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自查报告

时间:2022-07-12 12:47:45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住房自查报告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住房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住房自查报告

住房自查报告1

  按照市发改委稽察字[xx年廉租住房建设等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上级下达我县廉租住房建设目标任务2.5万m2500套,预算总投资为25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250万元,省政府补助资金500万元,县财政自筹750万元。截止xx年3月底,已完成廉租住房总建面积2.859万m2502套,总投资2856万元。具体是:

  1、投资80万元在下西坊直管公房危旧房改建每套50.8m2廉租房16套共812.8m2。

  2、投资170万元在新建每套50.16m2廉租房34套共1705.44m2。

  3、投资288万元在农贸市场配建每套50.6m2,廉租房57套共2884.2m2。

  4、投资697万元在县城商贸城新建每套58.08m2,廉租房1xx年我县廉租住房建设,从申报及项目立项、变更建设地点,到开工建设等,得到了省市发改委等部门的大力支持,致使我县xx年廉租住房建设按照上级的要求,按时按量完成了任务。

  一是xx年6月动工新建34套廉租房,于xx年6月竣工完成主体工程。

  二是xx年8月动工改建下西坊危旧公房16套廉租房,于xx年4月竣工完成主体工程。

  三是xx年9月动工新建商贸城1xx年10月竣工完成主体工程。

  四是xx年9月新建创业苑225套廉租房,于xx年12月竣工完成主体工程。

  五是xx年11月动工新建背50套廉租房,于xx年10月竣工完成主体工程。

  六是xx年10月动工配建农贸市场57套廉租房,于xx年12月竣工完成主体工程。

  xx年7月xx年廉租住房经“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后,通过公开摇号全部产生了502户承租户,截止xx年1月,分别有下西坊16户,34户和商贸城1xx年6月另有332户将可全部搬入新房居住。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保障性住房建设程序要求严格,所需时间较长,而上级下达目标任务较晚,影响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建议先一年度下达目标计划。

  2、住房保障工作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有专门的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给予保障,建议由省级层面制定相关政策。

住房自查报告2

  按照市发改委稽察字[20xx]10号文要求,现将我县20xx年廉租住房建设等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上级下达我县廉租住房建设目标任务2.5万m2500套,预算总投资为25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250万元,省政府补助资金500万元,县财政自筹750万元。截止20xx年3月底,已完成廉租住房总建面积2.859万m2502套,总投资2856万元。具体是:

  1、投资80万元在下西坊直管公房危旧房改建每套50.8m2廉租房16套共812.8m2。

  2、投资170万元在新建每套50.16m2廉租房34套共1705.44m2。

  3、投资288万元在农贸市场配建每套50.6m2,廉租房57套共2884.2m2。

  4、投资697万元在县城商贸城新建每套58.08m2,廉租房120套共6970m2。

  5、投资1328万元在创业苑新建每套59m2廉租房225套共13280.88m2。

  6、投资293万元在背新建每套58.74m2廉租住房50套共2937m2。

  二、建设进展情况

  20xx年我县廉租住房建设,从申报及项目立项、变更建设地点,到开工建设等,得到了省市发改委等部门的大力支持,致使我县20xx年廉租住房建设按照上级的要求,按时按量完成了任务。

  一是20xx年6月动工新建34套廉租房,于20xx年6月竣工完成主体工程。

  二是20xx年8月动工改建下西坊危旧公房16套廉租房,于20xx年4月竣工完成主体工程。

  三是20xx年9月动工新建商贸城120套廉租房,于20xx年10月竣工完成主体工程。

  四是20xx年9月新建创业苑225套廉租房,于20xx年12月竣工完成主体工程。

  五是20xx年11月动工新建背50套廉租房,于20xx年10月竣工完成主体工程。

  六是20xx年10月动工配建农贸市场57套廉租房,于20xx年12月竣工完成主体工程。

  20xx年7月20日,我县20xx年廉租住房经“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后,通过公开摇号全部产生了502户承租户,截止20xx年1月,分别有下西坊16户,34户和商贸城120户喜搬新居,预计到20xx年6月另有332户将可全部搬入新房居住。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保障性住房建设程序要求严格,所需时间较长,而上级下达目标任务较晚,影响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建议先一年度下达目标计划。

  2、住房保障工作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有专门的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给予保障,建议由省级层面制定相关政策。

住房自查报告3

  一、领导重视,内审机制不断完善

  (一)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各镇、街道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xx审行〔20xx〕4号)文件要求建立独立内审机构,本单位已成立内部审计工作小组,本中心财务等工作严格遵守财政纪律。

  (二)健全完善内控制度,今年逐步完善了单位内控制度,坚持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的长效机制。并完善了内控制度,制定了《防范资金管理风险实施细则》《XX市住房公积金 资金支付操作规程》,进一步控制资金的支付流程。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的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能够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二、有效落实,展开内审工作

  (一)内审小组在主任的领导下,围绕本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审计工作,对本单位的经营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对全市住房资金、维修基金、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以“抓管理、促规范、出效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由事后审计向事前和事中审计延伸,实现全过程监督。

  (二)本单位经济运营良好,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审计中未发现经济决策不民主,不科学,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情况。

  (三)审计中未发现有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其他公款,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及滥发钱物等情况。应财政要求进行了小金库清理,不存在任何小金库现象。

  (四)单位往来款已经全部清理。

  (五)单位三公经费实行严格控制,控制在上年度的50%左右。

  (六)经审计局和财政局核定,中心向全社会发布了《XX市20xx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公告》。XX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稽核小组对我中心的20xx年底有公积金业务做了全面稽核检查。中心领导班子十分重视,对于稽核检查的问题进行了积极全面整改。

  通过对一年审计工作的自查,内审工作机制与程序不断的在完善了规范化,在经费管理方面,由于财政管理制度也逐渐规范化,中心资金已全部纳入预算内政府性基金管理。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根据浙江省和XX市的要求严格执行,加大执行力度,力求将内审工作更加良好有序的开展下去。

  三、内审小组的'工作思路

  (一)加强内部控制的力度,充实审计人员,提高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同时还要加强审计理论知识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内控意识和业务素质。

  (二)加强内部审计信息建设,运用计算机技术提高审计效率,改善审计手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了“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的信息化管理,这为住房公积金实现计算机辅助审计提供了良好的先决条件。我中心内审小组应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条件,加强计算机控制和内部审计信息建设。

  (三)严格执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今年,我中心已全面建立了从领导到职工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建立了岗位流程图和权力清单,今后,要严格执行廉政防控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四)重点开展资金运作审计,提高住房公积金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加强资金风险防范机制。国家的货币政策和市场政策会调整,为确保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必须加强资金运作。因此,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的重点就是资金运作的审计。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转存定期存款、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等资金运作中,应规定内部审计部门全过程地参与重大资金运作的制度建立、计划编制、方案制定、决策实施、测算分析等工作。

住房自查报告4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迅速进行了动员部署,并按照《关于全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和会议要求,对本机关及局属各事业单位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1、机关基本情况

  20xx年8月,根据扬府发办〔20xx〕160号文《XX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 明确我局更名为XX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三定”规定明确了我局14项主要职责,划出1项职责,新增2项职责,批准了11个内设机构,核定我局行政编制35名(其中含扬编办〔20xx〕65号文核增我局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编制1名)。核定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内设机构正副处长(主任)17名,其中正处长(主任)11名,副处长(副主任)6名。

  截止6月30日,我局实有行政编制人员37人(含龚琪虎),另有纪委派驻人员2人,行政附属编制人员3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6人,纪检组长1人(纪委派驻),副调研员2人,在市人大、市政协任职的原局主要领导2人;正处长9人,监察室主任1人(纪委派驻),副处长4人,主任科员6人,副主任科员3人,科员2人,办事员2人。

  2、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截止6月30日,我局直属10个事业单位,核定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139名,实有在职在编事业工作人员117人。具体如下:

  (1) 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6名,领导职数1正1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6人,正职领导1人,副职领导2人;

  (2)市住房保障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6名, 领导职数1正1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5人,正职领导1人;

  (3)市房地产监察支队,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10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0人,正职领导2人,副职领导1人;

  (4)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46名,领导职数1正3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41人,正职领导2人,副职领导3人;

  (5)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10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8人,正职领导2人,副职领导1人;

  (6)市直管公房管理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22名,领导职数1正2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0人,正职领导1人,副职领导2人;

  (7)市房地产信息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3名,领导职数1正。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人,正职领导1人,副职领导1人;

  (8)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10名,领导职数1正2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7人,正职领导1人;

  (9)市白蚁防治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21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4人,正职领导2人,副职领导2人;

  (10)市物业管理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5名,领导职数1正1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人,正职领导1人,副职领导2人。

  3、编外用工情况

  (1)局机关编外用工情况:我局承担的涉房工作量大,行政编制少,机关人手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20xx年以来,先后从直属单位借用了17名人员到局任职和帮助工作。根据扬人通〔20xx〕87号文下达我局的临时聘用人员计划共7名,其中驾驶员5名、打字员2名。

  (2)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况:

  市住房保障中心:借用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1人;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借用人员1人,劳务派遣人员2人;

  市房地产监察支队:借用人员1人;

  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借用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9人;

  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借用人员4人;

  市直管公房管理处:借用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1人;

  市房地产信息中心:借用人员1人;

  市白蚁防治中心:借用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17人(主要从事白蚁灭治一线工作);

  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借用人员11人;

  市物业管理中心:借用人员3人,劳务派遣人员5人。

  二、机关事业单位运行情况

  (1)机关运行情况:20xx年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

  方案下发以来,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紧紧围绕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工作,有效履行了赋予我局的各项工作职责。一是规范了内设机构名称,使处室名称与承担的'工作职责相适应,更加有利于工作的开展;二是理顺了处室间的职责关系、范围和权限,避免了职能的交叉和缺位;三是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促进了我局组织机构的规范高效运行。目前,我局的14项主要职责得到科学、合理的分解和落实,机构设置进一步优化,干部配备更加合理,形成了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

  (2)事业单位运行情况:局属10个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市编办明确的主要职责开展业务工作,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配备合理。按照市编办和市人社部门的规定,按照管理、专业技术、工勤的岗位需要,完成了在职在编事业人员的岗位设置工作,实行了全员聘用制。所有机构设置均按市编办的规定严格执行,定期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和《机构编制管理证》相关工作。认真执行《XX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办法》,及时维护实名制系统,对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岗位和职务调整、新增、减少等机构编制事项变化情况适时更新,确保人员信息全面完整、真实准确。

  三、机关事业单位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自查,我局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近年来,我局承担着大量的住房保障和房管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目前我局机关行政编制数为35名,仍是20xx年核定的人员编制数,机关人手紧张的矛盾相当突出,不少处室只有1-2名工作人员,已不能满足现有工作任务的要求。

  2、为了更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房管工作任务,缓解机关人手不足的问题,20xx年以来,机关从基层单位借用了部分人员到局任职帮助工作,有的还担任了局机关处室的主要领导。系统事业单位之间也存在互借人员和交叉任职的现象,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员混编混岗使用的现状。

  3、部分单位的经费形式已不适应当前的工作需要,我局直属单位市房地产监察支队一直作为差额拨款单位管理,不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该单位职能以房地产行政执法工作为中心,本身并没有经费来源,而我市兄弟执法队伍大多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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