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10 09:50:56 制度 我要投稿

缺陷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缺陷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缺陷管理制度

缺陷管理制度1

  1、在额定条件下运行或备用的设备上,发生了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或达不到一类设备条件的问题,均叫做设备缺陷。设备缺陷可分为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设备缺陷严重威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不及时处理,可能造成事故者;

  一般缺陷:设备缺陷不及时处理,尚能保持安全运行者。

  2、发现设备重大缺陷,当值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消除或采取可靠措施。当班不能消除的缺陷,应由所长组织力量予以消除。所长无力消除的'缺陷,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上级领导应指定专人及时消除,并由值班人员监督执行。

  3、发现设备一般缺陷,可列入正常维修计划进行处理。

  4、设备缺陷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员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5、值班人员在运行中应加强设备缺陷的监视,在交接班时应详细进行交待。

  6、变电所所长应经常查阅设备缺陷记录簿,了解设备缺陷内容和处理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安排处理。

  7、消除重大设备缺陷遇有困难时,应及时同当地电业部门联系,请求支助,以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缺陷管理制度2

  为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质量第一”的思想,防范和杜绝医疗差错和事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医院医疗缺陷管理委员会

  主任: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任务:医疗缺陷委员会进行分工,由业务副院长管理全面工作,医务科主任负责医疗质量,护理部主任负责护理质量,大科主任负责大科,其他成员负责相关各科事宜,全体成员各司其职又协同开展工作,使其各方面的工作都有专人负责,各成员间密切配合,尽可能不遗漏任何环节的管理,使我院的医疗缺陷管理工作更趋完善。

  下设医疗缺陷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控科:

  主任:xx

  成员:xx

  任务:负责医疗缺陷管理日常工作。

  二、明确指导思想,制定工作原则

  规范和完善医疗的每个环节,不断改进工作,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质量第一”是我们的工作原则。医院将过去的事后管理变为事前预防,将管理关口提前,抓好基础环节质量,落实质量责任制,落实16项核心制度,医院将从人员的准入、岗前培训、岗位培训,转岗培训、门(急)诊、住院、手术、会诊、抢救、辅助检查、院感、输血规范操作等入手,减少医疗缺陷。

  三、实施方案

  1、严把人员准入制,凡未在我院注册的医师、护士不能单独执业。并保证我院的医疗活动在上级行政机关核准的范围内。

  2、教育医务人员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情,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依法行医,文明行医”。医院向社会承诺了全程优质服务,各科规范了服务流程。执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3、强化“三基”培训,严格“三严”标准。以学术讲座,专题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短期或长期培训,请进来、送出去,刊授,远程教育,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等方式进行“三基”培训。

  4、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病历书写,基本操作。医院出台了《预防医疗事故预案》,《科室医疗事故处理程序》,《三级医师查房制》,《会诊制度》,《医嘱制度》,《抢救工作制度》,《门诊工作制度》,《三查七对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病历书写制度》,《内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5、建立新技术准入制,规范院内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实行手术分级管理,保证手术质量。实行抗感染药物分级管理,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使用指征。

  6、具体要求医嘱下达全面准确,规范标准,层次分明,医嘱执行及时准确,三查七对。病历书写和记录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归档及时。强调三级医师查房制,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在诊断、病情和资料的综合分析、治疗方案制定和调整负责并落实。重视会诊质量、疑难、危重、手术、急诊的讨论,掌握讨论时机、讨论形式、内容和解决问题的效果。在诊断、处置方案、医疗费用、预后等方面,全面、准确、以通俗的语言告知病人及家属履行签字手续。在医嘱的执行、治疗处置、药品准备、发放过程中做到准确无误。重视标本采集,标本的标识,标本交接等环节。合理配置值班人员,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在交接班中,重点突出,重要病情仔细交班,内容全面,有的放矢,重危病人口头、书面、床旁交班。明确科室与科室间,医疗与护理,临床与医技科室的标本交接,临床和医技、辅助科室在检查申请、预约、检查结果的回报,特殊处置(手术、麻醉)中临床科室和执行科室之间关于病人交接、病历资料交接等方面的职责,加强急诊科建设,强调院前急救,人员安排合理。

  7、抓好医院内感染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及《消毒技术规范》管理。避免因医院内的感染增加病人的住院天数和经济负担。

  8、定期检查各种医疗设备,正确使用保持设备的完好率,使其更好的服务于临床。

  9、建立完整的监督机制,如院长查房制、质控查房制、病历考评标准、职工考评、院感抽查,医务科、护理部到各临床科室抽查规范操作和规范服务的情况,严把“诊断、治疗、手术、急危重症抢救关”等重点环节。

  10、通过狠抓强化医疗服务、基础质量、环节质量、终末质量、急诊急救、院感质量及各种相关科室的职责,做到常规工作程序化,日常管理制度化,各项要求标准化,技术操作规范化,监督检查日常化,确保医疗安全。

  四、医疗缺陷的处理

  认真对待已发生的'医疗缺陷,严格报告制,按照“事实经过不查清不放过,经验教训不总结不放过,当事人不认真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切实吸取经验教训。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引发新的医患冲突。对于病人投诉的问题,做必要的核实,问题重大,矛盾突出时,做好调查工作。确属由于医方原因引发的病人投诉事件,立即按程序报告,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记录在案,消除医疗事故隐患和减轻伤害后果。提高质量,加强内部管理。警惕因小的疏漏而引发医疗纠纷,甚至差错事故。

  待医疗纠纷处理完毕后,一般纠纷,按《射洪县人民医院内部管理办法》和《射洪县人民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及责任追究办法(20xx年)》执行;重大医疗纠纷或赔付纠纷,将纳入医疗缺陷医院内部处理程序,明确医疗缺陷性质和责任,应总结的经验教训,以及承担的赔付费用。并公示医院缺陷委员会讨论结论,将缺陷结论存入个人技术档案。

缺陷管理制度3

  线路缺陷管理是重要的基础工作之一,是保证设备应有的健康水平和搞好线路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线的缺陷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确保线路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线路缺陷管理的目的,在于对设备存在的缺陷进行统筹安排、及时处理,做到查有记录、积累资料、便于分析和总结经验。

  第二条:送电线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认为存在缺陷

  1、零部件代用、缺损、锈蚀、严重变形等;

  2、不符合《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规定的运行标准者;

  3、达不到《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和《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者;

  4、防护区外危机线路安全运行的设施和障碍;

  5、不符合设计图纸和上级技术文件并影响线路运行安全者;

  第三条:线路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可分为三类。

  一、紧急缺陷:是指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继续安全运行,随时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缺陷,必须尽快(在1日内)消除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视为紧急缺陷:

  1、杆塔及基础情况

  1)铁塔长度3米以上的塔材5块及以上;架线塔缺塔材15块及以上;耐张塔缺塔材10块及以上;

  2)铁塔有一节包钢缺螺栓数量达1/3及以上者;

  3)杆塔拉线断线或丢失、拉线下楔丢失;

  4)杆塔基础周围取土、基础严重下沉、滑坡及受洪水冲刷等情况已造成杆塔倾斜、有可能随时倒杆塔的;

  2、导线与本来避雷线情况

  1)导线避雷线上悬挂有异物并随时可能造成事故者;

  2)导线连接器过热;

  3)导、地线连接金具损坏或螺栓帽及开口销子丢失,有可能随时导致掉线事故发生者;

  3、绝缘子情况

  1)瓷横担断裂;

  2)瓷质绝缘子、玻璃绝缘子零值或自爆片数大于下表数值者:

  电压等级(kv)零值或自爆绝缘子片数13546

  4、其他随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缺陷;

  二、重大缺陷是指缺陷比较重大,但设备仍可在短期内继续安全运行的缺陷。无需对外停电既可消除的重大设备缺陷,应在该缺陷发现之日起三天内消缺;需对外停电才能消除者,也应尽快做好安排,抓紧消缺。(消除前应加强监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视为重大缺陷:

  1、杆塔及基础情况

  1)铁塔缺长度3米以上塔材3—4块;架线塔缺塔材8—14块;耐张塔缺5—9块;铁塔有一节包钢缺螺栓数量在1/5以上,1/3以下者;铁塔主材弯曲或变形严重已导致铁塔结构受力不正常者;

  2)杆塔的拉线断股、损伤达25%以上(如:7股断2股,19股断5股);

  3)杆塔基础周围取土、杆根遭冲刷、下陷严重,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

  2、导线与避雷线情况(复合光缆等同架空地线维护)

  1)导、地线断股损伤截面超过运行标准;

  2)导线在最大弧垂或最大风偏时,限距达不到下列数值的作为重大缺陷:

  电压(kv)

  项目

  树木(垂直距离)444.55.5

  树木(净空距离)3.53.545

  经济作物林、渠道、街道行道树333.54.5

  铁路轨顶7.57.58.59.5

  铁路接触网3345

  交跨电力线路或弱点线路3345

  建筑物(水平)3456

  建筑物(垂直)4567

  公路7789

  特殊管道4456

  居民区(导线对地距离)777.58.5

  非居民区(导线对地距离)666.57.5

  交通困难地区(导线对地距离)555.56.5

  3)在运行中接续管、补修管损伤、变形严重者;

  4)引流并沟线夹螺栓松动及缺弹簧垫片、连接不紧者。

  3、绝缘子、瓷横担情况

  瓷质绝缘子、玻璃绝缘子零值或自爆片数达到下表数值者:

  电压等级(kv)损伤绝缘子片数13546

  4、鸟类活动频繁区防鸟设施损坏、变形或缺少;

  5、接地引下线断线,接地网丢失;接地装置严重锈蚀,截面减少在50%以上者。

  6、其它比较重大但设备仍可在短期内继续安全运行的缺陷

  (二)般缺陷是指近期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应在2个月内消除。除紧急缺陷和重大缺陷外,其它缺陷均为一般缺陷。

  第四条线路缺陷应用送电线路的缺陷标准术语进行填写,要求书写工整,具体写法见附录。

  第五条线路缺陷实行专责巡线员、保线站、工区三级管理。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如下:

  1、专责巡线员

  专责巡线员负有巡视线路设备、发现设备缺陷、掌握设备运行状况的责任;负责完成自行处理的缺陷,负责提交、委托缺陷处理;负责对缺陷处理的全过程进行督促、跟踪和检查验收。

  查线必带的工器具:望远镜、斧头、扳手、刚卷尺、记录本,需个人补加的材料《保护电力设施通知书》、《关于砍伐影响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的通知书》。如发现携带工器具不全者扣罚当事人奖金500元。

  每月的巡线计划(日巡线区段)应在巡线工作开始前书面报告站长,以便站长督察。不按规定上报者,不予报销当月车票和住宿费。

  1)认真巡视所管线路设备,巡线时必须在巡线记录本上详细记录当日的巡线日期、天气、线路区段,发现缺陷应及时用缺陷标准术语记录在巡线记录本上。

  2)巡线中能自行处理的一般缺陷,不得委托上报,处理后应详细记录在巡线记录本上,可延期在下月巡线中消除。未按期消除缺陷者,每处扣罚100元。

  3)巡线中必须处理防护区的树木。难以处理的树木(如房前屋后及院内的树等)由站上安排处理,因阻挡不能处理的树木应下发通知书;新栽小树必须及时处理。(对防护区外超高树木应有记录,便于掌握)。违反上述规定者。每处扣罚专责巡线元100元。

  4)巡线时对发现的防护区内不合格的交跨越、建房、杆塔基础取土及影响送电线路安全运行等情况,应及时联系处理。回站后向站长书面汇报,并在巡线记录本上作详细记录。未按规定处理者,扣专责巡线元100元。

  5)巡线员在巡线中发现紧急缺陷应立即向站长和工区汇报。

  6)巡线时对线路的检修、清扫情况进行质量验收,并做好记录。发现质量不合格者应向站长书面汇报区段、杆号等详细情况,经站上坚定后将结果上报工区,工区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7)巡线结束后,专责巡线员应在第一个工作日内填写缺陷记录,并将缺陷情况及处理方案书面抱站长。逾期扣罚专责巡线员500元。

  8)以线路为单元,在每月23日前把本月发现的缺陷总数、消缺率统计上报,逾期扣罚专责巡线员500元。

  9)设备发生变化后,应在收到移交资料后一个月内变更技术资料。逾期扣罚专责巡线员、技术员奖金各500元。

  2、保线站

  保线站是缺陷管理的基层单位、也是处理缺陷的组织和实施单位之一。

  1)站长应根据线路缺陷情况、预防性检查周期和《送电工区线路缺陷消除的责任分工规定》等制订月工作计划,负有安排消缺、检查消缺质量和巡线质量,落实本站缺陷管理的责任。

  站长每月应将下个月的巡线计划在25日前书面报工区。

  2)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站长不在站上时,代理站长搞好缺陷管理工作。副站长是保线站线路检修、缺陷处理的主要工作负责人。

  3)专责技术员协助站长并指导专责巡线员搞好缺陷管理工作,编写输电线路月报表、大修计划、用送电线路缺陷标准术语填写线路缺陷卡、月份线路巡视及处理情况表其他有关报表,经站长签字后报工区运行专工处。

  统计本站每月的缺陷情况及消缺率,在每月5日前报工区。逾期未能上报者,扣站长、技术员各500员。

  4)巡线工作结束后,站长应在第二个工作日内组织对全站的设备缺陷进行分析归类,必要时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复查和鉴定,对所发现的缺陷提出处理方案或建议。

  5)缺陷填写和汇报必须详细准确。保线站上报工区的缺陷与实际不符或有误者,工区扣该保线站每处500元。

  6)站上的`消缺工作,站长必须下现场。站长抽查巡线质量,每月不应小于5次。无故不完成者,扣除500元。下现场情况应随月报一同上报。

  7)在年度考核中,班站紧急、重大缺陷的消缺率应达到100%,一般缺陷的消缺率不小于90%。消缺率达不到上述要求者,扣该站一个月月奖。

  3、工区

  1)根据各站上报的月工作计划、线路月报表、线路缺陷卡及线路工作的季节性特点,运行专工负责编制月运行工作计划,下达月消缺任务,在27日前向检修专工提交缺陷委托。逾期扣罚500元。

  2)对紧急、重大缺陷必要时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到现场复查落实,制定处理方案,及时消除缺陷。需委托检修处理的,应在最短时间内委托,检修班站在规定的时间消除缺陷。

  3)对紧急、重大难以处理的线路缺陷或线路设备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方案应及时向局生技部汇报。缺陷处理后,向局生技部汇报处理情况。未按要求完成扣罚500元。

  4)运行专工应在接到检修情况通知书、缺陷回执单后3日内向保线站下达检修情况通知单和返回缺陷卡,并在下月安排保线站对缺陷处理和检修情况进行质量验收。逾期扣罚500元。

  5)根据线路运行的实际情况,安排设备互查工作。

  附录:

  送电线路缺陷标准术语

  1、线路方向以杆号方向为正方向,即线路大号侧方向。面向正方向分前、后、左、中、右。

  2、架空地线分左、右地线,地线吊架分左、右地线吊架;导线分左、中、右相(垂直排列者分上、中、下相)或按相序分,双分裂导线需注明某相左、右线;导、地线压接管与导、地线分法相同,但必须注明压接管距某杆的距离;间隔棒要写明某相某档,再按接近某杆塔由近及远计数。

  3、导、地线缺陷必须写明在某档中的位置及详细情况和周围环境(地形、该档交叉跨越情况)。并沟线夹由后向前依次计数。导、地线防振锤从杆子中心向前、后侧依次计数。应写明防振锤型号,移位要写明某杆塔的距离(单位:米)。

  4、瓷瓶串分左、中、右相(垂直排列者分上、中、下相)或按相序分。耐张瓷瓶串还应分前侧、后侧。双串瓷瓶要分左、右串(或前后串)。

  瓷瓶片数从横担向导线依次计数。其缺陷必须写明是低、零值,打破多少(单位:平方厘米),自爆,并写明瓷瓶位置、型号、大小槽、色别。瓷瓶串信偏斜要写明偏斜方向、度数或距离(单位:毫米)。

  5、杆段按自然位置分;双杆分左、右杆;铁塔分塔头及塔身上、中、下段;杆塔的前后侧和左、右侧按线路正方向分。

  6、横担分导、地线横担、左横担头、右横担头。单杆和垂直排列者其横担导线相位分。

  7、叉梁分上、下叉梁。每个叉梁分左上、左下、右上、右下梁。叉梁节板胺前、后侧分。

  8、杆塔倾斜、横担歪斜应注明方向(前侧、后侧、左侧、右侧、左前侧、左后侧、右前侧、上、下)及数值(单位:毫米)。

  9、塔材应注明规格及尺寸、塔材号、数量。

  10、导、地线拉线按左、右杆的前、后侧分(例:左杆前导线拉线);杆子内、外角拉线。拉线分上楔、钢绞线、下楔、拉线棒、基础。接线绣蚀要注明拉线规格和锈蚀的详细情况。

  11、接地装置按左、右杆分。接地装置接地引下线和接地网组成,记缺陷时要写明确。

  12、基础起土要写明起土方位、起土深度、起土范围、距杆塔距离(单位:米),起土人或单位及详细地址。必要时画图说明。

  13、防护区内缺陷必须写明某档前后杆号、距最近某相垂直和水平距离、在该档中距某杆塔距离,其交叉跨越物或建筑物归谁所有,详细地址,并注明当时温度。

  14、防护区内树木应写明树种、树径、数量(棵),距导线垂直或水平距离(米),树主。超高的树木要说明超高多少米。

  16、缺陷和文字难以详细表达时,应附图说明。

  17、缺陷应按一般、重大、紧急进行定行。

  18、缺陷应归类计量:如树为多少条线路多少处共多少棵,拉线为多少条线路多少基共多少条,塔材为多少条线路多少基共多少块等,其它缺陷为多少条线路多少处。

缺陷管理制度4

  全面掌握设备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认真分析设备缺陷产生原因,积极摸索设备运行规律,是妥善安排设备检修、校验和测试工作的`主要依据。

  1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本体磨损老化、自然老化或由于安装不当、外力影响等使设备运行发生不安全状态。

  2 、按照设备缺陷性质和危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 1 )危急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会随时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

  ( 2 )严重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尚可,虽能继续运行,但短期内会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

  ( 3 )一般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能坚持较长期限运行。

  3 、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的处理和汇报。

  ( 1 )值班人员发现设备危急缺陷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采取措施处理。对可能影响电力网安全的缺陷应同时报告电力部门,在未处理前值班人员应加强监视或采取临时措施。

  ( 2 )值班人员发现严重设备缺陷,除做记录外,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部门安排计划处理。

  ( 3 )值班人员发现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如有困难,除做记录外,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并按月向电气负责人汇报。

  4 、危急和严重设备缺陷未处理前应加强监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缺陷扩大或发展成事故。

  5 、任何设备缺陷均应记录在缺陷记录薄内,对于在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中发现的缺陷而未处理的均应登记,缺陷消除后应在缺陷记录内填写清楚处理日期和结果。

缺陷管理制度5

  全面驾驭设备健康状况,刚好发觉设备缺陷,仔细分析设备缺陷产生缘由,主动摸索设备运行规律,是妥当支配设备检修、校验和测试工作的主要依据。

  1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本体磨损老化、自然老化或由于安装不当、外力影响等使设备运行发生担心全状态。

  2 、根据设备缺陷性质和危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 l )紧急缺陷:性质严峻,状况紧急,必需马上处理,否则会随时发生人身损害和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

  ( 2 )严峻缺陷:性质严峻,状况尚可,虽能接着运行,但短期内会发生事故,威逼平安运行。

  ( 3 )一般缺陷:性质一般,状况稍微,对平安运行影响不大,能坚持较长期限运行。

  3 、值班人员发觉设备缺陷的.处理和汇报。

  ( l )值班人员发觉设备紧急缺陷应马上报告上级领导,实行措施处理。对可能影响电力网平安的缺陷应同时报告电力部门,在未处理前值班人员应加强监视或实行临时措施。

  ( 2 )值班人员发觉严峻设备缺陷,除做记录外,应刚好报告上级领导部门支配安排处理。

  ( 3 )值班人员发觉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平安,均应主动处理,如有困难,除做记录外,可列入检修安排处理,并按月向电气负责人汇报。

  4 、紧急和严峻设备缺陷未处理前应加强监视,实行有效措施防止缺陷扩大或发展成事故。

  5 、任何设备缺陷均应记录在缺陷记录薄内,对于在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中发觉的缺陷而未处理的均应登记,缺陷消退后应在缺陷记录内填写清晰处理日期和结果。

缺陷管理制度6

  1.在运行或备用的设备上发生了影响了安全运行的`异常现象,即视为设备有缺陷,设备缺陷按其对安全运行的威胁程度可分为一类、二类、三类;

  2.一类设备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若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会发生人身伤亡、主设备损坏或造成停电事故者;

  3.二类设备缺陷:性质较严重,对人身或设备有一定威胁,但可以坚持运行。列入星期、月计划处理还不致造成事故者;

  4.三类设备缺陷:主要是指那些对运行影响不大,可以列入季度、年度检修或技改计划,能坚持长期运行者;

  5.发现设备缺陷应立即报告生产科长,并根据生产科长评定的缺陷类别采取措施;

  5.1对于一类设备缺陷,应立即根据生产科长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限制缺陷发展并将处理过程记入工作记录;

  5.2对于二、三类设备缺陷应记入巡视检查记录、缺陷记录和工作记录,并根据生产科长的答复采取措施直至缺陷消除;

  6.设备缺陷消除后,由检修人员和安全用电管理技术人员共同完成缺陷消除记录,并由安全用电管理技术人员将观察处理效果记入巡视检查记录;

  7.设备缺陷消除后,巡检人员应在一个月内注意观察处理效果,发现异常应立即上报;

  8.从上报缺陷之日起开始计算,对于检修计划到期仍未消除的设备缺陷,组长应再次上报生产科长并将生产科长的答复记入缺陷记录备注栏内。

缺陷管理制度7

  一、运行中的变(配)电设备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设备缺陷可分为三大类:

  1、危及缺陷:缺陷的.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必须尽快消除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

  2、严重缺陷:对人身和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

  3、一般缺陷:对运行虽然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者。

  二、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严重缺陷应及时消除或采取措施,防止造成事故,并上报主管部门,需其他部门处理时,应及时上报,并督促尽快处理,对一般缺陷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

  三、有关领导应定期。检查设备缺陷消除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处理。

缺陷管理制度8

  一.变配电室值班人员须全面驾驭设备正常运行状况,刚好发觉设备缺陷,仔细分析缺陷产生缘由,实行主动措施尽快消退设备隐患。

  二.发觉缺陷,应依据详细状况,推断缺陷类型。

  1.紧急缺陷:将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因状况紧急,须马上处理。

  2.重要缺陷:已影响设备效率,不能满意系统正常运行的须要,或短期内将会发生事故威逼平安运行。因状况紧急,必需刚好处理。

  3.一般缺陷:对平安运行造成局部影响,使设备带病工作,将会导致故障发生,必需尽快处理。

  三.发觉缺陷后的汇报和处理要求。

  1.严峻缺陷:值班人员发觉严峻缺陷后,应马上报告主管和部门经理,并由部门经理马上组织抢修。

  2.重要缺陷:值班人员发觉重要缺陷后,应马上向主管和部门经理汇报,并在主管组织下刚好抢修。

  3.一般缺陷:值班人员刚好向主管汇报,并在主管主持下尽快解决。

  四.严峻和重要缺陷在未修复前,应加强监视并实行主动有效措施,限制事态的.发展。全部缺陷均由主管负责记入缺陷记录簿,作为重要技术资料存档。某学校变电所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缺陷管理制度9

  1目的

  规范设备缺陷管理工作,提高热工设备消缺质量,努力实现热工设备零缺陷运行,保障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的平安经济运行。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设备缺陷管理。本制度所指的设备缺陷指设备出现了性能、零部件或能耗偏离原设计标准或规定要求的状态。

  3规定和程序

  3.1规定

  3.1.1设备缺陷管理坚持“刚好发觉、刚好响应、刚好消退”的原则。

  3.1.2检修专责人须仔细执行设备管理制度,提高设备巡回检查质量。刚好在erp系统查阅设备缺陷通知单。设备缺陷消退工作须做到刚好、正确、平安、优质。

  3.2程序

  3.2.1缺陷分类:

  3.2.1.1零类缺陷:即紧急缺陷,指紧急主要设备平安运行或人身平安,如不刚好消退或实行应急措施,在短时间内将造成停机、停炉、甚至全厂停电或威逼人身平安的缺陷。

  3.2.1.2一类缺陷:指威逼平安生产或设备平安经济运行,影响机组正常出力或按正常参数运行,属于技术难度较大,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退,必需通过技术改造、更换重要部件或更新设备,通过机组大小修才能消退的缺陷。

  3.2.1.3二类缺陷:指无备用设备,暂不影响机组运行,但对机组或设备平安经济性有肯定的损害,且需对系统进行隔离或需停机停炉后才能消退的缺陷。

  3.2.1.4三类缺陷:指热工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在机组运行中可以消退,消退时不影响机组出力或负荷曲线,属于可随时消退的缺陷。

  3.2.1.5四类缺陷:即非生产设备缺陷,主要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以外,对机组、设备的平安经济稳定运行不会构成干脆影响的建、构筑物等非生产设施的缺陷,包括:建、构筑物(门窗,给排水、屋顶、地面等)、设备标牌、保温油漆等缺陷。

  3.2.2消缺时间限定

  3.2.2.1零类缺陷原则上在发觉后6小时内或批准停役后开工,且须进行连续不间断处理至合格。

  3.2.2.2一类缺陷原则上在发觉后12小时内或批准停役后开工,且须进行连续不间断处理至合格。

  3.2.2.3二类缺陷原则上在发觉后24小时内或批准停役后开工,刚好进行处理至合格。

  3.2.2.4三类缺陷不涉及停机的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支配处理至合格;需停机才能处理的缺陷,应在机组第一次停役时支配处理至合格。

  3.2.2.5四类缺陷如不涉及生产设备,应根据流程尽快处理,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对涉及生产设备的缺陷,参照三类缺陷执行。

  3.2.2.6以上消缺时间计算公式为:缺陷的创建时间-消缺工单完成时间。消缺时间超过24小时的缺陷将依据详细环节的时间进行考核,详细如下:白天时间段缺陷,每个缺陷环节响应时间超过2小时的,考核责任部门;夜班时间段缺陷,响应时间从白天工作时间算,往后推两小时,考核责任部门。

  3.2.3缺陷发觉

  部门有关人员在日常设备巡回检查中发觉设备缺陷并核实无误后,须刚好在erp中办理工单、工作票进行消缺。

  3.2.4缺陷的'确认、设备停运及缺陷处理

  3.2.4.1各班组在收到缺陷确认通知时,应仔细、细致的查看缺陷内容,杜绝随意退回、作废缺陷;经现场确认不是设备缺陷的缺陷单应选择“作废”;缺陷描述不清晰或责任部门错误的缺陷应选择退回。在退回、作废设备缺陷时必需填写缘由,运行人员接班后要刚好查看上班被“退回”的缺陷,并刚好更改,重新提交。检修人员与运行人员对缺陷责任部门有争议的,由生产技术部专业专工进行仲裁。

  3.2.4.2各班组在缺陷确认后,要刚好创建消缺工单,原则上现场任何消缺工作都必需有消缺工单和工作票;重大、紧急缺陷、夜间消缺视状况可先行消缺,后补工单。

  3.2.4.3消缺工作涉及到运行设备的,应在创建消缺工单时进行停复役工作的申请,只有在停复役申请批复后才可进行后续消缺工作。

  3.2.4.4对不能明显推断为设备缺陷时,应当确认后开工单、工作票进行缺陷的确认;对缺陷确认产生推诿的,由生技部专工进行仲裁,依据仲裁结果进行考核。

  3.2.4.5凡不具备处理条件的二、三、四类设备缺陷,部门须组织检修力气做好平安、技术措施、落实备品备件,在erp系统中注明短暂不能消退的缘由。

  3.2.4.8缺陷处理时间延长,汇报当值值长,由当值值长申请相关领导批准。

  3.2.5设备缺陷消退验收和投运

  3.2.5.1三、四类缺陷一般可由运行人员组织验收。

  3.2.5.2消缺工单的工作票终结后,联系运行人员要刚好对消缺工单进行验收,验收后,工单负责人要刚好将工单完成。对运行部门验收与检修部门消缺产生分歧的,由生技部专业专工进行仲裁,依据仲裁结果将缺陷闭环并进行考核。

  3.2.5.4涉及到设备停复役的消缺工作,在消缺工作结束后,消缺工单负责人应在erp系统中填写竣工信息,将停复役申请单闭环。

  3.2.6设备缺陷分析和统计

  3.2.6.1热工专职是设备缺陷分析和统计的责任人。依据缺陷状况和缺陷消退率提出考核看法。对重复发生的缺陷,部门应组织专题分析,查明缘由,实行有针对性的对策并组织落实,对相关责任班组提出考核看法。

  3.2.6.2设备缺陷统计以月为单位,每月第一天的0:00作为上月设备缺陷统计截止时间。

  a)对于已经在规定时限内消缺完毕,但由于非设备缘由无法完成试运行的缺陷,在试运行合格后,不统计为消缺不刚好,若试运行不合格则统计为消缺不刚好。

  b)属于跨月试运行不合格的缺陷,在下个月进行统计,在分析上报时注明。

  c)因缺少备品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处理完成的缺陷,经部门同意,报生产技术部认可,重新确定消缺完成时间。

  3.2.7因设备备件问题无法刚好消退的缺陷,由班组提出安排外备件申请,检修部同意,报生产技术部主任审核,由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送物资供应部进行紧急选购。备件到货后马上领取,支配缺陷处理。

  4职责

  检修部热工专职是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人,负责组织缺陷的分析、统计和缺陷处理的考核。负责组织协调各班组间协作消缺。

  5考核与

  5.1记录

  5.2.3对班组检查考核下列内容:

  考核内容

  扣分(款)标准

  1、月末缺陷积存数

  有存积缺陷项目,考核责任班组20元/条

  2、消缺不刚好,影响设备运行

  正常工作日不刚好处理,月度考核班组100元/条;非工作时段,消缺人员无特别状况15分钟不能到达现场,考核班组100元/次;值班人员无故不刚好处理,交接班必需对未处理缺陷进行说明,否则考核值班人员每人50元/次。

  3、同一设备缺陷当月重复发生

  检修质量不过关,导致缺陷重复发生的,考核班组100元/条。

  4、缺陷未作处理登录为“已消缺”

  正常工作日考核班组100元/条,值班考核值班人员每人50元/次。

  5、可处理的缺陷列入“待处理”

  无缘由列入“待处理”的参照第2条按消缺不刚好处理。

  6、已支配并有条件消退的缺陷未执行

  参照第2条按消缺不刚好处理。

  7、待处理缺陷无整改安排

  待处理缺陷的责任班组未刚好制定整改安排,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条

  8、工作中无扯皮、推诿、拖延、怠工等现象

  缺陷单所填设备的责任班组如不经现场核查就推卸责任,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条,其他考核责任班组200元/条

  9、按规程与作业指导书程序执行

  图纸资料齐全,刚好更新

  现场作业不携带作业指导书,考核工作负责人50元/次。执行不规范如漏填、填错、无签字、执行漏项、跳项等考核工作负责人20元/次。

  图纸资料不齐全,不刚好更新,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次,班组技术员50/次

  10、备品修理有安排、有实绩,备品台帐清晰,保管得当

  备品选购安排由班组根据检修安排及备品库存综合考虑后上报并跟踪。未刚好跟踪影响消缺考核班组100元/次。

  11、定期巡回检查制度执行严格,且有记录。检查路途规范,无遗漏

  巡回检查超周期、巡回检查不到位,应当发觉的隐患未发觉,考核班组100/次,不巡回检查,虚造记录200元/次。

  12、有维护试验周期表,定期试验执行严格

  无特别缘由超周期,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次;

  检验报告管理不善,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次,班组技术员50/次。

  13、检修厉行节约,用工合理,无返工奢侈

  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次

  14、设备台帐、记录簿按厂部规定设置,种类齐全,记录完整、工整、刚好、精确。

  每次检查不合格,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次。

  15、班组上报有关工作材料不刚好、落实工作支配不力

  考核责任班组200元/次。

  检修人员发觉重大设备缺陷,避开重要设备损坏及机组非安排停机

  视状况赐予嘉奖

  设备缺陷在正常状况下不能处理,由检修人员实行特别技术手段赐予处理8,避开机组非安排停机

  视状况赐予嘉奖

缺陷管理制度10

  1.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要求全面掌握设备的良好状态,以便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尽快补缺。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是确保供电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也是妥善安排设备检修、校验和试验工作的`重要依据。

  2.一类缺陷是紧急缺陷,凡可能发生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主要设备损坏,或造成有严重影响的停电事故的缺陷称为一类缺陷,这种缺陷性质严重,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处理。

  3.二类缺陷是重要缺陷,这类缺陷设备尚可运行,但情况严重,已经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短期内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威胁安全运行。

  4.三类缺陷是一般缺陷,对安全运行影响较小且发展较慢,可以列入计划进行处理。

  5.发现一类缺陷应立即消除,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调度汇报,二类缺陷应及时安排计划消除,三类缺陷可结合定期检修有计划消除。

  6.配电室值班人员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填写在设备缺陷记录本内。

缺陷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尽快根除隐患,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要求生产系统各级人员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认真执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二章设备缺陷等级的划分

  第二条处于运行或备用的生产设备,如:发电、变电、供电设备、防雷装置、通信设备、配电装置构架及房屋建筑,均属设备缺陷管理范围。

  第三条凡出现影响安全、经济或文明生产的异常情况,统称为设备缺陷。按发、供电设备影响安全生产的程度将设备缺陷划分为五类。

  第一类:设备出现重大缺陷。有可能发生人身死亡、全厂对外停止供电、主设备损坏或造成有政治影响的事故等,此类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停止运行,进行处理。

  第二类:设备虽有缺陷,但尚可继续运行或已影响设备出力,但必须在6小时以内停止运行。

  第三类:一般设备缺陷。设备存在轻微异常,暂不危及安全运行,可延至6小时以后,但必须在72小时之内停运,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的缺陷。

  第四类:设备缺陷较轻微,可延至72小时以后停运,但必须在下次计划停运以前进行处理的缺陷。

  第五类:设备带缺陷运行可超过计划停运期限的缺陷。

  第三章设备缺陷处理原则

  第四条运行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立即报告值班长,并做好相关记录。针对缺陷及系统运行情况做好事故预想,制定防范措施,防止设备健康状况恶化造成事故扩大。

  第五条要求小缺陷随时处理,重大缺陷连续处理。如:电网电压大幅波动,风机全部跳闸或风机本身故障跳闸须到就地人为恢复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第六条发生第一类设备缺陷时,可根据当时设备及系统情况迅速处理,并报告值班长、风厂厂长、主管领导;当发生第二类设备缺陷时,应及时报告值班长和风厂厂长,值班长迅速组织人员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严防事故扩大(涉及电网缺陷要及时向调度汇报)。

  第七条在缺陷处理时,特别是安全措施复杂或有较高危险性的作业,必须经过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保卫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暂不能消除的重大设备缺陷,由生产技术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对技术复杂、难以满足安全条件的措施要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进行缺陷处理作业时,必须认真审查工作票中的各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以及危险点、危险源的.控制方案,并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

  第十条对设备缺陷进行处理时,必须全部办理工作票,严禁任何时候、任何人进行无票作业。需要进行电气操作时,还应填写操作票。

  第十一条运行人员在进行设备消缺验收时,必须认真检查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工作现场已清扫整理干净,工作人员已撤离工作现场;设备具备启运条件;安全防护装置符合规程要求;检修交代记录齐全,其内容包括:已处理的问题、存在的问题,设备改造和试验结果。

  第十二条设备缺陷处理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值班人员做好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并由检修人员填写好设备检修记录,在设备缺陷通知单上注明缺陷消除时间及验收人等,在交接班日记中记录缺陷处理情况。运行人员在检查验收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有权拒绝办理终结和竣工手续。

  第四章设备缺陷统计记录

  第十三条设备缺陷通知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和编号、缺陷主要情况、缺陷归属分类、发现人姓名和日期、通知检修人员姓名和时间、处理结果等。

  第十四条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要认真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值班长根据设备缺陷通知单通知检修人员进行缺陷处理。各风厂要对设备缺陷建立台帐,进行统计。

  第十五条设备缺陷记录应保存完好定点存放,严禁任何人乱写、乱画,防止丢失,在进行交接班时作为一项交接内容进行交接。

  第十六条每月5日前将上月缺陷按照固定格式统计一次存档,同时上报缺陷月分析报告。

  第五章设备缺陷的考核

  第十七条未及时发现一般性设备缺陷,每次考核50元。第十八条未及时发现重要设备缺陷,造成事故扩大或设备损坏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考核200-800元。

  第十九条及时发现重大设备缺陷,避免主要设备损坏或未酿成重大事故,由生产技术部审核、确认,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给予通报嘉奖。

  第二十条不填写或不及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设备缺陷通知单填写时出现错误),一次对责任人给予50元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设备缺陷单由各风厂负责统计,每月5日前将统计结果报生产技术部,批准后实施考核。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应制度作废。

  附件一缺陷处理单

缺陷管理制度12

  为了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设备可靠性,保证设备缺陷及早发现并得到尽快处理,使机组安全可靠性进一步提高,特制定设备零缺陷运行管理制度如下:

  1、 运行各岗位值班员应严格执行规定,定期对设备按检查项目进行巡回检查。在设备巡检中要认真仔细,同时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是否存在异常及缺陷。

  2、 各部门专业人员应定期对运行人员的巡回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发现运行人员存在巡检不及时、检查不仔细、不到位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值长、单元长应加强对运行人员的巡回检查、监盘情况监督和检查。同时应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及早发现设备问题。

  4、 各岗位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时应立即汇报主值班员、单元长,同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

  5、 白班发现一般设备缺陷,单元长、主值班员可直接通知检修班组,并填写好通知时间、被通知人。重大设备缺陷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同时汇报值长及分场,并在单元长、值长交接班日志做好记录。

  6、 运行人员发现缺陷后,每填写一张正确合格的缺陷通知单(包括通知、验收)生技处将根据缺陷重要情况嘉奖1-5元。

  7、 运行人员发现的'设备重大缺陷可填写请奖报告,由本单位或值长签字后交有关部门后,由公司研究决定后进行嘉奖。

  8、 对于由于运行人员检查不及时、不到位未能发现的设备缺陷,每发生一次将扣岗位责任人50元。对于由于检查不及时、不到位未能发现设备缺陷构成异常以上事故的按公司安全考核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 检修处理后的设备缺陷后,运行人员应对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在设备缺陷记录及设备缺陷通知单上由检修、运行人员共同签字。

  10、检修未能处理的缺陷应向值长、单元长说明原因。较大缺陷运行人员应进行交班,岗位值班员应对缺陷进行监视级检查。

缺陷管理制度13

  为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明确缺陷处理程序,确保设备的健康水平能够始终满足为客户安全供电的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配电设备缺陷的定义

  配电设备缺陷:是指配电线路及其附属设备本身任何部件的损伤、绝缘不良或处于不正常运行状态。

  二设备缺陷分类

  设备缺陷分类:按严重程度一般分为如下三类

  1、危急设备缺陷:不立即处理将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或严重影响设备出力,使设备使用寿命缩短的设备缺陷。

  如:线路导、地线断股,导线接头接触不良超过允许值,配电变压器套管裂纹,杆塔拉线被盗,线路耐张金具变质损坏致使机械强度达不到规定的安全系数,配电变压器严重过负荷,避雷器预试不合格,开关机构失灵等等。

  2、重大设备缺陷:对设备出力和使用寿命有影响或可能发展成为对人身与设备安全有威胁,但允许尽快安排处理的缺陷。

  如:线路杆塔铁构件生锈严重,绝缘瓷件破损超过规程规定,拉线严重受力不均,杆塔、拉线基础有被冲刷的可能或已冲刷300mm深,开关容量随负荷的增加已不能满足要求等等。

  3、一般缺陷:对人身设备安全无威胁,且不致在短期内发展成为重大或危急缺陷,对设备出力及经济运行无影响的缺陷。

  除1、2中所列以外的设备缺陷均为一般缺陷,此类缺陷可以列入正常检修工作计划或随设备的正常停运及在设备带电情况下进行处理。

  三各级人员的职责

  1、运行维护班组的职责:

  ①加强设备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填写设备缺陷记录薄和设备缺陷单,并上报分公司。

  ②按发现缺陷的严重程度对缺陷进行分类,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③在设备大修前,提出消除缺陷的内容,并监督缺陷的消除情况和质量。

  ④将缺陷消除情况详细记录在缺陷记录薄中,并汇总上报。

  ⑤对不需停电且能自行处理的设备缺陷,由维护班组自行按规定处理,并做好统计。

  2、检修(或消缺)人员的职责:

  ①按分公司安排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②提高检修质量,保证“修必修好”,避免出现重复停电,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同时应做好检修记录和设备变更后的资料移交工作。

  ③及时全面掌握检修设备所存在的缺陷,并不断学习工艺规程,按要求施工,及时反馈缺陷消除情况。

  3、分公司的职责:

  ①对巡视人员上报的缺陷认真统计,必要时组织现场鉴定。

  ②及时组织人力、物资,消除设备缺陷,并对消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③对危急和重大设备缺陷,及时汇报分公司和用电处领导,采取积极措施安排处理。

  ④根据对一般缺陷的统计汇总,安排月度停电计划,及时组织处理。并协助分公司主管领导定期组织分析,据以提出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年度大修计划。在缺陷消除前对运行班组提出运行维护要求。

  ⑤提出对重大缺陷的处理方案,报分公司和用电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⑥按时统计上报缺陷的处理情况。

  4、用电处的职责:

  ①督促各分公司及时消除危急设备缺陷。

  ②指导及协助各分公司制定消除设备缺陷的有关技术措施。

  ③协助各分公司实施设备缺陷消除计划。

  ④协助各分公司全面完成设备大修计划,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⑤在设备大小修前提出(审核)消除缺陷的技术措施。

  ⑥按设备缺陷和运行情况及各分公司的实际,及时调整生产检修计划,提出当前反事故技术措施及组织编写下年度技措大修改进项目上报局领导,并据此提出检修费用调整方案报批。

  四设备缺陷管理

  按上述设备缺陷的分类,缺陷分为如下三级管理

  1、班组:运行维护和检修等班组应掌握危急、重大、一般缺陷的全部内容。

  2、分公司:应掌握危急、重大设备缺陷。

  3、用电处:应掌握危急设备缺陷及分公司所不能解决的设备治理与改造问题,及时列入年度、季度或月度计划,并安排相应的`项目及资金,由相应分公司予以落实。

  4、按设备缺陷三级管理的要求,分级建立相应的设备缺陷记录,由各级专责人员及时对缺陷进行登记。

  5、线路设备缺陷由巡视人员在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回局后及时填写缺陷记录薄和设备缺陷单,并提出处理意见,经班长审阅签署意见后报分公司配电专责人,由分公司配电专责根据缺陷情况积极安排处理。

  6、生产班组在平时工作中应注意保持交通车辆的状况良好,正确使用施工工器具,对不足和损坏的应及时汇报并补齐,确保在紧急处理缺陷或事故抢修情况下人、材、物能及时到位。同时应按所维护设备备足事故备品备件,并按要求确保备品备件的最低数量。

  7、积极开展带电作业。凡能够带电处理的缺陷,一般不安排停电处理。

  五线路设备缺陷处理的程序

  1、危急设备缺陷:巡视人员发现有可能发生设备和人身事故的危急缺陷时,应立即用电话向分公司详细汇报,并提出处理缺陷所需要的人员、工器具和材料。分公司应根据情况汇报用电处,同时尽快组织力量进行处理。危急缺陷一般应立即安排消除,如不能立即消除,应经局长或总工程师同意,但应加强巡视,密切注意缺陷的发展情况。

  2、重大设备缺陷:由巡视人员填写缺陷单,经班长审阅签署意见后,在当日或次日上午交分公司配电专责人,分公司配电专责按设备缺陷情况向用电处汇报,根据用电处意见积极组织处理。

  3、一般设备缺陷:每月20日前由运行班长汇总整理,报分公司配电专责。分公司配电专责根据缺陷情况在填报下月停电计划时予以安排,并负责将安排结果通知各相关班组。

  4、对需其他部门配合进行处理的设备缺陷,由设备维护单位配电专责汇总后,报用电处配电专责统一安排处理。

  六设备缺陷分析与统计

  分公司配电专责在安排处缺以后,应及时了解缺陷的处理情况,定期召集运行分析会,并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发现缺陷数、消除缺陷数及重大缺陷处理计划书面报告分公司主管领导和用电处,并自留一份备查。

  用电处配电专责应对重大、危急缺陷建立缺陷登记薄,逐项登记,每季分类统计一次全部设备缺陷数和重大设备缺陷消除率,上报主管生产的局领导,每半年组织一次配网运行分析会。

缺陷管理制度14

  全面把握设备健康状况,准时发觉设备缺陷,仔细分析设备缺陷产生缘由,乐观摸索设备运行规律,是妥当支配设备检修、校验和测试工作的主要依据。

  1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本体磨损老化、自然老化或由于安装不当、外力影响等使设备运行发生担心全状态。

  2 、根据设备缺陷性质和危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1)危险缺陷:性质严峻,状况危险,必需马上处理,否则会随时发生人身损害和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

  (2)严峻缺陷:性质严峻,状况尚可,虽能连续运行,但短期内会发生事故,威逼平安运行。

  (3)一般缺陷:性质一般,状况稍微,对平安运行影响不大,能坚持较长期限运行。

  3 、值班人员发觉设备缺陷的处理和汇报。

  (1)值班人员发觉设备危险缺陷应马上报告上级领导,实行措施处理。对可能影响电力网平安的缺陷应同时报告电力部门,在未处理前值班人员应加强监视或实行临时措施。

  (2)值班人员发觉严峻设备缺陷,除做记录外,应准时报告上级领导部门支配方案处理。

  (3)值班人员发觉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平安,均应乐观处理,如有困难,除做记录外,可列入检修方案处理,并按月向电气负责人汇报。

  4 、危险和严峻设备缺陷未处理前应加强监视,实行有效措施防止缺陷扩大或进展成事故。

  5 、任何设备缺陷均应记录在缺陷记录薄内,对于在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中发觉的'缺陷而未处理的均应登记,缺陷消退后应在缺陷记录内填写清晰处理日期和结果。

缺陷管理制度15

  1.总则

  1.1为了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风电场。

  2.生产设备缺陷定义

  2.1生产设备缺陷是指风电场生产设备发生的对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各种异常情况。

  2.2本制度所指设备包括:

  风力发电机组、110kv系统及设备、35kv系统及设备、10kv供电系统、380v供电系统、接入系统设备、消防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站内监视系统、变电站生产区域内建(构)筑物等。

  3.设备缺陷的分类

  3.1一类缺陷:

  在发现缺陷后24小时内,可以消除的缺陷;

  3.2二类缺陷:

  在发现缺陷后24小时内,无法消除的缺陷。

  4.设备缺陷的汇报与记录

  4.1风电场发现、消除设备缺陷后,应在《缺陷管理台帐》内登记;

  4.2登记为二类的缺陷,应经安全生产部同意;

  4.3二类缺陷的信息通过oa系统呈报总工程师及安全生产部。

  5.设备缺陷的处理

  5.1风电场发生任何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缺陷应立即布置安全防护措施,并由安全生产部负责检查;

  5.2设备缺陷由风电场自行组织及时处理(特殊天气情况除外);

  5.3对于风电场无法自行处理且需要对外联系的缺陷应及时汇报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协助处理。

  6缺陷转类

  风电场在消缺过程中发现无法自行组织处理时,可提出转类申请,经安全生产部审核后,由一类缺陷转为二类缺陷。

  7.缺陷管理职责

  7.1安全生产部职责:

  7.1.1对风电场缺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7.1.2协助对二类缺陷进行处理,负责安全措施、消缺方案的审查;

  7.1.3定期对缺陷发生情况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论改进管理流程,或列入检修、技改计划;

  7.2风电场职责

  7.2.1负责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缺陷,组织消缺工作;

  7.2.2对未能及时消除的缺陷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7.2.3每月对缺陷进行统计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8.缺陷管理的奖惩考核

  8.1风电场对及时发现运行设备缺陷、重大缺陷以及积极消缺的情况提出奖励申请,由安全生产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8.2安全生产部对发现缺陷不及时、消缺不及时等情况提出考核意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9.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试行,最终解释权归安全生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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