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服务规范工作总结

时间:2021-03-25 18:19:34 总结 我要投稿

纳税服务规范工作总结(精选3篇)

  时光如流水般匆匆流动,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经过这段时间的努力后,我们在不断的成长中得到了更多的进步,这也意味着,又要准备开始写工作总结了。那么如何把工作总结写出新花样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纳税服务规范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纳税服务规范工作总结(精选3篇)

  纳税服务规范工作总结1

  20xx年寿县地税局按照省、市局对纳税服务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依法治税,规范和优化办税服务流程,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不断提升纳税服务质效。

  一、20xx年主要工作:

  (一)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以纳税人的合理需求为导向,自觉地把纳税服务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制定和修订相关服务制度,完善服务机制,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一是深入开展“一对一”纳税服务,对a级纳税信用单位、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施全程服务、预约服务和提醒服务等个性化服务。

  二是服务寿县经济发展,组织编印《外来投资企业地方税收服务指南》,为招商引资提供详尽的税收政策指南。

  三是创新服务内容,开展涉税风险提醒服务,引导、帮助纳税人合理控制纳税风险,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四是注重纳税人权益保护。依托“纳税人之家”为纳税人提供权益保护、服务投诉、税法宣传、纳税咨询等服务。

  (二)组织开展纳税需求及满意度调查。为了倾听纳税人呼声,准确把握纳税人合理需求,更好地从纳税人角度考虑工作思路和措施,及时解决纳税人最关心的问题,委托第三方单位寿县邮政局开展纳税需求及满意度调查,共抽取了200户企事业单位和400户个体工商户,占全县缴纳税款总数的10%以上,其中企业达20以上,个体达8%以上,调查满意率达94%以上。

  (三)积极开展“办税服务厅实践日”活动。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分期分批以普通工作人员的身份,在全县各办税厅进行至少一天实践锻炼,亲自参与受理纳税申报、发票发售、涉税申请受理、涉税证明开具等具体业务。4月份在城区办税厅,5—12月分别在7个农村办税厅开展了办税实践活动,机关人员通过直面广大纳税人,亲身体会基层办税人员的辛苦,留心观察纳税人的需求,增强机关了干部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的意识,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培养了干部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规范开展对办税服务质量考核。一是按月对办税厅开展工作质量考评,会同人教、监察等股室对城区办税厅进行不定期抽查。二是将办税厅服务质量考评列入综合督查重点检查的内容,对发现在办税服务厅工作质量考评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考核敷衍应付现象的2各分局进行了通报并限期整改落实,规范了全县考评工作质量。

  (五)认真做好窗口单位纳税服务自查整改工作。根据上级局要求,在全县8个办税厅开展了自查工作,及时为硬件服务实施不齐全的办税厅的进行了配备,办税厅多路监控系统正在招标采购中,确保年底前安装到位。

  (六)积极参加纳税服务星级分局评选活动。我局征管分局纳税服务先进事迹通过申报推荐和省局初步审核,在中安网站参加评选并获得省局表彰。

  (七)清理审批项目提高办税效率。对涉税审批项目开展清理,对税收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完善涉税行政服务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拓展县政务中心地税窗口服务职能,构建了政务中心窗口办理税务行政审批和部门间关联业务,各分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固定管户税费征管业务,涉税事项全县通办的纳税服务新格局。

  二、20xx年工作打算:

  (一)分类分层次开展税法宣传。根据纳税人对税法宣传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分类宣传产品。针对社会公众的不同接受能力,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普及税法知识。积极发挥税收管理员、办税服务厅人员和税务稽查人员等直接接触纳税人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宣传。

  (二)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通过完善服务功能,拓展多元办税,优化办税流程,精简涉税资料,帮助纳税人更便捷高效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三)做好20xx—20xx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通过加强纳税信用评定管理,强化纳税信用评定结果应用,提高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的综合效能。

  (四)进一步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20xx年我县国地税实现了联合办证、委托国税代征税款,20xx年继续推进联合办税进度,探索开展联合评定税款、联合开展税务稽查。

  (五)加强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根据我县实际确定部分企业作为县级大企业,加强对其服务、管理和监控,指导大企业,开展税务风险管理,防范税务违法,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提高纳税遵从度。

  纳税服务规范工作总结2

  为全面贯彻落实纳税服务规范2.0版,进一步提升办税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服务纳税人,根据总局、省局、市局统一部署,结合前期上报市局推行纳税服务规范的工作,我局现将近期执行纳税服务规范2.0版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总局统一部署,从3月1日起施行《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我局根据市局工作安排,积极部署工作,办税服务厅及各办税服务室严格按照总局标准执行。

  二、主要做法

  (一)全面加强培训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学习。市局下发《规范》2.0版后,纳税服务科迅速组织全体大厅窗口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中,重点解读《规范》2.0版与1.0版本的差异不同,并着重对突出新规范的实用性进行讲解。确保相应的岗位工作人员明白重点、了解难点,确保《规范》2.0在我局顺利实施。

  (二)及时跟进学习内容,实地展开业务考试。根据前期培训内容,结合实际大厅业务操作,纳税服务科利用中午时间在二楼会议室对全体人员进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0版)》业务知识考试。通过这次考试,大大提高了全体人员的业务技能水平和应急能力,为给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奠定了基础。

  (三)提高办税效率,严格按规定执行。

  (1)办税服务厅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在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时,严格按照《全国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0版的要求执行,进一步提高效率、优化了办税流程、缩短了办税时间。

  (2)在办税服务厅的每个窗口,都放置了《规范》2.0版本的书籍,不仅供纳税人查阅资料,同时接受纳税人随时随地的监督。

  三、存在问题

  纳税服务规范2.0版中有些业务描述的不是很清晰,办税服务厅在办理业务时不能准确的告知纳税人。

  四、改进方案

  遇到相关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对口部门。根据上级部门给出的答案,我们及时调整,保证顺利的为纳税人办理完相关涉税事宜。

  五、意见建议

  1、上级相关部门结合省局规程多印制一些办理常用事项的宣传彩页,供纳税人查看。

  2、大力宣传和完善网上一体化办税,为下一步营改增做准备。

  3、能及时为基层局办税服务厅解决相关业务性问题,解除大厅的后顾之忧。

  纳税服务规范工作总结3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为纳税人提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税前、税中、税后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新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首次在法律层面上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纳税人服务融入到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并作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职责。那么税务机关如何落实好《税收征管法》,将纳税服务作为一个永恒主题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满足社会对建立“服务型”税务机关的要求等,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当前基层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服务认识有误区。从税务机关内部看,一提纳税服务,就认为是行风评议的事,是办税大厅、窗口的事;就社会而言,认为税务机关理应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对其它各职能部门要求甚少,对纳税人更无要求可言。“纳税服务、人人有责”的思想没有深入人心。

  (二)纳税服务重点排序错位。纳税服务的重点要放在“公正”和“效率”两个方面,而现今一提纳税服务,人们想到的多是文明礼貌、便民设施这些浅层次的服务。背离了这个排序,我们的服务工作就会陷入舍本求末、举步不前的境地。

  (三)纳税服务素质有待提高。当今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人对纳税服务需求不断提高,而税务部门“素质化服务”的理念尚未形成,必然影响纳税服务质量的提高。

  (四)“重监管,轻服务”根深蒂固。在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下,税务机关习惯于预先设定所有纳税人为偷税嫌疑对象,然后逐级制定管理办法和措施,监控其偷逃税动向。这严重忽视了对纳税人权益的保障,造成全社会陷入纳税信用危机的恶性循环,直接影响了外部投资环境。

  二、纳税服务应遵循的原则

  (一)法治原则。坚持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是纳税服务的前提。纳税服务是税收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必须强化依法纳税,防范税收风险。

  (二)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纳税服务的基础。为所有纳税人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是税务部门追求的目标。

  (三)透明原则。公开透明是确保公正公平原则得以落实的有效手段,信息公开是世贸规则对行政透明度的整体要求,也是防止腐败的治本之策。

  (四)效率原则。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是纳税服务的生命线,全面实现服务“提速”是纳税服务的必然发展趋势。现代税收必须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等先进手段,改进申报方式,实现资源共享。

  (五)诚信原则。政府诚信使用税收,是纳税人口服心服纳税的必要前提。税务机构诚信征税,是税务机关作为政府部门取信于纳税人所做出的表率;纳税人诚信纳税是企业信用的标志,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象征。

  三、构建纳税服务体系的设想

  (一)增强服务理念

  1、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思想的要求去认识,做好为纳税人服务工作,就是税务部门在实践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事项,就是在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具体的检验标准有两个:一是为纳税人创造公开、公正、宽松的税收环境;二是为纳税人提供快捷便利的办税条件。

  2、要从依法治税、以德治税、树立税务部门良好形象的高度去认识为纳税服务工作。为纳税人服务,既是税务部门履行其职能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税务部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部门文化建设、党的建设以及优化区域发展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试想:如果没有纳税人的满意,哪有征税方工作的顺利发展!我们只有真正解决了认识问题,切实转变治税观念,牢固树立依法建立“服务型”机关的理念,才能能动地把为纳税人服务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来。

  (二)追求人性化

  就税务部门而言,不但要让纳税人到税务机关“能办事、快办事”,而且要“好办事、事办好”。因此,人性化服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们要不断创新为纳税人服务的方式。

  1、要从一刀切服务向有侧重点服务转变。根据纳税人情况不尽相同的客观实际,对重点税源户和一般企业、成熟企业和新办企业,对企业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采取不同的服务和管理方式,在公平执法的前提下,做到区别对待,满足纳税人的不同需求。

  2、要从单纯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把办税服务与日常税收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电话联系、走访、纳税辅导等形式,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收支、产品结构、市场占有份额、应收应付款项、利润分配等综合信息,最终为组织税收收入这一中心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为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提供多层次的信息服务。

  3、要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主动深入企业,及时、准确、全面地将税收政政策向纳税人详细解释,减少由于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不及时或不全面出现的违反税收政策的行为,真正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互动促发展

  只有让纳税人“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评判”,征纳双方良性互动,纳税服务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1、事前参与:税收政策的制定,服务措施的出台,要通过不同方式请纳税人共同参与。曲阜市地税局将“约谈制”引入税收管理,既帮纳税人“当好家、理好账、交好税”,又请纳税人“挑毛病、提建议、促提高”,实现了征纳“双赢”效果。

  2、事中监督。税务部门推行“地税局长服务日”、聘请廉政建设、行风评议监督员、纳税服务义务监督员推行民主评税,以及强化效能监督举报机制、开展明察暗访等,都是健全监督机制的具体表现,有利于维护纳税服务的公正性。

  3、事后评判。“服务行不行,纳税人来评”,纳税服务评判权回归纳税人,既是尊重纳税人的具体表现,也是加大对税务机关的有效监督,强化服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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