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合同

时间:2022-07-08 19:29:35 咨询合同 我要投稿

咨询服务合同范文锦集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咨询服务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咨询服务合同范文锦集九篇

咨询服务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有限公司

  被委托方(乙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情况概述

  工程名称:-----基础工程结算

  工程地点:重庆市----组团

  结构类型: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

  第二条委托范围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基础工程结算。

  服务类别:结算审核

  乙方须:

  1、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及甲方对结算的具体要求对本工程的工程量计算、材料结算价按甲方审核确定后执行,定额套用、取费计算等全部项目分别按甲方要求进行编审。

  2、乙方初审完成后报甲方,根据甲方安排与施工单位对数。

  3、对数完成后一式四份提供审核报告,同时按甲方要求格式提供经济指标分表。

  第三条审核时间

  甲方要求在提供完整的审价资料起40日内(包括国家规定节假日)交出审价报告,其中编制结算初稿25日,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及出具结算报告为15日。如甲方提供资料时间延长则审核时间顺延,如对数时施工单位不配合,时间可顺延。

  第四条甲方责任

  1、及时为乙方的审核工作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资料,包括承发包合同主要条款、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隐蔽验收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等。

  2、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核费用。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业务、出具审核报告,分专业并按甲方要求计算工程造价,并附工程量计算书,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

  2、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乙方须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经甲方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将其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一经发现,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六条特别规定

  乙方编制完成提交审核初稿经甲方认可后由甲方组织乙方与施工单位对数,对数须在甲方办公楼内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每次对数乙方参加人员不少于二人,乙方不得与施工单位单独或私下接触。乙方与施工单位对完数出具审核报告后甲方另行对本工程结算进行二次审核,二审与乙方一审结算结果误差在2%内为乙方工作的合理误差。

  第七条审核收费

  本结算审核收费:基本费用(以甲方送审工程总造价作为计费基础乘以相应费率)+成果费用(以甲方送审工程总造价与结算审定额之差值作为计费基础乘以成果费率),其中相应费率分别为:

  1、基本费用=送审金额×1.0‰;

  2、成果费用=(送审金额-审定金额)×2.0%。

  甲方于乙方与施工单位对完数出具正式审核报告后十四天内支付审核造价部分咨询费的70%,余下30%暂时扣留待二审结算完成后视以下情况决定是否支付:若二审核减额低于一审总造价的2%即认为乙方的工作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内,则余下30%款项在二审结算完成后十四天内支付给乙方;若二审核减额超过一审总造价的2%即认为乙方的工作超出“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则剩下30%款项不付,此合同终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提交审计报告的,逾期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逾期违约金,超过5日的按每日200元累计计算,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咨询服务费总额。

  2、乙方有任何与施工单位恶意窜通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人:签约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咨询服务合同 篇2

  聘请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升甲方管理水平,甲方聘请乙方进行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甲乙双方就有关项目咨询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一、 项目名称:

  二、 项目目的:

  三、 项目执行流程:

  1、实地调研及形成方案:

  1) 调研方案的准备;

  2) 深入各部门调研;

  3) 原有运作方式失控点分析;

  4) 拟写调研报告;

  5) 确立辅导计划书;

  6) 陈述调研报告,并与企业高层沟通,达成变革一致意见和共识;

  7) 将辅导计划书分解成月、周项目任务书。

  2、按计划开展辅导:

  1) 成立管理变革执行小组并运行;

  2) 成立管理变革稽核小组并运行;

  3) 宣传培圳

  4) 制定相关制度大全

  5) 建立示范工程

  6) 全面运行

  四、 甲方配合事项:

  1、甲方成立专项执行小组,指派管理者代表,配合乙方项目顾问师工作,执行小组将参与方案的讨论、制度的落实、现场指导执行、信息反馈等,并对辅导进度进行监督,与顾问师联系并负责数据收集及资料打印、编订、组织工作。

  2、每月进度经项目顾问师根据甲方实际情况提出,并向甲方辅导说明后由甲方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签字执行。甲方应严格按计划组织人员配合完成,遇到困难疑惑点,应立即提交乙方顾问师协调解决。如甲方配合原因导致咨询任务没有按期完成,乙方不负相关责任。

  3、凡顾问师要求甲方提供的参考资料应能及时详实提供,以便顾问师能够正确有效地提出建议与解决问题。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资料的保密。

  五、 乙方责任

  1、乙方有义务保障甲方的商业利益,不得外泄甲方任何商业机密及资料。

  2、乙方为甲方提供项目要求的相关咨询辅导、培训,参与相关管理改善会议。

  3、乙方为甲方提供现场教练式技术指导,协助落实管理政策、方法、流程。

  4、乙方在辅导期间:制定合作阶段计划和总体目标、月度计划和目标、周计划和目标,并按计划开展辅导工作。每次咨询前提前发当天行程,()并在咨询第二天提交总结及整改工作要求。

  5、乙方可提供常年管理顾问服务,会费低廉,长期跟踪、保证效果。

  六、 项目期限

  1、自合约签订日起,在甲方的良好配合下 个月内完成辅导计划书工作计划。

  2、乙方主导顾问师,将定期进场,并按 个月的计划和目标、当月计划和目标、当天计划和目标开展辅导工作,并提交总结及整改工作要求。(每周至少进场两个工作日)

  3、合约时间结束后一个月为免费咨询期,甲方可来人来电预约顾问师咨询。

  七、项目费用及付款方式

  1、咨询费:每月费用¥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共 个月,合计 ¥ (大写:人民币 元整) 。

  2、甲方于签约时,支付订 ¥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并作为第一个月费用;由第二个月起,在第一个月咨询的最后一周内支付下一个月的费用,若未于期限内付款,乙方暂停或停止进厂咨询服务。

  3、顾问师每次到场的交通和食宿由甲方负责。

  4、以上费用不含税。

  八、其它约定

  1、此合约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咨询服务(以辅导计划书为准)完成时终止。

  2、合约管辖:双方咨询服务合同约定如有纠纷诉讼时,以东莞市法院为第一管辖法院。

  3、若于合约执行中,任何一方欲中止此合约执行,需取得对方的同意,否则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 给对方。

  4、合约一式二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约一经签定,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 字: 签 字:

  时 间: 时 间:

咨询服务合同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甲方开发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及说明

  1、一审:对委托方委托的、未经其审核确定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进行审核。

  2、二审:对委托方委托的、且经其审核确定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进行审核。

  3、送审额:

  ①、委托方委托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的总价值。

  ②、委托方委托的、已经审核确定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的总价值。

  4、核定额:经受托方完成编制或审核完成,并经委托方确认合格的标底、预(结)算的总值。

  5、审减额:上述的送审额与核定额之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开发的项目一(二)审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包括编制标底、抽取钢筋、审核预(结)算等相关事宜。

  第二条 成果要求

  1、提交成果的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按类别分为5类,成果名称、相应的成果内容见下表: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负责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章及其签名。

  2、成果的详细程度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应详实、细致、完整。甲方将在乙方咨询服务时,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向乙方提交具体要求。

  3、提交成果的时限:在甲方考虑任务量大孝项目具体特征等因素下,酌情确定乙方提交成果的期限,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有关期限要求,甲方在“服务通知单”内提出。

  4、成果的质量要求:预算误差率在 3 %内,钢筋误差率在 3 %内,一审结算误差率在3 %内,二审结算误差在1%以内。前述误差率均为乙方提交的成果与甲方确认、验收后的成果之间差值和乙方提交的成果数值的比率。

  第三条 成果验收

  甲方将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成果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全面确认、验收。对于验收中甲乙双方的分歧,双方将以北京市造价处的咨询结果进行确定。

  第四条 质量控制

  1、乙方在接受、完成甲方的委托工作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咨询成果的准确。

  2、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的质量控制体系、架构提出合理化建议,乙方须充分、及时整改。

  第五条 计价与支付

  1、计价

  按成果类别计价,乙方咨询的服务费计价原则见下表:

  2、支付

  原则上,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文件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该次咨询服务通知单涉及的咨询服务之全部服务费。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依据甲方项目进展的需要,向乙方委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2、提供乙方审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资料(不含标准图集、定额、各种手册等通用文件、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3、协调乙方获取现场资料。在乙方要求下,经甲方确认确属必要的情况下,组织乙方人员考察项目工地现场,并可负责召集、组织监理单位、甲方工程部有关人员参加相关的审核协调会议。

  4、负责协调咨询工作中与预(结)算报审单位的沟通。

  5、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6、除非另有说明,甲方享有服务、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保证确有完成相应咨询服务任务的资质、人员、办工条件、办公设备等到必备条件,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应提交服务于本项目的人员名单并作为合同附件。

  2、接受甲方的委托、要求,接受工作任务并按甲方的要求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任务。

  3、按约定时间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并对服务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如项目实际需要或甲方认为确属必要时,乙方应参加有关现场会议、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核量。

  5、乙方在咨询工作中应遵守以下约定:

  (1)未经甲方允许,不能与施工方单独沟通。如工作需要,必须在甲方监控下进行沟通。

  (2)遵守甲方发出的工作指令,及时安排有关工作。

  (3)工作成果的格式、详细程度等要求应符合甲方要求。

  (4)工作过程中遵守造价人员职业道德,保持廉洁自律,不能损害甲方利益。

  第八条 延伸服务

  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延伸服务。该等服务由甲方提出内容、时间、地点、人员资格等相关要求,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免费对甲方进行如下针对性的相关服务:

  1、法律咨询:在完成合同约定服务的同时,随时为甲方提供有关工程造价咨询内容的法律、法规咨询。

  2、工程咨询: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可为甲方提供有关工程洽商管理、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索赔处理、工程结算等工作流程的咨询及建议。

  3、咨询热线:为保证乙方的延伸服务得到充分的落实,甲方除与乙方项目人员进行咨询外,还可随时拨打咨询热线进行相关咨询。

  4、工程总结:成果完成后向甲方提供专业工作总结。

  5、人员保证:项目直接负责人为总工程师,同时各专业负责人均配备具有丰富经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并确保人员到位。

  6、对接保证: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如出现需协调和解决的问题及甲方有特殊要求时,由乙方公司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直接与甲方见面和沟通并加以处理,保证为甲方提供最佳的服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成果提交期限内向甲方提交成果,每超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当次任务服务费的0.1%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质量要求完成咨询服务工作,提交成果误差超出合同约定误差率,每超出1个百分点(结算二审每超过0.5%),应向甲方支付当次任务服务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在咨询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更换主要业务、技术负责人的,需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当次总服务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向合同其他方支付相当于服务费累计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以终止合同。

  4、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行为已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解除条件,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在10天内乙方工作仍无实质性改进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因乙方上述违约致使甲方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终止。

  合同解除后,不妨碍甲方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暂定为二年。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贰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签订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咨询服务合同 篇4

  接受服务者(甲方):

  提供服务者(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为使合同内容具体确定,请在选定项目前的□内打√,空置内容请划去。

  第一条 服务项目

  乙方提供摄像师_名,在甲方举办的 □婚礼 □会议 □聚会 □_活动时,提供纪实摄像服务,并进行后期制作。

  第二条 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提供服务的摄像师应具备如下条件:

  _

  摄像师姓名_联系电话_。

  (二)摄像机要求:

  □数码摄像机,机型:_台数:_ ;

  □模拟摄像机,机型:_台数:_。

  (三)后期制作要求:

  1.拍摄内容经简单剪辑(包含:片头、片尾,字幕,配乐等)后,制作成录像片,片长不少于_分钟,并以_文件格式,制成□ □cd □_,数量_碟。

  2.光盘或其他刻录媒介的品牌及型号:_。

  3.电子相册:将指定相片_张,制作成电子相册,编入录像片。

  第三条 甲方(□是□否)允许服务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

  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

  第三人完成的工作_。

  第四条 交付时间

  摄像成品的交付时间为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

  第五条 服务期限

  (一)乙方提供摄像服务中的拍摄时间为_小时;拍摄起始时间年_月_日_时_分;拍摄起始地点

  (二)乙方完成所有服务的期限__年_月_日前。

  第六条 报酬

  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人民币(大写)_元,即(小写)_元。

  若甲方要求按本合同

  第六条第1项的约定延长拍摄时间的,则另外加付_元小时拍摄服务费用(不足一小时以分钟计)。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一)结算方式:甲方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付款(可多选)

  □现金 □银行卡 □支票 □其他:_

  (二)付款期限

  第一期: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报酬的_%,即_元;

  第二期:甲方于_日前向乙方支付_元;

  第三期:甲方于_日前向乙方支付_元。

  第八条 其他约定

  (一)甲方如需变更拍摄时间,应提前七天书面告知乙方。

  (二)甲方应事先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甲方超过约定日期六个月未领取摄制成品的,乙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应作妥善处理。

  (四)对甲方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乙方应全程跟踪服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仅享有对于摄像作品的署名权,对于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乙方必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行使。

  (五)乙方留有原始影像文件或复制件的,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向

  第三方提供。

  (六)乙方必须保守因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甲方的39;商业秘密或隐私。

  (七)制成的cd或影碟制式应当兼容cd-、177;播放设备。

  (八)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或超过约定付款期限_日,未支付

  第一期应付报酬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可以要求甲方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服务报酬的_%计付。

  (二)甲方超过约定的付款期限_日之内支付服务报酬的,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_计付。

  (三)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后,应以合理的方式销毁所摄制的胶片、数字底片和成品。

  (四)乙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向甲方返还已收取的所有款项,违约金按服务报酬的_%计付;乙方在约定拍摄起始时间前_日内,擅自解除本合同,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本合同约定服务报酬的_倍,即人民币_元。

  (五)乙方所摄制的成品缺少约定的必拍场景,应按每个场景_元进行赔偿。

  (六)合同约定的摄像师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完成摄像纪实服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有义务向甲方推荐职业等级或技术水平相当的其他摄像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元。

  (八)乙方在处理加工拍摄影像时,造成影像全部灭失,则由乙方负责退还全部服务报酬,并向甲方支付_倍于服务报酬的赔偿金,即人民币_元;如影像部分灭失,应退还灭失部分的报酬,并按前述赔偿金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九)乙方必须对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犯甲方肖像权、隐私权的行为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自行协议解决;或向相关行业协会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

  住址:_

  住址:_

  联系地址:_

  联系地址:_

  __年_月_日

  __年_月_日

咨询服务合同 篇5

  中国公司和国公司

  关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协议书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详见附件)

  (三)乙方的义务如下:

  1、乙方应于年月份内派遣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程咨询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为期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的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交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交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附件中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写。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个日历日(包括个旅途日和个周末日),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所在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义务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整)。

  2、为乙方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的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的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书所规定的总金额的75%计美元,在乙方所派专家到达北京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份;

  (2)商业发票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的25%,计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天通过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2)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过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科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九)仲裁

  1、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国,由(被诉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的名称)根据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4、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协议应继续执行。

  (十)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地震、内乱、封锁、政变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协议执行时,则经双方协商后本协议可以暂停履行。如乙方专家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回国的,甲方应负担回国旅费。

  (十一)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中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单位。

  (十二)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中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询服务合同 篇6

  第一部分 信息系统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监理人_______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实施地点:______

  工程总投资: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标准条件;

  2.本合同专用条件;

  3.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章)______ 监理人:(签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项目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有关成员。

  5.“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6.“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7、“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二条 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2.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3.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4.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集成商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条 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4.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其他办公设施。

  第四条 监理人的权利

  1.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信息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项目实施、使用功能等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2.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有权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3.审批工程实施的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集成商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4.事先向委托人报告,经征得委托人同意后,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5.工程上使用的设备和工程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集成商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集成商停工整改、返工。集成商得到监理项目组或委托人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6.工程实施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完成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实施合同规定的完成期限的签认权。

  第五条 监理人的义务

  1.保证自签订本合同时起至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时止,始终、不间断的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执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资质。

  2.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3.接受委托人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4.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监理质量,按照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开展监理业务,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

  5.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项目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项目组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6.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7.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和设计人、集成商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六条 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实施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七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对集成商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委托人或监理人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提出赔偿的一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对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经双方协商,适当延长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支付监理人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十一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经双方协商后应适当增加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也应予以延长,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十二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集成商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事先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监理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答复,否则委托人有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权利,并且由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十六条 委托的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在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其费用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十七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八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项目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集成商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坚决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一条 本合同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委托人应在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四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项目组提供如下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服务合同 篇7

  接受服务者(甲方):XXXXXXXXXX_

  提供服务者(乙方):XXXXXXXXXX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为使合同内容具体确定,请在选定项目前的□内打√,空置内容请划去。

  第一条服务项目

  乙方提供摄像师XXXXXXXXXX_名,在甲方举办的□婚礼□会议□聚会 □XXXXXXXXXX_活动时,提供纪实摄像服务,并进行后期制作。

  第二条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提供服务的摄像师应具备如下条件:

  XXXXXXXXXX_

  摄像师姓名XXXXXXXXXX_联系电话XXXXXXXXXX_。

  (二)摄像机要求:

  □数码摄像机,机型:XXXXXXXXXX_台数:XXXXXXXXXX_ ;

  □模拟摄像机,机型:XXXXXXXXXX_台数:XXXXXXXXXX_。

  (三)后期制作要求:

  1.拍摄内容经简单剪辑(包含:片头、片尾,字幕,配乐等)后,制作成录像片,片长不少于XXXXXXXXXX_分钟,并以XXXXXXXXXX_文件格式,制成□ □cd□XXXXXXXXXX_,数量XXXXXXXXXX_碟。

  2.光盘或其他刻录媒介的品牌及型号:XXXXXXXXXX_。

  3.电子相册:将指定相片XXXXXXXXXX_张,制作成电子相册,编入录像片。

  4.XXXXXXXXXX_。

  5.XXXXXXXXXX_。

  第三条甲方(□是□否)允许服务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

  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

  第三人完成的工作XXXXXXXXXX_。

  第四条交付时间

  摄像成品的交付时间为XXXXXX__年XXX_月XXX_日至XXXXXX__年XXX_月XXX_日。

  第五条服务期限

  (一)乙方提供摄像服务中的拍摄时间为XXXXXXXXXX_小时;拍摄起始时间XXXXXX__年XXX_月XXX_日XXXXXXXXXX_时XXXXXXXXXX_分;拍摄起始地点XXXXXXXXXX_。

  (二)乙方完成所有服务的期限XXXXXX__年XXX_月XXX_日前。

  第六条报酬

  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人民币(大写)XXXXXXXXXX_元,即(小写)XXXXXXXXXX_元。

  若甲方要求按本合同

  第六条第1项的约定延长拍摄时间的,则另外加付XXXXXXXXXX_元小时拍摄服务费用(不足一小时以分钟计)。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一)结算方式:甲方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付款(可多选)

  □现金□银行卡□支票□其他:XXXXXXXXXX_

  (二)付款期限

  第一期: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报酬的XXXXXXXXXX_%,即XXXXXXXXXX_元;

  第二期:甲方于XXX_日前向乙方支付XXXXXXXXXX_元;

  第三期:甲方于XXX_日前向乙方支付XXXXXXXXXX_元。

  第八条其他约定

  (一)甲方如需变更拍摄时间,应提前七天书面告知乙方。

  (二)甲方应事先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甲方超过约定日期六个月未领取摄制成品的,乙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应作妥善处理。

  (四)对甲方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乙方应全程跟踪服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仅享有对于摄像作品的署名权,对于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乙方必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行使。

  (五)乙方留有原始影像文件或复制件的,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向

  第三方提供。

  (六)乙方必须保守因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隐私。

  (七)制成的cd或影碟制式应当兼容cd-、177;播放设备。

咨询服务合同 篇8

  会员: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就XX投资,委托乙方提供投资咨询顾问服务事项,经双方同意签定合同约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咨询服务的范围及方式

  (一)乙方提供甲方有关XX投资研究分析或建议服务;

  (二)就本合同规定的咨询内容应以下列方式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

  1.以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报告(约定方式含电话、手机短信、传真、e-a)。 于营业时间内接受甲方机动性咨询。

  第二条咨询合约期间付费方式

  (一)会员制

  1.短信会员_______季送_______个月;

  2.XX会员_______季送_______个月;

  3.贵宾会员_______季送_______个月,若因大盘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乙方向甲方承诺在服务期内至少为甲方创造_______倍于其所交付相应级别会员会费的盈利,否则将延期,直至达成此项承诺为止。合同资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同时,以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给乙方。

  (二)提成制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笔盈利部分的_______%做为该笔操作咨询费用,若甲方严格按照乙方所指导的操作产生亏损,将由下笔操作盈利部分补足亏损后再行提成。

  第三条乙方及其从业人应本着善良管理人之责任处理受托事务,除应遵守主管机关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外,并应确定遵守下列事项

  (一)不得收受甲方资金,代理从事XX投资行为;

  (二)除法令另有规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对因委托关系而得知甲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个人情况,应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条甲方在签订合同前已详细阅读本合同书的内容,并了解及同意以下事项

  (一)甲方是基于独立的判断,自行决定XX投资;

  (二)甲方的XX投资行为,是甲方与XX发行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XX经纪商间的关系。乙方仅是提供XX投资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不代理甲方决定或处理投资事务;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信息传送中断与错误,乙方不负此责任;

  (四)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泄露予任何

  第三人或与

  第三人共享;

  (五)甲方投资XX所产生的利益及风险悉由甲方自行享有与负担。

  第五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按照_________________执行,有效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共计_______个月。

  第六条合同经双方共同协商,因法律政策法规原因产生的变动,应对书面形式进行修改。

  第七条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一)立合同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本合同时,合同得以终止;

  (二)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终止,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退还扣除已使用咨询时间成本后剩余的费用;

  (三)合同终止时,因提供XX投资咨询服务所必要的传输出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与已缴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将从退还的咨询报酬中扣减或向甲方请求给付;

  (四)甲方一签定合同,乙方即预收全额咨询费,并出具收据。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___________________ 注

  意事项: 股市行情波动起伏,为确保会员利益,提高股务质量,请所有会员每天上午_____:_____—下午_____:_____务必打开手机,因为我们可能通知您买卖股票。如果执行完我们的操作指令后,请尽快回复短信或来电告知我们具体的操作结果以便我们能及时跟踪服务,确保您的利益。

  汇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汇款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

咨询服务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的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提供管理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如下:

  1.组织结构咨询:含总部和各子公司

  2.制度、流程咨询:梳理、撰写制度和流程,详见《体系文件清单》

  乙方应当对甲方企业所处的内外部环境进行深入的访谈、调研,客观中立地审视,提出有前瞻性和建设性的基础建设变革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方案,从而强化高、中和基层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技能以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第二条服务期间

  1.本协议约定的咨询服务期间自20xx年2月至20xx年5月底(共计4个月)止。

  2.集中咨询时间(包括企业调研诊断、项目方案规划设计、项目推动实施和项目运行)乙方咨询顾问应保证其中4月和5月有20天在甲方所在单位办公,若不足应顺延补足。甲方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咨询顾问协商调整工作时间。

  3.除集中咨询期间外,乙方咨询顾问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传真、信件以及其他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定时服务,具体服务时间和方式由咨询顾问与甲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 咨询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协议约定的专业咨询项目总费用为人民币_40000元(大写_肆万元整_),甲方于20xx年3月5日支付乙方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剩余款项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至乙方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专业咨询项目费用从签约之日起计算,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即支付前期咨询费用10000元,从咨询服务期的第二个月起,应于每月31号前向乙方支付_10000_元整,直至本合同履行届满或者终止。

  3.咨询顾问服务期间,甲方提供食宿、往来车费实行实报实销。

  第四条 咨询项目工作要求

  1.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进行,甲方应确定1位主要联系人,负责甲方和乙方咨询顾问进行项目日常工作的接洽与沟通。

  2.乙方咨询顾问在甲方所在地的工作期间,甲方应提供完善的办公条件,(可上网)、1台打印机和足够的办公用纸。

  3.甲方应给予乙方咨询顾问适当的授权,即乙方咨询顾问对认为与本项目有关的企业资料有知晓的权力,并可要求甲方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如甲方无法提供部分资料,应与乙方进行沟通,协商解决的办法。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完成提交项目报告。

  4.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二) 甲方的权利义务

  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第六条 合同的终止

  1.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协商终止合同。

  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方案与约定的有较大差距,而乙方拒绝按照甲方意见做出修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合同因以上原因而终止的,对于乙方提交的方案,甲方应支付相应阶段的咨询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应向乙方支付每日万分之六的违约金。逾期一个月,乙方除可终止合同,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对于逾期期间内乙方所提交的经甲方签字认可的方案,甲方应支付咨询费。

  2.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时完成工作超过1个月,甲方除可以终止合同、收回已付的尚未完成工作的费用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总费用10%的违约金。

  4.乙方将在甲方了解到的有关情况、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材料及本项目方案泄露给第三人,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乙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3.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并达成书面的补充协议。

  4.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其他约定事项:__无_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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