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合同

时间:2022-07-01 11:09:26 咨询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咨询服务合同范文合集9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咨询服务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咨询服务合同范文合集9篇

咨询服务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为使甲方规范经营、科学管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咨询服务。甲方认为乙方的咨询服务符合甲方和合同的要求,保障了甲方的利益,现双方就咨询费支付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咨询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对甲方在经营、建设中的相关的问题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提出专业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第二条咨询期限

  咨询期限为:6个月,从20xx年6月3日至20xx年12月3日。

  第三条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利监督乙方的咨询活动;

  (2)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咨询服务。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就咨询事项在甲方指定期间内予以答复;

  (2)乙方应当派遣1-2名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专业咨询服务。

  第四条咨询费用

  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支付违约金【】元。

  2、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因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六条其他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都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时间:时间:

咨询服务合同 篇2

  甲方(客户):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月X):身份证号:电话:

  丙方:

  甲乙丙三方是平等民事主体,三方是平等民事关系。三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协商签订本合同,以确保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一条服务内容:甲方同意由丙方委派的乙方为其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X服务。乙方、丙

  方也愿意为甲方提供此项服务。

  第二条甲方家庭住址。甲方在三天之内如觉不满意,可由乙方再另

  行调换一名“金牌月X”,但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在合同期内最多调换一次。

  第三条服务期限:在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派遣月X进入甲方家庭之日起连续服

  务天或月,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服务地点(家庭住址):

  第五条服务费:

  1、短期合同服务费服务费共计元

  人民币在合同签定之日支付;乙方安排月X正式上岗____日之内甲方需支付剩余的全部服务费元,如有其他费用产生,由甲、丙双方进行适时结算,所有费用款项均由乙方委派专人收取,不得由月X代收。

  2、长期合同服务费服务费共计个月支付一次,定金为元,定金从初次服务费中冲减。初次支付费用于本合同签定之日支付,甲方初次支付金额为元,以后每个月应支付一次费用,金额为,甲方须在每个周期结束前一周支付下一周期服务费,否则乙方可提前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同时甲方须向乙方赔偿本合同金额两倍的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若对乙方安排的月X服务不满意,如月X工作能力差或态度散漫恶劣、不服从甲方合理的工作安排、不能胜任相应工作、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人员。

  2.甲方有权拒绝月X在其住所从事与约定服务无关的活动。

  3.甲方应向乙方月X明确其生活习惯、家庭禁忌、母婴状况等,合理安排日常护理事务;甲方应保障月X白天时间每天不少于三个小时的休息调整时间;甲方应每周安排月X休息一天时间,

  即30天之内休息4天(如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月X休息期间由甲方自行安排人员照料,月X

  应在休息之后的次日上午8点之前到达甲方住所。如甲方另需乙方在每月4天的休息时间工作

  的,需另支付费用给乙方。

  4.如发生因乙方月X造成甲方的人身损害或财物损失时,经双方核实确认后,有权向乙方和乙方月X提出赔偿;乙方月X在甲方处工作时甲方负有保障其安全的义务,乙方月X在甲方住所内

  遭受人身、财产等损害时,甲方负有全部赔偿责任。

  5.不得与乙方月X私下达成任何协议;如无续约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挽留乙方月X继续服务;不得不经乙方同意安排月X到

  第三方工作;不得引诱乙方月X违反乙方和月X之间劳动合同,导致月X从乙方辞职而为甲方服务;否则赔偿乙方本合同金额5倍的经济损失。

  6.甲方及其家属应尊重月X人格,保持与月X良好的互动和沟通,甲方有义务向家庭成员申明月X只听从于甲方本人的合理工作安排。

  7.甲方对月X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及违法工作;如遇月X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月X离开服务地点外出,未按时返回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

  8.甲方有义务在约定时间内付清相应费用,否则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甲方应付未付款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超过____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

  9.甲方有义务保守合同内容中包含的各项商业秘密,如约定的服务费用、交费方式、服务内容、联系方式等,保证不向

  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任何信息,否则赔偿乙方3000元的损失费,损失费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认真履行义务,督促和指导月X做好服务工作。

  2.乙方应与甲方保持经常的联系,有义务保持沟通渠道的畅通,及时处理甲方的反馈意见;乙方客服主管姓名电话座机。

  3.为甲方委派经身份验证、体检合格、诚实可靠、技能过硬的“金牌月X”,并按时进入甲方家庭服务。

  4.乙方月X有事请假外出应征得甲方同意,禁止擅自离岗。

  5.乙方月X有权拒绝从事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有权拒绝为其他

  第三方服务,包括为甲方的家庭成员服务,有权拒绝甲方的家务劳动,有权拒绝在非约定地址服务(母婴需在外治疗的或经乙方同意的除外)。

  6.不得在甲方住处从事与合同约定服务无关的活动;不得有任何主观恶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甲方人身或其他权益受侵害的,乙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7.乙方在本合同签定时需向甲方主动出示乙方公司营业执照,乙方月X的身份证、健康证、育婴师资格证等有效信息。

  8.乙方有义务对月X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义务对甲方进进定期不定期地回访、慰问,了解乙方月X工作和服务情况,及时解决甲方投诉和合理要求。

  9.因乙方月X原因(如生病、事假等)造成月X不能继续服务时,有权为甲方调换同等级别的月X,本协议继续有效。

  10.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月X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不退还甲方费用,如发生不尊重月X人格、打骂月X、多次重复让月X从事《服务内容》之外的工作而被月X拒绝的;不按时支付乙方相关费用的等。

  第八条其它约定

  1.服务期满甲方若延长服务期,应征求乙方同意并提前7天与乙方续签合同。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不再续约,合同双方应于当日确认各方权利义务的履行是否完毕,认真检查

  有无财物丢失或人身损害,确认无误后本合同自动终止,不再为他方损失承担责任。

  3.合同的附件《服务内容》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月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________年乙方

咨询服务合同 篇3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受托人(乙方):xxxx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甲方因需要,意向融资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为实现融资,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事项包括:

  1. 寻找推介资金出借方,资金出借方包括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和个人等一个或多个出借方;

  2. 收集申请融资借款所需资料,策划最佳的融资方案;

  3. 以甲方名义与资金出借方沟通借款条件、利息和费用等相关事项;

  4.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达成借款协议、签订借款合同,协助办理借款所需的担保、抵押、质押、保险、公证及评估等法律手续。

  二、双方对服务事项的要求:

  (一)委托人就委托服务事项对受托人的要求:

  1、出借人的出借款金额不少于人民币大写 元,出借期限不少于 天;

  2、出借人每30天的借款利率(月利率)不高于;

  3、负责提供融资借款协商场所、合同起草及文印服务,协助借款担保、公证、保险等法律手续的办理;

  4、在

  (二)、受托人(乙方)就委托服务事项对委托人的要求:

  1、甲方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详细固定住址及通讯联方式、电话等身份信息资料,保证能亲自签署借款文件、办理借款手续。

  2.甲方必须向乙方真实提供和陈述资信情况、借款用途、担保方式等。

  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申请融资所需的相关资料、文件、凭证、权属证书,并保证其提供资料、文件、凭证或权属证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4、甲方必须配合乙方为促成借款协商、签订借款合同、办理借款担保而实施的行为,应配合乙方与资金出借方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不得推迟或拒绝。

  5、甲方据实支付办理借款担保、抵押、质押、保险、公证及评估等法律手续的费用

  三、咨询服务费用:

  1.委托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先行向受托人支付履行本合同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xxx元(小写xxx元),受托人促成受托人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后,担保金抵作咨询服务费,委托事项未促成则全额无息退还甲方;因甲方违约而导致委托事项终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2、委托人与受托人促成的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时起,受托人的受托服务事项即视为完结,委托人(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受托人全部咨询服务费。

  3、咨询服务费按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总额的%计算支付,办理借款延期的视同二次服务,需同样再次计算支付咨询服务费。

  4、本合同的咨询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5、咨询服务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为: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获得借款之日前。一次性现金支付;甲方或乙方均可以要求出借人(第三人)在出借款中代为支付。

  四、其他约定

  1、受托人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第三人)达成借款协议或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后,由于委托人原因(包括但不仅限于反悔、放弃借款、不配合办理担保等法律手续等)而终止委托事项或未履行借款合同的,委托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受托人(乙方)的咨询服务费。

  受托人促成的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履行情况(提前或推迟借、还款,履行质量等)不影响本合同的全面执行。

  2、没有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的,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咨询服务费,但签订本合同后委托人终止委托事项的,不退换履约保证金。

  4、本合同签订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当即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自下列之任一条件满足时自动终止,且双方互不书面通知。

  A、合同签订后30日内未能促成与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时;

  B、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二条(二)项的要求履行,致使委托事项无法进行时;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约定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不足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六、受托人促成的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 )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作为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事项的依据。

  七、本合同完全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绝无任何欺诈和胁迫;受托人已就合同内容提请委托人注意,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认识清楚、一致,没有疑义。

  八、本合同履行中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合同内容共2个页面,不可分割;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咨询服务合同 篇4

  本合同由委托咨询者(委托咨询方名称,以下简称为委托方)为一方,国际咨询公司(以下简称咨询者)为另一方,于20__年__月__日在中国签订。

  鉴于委托方意图从咨询者处得到完成项目的咨询服务,且咨询者已向雇主表明其拥有进行这项服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资源,并同意提供服务,双方特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1、定义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委托方”指(委托方名称);

  b)“咨询者”指(咨询者名称);

  c)“适用法律”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它文件;

  d)“合同”指委托方和咨询者之间签订的合同;

  e)“外国货币”指任何非人民币的货币;

  f)“服务”指咨询者根据合同条款为完成本项目而进行的工作;

  g)“分包咨询者”指按合同条款规定分包部分服务的实体。

  2、合同的适用法律及使用语言

  本合同及其条款的含义和解释以及合同双方的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制约。

  本合同以中英文两种文字书写,但有关本合同的含义及解释以英语合同为准。

  3、执行合同的地址

  咨询服务将在中国进行。

  4、通知的发出

  任何通知都应以英语书写。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应按对方随时用书面提供的地址寄出。如果没有收到另一方的地址改变通知,则按以下地址寄出: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的地址、电传号、传真号和电报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者的地址、电传号、传真号和电报地址)

  任何由专人送去或已按以上地址邮寄、电传、传真、电报的通知都视为寄到。

  5、税收

  咨询者及其人员应自己交纳公司及个人所得税,交纳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律下所征收的其它有关赋税。

  6、合同的开始、完成、修改及终止

  a)本合同在签署后30天生效。如果本合同在签署后60天内不能生效,签约方的任意一方都有权宣布合同无效。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任何一方都无权向双方就此提出索赔。

  b)咨询者应在本合同生效日两周后开始实施咨询服务,并在年内完成所有的咨询服务。除非双方协定在上述同样条件下延长服务,本合同应在完成服务并支付了最后一笔服务后终止。在合同终止或期满时,双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终止,但是合同的终止不能丝毫解除双方之间未了决的权利和义务。

  c)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年,从合同签署之日算起,在合同期满时自动失效。

  d)除非双方签署有书面修正意见,否则,不能对合同进行任何变动和修改。

  7、咨询者的义务

  a)咨询者应尽一切努力,高效和经济地按国际专职咨询机构承认的技术和惯例,以及咨询标准履行咨询服务和义务。咨询者在与分包咨询者及第三方的交往中应始终维护和支持委托方的合法利益。

  b)咨询者履行咨询服务时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适用法律并尊重当地的有关风俗。

  c)咨询者在履行与本合同或服务有关的服务中不应为私利而接受贸易佣金、回扣或类似的款项。

  d)咨询者在每月月底将向“委托方”提交一份服务进度报告。

  e)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咨询服务工作都应由“委托方”检查,并得到它的认可。咨询者要对咨询服务的工作量、正确和完整性负责。

  f)没有委托方的授权,咨询者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转移自己的债务。

  8、参加咨询的人员

  咨询者应雇用并提供资深的、经验丰富的符合进行此项咨询服务的人员。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询服务合同 篇5

  甲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融资方案、实施融资方案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就 有限公司设计组合融资方

  案、帮助实施融资方案,并协助本项目融资的实现。

  第二条 如果在融资实际操作的过程中,甲方和投资方(出资方)一致认为用甲

  方或投资方(出资方)的关联实体作为合作主体更有利于项目建设,则本协议仍然有效,甲方仍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相关内容支付乙方咨询服务费用。

  第三条 甲方必须确保项目的合法、真实性,所融资金合法使用,融资意愿真实,委托纯属自愿,所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合法并有效,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四条 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有保密或不完全公开的部分,应当书面说明,如未书面说明的,乙方有权视项目情况与拟投资方进行沟通。

  第五条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当日起24个月内,未经过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及关联企业不得与乙方推荐的拟投资方(出资方)签定任何协议,否则甲方必须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500 万元作为可得利益赔偿。

  第六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方案设计、相关的融资咨询服务,促成甲方与拟投资方(或拟投资方推荐的其他投资者)签订书面合作协议即视为完成委托。

  第七条 乙方不承担甲方与投资方(出资方)任何一方的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询问和监督乙方工作的进展,乙方应当如实回答;

  2、 在甲方认可乙方提供的融资方案的情况下,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乙方推荐的`拟投资方(出资方)的相关工作,不得无故推辞和拒绝;甲方有权按照乙方提供的融资方案选择拟投资方(出资方)。

  3、 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方(出资方)或者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融资方案自行选择的投资方(出资方)签订合作协议(包括后续协议和追加协议)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该合作协议的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属文件;

  4、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按照甲方的要求自主和拟投资方(出资方)沟通和谈判;

  2、 乙方有权到甲方投资项目进行考察,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

  3、 乙方不得向与项目无关的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相关信息;

  4、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获得相应的服务报酬;

  第十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 服务费用: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方(出资方)或者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融资方案自行选择的投资方达成相关合作协议后,甲方应按照实际融资额的每年百分之三____作为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资金到位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即:服务费=融资额*服务费率*年限。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由乙方出具服务费发票。

  融资额是指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方(出资方)或者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融资方案自行选择的投资方(出资方)在其合作协议(包括首次协议和后续协议)中约定的由投资方(出资方)向甲方注入资金的总额,如果投资方(出资方)是分批将资金注入甲方的,融资额为各批次资金的总和。

  2、 支付方式:如果甲方是一次性收到融资资金的,则同意在收到资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的账户支付服务费用;如果甲方是分期收到融资资金的,则同意在每笔(或每期)分期资金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的账户支付与该笔资金相对应的服务费用,直至付清服务费用为止。甲方在支付相关费用前,应首先向乙方索要其银行账户。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甲方签发《委托支付确认函》及银行贷记凭证给乙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甲方如果没有按

  照上述约定的金额和时间支付服务费用的,则同意按照每逾期1日,

  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因此导致的其他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甲方同意继续补偿。甲方应在乙方主张权利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付清本条所指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十二条 保密协定:甲乙双方均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的义务,除非法律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机关明确要求,双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擅自向第三方透露有本协议相关的信息。

  第十三条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四条 本协议可根据甲乙双方意见进行书面变更和补充,双方达成的补充

  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融资方案的设计、确认函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或者补充协议,所有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当向本协议签订地或甲方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署项,无正文】

  甲方:乙方: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咨询服务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第1条会员服务和密码

  1.1甲方自愿选择注册成为_______________信息会员。

  1.2_________对服务内容进行完善或更新时,不另行通知会员

  1.3在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文本后,甲方得到一个专有帐号和密码,甲方对其专有帐号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并应对以其专有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责。

  1.4如乙方发现甲方的用户名和密码的安全出现问题,乙方将以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甲方,如情况紧急乙方有权在未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停止甲方的使用,甲方对此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1.5如乙方发现甲方异地使用甲方的用户名和密码,乙方有权加以限制。

  1.6如果在乙方多次通知甲方非法使用其用户名和密码后甲方不听从乙方的劝告,甲方视为违约,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提前终止和甲方的协议,同时乙方有权追究甲方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对每一非法用户收取同类信息会员的________年费用)。

  第2条服务的项目和费

  2.1甲方选择的服务费为人民币_________(人民币大写为_________元整);甲方应在合同签署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给乙方。乙方收到付款后,三个工作日内给甲方发出正式发票。

  2.2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条服务的提供和使用

  3.1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协议规定的服务内容,较为及时、全面、准确的向会员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乙方必须保证每天更新相关的信息内容,但服务时间不包括国际,国内公众假期和国际交____市场停盘日以及的公用网络故障。

  3.2应甲方的需求,乙方尽最大可能提供协议内容以外的相关需求的信息服务。

  3.3乙方对任何与互联网或其它服务形式有联系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的损害不负责任,此等损害包括但不限于:

  3.

  3.1甲方使用自己的上网设备发生故障所造成的损害;

  3.

  3.2甲方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或其它形式的服务所造成的损害;

  3.

  3.3在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的指导下进行交易所造成的损失;

  3.

  3.4由乙方注册会员提供的任何商务信息造成甲方任何损害,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4乙方对其向甲方提供的信息不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4条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

  4.1乙方对依据本协议开发的软件,数据库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商业机密),均享有独占的和排他的权利和利益。

  4.2本网之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图形、声音、g、创意、及软件等之所有权归属于该网站的所有者及经营者,并受中国及国际版权法的保护。

  4.3未经乙方明确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再造、复制、再版、演示、修改、转载、发布、电子邮件销售或播出或以其它任何形式将本网站的内容或服务转移到第三方。否则乙方视甲方为侵权,甲方所得的不合理收入应全部归入乙方。

  4.4双方同意,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都为有效。

  第5条协议的39;提前终止

  5.1 如果一方违反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则另一方有权提前7天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合同。

  5.2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5.3甲方违反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4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第6条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7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贰份,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咨询服务合同 篇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甲方开发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及说明

  1、一审:对委托方委托的、未经其审核确定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进行审核。

  2、二审:对委托方委托的、且经其审核确定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进行审核。

  3、送审额:

  ①、委托方委托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的总价值。

  ②、委托方委托的、已经审核确定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的总价值。

  4、核定额:经受托方完成编制或审核完成,并经委托方确认合格的标底、预(结)算的总值。

  5、审减额:上述的送审额与核定额之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开发的项目一(二)审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包括编制标底、抽取钢筋、审核预(结)算等相关事宜。

  第二条 成果要求

  1、提交成果的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按类别分为5类,成果名称、相应的成果内容见下表: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负责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章及其签名。

  2、成果的详细程度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应详实、细致、完整。甲方将在乙方咨询服务时,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向乙方提交具体要求。

  3、提交成果的时限:在甲方考虑任务量大孝项目具体特征等因素下,酌情确定乙方提交成果的期限,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有关期限要求,甲方在“服务通知单”内提出。

  4、成果的质量要求:预算误差率在 3 %内,钢筋误差率在 3 %内,一审结算误差率在3 %内,二审结算误差在1%以内。前述误差率均为乙方提交的成果与甲方确认、验收后的成果之间差值和乙方提交的成果数值的比率。

  第三条 成果验收

  甲方将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成果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全面确认、验收。对于验收中甲乙双方的分歧,双方将以北京市造价处的咨询结果进行确定。

  第四条 质量控制

  1、乙方在接受、完成甲方的委托工作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咨询成果的准确。

  2、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的质量控制体系、架构提出合理化建议,乙方须充分、及时整改。

  第五条 计价与支付

  1、计价

  按成果类别计价,乙方咨询的服务费计价原则见下表:

  2、支付

  原则上,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文件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该次咨询服务通知单涉及的咨询服务之全部服务费。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依据甲方项目进展的需要,向乙方委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2、提供乙方审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资料(不含标准图集、定额、各种手册等通用文件、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3、协调乙方获取现场资料。在乙方要求下,经甲方确认确属必要的情况下,组织乙方人员考察项目工地现场,并可负责召集、组织监理单位、甲方工程部有关人员参加相关的审核协调会议。

  4、负责协调咨询工作中与预(结)算报审单位的沟通。

  5、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6、除非另有说明,甲方享有服务、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保证确有完成相应咨询服务任务的资质、人员、办工条件、办公设备等到必备条件,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应提交服务于本项目的人员名单并作为合同附件。

  2、接受甲方的委托、要求,接受工作任务并按甲方的要求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任务。

  3、按约定时间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并对服务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如项目实际需要或甲方认为确属必要时,乙方应参加有关现场会议、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核量。

  5、乙方在咨询工作中应遵守以下约定:

  (1)未经甲方允许,不能与施工方单独沟通。如工作需要,必须在甲方监控下进行沟通。

  (2)遵守甲方发出的工作指令,及时安排有关工作。

  (3)工作成果的格式、详细程度等要求应符合甲方要求。

  (4)工作过程中遵守造价人员职业道德,保持廉洁自律,不能损害甲方利益。

  第八条 延伸服务

  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延伸服务。该等服务由甲方提出内容、时间、地点、人员资格等相关要求,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免费对甲方进行如下针对性的相关服务:

  1、法律咨询:在完成合同约定服务的同时,随时为甲方提供有关工程造价咨询内容的法律、法规咨询。

  2、工程咨询: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可为甲方提供有关工程洽商管理、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索赔处理、工程结算等工作流程的咨询及建议。

  3、咨询热线:为保证乙方的延伸服务得到充分的落实,甲方除与乙方项目人员进行咨询外,还可随时拨打咨询热线进行相关咨询。

  4、工程总结:成果完成后向甲方提供专业工作总结。

  5、人员保证:项目直接负责人为总工程师,同时各专业负责人均配备具有丰富经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并确保人员到位。

  6、对接保证: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如出现需协调和解决的问题及甲方有特殊要求时,由乙方公司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直接与甲方见面和沟通并加以处理,保证为甲方提供最佳的服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成果提交期限内向甲方提交成果,每超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当次任务服务费的0.1%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质量要求完成咨询服务工作,提交成果误差超出合同约定误差率,每超出1个百分点(结算二审每超过0.5%),应向甲方支付当次任务服务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在咨询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更换主要业务、技术负责人的,需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当次总服务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向合同其他方支付相当于服务费累计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以终止合同。

  4、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行为已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解除条件,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在10天内乙方工作仍无实质性改进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因乙方上述违约致使甲方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终止。

  合同解除后,不妨碍甲方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暂定为二年。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贰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签订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咨询服务合同 篇8

  鉴于:甲方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在的企业法人,因投融资事务及管理寻求专业支持;乙方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在的专业从事投资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等咨询业务的企业法人,具有提供投融资、管理事务及上述咨询服务的能力,并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提供相应服务。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确认各方权利与义务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服务事项

  甲方因融资 万元事宜,委托乙方就融资方式、对象选择、操作办法、风险防范措施等事宜,委托乙方提供咨询服务。

  二、乙方服务内容

  1、帮助甲方联系或者寻找适合甲方融资需求的对象;2、对甲方拟进行的融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3、帮助或者代理甲方与潜在的融资对象进行初步的商业谈判或者协商;4、根据融资意向双方的具体情况,为甲方拟定融资参考方案;5、帮助或者指导甲方准备融资方案执行过程中所需的基本资料。

  三、咨询服务费

  就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甲方按实际取得融资额的 %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在融资通过审批并取得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四、乙方服务期限

  乙方收取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服务费后,为甲方提供的服务至以下条件之一出现时止:

  ⑴ 甲方与合作对方实现成功合作,即甲方与合作对方主要合作合同签订;⑵ 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放弃融资计划;⑶ 甲方已经实际失去融资条件;⑷ 甲方三次以上放弃与乙方联系的客户进行实质性谈判。

  五、保密

  为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融资信息、关于主体与资信情况的信息,经甲方特别明示为保密信息的,乙方应承担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提供或者泄露,但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除外。

  六、风险承担

  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方案与措施等均供甲方参考,对甲方使用后可能产生的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2、乙方对帮助或者指导甲方所取得的合作对方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对合作对象资信状况与承担责任的能力不作任何保证。3、乙方对所提供咨询服务是否能使甲方实现拟融资目的不作任何保证,甲方支付费用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全部或者部分返还。4、对甲方与合作对方之间的合作合同的履行,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费用的,乙方有权在收到费用前暂停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2、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应按逾期支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收到甲方费用后拒不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服务费。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认为需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他

  1、对本合同的修改需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且签名代表人及印章应与本合同签名与印章相符。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可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咨询服务合同 篇9

  第一部分 信息系统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监理人_______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实施地点:______

  工程总投资: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标准条件;

  2.本合同专用条件;

  3.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章)______ 监理人:(签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项目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有关成员。

  5.“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6.“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7、“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二条 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2.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3.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4.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集成商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条 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4.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其他办公设施。

  第四条 监理人的权利

  1.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信息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项目实施、使用功能等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2.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有权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3.审批工程实施的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集成商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4.事先向委托人报告,经征得委托人同意后,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5.工程上使用的设备和工程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集成商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集成商停工整改、返工。集成商得到监理项目组或委托人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6.工程实施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完成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实施合同规定的完成期限的签认权。

  第五条 监理人的义务

  1.保证自签订本合同时起至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时止,始终、不间断的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执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资质。

  2.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3.接受委托人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4.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监理质量,按照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开展监理业务,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

  5.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项目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项目组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6.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7.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和设计人、集成商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六条 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实施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七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对集成商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委托人或监理人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提出赔偿的一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对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经双方协商,适当延长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支付监理人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十一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经双方协商后应适当增加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也应予以延长,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十二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集成商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事先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监理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答复,否则委托人有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权利,并且由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十六条 委托的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在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其费用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十七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八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项目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集成商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坚决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一条 本合同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委托人应在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四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项目组提供如下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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