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必须知道的交通安全知识

时间:2022-11-09 19:25:02 安全知识 我要投稿

小学生必须知道的交通安全知识

  小学生作为交通环节中的弱势群体,其安全问题更需要特别关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生必须知道的交通安全知识,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小学生必须知道的交通安全知识

  交通安全知识

  1、安全走路

  走路,谁不会呢?

  其实不然,如果我们不注意交通安全,走路就会闯祸。

  因此上学读书、放学回家、节假日外出时走在人来车往的交通繁忙的道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走路要走人行道上。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应靠道路右边行走。走路时,思想要集中,不要东张西望,不能一边走一边玩耍,不能一边走路一边看书,不能三五成群并行行走,不要乱过马路,更不要追赶车辆嬉戏打闹。更不要在马路上踢球、溜冰、放风筝、做游戏。一旦被来往车辆装倒,后果非常严重。

  2、汽车不是一刹车就停的

  有的学生认为乱过马路没有什么关系,反正驾驶员会刹车的。

  其实,汽车不是一刹就停的。由于惯性作用,刹车后车还会向前滑一段路,这就是力的惯性作用。就像人在奔跑中,突然停下来,还会不由自主地身前冲几步一样。何况还有可能驾驶员不注意,刹车不灵等。所以,乱穿马路是十分危险的,不少交通事故就是因为行人乱过马路造成的。血的教训应该引以为戒。

  3、不在车前车后急穿马路

  有人总是喜欢在汽车前、后急穿马路这是很危险的。驾驶员眼睛看不到的地方,被称为“视线死角”。要是有人在车前车后驾驶员眼睛看不到的“视线死角”内急穿马路,就会造成车祸。所以我们横过马路要注意左右来往车辆,先向左看,后向右看,当看清没有来车时才横过马路。在有“人行横到”和“人行天桥“上行走,这样才比较安全。

  4、文明乘车

  在等乘公共汽车时,应在站台上有次序地候车。要做到等车停稳后,让车上的人先下来,然后依次车。车辆行驶时,要坐好或站稳,并抓住扶手,防止紧急刹车时摔倒。不能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下来后,要注意安全,不要从车前车后突然穿出或猛跑过马路,以免发生伤亡事故。

  步行安全篇

  步行是小学生基本的出行方式,在当前复杂的道路交通环境下,小学生更要懂得步行出行的交通规则和要求。步行安全篇的10个方面,可以概括为“5要+5不要”。

  5要:行人要走人行横道,走路时要集中精力,过马路要遵守信号灯,要走过街设施和人行横道,要认识交通标志。

  5不要:不要在道路上踢足球、玩滑板,不要嬉戏打闹,不要翻越护栏,不要随意横过马路,不要扒车、追车、抛物击车等。

  行人要走人行道

  走路时,一定要走人行道,如果没有人行道,要靠马路右侧靠边行走。几个人一起走路时,要尽量排成一到两路纵队,靠路边走。

  走路时要集中注意力

  走路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要随时观察路面情况,注意过往车辆,不要戴耳机听音乐、看手机、玩游戏机。

  不要在道路上嬉戏打闹

  道路上车多速度快,在车道上嬉戏打闹、坐卧停留非常危险。玩耍、野餐,去公园最安全。

  过马路要遵守信号灯

  过马路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过马路要遵守交通信号灯

  过马路要走过街设施和人行横道

  过马路时,有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时,要首选过街设施,节省了等待红绿灯的时间,人车分离,过马路更加安全。没有过街设施时,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

  不要随意横过马路

  突然横过马路非常危险,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不要翻越护栏

  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的车辆速度都很快,如果行人突然出现,司机往往来不及紧急刹车。因为行驶中的汽车有向前冲的惯性,即使司机紧急刹车,车子还是会向前冲出一段距离,不能马上停下,事故往往就这样发生了。过马路时一定要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不能为了少走几步路,耍小聪明,害人害己。

  不要在道路上踢足球、玩滑板、滑旱冰等

  在道路上踢球、滑旱冰、玩滑板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因为道路上的车辆行驶速度都非常快,一旦发生冲出马路捡球等紧急情况,司机来不及刹车,后果不堪设想。

  不要扒车、追车、抛物击车

  不要因为好玩,就去追赶行驶中的车辆,要是撞上行人、电线杆或电话亭等物体,会伤的不轻。如果扒着车,跟着车跑,车辆突然停下来,还有可能直接被车辆撞倒.另外,汽车在高速行驶时,撞上飞来的物体,冲击力非常大,往往会造成非常可怕的后果。

  要认识交通标志

  (1)黄色的是警告标志,表示前面可能有危险。

  (2)红色的是禁令标志,表示前面不可以走。

  (3)蓝色的是指示指路路标志,表示前面可以走,指明道路方向、地点和距离。

  拓展阅读

  交通安全知识

  一、汽车的性能和我们学生必须知道的内容

  在一般情况下,汽车在行驶中,如遇到危险情况,驾驶员踩刹车减速或停车就可能避免交通事故。但是,遇到紧急突然情况,如行人或骑车人在车辆临近时横穿马路,尽管驾驶员采取紧急刹车的措施,也难免发生撞车、撞人的`事故。同学们,你们都知道惯性的原理,驾驶员从发现危险到采取紧急刹车到汽车完全停止,需要两个过程,即"制动停车过程"和"制动停车距离"。这就如同你在奔跑中突然停下来,还受惯性的作用,不由自主地向前冲击几乎一样。汽车行驶速度越快,惯性力越大,制动停车距离越长。因此,汽车不是一刹车就能停止的。

  检测结果表明,当汽车以每小时40公里的速度行驶行进时,从司机发现情况急刹车到制动有效,车会向前继续行驶18.82米远,才能停住:而在雨、雪天气,由于路面较滑,会向前继续行驶达24米。

  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人不懂得汽车惯性的道理,以为汽车只要一刹车应立即停止,于是便毫无顾忌地在行驶着的汽车前横过马路或从停着车头车尾突然走向车行道上,结果被汽车撞倒了。这种案例时常出现,特别是农村公路和学生更为突出。

  对于这种情况,汽车驾驶员也无可奈何。如果出现类似的交通事故,横穿马路的人往往要负责主要责任。

  汽车转弯:当汽车的方向灯一闪一闪时,它告诫人们,汽车要转弯时所占用的空间宽度大于车辆本身的宽度,这是因为汽车在转弯时,前后轮不会在同一条弧线上,而是有一定的距离差距的。这个差别就叫“内轮差”。由于这种“内轮差”,使汽车转弯时,前轮可能通过道路的某一物体,而后轮却不能通过。

  懂得了汽车转弯时的基本原理后,我们在道路上碰见转弯的车辆时,不能靠车辆太近,不要以为汽车的车头可以过去,就没有事情了。其实,如果你离转弯的汽车太近,就很可能被车尾撞倒,液压离转弯的车辆横距一公尺以外。

  二、自行车使用常识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文规定: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而当你已达到法定的骑车年龄,准备骑车,则必须认真学一学交通规则和掌握安全骑车要领。

  自行车首先应该保持机件完好,安全设备、牌证齐全有效。骑车前,应该先检查一下铃、锁、刹车、车轮、龙头等是否完好。学骑自行车时,应选择广场、操场或人车稀少的道路。严禁在交通繁华地段学骑自行车。

  当你已经掌握骑车技术,可单独骑车时,你还应该掌握以下几条安全骑车规则:

  1、在非机动车道内按顺序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就尽量靠右边行驶(距路边边缘线1。5米以内),不要在公路中间行驶,不要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不要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更不能逆向(在路左边)行驶。

  2、骑车至路口,应主动地让机动车先行,遇(红灯)停止信号时,应停在停止线以外(不得超越停止线)。严禁越线闯红灯。遇有陡坡或冰雪路段及车闸失效应下车推行。

  3、骑车转弯前,要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左转弯前伸出左手示意。同时要选择前后无来往车辆时转弯,切不可在前后有来往车辆进突然猛拐,争道抢行。在交叉路口转弯时要转大弯行驶。

  4、自行车在道路上停放,应按交通标志指定的地点和范围有秩序的停放。在没有设置交通标志的路上停放也不要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

  5、在大、中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准骑自行车带人。

  三、乘车须知

  我们不少同学上学、放学每天几次乘坐车辆。然而乘坐车辆也应该讲究社会公德和掌握应有的乘车常识,以保障人身安全。

  1、乘车须在站台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上车后主动让座给老人、病人、残疾人、孕妇或怀抱婴儿的乘客:下车后,应随即走上人行道,千万不要在车前或车尾急穿马路,以防被车撞倒。

  2、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车。因为在车行道上招车妨碍交通,很容易被你招来的以及路上来往的车辆撞倒自己。甚至会造成因被招呼的车突然导致后车追尾相撞事故。所以,在人行道或路边招呼出租车才能保证安全。

  3、不准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这些物品会受热、挤压或意外情况引起或爆炸,造成人身伤亡和车辆损坏。

  4、机动车在行驶中,乘车人要坐稳扶牢,防止紧急刹车,不得将头、手伸出窗外,以免被来往车辆擦伤自己。不准在车辆未停稳时急忙下车。

  5、乘坐大卡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否则,如遇车辆紧急刹或转弯时惯力或抛出车外。乘坐大卡车时,应蹲下,并抓牢车厢栏板。

  第五讲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同学们,纵观许许多多的交通事故,有不少是因行人不守交通规则而造成的,而其中中小学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有:无证驾驶摩托车、横过马路注意力不集中、横穿高速公路、违规搭乘摩托车等等。下面是一些交通事故案例,希望同学们能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一、无证驾驶摩托车:(违规搭乘摩托车)

  案例一:2004年7月5日台山汶村镇刚毕业的17岁男中学生陈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三个同学由汶村往海宴方向行驶。晚上8时多行至风村择美路口路段时,车辆失控翻侧,造成摩托车损坏,四人不同程度地受伤,其中驾驶人陈某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二:2004年7月25日,外地一辆大货车,装载土石方由新会三江镇往新会会城方向行驶。下午1时许,行至270省道线新会金牛头大桥路段处,在转弯往名冠工业园的过程中,与相向行驶二轮摩托车发生猛烈碰撞,造成摩托车上4名15~18岁的青少年死亡、摩托车严重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

  交警提醒:

  1、年龄不满18岁的学生不准驾驶摩托车。乘坐二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乘坐摩托车的不准打伞、不准侧坐、不准站立。

  2、不能违规搭乘摩托车。

  二、横过马路注意力不集中或乱穿公路

  案例一:2003年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新开(女,14岁)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时,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建中(男,19岁)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案例二:2004年10月27日晚,某中学女学生李某走到丰乐路与迎宾大道的交界处过人行横道时,一辆中型客车正快速通过十字交叉路口。见到有人,客车紧急转方向盘,但车尾仍把李某撞飞。经过几十个小时的抢救,李某仍不治身亡。

  交警提醒:

  1、在横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应当左右看观察往来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再过马路;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过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2、过马路时要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的变化。红灯亮时,不能过马路;绿灯亮时,也要看清左右确定没有车来,才可以过马路;如果马路过了一半时,信号灯变了,要赶快过马路,千万不要惊慌。

  三、横穿高速公路

  案例一:2005年7月22日下午3时10分左右,在运风高速公路永济境内50KM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永济市城北区赵杏村年仅10岁的小学生曹亮因横穿高速公路,被一辆飞驰而来的临汾市某单位的小车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二:2004年8月24日上午大约在9时20分,在西线高速公路105公里处,一8岁小学生从高速公路东南方向横穿公路,被往海口方向行驶的灰色小车撞倒,男孩当场死亡。

  交警提醒:行人切不可擅自进入高速公路行走,更不能横穿高速公路。

  第六讲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中小学生是道路交通行为中的弱势群体,大家在参与交通的过程中,怎样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呢?

  首先,我们都来反省一下我们自己或身边同学的交通行为,是否曾经有过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是否曾因自己不安全的交通行为而给自己带来过一些伤害。同学们,你们当中很多人每天好几趟往返于学校和家庭之间,途中又大多要走马路,不管步行也好,骑自行车也好,总要避让来往的车辆。但是,你们当中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或缺乏交通安全常识。想想看,当你们走在马路上时,是不是有同学追追打打?是不是有同学边走边看书?是不是有同学随意横穿公路?是不是还有同学骑自行车时喜欢显示自己的本领,有意双手离把或单手骑车?

  我们平常骑车或走路、总免不了要横过马路,但在横过马路时,一定要看看左右来往的车辆,要确认安全之后再横过,在有人行横道或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地方,一定要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千万不能因抢时间,抢速度而随意横穿。

  安全出行的三大本领:一会走路、二会骑车、三会乘车(这三个“会”的含义就是要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1、走路时,要走人行道或在路边行走,过马路时,左右看,红灯停、绿灯行,不乱跑、不随意横穿,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攀爬栏杆,遵规矩、保生命。

  第一,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时靠路边(距路边缘线1米处以内)行走,并注意前后车辆。

  第二,横过车行道,必须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须事先看清左右来往车辆,待车辆走过后直行通过,不要追逐、猛跑。

  第三,不准在车辆监控时或车辆停着的车后突然横穿马路,也不要走在路中突然回头走。这些会导致驾驶员措施不力、判断失误,导致交通事故。

  第四,晴天过公路,如有灰尘应回避一下,但不要盲目抢上风;雨雪天气,打伞、穿雨衣不要遮住视线,防止与车辆碰撞。

  第五,过交叉路口,要注意交通信号,熟记红灯停,绿灯行。有些路口设置了红绿两种颜色的人行横道灯。绿灯亮时,准许行人从人行横道内通过;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这时行人应让在人行道上等候。

  要规范自己的走路行为。在城市街道,走路必须走人行道,在农村公路须靠路边行走。横过街道必须走“人行横道”、“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这样可以避免与车辆发生碰撞。

  2、乘车时,等车停稳先下后上;坐车时不要把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也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

  3、不要搭乘超载车,更不要坐农用车,尤其是人货混装车。

  4、12岁以下儿童不要骑车。骑车时要靠右走,车速不能过快,更不能双手离把,不逆行,不要骑英雄车。自行车后座不能载人,骑车拐弯时要伸手示意。

  5、在道路上遇到突发事件,要立即就去找成人帮忙。

  6、遇到交通事故,拨打122或110报警电话,同伴被车撞倒,要记下撞人车辆的车牌号,车身颜色或其它特征。

  同学们,美好的人生从安全开始,只有保证了健康和安全,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大家一定要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同时还要当好交通安全的宣传员,向别人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更要帮助家长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只要大家始终把交通安全牢记在心,落实到行动,我相信,我们完全可以远离交通事故。

  去年宜昌交通事故死亡243人死亡数连续九年下降,2009年宜昌市机动车保有量为70.58万辆,同比2008年(63.66万辆)增加6.92万辆,增长10.87%,特别是私家车增长迅猛,去年增加2.64万辆,增长28.85%。全年共发生交通死亡事故214起、死亡243人,同比减少10起、11人,事故死亡人数连续九年下降,自2000年以来首次控制在250人以内,宜昌2009年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为万分之3.44,达到年初制定的万分之3.9的控制目标,较去年减少万分之1.16,下降25.22%。宜昌交警支队被公安部评为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成绩突出的集体,被省安委会和市政府评为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荣获全省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特别奖和春运先进单位。这是从全市公安交通管理会议通报的数据。

  在交通死亡事故中其中主要因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驶发生事故67起,造成42人死亡;违法会车发生交通事故71起,死亡18人;逆行发生交通事故51起,死亡16人;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22起,死亡10人。

  2009年宜昌市不断推进国省道平交道口安防工程,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隐患1181处,安装减速板4725。3米,安装交通标志牌2139块,总体整治率达到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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