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传作文

时间:2022-09-28 19:36:39 自传 我要投稿

【推荐】自传作文汇编八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自传作文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推荐】自传作文汇编八篇

自传作文 篇1

  我是一只钢笔。一只橙色笔杆,蓝色墨水的钢笔,被摆放在文具店最显眼的位置。我的兄弟姐妹们都被它们的小主人带走了,只剩我一只笔孤零零地站在柜台上。终于有一天,小主人出现了。她一眼便瞧中了我,片刻都没犹豫,直截了当拿起我向收银台走去。此刻,我是多么的兴奋啊!嘿,我情不自禁地想象着我未来的美好生活:每天主人都用我来写字,写完后她便爱惜地把我放进笔袋里……

  起先,主人还真是像我想的一样,天天爱惜我。可主人的笔袋里都塞得满满的,我每天都被挤在一堆笔里。那些笔还笑话我:“哼,又是一个新来的家伙,看它能被用几天!”我定睛一看,它们都是半新不旧的笔。但是它们干嘛无缘无故地嘲讽我?真是莫名其妙!

  有一天,我已经做好准备,等着主人。可是,过了半晌都没有一点动静。不知不觉,已经是中午了。这时,笔袋被打开了,另外一只我没有见过的笔从天而降,直接砸在了我的身上。我还没明白怎么一回事,其他的笔就又开始幸灾乐祸地笑了起来:“哈哈!这才几天它就没用了,看来它的下场比我们们还惨哪!”说完,它们又去教训那位“新人”了。我蜷缩在角落,悲愤地想着:唉,这喜新厌旧的人类怎么能这样呢?我每天辛苦地为你劳动着,你就这样对我吗?

  人类啊,不要再喜新厌旧了!钢笔也是你们的朋友,你们要好好对待我们啊!

自传作文 篇2

  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题记

  美国总统罗斯福的自传有这样一句话:“年轻时起先既紧张且对自己的能力没有信心,我不得不艰苦而辛劳的训练自己。不只是身体,而是灵魂和精神。”我不就正努力走在这条路上吗?

  一、努力不会落空

  从儿时一直到小学六年级,谈起体育,那时的我一定会叹口气:太弱了!因为我年龄小,个子矮,腿短,瘦弱……这些一直束缚着我。然而初中是要考体育的,尤其是八百米,跑及格对我来说不可能。但是,“分,分,学生的命根。”并且我想改变,难道我的体育就这么弱下去吗,不行!我参加了假期班——羽毛球班,八百米,跳绳……每当我大汗淋漓,筋疲力尽时,会听见一个声音:为了改变,加油,努力不会落空!我坚持,我成功了。期末考试体育考试我都收获满满:期中考八百米,我只扣了四秒的分数,期末是满分。昔日的苦痛都化为了今日的成绩,只要坚持,努力不会落空!

  二、热爱生活快乐成长

  从小到大我的“文艺细菌”泛滥:酷爱读书,热爱古诗词与作文,喜爱画画听音乐。这些爱好在当下严峻的学习形势看来,有点“不务正业”,但正是这些爱好让我的生活多彩。“无书不欢”,我尤爱读书。在书中,我看到了更加丰富广阔的世界。就是这样,爱诗词到发呆时都会默背自己喜爱的诗词,就算没时间闹腾,也要用水彩在练习本上画个搞笑漫画。这样,既学习又娱乐,我热爱文艺,热爱生活,快乐成长。

  三、果敢的一刻

  初一上,我参加了一项课外活动:古诗词词大赛。笔试成绩很高,高到自己都不太相信。然而不知怎么的,一向口齿伶俐很少怯场的我在复赛时失利:会的题让给了别人,被淘汰。往回走的那一刻,冬天的阳光照在脸上刺的发痛。走了一半的我突然醒悟:不对,准备了那么多,付出了那么多,就这么结束了?这不是我真实水平的发挥啊!从来都不会拉下脸求人的高自尊的我,有点腼腆与生人礼貌而疏离的我,放下一切返回去,告诉主持老师:我明明是会的,请再给我一次机会!至今还记得,眼睛里转着泪的我,顶着白色的阳光疯了般的边跑回去边一遍遍重复“不行,不行”,横穿大半个操场,终于要到了机会。我明白,这代价很高:自尊、学业,形象……都会有所损失,但我的心告诉我,你热爱古诗词,不去你会抱憾,突然的果断与勇气涌上来,我去了,我得到了!虽然最后不知为什么我没有进入决赛。但现在已释然了,继续努力吧,尽管付出很多,甚至学习成绩有些影响,但我不后悔我还要感激那时的勇气,是它让我努力追求我所喜爱的东西,永不言弃!

  我也许只是别人眼中的一个普通女孩儿,但我明白我不平凡,就像袁枚诗中的苔,“白日不到处,青春恰自来,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我就是那小小的苔花吧,就算渺小平凡有乐观绽放,也要努力开出牡丹模!

  “春眠不觉晓”——亲爱的自己,继续努力,绽放出平凡的诗意吧!

自传作文 篇3

  当你从傲娇变成骄傲的时候,那么,你就长大了。可惜我并非骄傲。 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人间,没有谁可以把日子过得行云流水。更何况,我只是那么渺小的一个人。一开始,我想说,本人姓女名神字神经,世人常以字相称,故曰:女神经。可是后来,我发现,我也并没有外向到会被称为女神经吧。其实我也搞不明白我自己,就像一个人独自行走在沙漠之间,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最初,我有一个长达八年的梦想——长大后一定要做一名老师。这是从幼儿园开始的念头。至于为什么,我想了好久,大概是因为我太天真,认为老师一个星期工作五天,并且还有两个很长的假期吧。 可是后来我得知,老师的双肩上背负着的责任是多么沉重时,这个念头便被我放弃了。

  初一的时候,我的梦想变成了作家。从那时起,我便开始写很多作文,写好多故事。写故事很累,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稀罕你的故事,可能几千字只有几个人看,或者无人问津。可是那毕竟是一个梦想啊。可初二的时候,再回头看看自己初一费尽心思写下的东西,只是自嘲地笑了笑,是谁给我的勇气把这些可以称为垃圾的东西发表出来的?于是,这个梦想,我又放弃了。后来,我又有了新的念头,当美工。可能这个职业在我们这个年纪显得很陌生,可是它却广泛到连KFC的海报都是由美工出品。虽然我爸一直很反对,说会影响学习,可是我还是选择了默默坚持。因为我好像找到了自己真正喜欢的东西。 嗯……综上所述,我认为我是一个非常善变的人,自己所定下的人生目标可以随随便便地就发生改变。没错,我的确不是什么骄傲,可是至少我是一个会努力追求自己的目标,想做就做的人。

  即便有一天伤的遍体鳞伤,也不负在这人间走了一遭。请记住,我是女神经,一个会为自己所谓的理想去奋斗的傻瓜。听说,越努力越幸运,而卢思浩告诉我们,可以用时间换天分。

自传作文 篇4

  看,那个女孩是谁?她有着一头整齐的黑发,一双细长的眉毛下面是一双灵动的眼眸。她最爱穿牛仔裤和短衬衣,最讨厌的是女孩子穿的公主裙。她是班上的小队长,更是爸爸妈妈的小宝贝。年7月6日从天上被上帝委派降生到人间,给人们带来欢乐,其中包括她的家人们,至今已12岁。

  她被上帝委派至人间,习惯了人间的然自得,因为不习惯人间的繁忙学习,自封“逃课玩(顽)孩”,已有一次逃课经验,最终结果——

  妈妈将她送去幼儿园,她反觉得幼儿园太枯燥无味,没有了天上的悠闲娱乐,于是……她跟老师说:“老师,我要尿尿”那时老师正忙着接待小朋友,随口答应“好,去吧。”她获得老师信任,挺胸抬头走出了教室。其实她是想借上厕所的理由逃课!正想走出幼儿园时,她忘了一件事——忘拿书包了。于是她又急匆匆跑回教室,刚拿到书包想走出教室,可眼尖的老师却发现到她,“小朋友,你在干嘛啊?”“我在逃……”她脸色一变,计划被发现了!最终,她以失败为告,还是被老师捉了个现行。

  不过,到了三年级她就变了样——“南迷悟空”,又是自封。这个自封的‘南’表示她是南方人,‘迷’就是迷恋,‘悟空’更不用说了,《西游记》里头的.大师兄嘛!刚开始看这本书时,她就纳闷,敢情这孙悟空跟她是同行?孙悟空是西天的(西天取经),她是西方的(上帝委派),孙悟空给人们带来了幸福(降妖除魔),她呢,给家人们带来欢乐(出生而喜)。真的是同行!高兴之余,她也为孙悟空“赞叹”几句“这老兄真牛叉,会的法术比我还多。(孙悟空会妖降,人们欢乐;她只会做傻事,逗人欢笑)结果越看越着迷,最后自封——“南迷悟空”。为了‘像’孙悟空,她还常常把家中的弟弟妹妹当作‘妖怪’,而自己呢,则是‘孙悟空’,常常打得‘妖怪’们落花流水。

  六年级,她又摇身一变——“小小队长”。这可不是她自封,这是她班老师亲自给她封的!“小队长,我的作业还没收呢!”“小队长,你收错我作业了!”“来了来了!”她拿着一堆作业赶了过去……这是她每天要做的事情,虽然很忙,但她自豪——因为她是老师的小助手,全班的“小小队长”。

  猜猜她是谁?嘿嘿,恭喜你们猜对了!不过猜中没奖。没错,那个“逃课玩(顽)孩”、“南迷悟空”、“小小队长”——就是我XXX!相信在不久后,我将成为一名“小小说家”!

自传作文 篇5

  我是一个初一女生,十二岁的我虽然算不上漂亮,但也不是生活在侏罗纪时代的生物。和大家一样,我也有一个脑袋、一双手和一双脚,个子又不高,皮肤还挺黑,总之,我平凡得不能再平凡了。什么,你问我的特点?我想想,嘿,还不少哩!你要听?行,那咱拿俩椅子,我好好给你讲讲。

  我在惠安出生,但在我五个月的时候妈妈就把我带回鼓浪屿继续做生意了,所以,我在鼓浪屿度过了我的婴幼儿时期。爸爸说,我六个月时开始学走路,一周岁时就在学跑了,第一次清楚的叫出爸爸妈妈时才八个月,一岁多就会跟妈妈抢冰激凌吃了,这一举动奠定了我现在吃货的基础。爸爸还说,我小时候可怕水了,一把我带到海边就哭,听得我满脸黑线,原来我还有这么光荣的历史啊!

  到了小学一年级,我的本性就显露出来了,含蓄一点来讲,是活泼开朗,直白点说就是疯,为此挨了不少骂。

  二年级时,首次参加县级的书法比赛,还捧回了个时,首次参加县级的书法比赛,还捧回了个二等奖,性格嘛,没多大变化。

  五年级时,开始学写毛笔字,因为有五年硬笔书法的基础,所以入门比其他人快了一点。在硬笔与软笔的练习中,我学会了忍,性格上的棱角被慢慢打磨。

  六年级暑假时,在老师的提议下开始写日记,可才写了一个星期不到,就坚持不下来了,唉,还是没耐性。

  现在,上初中了,七科功课让我不再有那么多打闹时间,性格上的缺点大部分都已经改掉了,我可以在哥哥大吼着骂我"小傻"时,迅速地回一句:"大傻。"可以在别人骂我神经病时,一脸诧异地问:"你也是从泉州三院跑出来的吗?"不过,改掉了一些缺点后,又多了一个缺点——幼稚,会在被惹急的时候气壮山河地大喊:"信不信我把你卖了!"但是,总的来说还不错,终于有点儿初中生的样子了,性格上的棱角基本磨平了。

  怎么样,我的特点多吧,还想听不?再听可就要收费了,银子拿来,保证听完!

自传作文 篇6

  我叫李瑄,今年11岁了,育才学校3。6班学生。

  我有一张大大的嘴巴,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

  我的爱好很多,学习上喜欢数学课,体育上喜欢打羽毛球、乒乓球、跳绳。

  我还喜欢交朋友,希望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中能够和我一起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自传作文 篇7

  本人姓吴,名涛,乳名不详(大概没有)。今年十二。自五岁以前,在外婆家度过。六岁上学,约莫在家学了一年。

  我爱旅游,特钟爱大连这座海滨城市:见证了海底世界北极熊的风采、凭吊威海卫军港历史的遗迹、欣赏了老虎滩迷人的海滨风光。

  当然玩电脑也是高手、暑期到汤山成人学校系统学习了电脑知识,会发电子邮件,会杀毒,玩游戏那是“小菜一碟”,不过老妈看的紧哦!

  下棋还凑乎吧,和同学玩玩还可以,碰到老爸总是输。

  有一次,我和好朋友陈泽伟去打乒乓球,打得激烈的时候,突然球被我打到草丛边,我捡好球递给他时,陈泽伟手拿着拍子不小心打到了我的嘴唇,痛得我就差“哭爹喊娘”了,很想“扁”他一下,可是他是无意的又是好哥们,算了,吃亏是福!我接受了他的道歉。

  最大的特点是一看书就入迷。也许受爸爸爱看书的影响,我这个“小书虫”有先天爱看书的遗传。每年大部分压岁钱都被我用来买书了,尤其爱读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繁星春水》、《鲁宾逊漂流记》。在南京市中小学生“我与经典有约”读书征文比赛中获优秀奖,让我开心不已。家里没有给我太多的压力,学习还算轻松,三好生,进步学生、优秀班干都品尝过,但不为所累。读书本来就是一件快乐的事么!

  功能:有时乐意打扫卫生;按“计划”刷碗洗筷;招呼客人、端茶倒水马马虎虎;洗衣做饭烧菜不会、按摩捶背还行;临时客串家里的律师、法官兼心理医生——

  这就是我,一个实实在在的我,一个真真实实的我。

自传作文 篇8

  我,是一面镜子,一面孤独的镜子。我被埋在泥土中已有无数个岁月了。你问我,你为什么忧伤?在泥土里不是很清静吗?“是呀!外面的世界是多么的吵闹,是多么的令人烦燥,我为何还要向往?“我自己问自己。不对,外面的世界还是有美好的地方,它可以使我不再孤独,不那么的无用。我是一面镜子呀!镜子们有自己无可逃避责任,帮助人类看清自己的面貌,就是我们的快乐,是我们活着的意义呀!

  我思索着。忽然,一束光射进来,阳光,是阳光,我喜出望外,不顾光芒刺眼,尽情地享受阳光的温暖。天空好蓝好蓝,云朵好散好散,这美丽的景色好像在暗示着我,我一定又可以工作了。一个女人把我捧出来洗干净,我这时才发现我是那么的美丽。晶莹无瑕的脸庞,镶着银边的边框上附着一朵朵粘着宝石的金花,我不禁为自己的容貌而感到骄傲。那女人也赞叹道:“呀!真是一面宝镜!”

  女人把我带进镶金铺,交给金匠。哇噻!橱窗里都是宝石玉器,有翡翠、有钻石、有银器还有金块。真是琳琅满目,看得我眼花缭乱。金匠把我残缺部分的花朵补齐,又在上面添了不少翡翠,我变得更加的光彩夺目了。我想:“今天真幸运,一出来就可以打扮得光彩照人,真希望幸运会一直跟着我。”

  正如我所预料,幸运伴随着我——我被卷进了皇宫,皇宫里的金银财宝要比镶金铺的多得多,可能上千倍,也可能上万倍。这儿金碧辉煌,金银财宝使我眼花缭乱。我见到了公主,她身穿一件紫色长裙,乌黑的长发披在长裙上,精致的脸庞、明眸皓齿显得楚楚动人,美得像天上的仙女一般。我被摆在化妆台上,公主每天都在我的面前梳妆打扮。我终于又恢复了工作。佣人们每天把我擦得干干净净,不敢有一丝怠慢。

  有一天,一个道士来到皇宫,看见我。道士对公主说“公主,请问您这面镜子可以借给我吗?我可以用这面镜子困住葫芦中那作恶多端的魔鬼,因为葫芦可能快被冲破了。”公主漫不经心地说:“不要说借,就是送给你也行。只是一面镜子而已,皇宫里的镜子要多少有多少。”听了这句话,我气得火冒三丈。道士马上作法,一鼓青烟从葫芦里冒了出来,又钻进了我的镜缝里。道士给我的镜缝里抹上了药水,我顿时觉得十分清爽。咦!我怎么从一面镜子变成了一个降妖除魔的法器,真是又奇怪又可笑。

  不知是谁,传出了谣言:只要得到我,就可以在世上称王。于是,我成了人人都想夺取的宝物,一场战争开始了。我从一个人的手上,又换到另一个人的手上。我曾经换了无数个主人。我从战争中看到了太多的死亡,我不懂为什么,为什么人与人之间不能友好地交流与沟通,非要称王呢?一个王国是需要一个统治者,但统治的意义就是使一个地方安居乐业。我还是不懂,权力难道比命还重要吗?更何况这只是一个谣言。

  终于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个热爱和平的人,虽然我并不知道他的名字。他是个仆人,乘主人和别人争斗的时候悄悄地把我取走。他轻轻地对我说:“宝镜呀宝镜,为了不再使战争推翻美好的和平,我只能将你埋进沙土,埋没你的美丽,对不起。”说完,便把我埋入了沙土。我在心里默默地回答“我愿意,为了人间的和平,我即使再次被埋没,也心甘情愿,不怨不悔。”

  我厌恶战争,为了和平,让我做什么都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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