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的和谐性原则

时间:2020-12-11 09:47:28 家庭教育 我要投稿

家庭教育的和谐性原则

  家庭教育,是大教育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基础。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家庭教育的和谐性原则,希望有所帮助!

家庭教育的和谐性原则

  “和”,有相应、协调之意,“谐”,就是配合得当。“和谐”,就家庭教育而言,就是通过教育使孩子在道德品质、知识能力、身心健康等方面及每一方面的各个要素的发展相互协调,影响孩子发展的各种因素之间要配合得当。

  和谐性原则是指家庭教育要妥善处理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生理与心理、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以及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等关系,使其相互协调、配合得当,有效促进孩子各方面的潜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各方面素质得到和谐的发展。

  在家庭教育实践中,要贯彻落实好这一原则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既要重视孩子的学业成绩,又要重视孩子品德的形成。

  “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智育和德育犹如一辆自行车的两个车轮,缺一不可。在一定意义上说,智育抓不好,就会出次品;体育抓不好,就会出残品;美育抓不好,就会出低档品;而德育抓不好,就会出危险品!因此,我们必须摒弃“重智育,轻德育”的错误观念和做法,既要重视孩子的学业成绩,又要重视孩子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培养。充分发挥德育在人的发展中的导向、动力、保证作用,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

  第二、既要关心孩子的身体健康,又要关心孩子的心理健康。

  健康是指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当前很多家长对孩子身体健康的关怀程度可以说是无微不至,既怕孩子体弱,又怕孩子生病。而很多家长对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或视而不见或束手无策。随着孩子生理、心理的发育和发展、社会阅历的扩展及思维方式的变化,特别是面对社会竞争的压力,他们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升学就业和自我意识等方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惑或问题。如,有的孩子因缺乏自我控制、自我调节能力,不能正确解决心理矛盾而走向极端,甚至出走、自残、自杀。因此,我们既要关心孩子的身体健康,也要关心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引导孩子正确地认识自己,悦纳自己,控制自己,完善自己。

  第三、既要重视孩子的智力因素,又要重视孩子的非智力因素。

  “智力水平相当的孩子,谁的非智力因素强,谁就有成才的优势”,“成才=良好的智力因素+良好的非智力因素”,“道德是智力的方向,意志是智力的后盾,非智力因素是成才的关键”。因此,我们必须摒弃只注重观察力、记忆力、思维力、想象力和注意力等智力因素培养,忽视动机、兴趣、情感、意志、性格等非智力因素培养的错误做法。在重视智力因素培养的同时,更要重视孩子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学习兴趣等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变“苦学”、“学苦”为“乐学”、“学乐”。

  第四、既要关心孩子的物质生活,又要关心孩子的精神生活。

  美国行为科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认为,人的需要由低到高可以分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五个层次。这里既有物质方面的需要,又包含了精神方面的需要。而多数家长对孩子物质需要的关注程度远远高于对孩子精神需要的关注,甚至不顾孩子的精神需要,致使家长和孩子没有共同语言,无法进行心灵上的沟通。因此,我们在关心孩子物质生活的同时,更要关心孩子的精神生活。还孩子一些自由,满足其娱乐、交流、得到尊重等精神需要。

  第五、既要关心孩子的饮食起居,又要注重孩子生活能力的培养。

  我国古代大儒孟子有段名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意思是说,要想让一个人挑起重担,必须让他的身心和意志受到磨练,让他的筋骨受些劳累,让他的肠胃受些饥饿,让他的身体空虚困乏,让他做的事不能轻易达到目的,这是为了激励他的意志,磨练他的耐性,增强他的各种能力。古人尚且如此,生活在充满竞争时代的我们,更应当注重孩子生活能力的培养,使其从小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习惯,进而不断增强对自己、对家庭、对集体、对社会的`责任感。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

  第六、既要孩子得到全面发展,又要注意因材施教。

  全面发展不等于“统一规格”,也不等于“平均发展”。而是指在家庭教育中,要使孩子的道德品质、知识能力、身心健康等方面,在可能的范围内得到最大限度的、和谐的发展。当前,由于很多家长在孩子教育问题上存在比较严重的“圆梦心理”(自己年轻时的梦想,希望在孩子身上得到实现)和“攀比心理”(别人的孩子做到的,自己的孩子一定要做到),采取“拔苗助长”式的教育方式,致使孩子的学习压力和心理压力不断增强。长此下去,很可能诱发孩子厌学、抑郁、焦虑、暴躁等不健康的心理和非理性行为的产生。因此,我们既要孩子得到全面发展,又要注意因材施教。大可不必“让鱼儿学飞翔,让鸟儿学游泳”。

  第七、要注意影响孩子诸因素间的相互配合、和谐统一。

  孩子的成长过程,是受多种因素共同影响、综合作用的结果。既有教育者的因素,也有受教育者的原因;既有家庭教育的因素,也有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因素。家长的责任和教育能力、教育艺术就在于使这些因素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促进孩子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因此,家长在实施家庭教育的过程中,应主动了解孩子各方面的变化和心理需求,提高教育的针对性;主动接受学校教育的指导,提高教育的科学性;主动配合社会教育,提高家庭教育的实践性。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促进影响孩子诸因素的相互配合、和谐统一,最大限度的发挥教育的整体作用,收到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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