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合同

时间:2023-12-27 08:37:54 咨询合同 我要投稿

【合集】咨询服务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咨询服务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合集】咨询服务合同

咨询服务合同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二、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授权甲方代为其办理_________经营许可证。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代办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为乙方代办_________经营许可证。

  2.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四、乙方的责任范围:

  1.积极协助甲方提供本公司相关信息。

  2.不得将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否则按照本协议金额的10倍对甲方做出赔偿。

  3.不得为甲方提供虚假,不实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人民币支付。

  2.本协议总金额为_________元。此金额为代理咨询费用,不包括向其他部门应该交纳的费用。

  3.本协议生效后3日内,乙方交纳本协议总金额的60%,甲方为乙方开具相应收据。

  4.通信管理部门批准乙方_________许可证的申请后3日内,乙方交纳本协议总金额的40%,甲方为乙方开具本协议总金额的发票。

  六、甲方发生的通讯,交通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发生的通讯,交通以及向有关部门交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若由于乙方在材料提供方面因时间拖拉,或提供不真实的材料导致_________许可证申请失败,甲方将不退还乙方交纳的本协议总金额的60%,但不再收取剩余40%的协议总金额,并退还乙方全部资料。

  九、若由于甲方原因(除上一条所述后的其他原因)造成_________许可证申请失败,甲方向乙方退还乙方交纳的.本协议总金额的60%,并不再收取剩余40%的协议总金额,并退还乙方全部资料。

  十、甲方和乙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如在3个月内,甲方未办理成功,甲方向乙方退还乙方交纳的本协议总金额的60%,并不再收取剩余40%的协议总金额,并退还乙方全部资料。

  十二、本协议书经双方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执行期间或者期满后,乙方办理_________年检业务,甲方有优先代理权,除非双方另有明确规定,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询服务合同2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 (以下简称委托方)为一方,(以下简称为服务方)为另一方,双方就_________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内容

  委托方希望获得服务方就_________ 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而服务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进度款支付、材料采购合同等审核;设计变更、现场洽商记录、材料采购等协助建设方提出主导意见;施工现场其它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服务的进度安排:项目实施全过程。

  根据工程进度按委托方要求及时提供技术咨询报告,向委托方及时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委托方全面掌握工程情况和下一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技术咨询报告、图纸和可能得到的信息并给予服务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并指定一名总代表随时联系。

  服务方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委托方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

  服务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咨询报告及有关数据资料。

  服务方对因执行其提供的咨询服务而给委托方和委托方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服务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服务方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服务费以工程造价为计取基数,500万元以内按8‰计取,

  500—3000万元按按7‰计取,3000—5000万元按6‰计取,5000—10000万元按‰计取,超过10000万元按3‰计取。

  合同签订后预付30%,工程施工到一半付30%,竣工前再付30%,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10%余款。

  第四条保密

  由委托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服务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服务方。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五条保证

  服务方保证委派有施工经验和协调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工作,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任务。

  如果服务方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委托方提供本合同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委托方满意,委托方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服务方,服务方7天之内必须改正或弥补。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包头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服务费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住所:电话:开户银行:帐号:邮编:_

  服务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住所:电话:开户银行:

  帐号:邮编:

咨询服务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坝基岩体稳定、变形及基础处理措施。

  2、大坝下游的防洪防冲和岸坡保护问题。

  3、库岸滑坡涌浪问题及岸坡变形观测技术。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份内派遣____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____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询报告一式____份,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一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就。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____个日历日(包括四个旅途日和三个周末日),每周工作____天,每天工作____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________元(大写____美元整)。

  2、为乙方____名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总金额____%,计____元,在乙方派出的专家到北京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____天内通过____中国银行和____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3、本协议总金额____%,计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天通过____中国银行和____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

  十一、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中国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英文写成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咨询服务合同4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安排有关_____________会议(活动)。乙方接受委托。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费用支付此次会议单人活动费为人民币______元人,甲方为本次服务须向乙方支付会议(活动)费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确认,以上预定及服务属于不可撤销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按本条款支付(合同总额50%)预订金之日起协议立即生效。甲方保证在收到乙方合规发票后____日内一次性将款项扣除预订金后支付给乙方。

  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其他约定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协议的执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该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应当履行。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前款所述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四、履行义务本合同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告知甲方商业秘密。甲方务必不得泄露。

  五、协议的变更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协议条款或转让协议项下权利义务,但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需要将部分工作委托第三方完成的.不在此限。

  2.一方在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后变更协议内容的,应当确保另一方的权利不会受到损害;因该变更行为而增加的费用由提出一方承担,造成另一方损害的,应当给予充分补偿。

  六、免责条款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七、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生效自双方共同签章后且甲方支付预订金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乙方(签章):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询服务合同5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服务合同的特点是服务方提供服务,可能会涉及到劳动方面的纠纷。在服务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服务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工作安全及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动纠纷等均由服务方负责,与委托方无关。如委托方因此而受损或支出任何费用,服务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委托甲方提供网站技术维护服务事宜,双方申明都已理解并认可本协议的所有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条款,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并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网站基本情况网站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站域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协议金额网站技术维护服务费,乙方前期首付给甲方押金________元整,共________元整。甲方将提供给乙方服务,直至乙方总营业额满________元整为止,满________元整以后,甲方开始收取总营业额的_____%提成,作为服务费。于协议签订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

  三、协议有效期甲乙双方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网络技术维护服务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即________年有效期。风险提示:合作内容应载明具体的服务内容与质量等条款。但是很多合同约定服务优质等比较笼统,这样的约定形同虚设,因此在约定服务质量条款时最好能有明确的'量化标准或者评判标准,比如约定投诉低于,客户满意率达到等。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其网站的所有资料拥有全部版权。

  2、及时向乙方提供日常维护、更新资料、扩容、保障数据库安全。

  3、乙方在应用过程中发现网站出现异常,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便于甲方提供技术服务。

  4、为甲方的维护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协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须在甲方的指导下进行操作,如擅自违规操作造成损失,则由乙方进行承担。

  2、在甲方提出维护和更新数据的要求后完成网站的维护与更新。

  3、乙方应定期做好资料备份,并对备份资料妥善保管。

  4、本协议结束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

  5、本协议结束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为乙方提供网站技术维护服务的优先权。

  六、协议终止

  1、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中止支付维护服务费,或者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若要恢复服务,乙方需补交停止期间的所有维护服务费用。

  2、合同期限届满并且双方没有续签协议,本协议将终止。

  七、争议解决凡由本协议引起的或解释与执行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询服务合同6

  _________(以下简称“客户”)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工程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前言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_________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单位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3.1 委托函或中标函;

  3.2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3.3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3.4 附录:

  附录a: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录c:报酬和支付;

  3.5 在实施过程当中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鉴于客户按下文规定向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支付,工程咨询单位承诺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附录a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

  五、鉴于工程咨询单位按上文规定履行咨询服务,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执_________份。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二章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一、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的以外,具有下列含义:

  1.1 “项目”是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定的,并为之提供咨询服务的项目。

  1.2 “服务”是指工程咨询单位根据本协议书所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正常服务。

  (2)“附加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附加服务,以及经双方书面协议,在正常服务之外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协议书第7.9条的规定,工程咨询单位必须履行的服务。

  1.3 “工程”是指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给客户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物品。

  1.4 “客户”是本协议书中所指的、聘用工程咨询单位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1.5 “工程咨询单位”是本协议书中所指的、受客户聘用提供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1.6 “第三方”是指客户、工程咨询单位以外的其他有关当事方或法人实体。

  1.7 “协议书”是指由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和专用条件,附录a(服务范围)、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服务)、附录c(报酬和支付),委托函、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如果已签订),以及其他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等组成的文件。

  1.8 “合同”是指与本协议书委托的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客户与任何第三方签字的合同。

  1.9 “日”是指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1.10 “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时间段。

  二、工程咨询单位的义务

  2.1 服务范围:工程咨询单位应提供的服务范围见附录a。

  2.2 工程咨询单位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2.3 认真地尽职尽责和行使职权:

  (1)工程咨询单位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国家的利益和客户的合法利益,应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2)根据客户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的授权或要求,行使权力或履行职责时,工程咨询单位应:(a)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合同中上述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应在本协议书附录a中加以说明,或以书面的形式,另行商得工程咨询单位同意。(b)在客户和第三方之间提供证明、行使决定权或处理权时,不是作为仲裁人,而是作为独立的专业人员,依据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判断,公正地进行工作。(c)在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时,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事先得到客户的批准(发生紧急情况除外,但事后工程咨询单位应尽快通知客户)。

  2.4 客户的财产

  工程咨询单位使用的由客户提供或支付费用的物品,属于客户的财产。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工程咨询单位应将尚未消费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客户,并按客户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项工作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三、客户的义务

  3.1 客户应在不耽误服务的合理时间内,免费向工程咨询单位提供他能获取的、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3.2 客户应在双方商定的合理的时间内,就工程咨询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客户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和答复。

  3.3 客户应负责咨询服务所涉及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工程咨询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外部条件。提供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工程咨询单位收集需要的信息。

  3.4 客户应尽其所能对工程咨询单位的人员以及下属提供如下协助:

  (1)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2)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渠道;

  (3)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4)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5)允许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为服务目的和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项目所在国或工作所在地,以及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项目所在国或工作所在地的手续。

  (6)工程咨询单位为客户项目出境考察时,除制装费外,其他一切费用应由客户负担。

  3.5 为了服务的需要,客户应免费向工程咨询单位提供附录b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3.6 在与工程咨询单位协商后,客户应按照附录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工程咨询单位挑选和提供职员,以及提供其他人员的服务。客户提供的职员在涉及服务时,只应接受工程咨询单位的指示。工程咨询单位应与客户安排的提供其他服务的人员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四、双方代表和职员

  4.1 工程咨询单位和客户,根据协议互相派遣的工作人员,要能胜任本职工作,并互相取得对方认可。如果客户未能按规定提供职员及其他人员的服务,工程咨询单位可自行安排,并作为附加的服务。

  4.2 为了执行本协议书,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作为本方代表。

  4.3 如果需要更换任何人员,双方同意后,由任命一方负责安排同等能力人员代替,同时承担更换费用。如果另一方提出更换,应提出书面要求,并须阐述更换理由,如提出的理由不能成立,则提出要求的一方要承担更换费用。

  五、责任与赔偿

  5.1 如果确认工程咨询单位违反了2.3(1)条款的规定,客户提出索赔,则工程咨询单位应对由于其违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并向客户赔偿。

  5.2 如果确认客户违反了对工程咨询单位应尽义务,工程咨询单位提出索赔,则客户应负责向工程咨询单位赔偿。

  5.3 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赔偿,仅限于因违约所造成的可以合理预见的损失或损害数额,而不牵连其他方面。

  5.4 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赔偿的最大数额,不能超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最高赔偿数额。如果可能另外要支付的赔偿总额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任何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超过部分的索赔。

  5.5 一方提出索赔要求不能成立时,要完全补偿对方因该索赔要求所导致的各种费用支出。

  5.6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与第三方应共同对另一方负责赔偿,负责赔偿的任何一方所支付的赔偿额,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一部分比例。

  5.7 双方必须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或法律规定的更早时间之前正式提出索赔,在规定时间之外提供索赔无效。

  5.8 除因工程咨询单位故意违约或缺乏谨慎而渎职引起的索赔外,客户应保障工程咨询单位免受因客户或第三方提出的其没有保险的、或责任期终止后提出的索赔造成的影响。

  5.9 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任何职员,在根据协议履行义务中的行为或失职只向客户负责,不应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负责。

  六、工程咨询单位的保险

  6.1 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范围内,客户可要求工程咨询单位进行以下保险:

  (1)在允许条件下,对5.1条工程咨询单位的责任进行保险;

  (2)对公共或第三方的责任进行保险;

  (3)对客户提供的财产进行保险。

  6.2 上述各项保险的费用应由客户负担。

  七、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7.1 本协议书从双方正式签字之日起生效。

  7.2 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但根据双方协议延期的例外。

  7.3 当客户或工程咨询单位一方提出要求,对方书面同意时,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另签补充协议书。如客户书面要求,工程咨询单位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书,并视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7.4 如果客户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拖延,工程咨询单位应将此情况和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客户,对导致增加的工作应视为附加的服务,完成服务时间应相应延长。

  7.5 如果出现非工程咨询单位应负责的情况,造成全部或部分服务不能按时履行时,工程咨询单位应立即通知客户。如由此使某些服务不得已减慢或暂停时,该部分服务完成期限应予延长。对于暂停服务的还应加42天以内的恢复服务期限。

  7.6 客户至少在56天前通知工程咨询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工程咨询单位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将开支减至最少。

  7.7 如果客户认为工程咨询单位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其义务时,可通知工程咨询单位要求按期履行服务。如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客户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35天内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书。

  7.8 工程咨询单位在支付通知单应支付的日期后30天,仍未收到客户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款项时,或根据7.5、7.6款已暂停服务超过_________天时,可向客户发出通知要求支付。_________天后可发出进一步通知,再过_________天后,可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情况下,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

  7.9 当根据7.5条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非根据7.7款终止本协议书时,除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务以外,工程咨询单位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对此,工程咨询单位有权得到所需的额外时间和费用。

  7.10 本协议书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的权利、责任及索赔。

  八、支付

  8.1 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的报酬,按照本协议书条件和附录c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8.2 如果客户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服务报酬,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工程咨询单位补偿应支付的报酬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该利息补偿不影响第7.8款工程咨询单位的权利。

  8.3 支付报酬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本协议书专用条件约定。

  8.4 如果客户对工程咨询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单中的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单24小时内向工程咨询单位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客户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第8.2款的规定适用于最终支付给工程咨询单位的一切有争议的金额。

  8.5 除按协议书规定的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客户可在发出通知后不少于7天请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工程咨询单位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

  九、争端的解决

  9.1 双方应本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协议书引起的任何争端或分歧。如在14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未能达成一致,应将争端事项提交调解人进行调解。调解人由双方协商聘请,或向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会长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授权机构申请选派一名调解员。双方应在聘请调解员14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联合与调解员共同商定交流有关资料的计划和将采取的协商步骤。协商应在保密情况下进行。如双方接受调解员的最终建议,就解决争端达成一致意见,应写成书面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约束双方遵照执行。如双方在约定期间未达成一致协议,任一方可请调解员提供一份给双方的无约束力的书面意见。除经双方书面同意,调解员的上述意见不能作为随后任何诉讼程序中的证据。调解中,各方作证等支出自行承担,其他费用双方均摊,或按调解员决定分摊。

  如双方在聘请调解员28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未能达成协议,可按9.2条款规定,将争端事项提交仲裁。

  9.2 如调解失败,经双方同意,调解员可将双方已协商一致的事项写出记录。争端的其余事项可提交给仲裁员。除调解员将双方一致事项的记录可交给仲裁员外,在聘请仲裁员后,调解员的任务将终止,不再作为仲裁中的证人,也不再提供调解中得出的其他证据。仲裁按照专用条件中的规定进行。双方同意仲裁为终局,同意裁决结果,放弃以任何形式的上述权利。

  十、其他

  10.1 本协议书的语言及遵循的法律见协议书专用条件的规定。

  10.2 因国家(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明的工程咨询单位业务总部所在地除外)法律法规变化,引起服务费用和服务持续期的改变,要签字补充协议,调解和修正协议文本,调整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

  10.3 没有对方的同意,客户或工程咨询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

  10.4 工程咨询单位对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客户仅有权为本协议书中的工程和其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此时不需取得工程咨询单位的许可。当事的双方互相提供的文件资料要严格保密,未经允许,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提供版权和所有权,如有违背,要追究法律责任。

  10.5 除非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另有规定,工程咨询单位可单独或与他人合作版有关工程和服务的书籍。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二年内出版,则须取得客户批准。

  10.6 如发现工程咨询单位有以下过失,尽管会按照有关国家或其他司法管辖范围的法律进行处罚,工程咨询单位还将被视为违反本协议2.3(1)条款的规定,客户可根据7.6项的规定终止本协议:

  (1)为直接或间接影响任何官员或其他人在选聘过程或履行协议过程当中的行为或行动,而馈送、接受或索要财物;

  (2)为影响选聘过程或协议的执行,而谎报事实,给客户造成损失,包括采用合谋办法,以抑制或减小自由、公开竞争的效果。

  10.7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在专用条件中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以书面回执或回函确认。

  10.8 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年月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第三章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第一节 对应通用条件的有关条款:

  一、定义

  1.1 项目是:

  _________。

  1.2 职员的提供:工程咨询单位应对提供的工作人员中的主要负责人向客户提出能够胜任工作的必要证明。

  1.3 代表:如果客户要求工程咨询单位有一名被授权的驻地代表时,工程咨询单位可随时将赋予他的任何义务和权利委托给获得客户批准的人员,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该类委托。委托和撤回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在其副本送达客户之后方可生效。如果委托涉及合同管理义务时,应同时单独通知承包商。

  1.4 责任和提出索赔的期限:本协议书生效日期为责任起始日期。责任终止日期根据适当法律或法规决定,本项目应不尽于服务完成或终止日期;每次提出索赔的一方应在对方违约事件发生后14日内向对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28日内提出详细索赔依据和具体要求。

  1.5 赔偿的限额:协议书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为完成正常的服务(或其中规定部分),客户付给工程咨询单位的最高费用,或不超过_________万元。对双方履约延误规定有按日赔偿率,以及双方支付或赔偿延误规定有按日付利息的,其赔偿总额均不得超过以上赔偿限额。工程咨询单位履约延误执行按日赔偿率赔偿的,不再因延误而偿付其他赔偿或补偿。

  二、服务开始日期及服务完成日期:

  2.1 服务开始日期,选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案:

  (1)在协议书生效后_________天内,或_________。

  (2)在工程咨询单位收到协议书规定的第一次付款后_________天内;或_________。

  (3)在工程咨询单位的银行确认已根据协议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后_________天内。

  2.2 服务完成日期:自服务开始日期起_________内完成。

  三、支付的时间:当地货币在客户收到工程咨询单位支付通知单28天内,外币在客户收到工程咨询单位支付通知单56天内。

  四、协议书规定的货币:_________

  ┏━━━━━━━━━━┯━━━━━━━┯━━━━━━━┯━━━━━━━┓

  ┃ 支付的货币 │ │ │ ┃

  ┃ │ │ │ ┃

  ┠──────────┼───────┼───────┼───────┨

  ┃ 对协议书 │ │ │ ┃

  ┃ 货币的汇率 │ │ │ ┃

  ┗━━━━━━━━━━┷━━━━━━━┷━━━━━━━┷━━━━━━━┛

  五、仲裁:

  应向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_________省(市、自治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协议书的语言和法律:

  语言:_________

  主导语言:_________

  遵循的法律:_________

  七、工程咨询单位业务总部所在地:

  _________。

  八、通知:

  客户的地址: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地址: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第二节 附加条款

  根据第2.3(1)条款提出的工程咨询单位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要应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除了要达到本行业同等专家的技能水平和行业道德行为准则外,要求做到:

  一、对于为地区、或行业、或专项、或项目、或企业提供规划咨询等委托任务:认真调查分析委托规划咨询对象的现状基础和特点、优势与劣势、国家有关宏观调控政策、国内外发展水平和趋势、外部影响因素变化、可持续发展要求等,做到咨询成果具有宏观性、战略性和综合性,尽可能符合国家、社会和客户的最佳利益。

  二、对于编制项目建议书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建议书编制内容和深度的规定,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风险分析等要求,做出概略分析论证,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咨询意见。

  三、对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等要求,进行全面分析和必要的多方案论证;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咨询意见。

  四、对于项目评估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评估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对委托评估的咨询成果(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各项内容,从是否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要求等方面,全面评估论证,尽可能提出优化方案;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有利和不利因素,客观、公正、科学、可靠地提出评估意见。

  五、对于工程设计等委托任务:遵照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和设计,符合环保、节能、安全等要求,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达到工艺技术指标和预定的设计要求,以及分阶段设计的深度要求。

  六、对于招标咨询服务: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条例规定,招标文件较好地反映项目特点、体现项目意图,招标须知和技术规范全面明确,工程量和标底计算可靠,合同条件周全合理,客户和投标人风险分配明确适当,招标程序合理,解答投标人质疑符合项目要求,较好地平衡招投标双方关系,评标客观、公正。

  七、对于合同管理、工程监理咨询服务:对委托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认真研究,提出问题和优化建议;根据委托,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和部件进行检验,杜绝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的产品;对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和费用支付及时检查,按时提出分析和改进对策的报告,实现进度、质量和费用三项控制。

  八、对于投产后咨询服务:对项目的运行、维护需求和客户的运行、维护资源分析全面,制定的运行、维护工作计划有针对性;编写运行操作规程、维护规程,以及人员培训计划等符合行业部门有关规定和项目实际需要,能抓住重要关键部位或工序;提供的运行、维护专业管理和培训符合计划和规程要求。

  九、根据《工程咨询业质量管理导则》的要求,并参考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第49条关于对咨询成果进行质量评价的规定,补充以下条款:服务完成30日内,工程咨询单位负责质量管理的负责人要会同客户,按照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发布的《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办法》的规定和第11条规定的质量目标要求,联合进行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履行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的代表负责做出必要说明,并有权对质量评价结论申述意见。质量评价合格作为对服务成果的验收和客户向工程咨询单位最终结清服务报酬尾款(不超过服务报酬的_________%)的依据。

  十、根据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45,工程咨询单位不应被要求代表客户向客户的任何承包商或任何雇员支付款项。

  十一、客户保证(填入借款人)已从_________(填入贷款机构名称)获得了_________(填入金额)的贷款,其中一定比例将用于本协议书规定的合理付款,将按照贷款协议条款规定,并经_________(填入贷款机构名称)批准时支付。

  十二、工程咨询单位可就其在履行服务期间的发明获得专利,并可将该发明出售、保留或从中获益,客户对此无任何权利。

  十三、如果本协议书中任何规定的任何部分被有关主管部门认为无效,则应认为该部分已被从协议书中删去,此条规定的剩余部分及协议书其他规定仍继续有效。

  客户(盖章):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盖章):_________

  客户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询服务合同7

  保全服务消费者: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保全服务提供者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就系统保全服务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对消费者的说明义务为维护双方权益,乙方应向甲方解说本合同的主要条款、乙方因执行本合同保全业务所应负的赔偿责任后,双方才开始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保全服务期间本合同的保全服务期间为________年____个月。本合同的保全系统与器材的装置施工期间为____日,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施工。

  第一款保全服务期间,自乙方的书面“保全服务通报”所定防护服务开始日起算。

  第三条保全服务的标的物及范围

  一、标的物名称:

  二、地址:

  三、范围:如附图红线标示内区域。

  第四条保全义务

  一、乙方应确保提供本合同所定的各种保全服务。

  二、乙方就各项安全配合防范注意事项,须对甲方尽告知说明的义务。

  三、乙方及其保全人员或使用人就所知悉的秘密事项,不得泄漏。

  第五条保全服备作业

  一、乙方提供口专线口电话线保全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所需的器材设备,并负责设计完成安装。

  二、本系统的功能为乙方在防护时间内,运用计算机或其他设备监视本系统的反应,在侦知有人或异物等侵人防护区域时,及时发出异常或警示信号,并立即派员前往标的物现场查勘。如确属有人或异物等人侵,即一面监视现场,一面通报公安机关与甲方会同处理。

  三、为维护标的物安全,履行防护服务的义务,乙方应执行下列事项。

  (一)每__________个月至少于通知甲方后,依约定时间派员检查标的物安全状况_____次,并提供有关建议。

  (二)每__________个月至少派遣巡逻车辆巡视标的物环境______次,并提供有关建议。

  (三)乙方应对甲方的保全系统运作,自装设开通日起算,至少每_____个月于会同甲方后做定期检修测试与保养,以维护运作正常。

  第六条传讯方式由甲方口委由乙方向电信公司申请架设专线一条口提供一般电话线,费用均由甲方负责,作为本系统由标的物连接乙方管制中心间的自动传递警讯的路线。

  第七条防护时间

  一、本系统的防护时间如附表。

  二、乙方对甲方标的物的防护时间以甲方设定时间为准。防护时间开始时甲方将本系统予以“设定”,将防护责任移交乙方,至防护时间结束时,解除本系统的设定,由甲方将防护责任收回自行负责。

  三、甲方如有特殊情事需延长或缩短防护时间,或需将本系统予以连续设定或不设定,应于事前通知乙方。

  四、口甲方未在约定的起讫时间将本系统予以设定或解除,而有延后设定或提前解除的情事,其延后设定时间超过______小时(不得超过2小时),提前解除时间超过30分钟的,乙方应向甲方查询。口甲方未在约定的起讫时间将本系统予以设定或解除,乙方不负责向甲方查询。

  第八条保全系统与器材的归属及修复事宜

  一、保全系统与器材由乙方提供的,其所有权归属乙方。但另有约定者,不在此限。

  二、非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任意拆卸或改变在标的物内装置器材的位置。因房屋修缮等原因需移动器材的,甲方应于____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办理完成后,甲方应给付经双方约定的拆迁与改装费用。

  三、本系统器材的损坏失灵,由乙方修理。但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所致的,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本合同服务期间届满或终止后,甲方允许乙方进人标的物内拆回保全器材,无正当理由,甲方不得拒绝。但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所在、行踪不明的,甲方同意由乙方会同当地的村(里、邻)长进入甲方标的物内,拆回属于乙方的保全器材。

  第九条紧急处置为便利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保全义务,甲方授予必要的权限,并将标的物有关房门钥匙密封,交由乙方保管,乙方不得复制该钥匙。在防护时间内,乙方于防护区域内有事故发生时,除即为紧急处置外,并即通报警方及甲方会同处理。甲方未将标的物有关房门钥匙,交由乙方保管的,在防护时间内,乙方在防护区域内有事故发生时,应即通知甲方紧急联络人及警方到场共同进人查看标的物,其情况紧迫的,乙方可采取必要方法进入标的物并为紧急处置。前两款情形,乙方应于事后将处理状况以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条协力义务

  一、为乙方设计与安装保全器材的需要范围内,甲方应依乙方的请求提供必要资料。

  二、甲方应协调大楼管理人员或驻卫人员,遇有紧急情况,大楼管理人员或驻卫人员必须于接到乙方通知在保全人员到达时立即开门,以便保全人员进入作紧急处理。

  三、凡装有紧急通报器者,如须试验机器性能,甲方应先通知乙方,并须在约定时间内试验。如因误触紧急通报器,而致乙方出动勤务时,甲方应按乙方出勤状况酌付出勤费______元(最高额不得超过______元)。但甲方无过失的,己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甲方于设定本系统前,应确实检查标的物内是否暗藏人员。

  五、甲方知悉或发现停电、停话或修理电话等通知或征状时,应即通知乙方。

  六、本系统无法设定时,甲方应速与乙方联络,乙方应即派员前往检修。

  七、甲方或甲方紧急联络人接获乙方紧急电话通知后,应立即赶往标的物现场,确认状况及会同清查有无财物损失。

  八、甲方如须迟延离开标的物时,应尽速通知乙方。

  九、甲方指定的紧急联络人、电话号码及标的物门锁,如有变更,应尽速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损害赔偿乙方就本合同防护时间以内,因本系统设计错误、器材或设备失灵、人员失误或泄漏秘密,或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义务,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乙方依前款规定负损害赔偿的,以甲方因被盗所受的财物损失为原则,并以金钱赔偿为限。但原物寻获时,甲方可退还所受的赔偿金X取回原物。甲方应在损害事故发生(发现)时起______小肘内报警处理,并于____日内以书面向乙方提出公安机关受理案件证明文件及附客户损失清单(记载损失财物名称、数量、进价及总金额等)。为办理损害赔偿事宜,甲方应提供有关账册、凭证及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请求方式乙方因前条

  第一款所负损害赔偿责任,双方同意依下列方式办理:

  一、甲方于损害发生后依

  第十一条

  第三项申报损失,在未超过人民币______元的范围内,由乙方依据甲方申报损失的金额径予赔偿。

  二、甲方主张其损害逾前项金额的,在甲方举证证明其损失财物的名称、数量、进价及总金额后,由乙方按甲方的实际损害负赔偿责任,其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但其损失财物为金钱、有价证券、珠宝或其他贵重物品的,其赔偿标准如下:

  1.金钱放人装有金库侦测器的金库(保险柜)的,最高赔偿人民币______元,其未放人装有金库侦测器的金库(保险柜)的,最高赔偿人民币______元。

  2.有价证券、珠宝或其他贵重物品每件价值在人民币一元以上的,放人装有金库侦测器的金库(保险柜)的,最高赔偿人民币___元,其未放人装有金库侦测器的金库(保险柜)的,最高赔偿人民币______元。前款

  第二项情形,甲方能证明乙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不受最高赔偿金额的限制。

  第十三条投保责任险乙方应就执行本合同所负损害赔偿责任,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责任保险,保险证明单影本并作为乙方应交付甲方文件之一。

  第十四条免责事由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一、因天灾、地变、台风、洪水、战争、交通管制等或其他人力不可抗的事由所造成损失的',但因乙方过失所致的,不在此限。

  二、在防护区域外或防护时间以外,所发生的损失。

  三、乙方于案发当时立即捕获主要窃犯送公安机关法办的。

  四、甲方将部分区域解除防护(旁路),而非因系统设计错误,并能证明与损害的发生有因果关系,并经乙方告知不得解除。

  五、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自行改装、拆迁、破坏本系统上的有关器材、线路,造成本系统未能依原设计侦测或传讯。

  六、甲方改变标的物所属门窗、墙壁,而未通知乙方配合变更设计或更换器材,但乙方知悉甲方变更的情事而未提供建议的,不在此限。

  七、因甲方发生债务纠纷,乙方已尽防范义务并报警处理,仍无法阻止债权人强行搬走的财物损失。

  第十五条过失相抵乙方就执行本合同所负损害赔偿责任,如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一、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使用人与有过失的,

  二、甲方未交钥匙给乙方,致使乙方保全人员在事故发生时,虽已及时赶至现场,但无法及时进入检查捕贼的。

  第十六条电讯不能传递的处理因电力公司或

  第三人的施工、停电等外力因素,致保全系统电讯不能传递,在设专线的情况下,乙方应即通知甲方;在使用电话线的情况下,在定测时间_____内发现电讯不能传递的,应在发现时即通知甲方。乙方未依前款通知甲方,对因此所生损害,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未采取必要的协力义务,而乙方已尽必要防范义务,因此所生损害乙方免责。因电讯不能传递或其他情形,无法通知甲方时,或在定测时间前发生的损害,乙方就此已尽必要防范义务,对甲方因此所受损害,每一事故乙方赔偿人民币______元,但同一事故赔偿不超过人民币______元。

  第十七条保证金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提供人民币______元(不得超过每月保全费用之两倍)作为保证金,交付乙方。前款保证金于本合同期满服务终止时,应由乙方在(____日)内拆回本系统的全部器材同时,原数无息退还甲方。

  第十八条保全费用自乙方“保全服务通报”所定的防护开始日起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应按月给付乙方人民币______元(内含服务费______元、专线月租金——元及营业税______元),付款方式以_______个月为一期,口于每期开始前____日内口于每期届满前____日内,以下列方式之一给付;口由甲方以现金或即期支票自行缴人乙方所指定的账户口由乙方派员前来收取口其他方式

  第十九条保全费用的调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全费用可以经双方书面同意作适当调整:

  一、自乙方开始服务日起,每逾________年,遇有物价重大变动的。

  二、因扩大、缩小保全防护范围的。

  第二十条施工费用本系统

  第一次设计、器材及施工的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嗣后如有必要变更原设计时,施工费用亦由甲方负担。前二款所需费用及合同终止后的拆除费用,应由乙方开列明细表,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施工。乙方应于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甲方并应配合办理。

  第二十一条续约本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口甲乙双方未以书面通知他方不续约者口乙方应通知甲方合同期满,并获得乙方书面同意,本合同继续有效自动延长________年,以后亦同。

  第二十二条暂停服务在本合同存续期间内,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暂停服务,在通知到达时生效。乙方不得收取暂停服务期间的服务费,但专线费用仍由甲方负担,乙方应代甲方缴交。暂停服务期间累计超过____日者,乙方可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曾因故暂停服务,应于恢复服务期间,按暂停日数延长本合同的执行,以抵补中断的时日。

  第二十三条甲方终止合同甲方可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在通知到达乙方后____日生效,但其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者,在通知到达乙方后____日生效。甲方亦可支付上述预告期间的服务费,实时终止本合同。甲方无正当理由而终止本合同者,应赔偿乙方人民币_______元(不得逾________年应收保全费用与终止前已收费用的差额),但合同已履行逾________年以上的;不在此限。

  第一款情形,乙方应将已收甲方终止生效日后未到期的保全费用;连伺保证金,在终止日起算____日内返还,拆除器材的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以书面终止合同时,在通知到达乙方后生效。乙方应于终止日起____日内返还已收甲方未到期的服务费用及保证金,并自行负担拆除器材的费用。甲方如受有损害,并可依本合同请求损害赔偿。

  第二十四条乙方终止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

  一、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致使损坏乙方的器材的;或甲方有其他违约事由的。

  二、因天灾、地变;台风、洪水、空袭;爆炸、战争等不可抗力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对甲方继续提供防护服务的。

  三、甲方积欠第18条应缴的费用,经乙方以书面通知催收仍未于____日内缴费,而无正当理由者,乙方可随时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停止服务,并拆回所装置的器材

  四、乙方有其他正当事由的。乙方依前款

  第一至三项终止合同时,在通知到达甲方后生效。依前款

  第四项终止合同时,在通知到达甲方后____日生效,但其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的,在通知到达甲方后____日生效。乙方依前两款终止合同时,应在终止日起____日内返还已收甲方终止生效日后未到期的保全费用及保证金,并在终止日起____日内拆回本系统的全部器材,自行负担拆除器材的费用,甲方不得拒绝乙方拆回本系统的全部器材。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致使损坏乙方器材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可以甲方的保证金抵偿损害,如有不足并可另行求偿。

  第二十五条其他协议事项

  一、本合同书后附的装置器材数量表、保全系统设计图、保全系统开通时由乙方送交甲方的“保全服务通报”及其他相关附件或协议书,均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如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无法送达时,即以紧急联络人为代收人。

  第二十六条诉讼管辖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其他约定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依有关法律、法规及诚信与平等互惠原则公平解决。本合同条款如有疑义时,应为有利于甲方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并各执一份正本,以资信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

咨询服务合同8

  甲方:____

  乙方: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双方就融资业务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____

  第一条乙方提供融资服务项目的名称:

  运煤重载高速公路。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的项目融资总额为:

  ____亿元。

  第三条咨询服务费用金额

  1、如经乙方与银主协调,最终银主按其投资总额的年固定回报率12.5%收取12年固定回报。则甲方按总投资额的.0.5%__12年=6%给予乙方奖励,有关该奖励款应缴纳的税款由乙方负责缴纳,由甲方代扣代缴。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2、如经乙方与银主协调,最终银主按其投资款的年固定回报率12%收取固定回报。则甲方按总投资额的0.5%__12年=6%给予乙方奖励,有关该奖励款应缴纳的税款由甲方负责缴纳,。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第四条费用支付的监控

  本合同第三条所述费用由乙方授权熊利民先生监控至该项融资全部相关应付费用支付完毕时止。

  第五条费用支付方式

  投资款项一次性或分次性到达甲方银行帐户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的0.5%__12年=6%以支票或其他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商业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未经甲乙方任何一方书面同意,均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泄露。否则,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履行以甲方与银主的投资合作成功为准,投资合作成功,以投资款到达甲方银行帐户为准。投资合作不成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一般性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乙方: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询服务合同9

  甲方(家长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教员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学生证号:______________

  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作为家庭教师授权以下课程:授权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薪酬的结算: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应依据协商规定支付乙方______元小时,结算时间:______________。

  甲方须为乙方报销路费,乙方以车票为凭据。

  三、试讲条款:在家长(甲方)决定聘用教员(乙方)之前,允许有一次试讲(非必需),时间为1小时。试讲按正常标准的50%支付薪酬,一旦家长决定聘用教员,试讲仍视为正式授课,甲方须按双方商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学生的真实情况,并督促学生配合乙方的工作;

  2.甲方向乙方提供授课用的基本教材;

  3.甲方在乙方试讲时须在现场,并在试讲结束后的第一时间内决定是否聘用乙方;

  4.甲方可对乙方的工作状况向我公司提出意见或表扬,我公司电话是XXX;

  5.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甲方把40元人民币人的`信息费交由乙方代交我公司家教组;

  6.若乙方提前终止协议,甲方有权利从我公司再获得一个次信息;

  7.甲方保障乙方履行本协议相关义务时的工作环境及人身的安全。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家教工作本身的需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学生全力配合自己的工作;

  2.乙方应认真备课,尽力在协议有效期内完成教学任务;

  3.乙方应接受学生对授课的意见,并及时与甲方沟通;

  4.乙方可要求甲方提供授课用的教材,但应妥善保管,并在协议结束时归还甲方,否则应根据甲方要求原价赔偿;

  5.乙方应准时上课,不早退;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规定支付授课薪酬和路费;

  7.乙方不得违约擅自终止提供家教服务。

  六、协议期限:

  1、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

  2、甲方和乙方商定协议有效期为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七、协议的终止:

  1、一旦出现下列事件并持续,如需解除协议,应提前5天(含双休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取消或终止此协议:

  a、任何一方无力再执行本协议;

  b、协议的继续执行对一方不利;

  c、任何对本协议的实质性违约或违约方发出有关通知后,未能在7天内进行补救(而实际上违约方有补救能力)。

  2.一旦出现下列违约事件并持续,视为实质性违约,受害方可向违约方发出通知要求违约方进行补救,并书面告知我公司进行备案:

  a、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或未按(七-1)所要求的方式终止家教服务;

  b、乙方行为严重影响学生的正常成长;

  c、甲方行为严重影响乙方的教学工作;

  d、甲方未能按协议支付乙方薪酬。

  3、本协议终止或因任何原因终止都不应影响、损害已发生的权益。

  八、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这种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于协议生效之后(也许可预见,但无法阻止其发生与起作用),并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天内,当事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向我公司家教组书面备案,并对其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应承担义务的行为做出解释。

  九、争议的解决:

  1、协商在发生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2、调解如果争议一方在向另一方发出书面协商通知后7天内未能解决争议问题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以书面形式提交到我公司进行调解;

  3、仲裁如果争议的任何一方对我公司的调解不满,可在接到书面调解结果7天内,将争议以书面形式提交市社会劳动保障局仲裁处仲裁。

  4、持续的权利和义务当发生争议及争议正在仲裁机构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余相关权利和义务。

  十、适用的法律: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颁布并可公开获得的法律和地方法规,但如果与本协议有关特别规定事项没有适用的已颁布并可公开获得的中国法律时,应参照一般国际惯例。

  十一、违约责任(由双方协商签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

  十二、其它(双方协商订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家教网一份备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居住地:__________学生证号: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协议签署地: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咨询服务合同10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中国证监会认证的证券投资咨询专业机构,在证券投资咨询方面具有专业优势。

  2.乙方系个人投资者,需要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专业咨询和指导。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有偿向乙方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范围  甲方就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b股股票、基金及债券等向乙方提供证券投资分析意见及投资建议。

  第二条 服务提供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方式为_________。

  第三条 服务项目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为_________。

  第四条 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本协议约定的咨询服务的服务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时全额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服务期约定  协议约定服务期为_________个月,自甲方向乙方开始首次操作建议时起计。

  第六条 甲方声明与保证

  1.甲方仅就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b股股票及基金等向乙方提供证券投资分析意见及投资建议,上述建议仅供乙方参考之用,甲方不保证据此操作一定能获得收益或避免损失;

  2.甲方保证不接受乙方的资金或账户密码直接进行证券交易,甲方保证不与乙方就乙方证券投资的损益的分担有任何约定,乙方应根据自己的判断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对于乙方的盈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乙方已充分地认识到了证券投资的风险,在使用之前,乙方将对所有甲方提供的证券投资意见及建议进行判断和核实,并独立承担据此投资的一切风险。

  2.乙方保证不将乙方的资金或账户密码交给甲方供甲方直接进行证券交易,乙方保证不与甲方就乙方证券投资的损益的'分担有任何约定。

  3.乙方保证不与甲方雇员进行私下交易。乙方保证不将乙方的资金或账户密码交给甲方的雇员或委托给甲方雇员供甲方雇员直接进行证券交易,乙方保证不与甲方雇员就乙方证券投资的损益的分担有任何私下约定。

  4.乙方保证在本协议期间及本协议终止后半年内,不雇用或试图雇用甲方雇员。

  第八条 保密

  1.甲方就因本协议所知悉的乙方的个人财产状况及其他个人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其他

  第三人提供,但因政府要求及司法需要等原因除外。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协议和乙方因本协议而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证券投资分析意见及投资建议的全部或部分向

  第三人提供或许可

  第三人使用。

  第九条 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乙方将服务费缴付给甲方后生效(乙方以传真签字方式亦有效)。

  第十条 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终止本协议及要求甲方退还任何费用。

  2.如果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违反了本协议

  第七条第2点的约定,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协议自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甲方将不向乙方退还任何费用。

  3.本协议的修改、变更或修订必须由双方共同商定,并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方可有效。

  第十二条 管辖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所有关于本协议及因本协议执行而引起的纠纷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协议壹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咨询服务合同11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网站建设服务、软件 技术服务事项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兹遵守。

  一、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网站建设服务、软件技术咨询、指导服务。

  二、协议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2、提供服务所需的资料给乙方,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3、按照合同要求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4、甲方将在著作版权法的范围内使用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 源码,不得将其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

  5、甲方对合同中的网站建设的网页、图像享有排它的使用权;

  6、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软件使用环境说明、发现问题时的程序报错信息, 并将这些信息及时提交给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

  2、在合同要求的期限内,完成甲方网站的建设维护和软件技术服务,并及 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3、在验收期内甲方要求下,对不合格的地方进行修改;

  4、向甲方提供软件安装、使用、模板制作等各类咨询服务,对服务范围内 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及时(两天之内)答复;

  5、对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进行保密。

  五、费用的支付

  1、费用以乙方每次提供服务实际发生费用为准,于服务工作结束后以服务 确认单的形式进行确认;

  2、甲方于双方共同签署服务确认单 7 日内以现金、转账支票或者汇款的方 式向乙方支付费用;

  3、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

  账号:

  六、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 正在或将要违约, 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 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 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 3 天内,及时 通知另一方;

  3、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本 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 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 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 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七、其它

  1、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 其它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 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2、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有权向合同 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咨询服务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企业管理咨询事宜达成一致,于20xx年9月1日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在下列共计六项为甲方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企业内部管理

  ◆企业发展战略规划

  ◆产品开发及渠道建设

  ◆营销系统管理

  ◆项目论证与市场咨询

  ◆企业标准化管理推广

  二、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及收费

  1、委托服务期间自20xx年9月至20xx年9月止。

  2、本项服务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___元,大写(xxxxx元正)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

  三、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

  (一)甲方的基本义务

  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若未按时交接资料责任在于甲方。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二)乙方的基本义务

  1、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完成提交项目报告。

  4、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书在签约并付费后生效。

  2、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或由第三方调解,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4、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_________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

咨询服务合同13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聘请乙方为公司及 项目的企业运营及相关广告推广提供顾问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1、 定义

  1.1 本合同中

  (a) “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双方根据合同第7条所作的任何书面变更的内容。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c) “ 咨询服务”指附件二(详见附件2)中订立的咨询服务内容,以及本合同第10条规定的附加咨询服务。

  (d)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和数据电文(包括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 本合同中的“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1.2 本合同中的各标题仅作为参考之用,不得从任何意义上影响本合同的涵义或其解释。

  甲方与乙方订立的合同条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备忘录、谈判、信函、会议纪要或讨论等书面或非书面的文件、承诺均为本合同所取代。

  3、 文件效力

  如果组成本合同的文件资料之间出现含混不明、或相互冲突的,以合同附件为准,但双方根据本合同第7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双方最近达成的版本为准。

  4、 禁止转让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转让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权利,也不得减少和豁免其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义务。

  5、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项条件完成之后即时生效:

  5.1 经合同双方共同签署;

  5.2 甲方依照附件一(详见附件1)中的规定将预付款付至乙方的银行帐户。

  6、 开始咨询服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时开始咨询服务工作。

  7、 合同变更

  双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弃,都必须书面进行,且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8、 合同终止

  8.1 如不可抗力条件持续超过三十天,双方均可向对方发出通知书,然后终止本合同。

  8.2 本合同的期满或终止均不应损害或影响合同中任何一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本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外,其有效期应持续至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时为止。

  10、 额外咨询服务

  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额外咨询服务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应当另签补充合同明确补充工作内容、成果提交时间、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用及双方应履行的义务等事宜。

  11、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1.1 甲方应按附件三(详见附件3)约定的内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所需的有关数据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咨询成果的时间将相应顺延。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11.2 甲方变更委托咨询服务项目、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附件二(详见附件2)定义的服务范围和期限时,双方应视当时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相应延期工作日,并根据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协商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事宜。

  11.3 甲方应按附件一(详见附件1)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延期支付的,则甲方应自约定支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按该期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计算支付。当甲方在约定付款日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仍然未能按照约定付款的(出现不可抗力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时除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务所对应的`咨询服务费。

  11.4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咨询服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在乙方按进度计划完成咨询成果的情况下,甲方应根据附件一(附件1)所约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阶段进度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或以月服务时间为一个阶段,不足一个阶段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个阶段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

  11.5 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咨询服务的,甲方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和暂停期限,并按照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阶段的咨询服务费用,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如拟定暂停或者实际暂停超过三十日,则乙方有权选择单独终止本合同。

  11.6 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之违约金及/或赔偿金应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11.7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的项目代表为(如需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姓名:职务: 手机: 电话: 传真: E-mail:

  12、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2.1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颁发的规范、规定,并恰当地运用国际上先进科学的咨询技术,依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及附件二(详见附件2)约定的内容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并提交咨询成果。

  12.2 乙方应按附件二(详见附件2)约定的时间提交咨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承担该阶段合同费用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12.3 乙方应按附件二(详见附件2)约定的咨询服务范围及时间期限,对咨询成果进行相应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2.4 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8.1、11.3、11.5款约定的情况外,乙方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

  12.5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之违约金及/或赔偿金应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12.6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项目代表为(如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电话:传真: E-mail:

  13、 免责约定

  13.1 因合同一方违约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合同另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咨询服务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二、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

  三、乙方提供服务范围及甲方的承诺如下:

  1、乙方充分利用自身人际关系及其它资源为甲方寻找工业地皮事项服务。

  2、甲方承诺若乙方帮甲方寻找工业地皮事项成功将给予乙方佣金为每平方米占地面积人民币300元整作为劳动报酬,具体报酬总金额为每平方米300元剩以甲方实际取得的面积数据运算得出。

  3、若乙方帮甲方寻找的工业用地块面积为十万平方米,乙方取得甲方支付的总佣金将为叁千万人民币。

  4、乙方已初步提供深圳光明新区街道办旁,观光路片区龙大高速出口右侧一块150亩左右的地块给甲方,事件正在进展中,如成功帮甲方获得该地块,甲方将按每平方米300元向乙方支付佣金。

  四、若乙方帮甲方寻找工业地皮成功,甲方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1、本协议书所涉及的费用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支付时间为乙方取得国土局发出的《该项工业用地补地价通知书》当天支付到乙方指定以下账户:

  五、本协议签字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民事等法律效力。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咨询服务合同15

  甲方(聘请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方):

  联系人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一)、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公司起草、制订、完善以下相关规章制度

  (1)公司员工手册

  (2)公司考勤制度

  (3)公司休息休假制度

  (4)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2、协助起草、制订、审查或者修改涉法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和各类业务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

  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应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甲方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三)、甲方出资登记的企业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四)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唐齐斌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利用自身专业技能,努力使甲方利益最大化;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在本单位设法务部,并指派法务部工作人员配合甲方律师工作;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过错认定以律师执业规范为依据)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用及支付时间

  1、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7项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2、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专案代理(诉讼与仲裁)收费:

  在顾问期限内,乙方免费为甲方代理件20万以下(含10万)标的或无标的的诉讼或仲裁案件,但甲方应按20xx元/件向乙方支付基本办案费用。

  除此之外的诉讼或仲裁案件,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乙方收取的律师费须按顾问单位标准给予优惠,具体标准为:每件案件收取基本办案费为人民币20xx元,并根据争议金额不同按照以下比例收取律师费:

  (1)争议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或者无具体争议金额要求,不再收取;

  (2)争议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至200万(含100万),收取比例为3%;

  (3)争议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收取比例为2%。

  有些特殊案件,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收费方式。

  3、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款、第四款项目收费:

  对于甲方出资登记的企业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甲方企业并购、收购、对外投资等项目以及出差办案,甲方需要乙方参与提供法律服务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收费。

  4、以上费用不包括差旅费、调查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办案支出费用,此类费用由甲方与乙方据实结算后向乙方支付;以上费用也不包括诉讼费或仲裁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根据法律规定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5、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评估、咨询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襄阳市城区外办案(所谓城区外,是指襄阳市公交总公司的市内公交营运线路覆盖范围以外的地区)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资料装订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4、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至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至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或者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之义务的,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条件继续有效。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正文或者封面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及时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附则

  1、如甲方对乙方指派律师服务质量不满意,可申请调换;

  2、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作为本合同补充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唐齐斌律师持有一份;

  4、本合同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二0XX年一月一日

【咨询服务合同】相关文章:

【精选】咨询服务合同07-12

咨询服务合同【经典】08-06

(经典)咨询服务合同07-20

(精选)咨询服务合同07-16

咨询服务合同(精选)07-10

(精选)咨询服务合同07-09

咨询服务合同11-17

经典咨询服务合同12-05

it咨询服务合同02-09

咨询服务的合同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