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设计合同书

时间:2023-04-10 14:25:21 装修合同 我要投稿

室内装修设计合同书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室内装修设计合同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室内装修设计合同书

室内装修设计合同书1

  工 程 名 称: 室内装修设计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委 托 人:设 计 人:签署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室内装修合同书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电话: 0222398888

  传真: 02220088;电子邮件:

  设计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的室内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法律法规生效: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咨询项目的内容:

  2.1 项目名称: 室内装修设计

  设计工程范围见附件图纸。

  第三条 委托人应向设计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时间及期限: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委托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4.1.1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付布局及概念设计所有成果;

  4.1.2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交付扩初设计施工图及家具/灯具表;

  4.1.3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付装饰摆设配饰成果;

  4.2设计人应提交的具体成果文件:

  基本设计方案;平面施工图;立面施工图;剖面施工图;节点详图;空间效果图;弱电配置出线定点设计;室内吊顶空调出风口设计(不含管线设计及风量设计);室内灯光设计及灯具建议书;室内建材建议书及材料样板;洁具五金建议书;家具方案建议书;饰品采购及摆设建议书。设计人应提交的具体成果文件应一式 套/份数

  第五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5.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含差旅、食宿)

  5.2设计费的支付

  5.2.1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2 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付布局及概念设计所有成果,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3 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交付扩初设计施工图及家具/灯具表,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4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付装饰摆设配饰成果,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5 装修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1委托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委托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或地方有关法规进行设计。如因委托人提供上述资料及文件不及时、不准确而引起设计失误或返工,设计周期相应顺延。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致使设计人的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人应按返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设计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但设计人不得因此中止或停止设计工作。设计人的设计成果。

  6.1.4所有工作均按照合同约定的设计进度执行,如因委托人因素造成的延误,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6.1.5委托人应保护设计人的设计成果,未经设计人同意,委托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除本合同项目所需外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有权向委托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2设计人应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各阶段设计;设计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进行各阶段的工作。

  6.2.3设计人不得对已批准的设计擅自做任何增减或修改,如必须修改时,应向委托人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设计人应予赔偿。

  6.2.4设计人按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内容、成果、时间及份数向委托人交付设计成果及文件。

  6.2.5 设计人应于接到委托人通知3日内前往项目现场,并提供全面详细的指导。无特殊情况,设计人前往现场指导的次数每周不超过2次。

  6.2.6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属委托人,并保证该成果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设计人不得复制、泄露、转让、部分转让或在其他任何设计中使用、抄袭、模仿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设计成果及委托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委托人可要求设计人返还设计费,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2.7 设计人应通过设计交底及现场服务配合委托人指导现场施工(差旅费包括在设计费中)。

  6.3保密义务

  合同各方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了解和获取的对方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该项目以及与本合同方案设计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料、文件、信息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交付设计费,超过规定时间十天仍无法履行支付义务的,从第十一天开始每天支付应付阶段款额的万分之二作为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的,乙方有权暂时中止合同,但事先应书面通知甲方。

  7.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逾期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二。逾期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应于接到通知后一周内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总设计费金额,此合同终止。

  7.3对本合同其它约定的违反,违约方均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其 他

  8.1 委托人要求设计人提供本合同第二条及第四条规定外的设计成果的,设计人另收工本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8.2 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项目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的,另行支付设计费。

  8.3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4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5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8.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往来传真和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7 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人和设计人各执两份。

  委托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日

室内装修设计合同书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项目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范围及内容

  1、合同范围:

  2、项目地点:

  3、合同内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 ( 约 ㎡)的整

  体装修设计(包括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等。

  概念设计:首先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及设计要求,乙方设计师进行概念性

  设计,即着重整体的把握,通过大量启发性、关联性之图片及构思草

  图,来表达设计意念。在此基础上双方进行沟通,若取得共同的见解即可进行下一步的设计工作。包括室内空间的平面布置方案,概念性

  图片,手绘草图、ppt电子演示稿文件。

  方案设计:根据甲方的意见,进行方案设计、修改及深化,并达到施工图前的设计深度。本阶段图纸内容包括:平面布置图、主要空间3D效果图及材料展板;地面铺装图、天花平面图、天花综合布置图、主要室内空间立面图。

  施工图设计:根据甲方意见,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本阶段图纸内容包括:

  一、尺寸标注之平面布置图、地面铺装图、家具布置图、天花平面图、天花综合布置图、主要空间立面图、节点大样图、剖面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材料表;

  二、全部强弱电施工图;

  三、配合中央空调及新风系统出具相关图纸

  四、不包含消防施工图纸,由专业消防部门和设计师配合。

  修改图纸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图纸变更。

  现场服务:满足甲方现场的施工服务。

  提交成果:各阶段装修设计提交的图纸包括:概念设计阶段成果提供JPG电子版1份,打印A3文本1份。方案设计阶段成果提供JPG电子版1份,打印A2文本1份,施工图阶段成果需在甲方认可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全套施工蓝图不少于6套,CAD电子版1套。

  设计文件交付时间: 设计内容进度允许交叉进行,但全部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在4月15日之前(如甲方对每阶段图纸审批时间超过48小时,乙方交付全部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

  第二条:双方责任和权利:

  (一) 甲方责任和权利:

  1、全力支持乙方代表人员的现场工作,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条件。

  2、甲方应就设计方提供的进度、图纸、草图、说明以及其他文件及时反馈意见,做出认可或提出修改。

  3、甲方需按时、定额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对双方共同认可的工作内容的款项予以付清。

  5、甲方有权提出自己对设计方案的调整意见,如有与前阶段的已确认意见相矛盾的地方应在双方协商下完成。

  6、若对设计方案中双方已确认设计部分甲方要求追加或变更,则其追加、变更设计费用和设计时间另计。

  7、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设计需返工时,双方就相关合同条款变更及费用变化协商解决。 (二) 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必须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的要求,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

  2、当甲方提出修改局部细节设计和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须修改时,乙方应及时修改原图纸并出具新的.修改图纸,不另收取返工费。

  3、乙方交付施工图纸后,需配合甲方在施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若之后施工单位对图面有任何疑义,乙方须及时回复或修改,修改设计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4、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本项目内产生的所有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

  5、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须向甲方进行赔偿(赔偿金=对甲方造成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滞纳金按照0.2%每日进行计算)。

  6、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到现场解决问题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委派设计师到现场配合工作。

  第三条:合同的变更、中断和终止及违约责任

  1、 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合同条款需要变更,任一方可提出合同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定正式补充协议,则变更成立,变更前的有关条款作废,以变更后的条款为准。

  2、 在设计过程中,因一方过失导致本合同中断或终止,过错方须支付相应赔偿。

  3、甲乙双方在此工程进行的整个时期需努力维持一个互信的良好工作关系,如出现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则:

  自本协议生效后,如果甲方在设计方案阶段完成前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须向乙方支付全部已完成设计的费用;如果甲方在设计方案阶段后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则须向乙方支付全部已完成设计的费用,并另外支付剩余阶段酬金的40%为赔偿。

  自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要求中止或解除协议,则需按照合同规定剩余部分设计费用总额的40%给甲方作为赔偿。

  4、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如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10天以上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如经协商后甲方仍旧拖延支付,乙方有权利单方面停止下一阶段的设计工作,甲方须按照国家滞纳金相关管理办法最高赔偿比例向乙方进行赔偿。甲方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暂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乙方已完成阶段的设计费。

  5、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双方另行商定额外费用并由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调解决。

  第四条:有关费用

  1、有关费用:

  根据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工作范围及内容,该项设计费用合计为¥ 元(大写人民币: )。

  明细如下所示:

  第五条:争端和仲裁

  在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双方发生合同中未涉及的纠纷,应以互相谅解、协商解决为原则,如协商无效,双方同意由济南市仲裁委员会对双方的纠纷实行仲裁,该仲裁决定是终局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负方负责承担。

  第六条:一般规定

  1、未经一方许可,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所涉及的权益、责任转让与他人。

  2、双方对本工程未来之装饰完成场景均有拍摄权和发表权。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

  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发包方: 承包方:

  法人签字(代表): 法人签字:(代表)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室内装修设计合同书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室内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一、 装饰工程地点:

  二、 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三、 乙方应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事宜:

  1、 提出设计方案图(平面、立面、透视效果图)。

  2、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3、 在设计方案确定后,绘制施工图,并建议其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

  4、 编制工程概算及施工说明书。

  5、 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商讨工程中的问题。

  6、 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7、 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五、 总设计费计人民币( 大写) 设计费付款方式:

  1、签约时,付总设计费的 30 %;

  2、交施工图时,付总设计费的 70 %;

  以上每项款目都应一次付清。

  若施工设计图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则甲方应继续按第2、3项付款。

  六、 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

  七、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保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1地点施工或宣传专用,若乙方有本合同施工以外其它用途,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

  八、 除有第六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委托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

  九、 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展确定图纸交接时间,乙方不得拖延,若因乙方拖延时间造成工程停工,应接受甲方处罚,因甲方更改变动设计时间顺延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补偿乙方费用。

  十、 本合同书系指委托设计,如需施工另行签订施工委托合同书。

  十一、 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时,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的进行,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甲方应出面协调。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要求更改设计时,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

  十二、 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十三、 本合同书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它文件提出对本合同书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同意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

  十四、 双方就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所在地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节费用由双方分担。

  十五、 甲、乙双方同意以_所在地__人民法院为仲裁法院。

  十六、 本合同一式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 本委托合同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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