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

时间:2022-09-26 11:21:35 装修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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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装修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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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 篇1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北京摩卡儿童有限公司办公室装修工程地点:万达广场A座1471室

  2、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承包范围:室内设计及装修:地面背景墙 石膏墙等

  2.2承包方式为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安全、包工期、包施工现场及运输通道的环境卫生,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

  3、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小写)人民币: 500000

  (大写)人民币: 500000

  3.1合同价款由包发人和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或双方协商的造价进行约定。承包人承诺合同价款不低于其成本价。

  3.2合同价款是指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和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3.3 承包人承诺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说明、质量要求、合同文件、现成条件及周围环境、承建风险、现场管理要求等已详细研究并完全明了,在合同价款中已予以充分考虑。

  3.4 合同价款(总价或单价)中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完成承建和质量保修责任的人员、材料、机械、运输包装、施工技术及措施、管理、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的修建安装、安全文明施工、水电费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利润等。承包人承诺如有错漏,概由承包人负责。

  3.5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承包人需缴纳一切税金和

  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6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为固定总价方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除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的工程变更或按合同

  约定办理的有效现场签证外,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

  3.7合同图纸间存在矛盾或表述不清,发包人应作出必要的澄清,但此澄清不作为工程变更。

  3.8合同价款已充分考虑了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格的涨跌的可能和相关因素,承包

  人承诺该市场风险完全由其承担。

  4、 质量

  本工程验收标准为: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标

  准。

  5、 工期

  5.1 开工日期: 20xx年10月20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30,合同工期总日历天

  数 40天(雨天均包含在内)。

  5.2 如遇到以下情况者,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的签证要求,经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发包人代表确认后,工

  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同意调整工期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2)发包人书面同意的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以上签证项目,承包人必须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办理签证手续,即承包人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提出工期

  顺延的书面签证要求,否则,监理工程师不进行初步审查、发包人代表不予确认,即不予办理工期顺延

  签证。

  6、发包人责任

  6.1有权审核承包人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月(季)报表。

  6.2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负责现场的配合管理和协调工作、有权监督检查工程质量、隐蔽工程的验收,

  负责设计问题的处理和工程变更的签认。

  6.3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接受移交等手续。

  6.4按合同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结算款的支付。

  7、 承包人责任

  7.1承包人负责办理施工用水、用电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发包人给予协助。

  7.2 按招标书或甲方要求、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合同工期。

  7.3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发包人。

  7.4 按照施工安全规范,采取预防事故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方的安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

  均由承包人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发包人或主管单位备案。承包人不得损坏 场地内或场地临近的各种

  管线和构筑物,若有任何损坏,须立即通知发包人及有关单位,并由 承包人负责损失及修复费用。

  7.5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堆放

  整齐,并即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包括清除施 工过程中产生的余

  土及其它堆积物,拆除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做到工完场清。

  7.6由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负担。

  7.7 所有运抵现场的材料被视为发包人财产,没有发包人批准不可迁离现场。承包人须对现场所有的材料、

  设备、器械等进行保护。

  7.8 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发包人制定的现场管理规定。

  7.9 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工程分包。

  8、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8.1施工中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应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复印

  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院和发包人的审核同意并签证。

  8.2 承包人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配备现场专职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建立完善的自检制度,做好自

  检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检查督促,确保工程质量。

  8.3 凡隐蔽工程,经承包人自检后,应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并提前2天通知监理单位检查,经检查合格并

  符合设计要求,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承包人不得自行隐蔽。

  8.4 如对已隐蔽工程的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的,复查费由承包人承担。若复查结果符合设

  计要求,质量合格的,复查费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8.5 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由于施工质量原因给本工程造成永久性缺陷,应视缺陷严重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返工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本合同约定的工期不予顺延。

  9、设计变更

  9.1设计变更是指合同签署后,工程在设计(包括品质和数量)上的改变。设计变更必须以经发包人确认的

  设计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9.2 发包人如需进行工程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接到书面通知后,必须按照变更通知的内

  容和要求实施工程变更。工程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在10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人方可继续施工。

  9.3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

  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9.4《设计变更通知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否则,

  不能作为结算或工期顺延等的依据。

  (1)《设计变更通知单》应附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单,该通知单上盖有工程设计出图专用章,且经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和校对人签字并盖章;

  (2)《设计变更通知单》上有发包人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签字;

  (3)《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4)《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附原图和设计变更图。

  (5)《设计变更通知单》如不能准确反映工程量,必须采用现场签证单的形式进行计量,方可作为工程价款调整的依据。

  9.5《工程现场签证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否则,

  不能作为结算或工期顺延等的依据。

  (1)《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有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盖章;

  (2)《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有发包人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的签字;

  (3)《工程现场签证单》须列明具体工程量,必要时附计算算式。

  9.6《工程联系单》只作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联系的用途,不作为计价依据,如承包人认为应计价的,承包

  人须申请办理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手续。

  9.7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变更,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

  10、变更价款的确定

  10.1本条款只适用引起工程造价调整的工程变更,因工程变更对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式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含下浮率)变更工程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含下浮率)变更工程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以下约定的计价规则(含下浮率)进行计算。(套用

  定额、费率、材料价格、下浮率)

  10.2 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对涉及变更部分的

  现状、已完成的工程量等做出准确说明,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核实并按《工程调整造价审核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批准后确定变更工程价款。如涉及到隐蔽工程或拆除工程,应在隐蔽前或拆除前通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进行现场计量。

  10.3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未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视

  为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增加。但对于因变更涉及合同价款减少的,发包人有权在竣工结算前或竣工结算时调减。

  10.4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14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按《工程调

  整造价审核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要求批准后确定的变更工程价款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10.5承包人不得以变更价款没得到发包人审批为由拒绝按后续变更指示实施,不得以未能 接受发包人确定

  的变更工程价款为理由拒绝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或不完全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变更工程价款协商不成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先实施工程变更,然后按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0.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11、 工程款的支付

  11.1进场施工,甲方应付给乙方 ℅工程备料款。

  11.2工程进度到 天后,甲方再付给乙方 ℅进度款。

  11.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15天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12、工程验收

  12.1 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或发包人批准顺延的日期竣工并通过验收。

  12.2 承包人在竣工前7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作预验收检查,发包人应及时配合。

  12.3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记录资料,竣工图四套及报告两套,发包人在收到承包

  人提交的竣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12.4 验收检查工程有较大整改时,以整改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承包人不得因工程经济纠纷而拒绝交

  付使用。

  12.5工程完工未验收,发包人擅自提前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并以发包人

  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日期,工程未完工,发包人如需提前使用,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提前使用日期并不作为竣工日期,但不应影响承包人正常施工,否则工期相应顺延。

  12.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完毕。如承包人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 12.7承包人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应在通过竣工验收日期起5天内全部撤离,并做到工完场清。如工完不

  清场,每日收取地租为工程结算价款的%,由发包人在余留工程款中扣回,且工程不能计作已竣工,实际竣工日期以经验收合格后清场完毕之日起计。

  13、竣工结算

  13.1 竣工结算是指对合同内涉及的工程造价所有内容的结算,包括工程价款、奖励和违约、质量、安全、

  工期等内容。凡是与造价有关的约定应纳入结算范围。

  13.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承包人和发包人按

  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结算,如竣工结算造价超出合同价款5%的,则超出部分的工程变更下浮率需比投标下浮率高,具体由双方在竣工结算时商谈。

  1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

  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若不按时申报结算资料,则发包人可自行进行结算。

装修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规范家庭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宁。

  一、概况

  1.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省(市)具有建筑装饰资质、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2.装修施工地点:市区(县)路(村) 巷号 楼层室。

  3.住房结构:

  4.装修施工内容: 室别部位装修内容及要求备注

  5.承包方式:

  6.总价款:元(其中人工费元,材料费元,详见清单。)

  7.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为日。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等级抵现场时限、备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和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品牌)单位数量质量等级单价(限购元以下)总价上述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购货发票,并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民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 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以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和省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是,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年 月 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 月日前,甲方支付部价款的%,计元;年 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工期顺延(具体内容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收据)。

  六、其它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

  ①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②指派(姓名)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③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④乙方在其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天以上的,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给甲方。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八、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装饰施工住房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对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

  十、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有:

  甲方(签章):     乙方(盖章) :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接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XX。

  2、居室规格:房型XXXX层(式)XXXX室XXXX厅XXXX厨XXXX卫

  (1)XXXX室,计XX平方米。

  (2)XXXX厅,计XX平方米。

  (3)XXXX厨房,计XX平方米。

  (4)XXXX卫生间,计XX平方米

  (5)XXXX阳台,计XX平方米。

  (6)XXXX过道,计XX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计XX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XX平方米。

  3、施工内容:

  4、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工程)。

  5、开工日期:XXXX年XXXX月XXXX日,竣工日期XXXX年XXXX月XXXX日,工程总天数:XXXX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XXXX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 10 %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XXXX%。当工期进度过半(XXXX年XXXX月XXXX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XXXX%。剩余XXXX%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XXXX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XXXX%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2、乙方责任

  1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XXXX%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XXXX份,甲乙双方各执XXXX份。

  甲方(签字/盖章):XX 乙方(签字/盖章):XX

  联系方式:XX 联系方式:XX

  年XX月日 年XX月日

装修合同 篇4

  供方(甲方): 合同签订地:

  需方(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由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乙方采购甲方的___________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采购:

  乙方同意向甲方采购产品____________。

  二、产品质量: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甲方的质量说明书,并经乙方验收合格。乙方在收到产品的十日内向甲方出具产品验收证明,逾期不出具合格证明或不合格说明,则视产品合格。

  三、数量:____________台。

  四、产品价格:

  乙方向甲方采购的____________价格为每台_________元。乙方不得将____________作为对外零售之用。上述价格中含产品的售后服务费用及运费。

  五、货款支付: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货物后,以电汇形式向甲方支付_________%的货款总额并出具发票,并于全部产品安装完毕后支付其 %的货款总额。 收款单位: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货时间:_____年___月__日前。

  七、交货地点:

  八、包装:

  甲方必须提供适合产品运输和存储要求的有效包装。

  甲方必须在所有外包装上标识产品必需的有关标记。

  九、售后服务:

  1.甲方承诺售后服务期限____________年。

  2.甲方在出售扫描仪时应向用户明示自己为售后服务承担者并提供相关咨询电话等信息。

  3.甲方在服务期内为用户提供____________服务。(保修范围:非人为损坏)

  十、保密:

  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情况予以保密,未经透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及透露方的情况。

  十一、信息交流:

  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对合同事项应积极协商及时交流,以有利于合同的顺利进行,双方定以下人员为本合同联系人: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十二、违约解决: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解决。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用中文书就,并受中国法律约束。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合同 篇5

  甲方:嘉兴万马奔腾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丙方:

  乙方于 20xx年 月 -- 日与 -----有限公司(甲方更名前公司) 签订了-----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括本协议书前甲、乙双方针对本工程签订的所有合同、补充协议书等合法有效文件(以下统称为“原合同”),现甲、乙、丙三方就解除上述合同、补充协议书等原合同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

  议。

  一、甲、乙双方均自愿同意解除“原合同”。

  二、甲方、乙方和乙方的关联方针对本工程所签订的涉及到甲方义务等,包括但不限于执行中甲方的担保责任等内容,由乙方负责自行解决,并承担因此引起的

  所有责任及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三、乙方、丙方必须按业主、监理要求无偿提供完整符合工程竣工验收要求的承包范围内已完成部分的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资料:乙方负责完善20xx年1月21日前施工工程部分的资料,丙负责完善20xx年1月21日后施工工程部分的资料,乙方整理完善的资料由丙方负责检查和接受,并负责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监理公司对乙方、丙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四、乙方“原合同”完成工作内容(-------------等)工程造价:

  1、200--年---月---日前完成部分: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司--------造价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结果下浮5%,作为乙方“原合同”此期间完成工作内容的

  结算。

  2、20---年---月28日至20---年--月---日期间完成部分: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的审计结果,作为丙方完成乙方“原合同”此期间完成工作内容的结算。

  五、工程款支付:

  1、乙方、丙方必须对甲方前期已支付各项工程款(含针对本工程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20---年---月--日甲方给乙方冷却塔工程前期施工单位------工程有限公司的借款人民币-----万元)按其财务要求予以确认,并按要求开

  具正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有关工程款项。

  2、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乙方“原合同”完成工作内容结算款的支付:

  2.1该部分工程现存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整改。整改费用合计----万元(小写:------元),由甲方从乙方结算款中扣减后代为支付给相关单位。

  2.2本协议第2.1条质量整改工作完成,并通过有关质量检测部门验收后,支付至最终结算款95%(本款项分两个月支付,每月支付一半);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在整体工程验收完两年后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余款无息返还乙方。质量保证金在乙方提供等额银行保函后,甲方可予先行支付。

  3、本协议第五条第2款丙方完成乙方原合同工作内容结算款的支付:

  3.1按甲、丙双方新合同及联合声明等约定支付条款支付。

  3.2乙方承诺一次性返还丙方前期管理费、钢筋、资料完善等有关费用---万元(小

  写:----元),并由甲方从乙方工程款扣减后直接支付给丙方。

  4、工程款支付时,乙方必须按甲方财务规定进行前期已支付工程款的确认并提供发票,且必须在乙方补齐前期已支付的各项工程款发票后才予支付后期各项工程款。

  八、“原合同”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甲方财务要求确认并完成本协议约定内容

  后,与工程结算款一并无息返还。

  九、乙方前期代付临时场地租赁费人民币-----元(小写:----元)由乙方提供相关票据后同工程结算款一并支付;乙方前期代付司法鉴定费用人民币-----元(小写:----元)按甲、乙双方于20---年----月21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承担比

  例(即双方各承担一半)同工程结算款一并支付。

  九、20---年---月21日后,施工的------等工程所涉及的债权债务由-----工程有限

  公司负责承担,并承担因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及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十、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书一式十二份,甲方五份,乙方三份,丙方三份,监理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乙方(盖章):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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