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时间:2021-01-23 10:12:20 总结 我要投稿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时间不知不觉,我们后知后觉,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想起这段时间的工作,一定取得了很多的成绩,想必我们需要写好工作总结了。那么如何把工作总结写出新花样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人民调解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1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其中不乏重大疑难纠纷,如何充分发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化解重大疑难纠纷的主力军作用,确保全镇的平安和谐成为亟待解开的课题。xx镇调委会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通过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几年来,镇调委会共调处各类重大矛盾纠纷xxx余起,未发生因调处工作不力而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多次被嘉兴、海宁市委、市政府评为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各项调解工作制度。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

  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镇调委会都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今年6月25日,大华村某卫生室为一名患者输液,输液完毕后不到2小时患者死亡,当晚死者家属、亲戚等10余人在卫生室要求当值医生赔偿,死者亲属情绪激动,话语难听,并扬言要抬尸到庆云卫生院。23时许我们接到卫生部门情况通报后,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主动为双方当起了“老娘舅”,在调委会的努力下次日早晨8时许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20xx年下半年开始,把排查范围从原来的村、社区扩展到各规模民营企业,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在镇机关各部门中建立矛盾纠纷情况书面通报制度,月底各部门要将掌握的矛盾情况向司法所报送,改变以往排查工作由司法所一家单打独斗的情况。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

  (三)强化疑难案件联合调处制度。

  在镇调委会直接受理或由基层调委会移送的案件中,有一部分案件涉及多个部门,而且已经由其他部门或基层调委会多次调解,形成客观上的疑难案件,如何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平息纷争呢?我们主要通过“部门联动、司法为主”的联合调处方式来解决疑难问题。例如20xx年2月发生的某服饰有限公司装修工程纠纷,该纠纷因施工承包人马某突然失踪,引发9名建筑材料供货商、20余民工和服饰公司之间的材料款和劳资纠纷,经过发生地黄墩村调委会和镇企业服务中心调解,均未妥善解决。最终该起纠纷移交到镇调委会,在整个调处过程我们始终坚持“部门联动、司法为主”邀请纠纷三方当事人和村调委会及镇企业服务中心参加,经过3个多月的艰苦工作,终于解决了该起纠纷。协议履行当日建筑材料供货商和民工在爆竹声中分别向镇司法所和镇调委会赠送了“为民办实事”的牌扁。

  (四)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

  在一些抚养、赡养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通过回访还可以了解到其它一些隐藏在民间的矛盾纠纷。

  二、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

  (一)狠抓队伍,打造“名牌调解员”。

  重视镇调委会队伍建设,在稳定人员的基础上,每年选调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人充实到镇调委会及基层调委会;其次在政策上向调解员倾斜,让他们在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得实惠;第三,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同级综治工作经费预算,解决调解场所建设及调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通过以上三项举措,造就了多名“名牌调解员”。

  (二)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

  一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由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同志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三是撰写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三)加强指导,提高基层调委会的工作能力。

  基层调委会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对基层调委会业务工作的指导是镇调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通过对基层调解干部的培训,参与具体案件调解等方式来提高基层调解干部的业务水平。通过努力,现在全镇各村(社区)的调解干部都能以书面形式把调解案件记载下来,改变了以往重口头调解轻协议制作的情况。

  虽然X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今后我们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为维护全镇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2

  20XX年即将过去,我所各项的工作开展也即将接近尾声,将要面对局各部门的年终检查,现在年终检查前,对我所开展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总结:

  一、领导重视,加强指导

  在年初制定了作计划,成立领导小组,在所内挑选思想活跃,有组织能力的人员为领导小组的成员,定期的组织小组成员学习关于调解纠纷上的调解知识,调解技巧,当今社会上的利益关系、社会矛盾出现了许多的新情况、新问题,我所领导通过研究、分析,指明了今年的调解工作的方向,针对所内的职工生活、经济来源等情况的分析,调解工作的重点放在棚户区改造上,时刻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及时疏导、化解。

  二、加大队伍文化知识的学习力度

  做好调解工作,就要学好业务知识,今年所内加大了调解业务的学习力度,对调解员调解工作的规则性和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制作进行学习,并加强基础设施,创造一个好的条件,尽力使兴参地区的调解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

  三、以防激化为重点,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

  在家属区内共有30户人家,每日的劳作难免有不愉快的事情,但多年的相处,产生了很和谐的氛围,所以一些小事纠纷,在群众间自然的化解,没有存在发展为激化的现象。在棚户区的改造中,我所的领导做了大量的工作,对局下发的文件在第一时间传达,使职工能立即了解局的棚户区改造的动向,对不明确的方针、政策安正常的渠道反映,这样即减少了矛盾的产生,又利于职工明确我局棚改的动向。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3

  今年上半年,通化矿业集团公司按照吉煤集团及市司法局的有关部署,根据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企业经济发展这一中心,以化解矛盾为主线,建立长期有效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基层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水平,以维护矿区稳定为目标,推进“覆盖立体化、衔接机制化、建设规范化、调解人本化”的人民调解“四化”建设,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为企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矿区和谐稳定提供法律保障与服务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队伍建设,增强整体实力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进一步发挥调解网络作用,构筑人民调解组织坚实工作平台,年初,我们及时调整、完善了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让一批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同志充实到调委会及基层调委会队伍中来,做好矛盾纠纷调处日常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覆盖面,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化体系。集团公司现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21个,人民调解工作人员135名(全部为兼职)。

  2、完善制度,规范运行。为进一步使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们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等工作规程,严格执行纠纷受理、调查、移送等工作程序;继续按照“五有”、“四落实”、“六统一”的要求加强人民调解阵地建设;坚持执行学习、例会、回访、考评、统计和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以制度建设促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培训学习,提高调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我们多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政策法规和调解业务的培训学习,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政策法规水平和调解技能,增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纠纷、解决矛盾的能力和水平。除此之外,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三、结合矿区实际,强化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作用

  1、紧紧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年初,我们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到了“和谐通矿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针对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管理体制、组织形式、用工机制和管理方式都发生了变化的实际情况,及时解决随着变化而出现的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等方面的纠纷。强化对各类矛盾纠纷信息的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准确把握纠纷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做到了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

  2、贯彻调解优先原则,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三项功能。

  一是突出矛盾纠纷调处重点,强化化解功能。在积极做好传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基础上,主动调解因经济运行引发的企业改制改革、劳动关系、劳动报酬、医患医疗等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的化解,努力实现“四防”(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民转刑案件、群体性械斗事件、群体性上访)和“四无”(无因调解不及时而导致的自杀、凶杀、集体性械斗或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的工作目标,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缓解利益冲突,实现矿区的和谐稳定。

  二是综合运用矛盾纠纷调处手段,强化预防功能。以化解诉讼外矛盾纠纷为主线,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梳理,分类处理,限期办理,运用法制、行政、教育等多种手段,对各类纠纷信息做出迅速反应,及时处置,并建立定期排查制度,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快速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将人民调解工作与“五五”普法工作相结合,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功能。我们以宣传教育为切入点,引导广大调解员在个案调解中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群众遵纪守法,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把人民调解工作与安全生产结合起来。安全工作是煤炭企业的头等大事,我们及时化解职工家属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隐患,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让职工心情舒畅地上岗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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