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征兵工作总结

时间:2024-03-01 14:50:03 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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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街道征兵工作总结

  一、征兵工作简要回顾

有关街道征兵工作总结

  去年征兵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兵役机关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部门、各社区、居民小组及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最后为部队输送双合格兵员8名(其中女兵2名),完成了2012年度的兵员征集任务。在完成工作中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领导深入一线指导。在市、区两级召开征兵工作部署会后,街道及时成立了征兵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亲自审定计划,深入一线、全程督促指导。征兵期间,街道办主任就如何抓好征兵工作多次做了批示,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有力保障。有力的举措推动了征兵工作的全面进程。

  二是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征兵氛围。紧紧围绕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和适龄依法服兵役的自觉性这一主题,做到了早计划、早发动,坚持把宣传工作作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征兵任务的重要环节,贯穿征兵工作全过程。广泛利用各种形式大造声势,各社区通过开辟征兵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16条,出动征兵宣传车30多次在辖区不定时流动宣传,在街道辖区营造浓厚的征兵氛围,极大调动了应征青年踊跃报名参军报国的热情,为征兵工作的展开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三是按照征兵程序,加强预征对象管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各单位能够按照时间节点,认真细致地开展兵役登记工作,对预征对象的户籍、年龄、文化程度、社会关系、人员流动、待业青年和下岗青年等状况进行了详细摸底建档,按照标准层层筛选,慎重确定预征对象,并加强预征对象的跟踪与管理。

  四是严把“三关”,确保兵员质量。为保质保量完成征集任务,在征集的各个环节,我们严把了 “三关”。即:严把“兵员”关。全面细致地开展调查摸底,社区居委会对本区域内的应征适龄青年进行调查摸底,全面了解掌握应征适龄青年的现实表现、学历、身体状况等,填写应征青年入伍推荐表,按严格程序上报街道征兵办公室。严把“廉洁”关。首先,街道武装部从军队建设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征兵工作的严肃性,自觉做到依法征兵、廉洁征兵,不利用职权收受钱物、请吃请喝、吃拿卡要,做到让上级放心,让群众满意;其次,杜绝“关系兵”、“后门兵”,街道武装部在纪工委的配合下,对参与征兵业务培训的全体民兵连长进行了廉洁征兵警示教育,学习征兵“十不准”和“征兵违规违纪处理规定”。严把“质量”关。兵员质量是提高军队战斗力的根本保证,也是征兵工作的核心。街道始终按照征兵政策,注重依法征兵、严格征兵,严格把关,严肃纪律,确保新征集的兵员素质过硬、质量过关。

  二、2013年征兵任务,有关政策规定及时间安排

  (一)征兵任务

  2013年区征兵办赋予街道的征集任务数与去年基本持平,经街道征兵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把任务具体分解到各个社区,原则上以双合格数为准。

  (二)政策规定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从今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为夏秋季,8月1日开始征兵,9月30日征兵结束,较往年提前了3个月。这次调整征兵时间,不论是从国家层面,还是从军队层面,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战略和现实意义,更为广大青年学生开辟了从校门到营门的“直通车”,有效解决了部队战斗力波动、兵员整体质量不高和新兵顺利渡过第一适应期等问题。

  1.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3年 12月31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周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男、女青年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2.政治条件:按照参动[2009]88号文件执行。

  3.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2008年8月21日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4.户籍条件:今年我区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征集范围,为户口没有迁出我区或在外地就学已于8月1日前将户口迁回的XX区生源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以及经区人事局审核同意、在8月1日前办理落户XX区的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其余我区应届毕业生户籍必须年满一年。

  (三)时间安排

  8月1日开征,9月5日起运,9月30日前结束。大体划分为四个阶段:

  1.准备、宣传发动和初检初审阶段。从现在开始至7月31日,各社区要相应成立组织办事机构,设立征兵报名站,搞好宣传发动,落实好应征对象。各社区要在本月25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并将报名情况上报街道征兵办公室,街道征兵办拟于本月26日前完成初检初审工作,并确定送区征兵办常规体检政审对象。

  2.体检、政审阶段。从8月1日至8月20日,区征兵办拟于8月5日前组织常规体检,各社区要积极配合组织好初检初审合格人员按时参加体检,并配合做好双合格青年的政审。

  3.复查、复审、走访、定兵阶段。从8月21日至9月4日,组织双合格青年进行复查、复审,配合做好应征青年本人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发放入伍通知书和新兵服装。

  4.新兵交接、运输和总结阶段。从9月5日至30日,征兵办将编造好新兵花名册,整理好档案,完善各种手续,开好新兵欢送座谈会,做好征兵工作的资料汇总,总结上报存档等工作。

  三、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针对今年征兵工作提前实际,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做到早筹划、早部署、早思考。要把征兵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深入基层,掌握实情,精心安排部署,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征兵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从报名、体检、政审到定兵,每个环节都要落实到人,实行“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处理,以维护征兵命令的严肃性。

  二要强化协调配合。征兵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任务重,需要各部门、各社区的共同参与支持。要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社区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加强组织筹划,协调好各方面工作,抽调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熟、责任心强的同志参加征兵工作,不断加强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打牢征兵工作的组织基础。

  三要加大工作力度。今年征兵工作有了一些新变化,社区要充分考虑这些实际情况,围绕兵员质量这个核心开展工作,把严推荐、体检、政审、文化审核和审批定兵等重要环节来开展工作,加大工作力度。要坚持集体定兵、择优定兵,做到“四送四不送”,即:党团员优先送、高文化程度优先送(今年上级赋予我街道征集大学生比例要达到35%以上)、有技术特长优先送、预备役专业骨干优先送,有身体边缘问题、病史调查不清、政审不清、本人不愿当兵的不送。

  四要深化廉政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和纠正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一贯要求。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切实把征兵廉政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务求取得实效。街道纪工委设立廉洁征兵举报电话(电话号码:5716156)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以确保兵员质量的落实。

  同志们,征兵工作一定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团结协作,务求实效,坚决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今年我街道的征兵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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