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自检自查报告

时间:2022-06-22 08:56:24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社会救助自检自查报告(精选1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救助自检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会救助自检自查报告(精选10篇)

  社会救助自检自查报告 篇1

  为进一步规范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加强社会救助管理。根据东政办发[20××]82号——《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川区社会救助工作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铜都街道社区办的安排部署,碧云社区“两委”高度重视社会救助检查工作,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共7人组成的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自检自检方案》,组织召开了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了东政办发[20××]82号文件精神,安排布置了社会救助自检自查相关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市低保工作

  碧云社区设有“两保”工作站,有专职人员2名负责低保日常工作,城市低保严格按照《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和《昆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低保工作始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原则,严格执行低保申请、调查、听证、上报、两次张榜公布等操作程序,并按照昆民保[20××]46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低保听证制度,对新增户严把入口关,做到“应保尽保”,“该保才保”,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对在保户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定期复查,及时掌握家庭人员和收入变化情况,今年已复查在保户200户,均进行了听证,对同意票不过半者已进行二次听证,剩余在保户将继续复查;碧云社区对低保存折能按时发到低保对象手中,并建立了发放台账;对低保档案能规范管理,一户一档,分类建档,并安排专人管理。

  止到20××年x月,碧云社区共有低保户582户,1033人,其中:抚恤户82户,90人;残疾50户,70人;单亲家庭131户,198人,双失业116户,330人;一工一农96户,167人;农转非61户,100人;集体企业19户,19人,其他29户,54人。今年1—7月,停发24户,新增16户,调整15户。

  二、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

  社区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严格按照《东川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和《东川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受理,实行救助程序、救助对象、救助全额三公开,救助金额及时、准确、足额发到救助对象手中,在实际工作中,无扩大救助对象与范围、虚报、瞒报情况发生,无截留、私分和挪用救助金额现象,并建立了救助金发放台账,截止到今年x月,我社区共受理重度残疾和60岁以上低保户急门诊医疗救助102人,10200元,受理低保户住院费报销42人,103942元,困难群众临时救助12人,9100元。

  三、对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对低保档案中材料不齐的已要求补齐材料。

  (二)在保户已死亡和户口迁出者已做停发。

  (三)在保户家庭住址发生变动(已不在本社区居住的)已做停发。

  (四)在保户家庭人员及收入情况发生变动的已做调整和停发。

  (五)对在保户已就业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者根据收入情况,做停发和调整。

  以上就是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总之通过这次检查,使我们看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推进了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了社会救助有序进行,健康发展。

  社会救助自检自查报告 篇2

  今年我区社会救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机制,制定了《区农村低保实施细则》,推行城乡低保两级受理和低保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近亲属备案制度,城乡低保进一步提标,低保资金及时发放,有效保障了我区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在两级受理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推行民主评议、代表票决、三榜公示制度,做到动态管理、分类施保。10月份我区有农村低保2506户、4724人,月保障金额176.2万元,一至十月份累计保障50494人,共收到低保资金1029.1万元(含政府配套200万元),发放保障金额936.9万元,其中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07.4万元,发放临时补贴161.2万元,累计人均补差185.5元,与去年同比增加54.1元。

  二、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一)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救助制度,以提高工作人员素质为载体,加大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3月5日,举办了国办[2012]45号文件及解读专题培训班,先后两次开展业务培训班,培训内容涉及社会救助、救灾救济、社区建设、居家养老、医疗救助等,培训人员包括局业务科室人员、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室主任、各村民政工作员及全区低保业务员,通过一系列的培训,达到了提高业务水平和自身素质的目的。及时出台了2013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城乡低保两级受理操作规程、近亲属备案制度等一系列的法规制度。下发了《关于做好城乡低保两级受理和年度复核的通知》,同时实行周汇报月调度的工作制度,有效地完成了目标任务。

  (二)加大督查力度,全面开民城乡低保核查工作。结合省、市城乡低保大检查,我区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城乡低保两级受理和年度复核的通知,从4月底开始,利用2个月的时间对全区所有低保户进行全面核查,并加大对低保核查人员的培训,在区投资中心培训低保核查人员近百名,包括低保工作人员、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室主任、各村低保负责人,通过2个月的大核查,成效显著,全区农村低保共核减75户134人,新增6户12人;城市低保核减257户496人,新增57户89人,核减人员大部因收入超标或子女毕业、结婚,对核查通过的低保户全部实行三榜公示和网站公示,对核查取消的户要求镇村做好解释和稳定工作,同时实行低保了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全区共备案15户,30人,确保了低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强化政策宣传,彰显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民政工作特点,我们建立了区、镇、村三级宣传和监督网络。1-10月共开展“民政工作进基层活动”9次,发放政策宣传单、宣传年画20000余张、宣传袋30000余个。通过深入宣传,使广大群众对民政民生工程有了较为深刻的了解。为确保民生工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我们在每个村(居)聘请了一名民政工作监督员, 开设了低保公开栏;在局机关和各镇、街道办事处设置了民政工作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在强化三榜公示的基础上,增加了市、区政务网公示。今年下半年区民生办还制定了民生工程月公示栏,及时公示每月的低保信息,真正做到了程序规范、对象准确、公平公正,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强化规范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做到五个“坚持”。坚持定期入户制度。为了确保对象的准确性,始终坚持定期登门入户调查,通过实地了解,掌握低保对象最近的生活和家庭状况,决定其是否脱保或续保。坚持逢进必查制度。凡是新增对象都要低保工作人员经过详细调查核实,符合政策条件,才准予纳入,入户率达到100%。坚持有查必评制度。为了保证低保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凡是入户调查的对象,必须进行民主评议,无评议记录不予审批。坚持三榜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接受群众评议,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操作”。坚持低保档案归类整理。低保档案整理是低保工作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全区低保档案按分类归档,在建立健全村(居)、乡(街道)及低保局三级原始档案的基础上,将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输入微机。内容包括姓名、家庭人口、类别、身份证号码、变动时间等,使查阅更加方便快捷,同时,及时对低保对象的原始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完善,将入户调查表、低保申请表、低保审批表等分类归档,实行专人专柜管理。

  社会救助自检自查报告 篇3

  一、帮扶救助工作中的做法及基本情况

  在党委和行政的大力支持和领导下,我单位在实施“送温暖工程”中以帮扶救助收入低、生活水平低、竞争能力低的困难职工群体为重点,积极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帮扶工作,保证了职工队伍的稳定,促进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改革脱困。具体做法有以下几点。

  (一)、领导重视,准确知情,为帮扶救助工作奠定基矗

  为加强对帮扶救助工作的领导,单位于1997年就成立了扶贫解困和再就业领导组,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责成工会直接负责此项工作。要求厂单位所属各个单位相应建立机构,工会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基层工会主席亲自挂帅,制定计划,调查研究,把目标任务落实到部门和个人,使送温暖工作形成了网络化、规范化、系统化的领导体系。做到了上可参与决策,下可有效开展工作的局面。单位定期召开帮扶救助工作会议,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做到资金到位。与此同时,职能部门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努力准确的掌握单位困难职工情况,摸清底细,统一印制困难职工登记表,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由专人负责,实行科学规范的动态管理,并为行政领导对帮扶工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在建立档案的基础上,单位先后制定了“送温暖工作实施意见”、“扶贫基金管理办法”、“定期分析和信息反馈制度”、“领导干部一帮一结对子”以及最近出台的“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为单位开展帮扶救助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矗

  (二)、认认真真做好帮扶救助工作。

  (1)、坚持不懈送温暖。单位从1992年起,响应全总号召,在职工中组织开展了“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暖万家心”活动。在职工生活遇到困难时,及时送去党和企业的温暖。每年元旦、春节、国庆、中秋节期间,单位都要拨付专项资金,对困难职工进行慰问。几年来,单位各级党政工团领导共走访困难职工3500余人次。救济生活遇到暂时困难的职工达到3572人次,救济金额到达3482万元。对身患重大疾病的职工,单位除从帮扶救济资金中拨付救济金外,同时号召职工献爱心。如:先后为二分公司职工张宝贵(肾衰竭)捐款36500元;电动公司职工阎海风(肺癌)捐款7000余元;六分公司职工刘银芬(癌症)捐款58100元;九分公司职工渠秀清捐款8500元。特别是单亲职工阎海风去世后,工厂责成工会担负起帮助抚养其孤女的义务。

  (2)、协助社区做好低保。单位在经济十分困难坚持做好帮扶救助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协助街道社区做好低保工作。由工会负责,把符合低保条件的职工纳入城市低保范围。每季度和社区取得联系,为符合低保条件的职工提供便利条件。目前,单位有937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3)、建立健全帮扶救助基金。在原来建立的“送温暖基金”的基础上,今年,我们根据公司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基金。从组织到资金重新进行了加强和充实。

  (4)、扶贫解困结对子。建立扶贫解困结对子活动在单位已经形成制度。单位领导十四人和工会专职工会干部分别和特困职工结成对子,进行帮扶活动。如:工会副席xxx、干事xxx分别和工厂三个孤儿结成对子,从生活上关心、精神上鼓励、物质上帮助,使他们顺利和正在完成学业,并积极主动为毕业的孤儿联系工作,解决住房,从根本上解决了他们的困难。

  二、对帮扶救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国家应该向困难群体出台具体的优惠政策,使他们在就业、就学、就医、住房等方面能够得到改善。

  (2)、民政部门应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花大力气进行调查研究,制定规范的政策,使真正困难的职工和居民能够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3)、及时交流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互相传递救助帮扶信息,使送温暖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效。

  社会救助自检自查报告 篇4

  20xx年入春以来,我市部分县(市、区)遭遇了风雹、洪涝、低温冷冻等自然灾害的袭击,致使部分县公共设施受损严重,受灾地区民房损坏、倒塌,对玉米、小麦等农作物及大棚经济作物造成了较大损失,灾民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生活困难。灾害发生后,我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立即深入灾区查看灾情,保障应急物资供应,及时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确保了灾民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现将20xx年遭受自然灾害及冬春期间灾民需救助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然灾害损失评估情况

  据统计,截止目前,我市共遭受了13次自然灾害,其中:1次雪灾,1次低温冷冻,6次风雹,4次洪涝,1次其他灾害。总受灾人口124422人,紧急转移安置人次521次,农作物受灾面积13101.6公顷,其中绝收面积1468.6公顷;倒塌房屋679间,损坏房屋2559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7232万元。

  二、救灾工作及评估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应急管理部门为有效提升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通过积极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能力提升工作,压紧压实基层报灾救灾责任,应对突发自然灾害能力显著加强。灾害发生后,我市应急管理部门第一时间组织攻坚力量赶赴一线参与抢险救灾,灾后能有效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受灾地区实地了解灾情,积极组织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妥善安置受灾人员,力争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及时下拨救灾资金,缓解受灾群众的生活困难问题。截止目前,共下拨市级救灾资金100万元,有效保证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据初步统计,我市20xx-20xx年冬春需生活救助人口218196人,其中:需口粮救助人口105566人,需衣被救助人口53307人,需取暖救助人口47917人,需其他生活救助人口44081人,共需上级资助资金15110.5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基层报灾工作效率不高

  机构改革以来,我市部分乡镇层面对报灾救灾工作认识不足,未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灾情,导致出现灾情报送不及时,工作时效性差、推诿扯皮等问题。

  (二)灾害信息员能力有待提升

  今年以来,我市对基层灾害信息员进行了多次培训,但因大多基层工作人员接手此项工作时间不长,对灾情报送工作不熟悉、不清楚,会商渠道、灾种划分、损失评定等基础工作都存在一定的滞后,亟需解决。

  (三)灾害救助标准需进行修订

  我市原有的市级自然灾害救助标准为20xx年修订,已完全不能满足现有的社会发展和应急需求,待上级修订自然灾害救助标准后,我市将对其原有的救助标准进行合理的调整,确保救灾工作科学有效运行。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认真调查摸底,掌握灾民困难情况

  我们将组织县、乡两级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全面开展灾民生活摸底排查,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按照《XX市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灾民生活救助方案。

  (二)及时督导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资金到位后,我市将督促各县(市、区)按规定、按流程使用资金,并确保资金拨付进度,及时将救灾款项送达灾民手中,保障灾区群众冬春期间生活不出问题。

  (三)加强资金管理,保障灾民基本生活

  在资金拨付过程中,我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自然灾害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的使用标准和使用范围,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资金管理,建立健全救灾台账,规范发放流程,确保冬春救助工作圆满完成。

  社会救助自检自查报告 篇5

  20XX年以来,在区委及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在社区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工作人员的不断努力,紧密结合社区实际情况,深入群众走访,了解群众的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中,社会救助工作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现将本社区20XX年社会救助工作总结如下:

  一、做好春节前的低保金发放以及困难群众的慰问工作

  根据上级安排,在传统的新春佳节来临之前,社区通过走访、评议、审批等程序,对部分困难群众和困难军人以春节慰问的形式予以救助,并联合有关部门将许多救济物资送到低保户手中,受到了社区困难对象和低保户家庭的高度赞扬。为使低保家庭过好年,我们将1-2月份的低保金春节前进行一次性发放,并每人发放了300元的春节补助款,节前一次性发放了50621元,让低保户安安心心过好年。

  二、做好新申低保对象的调查走访、上报工作

  经过社区及低保员的上户调查,通过对申请对象资料的核查及邻里之间反映的情况,最后通过社区评议小组的公正评议,从9户申请对象中初步评议出6户家庭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并及时上报街道救助站。本年度新批低保对象6户9人,新增低保金2883元/月。

  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32号文件精神,对所有新申报低保对象进行认定,通过组织申报对象培训,原来有9户对象申报,其中有3户对象资料未交齐自动放弃。至本年度11月,总计有低保对象53户,保障人口87人,占社区非农业人口总数的1.67%,月发放低保金27224元,全年总计发放低保金313392元。

  三、做好20XX年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工作

  根据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31号文件《岳塘区大病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我们对社区的大病患者进行及时的救助,从救助对象申报之日起到资金发放在四天内完成,使救助对象在最短的时间拿到救助款,这一改革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今年临时医疗救助27户,发放临时救助款67600元;重特大疾病救助2户2人,发放资金30500元;慈善金叶卡救助6人,救助金额3000元;住院医疗救助6人;日常门诊医疗救助12人,救助资金4200元;为社区所有低保对象购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四、做好20XX年度年审工作

  经过上户调查走访,根据低保户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经社区评议小组评议,社区共计对53户, 91人进行了年度审核,其中有7户异动情况,取消1户1人,620元,增标2户1人337元,减标4户4人541元,年审后低保金由原来的每月25804降到26784元,低保户由原来的53户变更为52户,低保人数86人,月救助水平达到人平336.63元。

  五、做好廉租房的申报工作

  去年有3户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对象申请廉租房,去年轮侯的1户对象已经入住廉租房,另外1户正在轮侯中,其中另1轮侯对象因病死亡取消资格。

  六、做好残疾人工作

  为落实上级文件要求,特为社区的重度残疾人15人发放补助金5040元。对5户阳光家园救助对象进行年审工作。

  七、做好日常的社会救助工作

  做好日常困难群众的政策咨询;做好每月低保金的按时发放;申请对象的下户调查、上报和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低保数据的网络录入、更新和维护等等。并对所有社会救助工作每月及时进行了实事公示。做好老年人家居养老摸底调查工作。

  八、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协助社区完成领导交办的中心工作和其它突发性工作的处理,如社区城市管理、计生工作、民情调查等等工作。

  20XX年度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有许多做得不够全面的地方,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提高和改进,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把社会救助工作提上一个更高的台阶,让每一位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政府的帮助,感受党的温暖。

  社会救助自检自查报告 篇6

  一、加强领导,创新理念,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

  多年来,区委、区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一贯高度重视,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将其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从保稳定、促发展、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去认识和对待,认真抓紧、抓好。党政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社会救助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区乡两级不断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狠抓投入,保证了社会救助各项工作的落实。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城镇失业职工、城乡结合部失地农民以及农村因病、因残致贫人员不断增多,社会救助范围和强度进一步加大,仅靠传统的救助模式和救助方法,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和群众的实际需要。针对这一实际,区委、区政府审时度势,切实把工作落脚点放到以人为本、全面解决弱势群体生活困难上,在探索实践的基础上,2003年实施了“阳光190”社会救助工程,建立了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设立了服务热线,初步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以政策扶持、临时救济和社会互助为辅,集医疗救助、贫困生救助、住房救助等多元化救助于一体的新型社会救助机制,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利益。

  二、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扎实做好各项社会救助工作

  为保证新型救助机制的快捷、高效运转,切实把好事办好,工作中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健全配套机制,落实救助政策。为切实提高“阳光190”救助的成效,充分发挥其一口把关、一体化救助的作用,区委、区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宝南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城乡贫困学生救助暂行办法》、《农村贫困户住房救助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了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具体实施中,突出抓好三个重点。一是抓好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凡应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村(居)民和农村五保户,在患重大疾病时,优先享受医疗救助,救助费用按当年发生医疗费实际个人负担部分酌情给予救助,但全年累计救助额原则不超过5000元。二是抓好贫困户子女教育救助。对享受低保和无力支付学费的贫困户子女实施就学救助,根据学生的不同学习阶段,区分大学、高中和九年制义务教育等三个类别,分别确定救助标准。救助资金来源于“扶贫助学基金”和“‘春蕾计划’救助资金”。三是抓好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户住房救助。凡农村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因受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损坏的或者因其它原因导致住房困难的,均可以申请住房救助。救助资金按区乡村三级1:1:1的比例负担,每户给予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二)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救助资金到位。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区政府制定出台了《宝南区救灾救济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对救灾救济资金的来源、使用范围、发放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按照“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款分级承担”的管理体制,及时列入财政预算。今年全区用于社会救助资金达220万元。二是实行资金分级管理。对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严格落实“两证一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全面推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制度,低保对象凭低保证和身份证可以直接到金融部门领取,行动不便的低保对象,由金融部门直接送到家中,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三是严格资金发放程序。确定救济对象时,严把一个“细”字,坚持做到基层民政干部深入农户,进行全面详细地核实,使应该享受保障的一户不漏,不该享受的一户不保。工作中进行严格把关。首先是把好调查关,做到“三防止”、“四准确”。“三防止”,即:防止只凭单位申报,防止凭个人关系,防止凭印象;“四准确”,即:家庭成员关系搞准确,家庭收入核准确,当年开支算准确,贫困原因查准确。其次是把好评审关,实行“四公开”、“六程序”。“四公开”,即:政策公开、范围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六程序”,即:城市低保按个人申请、居委会调查、初步审核、乡镇(街道)审核、区“阳光190”社会救助中心审批、张榜公布的程序运作;农村低保按本人申请、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或村民代表评议、张榜公布、村委会申报、乡镇审核、区“阳光190”社会救助中心审批的程序运作。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实施分类分标准救助。对农村贫困户实行等级化管理,对年人均收入低于800元以下的家庭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对800元至1200元的实施临时救济,对1200元至当年人均收入水平的实施社会互助。

  (三)强化效能监察,提高服务水平。为切实向贫困群众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切实加大筹资力度,建设了400平方米的“阳光190”救助服务大厅,建立健全了各项服务制度,实行一站式办公。落实限时承诺制度,简化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落实对救助对象的跟踪服务制度,及时督促各项救助政策的落实;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每月5日前将上一个月的救助情况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同时,将“190救助”工作列入了全区政府提速和效能监察的重要内容,区监察部门定期检查各项承诺制度落实情况;“阳光190”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对违反规定,虚报冒领等现象,予以严肃查处。广大服务工作人员认真履行“有求必应、有难比帮、热情服务、快速救助”的工作宗旨,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了社会救助工作的良好形象。自“阳光190”社会救助中心成立以来,共处结各种来电来访265件次,发放救助金45.945万元。全区共有526户878人享受城市低保,1086户1773人享受农村低保,2003年共发放低保金186万元。

  三、齐抓共管,社会互助,努力营造社会救助工作合力机制

  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支持与帮助。我们着眼于建立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大救助格局,根据各职能部门工作特点,进行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强化责任,形成了各负其则、综合管理的良性工作机制,为社会救助工作营造出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积极探索社会化救助新路子,实行结对救助与群众自救自助相结合,大力开展社会互助工作,健全了经常性社会捐助网络,设立了捐助接收站,把每年的4月20日、10月20日作为“集中捐助日”。自2002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大型捐助活动七次,累计捐助资金137.61万元,有效解决了社会救助资金不足的现实问题,有力地推动了社会救助工作地深入开展。

  虽然我区在社会救助工作中总结出了一些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我们恳请各位领导多提宝贵意见和要求,以利于我们不断改进提高,努力将宝南区社会救助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层次和水平。

  社会救助自检自查报告 篇7

  一年来,我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我是社区救助员、具体做的是低保工作、低收入工作、解困工作,以及守备街1 号的网格工作和兼职社工工作等。现将自己一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岗位工作基本情况

  1、低保工作:是一项长期性、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它关系到困难群众的温饱问题及社会稳定。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认真学习救助工作的相关政策,随时掌握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对前来咨询的群众耐心细致地解释救助政策。今年还对353名低保户进行了实名的认证,给他们办理了民政惠民济困保。通过入户走访今年共计减少低保20户、30人。

  2、低收入工作:对低收入家庭进行了重新建档,对不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进行了剔除,对符合的进行了建档。

  3、解困工作:每季度的爱心超市,元旦春节、端午等重大节日中我们都积极开展扶贫送温暖工作,切实把政府的关怀送到低保及低收入家庭中。

  二、具体履职情况

  1、低保工作:我社区现有低保户272户、353人。

  2、低收入工作:有3户、5人。

  3、兼职社工工作,通过对社区的服务对象的走访,对社区50名居民进行建档,对2户进行个案帮扶,对其进行了5次服务,基本达到结案要求、小组工作,开展一个能力提升小组活动。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努力方向

  因我社区大拆迁,大量的低保户不在本辖区居住,低保的动态管理比较难,每季度的入户不能够保证,今后一定加强动态管理,与居住地的社区和物管公司做好信息的沟通和联系。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协助完成社区的其他工作。以后我将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服务居民中,力争把各项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社会救助自检自查报告 篇8

  医疗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针对那些因为贫困而没有经济能力进行治病的公民实施专门的帮助和支持。近年来,随着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力度,医疗救助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减轻了困难群体的医疗费用负担。但与此同时,有些地方在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为此,笔者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审计实践,认真梳理与医疗救助资金有关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一)医疗救助资金大量闲置与困难群众得不到救助矛盾突出。

  一方面,大量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在财政、民政部门沉淀形成闲置。另一方面,大量困难群众因未得到民政部门救助,丧失了正常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权利。造成上述怪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救助渠道不通畅,民政部门主要通过报纸、网络等宣传医疗救助政策,而困难群众大多文化程度较低,长年不看报纸不上网,不了解党和政府的救助政策,甚至有了困难还不知道找谁解决。二是有的基层民政部门官僚思想严重,不是深入街道乡村讲解政策,为民排忧解难,而是在办公室坐等困难群众上门求助,造成大量行动不便困难群众求助无门。三是城乡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条件过高,需要救助的城乡贫困家庭难以达到认定条件。

  (二)随意改变救助标准,擅自扩大或缩小救助范围,有失公平。

  1、随意改变救助标准。有的擅自提高对低保对象的救助标准;有的对低保边缘户实施大病医疗救助执行比率低于规定标准;有的对同类患者执行的'救助标准不一致,救助金额弹性较大,造成个人自付医疗费用高,享受救助标准反而低的现象,影响了医疗救助制度的公信力。

  2、擅自扩大或缩小救助范围。有的为了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实施医疗救助,临时将患者定为低保户,实施低保户医疗救助后即取消低保资格;有的违规将医疗救助资金拨到福利院,以弥补经费的不足;有的对不属于救助病种范围的患者实施了医疗救助;有的又缩小了救助范围,仅对城镇低保边缘户实施医疗救助,而农村低保边缘户未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三)救助程序执行不严格,救助档案资料不全。

  在医疗救助的审批、审核中,工作人员很少按规定入户核查,仅凭一些证明和药费单据就直接进行审批。基层民政部门虽然建立了医疗救助档案,但档案登记内容残缺不全,不能完整地反映受助人参加医保情况、住院医疗费用总额、医保报销情况、个人自付情况等。有的未按规定公示医疗救助人员名单;还有的大病患者评议在前申请在后,更有甚者存在患病在后,申请医疗救助在前的怪现象。

  (四)资助参保参合不规范。

  有的未按规定资助农村五保和农村低保等困难群体参保参合,有的地区从医疗救助资金中列支应由地方财政负担的70周岁以上老人参加医疗保险。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的管理部门相互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加上部分地区医疗救助基层管理服务能力不足,导致国家用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参合的政策未得到有效落实。

  针对医疗救助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认为要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管理流程及加强专项审核等方面下大力气,确保救助制度落到实处,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

  (一)加大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加医疗救助管理的透明度。

  一项利国利民的政策要执行到位,必须先宣传到位。要让民众特别是与政策相关的群体(包括政策受益者及政策执行者)知晓、理解政策。只有充分了解政策,执行者才不会随意改变执行标准和执行范围;受益者在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时,才会积极主动地去申请、去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

  (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细化城乡医疗救助办法。

  针对医疗救助发放标准不统一,随意救助等现象,相关部门应将工作重心放在医疗救助政策制定及实施细则的执行上,重点是救助政策制定是否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医疗救助政策规定是否落到实处,各城乡是否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另外,要加强医疗救助档案管理,制定救助档案管理办法,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齐全真实,经得起检验。在完善制度的同时,要关注和发现由于制度缺陷导致的不公平现象,严厉查处违规操作和徇私舞弊现象,确保医疗救助资金真正发挥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补充作用。

  (三)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

  针对大量医疗救助资金沉淀闲置而困难群众又未得到及时救助的怪现象,相关部门要重点关注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益。比如,应适当降低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准入标准,让更多患者家庭不因病致困。要保障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在政策的具体执行上可以与当地登记的城乡低保户,与居民、农民医保等信息进行比对,看低保人员是否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还要关注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弱势群体参保参合情况,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医疗权利。此外,监管部门还应建立监督制度和接受群众举报制度,查处民政救助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四)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保障医疗救助管理运转正常。

  医疗救助管理是一项好制度,保护的是社会弱势群体,但在执行过程中主要难点是执行范围难于认定,核查、认定工作量过大等问题,仅靠民政部门一家难于完成。建议建立民政、医院、社区(街道)或村委会协调联动机制,对救助对象的申请表、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已参加医疗保险按规定领取的补助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看是否符合条件,并在规定范围内公示,这既有利于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又有利于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将国家的利民政策落实好,落实到位

  社会救助自检自查报告 篇9

  近期,崇信县人社局安排人员入驻新窑镇青泥沟村,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驻村帮扶调研工作。本着要干事先了解村情的原则,在该村村干部和乡镇包村干部的带领帮助下,采取走门串户了解情况、实地查看基本公共工程建设、查阅相关村级资料、与村“两委”班子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逐户逐人开展调研走访活动,了解该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一步摸清了该村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青泥沟村是崇信县的贫困村,属崇信县人社局“双联”帮扶村,县人社局50名干部联系64户贫困户。该村位于新窑镇西南部,全村辖4社102户373人,其中,贫困户33户129人,低保户12户37人,残疾人14户16人,五保户2户2人,贫困面33%,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有234人;中共党员27名,高中文化程度20人,初中文化程度151人,小学以下(含小学)文化程度196人,退伍军人3人。全村耕地面积3132.5亩,主要作物以小麦、玉米、油料(胡麻)为主,户均种植小麦3.6亩,平均亩产660斤,户均种植玉米3.8亩,平均亩产1000斤,户均种植胡麻1.3亩,平均亩产200斤。全村牛存栏171头,其中牛存栏5头以上的10户。20xx年全村人均纯收入为3124元,贫困户人均纯收入1815元。

  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一)崇信县人社局“双联”帮扶情况。2012年“双联”行动开展以来,崇信县人社局围绕“助农增收、为民富民”这一目标,送政策、送技术、解难题,深入推进“双联”行动扎实有序开展。及时修订完善了《崇信县人社局联村联户》等6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联村联户工作长效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对《青泥沟村小康发展规划(2012-2020)》、《崇信县人社局帮扶工作规划(2012-20xx)》和《个人帮扶贫困户脱贫致富计划(2012-2020)》进行了修订完善,确定了牛果产业、劳务、技能培训等10个方面的帮扶措施。举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和种养殖知识讲座4期,培训群众483人(次),发放培训教材760多份,召开“双联”行动群众会4次,征求帮扶对象意见建议12条,排查化解邻里等纠纷9起,维护了和谐稳定。结合青泥沟村适合发展核桃种植的实际,在新庄、黄湾、杨坪3个社新建480亩核桃示范园,建成后向农民定补资金5000多元。优先推荐帮扶村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已向华煤集团、崇信电厂等企业输送农民轮换工23人,人均劳务收入达到8万多元。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帮扶责任,组织党员干部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先后进村入户开展帮扶36次,为13户贫困户送去慰问金、太空被、食用油、大米、面粉等物资,总价值5000多元;捐款1000多元,帮助1名贫困学生实现了大学梦,投资1000多元修建了5口水井,向村上捐赠办公家具20多件、惠普打印复印一体机一台,有效缓解了村部办公设施紧张的局面。坚持每月深入联系村开展一次帮扶,扎实开展“六个一”活动的同时,主动推行“双联”工作图表式管理模式,确实把帮扶责任落到了实处。

  (二)经济发展情况。20xx年,青泥沟村人均纯收入3124元。经济结构较为单一,还是以传统的种养业为主,主要经济来源为小麦、玉米、胡麻(菜籽)等种植、家庭养殖、劳务输出等收入。一是种植业,以小麦、玉米作为口粮只能解决全村的吃饭问题,20xx年全村小麦种植372亩,人均1亩;玉米种植388亩,人均1.04亩。二是养殖业,全村现牛存栏171头,养殖5头以上的有10户;羊饲养量68只;兔饲养量30只。三是劳务输出,富余劳动力长期外出务工116人。其中,在县外务工的54人,在家门口就近务工的62人。

  (三)教育事业发展情况。青泥沟村全村义务教育适龄青少年、儿童共20人,入学率100%。其中,上幼儿园6人,上小学14人。目前在校大学生6人。

  (四)社会保障发展情况。全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373人,参合率达到100%;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适龄参保对象234人,参保率100%。全村60岁以上老人51人,全部享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情况。村上有医疗卫生室一间,配备了基本的医疗救护药品,有乡村医生1名,但乡村医生为半路出家的赤脚医生,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学习,医务水平低,村民认可率和就医率偏低。

  (六)基本公共工程建设情况。一是村级办公场所需要改善。现有村部为2009年修建的3间砖混结构平房,条件所限,没有配备专门的文化室、阅览室、活动室、远程教育室等功能室。二是交通基本公共工程有待提高。黄湾社至吊沟岭社、黄湾社新农村村社道路未硬化,路面凹凸不平,弯曲狭窄,部分路基常年失修,雨天难以出行。村民出行主要靠摩托车、三轮车等,全村有摩托车50辆,三轮车21辆,拖拉机9台。三是人畜饮水问题需要解决。该村未接入自来水,人畜吃井水的有47户,长年吃山泉水的有30户(所谓山泉水就是在山坡较低的地方挖一个坑,靠雨水和地表渗水聚集而成)。四是通讯设施质量不高。全村电、电话、卫星电视接收设备均入户,手机信号网络虽然已覆盖,但吊沟岭、杨坪两社手机信号时有时无,且遇雷雨大风天气时常伴有短时间的手机、电视信号中断现象。

  (七)精神文明建设和村容村貌情况。村民的文明程度和民主认识、法制观念有待加强。群众文化娱乐方法单一,主要是参加新窑集市活动。村容村貌、群众精神面貌、卫生面貌较差,牛、猪、鸡到处跑的现象较多,遍地猪牛粪的不卫生状况和群众砍树烧火的习俗在该村比较普遍。

  (八)村级组织和党组织建设情况。一是村“两委”班子成员情况。现党支部班子有成员5人,其中支部书记1人,村委主任1人,支部委员3人;村委会5人,其中村委主任1人,村委委员4人。平均年龄42岁,其中初中文化程度4人,大专文化程度1人。二是村“两委”班子开展工作情况。目前,村“两委”建立了学习、工作、政务公开等制度,重大问题能集体研究。班子内部较为团结,关系比较融洽,能够保证村里工作的正常开展。村干部作风较为务实、正派,多数群众对村干部比较满意。三是党员队伍情况。全村现有党员27人,其中有女党员3人,党员年龄老化。

  三、制约该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近几年来,青泥沟村在新窑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帮扶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全村人民齐心协力,加快发展,群众的生产生活有了较大的变化。但由于自然条件恶劣,村民居住分散,基本公共工程建设滞后,与全县同等村社相比,该村人民群众生活还比较贫困,生产生活中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

  社会救助自检自查报告 篇10

  为了切实解决涉诉信访案件申请执行人迫切需要解决的基本生活困难,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体现为民司法的宗旨,针对已进入执行程序,而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xxxx省金溪县人民法院积极依靠各级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通过司法救助,缓解当事人燃眉之急。自2013年12月份以来,该院共对7案12人进行司法救助,救助金额28.3万元,执结案件7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但是,实践中,一部分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又未得到司法救助生活陷入困顿,时常到法院及政府部门上访、缠访,降低执行效率,损害司法公信。笔者现从一案例简要分析目前司法救助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案件执行经过(江某某、徐某华、徐某风申请执行杨某某、黄某某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

  2008年12月,被执行人黄某某将其自建房屋的墙体粉刷发包给被执行人杨某某承建,杨某某雇请徐某某与其一起粉刷墙体。同年12月11日,徐某某在从事雇佣工作中,不慎从脚手架上踩空摔跌至地上,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同年12月16日,徐某某亲属江某某等三人向金溪县人民法院起诉,2009年3月2日,该院判决杨某某、黄某某分别赔偿江某某等三人各项损失66091.5元、15530.5元。2009年4月28日,江某某等三人向该院申请执行。

  受理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杨某某、黄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因二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陷入僵局,江某某等三位申请执行人多次到该院及政府部门上访。2010年至2011年间,执行法官陆续从被执行人黄某某账户扣划存款共计6200元。因被执行人杨某某家庭困难,其自身又患有心脏病,该院无法对其司法拘留,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杨某某便外出务工,无法找到其下落,江某某等三位申请执行人的赔偿款未能得到全部执行,执行陷入困境。

  面对执行困境,执行法官一方面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政法委汇报执行进展和遇到的困难,争取政府资金支持;另一方面,积极与江某某户籍所在地镇政府、民政部门沟通协调,为江某某办理低保,解决其燃眉之急。在执行法官的努力及省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今年1月17日,江某某等三人终于获得了40000元救助款,并自愿签署停访息诉协议及放弃部分债权承诺书,该案通过司法救助圆满化解。

  二、司法救助存在的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发现,司法救助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问题:

  1、救助范围小。实施司法救助的案由狭窄,通常以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为实施司法救助的对象,且要求赔偿数额较大,其他类型的案件救助寥寥无几。

  2、救助金额有限。实践中,法院按要求上报的案件需救助的数额很大,而最终获批的只有3—5万元,甚至更少。申请执行人由于赔偿未能实际到位,往往在救助金用完后继续上访。

  3、救助次数有限。司法救助通常都是由各级党委、政府、政法委等牵头发起,由法院上报案件,每年开展司法救助的次数就一两次。而法院受理的案件源源不断,需要司法救助的案件不断增加,现有的司法救助次数远远不能满足于需要救助的人员。

  4、救助金发放周期长。通常情况下,开展司法救助由各级党委、政府、政法委等发文至法院,由法院上报案件材料至救助机关审批,通过审批后,再由救助机关将救助金转至被救助人所在政府的财政账户或法院账户,再由法院支付给被救助人。从救助文件下发至被救助人领取救助款,少则一两个月,多则大半年,影响救助效率。

  三、对司法救助的建议

  1、扩大司法救助的范围。司法实践中只将赔偿数额较大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作为司法救助的对象,部分数额较小且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未能得到有效救助,而实践中数额较小且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大量存在,因未能得到执行,激化社会矛盾,影响司法公信。因此,应将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一律纳入司法救助的对象,使更多的困难群众得到救助。

  2、增加救助金额。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应根据申请执行标的全部或大部分进行救助,使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以全部或基本实现,待法院执行到位后予以返还。

  3、建立司法救助常态化机制。应由法院不定期向党委、政府、政法委等部门申请司法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并开展司法救助。

  4、缩短救助金的发放周期。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材料一经审核批准,救助金应在十个工作日内转入专门账户,并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使困难群众尽早享受司法救助的温暖。

  5、设立司法救助基金组织。由政府主导,国家财政专门拨款,同时吸纳社会捐款,以弥补司法救助基金的资金缺口。将司法救助作为由政府支持、社会帮扶的长期性社会公益事业,在政府主导的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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