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传作文

时间:2022-06-30 14:17:41 自传 我要投稿

【必备】自传作文3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自传作文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必备】自传作文3篇

自传作文 篇1

  我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的家庭,母亲是人民教师,父亲是大学毕业生。我今年已经13岁,在读初中。

  小时候,大人们常说我调皮。四岁那年,母亲给我讲鲸鱼的故事,听着听着,我不相信妈妈说鲸是最大的动物,我便哭着闹着要妈妈抓来给我看。

  刚上小学时,我仅有五岁。有一次,老师拿了一本关于宇宙奥秘的科幻书籍给我看,我爱不释手,读到那些充满神秘感的宇宙世界,真是既刺激又满足。虽然有些字还不懂,可还是津津有味地阅读下去。我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喜欢上读书的。

  小学毕业后,我进入了中学。虽然学习任务繁重,但我的阅读的兴趣还是有增无减。现在,我阅读的范围广了,不只读了小学时代的《创新作文》、《小学生》、《小泥猴》等,还读了一些“大”书。我一知半解地坚持读完小说《西游记》、《水浒传》等。之后,我又读了趣味十足的科普书《十万个为什么》、《奥秘》等,断断续续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家中的书远远满足不了我。于是,我就去书店看,星期天,一去一蹲就是半天。只要有点空闲,我都会去看书。在书的海洋里,我如饥似渴地阅读。从书中,我结识了张海迪、保尔,他们顽强的精神鞭策着我;读完《上下五千年》,我初步了解了历代王朝的故事;读完《十万个为什么》,也读懂了世界的千奇变化。

  读的书越多,懂的知识越多。现在的我觉得不可一日无书,书已经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有人说我说话幽默、风趣,我想:这大概同看书有关吧!

  读书让我懂得做人的道理,让我获得快乐,伴随着书香,我会追求自己的理想,坚持不懈,勇往直前。

自传作文 篇2

  鄙人姓易名施磊,好汉一枚。现存于地球12年,风华正茂却是“鸡立鹤群”。有人说我是“三不像”,手像猴子,腿像鸡,身高又是“老鼠精”。这不明摆着说我是手长腿短个子矮嘛!

  别看我说起话来十分不正经,可我却有一个十分正经且非常伟大的梦想:我要坐上神舟六号飞往太空,去饱览宇宙中的大好风光,去呼吸火星上的新鲜空气(呵呵,虽然火星没有空气)。为了圆我的飞天梦,我每天坚持做体育运动,努力吃饭,但我总是吃不壮—都吃了12年的大鱼大肉了,体重还在50多斤徘徊;都补了12年的钙了,身高还是在一米四几乱蹿。我也不能怨天尤人,毕竟这是先天性的,说好听点儿叫吃不胖,说难听点儿就是骨瘦如柴。于是去太空又有了一个新的目的——长高长胖。听说在太空里因为某种原因,人会在一天之内长高、变胖,照这样计算,用不了几天,我就能成为比姚明还要高的巨人啦!

  我很挑三拣四,这挑的可不是食,而是书。我这个“挑书虫”啊,最讨厌啃那些枯燥无味的书,尤其像什么语文书、数学书、英语书之类的。看这种书时间一长,我就头昏脑涨,每当这时就会犯病——打瞌睡。妈妈说这是“读书瞌睡症”,但我对小说这类的书却从不犯病,一拿起小说就爱不释手,这算是间歇性病症吧?人们常说“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以前我总觉得我的那块金子变质了,但老天有眼,总算赐予了我一个比较好的“超能力”——做家务。在认清事实后,我努力发愤图强,终于从“家务菜鸟”晋升到了“家务中的战斗机”,以至于每次见到垃圾时我都忍不住弯腰拾起,丢掉,拾起,丢掉。因此,每年家里举行的“家务大王”比赛我都荣获一等奖。“人怕出名猪怕壮”,对于我这个优异的能力,家人给予我的肯定是——

  “撸起袖子加油干!”

  “今天的碗妥妥地交给你了。”

  “地怎么又脏了?家务大王,看着办吧!”

  你们这是嫉妒,赤裸裸的嫉妒!望着背后堆积成山的衣服,只能干了。怎么说,这也算是一种兴趣吧。

  身高不及关羽,野心却比曹操。读起书来挑三拣四,做起家务比谁都有劲。这就是我!

自传作文 篇3

  “哇啊哇啊”一阵哭声划破20xx年某天的天空,这样我便开启了人生的旅途。

  先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梁钦能,我今年12岁了,我现在是一名即将毕业,面临人生的'第一个阶段——初中的六年级小学生。

  我有一张相对匀称的脸,白皙柔嫩的皮肤衬得我的小嘴愈发的红润,还有一对特别可爱,如蒲扇般的耳朵。

  刚会走路的那会儿,特别兴奋,巴不得走得快快的。事实上我只要走快了,便会像失了刹车的车子,亦或是无头苍蝇,到处乱钻,结果总是与地面进行一次亲密接触。

  六岁时做过一件十分蠢的事,看着电视上有人把苹果种子埋在地里,然后生根发芽,最后竟长出了苹果。我心里想:如果我把鸡腿骨头种在土里就可以长出很多的鸡腿。第二天我把啃干净的鸡腿骨头埋进了土里,每天一放学,我便迫不及待地回家观察它的发育情况。一连几个月,终于我的好奇心大于耐心,就挖开了泥土。只见里面的骨头比原来的更小了,我以为被人摘走了鸡腿,最后还是母亲告诉我缘由,现在想想真是好笑。

  四年级的我已经没那么傻了,开始变得成熟。我们正和六(1)班举行篮球友谊赛,我担任篮球队队长和后卫控球的重任,大家都非常认真,都希望这次比赛取得胜利。比赛开始,轮到我们的中锋发球,中锋将球传给了我,我带着球直冲对方篮筐,我一个三步上篮,为我们队赢得了两分。过了一会儿,对面的人故意把我们的前锋撞倒了,于是,我冲了上去,打那人一顿,最后我被罚出局了。

  拿着我小时候的照片,回味着我已过的十二个春秋!对白驹过隙的时间有了别样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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