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指标转让合同3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房指标转让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住房指标转让合同1
转让方: 、男、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指标转让相关事项进行充分协商,在依法、平等、自愿原则下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其单位准备修建的改善型经济适用房中属于甲方的房屋指标转让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 ,配套一个停车位。在什么地方、在几单元几楼几号以甲方所在单位新小区建设领导小组确定范围为准,甲方将其所在单位新小区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选房范围及时告知乙方由乙方在该范围内选择甲方有权选择的房屋。
二、甲方应当保证乙方购买甲方所转让的房屋无争议。签订的认购合同书、签订购房合同等所有相关购房手续,所取得的票据及合同均由乙方保管。如单位建房小组需要这些手续,乙方应及时将这些手续交给甲方,甲方办完后及时将这些手续交还乙方。
三、甲方应当保证其转让给乙方的房屋能够将产权证办至乙方名下。
四、乙方支付甲方房屋指标转让费人民币 (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一日内将房屋指标转让费中的人民币( )存入甲方建行账户(户名: 卡号: ),余下的人民币 ( )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给乙方使用的当日一次性打入甲方账户(户名和卡号如本条前述,如有变动,以甲方通知的账户为准),甲方在分别收到上述款项后分别打借条给乙方。
五、该房屋建设所需的所有资金包括与该房屋配套的停车位所需的资金(以甲方所在单位新小区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金额为准)由乙方自己承担。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一日内一次性将甲方已经交付的房屋首付款人民币 ( )存入甲方建行账户(户名: ,卡号: ),甲方在收到该笔款项后打借条给乙方。
六、甲方所在单位新小区建设领导小组要求甲方交付除首付款外的房屋建设所需资金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所在单位新小区建设领导小组规定时间内将相应资金存入甲方所在单位新小区建设领导小组指定的银行账户(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 ,收款人开户银行: ,款项来源: 交购房款)。账户如有改动或需现金交款,以甲方通知的账户为准或一次性现金交付甲方。乙方存款后及时将存款凭证交甲方,甲方打借条给乙方;如果是乙方一次性现金交款给甲方,甲方收款时打借条给乙方。
七、房屋在修建过程中需要甲方决定某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乙方决定为准,但乙方的决定必须在甲方所在单位新小区建设领导小组允许范围内。
八、房屋在修建过程中需要甲方配合时甲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征求乙方意见后按照甲方所在单位新小区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给予配合。
九、房屋建成交付甲方使用后甲方及时将房屋钥匙全部交乙方由乙方居住,甲方不得妨碍乙方居住。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所在单位针对该小区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及该小区自身的各项制度。
十、房屋能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时,甲方立即将该房屋产权转移给乙方,乙方应给予必要配合,办理产权转移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产权转移成功时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交给乙方的.所有借条退还给甲方。具备过户条件,甲方违反约定不转让,或者不配合乙方过户,退还乙方修建该房屋交付的所有资金并以退还资金时市场价将该房屋从乙方手中购回。乙方违反约定不受让的,或者交纳购房款不足的,甲方有权不将该房屋产权转移给乙方。
十一、乙方入住该房屋以后、甲方办理该房屋产权转移手续前,乙方有权将该房屋转让给其他人,接受乙方转让的一方必须遵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当遵守的所有约定。
十二、甲乙双方应保持联系,联系方式为所留电话号码,如电话号码变更及时通知对方,由于某方不能及时联系上对方所造成的损失由有过错方承担。
十三、如一方违约,除赔偿对方损失外,还应支付违约金 元(¥ 元)。
十四、本合同伍页十四条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应遵守并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履约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西昌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住房指标转让合同2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转让购买 住宅权利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按照 局政策规定,甲方拥有购买即将兴建的 局职工宿舍住宅房屋一套的权利。房屋价格暂定为每平方米3300元,房屋面积、住房位置等其他房屋具体情况依照官方公布确定。
二、甲方同意将该购房权利转让给乙方,转让费用为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元),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购房指标转让款。
三、乙方支付购房费用和其他费用后,由购买该套房屋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乙方享有该套房屋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建房及交款事宜,一切按照局合资建房方(即开发商)的进度执行,甲方应及时将有关购房信息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了解和掌握,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及时按环保局的要求支付相应的购房款及申请办理房屋的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若不尽配合义务及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登记、备案、交款、交房等手续或又将购房指标再行转让他人,导致乙方未能购买该房屋的,视甲方违约,甲方除应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房屋指标转让费,还要按房屋购买价与届时市场价差额计付乙方损失。乙方违约或终止本协议,甲方无须退还乙方已付的购房指标转让费。
五、若因不可抗力、政策变动、单位及开发商因素导致房屋停建,或者由于甲方工作调动而使购房指标取消,则甲方应在一周内退回乙方购房指标转让费。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房指标转让合同3
甲方(卖方):王红伟,男,1978年9月9日生,身份证号:9098015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高丽,女,1981年7月6日生,身份证号:9042722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转让购买晋中市慧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新通汇1号楼1幢3003号,面积为131.05平方米住宅一套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甲方拥有购买即将兴建的晋中市慧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新通汇1号楼1幢3003号住宅房屋一套的权利。房屋价格暂定为每平方米4750元,房屋面积131.05平方米、房屋具体位置在榆次区汇通南路180号。
二、甲方同意将该购房权利转让给乙方,转让费用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元),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购房转让款,乙方另再交纳壹拾玖万元(190000元)首付款,剩余购房款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支付上述费用后,由购买该套房屋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乙方享有该套房屋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及时该房屋的登记、备案、过户等相关手续。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若不尽配合义务及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登记、备案、交款、交房等手续或又将此房再行转让他人,导致乙方未能购买该房屋的,视甲方违约,甲方除应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房屋转让费,还要按房屋购买价与届时市场价差额计付乙方损失。乙方违约或终止本协议,甲方无须退还乙方已付的购房转让费。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房指标转让合同】相关文章:
住房指标转让合同02-14
住房指标转让合同15篇03-10
建房指标转让合同09-01
房屋指标转让合同10-19
指标房转让合同03-23
单位指标转让合同12-07
安置房指标转让合同06-15
房屋指标转让协议09-06
福利指标转让协议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