”相关人士表示,近年来省住建厅积极组织开展全省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餐饮饭店、民宿宾馆、超市、仓储物流等经营性自建房作为排查整治重点。

  据统计,已经累计排查农房1111.1万户,其中排查经营性自建农房37.3万户,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800多户房屋全部完成整治。

  按照部署,接下去全省将落实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的(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违法改扩建的、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自建房屋等情况,逐一建档造册,不落一户、不落一栋。

  针对各类安全隐患,将实行精准管控,强化分类施策,扫清隐患“雷区”。对既有的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四无”生产经营场所,要立即停止使用;对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的,要立即停建,按规定完善手续;对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开挖地下空间,以及违法“改扩建”等用作生产经营的,要立即停业整改;对在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存在重大隐患和拒不整改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要立即依法严惩重罚。

  针对查找出来的房屋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管控和整改措施。鉴定为C级、D级的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D级房屋,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要立即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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