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协议书

时间:2022-08-23 08:58:54 转让协议书 我要投稿

土地转让协议书模板锦集八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土地转让协议书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土地转让协议书模板锦集八篇

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1

  转让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1、农村集体:

  户代表数: 户

  2、负责人: 职务:

  3、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即受让方、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

  2、法定代表人:

  3、单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晰产权,办理林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过公开协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转让补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称、坐落、面积和用途

  荒山荒地名称:(小地名)。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坐落:

  面积: 亩(大写)

  四至界限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详细四至界限见本合同附件1

  的附图。

  用途:本合同转让的荒山荒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流转方式、期限和承包费及支付方式、时间

  以转让方式承包,承包期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承包费经双方商议确定为:每亩每年计 元,共亩,应支付承包费合计 元(大写: )。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 元,每年承包费必须于 月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发包的荒山荒地属本集体所有。

  2、依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

  3、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指导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

  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损害承包地的行为。

  4、执行 林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征收、征用、占用的补偿事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

  甲方的义务。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未设定担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及时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维护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所有权;

  4、承包期内,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帮助下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3、对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4、享受国家有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经营地被依法征收、征用、

  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

  乙方的义务。

  1、维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业用途,未经有权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断加大对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依约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地内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不进行破坏性、掠夺式开发、经营,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野外违章用火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服从、支持 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甲方依法进行的监督和指导。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合同期内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收益的处置:

  五、合同期满时,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资产的处置: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以下条件成就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

  2、发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二)以下条件成就时,应当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费;

  2、乙方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或抛荒,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甲方制止无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转为其他建设用地;

  4、一方违约致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届满。

  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本承包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承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勐烈镇人民政府鉴证后生效,不因甲方承办人或负责人及乙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

  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 各执一份,本村民委员会

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2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 ,总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该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详见所附宗地图及宗地图的经济指标),该地块的开发状况已经双方踏勘认可。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让渡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甲方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转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商住项目,乙方受让后按照规划进行建设。

  第四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以及乙方自愿承担该部分土地转让双方发生的所有税费。

  第五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总额为 元人民币。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 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6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逾期3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

  第七条

  在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款后10日内,甲方依照规定办理该部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第八条

  乙方同意从签订合同之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九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账号内。开户银行: 。

  第十条

  乙方受让该地块后,受原土地出让合同的约束。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二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0.1%缴纳滞纳金。

  第十三条

  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必须在一年内动工修建。

  第十四条

  如甲、乙双方违反以上任何一条款,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均可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土管部门备案一份。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 代表人/代理人 乙方 代表人/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身份证: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所购买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乙方向甲方购买的商品房为园号楼室。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为实测面积。该商品房为现房。甲方依法获得并合法拥有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权属证号为:。

  第二条价格与费用

  1、该商品房的售价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为拾__万__千__佰__拾__角__分。

  2、甲方同意将该商品房原入住费用全部无偿转给乙方。

  3、在甲、乙双方交房前所发生的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供暖费、电视收视费、电话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应承担交房后所发生的上述费用。

  第三条付款时间约定

  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按期付款:

  1、首付款

  以该商品房售价总额的%作为首付款,即人民币元(¥)于20xxXX年XX月XX日(双方立契过户日)由乙方交付给甲方。

  2、余款

  以该商品房售价总额的%作为余款,即人民币元(¥)于__年__月日前由乙方通过银行按揭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如因银行放贷拖延,而非甲乙双方原因所造成则不追究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4、在双方交接该商品房前,甲方应已收到第二条中所述全部售房款。

  第四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垵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逾期在15日之内,自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期届满之日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乙方已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15日后,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第5。3条款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逾期在15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15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5。3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按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五支付逾期违约金。

  3、在双方签署本合同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

  任何一方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为售价的5%,还应就该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用及诉讼费用)进行赔偿。如双方均有违约行为,应根据双方各自违约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交付期限

  甲方须在本合同第三条履行完毕后日内,通知乙方收楼,以便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不可抗力,除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第六条装饰、设备标准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装修、设备标准以现房实际情况为准(清单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七条入住

  在签订本协议之前,甲方须将物业相关费用全部结清,同时双方办理立契过户、入住等相关手续。

  第八条合同解除

  在下列情况之一发生之时,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自该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解除。

  1、市房地局或贷款银行未能批准双方根据本合同之条款上述出售单位;

  2、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

  3、在上述第8。18。2条款规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应解除。甲方应在扣除乙方应付而未付的欠款(除房款以外的)和违约金后,在不支付任何利息或补偿的情况下(如有)退还乙方已付房款。

  4、如乙方应付而未付的欠款和违约金(如有)已超过乙方已付房款总额,则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九条不可抗力

  凡因发生地震、台风、暴雨、大火、战争、暴*等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协议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履行或者需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的机构出具交由当地公证机构公证。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由此部分或全部免除向另一方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

  乙方领取该商品房钥匙后,乙方应遵守***的物业管理规定,并如期缴纳各项费用。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之签订、效力、解释和履行以及本合同项下争议之解决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调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发出协商要求的书面通知后立即进行。无论任何原因若争议在发出书面通知后十五(15)天内仍未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在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根据其有效的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皆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包括各方的法律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附则

  1、若本合同内有任何条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市有关规定条例下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时,本协议其余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2、本合同中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参阅而加入,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且其不应对本协议中任何条款的解释产生任何影响。

  3、本合同将成为转让出售商品房的充分合同,并取代之前双方达成的任何承诺、陈述和协议。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调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被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合同原件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顺义县房屋土地管理局备案一份。

  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经营部在本次房屋交易过程中起到监督协调的作用,直至乙方办理入住为止。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代理方(盖章):

  资质证号:

  经纪人: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4

  转让方(甲方):宁茶芬,女65岁,汉族,农民,小学文化,宣威市人,住落水镇黄路村委会6组。

  受让方(乙方):徐应碧,男40岁,汉族,农民,小学文化,宣威市人,住址同上。

  经双方在一起平等协商,由甲方将权属自己位于本村“陶家田”约0.12亩土地使用权作价11600元(大写:壹万壹仟陆佰元整)永久转让归乙方所有,特将有关事项拟订如下。

  一、该地不计准确面积,该地四址界线:东至王世扩地埂;南至王继伟地埂;西至公路;北至徐应碧地交界。

  二、乙方将上述转让费于20xx年12月5日当面一次性付清甲方后,该地经营权、管理权、收益权、占有权、处置权一切完满权属当即归乙方所有。

  三、乙方对该地权属成立后,土地如因国爱征收,土地征收被偿费及国家给的优惠安置待遇由乙方享受。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方保留一份,双方均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字后当即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20xx年12月5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5

  甲方:身份证: 住所:

  乙方:身份证: 住所:

  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充分协商一致,现就甲方向乙方有偿转让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及上盖房屋所有权(以下将宅基地及上盖房屋通称为“房地产”)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房地产的情况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 面积为 平方米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土地宗地图见附件)及上盖房屋(建筑面积为 ,房屋平面图见附件)有偿转让给乙方。

  (二)该宅基地四邻至:

  东邻: 、 西

  邻: 、 南邻: 、 北邻: 。 (三)该宅基地的土地证号

  为 ;该宅基地上盖房屋的房地产证号为 。

  二、转让房地产的价格

  (一)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二)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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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办理完毕所有的过户手续。

  四、房地产交接

  甲、乙双方同意于年 月 日由甲方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五、权利保证约定

  (一)甲方保证其为该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人及上盖房屋的所有权人。

  (二)甲方保证: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包括抵押等),若发生转让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三)甲方确认:该上盖房屋已经合法规划。

  (四)转让后,在宅基地使用期限内,如遇国家或者有关政策部门依法对该地征收时所赔偿的全部资金归乙方所得,相关费用均也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税务承担

  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拒绝转让房地产或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产的,视为甲方违约,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七日内退还已经收取的乙方的费用(包括转让费、订金等等),并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若经济损失难以计算,则以人民币 元作为违约金。

  (二)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以及其继承人不得向乙方主张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及上盖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须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若经济损失难以计算,则以人民币 元作为违约金。

  (三)乙方拒绝受让房地产或逾期15天仍未付清转让款时,视为乙方违约,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若经济损失难以计算,则以人民币 元作为违约金。甲方已经收取的乙方的费用(包括转让费、订金等等)应退还给乙方。

  八、争议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所签订的补充和修改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身份证: 签订日期:

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6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经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公平合理,相互自

  愿的前提下,双方签订以下协议。

  一、地块概况

  该地块位于威宁县海边村安置区,集体土地证号为:威集用(20xx)第X003号,土地使用权人:耿昆,使用权面积为300平方米,地类(用途):住宅,该宗地四至:西至A205,东至A203,南至威双大道,北至广聚路。(注:该宗土地是由耿昆转让给马关志所有,现将该宗土地转让给赵正国所有。)

  二、转让方式

  1、甲方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土地转让总价为人民币柒拾

  捌万陆仟元整(¥:786000.00元整),乙方将房屋转让款一次性付给甲方(以银行打款凭条为证)。

  2、甲方确保该宗土地转让前无任何纠纷,无任何建筑物。

  3、甲方负责提供相关依据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建房手续和证件。

  4、如乙方要求过户,甲方应提供所有相关手续,过户费用由乙方支付。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应退还所有购买土地的转让款,并且赔偿乙方按转让款的总额千分之五/每日计算。

  5、甲方需把原政府规划的安置协议,规划许可证,集体使用证,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交给乙方,以便办理相关手续。

  6、甲方积极帮助乙方解决有关土地手续办理事宜,该宗土地转让后产权由乙方所有。

  三、其他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证 明 人: 证 明 人:

  年 月 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

  本着公平,公正,合理,互利的原则,避免今后出现产权、所有权、使用权等纠纷,经双方磋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所属勤丰七社(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的宅基地以______人民币转让给乙方(注:甲方以每平方米七百人民币的价

  格转让给乙方)。该宅基地东至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

  乙方支付甲方该宅基地的转让费后,该宅基地的产权、所有权、永久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二:乙方负责办理本宅基地产权、使用权变更的有关手续,换发乙方新的土地证。在乙方办理本宅基地变更手续期间,甲方负责协调

  本宅基地的产权、所有权、永久使用权等纠纷。

  三:乙方一次性支付该宅基地的转让费________人民币给甲方后,该宅基地的产权、所有权、永久使用权均归属乙方。

  四: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由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五:附加条款:

  1、今后甲方及其亲属和后代都不得以任何理由与乙方发出该宅基地的产权、所有权、使用权纠纷。若甲方单方面发出产权、所有权、使用权等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赔偿。

  2、今后该宅基地如被国家或其他集团征用或再次转让及它人置换,甲方必须无条件出面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事宜,乙方因该宅基地所获的所有赔偿与甲方无关。

  转让人(甲方):

  接管人(乙方):

  甲方证明人:

  乙方证明人:

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8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转让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经营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凭祥市南山村苏崇均后面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地块名称:_____坐落(四至):东至:_____ 南至:_____ 西至:__________ 北至:_____ 面积:约_____亩 备注:(_____地)

  第三条 转让费

  1、补偿金获得方式:甲方一次性获得转让补偿金。

  2、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提出的实际转让补偿金,乙方并获得土地的承包权或使用权。

  3、支付方式:现 金

  4、支付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5、支付土地承包权转让金:大写:_____萬_____仟圆整(¥:__________元)。

  第四条 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本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甲方自愿在本合同生效时同时终止与发包方所建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根据本合同获得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依法建立与发包方新的承包关系,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义务。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如转让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造成经济损失,所有补偿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7、乙方受让后有自主经营权,甲方对该土地无任何权利义务,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乙方的经营。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之后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的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根据守约方具体经济损失情况确定。

  第六条: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2种方式解决:

  1、 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生效条件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发包方同意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发包单位(签章):

  签约日期: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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