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

时间:2022-06-15 14:32:25 装修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装修合同通用1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装修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装修合同通用15篇

关于装修合同1

  甲方(委托人): 广州市某装修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广州市某楼盘的代理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省____市_________装修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装修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装修工程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仅为甲方

  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总价、工程量子目单价、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品种及单价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万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业主提供的各种材料单价,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装修合同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装修工程合同,那么在甲方的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6、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

  的所得税由乙方自承担。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装修工程合同。甲方因履行装修工程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装修工程合同金额的____%。

  2、乙方帮甲方成功介绍客户,签约装修合同后。建设单位首付定金40%时,甲方将支付乙方全部装修工程5%佣金。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____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合同签订日: 合同签订日: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关于装修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装饰材料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装饰材料基本情况:

  第二条质量标准: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乙方应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第三条供货:供货方式为:

  供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安装:安装方式为(乙方安装/甲方自装);选择乙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北京市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协商的方式支付价款。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定金/预付款)____________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石膏板、轻钢龙骨、大芯板、隔音棉、腻子粉、乳胶漆等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包修期限为____________年,乙方负责免费修理;

  2、乙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甲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___%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____________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甲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关于装修合同3

  甲方(发包方):

  地址: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

  地址: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任的原则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项目及承包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

  1.4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

  1.5承包方式: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

  1.6施工日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工期共 天。

  1.7工程总额: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第二条 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约定

  2.1于签署本合同当日,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比例支付备料款,乙方于收妥该备料款并在商定开工日3个自然日内,备料(工程特殊用料或变更部分物料除外)及施工机械,并在甲方协助下办理完毕进场施工手续;隔墙结束油漆工进场前甲方向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30%比例支付工程款;油漆工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30%比例支付工程款;另10%比例装修工程余款,自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毕。

  2.2因工程项目(内容)变更或增加引起工程预算造价变更,甲方应签定《项目变更单》,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在签定之后2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2.3工程施工期间,如甲方特殊要求,须乙方比合同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提前竣工,甲方须支付乙方因赶工期增加的相应费用(费用额度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4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未按以上约定付款方式及时付清款项,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按工程总造价0.3%的标准收取滞期费,直至甲方付清为止;付款时间延误7个自然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该合同,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已收工程款项,无论工程是否完结,乙方不予退还;乙方已施工工程,甲方未支付工程款的,须按实际工程量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应有甲方承担。

  2.5工程竣工办理移交手续后之工程尾款,如未按以上约定付款方式及时付清款项,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按工程尾款的1%的标准收取滞期费,直至甲方付清为止。

  2.6非甲方原因延误工期,导致工程不能按约定进度进行时,甲方应付的工程款项,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延期支付。

  2.7甲方应付的工程款项,不得交付予非合同签署人或非合同签署人之委托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工期约定

  3.1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修改个别设计方案的,须在该工程项目未正式施工前通知乙方施工管理人员和/或设计师,乙方设计师须在接到通知3天内进行修改,并通知甲方确认,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2施工项目中由甲方提供的装饰材料,乙方须提前填列《甲方准备材料通知单》交付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备料;甲方接到该通知单后,须按通知单要求准备材料;如因甲方准备材料不及时或不准确,延误工期,工期顺延;如因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准备材料或通知内容错误,导致甲方不能及时和/或准备材料不准确而延误工期,工期不顺延。3.3施工过程中,因甲方未按该合同约定之付款方式付款且延误至7个自然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甲方付清款项,乙方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4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施工完毕,甲方在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后,因故未能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要求复验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5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和/或工程项目更改时,工期顺延。

  3.6因乙方安排组织施工不当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3.7工程竣工后,甲方提出整改要求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8因甲方所属物业管理部门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9因停水、停电、台风等客观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10因消防工程、中央空调工程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11以上条款中之工期顺延条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甲乙双方互不支付工期延误费;工期不顺延条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由乙方按照工程总造价0.3%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延误费。

关于装修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服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

  设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家装设计任务: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

  经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套内使用面积,不含电脑效果图),估算总收费_______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采用以下付款方式

  1、量房前付预付款_______元(其中_______元上门测量费和_______元方案费);

  2、方案通过后,出全套施工图,客户付清余款并可带走全套图纸;

  3、出电脑效果图,价格:_______元/张(a4);

  第三条设计内容及完成日期的约定

  (一)乙方提供的设计图中应有详细的设计说明。

  (二)平立面图

  1、原房型图

  2、墙体改造图

  3、平面家具布置图

  4、地面图

  5、天花图

  6、现场制作的家具立面图(根据实际情况出或者不出)

  7、门立面图(根据实际情况出或者不出)

  8、厨房、卫生间局部立面图(定做的厨房除外)

  9、电视背景墙立面图

  10、其它现场需施工墙面的立面图

  (三)剖面图

  1、应标明材质、用料、颜色等

  2、门窗套剖面图

  3、玄关剖面图

  4、天花剖面图

  5、电视背景墙剖面图

  6、其它需施工处剖面图

  (四)水电施工图

  (五)甲乙双方约定,从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完成平面方案图;

  平面方案甲方通过后,乙方在7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设计所需的资料(物业认可的房型图、结构平面图),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预付款和工程设计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在甲乙双方确定方案后,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原设计方案的(如整体风格的变动、整体方案的推翻等,不包括个别房间布置和摆设的局部修改),甲方须一次性付给乙方30%设计返工费,再进行第二次方案设计;

  (二)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限一次);

  3、乙方按甲方认可的平面设计方案制作施工图。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向甲方赔偿延误设计损失100元违约金/天;

  (二)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预付款,同时返还已收取预付款外的全部设计费;

  (三)甲方未通过乙方所做的方案,乙方退还甲方预付款中的方案费,但测量费不退,同时方案图纸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通过方案,但不认可施工图,则乙方不退还所有预付款,同时不得带走施工图纸。

  第六条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非法人公司需负责人章)后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三、四款执行,并结束本合同关系;

  (三)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家装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其它解决方式:

  第八条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

  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1、设计师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限一次);

  2、设计师免费提供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上门服务二次);

  3、设计师免费参加工程竣工的验收(工地现场图纸验收)(一次);

  4、设计完成后由工程助理提供详细的工程量清单;

  5、设计师提供陪同挑选家具和软装饰的服务(一次);

  第九条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转包设计工程。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五、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关于装修合同5

  甲方(发包方):

  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承包方):

  资质证书号: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电话: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简易装修合同样本简易装修合同样本。(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6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施工单位资格

  2.1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2.3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注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2.4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四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4.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4.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4.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简易装修合同样本合同范本。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5.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5.2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5.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5.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5.7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5.8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5.9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10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5.11甲方进行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12未经批准,甲方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5.13未经批准,甲方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5.14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六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九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关于装修合同6

  甲方:杜寨柯初级中学

  乙方:兆懂装璜公司

  为了给师生营造一个良好学习育人的环境,解决师生就餐问题,学校决定从有限的办公经费中挤出一部分用来装修师生食堂。经校委会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将装修工程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协议如下:

  一、 学校食堂装修面积约263㎡,每平米预算材料及人工造价58.00元。装潢总计费用约15254.00元(大写:壹万伍仟贰佰伍拾肆圆),装璜材料由乙方提供,甲方负责验收材料质量。

  二、 乙方根据甲方的装璜设计方案施工,保证装璜质量。

  三、 工程竣工后由甲方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付给乙方装潢全部费用。

  四、 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五、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杜寨柯初级中学

  校委会成员签字:

  乙方:兆懂装璜公司

  20xx年9月20日

  附:杜寨初级中学食堂装修预算表

  (1) 铺设面积4729.57平方米,每平方米40块,合计189183块。每块砖(含运费、装卸费)0.25元,共计47295.70元

  (2) 拉土垫校园共10车,每车50元,共计500.00元

  (3) 材料税1988.00元,前三项共计49783.00元

  (4) 人工费:厕所前铺砖面积470平方米,用旧砖18800块,共铺砖207983块,每块砖0.10元(含平整校园、拉沙子、铺砖、18800块砖税金1160.00元)共计21985.00元;

  (5) 材料和人工费共计71741.00元,大写:柒万壹仟柒佰

  肆拾壹。

  经校委会成员审核,同意按以上预算承包给宏远土建队施工。

关于装修合同7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北京摩卡儿童有限公司办公室装修工程地点:万达广场A座1471室

  2、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承包范围:室内设计及装修:地面背景墙 石膏墙等

  2.2承包方式为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安全、包工期、包施工现场及运输通道的环境卫生,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

  3、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小写)人民币: 500000

  (大写)人民币: 500000

  3.1合同价款由包发人和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或双方协商的造价进行约定。承包人承诺合同价款不低于其成本价。

  3.2合同价款是指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和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3.3 承包人承诺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说明、质量要求、合同文件、现成条件及周围环境、承建风险、现场管理要求等已详细研究并完全明了,在合同价款中已予以充分考虑。

  3.4 合同价款(总价或单价)中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完成承建和质量保修责任的人员、材料、机械、运输包装、施工技术及措施、管理、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的修建安装、安全文明施工、水电费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利润等。承包人承诺如有错漏,概由承包人负责。

  3.5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承包人需缴纳一切税金和

  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6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为固定总价方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除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的工程变更或按合同

  约定办理的有效现场签证外,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

  3.7合同图纸间存在矛盾或表述不清,发包人应作出必要的澄清,但此澄清不作为工程变更。

  3.8合同价款已充分考虑了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格的涨跌的可能和相关因素,承包

  人承诺该市场风险完全由其承担。

  4、 质量

  本工程验收标准为: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标

  准。

  5、 工期

  5.1 开工日期: 20xx年10月20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30,合同工期总日历天

  数 40天(雨天均包含在内)。

  5.2 如遇到以下情况者,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的签证要求,经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发包人代表确认后,工

  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同意调整工期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2)发包人书面同意的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以上签证项目,承包人必须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办理签证手续,即承包人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提出工期

  顺延的书面签证要求,否则,监理工程师不进行初步审查、发包人代表不予确认,即不予办理工期顺延

  签证。

  6、发包人责任

  6.1有权审核承包人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月(季)报表。

  6.2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负责现场的配合管理和协调工作、有权监督检查工程质量、隐蔽工程的验收,

  负责设计问题的处理和工程变更的签认。

  6.3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接受移交等手续。

  6.4按合同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结算款的支付。

  7、 承包人责任

  7.1承包人负责办理施工用水、用电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发包人给予协助。

  7.2 按招标书或甲方要求、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合同工期。

  7.3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发包人。

  7.4 按照施工安全规范,采取预防事故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方的安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

  均由承包人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发包人或主管单位备案。承包人不得损坏 场地内或场地临近的各种

  管线和构筑物,若有任何损坏,须立即通知发包人及有关单位,并由 承包人负责损失及修复费用。

  7.5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堆放

  整齐,并即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包括清除施 工过程中产生的余

  土及其它堆积物,拆除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做到工完场清。

  7.6由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负担。

  7.7 所有运抵现场的材料被视为发包人财产,没有发包人批准不可迁离现场。承包人须对现场所有的材料、

  设备、器械等进行保护。

  7.8 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发包人制定的现场管理规定。

  7.9 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工程分包。

  8、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8.1施工中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应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复印

  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院和发包人的审核同意并签证。

  8.2 承包人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配备现场专职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建立完善的自检制度,做好自

  检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检查督促,确保工程质量。

  8.3 凡隐蔽工程,经承包人自检后,应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并提前2天通知监理单位检查,经检查合格并

  符合设计要求,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承包人不得自行隐蔽。

  8.4 如对已隐蔽工程的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的,复查费由承包人承担。若复查结果符合设

  计要求,质量合格的,复查费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8.5 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由于施工质量原因给本工程造成永久性缺陷,应视缺陷严重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返工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本合同约定的工期不予顺延。

  9、设计变更

  9.1设计变更是指合同签署后,工程在设计(包括品质和数量)上的改变。设计变更必须以经发包人确认的

  设计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9.2 发包人如需进行工程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接到书面通知后,必须按照变更通知的内

  容和要求实施工程变更。工程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在10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人方可继续施工。

  9.3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

  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9.4《设计变更通知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否则,

  不能作为结算或工期顺延等的依据。

  (1)《设计变更通知单》应附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单,该通知单上盖有工程设计出图专用章,且经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和校对人签字并盖章;

  (2)《设计变更通知单》上有发包人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签字;

  (3)《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4)《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附原图和设计变更图。

  (5)《设计变更通知单》如不能准确反映工程量,必须采用现场签证单的形式进行计量,方可作为工程价款调整的依据。

  9.5《工程现场签证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否则,

  不能作为结算或工期顺延等的依据。

  (1)《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有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盖章;

  (2)《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有发包人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的签字;

  (3)《工程现场签证单》须列明具体工程量,必要时附计算算式。

  9.6《工程联系单》只作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联系的用途,不作为计价依据,如承包人认为应计价的,承包

  人须申请办理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手续。

  9.7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变更,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

  10、变更价款的确定

  10.1本条款只适用引起工程造价调整的工程变更,因工程变更对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式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含下浮率)变更工程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含下浮率)变更工程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以下约定的计价规则(含下浮率)进行计算。(套用

  定额、费率、材料价格、下浮率)

  10.2 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对涉及变更部分的

  现状、已完成的工程量等做出准确说明,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核实并按《工程调整造价审核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批准后确定变更工程价款。如涉及到隐蔽工程或拆除工程,应在隐蔽前或拆除前通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进行现场计量。

  10.3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未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视

  为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增加。但对于因变更涉及合同价款减少的,发包人有权在竣工结算前或竣工结算时调减。

  10.4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14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按《工程调

  整造价审核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要求批准后确定的变更工程价款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10.5承包人不得以变更价款没得到发包人审批为由拒绝按后续变更指示实施,不得以未能 接受发包人确定

  的变更工程价款为理由拒绝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或不完全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变更工程价款协商不成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先实施工程变更,然后按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0.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11、 工程款的支付

  11.1进场施工,甲方应付给乙方 ℅工程备料款。

  11.2工程进度到 天后,甲方再付给乙方 ℅进度款。

  11.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15天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12、工程验收

  12.1 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或发包人批准顺延的日期竣工并通过验收。

  12.2 承包人在竣工前7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作预验收检查,发包人应及时配合。

  12.3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记录资料,竣工图四套及报告两套,发包人在收到承包

  人提交的竣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12.4 验收检查工程有较大整改时,以整改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承包人不得因工程经济纠纷而拒绝交

  付使用。

  12.5工程完工未验收,发包人擅自提前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并以发包人

  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日期,工程未完工,发包人如需提前使用,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提前使用日期并不作为竣工日期,但不应影响承包人正常施工,否则工期相应顺延。

  12.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完毕。如承包人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 12.7承包人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应在通过竣工验收日期起5天内全部撤离,并做到工完场清。如工完不

  清场,每日收取地租为工程结算价款的%,由发包人在余留工程款中扣回,且工程不能计作已竣工,实际竣工日期以经验收合格后清场完毕之日起计。

  13、竣工结算

  13.1 竣工结算是指对合同内涉及的工程造价所有内容的结算,包括工程价款、奖励和违约、质量、安全、

  工期等内容。凡是与造价有关的约定应纳入结算范围。

  13.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承包人和发包人按

  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结算,如竣工结算造价超出合同价款5%的,则超出部分的工程变更下浮率需比投标下浮率高,具体由双方在竣工结算时商谈。

  1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

  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若不按时申报结算资料,则发包人可自行进行结算。

关于装修合同8

  (乙种本)

  发 包 人:

  承 包 方: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主体装修及消防工程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工程建设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及消防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设计图纸。(使用面积58.5平方米)。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监保、包外立面广告报建及工程竣工验收一次通过。

  1.5、工期:40日历天

  本工程自 20xx 年 6 月 日开工,于 20xx 年 8 月日竣工。

  1.6、工程质量: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招商银行《营业网点设计装修规范》(作为本合同附件)要求。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壹拾陆万玖仟伍佰玖拾捌元整(¥169598.00元)。

  第2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等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壹 份。

  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安全防范(监察保卫)、外立面广告报建的申请和竣工验收等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而影响乙方施工的,工程工期相应顺延。

  4.3、因乙方原因不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窝工、停工、怠工的,工程工期不予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20xx)、《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T75—9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并且应该符合招商银行的`《营业网点设计装修规范》、《楼层银行装修手册》要求。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起 5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关于装修合同9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设计工程概况

  1.设计工程名称:

  2.设计工程地点:

  3.设计工程面积约:

  4.设计工程范围:

  二、 设计时间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为 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图纸之日为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即签定本合同,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乙方收到定金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如乙方未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2)甲、乙双方初步确定平面方案及初步确定设计概念后,同时支付首期设计费人民币 (按以上2(1)支付的人民币定金自动转为首期设计费)。乙方收到设计费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包括主要立面图。

  (3)甲方确认立面方案、天花方案即支付第二期设计费人民币,乙方收到设计费案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详细装修施工图及效果图。

  (4)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即支付第三期设计费人民币,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

  (5)工地开工后设计师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

  三、 提交成果

  序号

  图纸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1 装修设计方案图 1套

  平面、天花、主要立面、效果图、 200 年 月 日前

  2装修施工图 2套

  平面、天花、立面、剖面、大样、 200 年 月 日前

  备注

  1、《装修施工图》为autocad文件且应达到施工队依图施工之深度,效果图张数双方协商;

  2、上述设计成果应提交打印文档一份。

  四、 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

  2.甲方应将设计要求准确、简明扼要的告之乙方设计人员,并不得随意变更(除了合理的变更)。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3.甲方应到乙方公司所在地提出设计要求、签定合同、看图定样、支付设计费。

  4.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图纸。

  5.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

  7.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设计费,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要求。

  8、乙方履行了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设计费人民币20xx元。

  9、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 设计费金额、支付时间与方式

  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 元()。

  2.支付时间:

  (1)双方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甲方即应向乙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 元。(-);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

  (5)若有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设计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所增加的费用,在工程峻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3.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支付方式。

  六。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甲方在乙方提供有关设计图纸后,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设计费,或乙方无特殊情况延迟交付图纸,均应视为违反合同约定。按每日100元予以处罚。

  2.合同生效后,甲、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以双倍定金赔偿无过错方(不可抗力除外)。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出诉讼。

  七、 合同效力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设计工程峻工后终止 .

  甲方(签字盖章):

  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20xx 年月 日

关于装修合同10

  房屋装修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_ 。

  2. 居室规格:房型 ,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 施工内容:

  客厅、餐厅、过道:地面地砖铺设、墙面乳胶漆、顶面乳胶漆、工

  艺吊顶、电视背景墙、电视背景墙旁装饰柜、过道背景墙、门槛大理石安装、包窗套、休闲区背景墙、木制品刷油漆等。

  厨房:地砖铺设、墙砖铺设、成品铝扣吊顶、阴角线收口、地面防

  水处理、包管道、门槛大理石安装、包门套、装饰酒柜、木制品刷油漆等。

  卫生间:地砖铺设、墙砖铺设、成品铝扣吊顶、阴角线收口、地面

  防水处理、包管道(三根)、门槛大理石安装、包门套、实心工艺门、木制品刷油漆等。

  主卧室:地面找平(含储藏室)、墙面乳胶漆、顶面乳胶漆、木制

  衣厨(不含移门)、包窗套、包门套、实心工艺门、门槛大理石安装、包门套(储藏室)、成品铝扣吊顶、阴角线收口、轻隔墙、封门头、木制品油漆等。

  次卧室:地面找平、墙面乳胶漆、顶面乳胶漆、木制衣厨(不含移

  门)、包窗套、包门套、实心工艺门、门槛大理石安装、轻隔墙、木制品刷油漆等。

  客房:地面找平、墙面乳胶漆、顶面乳胶漆、包窗套、包门套、实

  心工艺门、门槛大理石安装、包门套(储藏室)、木制衣厨(不含移门)、成品铝扣吊顶、阴角线收口、轻隔墙、封门头、木制品油漆等。

  阳台:地砖铺设(含台面)、墙砖铺设、杉木吊顶、阴角线收口、

  包阳台门套、阳台门槛大理石安装、地面抬高、木制品油漆等。

  水电及其他工程:安装冷热水管、灯具、五金安装、施工中垃圾清

  运、水管、空调机械钻孔、材料运输、材料上楼、敲墙等。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钥匙工程。

  5.开工日期:201 年 月 日,竣工日期201 年 月 日,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 10 %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100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10 %;当工

  期进度过半(201 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80 %。剩余

  10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账户姓名:开户行:

  账号: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2. 乙方责任

  1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乙方:

  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关于装修合同11

  日前,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新版的《上海市家庭居室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有关人士认为,今后消费者在装修前对合同内容需要更加仔细地推敲,有些条款主要是约束装修公司的,同时对业主也有约束作用。另外,现在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购房时选择购买全装修房,如果全装修房的装修质量有问题,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回放

  胡先生委托上海白金建筑装饰设计公司,为自己在沪购买的私房装修,原本以为装潢公司办事总是拖拖拉拉的,不能保证工期的按时完成,于是他竟想出了与装潢公司签订“不能按期完工的违约金处罚条款”。结果,胡先生没想到自己却被违约金压得喘不过气来。在法庭上,他提出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一天500元明显过高,应当酌情减少,法院认可了他的辩称。

  20xx年胡先生购买了位于上海市西苏州路上的一套私房。同年7月22日,他与一装潢公司签订了一份《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委托该装潢公司进行装饰装修。双方约定工程为包工包料,总价款为人民币19万元,工期为48天。为能使装潢公司按期完工,双方约定若逾期一天,装潢公司需向胡先生支付违约金500元,以此类推。同样,若胡先生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也按违约金500元计算。9月12日,该装潢公司接受胡先生提出的部分整改和增加项目,并由胡先生签字确认了装潢公司制作的变更确认单,同意工期再延长10天,工程结束后,胡先生支付尾期款2万元和增加项目款。

  在整改工程结束之后,胡先生入住进该房屋,并拒绝支付工程余款。今年1月19日,装潢公司以承揽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诉称胡先生强行入住新房后,不再给付拖欠的工程款3.95万余元,并按照示范签订的逾期一天赔付500元的标准,从20xx年9月12日起赔付,至款项全部结清时止。

  胡先生则认为,该装潢公司没有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办事,不按设计图施工,装修材料也未达到绿色环保的要求。强调该装潢公司提出的所谓增加项目,实际上是整改项目,况且双方的违约金约定也过高了。胡先生提供的证人沙某证实家中的煤气表和卫星电视是他受胡先生之托,让该装潢公司补做的,还证明所做的家具与胡先生的初衷不符要求重做和壁炉难看,要求更换等许多问题。该装潢公司在办理煤气申请手续和安装卫星电视时,共支付了4384.80元。

  法官点评

  静安法院李鸿光法官的点评,嘴上说是装饰装修公司违约,不按工程图施工,建筑材料未达到绿色环保要求,可事实上胡先生却更换门锁,入住装修一新的私房内。特别是更换门锁,不让其他闲杂人员再入室内。法院就是根据了这一点,确认了胡先生对装饰装修的认同。

  涉及胡先生与装潢公司双方约定,谁逾期(延长交房、延长付款相同)都得支付每日500元的违约金,这也不能说明该条款属于无效,毕竟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只要不违法就属有效。当然法院这样判,同样也不能说是错,只是双方的约定违约金,远远超出了我国合同法上的违约金比率,为此法院适当地作出了调整幅度。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具体从事民事活动范围内,每个人所行使的权利或约定他人的义务,都必须设定在一定的法律许可范围里,就是发生了纠纷,往往也会获得法律的认同。家装纠纷投诉多防患未然最关键。

关于装修合同1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5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6工程内容及做法

  第二条施工单位资格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条材料供应

  3.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3.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四条工程质量

  4.1本工程执行_________(填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_________(填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4.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4.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4.6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工程验收

  5.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________.

  乙方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5.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5.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_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6.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_________至_________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2)完成_________%的工程量之日后的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_________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关于装修合同1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合肥天思建筑装饰公司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家庭装修合同中的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

  1、_____室,计__________ 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____ 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____ 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 阳台,计__________平方米;

  6、_______过道,计_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计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 平方米;

  3. 家庭装修合同中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修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_日

  6. 工程竣工日期: _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修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 元;2、人工费 _________元;

  3、设计费 ________元;4、施工清运费 _________元;

  5、搬卸费 ________元(转载于

  6、管理费 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 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修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家庭装修合同中材料的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

  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付款要求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 额

  进程内容

  对设计、预算 1000元签订合同

  签订意向之日

  认可 付款时扣除

  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之日 元

  材料款100%

  元

  施工工费50%

  合计

  工期进度过半

  施工过程中 施工工费40%

  年 月 日

  竣工验收 10%

  当 天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 100%

  表应在补办手

  续时结算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 家庭装修合同中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 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 乙方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 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关于装修合同14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居室规格: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厅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⑴____室,计__________ 平方米;

  ⑵_____厅,计__________ 平方米;

  ⑶_____厨房,计__________ 平方米;

  ⑷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_平方米;

  ⑸_____ 阳台,计__________平方米;

  ⑹______过道,计_______平方米;

  ⑺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计_______平方米;

  4、工程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5、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_日

  7、竣工日期: _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 元;

  2、人工费 _________元;

  3、设计费 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 _________元;

  5、搬卸费 ________元;

  6、管理费 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 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果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付款要求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 额: 元

  进程内容 对设计、预算 1000元签订合同

  签订意向之日认可付款时扣除

  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之日 元

  材料款100% 元

  施工工费50%

  合计

  工期进度过半

  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费40%

  年月 日

  竣工验收 10%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 100%

  表应在补办手续时结算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假如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天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3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且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以及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且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十二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关于装修合同15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 层 号商铺经营者

  甲方就乙方对 商铺进行装修改造活动,根据《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凤翔商厦经营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装修商铺

  本合同装修场地位于怀柔区商业街2号楼凤翔商厦内之 层

  号商铺。

  第二条 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装修押金

  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需向商厦管理处缴纳装修抵押金20xx元,装修完成后,经商厦管理处确认无损坏、破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条件后,一个月后无息退还装修抵押金予乙方。

  第四条 装修条例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乙方所提出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要明确装饰部位、范围以及内容等详尽信息。

  3、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厦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5、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甲方规定期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交纳违约金(日租的两倍) 元,租期不顺延。

  6、乙方需要改造商铺(包括在场地内设置固定装置),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改造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商厦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如需对商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商厦管理处审核,并经书面回复后严格按照《北京市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北京地区电气安装标准》进行施工。如擅自施工将对乙方处以1000元罚款,乙方擅自更改的,要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8、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废料等必须及时清扫干净,不得影响商厦内的整体环境美观,否则,将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10、乙方不得在商铺内的墙壁、地面钻孔,不得在墙壁上直接安装饰物或金属挂件,如有违反,将处以200—500元罚款。

  11.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第五条 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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