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屋装修合同

时间:2022-08-23 18:38:28 装修合同 我要投稿

商品房屋装修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商品房屋装修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品房屋装修合同

商品房屋装修合同1

  甲方(房主):

  乙方:

  一、乙方给甲方装修房屋。面积为102平米,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装修包工包料,一切材料由乙方提供,甲方验收后才能使用,如不属合甲方的要求,必须马上停工,更换材料,必须达到甲方的满意。

  二、装修总费用¥13.8万元,大写:拾叁万捌仟元整。为其余款项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99.5%。剩余款在甲方使用三月后没有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后付清0.5%的款项。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做到保质保量。如发现质量问题,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____年___月___日

商品房屋装修合同2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男女卫生间天花板吊顶维修工程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双方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

  1.男女卫生间天花板吊顶,工程量: ㎡,单价 元;

  2.电路改造,施工中工程量据实验收及材料单价进行签证认定;

  2.合同价款:按照核算后价款据实结算。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工。

  四、结算方式:开具发票结算,在完工验算后一次性付清维修工程款(除押金)。交纳¥20__元押金,在工程保修期结束后返还。

  五、其它事项: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要求做到排污通畅、环境卫生、空气清新。对因未按甲方要求及不符合规定,造成的返工,乙方应及时给予返工直至合格为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否则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一切损失由乙方单方面承担,致使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行使追偿权。

  3、施工所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由乙方自理。

  4、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工程保修期间,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上门维修。

  5、保修期间,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维修,所需材料由甲方负责。

  6、以上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7、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商品房屋装修合同3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平等、合理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及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主材。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备注:甲方在公司所选材料确定签字后材料下单之前还能更换,如材料下单后甲方要求更换材料所产生的费用(运费及搬运费及损坏的材料费)由业主自行承担。公司赠送东西,业主可放弃但不可折现,不可换别的物品。

  4、工程期限__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合同施工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施工图纸及预算、监理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预算、监理分别由提供设计,提供预算,提供监理,图纸及预算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条、双方责任

  1、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甲方工作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免费提供乙方施工期间所需要的水、电。

  3、负责协调邻里之间的关系,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支付的有关费用。

  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要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装修注意事项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乙方全部负责与甲方无关并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双方约定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不可变更。具体如下:

  1)减项部分:基础装修部分不得减价,主材部分根据折扣减价。签订减项单,在最后一次结算时减除。

  2)增项部分:根据公司规定价格或市场价格增项。签订增项单,同时将增项款交到公司财务。工程部接到财务通知单方能进行增项。

  3)工期:减项不减工期,增项根据增项内容调整增加工期。

  2、同一工程施工期间的变更不能超过三次,每次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配合乙方签写变更单,并提前两天完成,否则导致工期顺延和窝工的,甲方必须给予工期的顺延和每天300元窝工费的补偿。

  第六条、装修材料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主要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主要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七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国家节假日

  (3)影响施工的停水、停电(以施工记录为准,甲方可向物业管理单位问询)。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并按本合同第五条承担相应的赔偿款。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以下标准执行:

  施工过程中双方就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材料进场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木作基层、水路、电路等。

  (3)中期验收即工期过半木工收口。

  (4)竣工验收。

  2、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工程结算单)。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

  5、双方进行施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6、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后方可先行入住。

  8、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水电保修期为五年、防水保修两年、其他保修五年并。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缴付施工价款:

  (2)其他支付方式:

  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告知甲方。甲方接到告知后两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然后乙方负责清理现场,收拾卫生。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一万元整。

  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超过5天,乙方有权撤场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它条款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甲方指定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将垃圾运到该甲方指定的地点。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完毕后,应当如数交还。

  3、甲、乙双方之间一切约定均签定文字协定,所有口头承诺均无效。

  4、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乙方为甲方施工的工程项目以报价单上文字写明的项目和变更单为准,工程量按照工程中实际发生的为准。

  5、乙方遵守甲方物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如违反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6、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服务,并代表乙方与甲方签定合同。合同签定后,乙方执行合同的代表人为乙方工程部派出的施工监理。甲方关于工程的一切事宜均通过乙方施工监理及设计师解决,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7、施工人员对甲方现场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须签署“物品清单”。签定之后,如发现丢失或破坏的由乙方承担甲方损失。甲方应在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机等设备拆除(乙方除使用施工所用水、电外,不得使用甲方原有的卫生洁具、煤气灶具、热水器等设备)。

  8、负责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9、工程由乙方负责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在报价单中注明质量标准并经甲方签字认可,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0、施工过程中凡由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情况,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窝工等,均由甲方承担责任。凡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发生上述问题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11、除合同注明的以外,五金(门锁、门吸、水龙头等)、开关面板、墙地砖、灯具、洁具、地板等,如由甲方供货到现场的,甲方必须及时提供。若需要乙方负责,需要在预算中确定,否则,在后期施工过程中需要乙方代购的,加收______%人工及差旅费。

  12、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需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双方签定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施工。凡甲方直接与现场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为保证施工及服务的质量,乙方严禁施工队与任何人私下交易,请甲方配合。

  13、合同签定后,如甲方的减项金额超过工程款的______%以上,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额的(由于工程调度及人工等)______%的变更损失费。若甲方所减项目所用的材料乙方已订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运费、搬运费、材料损耗费及退货费用,如果不能退货,甲方需承担所有货款。

  14、根据有关规定,乙方无权移动改造煤气、天然气管线、暖气管线。甲方若需改动上述管线,须出示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与乙方签定“施工责任保证书”,且改造验收合格后,乙方只负责合同保修内的维修责任,不负责其它赔偿责任。

  15、物业小区收取的物业押金等费用由甲方交纳。

  16、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_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品房屋装修合同4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居室水电工程项目进行安装施工,双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经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述

  1、项目:住宅水电安装。

  2、地点:x大道东都怡景花园 幢 室,套内面积 ㎡。

  3、施工安装内容:拆墙、打洞、开槽(见附件1《基础工程项目》)、强弱电线和开关插座安装、冷热水管及下水道安装、灯具及龙头安装。

  4、总价;工程款 元。增减项目需经双方商定价格后签字确认生效,依此增减工程安装项目并增减造价。

  5、工期:本工程耗时 日。工程自 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部工程安装项目。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工程现场无影响水电安装施工的障碍物。

  2、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电接口和主要材料。

  3、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布置图》(附件2)、《开关插座布局图》(附件3)、《用水器具布局图》(附件4)、《灯具布局图》(附件5),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线路,应向物业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协助乙方办理施工申请、审批、登记等手续。

  5、对工程施工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整改,以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6、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招呼,处理好邻里关系。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场材料确认签收(在附件6上签收),合理使用材料,保证材料安全。

  2、严格执行施工工艺规范,按合同规范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文明施工,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短路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万一发生,必须负责尽快修复或赔偿。

  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规定,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绝对保证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自担施工安装过程中的伤亡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5、严格按照本合同签认的工程量表和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强弱电线路走向标注记录,提供强弱电线路正规图纸。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材料、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工程施工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工程规范》规定。

  2、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6《装修工程材料预算清单》。

  3、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乙方负责。

  4、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双方应另签补充合同。

  5、其他质量要求和标准见附件7《电工施工规范》、附件8《水工施工规范》。

  第五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修项目,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有挪用应按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质量要求,规格有差异的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

  4、甲方提供的材料由于乙方保管不当,应由乙方负责双倍赔偿。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施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灯具安装以外的工程项目,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价款的60%预支付工程款,灯具安装完成通电试灯后,经双方验收确认,再支付30%工程款,剩余10%为质量保证金。

  2、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甲方一次性支付。

  第七条 工程工期

  1、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按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处理;因甲方原因耽误工期,完工期限顺延。

  2、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施工质量问题返工导致工期延误,按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处理。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字认可,甲方需承担全部施工费用且工期顺延。

  第八条 工程验收

  1、本合同工程验收按《工程验收单》(见附件8)的标准进行。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分两个阶段验收,除灯具安装以外的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组织甲方进行预验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双方确认后在见附件8上签字,然后办理工程移交和预结算手续。

  2、灯具安装试通电亮灯后,双方在进行总验收,合格后在附件8上签字,然后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的`时限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如果双方同意,可以另定日期验收,但完工期限按甲方耽误的天数顺延,因此给乙方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质量保证

  1、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修工程质量保证期限为5年。保修期自本合同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见附件8《水电安装验收单》)。

  2、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提供免费维修服务。正常使用条件下的维修项目,乙方免收维修费和材料。质保期外和非正常使用的维修项目,乙方维修费和材料费按成本价收取。

  3、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甲方问题反映的当天来维修,甲方不扣除质保金;乙方在甲方问题反映二天后,每迟一天来维修,甲方将按10%的比例扣除质保金。即使扣除质保金,但仍不能排除乙方免费维修的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5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按实际损失数额赔偿。

  2、工期延误,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2%扣减合同价款,最多扣至合同总价的50%。

  3、交付验收中的质量问题必须整改,未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安装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签字。由此耽误的时间,按工期延误处理,执行本合同十.2条规定。

  4、非文明施工造成对甲方的损害未修复或未赔偿的,甲方将在付款时等价扣除。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或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签补充协议。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为特别原因,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采取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条款与原合同条款有矛盾时,以时间在后的条款为准执行。

  3、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主):

  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

  签字日期:

  乙方(盖章):

  电话:

  身份证号:

商品房屋装修合同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 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3.3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20xx)。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20xx)。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工程款在扣除乙方提供的与不达标无关的材料的成本价后的剩余部分;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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