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绿化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绿化管理制度1
为了做好校园的绿化工作,巩固已取得的绿化成果,创建美好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园的绿化工作,要以学校的整体规划为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避免乱栽种造成浪费,合理使用有限的绿化资金,以达到最佳效果。
二、绿化工作要强化美化意识,在栽种移植时,品种搭配要合理,做到四季常青,月月花开,以达到园林绿化的环境艺术效果。
三、绿化工作人人有责,全校师生员工要爱护珍惜学校的.一草一木,不要随意践踏攀折,损毁破坏。因学校建设需要场地,对种植的树木花草,应征得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的批准后,应采取保护措施进行移植,不得毁弃。
四、严禁在绿化带、草地上行走,闲坐,喜向闹或丢弃废塑料制品,纸屑等杂物,维护园林及绿化带内的整齐美观。
五、严禁在树林中打鸟、生火、堆放石灰、河沙、砖瓦等建筑材料;不得在树干上拴绳、铁丝凉晒衣物被子等;不准在树干上钉钉子、挂木版广告画等物品,凡违上规定,绿化管理人员及相关管理部门有权制止或予以处罚。
六、学校苗圃的花卉、树苗不得擅自赠送他人,随意动用;学校喜庆活动需要花卉时,由管理部门指派园艺人员摆放配置,用后要及时雨搬回养护,确保花卉鲜艳茂盛。
七、维护好校园的园林景点,不得乱涂乱写、张贴、雕刻等破坏行为,努力创建学校特色的文化氛围和优美环境。
八、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努力学习,较全面地掌握园林化专业知识;勤奋工作,培育养护好花卉苗木,不得因锾旱涝虫等引起的花卉苗木枯死事故发生;校园内发生花卉苗木被盗、破坏等事故,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或保卫处及财务处。
九、处罚分教育、赔偿、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管理部门会同学校保卫处、司法机关,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处理。
绿化管理制度2
一、目的:保护、完善绿化带;保护、美化小区环境。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小区服务中心管理区域的绿化。
三、职责
1、公司经理负责审定绿化方案和确定绿化工程承包商。
2、服务中心主管负责拟定绿化方案,签定绿化工程合同。
3、物业管理员负责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监控和日常绿化管理。
4、保洁员负责绿化带除草。
四、程序
1、确定绿化方案
(1)服务中心主管根据业主管委会的委托和要求,并根据小区美化实际需要,提出初步绿化方案。
(2)服务中心主管就初步拟定绿化方案,向业主管委员征求意见。
(3)根据业主管委员的意见,服务中心主管拟定绿化方案,并提交公司经理审核、批准。
2、委托施工
(1)绿化工程承包商的确定《供应商选择程序》进出。
(2)服务中心主管与被选定的`供应商签订绿化工程合同。
3、施工质量监控
(1)物业管理员按绿化工程合同的。规定对施工质量进行监控。
(2)物业管理员对发生的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记入《绿化工程存在问题处理单》,并将处理单交承包商限期整改。
(3)物业管理员跟踪整改的进行,并检验整改结果,决定认可或要求其继续整改。
(4)对合同期限内不能完工的绿化功臣,物业管理员应向承包商寻求补偿。
4、绿化工程的验收:
(1)绿化工程施工完毕,物业管理员应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2)参与验收的可包括:物业管理员、服务中心主管、业主管委会委派的人员,公司经理、承包商。
(3)参与验收的人员在《绿化工程验收移交记录表》上签字,即为验收合格。
(4)若验收时发现存在问题,物业管理员按规定进行进行处理。
5、绿化工程验收接管后,由服务中心自行养护。
6、日常管理
(1)物业管理员每周对绿化带至少巡视一遍,并做绿化巡视记录。
(2)服务中心主管对汇总的《绿化巡视记录》进行分析(必要时)采用统计技术进行处理。
7、日常养护
(1)除草:
A、保洁员除草责任范围和工作内容的确定。物业管理员根据物业管理绿化面积,保洁员人数的多少,划分和规定保洁员除草责任范围和工作内容,并列出《保洁员除草责任范围和工作内容一览表》;
B、保洁员对自己责任范围的绿化带内杂草每半个月清除一次,保证无显目的杂草。
(2)浇水:由绿化养保员按以下要求进行:
A、对新栽绿化地,自栽种之日起十天内,须早晚各浇水一遍,待成活后,可酌情减少浇水次数。
B、持续一星期干旱时,需浇水一遍。
(3)施肥、杀虫、修剪按以下要求进行:
A、杀虫:每星期至少检查一遍,如有虫害应及时进行消杀治疗。
B、修剪:每年不少于5次,应保持绿化植物的整齐、美观。
C、施肥:每季度应施肥一遍,并保持生长良好。
D、补种:枯死、病死和损坏死亡的绿化植物应及时补种。
(4)以上项目由物业管理员每月填写《绿化养护记录表》,并交服务中心主管签署意见。
8、绿化带的日常维护
(1)绿化带的开挖或占用
A、物业管理员知道或发现施工单位需要或正在开挖、占用绿化带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临时占用、开挖共用地(道路)申请表》,对未经批准擅自开挖、占用绿化带的,按《业主违例事件处理程序》对委托该施工单位的业主进行处理;
B、物业管理员办理审批手续,并将经批准的《临时占用、开挖公共用地(道路)申请表》原件交施工单位据以施工,复印件存底备查。
C、开挖或占用完毕,物业管理员应检查绿化带恢复情况。
(2)绿化带受损的处理
物业管理员发现绿化带受损时,可以:
A、要求责任人限期恢复绿化带原状。
B、安排绿化养护单位恢复绿化带并要求责任人支付该费用。
五、记录
1、《绿化工程存在问题处理单》复印件、《临时占有、开挖公用地(道路)申请表》复印件、《绿化巡视记录》、《绿化养护记录表》由物业管理员保存一年。
2、最新的《保洁员除草责任范围和工作内容一览表》原件由物业管理员保存、复印件由服务中心主管保存。
3、《绿化工程验收移交记录表》由物业管理员保存一年后交公司档案室。
六、附件
绿化管理制度3
住宅小区清洁、绿化管理
1、清洁方面
(1)楼层清洁:要求楼层清洁工必须做到楼层卫生每日两扫一拖,护栏、灯擎、扶手等每日擦洗一次,大堂玻璃每日清洁一次,电梯轿箱每日喷不锈钢油,再用干净的抹布上下抛光表面,保持光亮、无手印水印,楼层垃圾桶每日清洗一次,保持垃圾筒清洁,无异味,后楼梯、楼道灯、大堂地面每月清洗一次,做到窗明几净,无垃圾杂物,空置房每月清洁一次。
(2)外围、公共场所清洁:小区道路、公共活动场所、停车场出入口处、绿地、休闲场所椅凳每日需清扫一次,所有户外标识牌、公共宣传栏每日清洁一次,公共道路、观赏水池、路灯灯罩、车场管网每月清洗一次,雨水井、二楼平台、光棚每周清洁一次,除四害每月二次,生活水池每季度清洗一次。
2、绿化方面
(1)绿化班岗位人员分工情况
岗位名称岗位人数岗位职责
绿化班长1全面负责小区绿化管理工作、安排班组员工及时完成小区绿化补种、修剪、除杂草、苗木整改、每日巡视小区绿化、按照绿化维护计划、方案,确保植物生长良好、负责绿化班仓库工具管理、做好员工培训管理工作、定期、定质、定量完成家政部及管理处下达的任务。
绿化杂工3按照管理处及班长的.工作要求完成岗位工作、及时补苗、除杂草、修剪、苗木整改等工作、确保小区绿化生长良好及鸟语花香的环境。
(2)绿化管理要求:草坪生长良好,及时修剪和补种,绿地无杂草、无杂物,无0.1
绿化管理制度4
一、校园绿化是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绿化管理是搞好校园绿化的.重要保证。为此,全校师生员工要认真贯彻《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提高创建“绿色学校”意识和“爱绿护绿”的自觉性。
二、学校对校园绿化要统一规划。由学校统一订出具体实施规划后,由总务部门负责实施和管理,杜绝无计划的盲目乱栽乱植。
三、要配备绿化管理专职人员,落实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绿化地带的浇水、除草、整枝、移栽、施肥、补栽等常规工作。
不用的花盆要定点堆放整齐,绿化工具按指定位置存放,化肥及农药要严格管理和存放。绿化区枯枝腐叶要经常清理,修剪的树枝要及时清除,做到校园内清新、舒适、雅致、美观。
四、教育学生自觉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并按班划分绿化包干区。杜绝随意攀摘花木和穿越非活动区现象。
五、对损坏绿化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并处以经济赔偿直至经济处罚。
绿化管理制度5
1、目的
规范加强绿化工作的管理,确保绿化植物长势良好。
2、使用范围
适用于XX物业各管理处绿化工作的管理。
3、岗位职责
3.1绿化主管负责制定绿化养护方案,检查工作标准及规程。
3.2绿化领班负责做好对绿化养护工作的日常安排和使用农药过程中的控制,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3.3绿化工负责实施绿化作业标准。
4、工作流程
4.1绿化管理范围
各管理处辖区内的果树、乔木、灌木、绿篱、绿化地、爬藤、地面覆盖物、攀缘物、草皮、和其他植物的养护。
4.2绿化工作管理规定
4.2.1绿化员承担辖区内绿化的日常巡视、养护、监管重任,绿化员应服从管理处的'工作安排,遵守所有绿化管理规则,爱护公物,同时认真履行绿化养护任务。
4.2.2严格执行绿化养护工作的技术规范要求,按规定标准作业,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的绿化区域和管理处安排的各项绿化工作,并由管理处定期检查和定量考核。
4.2.3进行绿化养护前,应小心谨慎,确保辖区公共设施及建筑物等
的完好,若发现任何破坏环境行为或故意损坏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者,立即向保安员和主管报告。
3.2.4爱护绿化工具和设备,确保工具和设备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3.3绿化养护过程安全规定
3.3.1在实施植保喷洒时要采取预防措施,不让烟雾飘进业户办公室,特别是喷洒药物时,应注意风向,选择合适的喷洒方向和控制喷洒范围,确保避免对业户或设施的损害,并将“危险”标志牌放在关键位置进行警言提醒。
3.3.2在使用机器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避免业户或设施造成危险、损害、伤害,在使用水管淋水时,应注意穿越道路、人行道时对行人和车辆造成的不便。
3.3.3机器应安装钢制防护罩,防止碎片、飞出物造成损害;在机器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螺丝和螺帽固定在切削片上,避免切削片飞出;机器使用中,不得改变和改动机器的防护罩。
3.4绿化管理检查规程
3.4.1绿化员按规定每日进行巡视、养护,并将养护内容进行记录,对疑问或事故情况向主管或相关人员汇报。
3.4.2绿化主管按《绿化服务质量检查规程》的要求对辖区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处理绿化员或相关人员提交的相关问题,重大事故及时提交管理处经理处理。
3.4.3管理处经理按《绿化服务质量检查规程》的要求对辖区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处理绿化主管提交的重大事情。
绿化管理制度6
学校绿化是美化、净化学校环境的关键,是展示校容校貌的自然生态亮点,是陶冶师生情x的根本途径。为加大学校绿化管理力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绿化的总体规划、布局设计必须委托园林部门规划设计,校长室进行充分论x,贴合校情给予设计方案认可。校内绿化的实施必须从学校实际出发,依据绿化总体规划设计方案严格进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实施过程中必须调整规划的应经过校领导团体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学校绿化管理职责人为绿化管理员,学校绿化管理机构是以分管校长、总务主任、绿化管理员组成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团队牵头,绿化管理员挂帅对学校内各类树种、盆景挂牌,落实对口班、团、队,划分维护监管职责区域职责到班,构成学校绿化维护网络。
三、学校绿化实施计划均由总务处编制,报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经校长室论x审批后再由总务处根据计划进行实施,公共部位的盆景、花卉合理摆放,适时调整以及移盆、分植、养护。
四、学校绿化凡名贵、常绿盆景、四季花卉以及地栽乔木应根据树种、规格、数量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必要的绿化管理台帐。凡出现自然枯死,萎谢的必须由绿化管理员填写注销单经分管校长、总务主任签字后才能销帐,人为因素造成的枯死,萎谢追究管理者的职责,并与奖金或承包费挂钩。
五、学校以及有关处室四季摆放的盆景、花卉,任何人不得随意带出学校,绿化管理员也不得随便赠送他人,学校教职工也不得将个人的盆景花卉带到校内存放。凡发现有人将校内盆景花卉带出学校,门卫必须凭总务处开具的出门x放行,教职工个人的盆景花卉存放校内养护的.,在进校时应先到总务处登记注册,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律作为校产所有,办公室及公共处室的盆景、花卉摆放均由绿化管理员统一安排调度,其他人员不得自行选择摆放。
六、学校绿化的全年养护管理实行公开招标确定x养护管理队伍。养护协议一年订,养护费用凭养护单位供给的花木销售剪额x年底一次付清。养护过程出现的枯死、冻死、干死的树木、灌木、常绿观叶植物均按原采购价赔偿或赔偿同规格同品种的树木、盆栽。
七、学校绿化中的乔木、盆景、花卉、草坪师生共同维护,任何人不得随便踩踏草坪、攀摇树杆、采摘花朵,凡发现有人恶意损坏校内树木、花卉、草坪者从重处罚,除给予批评、通报和必须的纪律处分外,还处以三倍以上罚款。体育课、课外活动课体育教师要加强常规巡视。安排分散活动时,应充分注意远离绿化带,禁止学生在南侧云梯、单杠处模仿灌篮和足球x门动作,以及在直道南北两端投掷实心球,以避免踩踏绿篱和撞击围护木栏。
绿化管理制度7
为了绿化、美化办公区域环境,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爱护花草树木人人有责,全体员工要高度树立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积极做好单位环境的绿化美化工作。
二、绿化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做好绿化区域内花草树木的栽培和维护管理工作。
三、绿化工作人员要定期培土、施肥、除草、浇灌,全面养护,保证花草树木的`正常生长,并保管好绿化工具。
四、制定绿化美化的长远计划,严格规划、科学管理,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树木、花草,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做到美观得体,协调一致。
五、单位的花草树木,不准随意攀、折、砍、采;不准穿越、践踏绿地、绿篱带、花园、草坪;不准向花园、绿地内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杂物。
绿化管理制度8
校园绿化不仅美化环境,提升校园形象,还有助于改善空气质量,降低噪音,提供休闲空间,促进师生身心健康。此外,良好的绿化环境可以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形成尊重自然、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为建设绿色校园文化打下基础。
绿化管理制度9
为了推动校园绿化工作的开展,加强校区绿化管理,保护和改善校园环境,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本制度所称的校园绿化是指校园范围内:
1、各种树木花草。
2、学校蔬菜基地。
二、校区绿化作为学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市有关绿化规定设计方案,保证绿化比例,投入绿化资金,注重绿化效果,加强绿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以校长为首,总务主任、生化教师,绿化管理员在内的校园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总务处具体实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2、根据学校整体格局,认真制定学校校园绿化美化的长远规划。绿化美化是校园建设的蓝图,应包括绿化美化的平面布局。树木花草配置,花坛的设置和安排,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等。
三、绿化管理员职责
1、搞好校园花木的'维护保养,劳动工具全部由总务处提供并登记造册,集中存放于学校指定办公室,不得私自带离校园,适时更换及补充。工具外借必须经学校许可办理相关手续后出库及确保回收。
2、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适时对树木移栽、修剪、除杂;操场及周边除草;白蚁治理上报等,从而达到绿化美化校园的目的。
3、蔬菜基地制定规划时应集思广益、科学论证、精心设计,力求做到实用性与艺术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完美结合,不得随心所欲、擅自做主造成校园绿化整体布局的破坏。
4、绿化管理员要不断提高花木培植技术和管理水平,认真履行职责,不仅要做到勤于培植,还要搞好科学管理。
5、监督对损坏花草树木的相关人员,无论师生一经发现故意破坏者有权执行我校赔偿相关政策。
四、绿化管理员出勤
绿化管理员上班时间与学校其他教师时间一致,不得迟到早退,病事假必须准假后方可出行,严格执行我校《后勤人员考勤制度》。上班时间听从学校统一安排,确保校园时时美观整洁,闲时坐班,严格考勤纪律。
绿化管理制度10
一、校园绿化是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绿化管理是搞好校园绿化的重要保证。为此,各校师生员工要认真贯彻《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放心食堂”“放心超市”“文明宿舍”“绿色生态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提高创建“绿色生态校园”的自觉性。
二、学校对校园绿化统一定出具体实施规划后,由总务部门负责实施和管理,杜绝无计划的盲目乱栽乱植。
三、要配备绿化管理专职人员,落实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绿化地带的浇水、除草、整枝、移栽、施肥、补栽等常规工作。
四、总务部门要会同生物教研组对校园花木进行注名挂牌,并注意组织和发挥师生中的花木爱好者,关心和指导学校的绿化工作。
五、建立学校植树台帐和绿化规划图,对种植品种、数量、种植时间、位置、价值和管理状态都要逐一登记,并每年组织检查,作好记载,建好绿化档案。
2、资产使用,根据学校行政领导的意见安排。
3、每年暑期盘点一次,漏帐的资产要补记入帐。报废报损要经严格的行政审批,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四、资产的计算,按原价记帐,无原价的`估价记帐。维修、运输和其他杂支费用不记入资产原值。各种资产都不打折扣,照原价计价。
五、资产出借
六、教育学生爱护 学校的一草一木,并按班划分绿化包干区。杜绝随意攀摘花木和穿越非活动区。
七、对损坏绿化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并处以经济赔偿直至经济处罚。
绿化管理制度11
厂区绿化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指导企业内部的绿化工作,提升厂区环境质量,创造舒适的工作氛围,同时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理念。该制度涵盖了规划、建设、维护、更新等多个环节,确保绿化工作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内容概述:
1.绿化规划:明确绿化目标,制定详细的绿化布局和植物种类选择计划。
2.建设实施:规定绿化工程的施工标准和验收流程,确保绿化质量。
3.日常维护:设立绿化养护标准,包括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等。
4.更新替换:规定植物老化、死亡后的更换规则,保持绿化区的生机和美观。
5.资源管理:合理使用和节约水资源,妥善处理绿化废弃物。
6.教育培训:对员工进行绿化知识和环保意识的教育。
7.监督考核:设立定期评估机制,监督绿化工作的执行情况。
绿化管理制度12
1.提升企业形象:良好的园林绿化是企业对外展示其社会责任感和管理水平的.窗口。
2.改善工作环境:绿化可以净化空气、降低噪音,为员工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3.保护生态环境:合理的绿化有助于保持生态平衡,减少碳排放,响应可持续发展策略。
4.预防安全隐患:定期维护可防止枯枝落叶堆积,减少火灾风险,保障人员安全。
绿化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促进我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韶关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及管理。
第三条: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内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规定。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管理体系,实现园林绿化高效、精细管理。
第五条: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应当按照均衡发展的原则确定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各类绿地的保护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的城市绿地用途,因特殊原因确需改变规划的城市绿地用途,应当先修改规划,并按原规划审批程序报批。
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擅自增设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确需增设的,应当贴合城市规划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并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城市绿地范围控制线,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理解公众监督。
城市绿地范围控制线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第八条:绿化建设应当严格按照绿化规划实施,以植物造景为主,优化种植结构、提升绿化水平、注重乡土树种的运用。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应当种植行道树,同一道路的行道树应当有统一的景观风格,行道树应当选择适宜的树种,并优先选用乡土树种。
第十条: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进行验收,经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十一条:绿地保护和管理职责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政府投资的城市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等,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养护管理单位负责;
(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地,由其养护管理职责单位负责;
(三)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四)居住区绿地由供给物业服务的企业负责,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负责;
(五)生产绿地由经营单位负责;
(六)建设工程范围内保留的绿地,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负责;
(七)在私人庭院内种植树木,由合法土地使用权人或使用人负责;
(八)在团体土地上建设的小公园和街旁绿地等农村绿化,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团体经济组织负责。
第十二条:保护和管理职责人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绿化保护和管理技术标准对绿地进行保护和管理。
保护和管理职责人应建立健全绿地管理制度,坚持绿地整洁美观、树木花草繁茂、绿化设施完好,对影响交通、管线、房屋和人身安全的树木及时修剪、扶正,确需迁移、砍伐的,按照本规定第十九条办理手续。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已占用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清理通知,限期归还,并恢复城市绿地的使用功能。
第十四条: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征求所有权人意见,协商确定临时占用绿地的位置、期限等资料,按规定报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恢复绿地实际费用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恢复绿化补偿费和办理相关手续。临时占用期满后,按规定由市、县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组织恢复绿地。
第十五条:经批准临时占用绿地的.,占用者应当对临时占用绿地造成相关设施破坏的损害,承担赔偿职责。
第十六条:严格控制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干道绿化带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确需开设的须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因下列原因确需砍伐、迁移、修剪二百株以下或胸径八十厘米以上树木的,应当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一)城乡建设需要;
(二)城乡基础设施维护需要;
(三)发生检疫性或者新传入的危险性有害生物;
(四)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
(五)对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景。
经批准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申请人应当对树木所有权人进行合理补偿。
第十八条:砍伐、迁移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地的树木,应当报本级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其组织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单位实施。
砍伐、迁移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以外的树木,经本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由相应的保护和管理职责人委托绿化施工企业实施,所需费用由相应的保护和管理职责人负责。
电力、市政、交通和通信等部门,因安全需要而修剪、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的,应当报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其组织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单位实施。所需费用由申请单位支付。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紧急抢险救灾确需修剪、迁移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有关单位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可先行实施,并及时报告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在险情排除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申请占用城市绿地七千平方米以下的,及砍伐、迁移二百株以下或胸径八十厘米以上树木的,申请人应当供给以下材料,征得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一)按规定格式填写的申请书;
(二)情景说明
拟砍伐、迁移、修剪树木的位置、胸径、品种、现状等情景,砍伐、迁移、修剪树木的原因;
占用绿地的时间段、位置、面积、附着物等情景,占用绿地的原因;
(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九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同一建设工程项目申请占用城市绿地七千平方米以上的,按规定需经地级以上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
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因公益性市政建设需要,砍伐、迁移城市树木二百株以上的,由市、县(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条: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职责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一)公共绿地和以景观效果为主的道路附属绿地的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的保护和管理职责人保护管理。
(二)铁路、公路、河道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分别由铁路、公路、河道管理部门保护管理。
(三)风景名胜区内的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保护管理。
(四)散生在各单位管界内及私人庭院中的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由所在单位或者个人保护管理。
(五)散生在林地、房前屋后的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由林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保护管理。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绿化管理制度14
1.住宅区绿化管理由项目公司负责。
2.住宅区绿化工程由项目公司和公司主管部门负责验收。
3.绿化工程验收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3.1保养成活期在一年以上。
3.2绿化工程设计图纸、资料齐全,工程按设计施工并达到标准。
4.住宅区的业主和管理人员,有权利和义务管理和爱护花草树木,参加美化小区的活动。
5.住宅区的绿化更新改造由项目公司负责。
6.未经许可,严禁随意占用绿化地。
7.不准损坏花草树木、保护设施及园林小品。
8.不准在绿地上晾、晒衣物,停放车辆,堆放物品。
9.行人和车辆禁止抄近路跨越、通过绿化地带。
10.不准向绿化地内乱扔果皮、纸张、杂物。
11.对有出色表现及在保护绿化工作中有功的.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12.人为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规定进行处罚,若为儿童所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家长负责。
绿化管理制度15
绿化是园区内不可缺少的部分,关系到整个园区的形象,也是测定环境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故拟订以下管理方案:
管理内容
绿化养护:绿化工应做到管理日常化、养护科学化。
1、根据气候,给花木适量浇水。
2、根据花木长势,给花木适量施肥,适当松土。
3、及时清除杂草、枯枝,春秋两季定期修剪花木,对遭受损坏的花木及时扶正、整修或补苗。
4、制定预防措施,防治病虫害。
5、做好恶劣天气花草树木的保护工作。
6、定期修剪草坪,使其生长茂盛,平整美观。
管理标准
1、及时养护,保持绿化的正常生长。
2、保持公共绿地整洁。
3、乔、灌、草等保存率95%以上,大乔木保有率98%以上。
4、新建绿地中,植物成活率95%以上。
绿化养护规程
(一)灌溉与排水
1、栽植的树木应根据天气,立地条件和树种的抗旱能力,进行适量的灌溉,保持土壤中的有效水分。
2、绿地中已栽植成活的树木,在久旱或立地条件较差、土壤十分干燥时,应及时采取灌溉措施。
3、灌溉时间:夏季灌溉宜在早晚进行。冬季灌溉应在中午进行。灌溉要一次浇透,尤其是春夏两季。
4、暴雨后要注意排水,新栽树木周围的积水尤其要排出。对于地下水位较高苗木,应采取有效排水措施。
5、灌溉用水不能采用有害污水。灌溉时,要注意保护木根部的土壤不被冲刷。
(二)中耕除草
1、各类绿地中影响植物景观的直立性杂草必须清除对影响树木生长的'各类野生藤蔓,应及进清除。
2、树木根部附近的土壤要保持疏松,中耕深度为10-20厘米,以不影响根系生长为限。
(三)施肥
1、施肥的肥料种类以复合肥为主,施肥的时间宜在清晨和傍晚。
2、施肥量应根据树种、生长期、土壤等情况决定。
3、施肥可采用沟施和叶面喷施等方法,沟施时应先在树木周围挖好施肥环沟,其直径与树冠相适应,深度应在根系密集层以上,宽度约为25-30厘米。施肥后,应将环沟填平。
4、草坪中的树林可采用穴施法施肥。
5、树木青壮年期及观花果类植物,可适当增加施肥量。
(四)树木修剪
1、树木通过修剪稳定树型、调节生长、适合景观的需要。养护中修剪以自然树型为主。可根据树木的生长发育特点,将树冠修剪、整理,使形成和保持一定的形状。
2、树木应根据不同生长习性采取不同的整形措施对。
3、树木的修剪程度应根据主、侧枝间的生长习性、树龄及树种的特性而定。整形时应采取“强主枝重剪、弱主枝轻剪”的原则;调节树势时应采用“强主枝轻剪、弱主枝重剪”的原则。
4、树木修剪的时间根据植物的特征而定。春、夏季开花的植物可在花后修剪;秋季开花和一般的树木应在休眠期修剪;畏寒植物一般在春季修剪。
5、花灌木的修剪,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有利于花枝的均匀分布。
6、修剪时,切口平整。剪口应在芽背,呈45度斜口。对于过粗大的枝条应采用分段截枝法,避免撕裂。
(五)地被和草坪养护
1、地被在未覆盖地面时期,应及时除去杂草,中耕。中耕时不得损伤的地被植物的根系。
2、天气干旱、地面干燥时,要适时、适量的进行浇水。早春发芽时节可进行普遍施肥,肥料以复合肥为主。
3、木本地被植物萌发能力较强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量的修剪。
4、草本及宿根、球根地被植物萌发能力较强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量的分栽。
5、草坪中的杂草应及时去除,单纯型草坪纯洁度大于95%,除草方式可采用人工除草、机械除草、化学除草等方式。杂草高度控制在15厘米以内清除;草坪内没有已开花的杂草。
6、草坪在生长季节,适时进行修剪,草的高度控制在10厘米以下。
7、灌水树堰高度不低于10厘米,树堰直径。
8、每天需做好旱情记录及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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