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设计合同书

时间:2023-03-27 11:42:53 装修合同 我要投稿

装修设计合同书4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修设计合同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装修设计合同书4篇

装修设计合同书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设计工程名称:

  设计工程地点:

  设计工程面积:

  乙方保证承诺其为具有合法资质的设计单位,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装饰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装饰设计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设计时间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为 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图纸之日为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即签订本合同,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乙方收到定金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 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包括主要立面图及初次效果图。如乙方未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及初次效果图,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2)甲方确认立面方案、天花方案,对初次效果图提出修改方案即支付第一期

  (3)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即支付第二期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

  (4)工程开工后乙方应派员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工程竣工支付第三期设计费。

  第三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时间 内容要求

  第四条 设计费金额、支付时间

  1.设计费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本合同设计费估算总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整)。

  2.支付时间: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设计费为估算总额的20%(含定金);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为估算总额的50%;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为估算总额的30%;

  (5)若有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设计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所增加的费用,在工程峻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六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

  2.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3.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15 年。

  4.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5.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7.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

  8.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皆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第八条 其他

  1.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4.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由合同签订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管辖裁决。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装修设计合同书2

  委托方(下称“甲方”):(业主)

  身份证件号:

  联系地址/电话:

  受托方(下称“乙方”):

  联系地址/电话: xx市xx区xx路xxx号第一国际5号楼16层/xxxxxxxx

  乙方购买xxxx花园之单元并已向发展商xx市xx房地产开发公司提出改造申请。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该房改造装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对该房进行相关改造,使其作为一套住房,且改造涉及套内结构及外延之部分公共面积进行改造。同时甲方认可该改造可能会造成房屋产权登记面积与实际使用面积产生差异,但无需乙方及发展商为此改造产生之差异承担责任。

  2、甲方同意该房合并按一套住房标准配备相关配套设施并交付使用。同时甲方认可合并后配套设施会与该房之《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之交付配套设施产生差异,但无需乙方及发展商为此合并配套设施之差异承担责任。

  二、交付时间

  1、乙方确认于付甲方使用。

  2、甲方同意全权委托乙方代甲方与发展商进行该房改造前毛坯状态的'交接,并于交接后直接按本协议约定进行改造装修,唯应按本条第1款确认时间将该房按本协议标准交付乙方使用。

  三、工程质量及保修

  1、乙方保证严格按照约定要求和相关规范进行改造装修施工,质量标准以现行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2、改造装修部份按国家相关规范招行保修,但若因甲方或使用人使用不当及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则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四、其他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于甲方与发展商签署之该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时一并生效。本协议相关约定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2、甲乙双方均同意该房之《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撤销、终止或解除的,本协议亦自动无条件终止。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同等效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装修设计合同书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详见报价单)。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报价单)。

  乙方包工、不包全部材料,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详见报价单)

  1.3工程期限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

  详见附表:工程报价书(工程涉及所有内容均以报价书为据,包干使用,自负盈亏)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由甲方业主,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洽谈。

  2.2开工前三天,乙方负责提供平面布置图、水电图给甲方,方便甲方及时办理好入场手续,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条件。

  2.3甲方无偿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并承担相关费用。

  2.4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乙方,负责合同履行,严格执行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范、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环境保护规定并做好施工现场管理。

  3.3保护好施工现场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厨卫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施工期间乙方因工程需要需使用该场地,乙方负责承担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治安保卫、清洁及垃圾处理工作。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更,双方必协商一致,由甲方代表与乙方签定书面变更单,支付增减项目价差之后再施工,同时调整相关费用及工期。凡甲方私自与乙方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五条材料供应

  5.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主材详见主材报价单,需要按时供应到现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5.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同时,由乙方选用的各类材料的品牌、规格、价格、质量,必须由甲方确认.如果甲方要求对材料提高挡次,其超出确认价格部分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六条工程工期

  6.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经双方协商发生的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

  停水停电累计八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加班费并签定工期变更协议。

  6.3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含款项)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价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以拖延付款累计天数为延期竣工时间。

  6.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质量标准

  7.1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项标准执行:

  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和《青岛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签定工程报价书的项目与甲乙双方签定认可的设计图纸。

  7.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有管辖权的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7.3整个过程使用墙面材料和地板、衣柜、蓄物柜、书柜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

  第八条工程验收、价款结算及保修

  8.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竣工后表面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竣工后表面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对验收结果视为接受。

  8.2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两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水电、防水工程)

  竣工后表面工程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四:工程验收单)

  8.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一周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

  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工期。

  8.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一周内结清尾款,从竣工验收合格起计算,每超逾期一天甲方按合同未付价款的1%累计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隐蔽工程保修期为五年,墙体表面工程保修期为二年。验收合格签字并结清尾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8.6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提前入住或收回钥匙,视为自动交房并合格竣工。

  8.7因甲方自购材料或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材料未达到国家标准而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保修。

  8.8因甲方原因工程价款未结清,乙方不负责保修。

  第九条安全生产

  9.1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

  9.2乙方应主动在施工前联系物管部门、了解施工场地电源线布网设计,并严格遵守相关规范施工,如果由此发生和火灾,或冒险作业发生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9.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冶安安全人生安全、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条工程价款支付方式(报价书中未列项目不包含在此工程价款内)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

  11.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1.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支付对方合同价款2%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责任:

  A、未办理任何手续,乙方有权拒绝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甲方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承担损失。

  B、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他原因等,导致工程无法正常顺利进行,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

  C、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D、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或未按期完全履行合同约定款项,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额的1%支付违约金。

  乙方责任:

  A、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B、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变更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设计方案,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损失。

  C、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D、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使工程不能及时完成,乙方应按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工程价款.5‰的违约金。

  E、因乙方保卫工作不当造成材料丢失,被盗,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青岛市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2、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具体事项说明及规定

  13.1各个小区或楼盘不论以任何形式收取装饰公司的保证金、电梯费,装修管理费和工人出入证费等所有费用,如产生以上相关费用均由甲方自理。乙方负责出具相关手续。

  13.2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如要求将垃圾运到垃圾场,则甲方负责支付从指定地点运到垃圾场的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3.3施工期间,甲方将进户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代表_________负责保管。

  13.4乙方按合同约定和规范施工,如甲方有特殊要求,需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事后要求,乙方不予办理。

  13.5甲方交款必须转到合同签字人名下,私自将款项交与工长及施工人员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包括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4.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表一:清辅报价单

  附表二:主材报价单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装修设计合同书4

  工 程 名 称: 室内装修设计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委 托 人:设 计 人:签署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室内装修合同书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电话: 0222398888

  传真: 02220088;电子邮件:

  设计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的室内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法律法规生效: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咨询项目的内容:

  2.1 项目名称: 室内装修设计

  设计工程范围见附件图纸。

  第三条 委托人应向设计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时间及期限: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委托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4.1.1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付布局及概念设计所有成果;

  4.1.2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交付扩初设计施工图及家具/灯具表;

  4.1.3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付装饰摆设配饰成果;

  4.2设计人应提交的具体成果文件:

  基本设计方案;平面施工图;立面施工图;剖面施工图;节点详图;空间效果图;弱电配置出线定点设计;室内吊顶空调出风口设计(不含管线设计及风量设计);室内灯光设计及灯具建议书;室内建材建议书及材料样板;洁具五金建议书;家具方案建议书;饰品采购及摆设建议书。设计人应提交的具体成果文件应一式 套/份数

  第五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5.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含差旅、食宿)

  5.2设计费的支付

  5.2.1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2 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付布局及概念设计所有成果,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3 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交付扩初设计施工图及家具/灯具表,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4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付装饰摆设配饰成果,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5 装修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1委托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委托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或地方有关法规进行设计。如因委托人提供上述资料及文件不及时、不准确而引起设计失误或返工,设计周期相应顺延。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致使设计人的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人应按返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设计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但设计人不得因此中止或停止设计工作。设计人的设计成果。

  6.1.4所有工作均按照合同约定的设计进度执行,如因委托人因素造成的延误,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6.1.5委托人应保护设计人的设计成果,未经设计人同意,委托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除本合同项目所需外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有权向委托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2设计人应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各阶段设计;设计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进行各阶段的工作。

  6.2.3设计人不得对已批准的设计擅自做任何增减或修改,如必须修改时,应向委托人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设计人应予赔偿。

  6.2.4设计人按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内容、成果、时间及份数向委托人交付设计成果及文件。

  6.2.5 设计人应于接到委托人通知3日内前往项目现场,并提供全面详细的`指导。无特殊情况,设计人前往现场指导的次数每周不超过2次。

  6.2.6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属委托人,并保证该成果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设计人不得复制、泄露、转让、部分转让或在其他任何设计中使用、抄袭、模仿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设计成果及委托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委托人可要求设计人返还设计费,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2.7 设计人应通过设计交底及现场服务配合委托人指导现场施工(差旅费包括在设计费中)。

  6.3保密义务

  合同各方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了解和获取的对方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该项目以及与本合同方案设计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料、文件、信息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交付设计费,超过规定时间十天仍无法履行支付义务的,从第十一天开始每天支付应付阶段款额的万分之二作为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的,乙方有权暂时中止合同,但事先应书面通知甲方。

  7.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逾期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二。逾期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应于接到通知后一周内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总设计费金额,此合同终止。

  7.3对本合同其它约定的违反,违约方均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其 他

  8.1 委托人要求设计人提供本合同第二条及第四条规定外的设计成果的,设计人另收工本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8.2 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项目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的,另行支付设计费。

  8.3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4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5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8.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往来传真和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7 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人和设计人各执两份。

  委托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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