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厂自查报告

时间:2023-02-24 17:31:33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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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厂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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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厂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摸清我县砖瓦厂分布、生产经营情况,为下步砖瓦厂规划布局提供依据,县经信局、县节能办对全县砖瓦厂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砖瓦企业现状

  我县现有砖瓦生产企业40家,其中青瓦企业5家,砖瓦企业共占地1430亩,有职工2392人,年可利用煤矸石154.24万吨,生产砖7.92亿块、瓦0.33亿块,年产值1.6亿元。按窑型划分,共有隧道窑企业12家、轮窑企业16家,土窑企业5家、地沟窑企业7家;按产量大小划分,年产3000万块以上13家,1500-3000万块7家、800-1500万块10家、800万块以下企业10家。全县砖瓦厂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原材料丰富稳定,综合利用有优惠政策扶持。砖瓦厂属于加工制造行业,因此丰富且稳定的原料来源是保证。我县现有煤矸石存量80余万吨,同时华丰煤矿、华宁集团、海力集团、金阳集团四家企业年产煤矸石50万吨,为矸石制砖提供了充足的原料来源。部分砖厂还从新泰、肥城、济宁等地购进煤矸石,保证了较为稳定的生产体系。此外,国家和省出台了煤矸石制砖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资源综合利用,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砖厂生产的积极性,一部分老旧砖厂积极进行技术改造,提升机械化程度,减少占地面积,做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二)生产技术成熟,产品市场稳固。我县制砖工艺较为成熟,同时烧制砖瓦的技术工人经验丰富、长期稳定,保证了产品的质量。优质的产品提供了较为稳固的市场,目前,产品主要销往泰安、肥城等地,在当前我县新农村建设的时期,制砖企业也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地方建设。

  (三)青瓦企业有特色,市场潜力巨大。我县青瓦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乡饮乡,产品主要是仿古建筑材料,有板瓦、筒瓦、飞禽走兽等80余种,呈现出较为鲜明的特色。随着旅游产业的兴起,仿古建筑材料需求量大幅增长,带动了青瓦企业的发展,目前产品主要销往河南、北京、天津等旅游胜地。

  二、存在问题

  (一)经营体制不

  一、相关手续不全。调查发现,现有的砖瓦厂有一些为乡镇企业,大多数为从原先的乡镇企业或村办集体企业改制而来。有的砖厂被个人或合伙承包,有的被买断成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这些企业的共同特点是:立项、环评、安评、能评等相关手续不全,甚至部分企业出现未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现象,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帐簿设置简单或混乱。虽然砖厂解决了部分周边地区村民的就业问题,创造了一定效益,但总体来看,企业税收上缴情况混乱,上缴数额较小,存在偷、漏税现象。

  (二)砖厂布局不合理,部分存在安全隐患。从地域分布看,我县砖厂东部主要以磁窑镇、东庄镇为中心,中部集中在葛石镇、堽城镇,西部主要集中在东疏镇,其中大部分砖厂位于行政村内,甚至出现一个村庄多个砖厂的情况,工艺落后的砖厂大多采取自然风干砖坯的方法,占地面积较大,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同时由于交通不便,原料和产品的运输成本较高,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砖厂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厂区缺乏必备的安全设施,有部分砖厂位置处在河道边沿,且取河堤附近粘土制砖,存在较大的水利安全隐患。全县砖厂分布情况见下图:

  (三)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技术改造不彻底。以华泰建材公司、金阳建材公司、大地砖厂公司为代表的一批新型煤矸石制砖企业,采用国内较为先进的隧道窑烧砖技术,占地面积小,机械化程度高,对优化全县建筑材料结构、发展新型墙体材料起到了积极的带动作用,但同时一些老砖厂,几十年来仍在使用建厂时的轮窑和砖机,效率低下、安全系数低,很不利于企业的发展。虽然有部分企业进行了窑体技术改造,但由于技术改造投入不足,改造不彻底,产品质量仍在低水平徘徊。

  (四)企业规模小,产品单一,财政贡献小。全县40家企业中,年产3000万块以上的砖厂仅有13家,小砖厂杂而乱的现象突出。砖厂主要产品为烧结煤矸石普通砖,而多孔砖、新型建材等新型产品较少,没有形成系列化。绝大部分砖厂虽然拉动了附近村庄的运输及就业,但财政贡献小,除少数几个有少量税收外,绝大分砖厂年交税不足万元,甚至个别砖厂不交税。

  (五)企业设备陈旧,取土制砖的现象依然存在。调查发现,部分企业尤其是小型砖瓦企业设备较为陈旧,一些被列入机电设备淘汰目录的设备仍在使用,机器运行效率低,造成了资源的浪费。按国家产业政策和墙体材料改革政策规定,烧结粘土实心砖属国家禁止使用产品,但当前仍有砖厂打着煤矸石制砖的旗号取土制砖,造成了严重的土地浪费,甚至有个别砖厂在河堤取土,在汛期给周围村庄造成严重洪涝威胁。但由于粘土砖厂就地取材、成本低,在广大农村具有较大的价格优势,因此在农村占据了较大的销售市场,对新型矸石砖厂带来严重的冲击。

  三、建议

  制砖产业作为我县建材行业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规范管理,促其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为此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合理布局规划,推进资源整合。根据全县建筑市场发展情况和矿藏分布情况,进行合理布局、协调发展,从而保证市场供求平衡,避免重复建设。由国土局、规划局、水务局等部门联合对全县砖厂布局进行规划,对新建、改建的煤矸石砖厂要规定最低年产量、限定占地量、分布沿矿区、远离河道等要求进行布局,适当照顾乡镇需求。

  (二)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职能部门严把审批关。所有申请建设的砖瓦厂要有严格的项目立项、环评、能评、土地使用、采矿许可、安全监督、工商税务登记等有关生产经营手续,其窑体的施工、设备的安装必须依法办理基本建设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国土部门要严格控制砖厂占地、采矿许可手续,加大对非法取土、非法占地的处罚力度;住建部门要加大对建筑市场违规使用粘土砖和烧结页岩普通砖的检查处罚力度;环保部门要严格环评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环评手续;经信部门要做好项目能源消耗情况的审查工作;发改部门要严格审查相关手续,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项目立项手续,原则上生产规模低于3000万块标砖/年的不予批准建设。各乡镇(街道)要对本辖区内没办理手续和手续不全砖瓦厂进行查处。

  (三)加快科技进步,督促砖厂进行升级改造。在产的砖瓦厂,绝大部分属管理落后、产品质量差的小作坊企业,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关停一批;对具有一定规模、技术较为先进的,予以保留;对尚在筹建阶段或拟建项目,要引导企业进行高起点投资,建设一批节能型、环保型建材企业。

  (四)关停粘土砖厂,规范行业发展。成立由国土、住建部门牵头,由工商、税务、发改、安全、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砖厂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对烧结类砖厂进行彻底排查,对实心粘土砖厂坚决予以关停拆除并限期复垦。对县域内工程建设领域进行全面检查,规范行业发展秩序。

  (五)出台相关政策,加快淘汰落后工艺。在对粘土砖厂进行关停的同时,按其投入予以一定补偿;对进行改造的予以限期完成整改。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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